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用醇基液体燃料 燃料油招标公告(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2026)
酉阳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采购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项目(CQYJ-JZXBX-2026009)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由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 酉阳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采购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170,000 元
项目类型:
货物类
价格类型:
单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限价(最高)
数量
目录燃料油
需求描述 酉阳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采购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项目
4,780 元
1 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
2026-03-23 09:00 ~ 2026-03-28 10:30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是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详文件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2026-03-28 10:00 ~ 2026-03-28 10:30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
重庆由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酉阳县土家八千7-1-5)
开标地点:
重庆由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酉阳县土家八千7-1-5)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由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
1330827395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8996972980
酉阳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采购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项目.docx
酉阳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采购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采购执行编号:CQYJ-JZXBX-2026009采购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由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篇比选邀请书1一、比选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投标人资格条件1四、比选有关说明1五、比选保证金:无2六、其它有关规定2七、联系方式3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4一、项目一览表4二、服务要求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6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6二、报价要求6三、供货要求6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8五、付款方式8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8第四篇比选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9一、资格审查9二、评审方法10三、评审标准11四、无效响应13五、采购终止13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4一、比选费用14二、比选文件14三、比选要求14四、中标人的确认和变更15五、中标(成交)通知1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6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7八、签订合同17第七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9一、经济部分21二、服务部分22三、商务部分2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7五、其他资料32第一篇比选邀请书重庆由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酉阳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采购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有资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比选。1、比选内容分包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吨)采购预算(万元/年)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备注 酉阳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采购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项目478017/1 酉阳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约9万/年,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约8万/年,以上表格中的数量及采购预算均为预估值,结算时以实际产生的数量和金额为准。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根据渝财规〔2022〕4号,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上述第2、3、4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四、比选有关说明(一)供应商需通过重庆市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5日2、报名方式:2.1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现场缴纳报名费及递交《竞争性比选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至代理机构处(重庆市酉阳县钟南大道1号7-1-5)。2.2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报名并购买了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3、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报名时缴纳。(五)投标1.线上报价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2026年3月28日10:30。2.线上报价: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PDF格式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下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价和线下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线上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现场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若二者存在不一致,以现场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为准。3.线下投标(1)比选时间:2026年3月28日10:00至10:30(逾期不予受理)止。(2)比选地点:重庆由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酉阳县土家八千7-1-5)。(3)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共3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五、比选保证金:无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比选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比选。(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自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三)超过比选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四)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8996972980地址:酉阳县大溪镇采购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508324911地址:酉阳县可大乡(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由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管老师电话:13308273958地址:重庆市酉阳县钟南大道1号7幢1-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酉阳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采购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项目1项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配送服务范围: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中心小学校、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辖区公办学校。2、配送方式:根据学校需要按时配送;3、配送时间: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送达;4、按月向采购人提供醇基液体燃料有关数据,统计填报的数据资料准确、完整、无隐瞒,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管好原始记录,做好跟踪服务。5、稳定醇基液体燃料渠道,保证油品的质量,严禁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物资,如因油质问题,致使采购人设备损坏,火力不够,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赔偿采购人所受到的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采购合同。6、成交供应商应确保运输车辆具备国家规定的运输燃油资质,如罐式车辆、槽罐车辆等,并保证车辆和燃油的质量。运输过程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包括按约定时间、路线运输,不得超载,采用封闭式车辆确保燃油安全。7、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油,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运输过程中发生燃油泄漏,运输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此外,运输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醇基液体燃料车辆的安全,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9、“成交供应商为学校食堂醇基液体燃料专用设备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维修,一般故障8小时内修复;若无法当场修复,需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确保食堂正常运营,维修配件为原厂合格产品,维修质保期不少于6个月”。10、成交供应商配送车辆入校前需提前1小时与学校对接,提供车辆信息、押运人员信息,经学校安保部门确认后方可入校。10、配送车辆入校后需按指定路线行驶、指定区域停靠,严禁无关人员靠近,装卸作业需由持证人员操作,学校安保人员全程监督。11、严禁配送车辆在校园内随意停车、逗留,装卸完毕后立即驶离,不得携带校园内无关物品离开。12、入校配送的燃料容器需符合国标防爆、防泄漏要求,严禁在校园内进行容器倒灌等操作。