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场及道路临时用地补偿招标公告(靖边县王渠则镇人民政府2026)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陕99-3-28井场及道路临时用地补偿项目
选商编号:
项目编号:
选商方式:
项目概括: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陕99-3-28井场及道路临时用地补偿项目
项目单位:
第一采气厂
项目性质:
项目分类:
第4类
选商资格要求: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至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简述:
公告起止日期:
2026-03-23 00:00:00至2026-03-23 00:00:00
采购文件获取:
项目单位联系人:
吴耀军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5009128830
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其他:
创建时间:
2026-03-21 15:29:45
更新时间:
附件下载:
会议纪要.pdf
会议纪要时间:2026年1月5日地点:靖边县王渠则镇新城村主持部门:王渠则镇新城村民委员会参加部门:靖边县王渠则镇人民政府、新城村委会代表、土地权属村小组代表、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项目组外协办会议主题:关于陕99-3-28天然气井场、道路临时用地补偿事宜一、问题简述陕99-3-28天然气井场、道路位于靖边县王渠则镇新城村,因存在纠纷等问题,该井场、道路一直没能永久性征地,况且近几年的临时用地到期问题没有及时逐年进行补偿,遭到当地村小组、村民的拦路、阻车,造成井场无法正常作业施工,甲方立即与王渠则镇人民政府、新城村委进行沟通,相关负责人落实井场、道路的未补偿问题。2026年1月5日由靖边县王渠则镇人民政府、新城村委、土地权属村小组、第一采气厂项目组相关人员共同座谈协调。本着“尊重事实、合理补偿、化解矛盾”的原则,陕99-3-28天然气井场、道路临时用地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达成意见经王渠则镇政府、新城村委、权属村小组共同现场丈量、核实、确认,就陕99-3-28天然气井场、道路,共需要占用坡旱地:31.6亩情况如下:1、陕99-3-28井场、道路占用新城村集体土地31.6亩,(其中:井场占用坡旱地:26.5亩,道路占用坡旱地:5.1亩);三、补偿标准根据靖边县人民政府(2019)53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具体计算依据如下:①陕99-3-28井场、道路临时占用坡旱地31.6亩×1201元/亩×6年=227709.60元。共计:227709.60元。上述临时占地补偿总费用合计: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柒佰零玖元陆角(小写¥227709.60元)四、补偿期限1、陕99-3-28井场、道路自2021年4月5日起至2027年4月5日终,共计6年。五、资金兑付要求及后续责任陕99-3-28天然气井场、道路以临时用地补偿一事,靖边县王渠则镇人民政府委托由: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王渠则镇新城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610824C89390806T,账号:2710040801201000002859),办理相关临时用地补偿事宜,今后凡因补偿款项兑付不及时、不到位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府及村委负责协调解决。与会部门人员签字:靖边县王渠则镇人民政府;王渠则镇新城村民委员会代表我土地权属村小组代表:有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组外协办:花用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井场及道路临时用地补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