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工程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电气工程招标公告(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



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已由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克什克腾旗阿斯哈图

2.3招标规模:住宿连廊、排水沟及护坡、弱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成品设备包括长螺旋钻孔灌注桩、安全流控网关、网络核心交换机、核心OLT交换机、AC控制器、防火墙、汇聚交换机、监控核心交换机、两光四电Poe工业环网交换机的采购。

2.4项目计划投资:847.507521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A1504012026032501001001
标段名称
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847.507521
工期(日历天)
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省份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执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其他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经查实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27 00:00 至 2026-04-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文旅大厦10-12楼
联 系 人:高玉奎
联系电话:0476-5262232
           
招标代理:赤峰铭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赵艳慧
联系电话:15648667676
           
行业监管: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联 系 人:赵玉林
联系电话:13088437031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投标操作须知

2026-03-26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_57501(3)(1)(1)_20260326172149.pdf

项目名称

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

A1504012026032501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A1504012026032501001001

获取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获取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已由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2.2建设地点:克什克腾旗阿斯哈图2.3招标规模:住宿连廊、排水沟及护坡、弱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成品设备包括长螺旋钻孔灌注桩、安全流控网关、网络核心交换机、核心OLT交换机、AC控制器、防火墙、汇聚交换机、监控核心交换机、两光四电Poe工业环网交换机的采购。2.4项目计划投资:847.507521万元2.5标段划分:标段编号A1504012026032501001001标段名称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范围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847.507521工期(日历天)90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省份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执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其他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经查实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700:00至2026-04-02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16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7.其他说明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8.联系方式8.联系方式招标人: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文旅大厦10-12楼联系人:高玉奎联系电话:0476-5262232招标代理:赤峰铭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联系人:赵艳慧联系电话:15648667676行业监管: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联系人:赵玉林联系电话:13088437031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10.投标注意事项: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10.4、投标操作须知2026-03-26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1504012026032501001招标人: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赤峰铭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15040120260325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己由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克政字【2025】1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2.2工程规模及内容:住宿连廊、排水沟及护坡、弱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成品设备包括长螺旋钻孔灌注桩、安全流控网关、网络核心交换机、核心OLT交换机、AC控制器、防火墙、汇聚交换机、监控核心交换机、两光四电Poe工业环网交换机的采购。2.3建设地点: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2.4计划投资:8475075.21元(其中工程费7435260.21元;基本预备费5500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成品设备费489815.00元)2.5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采购内容。2.6计划工期:90天2.7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相应行业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省份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执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经查实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4.投标报名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5)。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3月27日00:00:00至2026年04月02日23:59:59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ggzyjy.nmg.gov.cn/),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5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512-58188511、0476-8288829)。5.资格审查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512-58188511、0476-8288829)。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8.联系方式招标人: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联系人:陈国电话:15774876333交易平台: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联系人:白先生电话:0476-5220258监督人: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联系人:赵玉林电话:13088437031招标代理机构:赤峰铭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天宇大厦010711、01071、01072联系人:赵艳慧电话:136147614822026年3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联系人:陈国电话:15774876333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赤峰铭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天宇大厦010711、01071、01072联系人:赵艳慧电话:136147614821.1.4项目名称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1.1.5项目编号A15040120260325010011.1.6建设地点阿斯哈图石林景区西门旅游度假区1.2.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采购内容。1.3.2计划工期及运营期限90天1.3.3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相应行业标准1.3.3质量要求一、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1.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省份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执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经查实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财务要求:详见评分办法业绩要求:详见评分办法信誉要求:详见评分办法二、现场管理机构组成:1.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及证件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提供《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其他人员①技术负责人1人,须提供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②施工员1人,须提供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③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须提供质检员(或质量员)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④安全员,1名综合类专职安全员(C3类)或者同时提供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员(C1类)和1名土建类专职安全员(C2类)的安全考核证书。现场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均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身份证、与本投标人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以及为其缴纳的近一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信息。注1:社保缴纳信息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均认可:①如投标人所在地区已实行社保信息网上查询,提供可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缴纳养老保险相关信息(将参保信息查询、社保缴费查询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现场管理人员查询社保信息的用户名及密码或验证码;②如投标人所在地区未实行社保信息网上查询,可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注2:①如投标人当地实行营业执照、人员证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管理的,其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②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内蒙古自治区内企业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2〕508号),投标文件中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纸质版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执行。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如需踏勘,请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提问”模块以匿名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1.1偏离不允许1.11.2分包不分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变更、澄清、补遗、答疑及附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生成的招标文件正文之外的附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提问”模块以书面匿名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所作出的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查看。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即默认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即默认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业绩、资信等证明文件3.2.3招标控制价(上限)招标人将设置招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上限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标,如果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控制价,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招标控制价(上限)为:8475075.21元(其中工程费7435260.21元;基本预备费5500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成品设备费489815.00元)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陆万元整(人民币:16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依据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招标文件预公示的通知》要求,在赤峰市域范围内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交易且单项合同预估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均应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以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提升企业参与招投标的积极性。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清晰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情况,并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模板。