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招标公告(旬阳市库区移民工作站2026)
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三组、四组人居环境整治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三组、四组人居环境整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木竹桥安置点6排1单元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HXCG-2026-005
项目名称: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三组、四组人居环境整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5,06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三组、四组人居环境整治):
合同包预算金额:385,06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5,06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铁路工程施工
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三组四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385064)
详见采购文件
385,064.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三组、四组人居环境整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三组、四组人居环境整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4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⑦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⑧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至 2026年03月3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木竹桥安置点6排1单元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一号(莲花餐饮高新小吃城三楼一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一号(莲花餐饮高新小吃城三楼一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报名,在文件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要求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发送至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73763770@qq.com)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登记获取磋商文件(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2.请各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库区移民工作站
地址:旬阳县党家坝政府办公区
联系方式:15619153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木竹桥安置点6排1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0915-3218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工
电话:18268016803
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三组、四组人居环境整治
品目
采购单位
旬阳市库区移民工作站
行政区域
旬阳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09: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3月31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一号(莲花餐饮高新小吃城三楼一号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木竹桥安置点6排1单元202室
预算金额
¥38.506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穆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268016803
采购单位
旬阳市库区移民工作站
采购单位地址
旬阳县党家坝政府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619153099
代理机构名称
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木竹桥安置点6排1单元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5-3218668
附件:
附件1
采购清单采购单位旬阳市库区移民工作站备案函号ZCSP-旬阳市-2026-00302项目名称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三组、四组人居环境整治政府预算资金¥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单位资金¥385,064.00保障性资金¥0.00序号品名采购标的单价数量单位总价技术参数1铁路工程施工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三组四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85,064.001385064385,064.00道路硬化860米,硬化宽3.0米,厚0.15米,C30砼;杆高6米太阳能路灯60盏。需满足的资质:公路或市政公用或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3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整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