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清扫保洁服务招标公告(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2026)
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石公易采【2026】007
项目内容: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清扫面积约为47326平方米(详见招标资料,并按招标资料要求实施。)
招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
汇款方式:现金汇款、银行转账、保函(见索即付类型)、支票、本票、汇票等
招标押金收款单位名称:博罗县石湾镇财政管理所
开户银行: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湾支行
账号:80020000002036650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17:30
招标时间:2026年3月27日 下午5时00分
报名及投标地点:石湾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石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一楼)
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52-6359064
竞标方式:交易中心现场公开招标
参标资质要求:参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或处置服务。
备注:
1. 报名参标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2. 参标单位在递交报名资料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存入方式将招标保证金一笔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参标单位与交款单位必须一致,不得以任何形式代缴招标保证金,参标单位在缴纳招标保证金时务必在银行缴款凭证上注明相应的项目编码。
3.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参标方须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参标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保证金汇款凭证、资质要求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石湾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概不受理)。
博罗县石湾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1.参标申请表.docx
2.茹卢村保洁服务招标方案.doc
3.茹卢村小组保洁承包合同.doc
附件1参标申请表一、项目名称: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二、项目编码:石公易采【2026】007三、投标要求:1.参标单位必须符合招标资料规定的要求。2.投标前参标单位必须交付8000元招标押金,按招标公告公布的信息进行缴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申请退回招标押金时,必须出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正本)及相关履行合同条款的依据,核实后无息退回;其他没有中标参标单位的招标押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3天后到博罗县石湾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无息)。中标单位如弃标(违约),其所缴交的招标押金归招标单位所有。四、招标时间:2026年3月27日下午5时00分(参标单位须提前10分钟报到,超出开标时间10分钟仍未到场的取消投标资格。)五、参标地点:博罗县石湾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一楼)六、备注:1.参标方在报名前,请务必熟读、理解本项目的合同、公告等相关招标资料的内容再确认报名参投,一旦确认报名参标将视为同意招标资料内容及条款,且严格遵守交易管理制度。2.每个参标单位进场人数不得超过2人,其中一人必须为参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参标单位出具委托书的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进场参标。3.已完成报名的参标单位届时不能到场参与标会的,应提前呈交书面文件向博罗县石湾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提出请假,否则一律按无故缺席处理,并按相关制度、规定中交易监督与惩处的相关规定执行。4.如参标单位个数不足的(工程建设类、物资(服务)类采购不少于三家,资产资源类交易不少于一家),则本次标会不具备开启条件。开标结果中至少要有一家参标单位的参标资料符合招标资料需求,否则本次招标无效。5.正式中标单位一旦确定,中标单位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履约,因中标单位原因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条款的,作弃标(违约)处理,招标押金(或项目履约保证金)归招标单位所有。6.参标方承诺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至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报名时间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标方以上承诺均为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的成份,否则,一旦被查实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中标资格、中标无效,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等)和法律责任。参标单位(盖章):,法人签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时间:2026年月日招标方案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按有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项目名称: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二、招投押金:招投押金8000元人民币。(可以现金汇款、银行转账、保函等形式缴纳),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申请退回招投押金时,必须出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正本)及相关履行合同条款的依据,核实后无息退回;其他参标单位的招投押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申请退还(无息)。参标单位应在招投公告规定时间内将招投押金汇入博罗县石湾镇财政管理所(80020000002036650)账户,开户行: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湾支行,保函等可直接交到交易中心。3、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保证金2万元。