投标单位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相应信用承诺后,即可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后,若发生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足额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招标人有权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4.经查实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单位章处,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或)盖章处,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若无法进行电子签章,此处机打委托代理人名字即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给定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和(或)签字。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制投标文件三份。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4月1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产生。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评委和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2/3。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3名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3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①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金额的10%。②履约保证金递交的形式:转账、电汇、保函。③履约保证金递交的时间: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天或发包人另行通知的时间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④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工程接收证书后的合理期限内,由招标人无息退还,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需整改的,返还时间顺延至缺陷整改验收合格之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8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分包主体、关键性工程不允许分包10.2电子招标投标是10.3类似项目是指: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类似项目的要求标准10.4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指投标人在建工程项目或已完成的工程项目中有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违法行为记录、行政处罚及违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行为等。执行国家平台、各级政府、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文件。10.5补充说明: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二、电子标要求:1、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补遗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在开标中进行投标人解密操作时,必须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证书进行解密,如投标人因CA证书/数字证书、网络、电脑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3、投标人按照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赤峰版”模块要求导入相关内容便于评标时评审。10.54、投标单位应及时更新入库信息及时上传最新的文件(尤其是开户许可证入库的填写的账号是否一致)。5、制作过程如有疑问及时查看软件中帮助文件。三、其它要求: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因不可抗力外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中标企业须在招标人所在地按有关规定完税后支付工程款。5、招标人有权参与全过程主要材料及设备的质量控制,工程中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须提前报备招标人,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施工及安装。10.6计算机辅助评标: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7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10.8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无异议),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9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中“在线开标”模块。10.10①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②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③各投标单位资格后审及业绩加分所应提交的资料无需提供原件。中标后如经查证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对应有关法规处理。10.11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2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4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监督。10.1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6代理服务费:向采购人收取,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的收费标准执行市场价格调整为中标金额的0.5%。10.1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一、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投标人根据“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图纸、货物清单自行报价。三、中标候选人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因不可抗力外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172.现场的环境协调工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3.投标企业中标后,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人社部发【2021】65号)、(国治欠办函【2021】142号)、(内建市函【2022】87号)等文件及地**府要求,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并足额存储工资保证金。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3)被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被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组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招标人在投标人提出问题之日起3日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进行回复,投标人在此期间可致电咨询回复进度。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清以书面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网上提问”菜单以匿名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发出澄清,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完成。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异议。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暗标);(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不再另行结算。3.2.4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0%,投标人应作出此报价未低于自身成本且不会影响履约的澄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和人工费用及中标后按合同履约的承诺,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4.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后(公示期内无疑议)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中标单位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网上服务”菜单中要求办理退还手续。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4)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3.5资格审查资料按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于相应位置。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本项目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模块要求导入相关内容便于评标时评审。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导入的数据应保证为企业最新数据。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采用无纸化招标,无须提交纸质文件,只需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提取投标保证金递交名单;(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开标、唱标、开标结果确认。(4)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及时提出,直至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招标人或招标人评委发现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应当及时提醒、劝阻并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后,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评标委员会认定仍具有竞争力的,可以继续进行评标。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有权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候选人或预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否则不予受理。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公示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包括以下内容:(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无效标情况;(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鉴于现行评审程序,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对于无法区分加分部分和未加分部分的业绩荣誉,所公示的业绩荣誉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编制的所有业绩荣誉。7.3中标通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有权查证预中标人的现场人员证件及荣誉业绩资料原件,如经查证预中标人存在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现象,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并告知监管部门。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提出异议,中标结果公示(告)后则不能提出异议。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按本章7.3中标通知第一款招标人认定重新招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评标专家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评标,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入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则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严谨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在招标公告中载明。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的回复不满意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异议函范本一、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基本信息名称:,地址: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及编号: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异议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异议事项2:……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请求:五、盖章及签字签字:公章:日期:异议函制作要求: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时,应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按给定范本制作。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委托他人进行异议的,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异议函的异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异议函的异议请求应与异议事项相关。5.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由本人签字;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6.异议函以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电子系统自动清标电子系统自动清标,清标结果以评标委员会最终认定结果为准,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清标结果属于无效标中B1.1,则其投标无效,不再参与下一环节评审。1.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要求编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评审。①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②上传电子版颜色要求:文字均为黑色,文件不得有彩色及电脑的保护色出现。③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不得有空白页、彩页和彩色图形现象。④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编制页码。