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责险招标公告(福泉市中医医院2026)



项目概况                                                                
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SX-2026-001-3     
项目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23011     
预算金额(元):857500     
最高限价(元):857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575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 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1)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本项目允许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授权书;同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其响应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泉市中医医院            
地 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中华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854-2588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A7栋13层1、2、3、4、20号            
联系方式:17584738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宇、朱嘉旺、潘国春    
电 话:17584738213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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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类别:服务采购人:福泉市中医医院详细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新华北路14号联系人:杨厚银、陈国康联系电话:0854-2588332代理机构: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A7栋13层1、2、3、4、20号联系人:秦宇、朱嘉旺、潘国春联系电话:0851-82222309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QNTF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提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格式)光盘一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5)招标人(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6)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为准。(7)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人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4第二章谈判须知-------------------------------------------------------------------------------------------------------9第三章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32第四章谈判及评标---------------------------------------------------------------------------------------------------40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50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55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概况项目概况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2.交易中心项目编号:P52270220260002GY3.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230114.采购编号:GZDSX-2026-001-3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6.预算金额(元):857500.007.最高限价(元):857500.008.采购需求: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9.标项一:(1)标项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2)数量:1(3)预算金额(元):857500.00(4)单位:项(5)简要规格描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6)备注:无(7)合同履约期限:一年。1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供应商最多可参加1个标段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出具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证明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本项目允许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授权书;同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其响应均无效。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6年3月26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30日23时59分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3.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4.售价(元):0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2026年4月1日14:00时2.递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自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六、谈判1.时间:2026年4月1日14:00时2.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具体开标厅以当日LED屏显示为准)3.方式:供应商须达到谈判地点参与谈判会议,不接受不见面谈判(远程谈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发布公告的媒介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1.采购人名称:福泉市中医医院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新华北路14号联系人:杨厚银、陈国康联系电话:0854-258833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A7栋13层1、2、3、4、20号联系人:秦宇、朱嘉旺、潘国春联系电话/传真:0851-82222309/17584738213第二章谈判须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一)谈判说明1.1采购人名称:福泉市中医医院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新华北路14号联系人:杨厚银、陈国康联系电话:0854-2588332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A7栋13层1、2、3、4、20号联系人:秦宇、朱嘉旺、潘国春电话:0851-82222309/175847382131.3项目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1.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857500.00元最高限价:857500.00元,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6▲合同履约期限一年。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以及采购人的要求。1.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1.9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0中小企业政策扶持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1标的所属行业(1)标的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适用的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2现场考察不组织1.13▲谈判有效期谈判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二)谈判要求1.14谈判保证金(与采购公告中的“投标保证金”同)无。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1.15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如因供应商未按照相关法规及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其谈判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6供应商的选择性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方案。1.17▲响应文件的份数(1)备用的非加密电子光盘响应文件一份(.nQNTF格式,仅限于解密失败时使用,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不为强制性要求,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提交(提交时需对光盘或电子U盘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等信息,格式及内容无要求),本要求不作为审查因素。(2)开标现场核验的身份验证资料一份。①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或被授权代表到场的持本人身1.17▲响应文件的份数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本条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1.18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自行上传。(2)递交截止时间:与谈判时间一致1.19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一经进入评审阶段不予退还。(三)谈判与评审1.20谈判时间、地点(1)谈判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谈判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21评审及谈判程序(1)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由采购人代表0人和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专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2)谈判程序:详见第四章内容(四)授予合同1.22成交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同步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五)补充条款1.2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1.24▲报价说明(1)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价格。报价应包含各项应有费1.24▲报价说明用,且报价不受市场利率变动,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2)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且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谈判小组提出时,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可提前准备相应材料。1.25投标项目费用(1)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投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2)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7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4)采购代理费支付信息户名: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5190312051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1.26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福泉市财政局采购办监督电话:0854-2222711详细地址:福泉市金山街道洒金北路福泉市财政局五楼市采购办1.27▲项目说明供应商在投标时,携带CA用于开标现场解密响应文件,且携带的CA为供应商在制作及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或电子U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或电子U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光盘或电子U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或电子U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①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②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谈判!2、总则2.1名词解释2.1.1“采购人”:福泉市中医医院。