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招标公告(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6)



【海润街道】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

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三门县,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招标内容:本次内容包括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
投标上限价:人民币364700元。
养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xeztb.com)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三门县海游街道环湖南路39—17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陈 
联系电话:15257676575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紫凌
电话及传真:0576-83300276
 
 
 
 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3.25 招标文件 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doc
招标公告.pdf
3.25 招标文件 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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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六年三月招标文件三门县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祥诚招备【2026】-012号项目名称: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招标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王陈联系电话:15257676575招标代理人: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谢紫凌联系电话:0576-83300276二0二六年三月2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一章投标须知8第一节总则8第二节招标文件8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9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10第五节开标10第六节评标10第七节授予合同12第二章合同条款15一、工程概况17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7四、总监理工程师17五、签约酬金17六、期限17七、双方承诺17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17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7八、合同订立18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8附件一:31附件二:32附件三:33附件四:34附件五:35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三门县,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招标内容:本次内容包括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投标上限价:人民币364700元。养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xeztb.com)上发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三门县海游街道环湖南路39—17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8.联系方式招标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陈联系电话:15257676575招标代理机构: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谢紫凌电话及传真:0576-83300276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25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三门县3建设规模同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质量标准符合行业标准5养护期同招标公告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招标内容该项目位于三门县,具体详见项目需求。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9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审查11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包括:2)投标函(附件一);3)清单报价明细表(附件二)4)三门县工程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三)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附件四)证书材料(提供以下有效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复印件要求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12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13分包不允许。14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15有效投标报价1、本次项目招标人最高上限价为人民币364700元。2、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综合报价,超过招标人最高上限价作无效标处理。16合同类型总价合同17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19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密封。2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地点:三门县海游街道环湖南路39—17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同招标公告递交的截止时间。22投标保证金要求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000元整(保证金装入档案袋密封并标示出公司名称); 2、担保形式:现金。3、提交方式: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23开标程序直接开商务标。24版权1、投标人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注明涉及的费用承担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4、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有权采用未中标方案的部分设计内容或理念。25备注中标单位需承担场地费用人民币750元。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节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投标资格4.1.1.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确定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5.投标费用5.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所有费用。6.踏勘现场6.1.1.投标人可对设计区块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6.3.3.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第2节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4.4.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邀请函;(2)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合同条款;(4)投标文件表格式等;7.5.5.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6.6.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9.招标文件的修改9.1.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9.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通过传真或电邮方式收到的,须当即给予回执。10.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0.1.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第3节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格式12.1.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3.投标报价13.1.1.报价要求: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3.2.2.报价内容:本项目采用总价承包的方式报价,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定。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各项内容、前期沟通和后续服务、论证、评审、草案公示及报批所需要的规划文件的印投标担保刷、邮寄费用以及最终批准成果的制作费用等在内的全部设计规划任务的费用。13.3.3.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3.4.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5.5.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13.6.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投标人违反《三门县工程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14.投标有效期14.7.7.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8.8.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5.2.2.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章。15.3.3.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第4节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16.4.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16.5.5.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16.6.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经招标人确认身份后(招标人对其身份不明的,须出具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18.投标截止期18.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8.2.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9.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9.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第5节开标20.开标20.5.5.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0.6.6.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20.7.7.开标顺序:开标直接开商务标。21.投标文件公布21.1.1.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21.2.2.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第6节评标22.评标过程的保密22.3.3.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2.4.4.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5.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3.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23.1.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23.2.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4.2.2.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25.投标文件的评审27.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2)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4)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5)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7.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27.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2)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3)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27.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设计质量低下,达不到设计行业要求的;(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26.评标办法(详见评标办法附件)第7节授予合同27.中标通知书27.1.1.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无效,则本次招标失败。如涉及到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则评标结果不作调整。27.2.2.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27.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4.4.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7.5.5.《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28.合同签订28.1.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2.2.如中标人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附件: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办法一、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保留整数)。(1)投标人总报价如超出上限价的,以无效标处理。(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且投标报价≥上限价的所有有效报价,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3)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分值(标准)0.5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分值(标准)1.0分。评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报价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扣分值(标准)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4)根据报价得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取报价低者中标。三、中标候选人的确定(1)中标价(合同价)=中标候选人报价。