绍兴市提质扩面招标公告(绍兴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



[招标文件]仓桥直街北向提质扩面项目招标文件公示[A3306021280001746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仓桥直街北向提质扩面项目

项目代码:

2507-330602-04-01-123409

标段(包)名称:

仓桥直街北向提质扩面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6021280001746001001

招标人:

名称:绍兴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7757537371

电话:15925810886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19 10:53:4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24 17:00:00

信息来源:

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招标文件--仓桥直街北向提质扩面项目.docx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版)-2024110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二三年十二月仓桥直街北向提质扩面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绍兴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6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3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67第六章图纸7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7☑第一章招标公告仓桥直街北向提质扩面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仓桥直街北向提质扩面项目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7-330602-04-01-12340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1500万元,工程概算11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012.14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位于越城区府山街道仓桥直街北侧。主要对环山河、环山路、府横街、府山东侧区域进行整体环境改造提升,具体分4大区域实施:1.府山横街(越王台前至府桥头段)及环山路(绍兴饭店正门至府横街段)沿线区域(约5973平方米),涉及非机动车停车位增设、沿线亮化设施修缮、破损地面修复、绿化改造、亮化提升、城墙修缮等内容;2.宝珠桥头、龙山读书处、府山东侧区域(约4720平方米),涉及绿化改造、导览牌增设、灯光提升、新建碑亭(构筑物面积约192平方米)、上山游步道等内容;3.环山河(龙门桥至箭场桥)周边区域(约15964平方米),涉及绿化改造、亮化提升、地面修复、节点打造(水上戏台观赏区、城墙戏影区)等内容;4.环山河(箭场桥至锦麟桥)周边区域(约8302平方米),涉及绿化改造、地面修复、亮化提升、河坎修复、节点打造(进士花廊)等内容。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仿古、绿化、给排水、电气安装等。主要施工内容:对仿古破损、缺失部分进行修缮,现状长廊拆除新建(进士长廊)、现状连廊出新、亭廊屋面滴水修复、新建碑亭、新建老石板翻修、登山步道,人行道,绿化、给排水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900万元。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50万元及以上古建筑工程(包括仿古建筑工程与古建筑修缮工程等)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还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加盖提供单位公章。②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均可提供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统筹策划、协调、建设管理和工程施工等工作;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职工;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⑤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应满足3.2的要求。3.5□/。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3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潜在投标人自行注册登记。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7.监管机构: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联系方式招标人:绍兴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偏门直街31号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亿兆大厦18楼联系人:王工联系人:肖周明电话:0575-85087090电话:15925810886邮箱:/邮箱:651503013@qq.com2026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绍兴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偏门直街31号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5-85087090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5A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亿兆大厦18楼项目负责人:/ 信用评价等级:/联系人:肖周明电话:15925810886 邮箱:651503013@qq.com1.1.4工程名称仓桥直街北向提质扩面项目1.1.5工程建设地点绍兴越城区1.1.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涉及相关绿色建材应符合绍兴市绿色建材采购政策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执行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1)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 。2.其他: 。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5.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7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8.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 / 。1.8.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公布至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层级)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月 日17:00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 请在上述时间前将加盖电子公章的PDF格式的投标提问书发送至651503013@qq.com邮箱中联系方式:15925810886 联系人: 肖周明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一)商务标1.商务标封面及目录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投标报价(含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封面、报价说明等)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为:(1)投标报价封面(2)投标报价扉页(3)编制说明(4)投标报价费用表(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综合单价计算表(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9)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15)计日工表(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7)主要工日一览表(18)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9)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0)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商务)(二)技术标☑☑1.技术标封面及目录☑2.施工组织设计(1).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2).施工总体布置(3).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4).劳动力安排计划(5).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6).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3.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2).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5.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技术)□(三)资信(信用)标□1.资信(信用)标封面及目录□2.投标人信用评价(投标截止之日绍兴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公布的( 专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3.近年财务状况表(表1)□4.业绩汇总表(表2)(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资信)(四)资格审查资料1.资格审查资料封面及目录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授权委托书(若有)☑7.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8.联合体协议书(若有)9.投标保证金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条款第3.5条款)特别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2、3、4要求提供的各类资料附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集中编制。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 (¥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暂估价人民币(大 写): (¥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 、、、、等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 %…… %等 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作为风险控制价( 万元)。5.□其他:招标控制价 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报价相关内容请结合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合同专用条款相应内容一并阅读,请投标人根据市场及自身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3.3.1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 16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出)(1)交纳要求(转账):户名1: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户1: 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开户银行1: 。户名2: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户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开户银行2: 。保证金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可多转、少转或分多笔转入。(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投标人2026年 月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0.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绍兴地区通用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其他:/。☑3.7.4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 年 月 日 时 分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 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指定开标室 。