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制服制作 税务制服制作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26)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重)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重)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026-DLGK-C0009-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重)
预算金额:113.7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7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B分标: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柒仟玖佰元整(¥1137900.00元);
最高限价:B分标: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柒仟玖佰元整(¥1137900.00元);
采购需求:
B分标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服务
1项
广西税务系统未来3年税务制服制作服务,合同时间自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计算3年,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单价不得变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4日 至2026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方式:招标文件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进行售卖,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并编辑一份电子邮件发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可拨打0771-2616613获取邮箱),邮件内容含需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价款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1300101340029307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开户行行号:302611029137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LED屏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注: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5月7日8时30分00秒至10时30分00秒)(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云之龙集团网(www.yzljt.cn)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宁冰 0771-556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李鸿海、廖宇静0771-2618199、261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电 话: 0771-2618199、26181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重)
品目
服务/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制造业服务/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制造业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南宁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10: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1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10:30
开标地点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LED屏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5月7日8时30分00秒至10时30分00秒)(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预算金额
¥113.7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鸿海、廖宇静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618199、2618118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宁冰 0771-5562212
代理机构名称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鸿海、廖宇静0771-2618199、2618118
附件:
附件1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pdf
项目采购需求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2.标“★”为实质性参数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并在投标文件中如实作出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标“#”为重点指标;标“△”为一般指标。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内容、商务要求表中内容及附件内容(如有)逐条响应并一一对应。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B分标:一、技术参数、服务内容要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1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服务1项一、项目概述(一)项目背景为了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提高税务制服制作质量和穿着舒适度,做好税务制服制作配发工作,广西税务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综合实力好、市场竞争力强、生产经验丰富、诚信度可靠、售后服务优的制作厂商。采用“一次招标、分年实施”的方式,通过采购确定服务供应商,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的单价保持不变。本项目B分标第一年采购预算为113.79万元,后续年度根据实际需要和财政安排据实结算。本分标服务区域为柳州、桂林、贺州、河池市,预计人数1079人。2.项目内容2.1采购标的。广西税务系统未来3年税务制服制作服务,合同时间自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计算3年,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单价不得变更。2.2预计采购数量采购内容单位预计数量春秋服(上衣+裤子)套588长袖内穿衬衣件588长袖外穿衬衣件588短袖夹克件588夏裤条412女裙条176冬服(上衣+裤子)套1079红领带(女)条176蓝领带(男)条118注:以上采购内容均含税务制服标志。2.3上表所述采购数量是2025年度着装需求估算数,实际数量以区域各税务局实际订购数量为准,采购人对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承担制作数量不做任何承诺。防寒服暂不作预算,采购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年度预算情况执行。各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制作数量、质量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涨、技术标准更新等因素,在服务期内单价不得变更。#2.4标准规范为保证税务制服的统一规范及服装质量的稳定可靠,本项目采购产品的设计、制作、生产、检验、监管等,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执行【具体详见附件一,附件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报名邮箱给投标人发放,本项附件不能私自传播。投标人拿到本项附件后,需要盖章《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二)并邮寄或现场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二、项目需求(一)报价要求1.1投标人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必须报出每套(件)服装的单价(不分男、女式,不分规格尺寸),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是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格有折扣的,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进行说明。1.3每种服装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面料辅料价格、制服标配纽扣、胸标、肩章、肩徽、领花等标志、制作费用、运保费、包装费、相关检测费用及其它费用。采购人可以根据需求要求中标供应商代为采购各类税务标志,中标供应商应按要求向国家税务总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采购相应的税务标志,并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中标价提供给采购人,不得收取或赚取差价。1.4本项目所用材料(含面料、标志等)由中标供应商从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供应商处以指定价格购买、结算,并由其送至中标供应商指定地点(生产所在地)。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新一期原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从新的原料供应商处采购原料。1.