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临铁涉铁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海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临铁涉铁工程检测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2026032502(ZB078)-1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海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临铁涉铁工程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130.11万元。
最高限价(费率):按收费标准的50%计取【注:本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报价,由于系统原因无法选择费率,如供应商所报费率为50%,则填写为50元(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注:检测费用计费标准按照通工协(2025)7号文执行。结算按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进行计算。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与工程施工同步,直至本合同项目交工验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须含市政工程、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工程、防水材料)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备案证书、认定证书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培训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及2026年2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4月02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方式:供应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采购业务”→“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模式,操作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档案大楼12楼
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1314299172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海兴中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旁)
联系方式:陈先生,15950856101
3.软件公司联系人:0513-59005900,4009980000。
附件:
(NTGC2026032502(ZB078)-1)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海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临铁涉铁工程检测服务(最终版).docx
南通市海门区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海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临铁涉铁工程检测服务项目编号:NTGC2026032502(ZB078)-1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海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临铁涉铁工程检测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TGC2026032502(ZB078)-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海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临铁涉铁工程检测服务预算金额:130.11万元。最高限价(费率):按收费标准的50%计取【注:本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报价,由于系统原因无法选择费率,如供应商所报费率为50%,则填写为50元(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注:检测费用计费标准按照通工协(2025)7号文执行。结算按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进行计算。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与工程施工同步,直至本合同项目交工验收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须含市政工程、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工程、防水材料)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备案证书、认定证书扫描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培训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及2026年2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4月02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方式:供应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采购业务”→“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4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模式,操作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档案大楼12楼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131429917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海兴中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旁)联系方式:陈先生,159508561013.软件公司联系人:0513-59005900,4009980000。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由疑问的,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招标人可依规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5.招标人或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三、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上传(一)投标文件的编写供应商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友情提醒: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无故不递交投标文件、解密已上传投标文件或者故意迟到,影响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将被列作一般失信行为。(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评委会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2.上传投标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标或部分影响评标的,或者电子文件与正本文件不符,导致评标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3.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四、投标报价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五、投标费用1.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保险、材料、设备、税金、利润等各项费用,并承诺达到本项目要求的一切费用。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量按实计量。3.招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40%计取,收费基数为130.11万元,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计取。六、相关提示1.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方式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章有关要求说明请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人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第二章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项目范围本项目对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至南京至合肥段海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站前广场、落客平台及周边配套道路等临铁涉铁工程进行见证取样、专项检测、备案检测等。二、项目概况1、本项目主要包括站前路、站东路(站前路以北段)、站西路(站前路以北段)、站前广场、停车场、落客平台以及服务中心等。临铁涉铁段新建站前广场及落客平台约33000m²,停车场约49000m²,设置出租车、网约车、社会停车位约750个,配套建设广告牌、充电桩等设施,新建旅客集散中心约1900m²,新建站前、站西、站东落客进出道路约1.03km。工程总投资约为13116.33万元。三、服务范围向采购人提供本工程必要的材料检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划范围内工程项目所有质量检测内容:①按甲方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技术水平的试验检测人员;②受甲方委托及时完成工程原材料检测、施工过程质量抽检、工程实体质量检验、中间过程质量验收、质量评定及交工验收;③常规检测包括:桩基检测、CCTV检测、土工实验,集料试验,水泥、石灰、钢筋、管材等原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实体检测、路基、路面现场检测、砼路面工程现场检测、国家规定的必须检测的项目,甲方要求检测的其他内容等。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工程检测报告。⑤在工程交工验收前,须提供完整的装订完好的检测成果资料两套。采购人有权保留对上述暂定采购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四、服务要求①检测机构应明确项目负责人;②检测机构应配合建设单位编制《检测计划》;③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竣工前负责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④检测服务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相关规定。五、质量要求:①独立地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并依据相应的标准规范对检测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地判定;②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提供检测方案。六、售后服务及其他(含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DB32T4303-2022)等现行相关规范执行,根据交易发起人要求及时完成交易发起人交办的工作。