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总周期为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每年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为准。因办学安排、统一规划、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若项目实现天然气接通并具备使用条件后,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服务期限据实结算。(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交货后,由卖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及验收办法和手段,买方认可后签字。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2、所送货物的技术参数与招投标的参数相一致;3、包装:要求防腐、防撞击、防水,以保证货物到达需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概由供方负责补齐或赔偿;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所有的物资价(含税)、物资的购买费、装卸费、搬运、人工、仓储费、检验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实际使用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供货要求(一)供货数量要求采购人按「每批次配送随机抽样」方式核查重量,抽样样本为每批次配送容器的10%(最低不少于1个),以学校地磅称重结果为准;若抽样重量缺少3%及以上视为不合格,一个月内累计4次(含)以上不合格,当月配送总费用按90%结算,累计6次(含)以上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二)配送时间配送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提前24小时约定。(三)供货措施1.运输和包装: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人员和专用配送车辆,并建立货物运输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交叉污染及货物安全性问题。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用于盛放货物的容器要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有效期内的最新产品,若采购人库存出现效期临近产品,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无条件更换,保证产品在采购人使用时安全有效。(四)售后服务要求1.供货要求:成交供应商严格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保证及时提供充足的货源。在得到采购人的送货计划通知后12小时响应,24小时内配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须2小时内到货(如学校食堂燃料耗尽、突发设备故障需紧急补给等影响正常开餐的情况)。除不可抗原因外(地震、疫情等自然灾害)逾期交货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A、提供技术援助电话服务,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B、用户如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应在2小时响应,8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做出故障诊断报告,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2)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用户,如用户有相应要求,乙方应对采购人供免费系统升级和技术支持。(五)风险管控1.交付货物之前的加工、搬运、运输等环节中,中标人自行组织,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安全责任。2.送货管理:中标人送货应安排专人专车,中标人送货按采购人进出大门有关规定,主动出示证件,接受安全检查;按要求停放车辆,主动接受管理,严禁携带违禁品进入,否则,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违反监管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供货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监管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违规违纪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一律由中标人承担。(六)争议处理1.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双方任一方想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在得到对方同意的前提下,本合同可提前解除。2.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安全事故,采购人可立即解除合同。3.合同期限内,若与学校新制定下发的文件规定冲突,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与采购人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明确的期限调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供应的货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采购人对有疑议的货物有权提取样品送权威部门检验,质量不达标货物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5.采购人认定中标人所送货物与采购人订单或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送达之前被损坏时,有权要求中标人退货或换货并给予中标人口头整改通知;若中标人有异议,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书面(含电子邮件)回复采购人并协商处理方式,否则将视为中标人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无异议,中标人应于合同约定时间内退货或换货。6.中标人对处理方式提出书面(含电子邮件)异议的,由采购人进行处理,若采购人无法最终认定货物质量的,双方均有权将提取样品送权威部门检验或鉴定。7.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物品应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同时报市场监管局;若造成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采购人对投标人提出的质量异议,保证在20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无法在20分钟内解决的,应在1个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用餐。(三)因市场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提供的投标人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采购人需要。(四)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调换配送到位,不得影响正常开餐。(五)做好应急保障措施,如遇停水停电停气或突发情况,应保质保量的完成采购人临时增加的采购任务,确保各个校区正常开餐。(六)因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采购人解除合同。并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七)投标人为了拉拢采购人工作人员私下送礼金、礼品、宴请或利用虚开发票等方法给学校工作人员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扣除投标人未付的全部货款,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八)投标人提供的货品实际重量、数量、单价与开据的送货单不相符(指不利于采购人),发现一次赔偿一次多开据的金额。累计达到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五、付款方式(一)先送货后付款,所有订购商品的配送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二)按月据实结算,根据当月送货单数据,由采购人分别与成交供应商据实办理结算,双方结算互不关联、互不承担连带责任。(三)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次月支付上月货款,通过银行转账到中标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根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拨付情况调整付款时间。若因资金未到位导致付款延迟,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直至资金到位后再行支付,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比选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比选小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注:①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②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比选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且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二、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审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一)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参选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参选。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数量符合比选文件要求。2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比选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比选内容作出响应3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比选文件第三篇规定的比选内容作出响应4比选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比选有效期为比选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比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商务、价格评分。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小组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三、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部分(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注: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超过限价报价视为无效响应。2服务部分(50%)501项目技术方案(15分)供应商拟订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渠道、品质监控、物流配送、日常管理方案和各种规章管理制度等。方案全面详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5分;方案基本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11分;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不足的,得8分;方案内容缺失、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的,得4分;方案不合理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2应急处置方案(15分)供应商拟定本项目应急处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增援时,能安排人员组织货源并及时送货;发生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食物中毒等情况的应对措施等内容。