2.1.2“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4“有效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且未出现本文件中“无效标、废标”条款中任何一款条件的供应商。2.1.5“谈判小组”: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以下简称“谈判小组”)2.1.6“成交供应商”:经合法谈判程序评选出来的供应商。2.1.7“服务”:系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2.1.8“合同履约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完成的期限。2.1.9“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响应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响应文件规定的需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1.11“谈判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中可能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风险。2.2适用范围2.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2.2.2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文件。2.3应遵循的原则2.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3.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2.3.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2.4、知识产权声明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竞争性谈判文件概要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3.1.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谈判与评审”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3.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数据,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谈判无效或被拒绝。3.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3.2.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个工作日且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2.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供应商有义务定期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3.2.3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响应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4.1语言和计量单位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标准单位;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件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响应内容应附有第三方的中文翻译本,且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响应文件组成4.2.1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所列表格、文件及证明资料。4.2.2响应文件的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3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4.3.1供应商对本响应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且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3.2供应商确保在谈判过程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谈判小组将有权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4.4响应文件的编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5谈判有效期4.4.1响应文件在谈判后90天内有效。谈判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视为谈判无效。4.4.2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谈判,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谈判有效期。4.6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见谈判须知前附表。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封套密封及标记:见须知前附表。5.2响应文件递交的要求5.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5.2.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5.3谈判截止5.3.1供应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响应文件不得迟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5.3.2采购人因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可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谈判截止时间。5.3.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5.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再次递交完成。5.4.2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谈判截止时间起至谈判有效终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5.4.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形式的谈判。5.4.4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6、谈判保证金6.1谈判保证金:无6.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无6.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6.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3.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3.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3.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6.3.7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3.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3.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无效标、废标7.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标处理:7.1.1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1.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7.1.3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1.4除供应商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响应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并加盖公章。7.1.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1.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本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带“▲”条款,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其谈判无效:7.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7.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3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将作废标处理:7.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3.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7.3.4因出现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8、质疑及投诉受理供应商若存在质疑,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质疑。8.1质疑的提出期限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2可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3质疑的提出形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质疑函原件(电话/传真等形式无效)。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质疑提出要求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6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联系人:秦宇、朱嘉旺、潘国春联系电话:0851-82222309/17584738213邮政编码:558000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A7栋13层1、2、3、4、20号8.7质疑答复期限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答复,答复期为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8.8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机构:福泉市财政局采购办投诉电话:0854-2222711详细地址:福泉市金山街道洒金北路福泉市财政局五楼市采购办9、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6条内容。10、授予合同10.1合同授予10.1.1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按评标得分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10.1.2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评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供应商。10.2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货物或服务予以适当调整的权利。10.3成交通知书10.3.1成交供应商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10.3.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步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0.4签订合同10.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4.2采购人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响应文件的采购标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1、其他相关要求11.1报价要求(1)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价格。报价应包含各项应有费用,且报价不受市场利率变动,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错算、漏算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总价中,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2)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6)供应商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7)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供应商如有数或量的缺漏项,评标时谈判小组有权让供应商做出解释,如确认为数或量的差错,则以其他有效供应商中该项的投标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9)供应商所投货物的数量、质量、服务等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则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若由于供应商的失误造成的漏算、错算等,由供应商负责。