由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前缴交,否则按违约处理,没收招标押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回。项目履约保证金需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四、投标方式:以元/月方式进行投标,以招标单位所报单价为最高基数,价低者中标,同标者先开先得。五、招标估价、清扫保洁面积、清扫保洁期限:招标估价11800元/月,招标底价以招标方现场报价为准;辖区内清扫在面积约47326平方米(以实际丈量核实面积为准,位置详见合同附表);清扫保洁期限为三年。六、投标须知:正式中标单位一旦确定,中标单位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履约,因中标单位原因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条款的,作弃标(违约)处理,招投押金(或项目履约保证金)归招标单位所有。七、参投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或处置服务。八、具体项目主要内容详见合同。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2026年1月19日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保洁服务承发包合同甲方: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提升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水平,使该区的环卫清扫保洁得到常态化的服务和管理,根据石湾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中标结果,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的环卫清扫保洁服务承包由乙方进行作业管理,并就清扫保洁服务和承包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范围: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清扫保洁服务范围为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市政道路、房地产小区、宅基地及其他双方约定区域除外,具体清扫保洁区域及面积详见附表附图),清扫面积为:约47326平方米(详见附表和附图(可根据实际面积按月变更),以最终丈量核实面积为准)。若规划、管理或其他原因需要阶段性调整保洁面积,双方在本合同基础上签订阶段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实际保洁服务面积结算。二、承包服务期限:承包期限:合同期为三年,即从2026年月日至2029年月日止。三、服务费和付款方式:1、项目服务费预算价:每月服务费11800元。2、中标价:每月承包服务费为元,三年承包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含税价)3、付款方式:按先服务后付费的方式,甲方根据上一个月的卫生考评情况,根据每月人居环境保洁服务质量考核表评分,在次月20日前付清上一月的服务费。4、乙方每月凭合法税票与保洁服务质量考核表向甲方支取上一个月的保洁服务费。四、本合同履约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元),由乙方缴纳给甲方,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合同前缴交,否则合同作废。履约金不计利息,在合同期满后7天内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五、清扫保洁服务质量要求:(一)、清扫保洁服务工作内容1、根据人居环境保洁要求进行日常保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房前屋后,清扫行车道路面及周边、人行道路面及周边、房屋间巷道、花槽角落、道路边沟、雨污水井口的垃圾、杂草、杂物等进行保洁。2、定期清理保洁辖区内的牛皮癣及乱堆乱放杂物。3、负责上门收集垃圾并把保洁产生的垃圾收集到政府指定的垃圾堆存点内,不得超出垃圾堆存点收集线外;配合甲方城镇主管部门防止违规偷倒建筑废料、余泥、垃圾等行为;及时清理保洁服务区范围内果皮箱和小型保洁桶的积存垃圾,确保每户日产日清。4、协助甲方做好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破坏市政设施、绿化等应急处理工作。5、协助甲方做好镇区范围内(包括不限于中标范围)临时任务(迎接重大节日、活动和上级各类检查、整治任务等)的加强保洁,凡上级人居环境检查反馈需整改问题,乙方按要求在48小时内整改完成,并同角度拍照反馈给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逾期未完成的每张图片罚款200元。(二)作业时间1、普遍清扫时间:每天至少两次普遍清扫(称为普扫),第一次普扫作业时间为早上5:00—8:00时(要求在8:00前结束),8:00—11:00为巡回保洁时间;第二次普扫作业时间为13:00—14:30时,14:30—18:00为巡回保洁时间;村内巷每天上午、下午各清扫一次。2、根据《国家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要求及环卫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标准,并结合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详见附表)、公共场所分布等状况,乙方须按人均清扫10000平方米/工作日配备清扫保洁员不少于5人(不含管理人员),保洁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及反光衣。(三)质量要求辖区范围内牛皮癣的清理,乱堆乱放杂物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要求和质量在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相关质量要求和石湾镇环卫保洁及街容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还要符合如下要求:1、路见本色,无污迹、积沙、余泥、杂草,无空中悬挂垃圾;边沟、井口清洁,无残留污水、沙土,无大面积明显污迹;人行道侧石、栏杆、路牌、电线杆、路灯杆和垃圾桶边等无明显污迹;房前屋后巷道无积存垃圾和杂草;硬底化道路路面、墙角无杂草;花槽草坪内无包装纸袋、零碎垃圾等。2、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如下(表一)规定,并且在同一单位面积内,各单项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单项指标的50%。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一)废弃物废弃物控制指标控制指标范 围范 围果皮(片)纸屑、塑膜 (片) 烟蒂 (个) 污水(平方米) 其他 (处) 1000 平方米 ≤6 ≤6 ≤6 ≤1 ≤63、加强对临时休息椅、保洁车、墙脚边、吊渠口、沙井盖、排水口、保洁桶和果皮箱进行定时清洗保洁,确保良好的街容街貌。4、清扫保洁垃圾应密闭收集和清运,无裸露堆放,须运输到指定的地方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清扫收运过程中无垃圾飘洒、无污水滴漏。5、保洁工具要卫生整洁,保洁车无污迹、积尘,无明显破损;垃圾收集容器保洁桶和果皮箱和车辆及时清空和清洗,确保垃圾不外溢。6、路面散落物、丢弃物(包括生活家具垃圾、电器床垫等)要在发现后1小时内清理,余泥、化学物品、危险物品要在发现后2小时内清理;影响交通安全的要立即组织清理。7、暴雨期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保洁员对道路雨水口周边垃圾进行清扫,确保排水畅通。