3.开标平台:越城区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bjm.sxyc.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 llaction/hall/login)4.其他: / 。5.2开标程序(一)宣布开标(二)公布投标人数量(三)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在 60 分钟内完成,具体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时间为准)(四)清单、参数录入,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若有)(五)公布开标结果(六)开标结束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 /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按规定进行抽取)。6.3评标办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总报价评分(≥85分) 100 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10分) 0 分、信用评价评分(≤5分) 5 分。□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30分) 分,资信标评分(≤10分) 分,商务标评分(≥60分) 分。4.其他: / 。☑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详见评标办法。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 1名 。☑2.评定分离: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及以上且不足8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8家及以上且不足10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及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若入围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质疑,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当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3 名时,可以进行下列操作: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递补至满足 3 名候选人或招标人重新招标;当中标候选人数量≥3 名时,不再进行递补。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及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 。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 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 。☑2.定标地点: 在指定地点召开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 :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 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 ;□4.投标方案: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及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 。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经评审,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的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5-85225157 。10.1商务标编制相关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备注:因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所以投标报价扉页中的“编制人”签字、盖章等不作强制性要求。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3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结束后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指定答辩室 。5.陈述和答辩问题: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重难点现场拟定一到两题。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8.参加陈述和答辩人员须要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对。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未提供视作无变更):(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5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6年 月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具体说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机器码、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是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时,以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加密生成;文件创建标识码是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建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间件产生的一串32位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 )⑥□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⑦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⑧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 / 。(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 / 。(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 / 。(5)其他: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6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3.暂估价:(1)内容: / ;(2)金额: / ;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 ;□(4)招标计划及内容: 。 4.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 按现行政策实行 5.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 (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 (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7.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8. □实施BIM的内容: / 。9. ☑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0.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 。11.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2.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3.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4.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5.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6.其他: / 。10.7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 / 。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8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核查)。(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2.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5.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6.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1.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1.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1.2.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3.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4.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1.1.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1.1.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3.2投标报价1.1.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1.1.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1.1.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1.1.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1.1.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1.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1.1.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1.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1.1.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1.1.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1.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一)宣布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始开标,宣读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二)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三)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在60分钟内完成,具体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bjm.sxyc.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越城区不见面开标大厅)。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解密失败的,不再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四)清单、参数录入,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若有)录入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评价项目,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中K1(权重系数)和K2(平均浮动系数)等。(五)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六)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5.2.2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一)建议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正版office软件,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耳机、麦克风等)。(二)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三)安装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CA签章互认驱动及开标大厅直播播放器。相关软件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下载专区页面下载。