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招标公告(2026)
基本信息
转出方姓名
朱英乐
发布区域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
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公告期限
9工作日
公告日期
2026-03-25至2026-04-07
重要信息说明
1、标的简介所列的出材量、薪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四至范围以标的边界红漆为准。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薪材量与实际薪材量差异等不符的法律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款。
2、转让方采伐证已办理,采伐期限为2026年9月19日。若需延长采伐期限的,受让方自行办理延期手续。受让方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将成交山场内的林木采伐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采伐迹地;若在2026年12月31日前还未采伐的,转让方有权无偿收回山场内剩余的活立木,若继续采伐的由受让方承担滥伐的一切责任。
3、受让方自行承担木材生产销售相关费用(包括开设集材道等),应按设计要求开设集材道,不得随意增开设,开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造成较严重的水土流失或积水等现象。受让方需在中标山场范围外开设集材道,属于转让方辖区内的林木,受让方按该标的成交平均蓄积量单价(不分树种、材种)对转让方进行补偿;转让方辖区外的山场内开设集材道的,其林地、林木相关审批和其他通行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伐区外如需开设运输林业便道,涉及的林木、林地、农作物等需与相关方协商解决,相关赔偿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木材运输完成后新开设的集材道和林业便道由受让方回填,回填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方配合受让方需求开具木材销售发票,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5、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15日17:00前)将全额木材款转入农交中心指定银行账号(包含交易保证金转为木材款部分)并签订《林木包产包销合同》。双方办理山场拨交手续后签订拨交确认函,农交中心将成交价款90%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号。等山场木材采伐结束并清理下山,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移交采伐迹地并签订验收确认函,农交中心将剩余10%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号。
6、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林木包产包销合同》范本、位置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受让方条件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式
正向竞价
是否延迟报价
否
延迟报价周期
60秒
招标方式
明标明投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5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7 16:30:00
是否收取服务费
是
收取服务费方式
按成交总金额的百分比
收取对象
受让方
说明
1、成交后,受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2、成交标的产生溢价的,且溢价金额超过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溢价率超过 30%以上的项目标的。,由相关的受益方支付。溢价部分佣金收取标准按照《佣金收取管理办法》确定的标准收取,具体详见农交中心https://nf.fncjys.cn/-交易规则-福沙农产交〔2026】1号关于规范执行《佣金收取管理办法》溢价部分收取交易佣金的通知。
现场勘测联系人1
姓名: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605705952说明:
交易机构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姓名
梅女士
联系人电话
0598-5728575
联系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沙县体育公园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20260408(周三)朱英乐个人林木包产包销竞买交易项目
标的类型
使用权
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xlsx
下载
3、位置图.pdf
下载
2、《林木包产包销合同》范本.doc
下载
点击查看原网详情:
20260408(周三)朱英乐个人林木包产包销竞买交易项目
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标的名称
产权证
林班号
土名
采伐面积(亩)
树种
出材量(m3)
其中(m3)
薪材(m³)
交易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竞价时间
木材款缴纳方式及时间
特别告知
规格
材
非规格材
小径
材
短小
材
朱英乐个人林木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闽(2026)沙县区不动产权第0001923
009-07,07,07-020(1),040(1),060
际下溪
240.5
杉木
2406.9
1609.3
557.8
239.8
445.7
200000
50000
10:00-10:20
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15日17:00前)将全额木材款转入农交中心指定银行账号(包含交易保证金转为木材款部分)并签订《林木包产包销合同》。双方办理山场拨交手续后签订拨交确认函,农交中心将成交价款90%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号。等山场木材采伐结束并清理下山,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移交采伐迹地并签订验收确认函,农交中心将剩余10%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号。
按总价(元)报价
马尾松
0
0
0
0
0
阔叶树
403.6
144.4
259.2
0
100.6
合计
240.5
2810.5
1753.7
817
239.8
546.3