七、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按资格审查中特定资格要求执行。桩基类:桩基负责人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培训证书。检测员不少于4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表、相关人员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培训证书。材料类:材料负责人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培训证书。检测员不少于6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表、相关人员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培训证书。注1: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6年2月份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注2:供应商在符合性审查阶段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八、商务要求①签定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②服务期限:与工程施工同步,直至本合同项目交工验收完成;③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④验收方案:满足图纸设计、试验检测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具体按采购人要求),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⑤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应具备在本工程所在地范围内满足本工程检测参数时效性要求(如现场压实度检测、无机结合料稳定类检测等)的检测试验场所,需通过主管部门资质核验并满足本招标文件内其它的关于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的要求。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以上要求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负。(在符合性审查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九、付款方式:乙方检测任务完成,甲方拿最后一份报告前将检测费一次性付清,乙方提供6%增值税发票。十、收费标准:检测费用计费标准按照通工协(2025)7号文执行。十一、其他要求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交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开户名称: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门支行营业部;银行账户:32001647536050439349)2.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一、招标人组织开标。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二、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应现场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告知原因。评委会对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一)评审内容1.网上是否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资格是否符合(由采购人代表审查);3.投标文件是否完整;4.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相应的规定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2.未完整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同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七、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价格标、商务技术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首先由采购人评审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对合格的投标人由评委会评审商务技术标,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价格标。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投标人资格性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投标文件继续评审。(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企业业绩9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检测服务项目的(不含抽检、不含平行检测),每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提供合同,同一项目不可累计得分,以最高得分计取。2人员配备6拟派人员需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要求,在此基础上:1、桩基负责人1人:桩基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2、材料负责人1人:材料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具备国家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国家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仅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3、拟派项目人员中(除总项目负责人、桩基专业负责人、材料专业负责人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每有一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表、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2026年2月份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3企业实力151、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6分;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证书的得6分;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4综合能力10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参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家级检测试验认证机构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每次得2分;参与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每次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提供组织机构颁发的关于《能力验证的情况通报》完整文件或获得的证书,否则不予认可,以上得分可叠加。5桩基检测方案151、总体服务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总体服务实施方案、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符合或优于项目需求: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得5分,较符合上述要求得3分,基本符合上述要求得1分,完全不符合不得分。2、检测工作内容及程序评委根据投标人依据检测技术方案具体明确、详细可行、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检测成果的数字化处理符合要求: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得5分,较符合上述要求得3分,基本符合上述要求得1分,完全不符合不得分。3、进度安排及质量保障措施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目标科学合理、进度控制措施(含制定项目进度及保障措施)得当:完全符合上述要求5分,较符合上述要求得3分,基本符合上述要求得1分,完全不符合不得分。6材料检测方案151、总体服务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总体服务实施方案、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符合或优于项目需求: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得5分,较符合上述要求得3分,基本符合上述要求得1分,完全不符合不得分。2、检测工作内容及程序评委根据投标人依据检测技术方案具体明确、详细可行、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检测成果的数字化处理符合要求: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得5分,较符合上述要求得3分,基本符合上述要求得1分,完全不符合不得分。3、进度安排及质量保障措施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目标科学合理、进度控制措施(含制定项目进度及保障措施)得当:完全符合上述要求5分,较符合上述要求得3分,基本符合上述要求得1分,完全不符合不得分。注:①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分得分低于60%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②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③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④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签订合同前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四)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八、中标人的确定评委对中标供应商报价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投标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中标供应商的,应重点审核报价明细表有否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中标供应商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在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中标供应商。评委会写出评标报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九、其他注意事项1.在投标、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4.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比如:招标人在开标中提示评委是否回避,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评委回避事项提出质疑。十、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本中心同时向采购人出具项目进场交易证明。