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安置房招标公告(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



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关于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SCG-2026-133
项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
项目序列号:P52011320260002BK
预算金额(元):93717450
最高限价(元):937174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37174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①现房(非存量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②期房(预售商品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现房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地 址: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中路555号
联系方式:15180878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联系方式:17585112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婷、肖永宽、向秀
电 话:17585112710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压缩包.zip909.7KB

采购公告.pdf184.0KB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行政区域
贵州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13: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4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

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9371.74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婷、肖永宽、向秀

项目联系电话
17585112710

采购单位
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中路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80878674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585112710

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年采购安置房项目2026采购文件(2026年03月)项目序列号:P52011320260002BK项目编号:ZFCG20260318015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名称:项目品目编号:P52011320260002BK001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品目名称: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货物类采购人: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代理机构: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第四节开标第五节资审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第六节评标第七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第八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九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第十节质疑和投诉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供货期期限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1.3保密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2.1包装2.2运输2.3交付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第4条质量保证期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第6条履约担保第7条不可抗力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9条节能环保第10条合同解除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2条争议的解决第13条违约责任第14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工期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1.3保密第2条工期第3条工程质量3.1工程质量要求3.2质量检查第4条竣工验收4.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竣工和验收4.3试运行4.4竣工清场第5条保修责任第6条合同价款支付第7条履约担保第8条不可抗力第9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10条节能环保第11条合同解除第12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3条争议的解决第14条违约责任第15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服务期限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第3条服务验收第4条质量保证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第6条履约担保第7条不可抗力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9条节能环保第10条合同解除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2条争议的解决第13条违约责任第14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及品目概述本项目为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由于白云区鸡场一期安置点修建的安置房源数量有限,不能满足鸡场片区的安置需求,为推进安置工作开展,现需采购一批商品房源(本项目安置房源应为贵阳市白云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房源),通过调安方式进行安置。本次采购的最终面积及数量以经审核的待安置户签订的调安协议为准。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玖仟叁佰柒拾壹万柒仟肆佰伍拾元整(¥小写93717450.000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玖仟叁佰柒拾壹万柒仟肆佰伍拾元整(¥小写93717450.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玖仟叁佰柒拾壹万柒仟肆佰伍拾元整(¥小写9371745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玖仟叁佰柒拾壹万柒仟肆佰伍拾元整(¥小写93717450.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①本项目为总价报价,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对所提供的房源户型进行分项报价,同一小区的房源价格为“固定单价报价”;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填写为投标总报价。②本项目“固定单价”报价的最高限价:¥7500元/㎡;③最终结算以被征收人选择的房源按照:该房源中标单价(元/㎡)×该房源建筑面积(㎡)=该房源实际结算总价(元)。)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七、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中路555号3.联系人:颜世林4.联系电话/传真:151808786745.电子邮箱:/八、代理机构1.名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3.联系人:周婷、肖永宽、向秀4.联系电话/传真:175851127105.电子邮箱:/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贵阳市白云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51-84616706详细地址:贵阳市白云区行政中心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一、☑货物范围□服务范围□工程范围本项目为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由于白云区鸡场一期安置点修建的安置房源数量有限,不能满足鸡场片区的安置需求,为推进安置工作开展,现需采购一批商品房源(本项目安置房源应为贵阳市白云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房源),通过调安方式进行安置。本次采购的最终面积及数量以经审核的待安置户签订的调安协议为准。二、须满足的规范,标准1.验收标准:1.1、本项目执行相关国家现行的、最新的标准。但在本《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1.2、按照贵阳市财政局文件(筑财采〔2022〕4号)要求执行。2.验收规范:满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技术参数标准及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正文、三表一附注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3月(含03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现房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货物要求:1.标的物: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2.房源性质:住宅商品房【现房(非存量房),期房(预售商品房)】;3.房源状态:毛坯;4.单套房屋建筑面积:70㎡-120㎡;投标供应商可提供多种房源户型,并在报价明细表中对所提供的房源户型进行单价报价,单价报价为:本项目所提供房源每平方的固定单价。5.本次采购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2495.66㎡;6.房源数量:最终房源数量根据被征收户选定数量,且完成本次调安工作所需房源数量为准;7.质量要求:所提供的商品房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房屋质量验收标准;8.交付条件:①现房(非存量房)交付条件:所提供的商品房在交付被征收户时必须达到五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并确保供水、供电、供气、通讯、路、场地平整等设施齐全达到使用要求。②期房(预售商品房)交付条件:所提供的商品房在交付被征收户时必须达到五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并确保供水、供电、供气、通讯、路、场地平整等设施齐全达到使用要求。③交付房源所提供的商品房无冻结、查封、抵押、权属纠纷、物业欠费等情况;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产权办理移交工作。如房源存在冻结、查封、抵押、权属纠纷、物业欠费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暂停付款、要求更换房源并追究供应商全部责任。9.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一条:“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的规定,应按照“就近安置”原则采购安置房源。本项目安置房源应为贵阳市白云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房源。(备注: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证明材料)10.本次采购安置房源的房源面积与房源数量,最终以调安的被征收人选定为准,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合计不超过本项目采购总预算。第二节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①现房(非存量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②期房(预售商品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成交所在地)。(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1.1、本项目执行相关国家现行的、最新的标准。但在本《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1.2、按照贵阳市财政局文件(筑财采〔2022〕4号)要求执行。2.验收规范:满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技术参数标准及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3.