(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第二章项目需求一、项目需求1、项目概况:三门县金鳞湖桃树5000颗桃树已完成种植,为做好桃树养护工作,确保种植效果,计划实施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二、商务需求1.养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2.付款方式①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半年为一期,共分六期支付。每期支付合同总价的15%,第六期支付合同所有剩余款项。②存活率要求与付款条件:在合同期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桃树存活率需分别满足以下标准:第一年:存活率达到100%;第二年:存活率达到100%(若为两年生树苗,则存活率不低于95%);第三年:存活率达到100%(若为三年生树苗,则存活率不低于95%)。每半年进行存活率考核。若某半年度的存活率未达到相应标准,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该半年度内应支付的所有款项。3.养护及其他要求:(1)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人应在进场前对现场苗木进行实地确认。若发现苗木死亡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招标人书面反映,由招标人负责补种并承担相应费用。如中标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汇报,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2)承包方需进行日常正常养护,除草除虫等所有相关工作。(3)桃树果实由中标人采摘收集,最终由招标人决定处理方式。(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调整、土地开发利用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养护工作必须终止的,发包人应提前书面通知承包人。养护费用按实际养护时间计算,并结清至发包人书面通知终止之日当月的全部款项。4.其他说明:投标报价包含实现本项目的所有需求及安全保障工作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所需的场地、相关设备费、服务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及以及人工工资、福利、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于其他没有列入采购内容,且是本项目配套所必需的文件、资料、设备等,成交供应商也应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第三章合同条款(此合同仅作参考,以双方签订为准)服务类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单位)所在地:乙方:(中标人)所在地:甲、乙双方根据××(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更正补充文件。(四)招标文件。(五)中标人投标文件。(六)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具体见项目需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四、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二)乙方责任(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五、技术资料(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一)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二)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七、履约保证金:/八、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养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一)履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二)履行方式:(三)履行地点:三门县十一、款项支付①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半年为一期,共分六期支付。每期支付合同总价的15%,第六期支付合同所有剩余款项。②存活率要求与付款条件:在合同期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桃树存活率需分别满足以下标准:第一年:存活率达到100%;第二年:存活率达到100%(若为两年生树苗,则存活率不低于95%);第三年:存活率达到100%(若为三年生树苗,则存活率不低于95%)。每半年进行存活率考核。若某半年度的存活率未达到相应标准,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该半年度内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三)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投标人承诺超过本要求的,以优惠者为准。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四)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四、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进场,签订合同后10日内仍不能进场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达不到项目要求,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整改延误的时间不作为整个项目工期延期的理由。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依法向三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签订时间:年月日专用条款(如果项目性质特殊,采购人认为需要制定专用条款的,须在提交项目采购需求时一并提供,但条款内容应合法、合理,并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不得与通用条款冲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二、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四、投标人一般情况表五、三门县工程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一:投标函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一、根据你方的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1、报价:我公司愿按人民币大写元(保留整数)小写:元。并同意以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合同价承包上述项目的工作内容。2、养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3、工程质量等级:符合行业标准要求。4、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拟派人员一览表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备注注:表中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必须配备,其余人员的配备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投标人一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主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职 务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成立日期等级资质证书等级: 证书号: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三门县工程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样张)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三门县,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招标内容:本次内容包括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投标上限价:人民币364700元。养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xeztb.com)上发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三门县海游街道环湖南路39—17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6.联系方式招标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陈联系电话:15257676575招标代理机构: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谢紫凌电话及传真:0576-83300276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了月25日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六年三月招标文件三门县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祥诚招备【2026】-012号项目名称: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招标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王陈联系电话:15257676575招标代理人: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谢紫凌联系电话:0576-83300276二0二六年三月2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一章投标须知8第一节总则8第二节招标文件8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9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10第五节开标10第六节评标10第七节授予合同12第二章合同条款15一、工程概况17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7四、总监理工程师17五、签约酬金17六、期限17七、双方承诺17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17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7八、合同订立18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8附件一:31附件二:32附件三:33附件四:34附件五:35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三门县,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招标内容:本次内容包括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投标上限价:人民币364700元。养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xeztb.com)上发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三门县海游街道环湖南路39—17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8.联系方式招标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陈联系电话:15257676575招标代理机构: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谢紫凌电话及传真:0576-83300276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25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三门县3建设规模同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质量标准符合行业标准5养护期同招标公告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招标内容该项目位于三门县,具体详见项目需求。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9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审查11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包括:2)投标函(附件一);3)清单报价明细表(附件二)4)三门县工程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三)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附件四)证书材料(提供以下有效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复印件要求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12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13分包不允许。14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15有效投标报价1、本次项目招标人最高上限价为人民币364700元。2、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综合报价,超过招标人最高上限价作无效标处理。16合同类型总价合同17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19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密封。2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地点:三门县海游街道环湖南路39—17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同招标公告递交的截止时间。22投标保证金要求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000元整(保证金装入档案袋密封并标示出公司名称); 2、担保形式:现金。3、提交方式: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23开标程序直接开商务标。24版权1、投标人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注明涉及的费用承担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4、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有权采用未中标方案的部分设计内容或理念。25备注中标单位需承担场地费用人民币750元。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节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投标资格4.1.1.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确定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5.投标费用5.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所有费用。6.踏勘现场6.1.1.投标人可对设计区块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6.3.3.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第2节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4.4.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邀请函;(2)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合同条款;(4)投标文件表格式等;7.5.5.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6.6.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9.招标文件的修改9.1.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9.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通过传真或电邮方式收到的,须当即给予回执。10.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0.1.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第3节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格式12.1.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3.