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6首发季活动 主题招标公告(成都市商务局2026)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FA@成都”2026首发季活动项目比选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 “FA@ 成都 ”2026 首发季活动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简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商务工作会议部署,大力发展首发经济,拟以“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契机,举办“ FA@ 成都” 2026 首发季活动。活动将汇集行业领域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展示成都首发经济发展情况和优秀案例,搭建首发经济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与消费场景的对接平台。
二、项目需求
(一)技术要求
1. 活动策划与设计:策划活动方案并执行实施;完成活动主视觉设计及现场物料画面延展,包括但不限于主背景板、签到处、指引牌、展区等。
2. 场地搭建与布置:活动场地不少于 500 ㎡,负责活动场地的考察、对接与协调(活动规模 120 人以上);负责活动嘉宾签到区(签到桌椅桌布、签到桌卡、签到簿 / 签到表、签到笔等)、展示区(讲台及 LED 屏或投影设备等)、座席区(满足至少 100-150 人的座位,包含桌椅)、对接展区( 8 个以上)的布置、物料制作 / 租赁和运输,包括:舞台、 LED 屏、灯光、音响、签到处背景板、展区背景板、桌椅、邀请函、会议手册、席卡等。
3. 上台嘉宾、参会嘉宾和展商邀请:负责发言嘉宾的对接、彩排与现场统筹,并负责 1 名重要嘉宾的交通、住宿;负责参会嘉宾的邀请、接待、现场引导(不少于 120 人),其中,组织邀请行业(商)协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主理人品牌、媒体代表、首发经济领域专家、专业机构不少于 60 人;负责对接活动参展企业( 8 家以上)的对接协调与现场管理。
4. 相关制作:负责近期首发经济亮点展示专题视频的创意策划、素材收集、脚本设计、拍摄制作与成片输出,时长 2 分钟左右;负责会议材料、《 2025-2026 成都首发经济案例集》等制作;负责活动前后期的宣发物料设计,包括电子海报等。
5. 活动执行与管理:负责活动整体流程把控,包括彩排、现场执行、环节衔接、应急处理等;负责现场主持人、礼仪、摄影摄像、会务人员的招募、培训与管理(合计 15 人以上);负责现场秩序等应急预案制定与落实;负责活动现场摄影、摄像,提供活动现场图片直播链接及精选照片(不少于 50 张)、活动回顾视频成片( 30 秒精华版);负责活动后资料整理,在活动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提交活动成果总结报告。
6. 采购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成交人负责制定 “FA@ 成都 ”2026 首发季活动的整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流程设置等)并交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的,成交人应按要求修改完善,并按双方最终确认版负责具体实施。
7. 成交人保证配置专业、人手充足的服务团队(不少于 10 人)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其中需设置 1 名主要负责人负责项目对接。
(二)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活动时间预计在 2026 年 4 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 服务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确定为准。
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项目预算批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 60% ,全部活动内容结束后,成交人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且项目预算批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40% 。
若成交人延迟开票或开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 履约验收:
① 履约验收主体:成都市商务局;
② 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全部活动内容结束,成交人提交验收资料及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组织验收;
③ 验收组织方式:专家评审会;
④ 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⑤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承诺、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⑥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承诺、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⑦ 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 〕 205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5. 违约责任:
① 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② 如因成交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③ 如成交人逾期完成合同义务,则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一每日的违约金,逾期达 10 日或者因逾期已致活动举办无实际意义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 / 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④ 若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况及采购人要求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改正,成交人拒不改正或改正 3 次后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成交人应按照合同总金额 10%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⑤ 成交人对于采购人提供及因履行合同知悉的活动资料及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等非公开材料、信息,应当严格保密,若成交人违反约定对外泄露或者将上述信息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用途的,成交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款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
⑥ 采购合同所称采购人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采购人为主张权利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保险费、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费用。
6. 争议解决:
① 在执行采购合同中发生的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② 诉讼期间,除合同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三、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结束。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5 万元(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成都市商务局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报名参与比选且资质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不少于 3 家,否则比选取消。比选采用 “ 综合评分法 ” (评分标准见附件 1 ),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团组织和事业单位;
(二)比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单位拥有活动策划组织经验、一定的行业资源等,承担过相关市级或区(市)县政府部门主办的境内境外政府活动以及其他相关会务活动;
(四)执行团队应具有执行本项目的能力,有相关对接类活动项目的策划实施经验,确保活动的实用性、创新性和影响力,能切实满足我局的相关要求;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五)服务方案等相关比选材料;
(六)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七)比选报名表(附件 2 )。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三) 10:00 时,在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 68 号 C 座 8 楼 802 会议室进行比选。比选材料应密封并加盖公章,提前 15 分钟送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 61885904
附件: 1. 综合评分明细表
2. 比选报名表
3. 承诺函(模板)
成都市商务局
2026 年 3 月 24 日
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响应报价20以本次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2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2方案整体评价55组织活动能力10分活动组织及人员安排方案措施得当。项目人员配置不少于10人,负责人、工作人员等是否有经验、配置是否合理。优秀得10分,较好得5分,差的不得分。活动方案45分对活动方案完整性、创新性、可行性,流程设计合理性进行评分。第一名得45分,第二名得35分,第三名得25分,第四名及其以后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不能并列。3履约能力20对投标人至今承办过类似活动情况进行评分。2022年1月1日至今承办过主题消费活动等相关活动,每个得4分,直至取得该项满分。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协议或者合同、图片资料等)4应急预案5活动应急处理预案。优秀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附件2比选报名表比选单位名称:单位性质: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比选项目名称:本单位保证参与比选工作提交的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填写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1.1.1.承诺函(模板)XXXX(采购方名称):我公司(机构)作为本次XXXX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比选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比选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按比选文件要求,未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七、比选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机构)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机构)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2026首发季活动 主题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