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旧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招标公告(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关于选定兴安县“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旧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为有序推进兴安县“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旧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规范项目招标流程,确保项目依法合规、高效推进,我局拟对该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要求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旧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为兴安县“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旧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负责全程组织该保护规划编制单位的招标工作。
(三)采购内容: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协助我局梳理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2. 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如需);3. 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全程配合评标委员会开展评审;4. 发布中标公示、出具中标通知书;5. 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归档备查;6. 配合我局完成招标相关备案手续,以及招标过程中的各类咨询、协调工作。
(四)资质要求: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及招标代理相关不良行为。
二、招标代理单位选定方式
本次采购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进行梳理汇总,提交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班子会议,经民主审议、集体表决后,确定中选招标代理单位。
三、报价文件发送邮箱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质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xaxzfhcxjsj@163.com。
特此函告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3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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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旧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旧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