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招标人、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通过EMS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至南京至合肥段海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站前广场、落客平台及周边配套道路等临铁涉铁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合同甲方:乙方:项目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DB32T4303-2022)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工程材料来样或其他工程事宜进行检测。为明确双方权责,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如下内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委托项目名称:二、检测内容:2.1工程地址:。2.2检测项目:具体检测项目详见委托单。2.3检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2.4检测标准: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三、双方人员名单: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四、双方主要权责1.甲方的主要权责:(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2)指定取样、送样、见证取样人员并授权,保证样品取样符合检测取样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负责提供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和授权文件(见附件)。(4)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技术文件资料、辅助人员配合及脚手架等)。(5)甲方有权派员参与乙方检测过程,调阅检测原始记录及数据。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协助。2.乙方的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划范围内工程项目所有质量检测内容:(1)独立地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并依据相应的标准规范对检测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地判定。(2)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提供检测方案。(3)对检测过程中涉及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保密。(4)向甲方提供检测咨询服务。(5)提供以下检测项目服务:桩基检测、CCTV检测、土工实验,集料试验,水泥、石灰、钢筋、管材等原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实体检测、路基、路面现场检测、砼路面工程现场检测、国家规定的必须检测的项目,甲方要求检测的其他内容等。(6)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并报送监理、甲方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检测方案以外的检测内容应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工程竣工前乙方负责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并提交甲方。(7)材料检测不合格或施工单位未取得甲方同意自行送检的材料,相关费用由乙方向施工单位收取相关费用。(8)乙方在本省范围内异地检测时应到工程所在地检测主管部门备案。乙方在注册地点以外设立场所进行检测或变更注册地址时,应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书面向省检测主管部门申请,并通过能力核验。(9)检测服务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相关规定。(10)乙方必须具备检测的设备、设施以及检测的资格和人员资质,不得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11)若因乙方检测疏漏或错误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需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赔偿、第三方索赔等)。五、检测程序1.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将受检产品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送到乙方实施检测。2.需现场抽样检测的,由甲方委托的取证人员与乙方相关取证人员一起办理相关取证手续(节假日除外)。3.如有特殊检测项目的,乙方如无相关业务资质,而需将该项检测业务转包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收费标准参照中标下浮率。4.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检测的,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5.桩基检测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按照图纸及规范编制桩基检测方案,经批准确认,由乙方组织实施。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检测或提交成果的,每超过一日,应减收12000元,逾期30日及以上的,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一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报告造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没收项目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同时乙方应承担25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乙方提供的报告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免费修改、完善至合格,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追偿。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等以及属于甲方的报告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没收项目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同时乙方应承担25万元的违约金。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包或乙方分包的,或乙方、乙方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资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没收项目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有权拒绝付款。6.因乙方检测失误导致甲方工程返工或损失的,乙方需全额承担相关费用。七、履行期限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使用单位提交合格检测报告为止。八、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1、本合同检测费用费率为%。结算按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进行计算。检测费用包含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高价格。2、收费标准:检测费用计费标准按照通工协(2025)7号文执行。3、乙方检测任务完成,甲方拿最后一份报告前将检测费一次性付清,乙方提供6%增值税发票。4、不合格项目的重复检测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甲方只支付项目的一次检测费。九、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缴纳形式:),在全部的报告已经交付验收合格且项目完成备案后30日内无息退还。2、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①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②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违约金、补偿金等,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③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争议解决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双方约定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等必要费用。十一、其他1、若项目如取消实施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赔偿责任;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注:其他有关事项需要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可经协商后增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1:现场人员明细表机构人员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现场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2.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中心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标、价格标)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4.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二、商务技术标(不能出现价格标)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4.投标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5.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商务技术标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三、价格标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价格标资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投标人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流动资金万元主要产品1.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2.占地面积M2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投标人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附件5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6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货物、服务名称 投标总报价 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海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临铁涉铁工程检测服务大写:按收费标准的百分之 计取小写:按收费标准的 %计取 注:检测费用计费标准按照通工协(2025)7号文执行。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3、本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报价,但由于系统原因,如本“开标一览表”所报费率为50%,则请在投标系统中填写50元(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铁涉铁工程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