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乙醇招标公告(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2026)
招标项目编号:TY20260326000001
采购单位: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辽宁糖业2026年3月制糖车间食用酒精采购(按需供货,要求20kg独立包装,原装独立包装出厂,不可出厂后分装,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应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许可证,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资质及提供第三方食品级酒精检测报告,合格证需带生产批号和生产时间)
监督联系人:刘海燕
监督联系电话:13941786993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炼糖部辽宁糖业2026年3月制糖车间食用酒精采购
标段包/编号:TY20260326000001-0001
报名开始时间:2026-03-27 13: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30 15:3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6-03-31 08:00:00
招标范围:酒精采购(按需供货,要求20kg独立包装,原装独立包装出厂,不可出厂后分装,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应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许可证,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资质及提供第三方食品级酒精检测报告,合格证需带生产批号和生产时间)
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范围符合(报名需上传:1、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2、上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3、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即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相关信息。
监督人名称:刘海燕
监督人电话:13941786993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飞
联系电话:19818655588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与法定代表人CA证书,如有委托授权代表人,授权人也需提前办理个人CA证书。
其他信息: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公告PDF:炼糖部辽宁糖业2026年3月制糖车间食用酒精项目竞价采购项目说明书.pdf
其他附件:炼糖部辽宁糖业2026年3月制糖车间食用酒精项目竞价采购项目说明书.doc
炼糖部辽宁糖业2026年3月制糖车间食用酒精项目竞价采购项目说明书单位:中粮糖业炼糖部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9日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评审方法第四章报价说明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序号名称要求内容1项目名称炼糖部辽宁糖业2026年3月制糖车间食用酒精竞价采购项目2项目地点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厂内3项目区域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厂内4项目控制价食用酒精乙醇≥95.5%20kg/桶20000kg预算单价20元预算总价400000元按需供货,要求20kg独立包装,原装独立包装出厂,不可出厂后分装,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应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许可证,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资质及提供第三方食品级酒精检测报告,合格证需带生产批号和生产时间5项目内容食用酒精乙醇≥95.5%20kg/桶20000kg预算单价20元预算总价400000元按需供货,要求20kg独立包装,原装独立包装出厂,不可出厂后分装,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应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许可证,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资质及提供第三方食品级酒精检测报告,合格证需带生产批号和生产时间6技术要求食用酒精乙醇≥95.5%20kg/桶20000kg预算单价20元预算总价400000元按需供货,要求20kg独立包装,原装独立包装出厂,不可出厂后分装,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应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许可证,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资质及提供第三方食品级酒精检测报告,合格证需带生产批号和生产时间7采购方式竞价采购8合格意向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2)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7)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9)中粮糖业黑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得投标。9投标人注册意向投标人须在中粮糖业E采平台进行注册登记,通过审核的才能够在系统内报9投标人注册名,进行查看公告等业务操作;采购平台网址:ecai.cofco.com最终中标供应商系统固定注册资料需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质量承诺书、廉洁承诺书。10采购文件发布及报名截止时间竞价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中粮糖业E采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以中粮糖业E采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1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以中粮糖业E采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参加竞价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在系统完成报价。12报价形式系统有效时间内报价。13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滕飞联系电话:1981865558814中粮糖业采购监督联系方式一、纪委办公室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5017235二、采购项目监督人员联系方式姓名:刘海燕联系电话:13941786993电子邮箱:liuhaiyan3@cofco.com本合同模板适用于需签订合同采购项目,若采购物资或项目符合无需签订合同文本标准,本章节可不适用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设备及备件采购合同需方: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招标文件,兹确认需方、供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货物清单及价格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1.质量与技术标准: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供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完全满足需方质量及技术要求。设备及配件型号、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严格按照需方计划技术要求执行。2.产品包装:按原厂包装标准;三、收货事项1.交货地点: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厂内2.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供方根据需方具体要求,按需分批次送货,供方在收到需方供货通知(电话或微信)后15日内完成供货。四、结算方式供方按照需方要求时间、物资品类、数量进行供货,货到验收合格,按次结算,每次根据供需双方确认物资品类及数量,供方向需方开具真实有效的符合税法要求的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供方相应货款。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因提供发票不符合公司要求和国家规定的,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发票提供方承担。(当国家税率发生变化时,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按照新税率计算含税价格,双方适用新税率的含税价格进行开票付款)。质保期自货物投入使用后起算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由于需方操作不当引起的原因不在质保范围)。五、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2.货物的运输费用和运输过程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3.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共同验收,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需方承担;4.验收过程中如有异议,需方有权拒收货物或在货物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3日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积极配合需方解决质量问题,直至验收合格;对于不合格品退换货过程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5.货到需方厂区内双方共同验收,供方发货同时应安排人员参与到货验收工作,若货到3天后供方验收人员未到达验收现场,需方可自行开箱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供方,鉴于供方自愿放弃到场共同开箱验收的权利,则供方需无条件接受需方反馈的单方验收结果。六、免责条款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双方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日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供方因出现逾期交货、交付不合格设备及备件、怠于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等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金额的,供方有义务按照需方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前述违约金需方有权利从应付货款中自行扣除;2.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八、其他条款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4.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壹份,需方贰份,供需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供需双方执行完毕合同相关条款时自动终止。