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公开招租 商铺招标公告(桐乡市智汇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2026)



开发区(高桥街道)新城花苑沿街713-563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桐乡市智汇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开发区(高桥街道)新城花苑沿街713-563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地址位于高桥街道新城大道,租赁年限为三年。该项目的招标申请已得到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2026-024号批准,现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选择承租人,实行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租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1
开发区(高桥街道)新城花苑沿街713-563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详见招租文件

二、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境内法人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和招租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1日自行下载招租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142/index.html。
五、联系方式:
招租人:桐乡市智汇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5957329713
13867316268
代理单位: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819305025
招标采购中心: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招投标中心 0573-88586583

桐乡市智汇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招投标中心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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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高桥街道)新城花苑沿街713-563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招租文件8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BOHONGCECCZHEJIANGBOHONGENGINEERINGMANAGEMENTCONSULTINGCO.,LTD公开招标(√)开发区(高桥街道)新城花苑沿街713-563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招租文件邀请招标()招租人名称:桐乡市智汇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26年3月20日开发区(高桥街道)新城花苑沿街713-563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桐乡市智汇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开发区(高桥街道)新城花苑沿街713-563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地址位于高桥街道新城大道,租赁年限为三年。该项目的招标申请已得到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2026-024号批准,现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选择承租人,实行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招租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具体内容1开发区(高桥街道)新城花苑沿街713-563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详见招租文件二、资格要求:(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境内法人或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报名和招租文件获取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1日自行下载招租文件。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142/index.html。五、联系方式:招租人:桐乡市智汇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1595732971313867316268代理单位: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3819305025招标采购中心: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招投标中心0573-88586583桐乡市智汇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招投标中心2026年3月24日第一章招租须知1.招租范围及要求桐乡市智汇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开发区(高桥街道)新城花苑沿街713-563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地址位于高桥街道新城大道。房屋用途不得用于经营重油烟餐饮、网吧、足浴、棋牌、游戏机厅等,不得用于有碍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如要踏勘现场,请联系:张先生,联系电话:13867316268)2.招租明细表标项名称标项内容建筑面积招租底价(元/年)备注标项一新城大道713号商铺97.6㎡(一层48.8㎡,二层48.8㎡)31200标项二新城大道621、623号商铺160.63㎡(一层42.8㎡,二层117.83㎡)42500标项三新城大道615号商铺85㎡(一层42㎡,二层43㎡)27100标项四新城大道613号商铺85㎡(一层42㎡,二层43㎡)27100标项五新城大道611号商铺85㎡(一层42㎡,二层43㎡)27100标项六新城大道609号商铺85㎡(一层42㎡,二层43㎡)27100标项七新城大道607号商铺85㎡(一层42㎡,二层43㎡)27100标项八新城大道605号商铺85㎡(一层42㎡,二层43㎡)27100标项九新城大道601号商铺107.69㎡(一层53.85㎡,二层53.84㎡)33400标项十新城大道599、597号商铺151.91㎡(一层49.01㎡,二层102.9㎡)42600标项十一新城大道593、595号商铺161.16㎡(一层42.91㎡,二层118.25㎡)42600标项十二新城大道577、575号商铺151.72㎡(一层48.86㎡,二层102.86㎡)42400标项十三新城大道573、571号商铺160.61㎡(一层42.68㎡,二层117.93㎡)42500标项十四新城大道565号商铺85.45㎡(一层42.72㎡,二层42.73㎡)27400标项十五新城大道563号商铺85.45㎡(一层42.72㎡,二层42.73㎡)27400注:本次竞租设有招租底价,低于招租底价的报价作无效竞租价处理。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项目租赁期限为三年。4.竞租截止时间及竞租时间2026年4月1日9时00分,截止时间以后拒绝参与竞租。5.竞租地点:桐乡数字经济双创中心(发展大道288号北侧)五号楼二楼开标室。6.竞租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网银)或电汇,竞租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可以从竞租人公司账户、竞租人私人账户(自然人参与竞租的)转出。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桐乡市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桐乡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232811430000260670竞租保证金的退还或没收:1)未竞得人的公示期结束后退还;竞得人在租赁合同之后退还。