投标报价13.1.1.报价要求: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3.2.2.报价内容:本项目采用总价承包的方式报价,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定。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各项内容、前期沟通和后续服务、论证、评审、草案公示及报批所需要的规划文件的印投标担保刷、邮寄费用以及最终批准成果的制作费用等在内的全部设计规划任务的费用。13.3.3.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3.4.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5.5.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13.6.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投标人违反《三门县工程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14.投标有效期14.7.7.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8.8.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5.2.2.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章。15.3.3.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第4节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16.4.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16.5.5.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16.6.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经招标人确认身份后(招标人对其身份不明的,须出具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18.投标截止期18.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8.2.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9.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9.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第5节开标20.开标20.5.5.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0.6.6.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20.7.7.开标顺序:开标直接开商务标。21.投标文件公布21.1.1.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21.2.2.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第6节评标22.评标过程的保密22.3.3.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2.4.4.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5.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3.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23.1.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23.2.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4.2.2.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25.投标文件的评审27.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2)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4)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5)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7.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27.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2)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3)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27.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设计质量低下,达不到设计行业要求的;(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26.评标办法(详见评标办法附件)第7节授予合同27.中标通知书27.1.1.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无效,则本次招标失败。如涉及到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则评标结果不作调整。27.2.2.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27.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4.4.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7.5.5.《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28.合同签订28.1.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2.2.如中标人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附件: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办法一、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保留整数)。(1)投标人总报价如超出上限价的,以无效标处理。(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且投标报价≥上限价的所有有效报价,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3)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分值(标准)0.5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分值(标准)1.0分。评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报价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扣分值(标准)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4)根据报价得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取报价低者中标。三、中标候选人的确定(1)中标价(合同价)=中标候选人报价。(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第二章项目需求一、项目需求1、项目概况:三门县金鳞湖桃树5000颗桃树已完成种植,为做好桃树养护工作,确保种植效果,计划实施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二、商务需求1.养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2.付款方式①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半年为一期,共分六期支付。每期支付合同总价的15%,第六期支付合同所有剩余款项。②存活率要求与付款条件:在合同期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桃树存活率需分别满足以下标准:第一年:存活率达到100%;第二年:存活率达到100%(若为两年生树苗,则存活率不低于95%);第三年:存活率达到100%(若为三年生树苗,则存活率不低于95%)。每半年进行存活率考核。若某半年度的存活率未达到相应标准,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该半年度内应支付的所有款项。3.养护及其他要求:(1)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人应在进场前对现场苗木进行实地确认。若发现苗木死亡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招标人书面反映,由招标人负责补种并承担相应费用。如中标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汇报,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2)承包方需进行日常正常养护,除草除虫等所有相关工作。(3)桃树果实由中标人采摘收集,最终由招标人决定处理方式。(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调整、土地开发利用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养护工作必须终止的,发包人应提前书面通知承包人。养护费用按实际养护时间计算,并结清至发包人书面通知终止之日当月的全部款项。4.其他说明:投标报价包含实现本项目的所有需求及安全保障工作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所需的场地、相关设备费、服务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及以及人工工资、福利、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于其他没有列入采购内容,且是本项目配套所必需的文件、资料、设备等,成交供应商也应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第三章合同条款(此合同仅作参考,以双方签订为准)服务类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单位)所在地:乙方:(中标人)所在地:甲、乙双方根据××(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更正补充文件。(四)招标文件。(五)中标人投标文件。(六)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具体见项目需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四、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二)乙方责任(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五、技术资料(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一)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二)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七、履约保证金:/八、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养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一)履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二)履行方式:(三)履行地点:三门县十一、款项支付①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半年为一期,共分六期支付。每期支付合同总价的15%,第六期支付合同所有剩余款项。②存活率要求与付款条件:在合同期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桃树存活率需分别满足以下标准:第一年:存活率达到100%;第二年:存活率达到100%(若为两年生树苗,则存活率不低于95%);第三年:存活率达到100%(若为三年生树苗,则存活率不低于95%)。每半年进行存活率考核。若某半年度的存活率未达到相应标准,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该半年度内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三)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投标人承诺超过本要求的,以优惠者为准。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四)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四、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进场,签订合同后10日内仍不能进场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达不到项目要求,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整改延误的时间不作为整个项目工期延期的理由。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依法向三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签订时间:年月日专用条款(如果项目性质特殊,采购人认为需要制定专用条款的,须在提交项目采购需求时一并提供,但条款内容应合法、合理,并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不得与通用条款冲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二、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四、投标人一般情况表五、三门县工程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一:投标函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一、根据你方的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1、报价:我公司愿按人民币大写元(保留整数)小写:元。并同意以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合同价承包上述项目的工作内容。2、养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3、工程质量等级:符合行业标准要求。4、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拟派人员一览表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备注注:表中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必须配备,其余人员的配备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投标人一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主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职 务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成立日期等级资质证书等级: 证书号: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三门县工程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样张)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三门县,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招标内容:本次内容包括三门县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投标上限价:人民币364700元。养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xeztb.com)上发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三门县海游街道环湖南路39—17台州鼎跃电子交易平台。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6.联系方式招标人: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陈联系电话:15257676575招标代理机构: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谢紫凌电话及传真:0576-83300276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台州祥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了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鳞湖桃树养护工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