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工 拓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2026)


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
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新投〔2025〕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平湖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浙嘉平交许〔2025〕500005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新埭镇平兴线东侧、创强路南侧。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2.2.1项目规模:工程涉及三条道路拓宽建设,创新路起点平兴公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西向东,终点接入科智路,终点桩号K0+295.4,全长295.4m,现状道路宽7m,拓宽至30m。创业路起点平兴公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西向东,终点接入科智路,终点桩号K0+295.5,全长295.5m,现状道路宽7m,拓宽至24m。科智路起点创强路云境府西侧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北向南,终点接入创业路,终点桩号K0+738,全长738m,现状道路宽7m,拓宽至18m。本次设计公路等级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40Km/h。
2.2.2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包含道路、排水、交安设施、照明及绿化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等施工监理。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2.4.1 监理标段标段划分: 1 ;
2.4.2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为7个月;监理服务期为31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7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2.5本项目总投资2110.55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约28.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自202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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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 03 月 2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43751421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 03 月 26 日11时00分。招标人将于2026年 03 月 26 日17时00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址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3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本工程为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网址:
https://www.phpyz.com/tradding/login)。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新埭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须提供,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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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办理。未在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系统登录界面《企业注册》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7773420435 , 注 册 网 站 平 湖 市 小 额 公 共 资 源 ( 要 素 资 源 ) 交 易 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 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注册成功
后需登入平台并下载附件。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备注:投标保证金交纳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8367608850)。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4 本项目使用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交易服务费详见“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
台(平易招)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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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湖市新埭镇新南路398号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
总商会大厦d幢12楼>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0573-85557161                     电话:       0573-85126963                          
邮箱:                 /                    邮箱:         437514217@qq.com              
 
日期:2026年 0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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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监理[1.0].招标文件
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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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埭镇招(2026)12号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23日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特别说明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或副总监资格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4.监理人的义务5监理要求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8.合同变更9.合同价格与支付11.违约12.争议的解决第三节监理合同附件格式一、甲方职责二、乙方职责三、违约责任一、甲方职责二、乙方职责三、违约责任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一、监理要求二、适用规范标准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和资料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投标保证金四、监理机构五、资格审查资料(五)拟投入监理办设施设备及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试验员)承诺书(六)投标人履约信誉情况表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七、技术建议书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目录二、报价函三、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新投〔2025〕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平湖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浙嘉平交许〔2025〕50000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新埭镇平兴线东侧、创强路南侧。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2.2.1项目规模:工程涉及三条道路拓宽建设,创新路起点平兴公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西向东,终点接入科智路,终点桩号K0+295.4,全长295.4m,现状道路宽7m,拓宽至30m。创业路起点平兴公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西向东,终点接入科智路,终点桩号K0+295.5,全长295.5m,现状道路宽7m,拓宽至24m。科智路起点创强路云境府西侧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北向南,终点接入创业路,终点桩号K0+738,全长738m,现状道路宽7m,拓宽至18m。本次设计公路等级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40Km/h。2.2.2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包含道路、排水、交安设施、照明及绿化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等施工监理。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2.4.1监理标段标段划分:1;2.4.2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为7个月;监理服务期为31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7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2.5本项目总投资2110.55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约28.8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自202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自行下载。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3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43751421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03月26日11时00分。招标人将于2026年03月26日17时00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址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31日09时00分,本工程为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网址:https://www.phpyz.com/tradding/login)。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新埭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须提供,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纸质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发布。7.特别说明7.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办理。未在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系统登录界面《企业注册》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7773420435,注册网站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注册成功后需登入平台并下载附件。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备注:投标保证金交纳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8367608850)。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7.4本项目使用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交易服务费详见“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收费标准”。8.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湖市新埭镇新南路398号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联系人:宋先生,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73-85557161,电话:0573-85126963邮箱:,/,邮箱:437514217@qq.com日期:2026年03月2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平湖市新埭镇新南路398号联系人:宋先生电话:0573-8555716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73-851269631.1.4招标项目名称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监理1.1.5标段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1.6标段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工期为7个月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1.1.8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及本项目概算监理费本次监理招标相对应的施工标段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1430.34万元。本次监理招标相对应的施工标段施工图预算金额:1464.7776万元。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监理服务阶段监理服务期:31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如施工工期延误则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但监理服务费不增加)。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3监理工作范围见招标公告1.3.4质量目标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均)为合格1.3.5安全目标所辖施工标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不足2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2.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出疑问的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澄清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可不再进行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可不再进行确认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监理机构;(6)资格条件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技术建议书;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9)报价函;(10)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3.2.3监理服务费报价方式及本项目投标控制价报价方式:总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为:28.