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招标公告(2026)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涟源市水利局
涟源市税务局
政府部门
水土保持补偿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
1、 一般性建设项目,1.0元/m2。 2、 开采矿产资源的,开采期间,0.7元/m3。 3、 取土、挖砂、采石及烧制砖、瓦、瓷和石灰,1.0元/m3。 4、 排放废弃土、石、渣,1.0元/m3。
政府制定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
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税务部门征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补偿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