(四)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5.2.3特殊情况的处置1、特殊情况的处置(一)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告知在线的投标人。(三)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特别注意CA数字证书的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介质CA数字证书延期、补办后,虽硬件介质不变但证书Key号发生改变,视为不同证书,会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2.移动CA数字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进行续费操作,过期后只能重新申领,重新申领的移动CA数字证书不能解密申领之前加密的投标文件。)(五)投标人应实时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观看开标全过程,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异议、投标文件解密等活动。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活动,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投标人将无法及时获取解密指令、废标、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风险。1.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1.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1.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1.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工程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加、解密(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投标人确认签字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问题:1、问题: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附表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三)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包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招标人确定评审区间(二)资格审查(三)初步评审(四)技术评审(五)商务评审(六)综合评审(七)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评审区间确定当投标截止时间止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去掉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后>15家时,启用评审区间;≤15家时,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评审区间的具体办法为:(一)在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中取投标报价与评审区间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15家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二)计算进入评审区间基准价DD1=K1*A+(1-K1)*B*K2D2=K1*A+(1-K1)*B*(K2-2%)D3=K1*A+(1-K1)*B*(K2+2%)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抽取值范围为(在0.4~0.6,确定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的抽取值):0.4,0.45,0.5,0.55,0.6。A(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后,再去除报价最高和最低各20%个(按去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后的投标人数量为基数;不为整数的,按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B=最高投标限价。K2(平均浮动系数),抽取值范围为:87%、87.5%、88%、88.5%、89%、89.5%、90%、90.5%、91%、91.5%、92%、92.5%、93%(招标文件中设定具体范围,上下区间的均值不超过90%,幅度为6个百分点,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10个),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分三阶段确定15家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1.先以D2为基准确定6家投标人(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2.再以D1为基准确定5家投标人(经阶段1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后,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已不足5家的,按实际数量计;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是指15减去阶段1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数量;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3.最后以D3为基准确定4家投标人(经阶段1、2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后,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已不足4家的,按实际数量计;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是指15减去阶段1、2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数量;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经评审后,有效标不足3家的,以D2为基准补充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直至有效标数量满足3家(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评审区间基准价D计算精度(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分,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三、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规定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四、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五、技术标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六、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七、综合评审综合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信用的综合评价。综合评审的内容包括商务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履约评价)体系评审。综合评审评分=商务总报价评分100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0分、信用评价(不得设置资质、业绩、奖项加分项)评分0分。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分计算以外,综合评审计算过程中各项评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1)商务总报价评分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方法一、方法三、方法五,供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中一种。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总报价评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A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A分(A=_2_(1或2))。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进入综合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由招标人确定,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由招标人确定,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计算范围少于15家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一级,如又选用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评级,计算范围少于15家时应明确降低评价等级顺序。)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中(包括复评环节)基准价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是对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确定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存在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情况,规则为:1.确定工程量清单的评价项目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招标人先行选定: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个评价项目(不超过10个项目,原则上取合计金额最大的项目),分别是: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备注12345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人自行选定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2.综合单价的合理区间确定以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基准,由招标人自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E1,E2],E1为:-25%E2为:5%(E1≤-25%,E2≥5%),各评价项目的区间范围保持一致。3.综合单价评审综合单价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每个评价项目扣(10/10)分,10分扣完为止。(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值小于10分的,按实际分值;该环节小数点精确程度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确定)。(三)信用评价(履约评价)评分信用评价评分为分。信用评价评分根据投标截止之日绍兴智慧建设平台上(最近一期)公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工程专业相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无信用等级的不计分。信用分按招标控制价分类计算。信用等级信用得分ABCDE房建工程1000~10000万元、市政工程800~5000万元54.5310□八、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抽中的则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八、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得分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第二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二、定标组织(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三、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票决抽签法:□票决抽签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进入抽签环节,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投票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进入抽签范围的中标候选人。当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N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量为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中,取“N-n+2”个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一并进入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个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N个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票决抽签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N个中标候选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N个中标候选人。