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低于成本价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价或某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合同货物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其投标。★1.6投标人任何单品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税务服装类型单位最高单价(金额:元)春秋服春秋装(上衣+裤子)490长袖内穿衬衣89夏服长袖外穿衬衣100短袖夹克121夏裤条140女裙条149冬服冬装(上衣+裤子)538防寒服长款上衣450注:以上税务服装类型限价均含税务制服标志。(二)具体要求1.各类服装制作中标价格有效期3年。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涨、技术标准更新等因素,在服务期内单价不得变更。2.2技术要求2.2.1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中的要求以及最终量体确定的尺码和数量制作成衣,并保证产品质量不低于投标时提交的样品检测结果、现场样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中优等品的要求。2.2.2应具备完善、规范的专业服务、客户服务、客户意见反馈、特色服务和售后服务方案。提供包括:前期准备方案、上门量体服务方案、技术方案的制定、技术人员的安排、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计划安排、安全管理制度、产品检验方案、运输计划、交货验收方案、交货时间、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应急和保障措施等方案。2.2.3生产能力方面,应配备有电动自动裁床、上袖机和立体整烫等设备。制作厂家提供用于本项目服装制作的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设备出厂和购进日期明细表及图片(列表说明)。应具有规范、顺畅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但不仅限生产流程、制作工序、成品及工艺检测)。应根据自己的工艺水平测算所需的原料、配料,并对所购买的原辅料严格把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中的要求对原辅料检测,检验合格后的原辅料方可用于服装制作。2.3投标人具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针对此项目的前期准备方案、技术方案的制定、技术人员的安排、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计划安排、安全管理制度、产品检验方案、运输计划、交货验收方案、服务期内的服务方案。三、项目实施要求(一)量体要求1.投标人必须拥有经过专业训练的量体队伍,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到中标区域内各级税务局指定地点提供上门量体服务,且每次上门量体,必须保证至少有男、女量体人员各1名,以满足不同性别人员量体需求,量体人员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该项目实施地点为广西区内,广西各市税务局单位地址如下:序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1柳州市税务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潭中东路26号2桂林市税务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0号3贺州市税务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30号4河池市税务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富华路21号(二)制作标准#1.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所有技术标准按《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有关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税务制服制作需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经招标确定的供应商提供的面料和标志,各投标人必须承诺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同各面料和标志供应商签定的协议文件条款。2.#合同数量以各服务区域各税务局实际需求量为准,同时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涨、技术标准更新等因素,承诺如果中标,将在服务期内不提高中标产品价格,也不以价格上涨为由拒绝为采购人提供服务。2.1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投标人应有在投标区域内各税务局同时开展工作的能力,至少有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投入,并具有初级以上纺织(或与服装制作或服装服饰设计相关的专业)专业职称。2.2中标供应商用于服装制作的其他材料和服装制作必须达到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中优等品要求。2.3中标供应商负责制作原料到货验收,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把关,不得使用质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进行生产。中标供应商应从每批到货面料和标志中抽取适量用于检测,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检测结果(附小样)。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对检测不合格的应立即告知采购人并与面料和标志供应商联系退货。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检制服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无论制服面料和标志质量还是服装制作质量所致,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2.4每套(件)成品服装外包装上应有使用人单位、姓名、码数等信息,中标供应商应承诺提供税务制服标志的分装服务,即将每套(件)税务制服所涉及的所有标志分配并纳入每套(件)税务制服的独立包装中。2.5中标供应商应自行与中标区域内各市税务局进行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量体、制作、配送、售后等服务工作。2.6制服送达后2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将发货单据统一装订成册报送采购人。2.7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统一进行发货,不得分类、分品种分开发货。2.8中标供应商对原材料(面料、标志等)负有检测、验收职责,对不合格产品,应出具检测报告,并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对原材料供应商不配合等情况,应向采购人出具书面说明。采购人将根据需要到中标人单位进行抽检。四、其他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商务要求1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合同履约时间、服务地点(1)合同履约时间:3年。(2)服务地点:广西柳州、桂林、贺州、河池市。服务期内,如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地址,则本项目服务地点相应调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报价要求(1)按照单价进行报价,价格包含因本次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2)超出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报价要求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付款方式(1)在采购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支付中标人采购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合同款。(2)制作服务费用支付:在所有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汇总所属各单位的验收报告及中标人付款申请,按最终结算金额与已支付预付合同款的差额支付尾款。(3)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合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采购人未收到合规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抬头按照各实际单位开具5项目验收标准1.投标人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保证所提供货物使用的原材料均采购自合同中注明的税务总局采购确定的供应商;保证原材料至成品的加工均由中标供应商完成,且成品不低于投标时提交的样品检测结果、现场样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中优等品的要求。2.在每一批次产品交货前,中标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同时,有责任对原材料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供给采购人。3.采购人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书一式三份,一份各单位留存,一份中标供应商留存,一份由乙方收集齐全后交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在所有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汇总所属各单位的验收报告作为付款的依据。#4.本项目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1万元。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抽检样品为各级税务机关实际订购的全新的合同货物。经检测,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劣于项目验收要求和投标评审时提供的样品检测结果,发现一次的扣减履约保证金0.5万元,发现两次的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发现超过两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5.