(10)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4、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6、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7、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8、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9、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三章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第一节服务内容一、保险险种主险:医疗责任保险附加险: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二、保险责任(一)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指参保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失以及法律费用等,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附加险附加险: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保险期间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参保的医疗机构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第三者(含患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①医疗机构的公共设施存在缺陷;②医疗机构或其雇员对医疗机构内的公共设施管理不善或操作、维护不当;③医疗机构或其雇员的过失导致的火灾或爆炸;④医疗机构或其雇员的过失导致医疗机构提供的食品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三、医疗责任险赔偿限额福泉市中医医院:保险单次事故或纠纷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一个合同期内最高赔偿限额为200万。福泉市第三人民医院:累计保额2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0万。其他卫生院(含卫生室):累计保额1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0万。赔偿限额说明:1.医疗责任险单次纠纷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一个合同期内最高限额为200万。2.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单次事故每人赔偿责任最高限额为40万,一个合同期内事故最高限额为200万。四、保险特别约定(一)医疗意外特别约定保险特别约定,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投保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无过错行为,但发生了无法预料、不能防范的医疗意外造成患者人身伤害,在保险期限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基于公平原则,被保险医疗机构给予的经济补偿,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并约定,对于属于医疗意外的保险事故,医疗机构赔偿金额以下列任一机构确定的为准:贵州省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贵州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二)医务人员特别约定保险所称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地点为被保险人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影像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以及医疗管理人员、进修医务人员、外聘医务人员、外请会诊医务人员、委培医务人员(含助培学员)、实习医务人员、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医务人员等。无论其处于何岗位,只要实际从事具体诊疗活动,便属于医务人员。(三)承保基础特别约定保险的承保基础为期内索赔制,即以索赔发生日期为依据确定保险是否负责赔偿。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时间需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而受害人遭受损害的事故可以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也可以发生在保险追溯期内。(四)追溯期特别约定追溯期是自保险生效日向前追溯的期间,是在以期内索赔为承保基础条件下,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承保责任期限上的优惠,即如设定有追溯期,则承保责任期限不仅仅是保险期限,对于在保险期限之前(追溯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予以赔偿。本保险设定追溯期,并规定如下:首次投保不设追溯期,第二年续保,追溯期为1年,第三年续保追溯期为2年。(五)延长报告期特别约定保险特设立延长报告期,期限为法律所规定的医疗损害最长诉讼时效3年。对于发生在原保险约定的保险期限和追溯期限内的保险事故,只要患者或其近亲属在延长报告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保险人仍然承担赔偿责任。(六)足额投保特别约定保险人一旦承保,则视为医疗机构足额投保,且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不因被保险人医务人员人数等数据的增减而加收或退还保险费。(七)保险赔偿责任认定特别约定医疗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赔偿责任认定。保险人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作为依据进行赔偿,并在保险责任及责任限额内据此足额赔付。1.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患者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医患保三方通过院内协商和解的,需提交由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院内专家委员会出具的医疗责任评估意见;2.贵州省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贵州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4.人民法院判决;5.对于金额较大或案情复杂的,保险人对于调解结果有争议的,可提交贵州省医疗责任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保险公司按评议结果进行理赔。(八)必要、合理费用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避免或减轻患者损害,或者为了防止赔偿扩大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例如上级专家会诊费用、自付药品耗材费用等),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上述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以及累计赔偿限额均为主险赔偿限额的10%,且在累计赔偿限额之外计算。(九)法律费用特别约定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无需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保险人同意,但该项费用发生后,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说明该项费用产生的原因和去向。(十)其他特别约定在合同期内,保险公司为我院提供每年至少两次的医疗相关法律法规或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培训,在我院发生医疗纠纷需要专家时提供帮助。合作医疗及职工医保不予报销的诊疗费用保险公司全额赔偿。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要求及服务地点服务期:一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1.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2.验收规范: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符合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三、付款方式具体已签订合同约定为准。四、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五、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需在2小时内及时响应并到达现场。(承诺函格式自拟)。六、其他要求1.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服务完成阶段所有的人工成本税金、管理费、服务费及其他企业不可预见的费用等。2.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第四章谈判及评标1、谈判会议1.1供应商代表签到证明其出席谈判会议,否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退出谈判。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举行谈判会议,按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谈判会议。1.3谈判程序(1)供应商应于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议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处签到。(2)宣布谈判会议开始。(3)采购代理机构宣读谈判会场纪律。(4)在黔南州公共交易中心系统内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身份验证:(供应商应在谈判会议现场提供以下资料1份)①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或被授权代表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6)在黔南州公共交易中心系统对身份验证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7)身份验证通过的供应商,现场抽取谈判顺序,宣读并记录。(7)开标情况记录。(8)开标会议结束。2、谈判2.1谈判小组(评委)采购人在谈判会议前24小时内,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由采购人代表0和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工作。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即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人的评审方法。2.2评审及谈判程序(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响应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项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修改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条款,该修改将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时间由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进行最后报价及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未参与谈判或最后承诺(含最终报价)的供应商(限时30分内到达评审地点),视为放弃最后报价及承诺,以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最终承诺进行评审)。(5)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谈判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不能实质上满足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7)谈判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低高的顺序按照成交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照技术、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8)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本文件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3评审原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标准则: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谈判小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谈判。(4)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1)除谈判小组主动要求询标外,从谈判后至成交通知书发出期间,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就与其谈判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联系。如果供应商希望提交其他资料以提醒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采购工作结束后,谈判小组评委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2.5评审流程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初步检查、谈判和最终投标报价评审。