验收方式:3.1、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自行组织相关人员(人员人数须为单数)对采购文件内容、投标响应文件及双方合同内容为验收依据进行逐一核查,采购人对采购内容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3.2、若在验收时对质量出现争议时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3、验收中发现采购内容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3.4、中标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三)质保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要求执行。(四)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提供具体的房源清单到房监所部门办理完限制缓办备案程序,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选房期:待所有被征收人选定安置房后,根据选定房源单价据实计算房源总金额,支付选定房源总金额的30%(至此阶段,付款金额不超过已确定房源总金额的60%)。3.交付期:房源交付后支付至已确定房源总金额的90%。4.产权期:余下的已确定房源总金额10%作为尾款,待交付房屋办理分户不动产权后进行支付。(五)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六)其他要求(一)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逐一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有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骗取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如未在约定交付时间内完成交房工作的,将全部承担超期交房所产生的超期过渡费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直至房屋交付被征收人为止。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在采购人有工作需求的情况下,提供5名具有销售经验的工作人员,配合与协助采购人开展调安相关的入户协商、房源宣传、人员摸排、信息收集等工作。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投标供应商或物业公司与被征收人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问题,均由投标供应商妥善处理。(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在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特别提醒: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传。第四节图纸附件1、(如有可上传)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1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的全部内容(一)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①现房(非存量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②期房(预售商品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成交所在地)。2(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1.1、本项目执行相关国家现行的、最新的标准。但在本《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1.2、按照贵阳市财政局文件(筑财采〔2022〕4号)要求执行。2.验收规范:满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技术参数标准及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3.验收方式:3.1、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验2收申请,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自行组织相关人员(人员人数须为单数)对采购文件内容、投标响应文件及双方合同内容为验收依据进行逐一核查,采购人对采购内容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3.2、若在验收时对质量出现争议时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3、验收中发现采购内容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3.4、中标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3(三)质保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要求执行。4(四)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提供具体的房源清单到房监所部门办理完限制缓办备案程序,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选房期:待所有被征收人选定安置房后,根据选定房源单价据实计算房源总金额,支付选定房源总金额的30%(至此阶段,付款金额不超过已确定房源总金额的60%)。3.交付期:房源交付后支付至已确定房源总金额的490%。4.产权期:余下的已确定房源总金额10%作为尾款,待交付房屋办理分户不动产权后进行支付。5(五)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六)其他要求(一)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逐一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有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骗取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如未在约定交付时间内完成交房工作的,将全部承担超期交房所产生的超期过渡费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直至房屋交付被征收人为止。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在采购人有工作需求的情况下,提供5名具有销售经验的工作人员,配合与协助采购人开展调安相关的入户协商、房源宣传、人员摸排、信息收集等工作。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投标供应商或物业公司与被征收人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问题,均由投标供应商6妥善处理。(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在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理解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服务和货物类项目)1.资格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表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正文、三表一附注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3月(含03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特殊资格审查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现房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商务实质性审查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在采购文件中范本要求第三响应性文件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中商务部分实质性审查进行逐条响应。2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的全部内容,在采购文件中范本要求第三响应性文件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中技术部分实质性审查进行逐条响应或提供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全部内容的承诺函。3报价评审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注:1.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2.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报价评审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4.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评标委员会(签字)评分表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价格分(30.00)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总报价)×价格权值(30%)×100注:①评标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总报价(或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有效投标总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本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0.0~30.0分价格分(30.00)价格分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注:1.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2.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4.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0.0~30.0分主观分(10.00)房源交付措施方案投标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了解分析,提供整体房源交付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和任务的分析理解、本项目实施整体过程、各阶段的重点与难点的叙述、以及解决方案措施等。(1)措施方案完整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全面、操作性强的得5.0分;(2)措施方案完整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0分;0.0~5.0分主观分(10.00)房源交付措施方案(3)措施方案完整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0分;(4)未提供、缺项或提供方案完全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不得分。0.0~5.0分房源交付保障措施投标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了解分析,提供整体房源交付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度保障、质量保障、交付后各项手续保障措施等。(1)措施方案完整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全面、操作性强的得5.0分;(2)措施方案完整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0分;(3)措施方案完整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0分;(4)未提供、缺项或提供方案完全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不得分。0.0~5.0分客观分(60.00)承诺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房源是现房或期房情况进行承诺,投标供应商承诺以下(1)或(2)条件均可得分。(1)投标供应商承诺(现房):房源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可向采购人提供满足安置房源要求的房源表和户型图用于安置选房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承诺(期房):房源交付后的30日0.0~3.0分客观分(60.00)承诺历天内,可向采购人提供满足安置房源要求的房源表和户型图用于安置选房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章)。0.0~3.0分公共交通配套设施根据所提供房源所在地公共交通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供应商具备以下(1)或(2)条件均可得分。(1)具备已运营轨道交通情况:在房源建设地址方圆辐射1.5(含)公里范围内得9.0分;在房源建设地址方圆辐射1.5(不含)-2.0(含)公里范围得6.0分;房源建设地址方圆辐射超出2.0公里范围得1.0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提供房源建设地址距离地铁站的地图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提供小区至公交站台距离0.5公里内公交路线配备情况,公交线路1-2条得3.0分,3-4条6.0分,5条以上9.0分;(提供公交车站台线路情况现场清晰照片及房源建设地址距离公交车站台的地图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0.0~9.0分教育配套所提供房源小区具备成熟的教育配套,具有已开学的幼儿园、小学部、初中部,每具备一项得3.0分,本项满分9.0分。