抽检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扣减的履约保证金可用于支付抽检检测费用。6售后服务(1)中标供应商须配备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售后人员须定期或根据需求到各单位现场提供售后服务,包括尺寸调整、更换等。供应商须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处理。(2)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其中防寒服不少于4年。对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在20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服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果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3)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无论以任何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或经采购人认定有其他不诚信行为,按规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查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保证金。6售后服务(4)采购合同签署并完成量体工作之日起60天内交货。★7其他要求项目采购完成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总协议。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根据《税务工作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年拟定具体换(配)发范围及标准,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结算费用。各预算单位如需加换(配)的,可另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结算。8样品1.投标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要求制作的投标样品。2.样品要求:序号样品名称尺寸数量1税务短袖夹克男式175/961件2税务夏裤男式175/861件3女裙165/721件4税务外穿长衬衣男式175/961件5税务内穿长衬衣女式165/841件6税务春秋服男式175/96/861套7税务冬服女式165/84/721套8税务防寒服(温区)男式(长款上衣)175/961件注:以上样品均不含税务制服标志。样品不得有任何标记及本公司字样,否则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样品制作所需的布料、税务标志纽扣、拉链等材料请自行与国家税务总局招标确定税务制服面料和标志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联系采购,供应商必须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招标确定的布料、税务标志纽扣、拉链等材料进行服装制作。若中标,制作产品的工艺及质量不得低于样品。3.样品技术要求(1)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中的要求以及最终量体确定的尺码和数量制作成衣,并保证产品质量不低于投标时提交的样品检测结果、现场样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中优等品的要求。(2)投标样品的制作、提交以及检测①样品制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取得CMA认证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样品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确保样品制作工艺和质量满足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中优等品要求,检验报告的检测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交的货物,对照在投标时提交的样品检测结果、现场样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中优等品要求进行抽查检测,以确保合同货物的合格性,并可作为付款和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依据。②制作面料须从国家税务总局招标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处自行购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面料采购发票复印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样品,样品分及样品检测质量分得0分。样衣可能涉及的税务制服标志的发票不做要求。③投标样品不得有任何标记及本公司字样;④每件样品(上衣在左袖口外部,裤子在左裤腿外部,裙子在左裙腰处)需以白线牢固密缝5CM*5CM空白白布,用于采购人编号使用;⑤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品种的样品均要封存,作为中标后生产中检验服装质量的依据。采购人有权委托取得CMA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检测,作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货物的验收,如出现提供货物的制作工艺、质量低于样品,将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3.投标样品的递交。(1)递交方式:样品要在规定时间内送至规定地点,须现场打开包装清点数量,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可选择使用带滚轮的晾衣架(或展示架)携带样品一并提交,以避免因使用纸箱或密封箱包装导致样品褶皱,影响外观效果,并便于评审专家查验。此方式为非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可自行决定采用以下任一递交方式:1)使用纸箱或密封箱进行运输包装;2)使用带滚轮的晾衣架(展示架)进行展示式递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每件样衣不得标注投标人信息。(2)投标样品将由代理机构人员现场编号封存,并按要求统一送评标委员会评审。(3)样品递交时间:2026年月日8时30分00秒至10时30分00秒止(北京时间)(逾时递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样品递交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4.样品的检测(1)样品由投标人自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检测项目服装品类检测标准(依据)缝纫线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摩擦色牢度税务短袖夹克男式检测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中的标准执行(标准没有√√√税务夏裤男式√√√女裙明确的按照引用标准执行)√√√税务外穿长衬衣男式√√√税务内穿长衬衣女式√√√税务春秋服男式√√√税务冬服女式√√√税务防寒服(温区)男式√√√√注:1)检测项目中的“缝纫线”,是指对样品的缝纫的质量做检测,投标人对“缝制工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要求进行检测。2)检测项目中的“耐摩擦色牢度”,针对“税务短袖夹克男式、女裙、税务外穿长衬衣男式、税务内穿长衬衣女式”,供应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中引用文件“GB/T250-2008”进行检测色牢度试验。(3)投标样品后续处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作为履约验收依据;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7个工作日后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3个工作日内,由未中标人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视同交由采购人处理,不再退还。(为防冒领,领取人须出示原递交样品人身份证原件。非原递交人来领取的,除须出示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交原递交样品单位的授权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4.其他要求。投标样品的数量及款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若所提供的数量及款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提交样品,样品分及样品检测质量分得0分。5.特别说明★(1)样品不可共享或共用,共享样品的投标人均作投标无效处理。★(2)评标时,评委会对样品进行破坏性评审,甚至评审后会可能有损坏,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不得以此要求赔偿。请各投标人投标前自行考虑清楚成本后参加投标活动。三、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验收方案、人员、业绩、相关证书等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式服装标准(2025),另附。附件二:保密承诺书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重)》附件的相关保密要求,本单位监督所属员工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二、自觉保管好本次项目附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三、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留存、泄露所接触、知悉、使用本项目附件的涉密信息。四、采购工作结束后,所有涉及本项目的文件资料及存储介质均须由相关责任单位妥善保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如违反本承诺,自愿承担保密责任和法律后果。投标单位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税务制服制作 税务制服制作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