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内,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90日内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见招标公告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出现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被没收,不再退还给投标人。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已完工的同类工程一览表的年份要求年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5近年履约信誉的年份要求年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函、报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不得由签名章代替,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不签字)并按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7.4投标文件份数及电子版格式要求1、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应分别独立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分别独立装订成册,均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编: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内层封套: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编: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外层封套:送达投标文件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立即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招标人宣布本次第一信封开标结束。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抽取评标办法规定的系数值。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5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价,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经监标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评标委员会。5.2.6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平湖市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询问核实限定时间:评标委员会首次通知后规定时间内。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本项目根据《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发改(2024)8号)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得分高低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3-15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6名及以上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只有1名时,若评标委员会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不再组建定标委员会)。4、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注:①以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②本条中的有效投标人指剔除无效标后的投标人。7.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内容公示平台: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1.2定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1、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原则上按2倍以上的比例从定标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定标办法☑1、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由定标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选择一名进行淘汰。□2、逐轮票决法: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淘汰一名标候选人,每轮投票时每人只能淘汰一名中标候选人,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由定标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选择一名进行淘汰。□3、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各成员发表意见后形成书面记录,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结合各成员意见最终确定中标人。注: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3.定标要素(1)定标要素及内容: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②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④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⑥其他。(2)投标单位根据定标要素及内容自行编制定标辅助材料(格式及内容自拟):①投标价格;②企业实力;③企业信誉;④投标方案;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⑥其他。以上材料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共同作为定标委员会定标辅助资料。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是否编制定标辅助材料,是否编制均不影响投标、评标及定标的正常进行。7.1.3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平台: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个周期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信用评价结果为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5%,未参加信用评价或其他信用等级的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2%。(以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9.5投诉监督机构:平湖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平湖市池海路99号电话:0573-85117041邮编:31400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6监理费采用固定总价,今后不随工程延期、结算造价增加等因素作调整。9.7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电子招标投标1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1.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人按投标工具操作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资源下载”自行下载。2.电子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10.2投标文件份数和递交1.投标截至时间前,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平湖市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还需在三十分钟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和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0.3开标顺序1、开标时,按照投标单位解密顺序。2、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的开、评标继续进行。3、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10.4评标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10.5其它运行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7773420435)。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段: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监理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备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要求备注自202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注:1、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或副总监资格最低要求)标段: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资格要求数量在岗要求备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自有人员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2、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历应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则应另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5、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登记、从业登记、履历信息截图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6、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xyfw.jtyst.zj.gov.cn/jtgcgsxx/index.html,联系电话:0571-8378963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监理信誉要求备注1.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的情形。2.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注: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监理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监理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监理标段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工程概算投资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范围、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阶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监理工作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资质、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原则:(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拟派驻现场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且登记工作单位为牵头人单位;(3)联合体成员可以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本章第1.4.1项规定的相应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提供能证明其监理资质、法人资格及工程监理业绩等的文件或资料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3)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有隶属或管理关系;(4)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控股或参股;(6)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任职或工作;(7)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委托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会。1.10投标预备会委托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3项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3项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出投标控制价的;(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评分不得低于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最低得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图纸和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索取,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投标人收到修改、补充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在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3.2.2本合同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3.2.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报价函中的报价应在投标控制价(含)内。投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计算填报投标报价。投标人未计算填报的部分,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委托人将不再支付。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果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监理合同后5日内退还。3.4.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招标人按照规定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保证金按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3款的规定执行。3.4.4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本)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制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制件。