不属于该项目划片范围就读范围以内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教育招生划片0.0~9.0分范围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本片区就读资格证明文件、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的划片查询材料等。生活配套所提供房源小区周边具备现有的生活配套商圈,生活配套商圈不限于商场或农贸市场或大型综合超市等,每有一个得3.0分,本项满分9.0分。注:提供房源小区到生活配套商圈的驾车模式导航查询截图,路线距离须在2.0公里内;并提供生活配套商圈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等。0.0~9.0分医疗配套所提供房源小区周边具备完善的现有医疗配套设施,具有社区医院资源的得5.0分,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的得10.0分,本项满分10.0分。注:提供房源小区到医院的驾车模式导航查询截图,路线距离须在5.0公里内;并提供医院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等。0.0~10.0分休闲配套所提供房源小区周边具备现有的休闲配套,休闲配套设施不限于公园或游乐场或广场等,每有一个得3.0分,本项满分9.0分。注:提供房源小区到休闲配套商圈的驾车模式导航查询截图,路线距离须在2.0公里内;并提供休闲配套商圈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等。0.0~9.0分企业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完整的管0.0~5.0分理制度至少包含:公司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每提供1项得1.0分,本项满分5.0分。售后服务投标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团队、服务内容、服务计划。服务方案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6.0分,缺项不得分。0.0~6.0分信用分(0.00)信用分0.0~0.0分政策性加分(10.00)政策性加分0.0~10.0分得分110.0100分+政策性加分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联合体X%)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对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备注:如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优惠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政策、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新增)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规定价格扣除顺序及计算方法:扣除顺序: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可享受价格扣除。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可享受价格扣除,对于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③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且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可同时享受价格扣除计算方法:两项扣除均以供应商的原始报价为基数分别计算,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公式:评审价格=原始报价×(1-小微企业扣除率-本国产品扣除率)。举例说明:某供应商投标报价100万元,其产品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全部符合本国产品标准:①小微企业扣除:100万元×10%=10万元;②本国产品扣除:100万元×20%=20万元;③评审使用价格:100万元-10万元-20万元=70万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品目名称:品目编号: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序号供应商名称第一次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最终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政策优惠后价格(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评标基准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委员会(签字)评分汇总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评标专家(签字):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5.1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5.2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使用远投网开系统解密响应文件成功的,视为投标保证金已交纳);(十二)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十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五)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二)项目延期(适用于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的项目):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一并顺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三)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二、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备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时,若上传的资质证书或其他文件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图片或者PDF等文件时,请将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文件或图片插入word中后上传word,避免第三方电子签章数据不能正常加载,导致文件不显示第三方签章。请在转换PDF和签章时仔细检查对应内容,若因操作引起的第三方签章不显示,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第四节开标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投网开系统进行开标。三、开评标流程1.会议准备: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远投网开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2.解密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开标唱标:系统自动对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唱标。4.开标记录:唱标完成后,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5.会议结束:生成开标记录表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远程开标会议结束。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1.开标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开标会议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第五节资审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成的资审小组登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小组由1或3人单数组成,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由资审小组通知其未通过理由。第六节评标一、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一)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工程类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依照《资格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注意事项:评标(审)过程中,评标(审)委员会若需要求投标人(供应商)进行澄清,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通知对应的投标人(供应商)进行澄清,请投标人(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并按照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要求进行澄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三)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分。(四)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六)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七)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一)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承担的义务: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开标一览表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4)采购文件和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第七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第八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326635.00元最终以中标价作为基数按照,例如中标价为9371.745万元计算如下:100以下1.50%100.00×1.50%=1.5100--5001.10%400.00×1.10%=4.4500—10000.80%500.00×0.80%=4.01000--50000.50%4000.00×0.50%=205000--100000.25%4371.75×0.25%=10.9294合计为:40.8294万元。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二、支付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账号:51750188000053156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碧海花园支行第九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在系统进行操作的,采购人可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三、履约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第十节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一)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三)质疑函内容: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四)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五)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一)投诉时效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二)受理条件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三)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四)投诉回复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试行)采购人: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签订时间:年月日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列号号:20XX-ZFCG-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二、供货期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关于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公征司收管理局2026年采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购安置房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八、附件项目概况电话:17585112710,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联系人:周婷、肖永宽、向秀3.