2)竞得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如出现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租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租人有权没收其全部竞租保证金。8.竞租资料编制要求8.1竞租资料的组成竞租人应认真阅读和理解招租文件,并按招租文件的要求编制竞租资料;竞租资料应对招租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8.2竞租资料内容:8.2.1竞租报价函;8.2.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自然人投标则无须提供);8.2.3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8.2.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提供)。8.3竞租资料应装袋密封,封套标明项目名称、标项号、竞租人名称。8.4竞租人可报名参加一个标项,也可以同时报名参加其他标项,如竞租人在前一标项中标,可退出后面标项的竞标,也可继续参加后面标项的竞标。9.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伍仟元整(¥:5000元)至招租人账户,在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0.租金支付方式和履约保证金10.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租金,第一年租期到期三个月之前须付清第二年的租金,第二年租期到期三个月之前须付清第三年的租金,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逾期不支付的,将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0.2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具体条款在合同中明确。12.竞租报价:竞租人应报出年租金与总报价的价格,竞租人的总报价为年租金的价格乘以3。竞租人报价时应考虑现场条件及合同有效期内的一切风险因素。13.合同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14.其他注意事项14.1竞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用于经营重油烟餐饮、网吧、足浴、棋牌、游戏机厅等,不得用于有碍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14.2租赁期内,竞得人如是从事轻油烟餐饮服务的,应去相关部门(如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环保、行政综合执法等)办理必备的相关手续,相关手续未办理成功,不得营业。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必须保持相关手续的有效性,如相关手续失效,竞得人应及时停止营业进行整改,如不进行整改继续营业,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14.3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按时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由竞得人承担。14.4在租赁期内竞得人应合法经营,如发生严重污染、噪音伤害他人的,由竞得人承担一切责任。14.5租赁期内,竞得人如需办理有关手续的,出租人在能力范围内给予配合,但所涉及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14.6竞得人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如竞得人需拆、改房屋结构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14.7未经出租人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也不得作为担保和债务抵押物品。如有发生,该租赁合同终止失效,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14.8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负有对房屋公用部分检修的责任。但在修理房屋时,竞得人应积极协助,给予方便。如属竞得人损坏房屋结构造成房屋质量事故等,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责任,竞得人不予维修的,应作出赔偿,赔偿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4.9竞得人必须严格按规定用火、用电,不得存放危险品;如在租赁期间发生违法案件或火灾事故,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14.10竞得人在经营期间不得在店外设摊,不得非法占用公共部位。14.11竞得人如需要装修,须事先报请出租方同意,所需费用及材料由竞得人自负。14.12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应文明使用,不得产生噪音等影响其他楼层的使用。14.13竞得人对房屋、门窗、水电设施等有检修保养的责任,保持租赁场所及周围环境的卫生整洁。14.14在租赁期内,出租人确因国家建设或房屋产权变更需要终止租赁协议时,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补偿装修费用),出租人根据竞得人所缴租金按实际未到期天数计算退还。14.15招租文件和资料仅供竞租人参考,请竞租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出租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代理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应该认真了解查看本次竞租标的。在竞租过程中,竞租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所竞租标的的现状(包括权属现状)和竞租须知的内容。竞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租标的,竞得人如对所购得竞租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14.16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14.17竞得人中途违约的,竞得人应对违约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同时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年租金的20%计算。14.18竞租人一旦递交了竞租报价函,表明已同意本招租文件中任何条款且毫无异议。14.19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14、违约责任:竞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及签订合同,如未按要求履行,招租人有权选择第二竞得候选人为最终竞得人,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租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二章竞租1.竞租准备1.1竞租时间:2026年4月1日9时00分。竞租地点:桐乡数字经济双创中心(发展大道288号北侧)五号楼二楼开标室。1.2竞租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如竞租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按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租活动,同时要签名报到,遵守竞租纪律,服从竞租活动安排。2.竞租程序按竞租资料送达时间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进行验证、拆封、唱标。2.1验证2.1.1竞租时,竞租人应持以下证件待查验: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2.2宣布竞租顺序。2.3拆封拆封竞租资料外包装,由竞租人代表签字确认并存档。2.4唱标2.4.1唱标内容为《竞租报价函》中的报价及招租人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内容;2.4.2唱标记录由各竞租人签字确认;2.4.3竞租资料符合性审查。2.5宣布符合性审查结果。2.6竞得人的确定。2.7竞租人如对竞租过程有异议,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3.