在最终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其他定标办法:。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2.定标委员名单;3.定标要素;4.定标办法;5.定标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招标人在编制合同条款及格式时应当将以下政策执行到位:1.各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指导,依据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依法合理编制招标文件,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的风险范围”“只减不增、只罚不奖”等将风险无限转嫁给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2.合同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和范围;合同工期在18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可约定在3%以内。合同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可采用形象进度分段调整或者按月动态调整,原则上不采用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方式。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占工程材料费比重较大的材料和人工动态调整价差,调差范围可参照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原则上包括人工、金属材料、水泥、砖瓦、灰、砂石及混凝土制品、玻璃及玻璃制品、管材类、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电气线路敷设材料、水、电、燃料动力材料等。未发布市场信息价或者约定品牌要求的材料,可参照同类产品信息价的波动幅度约定调差原则。4.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和措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等管理要求)纳入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合同专用条款编制指引(专用合同条款括号内斜体字部分说明是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合同双方应遵循的内容。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有变化的,应予以调整。合同双方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要求细化具体条文)。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括号内斜体字部分说明是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合同双方应遵循的内容。合同双方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要求细化具体条文。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招标文件;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联系单等书面协议、纪要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合同签订时明确;资质类别和等级:合同签订时明确;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明确;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明确;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明确。1.1.2.5设计人:名称:合同签订时明确;资质类别和等级:合同签订时明确;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明确;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明确;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明确。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等所占用的地块。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方面的法规、条例及本工程相关的政府批文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外,本工程还需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不同的标准以及相应规范、规程存在冲突时,采用要求高的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按行业规范实施。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联系单等书面协议、纪要或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叁套(如承包人要求增加的,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部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的文件、资料;2、专项验收所需的资料、文件;3、竣工资料、竣工图;4、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提供的文件、资料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6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资料及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协商。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施工图以供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项目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明确。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明确;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明确。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明确;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明确。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施工现场场内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用地红线为界,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开工前提供进入现场的入口。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但承包人享有署名权。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统一在工程结算时予以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在合同签订时明确;身份证号:在合同签订时明确;职务:在合同签订时明确;联系电话: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电子信箱:在合同签订时明确;通信地址:在合同签订时明确。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所有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令需经发包人盖章确认后生效。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发包人协调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做好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2、开工前办妥:施工许可手续办理过程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证件;3、开工前7天提供准确的水准点、坐标点书面资料一份,双方现场交验;4、开工前由发包人组织完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发包人和城建档案馆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6份(原件6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含需向城建档案馆缴纳的施工竣工资料归档费用,包括负责配套单位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等产生的相关费用)。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城建档案馆要求完成组卷、装订、扫描等。(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为保护公共安全提供方便;②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手续: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包括渣土整治费等)、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施工噪音超过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时,均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经验收和交付使用前,承包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在未验收前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给予配合、协助。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⑤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费用已包括在建安价款中,承包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⑥本工程施工应做到文明施工,材料机具设备堆放整齐,并服从发包人和社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⑦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对相邻或周边的建筑物或环境的各种影响,并承担相关索赔费用。承包人所用的临时用房、施工现场用电、用水、排水、通讯、照明、临时围栏和现场标志、为完成本工程的临时用地等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恢复)等,由承包方办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⑧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承包人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⑨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因承包人引起的一切劳务、经济纠纷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合同签订时明确;身份证号:合同签订时明确;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合同签订时明确;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合同签订时明确;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合同签订时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合同签订时明确;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明确;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明确;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明确;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月到位率不低于80%,到位率和出勤率由发包人或授权的监理人给予考核。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天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并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及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并按相应条款支付违约金。