8、在道路整修后、台风过后、水浸等特殊情况导致路面垃圾增加时,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清扫。9、若服务区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需要机械作业(路面洒水、清洗),由甲方协调解决。10、乙方指定(姓名)(手机号码)为大件垃圾(包括废弃家具、电器、床垫等)收集联系人,及时响应村民需求处理大件垃圾。六、环卫保洁质量检查及考评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甲方环卫保洁和街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如下:1、日常工作巡查:乙方需配备专门巡查人员,自行安排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有村民群众投诉反映地面垃圾未清理,4小时内未及时响应处理的,每宗按200元罚款,上不封顶。2、甲方安排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并建立记录档案。若发现问题须迅速通知乙方限期解决。甲方监督协调员:茹志安。3、甲方组织村小组干部每月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不少于3次的抽检,每次抽检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取3次抽检平均分为当月考核总分,每月考核最高分为100分。4、每月考核总分扣分累计超过30分为不合格,一年内不合格次数达到3次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暂停支付清洁款,另选其他单位承接保洁任务,并对乙方处予人民币1-2万元的罚款。(评分标准详见表二)5、乙方在迎接上级检查任务时保洁不到位导致甲方人居环境评分靠后(全镇后5名)的,每次按1000-3000元不等进行罚款;甲方因乙方保洁不到位连续2次受上级部门批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因保洁不到位,甲方因此收到村民多次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环卫保洁质量评分表(表二)考核内容扣分项目(每日检查,每月总结) 扣分标准清扫保洁1、路面废弃物数量超过控制指标50%-100%的(具体指标见表一)每项扣0.2分2、路面废弃物数量超过控制指标超100%以上的(具体指标见表二)每项扣0.4分3、边沟、墙边、井口等有明显保洁死角每项扣0.2分4、房前屋后有积存垃圾和杂草每项扣0.2分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扫每路段扣1分6、垃圾收集专用手推车乱停乱放的每次0.2分7、不按要求倾倒垃圾的每次1分8、保洁桶、果皮箱有垃圾外溢每项1分垃圾清运处理1、成堆垃圾露天放置或积存垃圾发现2小时后未清理每项扣0.2分2、垃圾收集车行车时飘洒垃圾的每车次扣1分3、向下水道或绿化带倾倒垃圾每次扣2分4、垃圾没有日产日清每次扣2分重大活动保障1、不接受统一调度每次扣2分2、保洁未达到标准每次扣1分3、上级检查反馈整改问题未及时整改每处扣1分、罚款200元应急处理1、一般污染物未在30分钟内清理每次扣1分2、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未协助处理每次扣1分3、恶劣天气、灾害危险解除后未及时组织恢复清理每次扣1分4、发现卫生状况恶劣事件后不报告、不处理或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仍未到现场每次扣1分5、接到村民投诉反映保洁问题或要求协助处理大件垃圾,超过4小时未处理每次扣1分、罚款200元七、甲方权责:1、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做好保洁服务区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2、甲方可以随时抽查和考核乙方的保洁质量,并按照检查方法进行考评。3、当乙方因作业管理跟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纠纷。4、甲方要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宣传,采取相应措施整治乱扔、乱倒、乱涂、乱堆垃圾行为,对乙方反映较严重的影响市容环境行为要予以重视。5、若乙方原因造成承包服务范围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甲方有权采取临时措施介入保洁,由此造成的经济费用由乙方承担。6、若乙方环卫保洁工作不合格,并经整改无效,甲方有权马上终止合同。7、若乙方未能依时提供保洁员和管理人员工资表、保险资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直至乙方完全提供为止。8、甲方须及时支付合同的服务费,不得拖欠。八、乙方权责:1、乙方必须每日按要求对其保洁服务区进行8小时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和人行道上无杂物、纸屑、果皮等垃圾。2、乙方本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劳务纠纷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3、乙方应严格遵守、省、市有关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依法作业,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措施。4、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投诉或不良影响的,由乙方负责采取补救措施;若需要经济上赔偿的,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在合同期间的一切劳保用品和作业设备配置由乙方自行负责。6、乙方要为全部保洁员和管理人员购买工伤意外险,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同时,乙方要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的工人工资表报送甲方存档。九、违约责任:1、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履约金,并赔偿乙方1万元。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金20000元。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如乙方有擅自转包、分包等行为,则视作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若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石湾人民法庭起诉解决。十二、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与乙方续约。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石湾镇财政管理所执一份,石湾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开户名称: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名称:银行账号:80020000004603132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博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开户银行:有限公司铁场支行签约日期:2026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清扫保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