3.5.2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5.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其他资料复制件。3.5.5“投标人履约信誉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更换。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3.5.10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建议书、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工作范围、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文件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制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当副本、电子版内容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别独立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然后将第一、第二个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4.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招标人不予受理(拒收)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天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本项目根据《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发改(2023)8号)、《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修订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发改(2024)8号)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7.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按平发改〔2023〕8号《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1)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中标候选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中标候选人、中介单位、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2.2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组织考察、质询的,定标委员会可结合考察报告作为定标辅助。定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竞争和择优”原则确定中标人。7.2.3定标前考察、质询: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并提交定标委员会作为参考,考察报告不应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7.2.4定标要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应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的1个工作日内组织定标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个工作日内。如组织考察的,应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应顺延定标会时间,但不得超过5日。定标会议应在开评标的市级交易平台召开,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指派)在定标会议开始时可以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等。7.2.6招标人应当在完成定标工作后的3日内,将定标结果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的中标人因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查实而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定标,如无法重新定标的则重新组织招标。7.2中标通知7.2.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7.2.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协议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协议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一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6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第二个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第二个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能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书面报告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招标人可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纪律要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进行干预和施加任何影响。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办理。受理投诉的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近三年以来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10.2保密规定投标人不得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10.3递交监理人员资料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委托人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准备期监理的人员名单及资料交招标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委托人要求导致签订合同时间延期的,按投标人须知7.4.1项处理。在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前15天,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阶段监理的人员进场计划提交招标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监理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员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处理。10.4其他说明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监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如有))投标保证金(元)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总监及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监理服务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认招标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项目名称)施工监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如有))投标报价(元)备注投标人代表签认投标控制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提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1.)已收悉,现澄清如下:2.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致:,(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人民币大写);监理服务期限:。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证书编号:,。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致:,(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关于,的通知。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监理服务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姓名、职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建议书;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d.承诺书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字(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可不签署)并按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适用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监理服务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人没有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a、未重新划分风险,增加委托人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人义务;b、在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形式以及对合同条款无重要保留等;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e、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f、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g、未提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0)人员、业绩、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未出现投标报价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要求。(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要求。(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5)投标人的信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4要求2.1.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及其填报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的报价函、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且报价唯一。(4)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建议书分值40分;商务分值50分;监理服务费报价分值为10分)1.技术建议书评审:40分2.商务评审:(1)监理业绩:18.5分(2)企业信誉:1.5分(3)监理机构人员:30分3.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审:10分4.其他因素评审:/分评审要求:商务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技术建议书评审则由各评委单独打分(得分应以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招标应设置评标基准价。若m≤5,则为直接计算m个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m≥6,则S=A×r×k+P×(1-k)。m为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S为评标基准价;A为招标人的投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项规定);r为调整系数(开标时从0.95、0.96、0.97三个连续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k为控制价所占的权重值:30%。P为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去除n家高值和n家低值后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n为m×30%的四舍五入取整值。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2.2.3监理服务费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主要监理岗位的职责(10分)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9.9-10分;较好的,得9.7-9.8分;一般的,得9.5-9.6分本工程监理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针对本合同工程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的,得9.9-10分;较准确的,得9.7-9.8分;一般的,得9.5-9.6分。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10分)针对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计划严谨措施得力的,得9.9-10分;计划可行措施较好的,得9.7-9.8分;计划和措施均一般的,得9.5-9.6分。对工程的建议(10分)针对本合同工程的建议具有针对性的,得9.9-10分;较好的,得9.7-9.8分;一般的,得9.5-9.6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2.2.4(2)商务评审评分标准监理业绩(18.5分)一般项目不设加分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18.5分。企业信誉(-5~1.5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评价结果得分计算原则如下:(1)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的得1.5分;(2)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的得1分;(3)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B的得0分;(4)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C的得-2分;(5)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D的得-5分;(6)未参与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得0分。总监理工程师(30分)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29分。个人信誉分(-5~1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总监信用评价结果得分。评价结果得分计算原则如下:(1)总监的信用评价等级得分为:AA得1分;A得0.5分;B得0分;C得-2分;D得-5分。(2)对于未参加总监信用评价的得0分。(3)加分奖励标准与总监岗位登记单位挂钩,对于总监从业登记在最近信用评价周期内发生变更的,若其信用评价为AA、A级的,每变更一次降一个等级计算,降至B级为止。副总监拟任投标总监时,信用等级得分按将一级计算。注: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须附“浙江交通”系统查询打印件,未附按0分计。