(1)初步审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初步检查包含下列内容:谈判前由谈判小组对资质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如下:初步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一符合性审查(1)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制作、签字、盖章(2)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认(3)投标有效期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4)有实质性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提交或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5)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要求(6)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二节商务要求二无效标审查(1)没有出现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况及其他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况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进行谈判,按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参加谈判并解答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具体谈判内容如下:(1)履约能力;(2)价格;(3)合同履约期限;(4)其他优惠条件。3、政策落实情况:(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类型属于中小型。必须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服务:本项所称服务是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争议时: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2)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注:监狱企业谈判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黔财采﹝2014﹞15号和财库〔2019〕9号文件中节能产品清单范畴,本项目无需对“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有效期内中的产品进行加分。(3)少数民族产品政府采购加分意见:本项目采购类型为服务,无货物内容。本项目对少数民族产品无加分。(4)强制采购产品实施意见: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畴。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双方协定为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合同书(服务类)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二、服务质量要求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验收及评价考核六、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七、知识产权产权归属八、保密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十、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联系方式:17584738213联系人:秦宇、朱嘉旺、潘国春传真: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A7栋13层1、2、3、4、20号名称: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854-2588332项目联系人:杨厚银、陈国康传真: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中华北路14号名称:福泉市中医医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无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时0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时00分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项目概况时间:2026年03月2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30日23时59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4月01,(三、获取招标文件日14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考格式)。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网(www.ccgp.gov.cn)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参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一、项目基本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项目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项目编号:P52270220260002GY,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参加政府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⑤参加政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23011,:;②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证明文件);(4)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文件),预算金额(元):857500.00元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最高限价(元)857500.00元,: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出具资信证采购需求: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标项一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标项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其响应均无效。数量:1目允许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授权书;同一个保险主体仅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本项预算金额(元)857500.0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项目编号:P52270220260002GY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23011,:预算金额(元):857500.00元最高限价(元)857500.00元,:采购需求: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数量:1联系方式:17584738213预算金额(元)857500.00,:联系人:秦宇、朱嘉旺、潘国春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详见《竞争性谈传真:判文件》。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A7栋13层1、2、3、4、20号备注:名称: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履约期限:一年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联系方式:0854-258833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联系人:杨厚银、陈国康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传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中华北路14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本项名称:福泉市中医医院目允许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授权书;同一个保险主体仅1、采购人信息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其响应均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六、其他补充事宜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出具资信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五、公告期限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证明文件);(4)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⑤参加政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时00分府采购活动前三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投活标动地前点3(年网内址在)经:营贵活州动省中公没共有资重源大交违易法网记上录交的易书大面厅声(明h;ttp⑥s:根//据gg财zy政.g部ui财zh库ou(.g2o0v1.6c)n/h1a2l5lw号eb通/#知/l要og求i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时00分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www.ccgp.gov.cn)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参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考格式0)。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时间:2026年03月2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30日23时59分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项目编号P52270220260002GY,: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23011,:预算金额(元)857500.00元,:最高限价(元)857500.00元,:采购需求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857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本项目允许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授权书;同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其响应均无效。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出具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证明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30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时0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联系方式:17584738213,名称:福泉市中医医院联系人:秦宇、朱嘉旺、潘国春,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中华北路14号传真: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A7栋13层1、2、3、4、20号,项目联系人:杨厚银、陈国康名称: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854-25883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项目编号P52270220260002GY,: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23011,:预算金额(元)857500.00元,:最高限价(元)857500.00元,:采购需求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857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6年度医责险采购(四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本项目允许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授权书;同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其响应均无效。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出具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证明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30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时0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泉市中医医院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中华北路14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杨厚银、陈国康联系方式:0854-25883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A7栋13层1、2、3、4、20号传真:联系人:秦宇、朱嘉旺、潘国春联系方式:175847382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责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