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招标公告(中共伽师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6)



[政采云]伽师县2026年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伽师县2026年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Z(JSCGCS)2026-04 
    项目名称:伽师县2026年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伽师县2026年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组织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广员、统战对象不少于60人赴北京、东中部地区开展为期不少于7天的参观交流活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3、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及附注,2026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政采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伽师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县委统战部
联系方式:0998-6735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9层1903号
联系方式:19351338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敏
电 话:19351338177

附件信息:

伽师县2026年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项目磋商文件.pdf586.2K

项目编号:XJQZ(JSCGCS)2026-04伽师县2026年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中共伽师县统一战线工作部联系人:热依拉·艾孜孜联系电话:15099024291地址:中共伽师县统一战线工作部代理机构: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官敏联系电话:19351338177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写字楼1幢19层发出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3章磋商公告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项目服务需求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第一部分合同书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磋商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工程、服务)或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货物),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作为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磋商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8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期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磋商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磋商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服务内容进行磋商,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磋商,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要求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磋商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服务需求的详细说明;10.2.2服务从买方开始使用至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现行价格;10.2.3对照磋商文件服务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工程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的要求。11.磋商报价11.1所有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1.2供应商应在磋商分项报价表上标明磋商服务内容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磋商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3.1磋商服务的内容;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磋商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1.5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12.磋商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的;(2)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2.6.1成交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磋商有效期13.1磋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4.2投标文件需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14.3开标完成后,如采购人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采用双面打印、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17.2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随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18.2在线签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3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使用与加密时使用的同一把CA锁进行解密操作,如出现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解密,由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18.4组织评审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选定评审委员会主任,并宣读评标会纪律,对评标委员会进行通讯工具管制及宣读相关法律法规。18.5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开启报价文件并由供应商代表在线CA签字确认,报价确认时段限制为10分钟,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报价评审及政策价格认定。18.6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8电子开标的相关注意事项:18.8.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18.8.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8.8.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8.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8.8.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18.8.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18.8.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18.8.8政采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19.资格审查及组建磋商小组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及其服务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4、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及附注,2026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示:上述资质开标现场能够通过官方网络查证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磋商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标工作。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21.磋商偏离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磋商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磋商,或者与招标人串通磋商;(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磋商无效情形;(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报价得分20分、商务得分20分、技术得分60分。详细评分标准详见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磋商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成交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在磋商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招标结果通知书和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签订合同30.1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成交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成交服务费成交人须按照磋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6.4质疑的提出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6.1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6.1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6.1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6.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6.1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6.1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6.1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6.1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6.1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6.1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6.20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6.2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6.22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6.23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6.24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公章: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开启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报价一览表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4、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及附注,2026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13、提供有利于磋商的其他证明材料;1、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服务名称磋商总价磋商保证金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注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CA签字):注:1、此表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谈判响应文件附件。(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公章):日期: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磋商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磋商,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章):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4、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及附注,2026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7、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五);8.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致:,采购人我公司(,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如我方获得中标资格,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公司已完全了解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同时,我公司具有很好的厂家原厂产品支持、技术服务、产品调试、系统培训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保持书。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章)日期:2026年月日8.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表岗位姓名岗位职责性别工作年限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编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章)日期:2026年月日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磋商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注:本项目以磋商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盖公章为准。13、提供有利于磋商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磋商书(磋商文件格式六)2、服务说明一览表(磋商文件格式八)3、商务条款偏离表(磋商文件格式十)4、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4-1、《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磋商文件格式十一)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磋商文件格式十三)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6、响应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7、提供有利于磋商的其他证明材料8、磋商文件格式范本1、磋商书(磋商文件格式六)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磋商开启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磋商总价%。(2)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磋商开启时间后,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要求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9)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公章),日期2、服务说明一览表(磋商文件格式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章):日期:3、商务条款偏离表(磋商文件格式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章):日期:4、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磋商文件格式十一)4-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在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磋商文件格式十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6、响应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7、提供有利于磋商的其他证明材料8、响应文件格式范本(正本/副本)*****************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磋商单位:(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地址:注:在20XX年月日X午XX之前不得启封*****************项目***(正本/副本)编号***响应文件磋商单位:(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地址:注:在20XX年月日X午XX之前不得启封竞争性磋商文件XJQZ(JSCGCS)2026-04第二册磋商公告第3章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伽师县2026年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伽师县2026年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7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QZ(JSCGCS)2026-04项目名称:伽师县2026年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80.00万元最高限价(万元):80.00万元采购需求:组织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广员、统战对象不少于60人赴北京、东中部地区开展为期不少于7天的参观交流活动。备注:1、合同履约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商品外包装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2)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三.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3、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及附注,2026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线上下载(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4月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政采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中共伽师县统一战线工作部联系人:热依拉·艾孜孜联系电话:150990242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写字楼1幢19层B03号联系人:官敏联系电话:19351338177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单位:中共伽师县统一战线工作部联系人:热依拉·艾孜孜联系电话:150990242911.2代理机构: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官敏联系电话:193513381771.3.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4、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及附注,2026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示:上述资质开标现场能够通过官方网络查证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注:在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1.3.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1.4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800000元12.1保证金形式:☑保函☑电汇☑支票☑企业账户网银汇款小写: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名: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0123415092002003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行号:/联系电话:19351338177打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1:00。注: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我公司财务人员未查询到汇款记录,以无效标处理。2.退还保证金:开评标结束后,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3.1磋商有效期:60日历日14.1投标文件包括: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传;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备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使用投标人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未发送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默认解密时长为:30分钟。16.1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1:00(北京时间)18.1磋商时间:2026年4月7日11: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写字楼18.11幢19层B03号23.2评标方法:适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评分法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27.2评标小组组成:评标小组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标小组成员确定方式:专家随机抽取27.3招标人是否委托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否32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形式:对公转账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方支付一次性支付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34.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998-571320436.3接收部门: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19351338177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写字楼1幢19层B03号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投标人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及附注,2026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3付款要求及方式:甲方按签订的合同条款支付给中标单位。付款方式:汇票/电汇/支票(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4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为准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允许的其他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完成验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66.1组织履约验收:由采购人邀请与项目相关的人员参与验收;6.2验收方案: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6.3验收标准:对服务需求书中的所有服务指标、质素指标、成效指标、增值指标进行逐一核对是否满足需求。6.4验收方式:由采购人、实际使用人、采购代理机构、专家等组成不少于5人的单数验收小组,并出具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6.5开展履约验收: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服务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6.6履约验收责任: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投标人需承担不利后果。(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能拒绝与其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8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