伐区位置图高桥乡(镇、场)桂岩工区(村)9林班7大班40、6、2①小班1:10,000特103-用6-97455用-杉4144用-栈伐区四至:东至:窠,标记,阔叶林,山脊南至:木荷带,标记,窠西至:标记,小路,坑沟北至:窠地名:际下溪图例山脊小班界水沟公路村界小路林班界采伐界(红线)大班界伐区面积(亩):240.5比例尺:1:10000调查时间:2026.3.8调查人(签字)328业主申明T不有1.本人已认真阅读《伐区调查设计书》和《伐区位置图》的记载内容,对记载内容不在在异议并按要求进行采伐。2.对《伐区位置图》标注的伐区四至、红线范围所对应实地山场位置明确无异议。业主(受托人)签字:标记登记(2000系):特别提醒:在伐区作业时对伐区实地界线与图面界线有疑问的,可要求本单位设计人员进行现场再落界。林木包产包销合同合同编号:号甲方(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乙方(受让方):(以下称乙方)****年*月*日,乙方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竞价,以人民币*******元(大写为*******元整)中标甲方所属山场,林班号:009-07,07,07-020(1),040(1),060土名为际下溪山场的林木包产包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督促乙方共同遵守当地林业部门关于伐区林政、木材运输管理等相关规定。2.甲方按双方约定及时将该中标山场的林木拨交给乙方,伐区拨交后,乙方自行办理木材采伐、生产、运输、等相关手续。3.若甲方无故未及时拨交山场或发生林权纠纷,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按已缴纳款项金额的两倍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赔偿乙方。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木材生产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费用由乙方承担。5.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生产作业安全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予以配合。6.甲方应根据乙方需求配合开具木材销售发票,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于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4月15日17:00前)将中标款***元存入农交中心指定账户,逾期视为弃标,交易保证金20万元不予退还。2.甲方已办理好采伐证,采伐期限为2026年9月19日。若需延长采伐期限的,乙方自行办行延期手续。乙方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将中标山场内的林木审批采伐完毕;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山场内剩余的活立木,若继续采伐的由乙方承担滥伐的一切责任。3.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施工员,负责伐区施工和质量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采用油锯或弯把锯倒树,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4.乙方自负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在组织木材生产、运输、销售期间,必须按《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给木材生产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开展劳动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如果发生人员伤亡的,由乙方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乙方未及时处理导致甲方被追责,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5.乙方自行承担木材生产销售相关费用(包括开设集材道等),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因乙方人员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6.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开设集材道,不得随意增开设,开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造成较严重的水土流失或积水等现象。乙方需在中标山场范围外开设集材道,属于甲方辖区内的林木,乙方按该标的成交平均蓄积量单价(不分树种、材种)对甲方进行补偿;甲方辖区外的山场内开设集材道的,其林地、林木相关审批和其他通行等事宜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伐区外如需开设运输林业便道,涉及的林木、林地、农作物等需与相关方协商解决,相关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木材运输完成后新开设的集材道和林业便道由受让方回填,回填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中标山场边界四至不清或标记损毁的应立即暂停采伐,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恢复。8.乙方发现伐区内有未做保留标记的坟头树、风水树,乙方应暂停采伐,以防止与坟主发生纠纷,并及时与甲方联系;乙方未与坟主协商一致前不得采伐。不能采伐的林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甲、乙双方采用每木检尺方式计算蓄积量,保留的坟头树、风水树蓄积量总和在1.5立方米(含1.5立方米)以内的,甲方不补偿;蓄积量总和超过1.5立方米的,甲方按该标的成交平均蓄积量单价(不分树种、材种)对乙方进行补偿。9.乙方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及林业部门规定组织生产、运输、销售,接受甲方技术指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越界采伐。若越界采伐,属于甲方所有的林木乙方须按该标的成交平均蓄积量单价(不分树种、材种)两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乙方在木材生产工程中不得将采伐剩余物堆积在伐区内或周边小河、小溪径流及农田内,及时清理生产点的生活垃圾、油料、燃料及各种废弃物,避免污染水源及林地;伐区结束后,落入小河、小溪径流及农田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并修复被损坏林区道路及其它设施;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伐后验收工作,伐区验收合格后,不计息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伐区验收不合格,甲方督促乙方及时整改,拒不整改产生的费用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再补交)。三.发生下列情况甲方不负责协调:1.乙方未与山场所在乡村及电力、通信等单位协调,擅自施工或生产,影响村道、水源、电线电缆、国防光缆、房屋、农田等的。2.乙方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设立岗哨专人指挥,危及行人、车辆安全的。3.乙方因超限超载运输造成村民堵路或路面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四.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1.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15日17:00前)将全额木材款转入农交中心指定银行账号(包含交易保证金转为木材款部分)并签订《林木包产包销合同》。双方办理山场拨交手续后签订拨交确认函,农交中心将成交价款90%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号。等山场木材采伐结束并清理下山,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移交采伐迹地并签订验收确认函,农交中心将剩余10%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号。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农交中心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且不计息)。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木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