5、廉洁条款:供需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向对方及其员工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给予回扣、礼品、馈赠、娱乐、招待等行为;供需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向对方及其员工索要财物;需方发现供方或供方员工向需方或需方员工实施前两款行为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供方发现需方或需方员工向供方或供方员工实施前两款行为的,应通过电话:010-85017235向需方予以举报,如供方不予举报的,需方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需方供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电话:电话:第三章评审方法本项目投标单位需满足竞价采购说明中合格意向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技术要求,且本项目具有同质性,即本次评审采用“标的未税最低价分项中标”。第四章报价说明本次竞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项目发布默认税率即为该采购项目通用税率,如项目投标方涉及税率与发布税率不一致,在报价阶段按实际税率进行修订,采购方按系统最终报价税率执行,因投标方未修订造成的采购项目无法执行将列入供应商考核。极至之里报甘怡万报炼糖部辽宁糖业2026年3月制糖车间食用酒精项目竞价采购项目说明书单位:中粮糖业炼糖部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9日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评审方法第四章报价说明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序号名称要求内容1项目名称炼糖部辽宁糖业2026年3月制糖车间食用酒精竞价采购项目2项目地点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厂内3项目区域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厂内4项目控制价食用酒精 乙醇≥95.5% 20kg/桶 20000kg 预算单价20元 预算总价400000元 按需供货,要求20kg独立包装,原装独立包装出厂,不可出厂后分装,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应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许可证,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资质及提供第三方食品级酒精检测报告,合格证需带生产批号和生产时间5项目内容食用酒精 乙醇≥95.5% 20kg/桶 20000kg 预算单价20元 预算总价400000元 按需供货,要求20kg独立包装,原装独立包装出厂,不可出厂后分装,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应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许可证,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资质及提供第三方食品级酒精检测报告,合格证需带生产批号和生产时间6技术要求食用酒精 乙醇≥95.5% 20kg/桶 20000kg 预算单价20元 预算总价400000元 按需供货,要求20kg独立包装,原装独立包装出厂,不可出厂后分装,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应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许可证,具备食品级酒精生产资质及提供第三方食品级酒精检测报告,合格证需带生产批号和生产时间7采购方式竞价采购8合格意向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2)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7)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9)中粮糖业黑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得投标。9投标人注册意向投标人须在中粮糖业E采平台进行注册登记,通过审核的才能够在系统内报名,进行查看公告等业务操作;采购平台网址:ecai.cofco.com最终中标供应商系统固定注册资料需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质量承诺书、廉洁承诺书。10采购文件发布及报名截止时间竞价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中粮糖业E采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以中粮糖业E采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1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以中粮糖业E采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参加竞价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在系统完成报价。12报价形式系统有效时间内报价。13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滕飞 联系电话:1981865558814中粮糖业采购监督联系方式一、纪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85017235二、采购项目监督人员联系方式姓名:刘海燕联系电话:13941786993电子邮箱: liuhaiyan3@cofco.com本合同模板适用于需签订合同采购项目,若采购物资或项目符合无需签订合同文本标准,本章节可不适用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设备及备件采购合同需方: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招标文件,兹确认需方、供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1.货物清单及价格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1.质量与技术标准: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供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完全满足需方质量及技术要求。设备及配件型号、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严格按照需方计划技术要求执行。2.产品包装:按原厂包装标准;三、收货事项1.交货地点: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厂内2.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供方根据需方具体要求,按需分批次送货,供方在收到需方供货通知(电话或微信)后15日内完成供货。四、结算方式供方按照需方要求时间、物资品类、数量进行供货,货到验收合格,按次结算,每次根据供需双方确认物资品类及数量,供方向需方开具真实有效的符合税法要求的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供方相应货款。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因提供发票不符合公司要求和国家规定的,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发票提供方承担。(当国家税率发生变化时,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按照新税率计算含税价格,双方适用新税率的含税价格进行开票付款)。质保期自货物投入使用后起算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由于需方操作不当引起的原因不在质保范围)。五、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2.货物的运输费用和运输过程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3.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共同验收,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需方承担;4.验收过程中如有异议,需方有权拒收货物或在货物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3日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积极配合需方解决质量问题,直至验收合格;对于不合格品退换货过程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5.货到需方厂区内双方共同验收,供方发货同时应安排人员参与到货验收工作,若货到3天后供方验收人员未到达验收现场,需方可自行开箱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供方,鉴于供方自愿放弃到场共同开箱验收的权利,则供方需无条件接受需方反馈的单方验收结果。六、免责条款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双方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日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供方因出现逾期交货、交付不合格设备及备件、怠于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等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金额的,供方有义务按照需方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前述违约金需方有权利从应付货款中自行扣除;2.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八、其他条款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4.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壹份,需方贰份,供需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供需双方执行完毕合同相关条款时自动终止。5、廉洁条款:供需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向对方及其员工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给予回扣、礼品、馈赠、娱乐、招待等行为;供需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向对方及其员工索要财物;需方发现供方或供方员工向需方或需方员工实施前两款行为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供方发现需方或需方员工向供方或供方员工实施前两款行为的,应通过电话:010-85017235向需方予以举报,如供方不予举报的,需方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需方供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电话: 电话:第三章评审方法本项目投标单位需满足竞价采购说明中合格意向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技术要求,且本项目具有同质性,即本次评审采用“标的未税最低价分项中标”。第四章报价说明本次竞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项目发布默认税率即为该采购项目通用税率,如项目投标方涉及税率与发布税率不一致,在报价阶段按实际税率进行修订,采购方按系统最终报价税率执行,因投标方未修订造成的采购项目无法执行将列入供应商考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乙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