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实践活动招标公告(大冶市武备路中学2026)

大冶市武备路中学2026年春四年级研学实践活动项目公告为深入贯彻新课改精神,积极推动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根据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7.05.31)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07.29)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开展本次校外实践活动。为了保证活动工作开展的安全、顺利、规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校外实践基地及机构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大冶市武备路中学2026年春季四年级研学实践活动二、需求及内容(一)服务内容大冶市武备路中学2026年春四年级研学实践活动,承办单位根据学校实际需求派驻专业团队,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本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接受学校的监督,指导。1、活动场地要求服务单位必须具有同时能为300人提供实践活动的封闭式训练场地(具有风雨训练场地等)及食宿条件(住宿有空调、独立的卫生间及淋浴设施等)的设施设备。2、安全责任界定在教学管理与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因承办单位主观因素、不合理操作规范的,导致出现的安全事故的,承办单位负直接责任。3、课程实施质量开设课程依照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实施,正确处理好实践活动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关系,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二)资格要求1、服务单位具备县区级(含)以上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实践基地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服务单位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学生实践活动的业绩,承接量学生人数不低于300人,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3、本次活动必须由服务单位直接承办,不接受联合体。三、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实践基地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学生实践活动的业绩,承接量学生人数不低于300人,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四、申请人报名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大冶市武备路中学德育室3、联系人:黄主任13886461001五、报名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17时00分2、提交地点:大冶市武备路中学德育室大冶市武备路中学2026年3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研学实践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