2、至投标截止日最近一个周期,无总监信用评价的则按0分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4(3)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分标准(10分)偏差率: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计算公式:(1)若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则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10-偏E1值为0.3,E2值为0.2。(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2.4(3)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分标准(10分)差率×100×E1;(2)若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则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E1值为0.3,E2值为0.2。(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2.4(4)其他因素//需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1评标方法第1条细化为:1.1评标办法限定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款。3.5.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控制价80%的投标人进行询标,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评标方法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在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审范围,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3-15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6名及以上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后一名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信用评价结果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均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除此之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前,发现第一个信封、第二个信封评审有误的,可予纠正。由于评标标准和方法前后内容不一致或者部分条款存在易引起歧义、模糊的文字,导致难以界定投标文件偏差的性质,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1.2评审范围第一个信封的评审范围: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第二个信封的评审范围: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第一个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评审(监理业绩、企业信誉、监理机构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评审(监理业绩、企业信誉、监理机构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服务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评审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D。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服务费报价计算出得分C。3.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3投标人第二个信封得分=C。3.5.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建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控制价80%的投标人进行询标,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6投标人综合得分3.6.1评标委员会计算出第一个信封得分和第二个信封得分后计算投标人综合得分。3.6.2投标人综合得分=第一个信封得分+第二个信封得分=A+B+C+D3.6.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或补正。3.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2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本通用合同条款不应进行任何改动,如果有不同要求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写原则在专用条款中进行修改、删除或补充。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函、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公路水运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服务费用清单、监理人有关人员和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1.1.1.6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1.1.1.7技术建议书: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建议书。1.1.1.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指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服务费用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1.1.2.2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1.1.2.3监理人: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1.1.2.4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5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6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1.2.7监理机构:指由监理人在项目现场设立的履行监理职责的组织,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1.1.2.8行政管理部门: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对本工程依法享有行政监督权限的其他政府部门。1.1.2.9第三方:指除委托人、监理人之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当事人(包括承包人)。1.1.3工程和监理1.1.3.1工程: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或临时工程(包括向委托人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具体情况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1.1.3.2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监理、信息化等事项管理及有关协调、合同和其他事项管理及有关协调、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1.1.3.3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1.1.3.4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技术建议书、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1.1.4日期1.1.4.1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6.1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1.1.4.2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日期。1.1.4.3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监理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2款约定所做的调整。1.1.4.4完成监理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服务费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委托人要求;(7)监理服务费用清单;(8)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9)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当事人针对各类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亦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5合同协议书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监理文件的提供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国家、公路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6.2委托人提供的文件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且取得相关文件、资料后7天内,向监理人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1)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1份。(2)委托人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1份。(3)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1套。(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操作规程1套。(5)其他相关资料。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1.6.3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6.4文件的照管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1.7联络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新投〔2025〕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平湖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浙嘉平交许〔2025〕50000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新埭镇平兴线东侧、创强路南侧。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2.2.1项目规模:工程涉及三条道路拓宽建设,创新路起点平兴公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西向东,终点接入科智路,终点桩号K0+295.4,全长295.4m,现状道路宽7m,拓宽至30m。创业路起点平兴公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西向东,终点接入科智路,终点桩号K0+295.5,全长295.5m,现状道路宽7m,拓宽至24m。科智路起点创强路云境府西侧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北向南,终点接入创业路,终点桩号K0+738,全长738m,现状道路宽7m,拓宽至18m。本次设计公路等级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40Km/h。2.2.2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园区东片道路拓宽工程,包含道路、排水、交安设施、照明及绿化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等施工监理。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2.4.1监理标段标段划分:1;2.4.2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为7个月;监理服务期为31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7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2.5本项目总投资2110.55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约28.8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自202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自行下载。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3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43751421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03月26日11时00分。招标人将于2026年03月26日17时00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址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31日09时00分,本工程为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网址:https://www.phpyz.com/tradding/login)。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新埭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须提供,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纸质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发布。7.特别说明7.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办理。未在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系统登录界面《企业注册》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7773420435,注册网站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注册成功后需登入平台并下载附件。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备注:投标保证金交纳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8367608850)。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7.4本项目使用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交易服务费详见“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收费标准”。8.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湖市新埭镇新南路398号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D幢12楼>联系人:宋先生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73-85557161电话:0573-85126963邮箱:/邮箱:437514217@qq.com日期:2026年03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工 拓宽工程施工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