3.3.2关于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按照专用条款补充内容执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作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按照专用条款补充内容执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离开施工现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的管理措施取得书面批准并进行登记,否则,按违约处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专用条款补充内容执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作不到位,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一律不得分包、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工程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由承包人承担违约损失。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2%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担保形式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3.7.1承包人履约担保格式和金额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的2%。3.7.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或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持续至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或工程接收证书后10日,若因变更指令或索赔等原因致使前述日期延后,则承包人应无条件顺延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若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记载的有效期先于前述日期到期的,承包人应在履约保函到期前无条件顺延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或按照原保函格式重新提供新保函,并应在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将银行出具的顺延履约保函的正式文书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新保函提供给发包人,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若发生中标单位未及时更换或延续履约保函,则根据其实际延期时间对其处以需缴纳的工程履约保证金额*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倍的违约金。若在工程合同期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则按剩余履约金退还给承包人。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承担工程全过程监理任务。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组织协调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根据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监理合同的约定,需要取得发包人另行书面批准,监理人才能行使的职权:联系单签证及价格签证、单价的合理调整、变更估价、工程款支付;索赔处理;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对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等。关于监理人等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合同签订时明确;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合同签订时明确;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明确;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明确;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明确;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合同签订时明确。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时,其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直至工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因修理或者返工、改建造成工期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改建或修理、返工、改建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县市区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按有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执行,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确保安全施工,按规定做好安全台帐,如因承包人操作过失所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法令、法规及交通、绿化、噪音、外来民工登记、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教育职工和民工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发生。施工过程中造成一切人身、财产损害均由施工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为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责任人。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必须符合绍兴市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做到工完场清,在发包方规定期限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施工道路和建筑垃圾清运;2、施工期间所有的施工人员的食宿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法令、法规及交通、绿化、噪音外来民工登记、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教育职工和民工遵纪守法,不大声喧哗,不扰民,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违法行为发生,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承包人负责。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符合绍兴市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门前三清工作,包括由于工程施工而使用的市政道路整修、清理;负责将工程施工所留下的各类临时便道、路基、场地材料等全部清理干净,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前,负责所有建筑垃圾的清理和外运;本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内,承包人应对建(构)筑物室内、外进行清洁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建(构)筑物的清洁应达到以下要求:满足竣工验收要求,否则应重新组织清理,其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总价中,不另作调整;且修复因承包人施工造成的道路、围墙等被损坏的设施,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甲方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绿色编码报备的,认定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承包人工程渣土、废弃泥浆等建筑垃圾应按照《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建办质〔2020〕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执行,对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需要进行综合合理利用,对无法利用部分方可允许进行外运处置,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涉及费用已经在标底费用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渣土运输许可证办理须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不晚于一个月内,并不迟于施工实际需土方清运时间。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付款周期约定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施工方案进行合理调整,指令调整的工作计划,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计划完成所有工作,如不能完成,由发包人出具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仍不能按时完成的,发包人将予以违约处理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审定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若发包人和监理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在7天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在工程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经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需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费用,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按5000元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3%。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按照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作为依据;(2)/;(3)/。7.8暂停施工7.8.2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因下列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由其他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采取必需的暂停施工;(3)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设提前竣工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检测、试验项目按规范、设计和质监部门要求办理,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暂估价材料除外,如有)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采购应根据本合同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进场前7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主要材料品牌及规格、型号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报送样品时一并提供,一经确认在施工中不得任意改变。2、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经认证许可,并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若材料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换并承担返工损失及工期、质量违约责任。3、特别提出:所有进场的原材料,承包人必须分类码放整齐,不得野蛮装卸(如砌筑用砖等)。对进场材料做好标识,做好防风防雨等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看管。4、发包人可组织(或委托)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人共同对材料生产厂家进行考察,考察通过后,承包人方可采购经监理批准的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考察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工期调整及重大技术措施调整等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变更联系单;2、不可抗力发生;3、在招标明确的范围之外,应发包方要求增减的工程量;4、图纸会审纪要明确的工程量变更;5、在招标文件和标底编制说明中允许调整的内容;6、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错项和工程量漏项可在结算中作调整,工程费用组价等其他错项不作调整;7、国家调价政策文件。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本工程需要变更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包括设计联系单),在变更项目发生前提交变更申请,并按发包方及其上级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程序及权限进行审批,经发包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否则变更引起的合同工程量减少则按实计量,增加则按原合同工程量计算,合同价款也照此办理。