方案全面详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5分;方案基本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11分;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不足的,得8分;方案内容缺失、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的,得4分;方案不合理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3安全运输保障(10分)供应商拟定本项目涉及的运输及装卸安全保障方案。方案全面详尽、科学合理,包含校园专项安全管控内容,可行性强的,得 10 分;方案基本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7分;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不足的,得4分;方案内容缺失、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4售后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拟定本项目涉及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的标准、退换货时效、其他增值服务等。方案全面详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方案基本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7分;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不足的,得4分;方案内容缺失、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方案,评审小组各成员横向对比有效供应商的方案情况进行评比打分,取所有评审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20%)201、经营场所(6分)供应商有固定经营场所(固定经营场所指门店或仓库或配送中心等)。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经营场所相关照片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未提供者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配送车辆(6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配送车辆,每提供1台得6分;最高的6分。1.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车辆为租赁的,提供配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须包含本项目的合同期)3.提供配送车辆彩色实拍照片(正面、侧面、背面各1张),车辆照片内容与车辆行驶证一致。4.配送、押运、维修人员需全部持证上岗3、安全承诺(4分)供应商拟派专人为采购人进行配送服务,提供配送人员名单,并承诺在配送服务过程中,若因自身原因造成采购人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资料齐备合格得4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不得分。需提供配送服务团队的成员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业绩(4分)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供应商为学校 / 教育系统承担过食堂燃油配送业绩(含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配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及中标后履约承诺;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中标后履约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响应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一)投标人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比选;(三)投标人未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四)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按第七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五)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人的服务时间、服务质保期及比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十)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五、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比选费用参与比选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比选文件(一)比选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比选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投标人须知、合同草案条款、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比选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比选文件。一经进入比选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比选文件中,比选小组根据与投标人进行比选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比选小组判断投标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比选要求(一)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三)比选有效期: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比选保证金:1.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一篇“五、比选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中标人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四)修正错误1.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比选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中标人的资格。(五)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在投标文件中,正本必须按第七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签字、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一份装入一个密封袋,副本一份装入一个密封袋。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字样。密封袋的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有字样:年月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的密封条。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阅采购邀请书。3.投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投标人参与人员各个投标人可派1-2名代表参与比选,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四、中标人的确认和变更(一)中标人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比选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二)中标人的变更1.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投标人进行处罚。五、中标(成交)通知(一)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投标人认为竞争性比选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内容、时限1.1投标人认为竞争性比选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招标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比选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如中标人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四)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如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因有上级政策性有变动需要合同终止的,采购人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篇采购合同(具体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七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比选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服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三、商务部分(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优惠承诺等(格式自定)(二)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三)商务评分需提供的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申请文件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二〇二六年月日一、经济部分(一)比选报价函比选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比选。1、愿意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大写:;小写:。2、我方现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比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中标人,将按照最终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保证金。8、若我方成交,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比选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服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服务响应偏离表采购执行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拓展。三、商务部分(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优惠承诺等(格式自定)(二)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商务响应偏离表采购执行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比选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拓展(三)商务评分需提供的资料根据“第四篇评审标准”提供相关材料(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比选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比选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比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投标人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附件: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分包号及分包名称:/分包号:/分包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使用微信支付t上焕新@(**艳)微信支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用醇基液体燃料 燃料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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