评标3.1竞租人资格符合性审查招标小组按照竞租人提供的竞租资料对竞租人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确认竞租人资格是否符合招租文件的要求。3.2对竞租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租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标有关条款处理。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1)竞租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2)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的;(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4)竞租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或竞租报价未按招租文件要求;(5)其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3修正原则招标小组对竞租资料的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3.3.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3.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评标方法4.1本项目设置招租底价详见附表。如竞租人竞租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作无效标处理。4.2在竞租截止时间止,只要有竞租人参于竞租的,就进行开标。4.3本项目采用价高者得,即以竞租人完全响应招租文件设定的全部责任条款为前提。由招标小组按招租文件中规定,在有效竞租人中确定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为第1竞得人,报价次高的竞租人为第2竞得人。如最高价的竞租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竞得人。中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直接确定第1竞得人为承租人。4.4其他开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则由招标小组商讨决定。第三章租赁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出租方(甲方):住所:电话:承租方(乙方):住所或身份证号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面积约平方米。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为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第四条房屋配套设施(一)电力配套,甲方负责开通电力至房屋配电箱,房屋内部的管线由乙方按规则设计、铺设。(二)水的接入和排放,营业用、生活用自来水接入管道甲方负责管道铺设至房屋。甲方负责铺设污水排放管网。(三)通信电话、通信光缆甲方负责铺设至房屋。第五条房屋装修与改造根据乙方用途,需对房屋进行的改造和装修,改造和装修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房屋的装修和改造不得涉及房屋的承重结构。如实际情况无法避免对房屋承重结构可能产生影响的,动工前应当通报甲方,并必须经有资质的建筑工程技术机构出具技术改造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在确保房屋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动工改造。房屋装修方案、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第六条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七条租金(一)该房屋年租金为元。(二)本合同签订前需缴纳伍仟元整(¥:5000元)至甲方账户,在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并抄报乙方。乙方通过该帐户支付甲方租金。(四)租金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租金,第一年租期到期三个月之前须付清第二年的租金,第二年租期到期三个月之前须付清第三年的租金,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逾期不支付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第八条卫生费用和其他费用(一)乙方承担房屋发生垃圾清运费、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等费用。(二)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营业房租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正式交付给乙方。年月日,乙方接收房门钥匙并接管房屋后视为交付完成。(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不能拆除应保留的装饰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再折价补偿。(四)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一条转租(一)乙方拟转租房屋,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二)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政府征迁租赁期内,遇政府征用土地或其他原因,承租房屋需拆迁的,甲、乙双方应当按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任何一方不得阻挠、拖延。其中乙方在房屋内部的装修设施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拆除补偿款按第十二条约定分配。2、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90日的。2、交付的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乙方生命、财产安全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遭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被政府机关追究的。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出租方(甲方)代表:承租方(乙方)代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四章竞租资料格式竞租报价函致:桐乡市智汇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1、根据你方招租项目开发区(高桥街道)新城花苑沿街713-563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的标项须知等各项条款,遵照有关规定,我方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租须知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租金(竞标价)价格计:年租金:大写:(¥:)。总报价(共3年):大写:(¥:)。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租文件,包括补疑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租文件的各项内容。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租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竞租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1.11.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自然人投标则无须提供)1.31.41.5.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61.7.授权委托书致:(招租人名称)本人(姓名)系(竞租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租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年月日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公开招租 商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