1.工程量认定: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和施工现场实际发生量按实调整;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并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确定。2.单价确定:工程设计变更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有投标综合单价的,按投标综合单价;②无投标综合单价的,但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在合理范围内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并按相关程序批准后确定;③无投标综合单价、也无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但可套定额的,按招标文件口径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同比率下浮后提出单价,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并按相关程序批准后确定;投标书中既无该项目综合单价、也无类似工程项目单价且无定额可套用的,按照招标人签证价结算,签证价已考虑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也不下浮);④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的调整:(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上述方法调整;(2)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应重新组价;(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的费率内容调整相关措施费用;⑤工程设计变更费用在工程结算审计后按工程款相关支付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合同工期内人工及材料价格等均不作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的合同价根据承包人中标价确定,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承包。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1.1款约定调整内容外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涨跌及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10%,基数为合同价扣除暂(估)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承包人递交履约保函、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指令后一个月内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工程产值累计完成超过10%时开始在进度款中扣回预付款,分1期扣回,第一期扣完全部的预付款;当月可支付工程款不足以扣回预付款时,当月不支付工程款,未抵扣预付款至下期扣回。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不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国家、行业标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按每月20日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产值进行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之后随进度款支付,工程完工前付清。合同签订、承包人交履约保函、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指令后,一个月内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工程预付款(不含暂(估)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此预付款在工程产值达到合同价的10%后分1期扣回,第一期扣完全部的预付款;当月可支付工程款不足以扣回预付款时,当月不支付工程款,未抵扣预付款至下期扣回。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不扣回。按月进度支付。承包人于每月20日前向监理单位及发包人上报产值报表,支付比例为发包人审核值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整理并归档、备案后付至合同价的90%(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低于合同,则付至经发包人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结算经审计后(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并经承包人审核同意后的审计结果)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发包人组织缺陷验收合格后支付(保证金不计利息,根据实际的修复情况多退少补)。发包人可采用现金、转账、承兑汇票等形式支付。承包人未能完成月计划进度或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要求的,或者调减变更未及时上报的,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进度款;最终结算价格以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并经承包人审核同意后的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承包人于每月20日前向及发包人上报产值报表(须经监理单位及全过程造价控制等单位审核)。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审查资料后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竣工验收前十天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盖有竣工章的完整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并附光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2、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通过后14天内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且经监理人验收符合要求为止。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工程名称,竣工结算造价,已付工程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付竣工工程款等。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及专用条款14.1条约定包括的内容后,按照规定程序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核,承包人应配合审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确认,发包人在收到审计部门及承包人共同确认的结算审定报告后28天内签发竣工付款证书。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金额与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金额差距超过5%的,超过送审额5%以外部分的核减及核增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如有,双方协商。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壹式四份(纸质和电子版)。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进行提交。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缺陷为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质量保证金为审计结算价款的1.5%。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不计息,多退少补。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文件未涉及部分按2年保修期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承包人的保证金中扣除。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由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工期不顺延,若超过合同工期的,承包人同时应承担工期违约责任,经返工仍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质量、进度等原因经发包人多次催促无效的,发包人可在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后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违约金的,承包人应另行赔偿。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要求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不再另行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请自行考虑。工程保险须以发包人和承包人作为等同被保险人而联合受益。承包人应当为本合同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因未办理保险所造成发包人、监理人、其他承包人、第三方人员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专用条款补充内容:21.1本工程中标后,承包人不得转让转包或变相转包。21.2中标项目负责人一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的到位率不得低于80%。技术负责人施工期间到位率不得少于日历天数的80%。以上人员均须为承包人在职职工,经发包人确认后原则上不予以变更,如需变更则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的资质等要求不得低于变更前且仍须为中标单位在职职工。如需变更则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若变更原因为以下其中之一的:①注册证书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或被依法注销撤销的;②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考核证书失效的;③与受聘企业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④因患病、发生意外等身体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承包人有上述情况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须按5万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变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须按承包人1万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若变更原因为以下其中之一的: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②被建设单位认为履责不力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有上述情况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须按10万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变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须按承包人2万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如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包人须按20万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人员当天上班时间在现场4小时以下的视为缺席,发包人可以按到岗率天数为基数,对缺席人员按天计算违约金,承包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每缺席一天按每人次2000元支付违约金;主要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每缺席一天按每人次1000元支付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无辜缺席发包人召集的会议按每人次5000元支付违约金。考勤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上述人员如果未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许可,擅自离岗的,作违约论处。上述人员到位率每周例会通报一次,且在监理月报中反映,承包人的上述人员在发包人发送到岗书面催告单三次以上不及时到岗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1.3在施工过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质扩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