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招标公告(西吉县农业农村局2026)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688号)资金安排,综合有关单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有关要求,为确保培育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现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026年西吉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现将有关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4.具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负责项目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5.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及当地产业发展相关情况,有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经过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田间学校、实用人才基地、农民合作社、产业联合社等培训机构优先选用);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参与遴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培训项目资金;
6.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优先选用;
7.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项目要求及资金管理规定。
二、申报期限
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3日
三、遴选程序
1.申报。具备相应条件的培育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2026年西吉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机构资质证明材料: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教育培训主营业务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办学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培训业绩证明材料:以往举办各类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培训通知、培训照片、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学员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有意向的培训机构请将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3楼318室,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培育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培育机构。
3.公示。遴选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被选定的培育机构签订合同,开展培育工作。
联系人:火 军
联系电话:0954-3012573
附表:1.2026年西吉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2026年西吉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打分表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
2026年西吉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发证机关:培育机构通讯地址:年培育能力:成立时间: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年数:基本情况:专职教师 人, 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兼职教师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培训场所:培育情况(主要指培育业绩、培育特色、培育专业、培育能力等):设备资产总额(万元): 校舍面积(平方米): 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及数量:实训基地名称及地点:具备跟踪服务条件人员:申报单位意见:(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2026年 月 日附表22026年西吉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审打分表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30分)不具备(0分)主营业务符合(30分)不符合(0分)教学条件(满分5分)管理条件(满分5分)跟踪服务条件(满分5分)培训业绩:优(15)良(10分)一般(5分)其它软硬件条件(满分5分)综合得分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30分)不具备(0分)主营业务符合(30分)不符合(0分)教学条件(满分5分)管理条件(满分5分)跟踪服务条件(满分5分)培训业绩:优(15)良(10分)一般(5分)其它软硬件条件(满分5分)综合得分评审专家签名:评审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