项目联系方式一、项目基本信息联系方式:17585112710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楼,项目编:号:XSSCG­2026­13331名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2.算金额:93717450元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最高限价::159138701877485607元4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中路,采购需:求:,555号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标项一:1.项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标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93717450.00详见采购文件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六、其他补充事宜备注: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合同履约期限:①现房(非存量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②期房(预售商品房五)、交公付期告:期20限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 09:30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四、3.本提项交目投的特标定文资件格要截求止:【时标间项、1】开投标供时应间商须和具地备有点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现房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售价(元):04.一般资格要求:方式:无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0851­84839751)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正文、三表一附注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审计报,时间: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告,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3月(含03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复印件,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扫描件)加盖公章】,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关于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XSSCG­2026­133项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预算金额:93717450元最高限价:9371745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9371745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①现房(非存量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②期房(预售商品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现房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正文、三表一附注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3月(含03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方式:无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30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采购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中路555号联系方式:151808786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联系方式:175851127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婷、肖永宽、向秀电话:17585112710八、附件【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关于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XSSCG­2026­133项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预算金额:93717450元最高限价:9371745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9371745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①现房(非存量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②期房(预售商品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现房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正文、三表一附注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3月(含03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方式:无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30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采购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中路555号联系方式:151808786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联系方式:175851127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婷、肖永宽、向秀电话:17585112710八、附件【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关于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公征司收管理局2026年采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购安置房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八、附件项目概况电话:17585112710,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联系人:周婷、肖永宽、向秀3.项目联系方式一、项目基本信息联系方式:17585112710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楼,项目编:号:XSSCG­2026­13331名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2.算金额:93717450元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最高限价::159138701877485607元4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中路,采购需:求:,555号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标项一:1.项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标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93717450.00详见采购文件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六、其他补充事宜备注: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合同履约期限:①现房(非存量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②期房(预售商品房五)、交公付期告:期20限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 09:30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四、3.本提项交目投的特标定文资件格要截求止:【时标间项、1】开投标供时应间商须和具地备有点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现房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售价(元):04.一般资格要求:方式:无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0851­84839751)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正文、三表一附注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审计报,时间: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告,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3月(含03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复印件,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扫描件)加盖公章】,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关于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XSSCG­2026­133项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预算金额:93717450元最高限价:9371745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9371745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①现房(非存量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②期房(预售商品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现房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正文、三表一附注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3月(含03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方式:无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30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采购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中路555号联系方式:151808786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联系方式:175851127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婷、肖永宽、向秀电话:17585112710八、附件【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关于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XSSCG­2026­133项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预算金额:93717450元最高限价:9371745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9371745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①现房(非存量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②期房(预售商品房)交付期:2026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交付给采购人。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现房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正文、三表一附注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3月(含03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方式:无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30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采购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中路555号联系方式:151808786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联系方式:175851127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婷、肖永宽、向秀电话:17585112710八、附件【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26年采购安置房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