详见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部分。2.1.1形式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经查实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信誉要求提供自行承诺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管理机构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投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工期90天;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相应行业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要求,即投标截止日起算9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投标价格不大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分包计划不分包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技术部分:40分;(2)投标报价:50分;(3)商务部分:10分;2.2.1技术部施工组织设计(5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施工组织设计无明显错漏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行评审,最高可加至5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施工总体进度计划(5分)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合理(有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图或施工进度表且科学、合理),对进度影响因素考虑全面,且有充分保障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行评审,最高可加至5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分(暗标)(40分)质量保证体系(5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保障措施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行评审,最高可加至5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安全保障体系(5分)安全保障体系健全,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得力(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行评审,最高可加至5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环境保护体系(5分)环境保护体系健全,保障措施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行评审,最高可加至5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资源配置(5分)拟投入的人工、材料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行评审,最高可加至5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冬雨季施工方案(5分)冬雨季施工方案完整,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行评审,最高可加至5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售后服务(5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服务网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服务人员、服务措施等)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方案中包含本项目内容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行评审,最高可加至5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范围内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部分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对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是否在规定的区间范围进行核查,对于不在招标文件规定区间的评分,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将其退回并要求重新进行评审,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范围内再进行汇总,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投标人应根据现有的资料,编制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方案,以简单明了、符合需要为宜,技术方案页码应控制在300页以内。评标过程中,评委有权对其超出300页以外部分不进行评审。2.2.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投标报价1)评标基准价=A×70%+B×30%(保留两位小数),其中A为招标控制价,算数平均值B的计算方式如下:①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5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②当5≤n<7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③当7≤n<9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④当9≤n<11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⑤当11≤n<13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4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依次类推。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2.2.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投标报价2)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3)报价得分计算方法①通过评标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得基础分50分。②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低1%,以50分为基数扣减0.5分,最多减2分;③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高1%,以50分为基数扣减0.5分,最多减2分。2.2.3商务部分(10分)投标人资信业绩(5分)近三年投标人施工过的同类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字盖章页和业绩中要求的关键信息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同类工程界定:①指房屋建筑工程;②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施工过的同类工程项目,每有一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字盖章页和业绩中要求的关键信息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同类工程界定:①指房屋建筑工程;②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3.2.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补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详见本章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办法补2计算机辅助评标详见本章附件E: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1、近一年指本项目开标前365日历日至开标日,近二年、近三年以此类推;上一年度指本项目开标日前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二年度、上三年度以此类推。2、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业绩。3、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业绩等证明材料。如经查证投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同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则按报价、技术标、资信及业绩次序,将得分逐一比较分项分值,以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各分项得分完全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先后次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按照修正要求计算出修正后的得分A(修);(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荣誉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修)+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5.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5.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A3.2.1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2)商务部分评审和评分;(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5)汇总评分结果。先对技术标打分进行分析,然后汇总评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分结果,对每一编号的投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加权得分,并按照得分高低排序。A4.2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技术部分的评分结果,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A4.3商务部分评审和评分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商务部分的得分记录为B。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按投标总报价中的分项报价分别进行评分)A4.4.1投标报价按以下项目的分项投标报价分别进行评审和评分:(1)投标总报价减去以下分别进行评分的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以后的部分;(2),;(3),;(4)(5)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与对应的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之间的偏差率。A4.4.4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分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汇总各个分项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对各个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D。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8汇总评分结果A4.8.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8.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对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加权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序。若发生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报价、技术标、资信及业绩次序,将得分逐一比较分项分值,以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各分项得分完全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先后次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附件1,无效标条件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无效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无效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无效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B1.6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或投标人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B1.8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以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不一致的。B1.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发包人):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若实际开工日期推迟,竣工日期相应顺延,但总工期不变。3.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4。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及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配置计划。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书面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如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承包人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纠偏措施,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5.工程暂停和复工:发包人有权因工程需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要求暂停工程施工。暂停期间,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复工时间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工期不予顺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工期延误:如遇下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工期方可相应顺延:①重大工程量变化;②不可抗力。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在情形结束后24小时内提交延期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予以答复。除此之外的任何情形不作为承包人工期延误的理由。三、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须100%。质量验收标准以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2.因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还要承担质量不合格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后5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整改,所需费用从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应另行支付。因质量问题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仍应承担延误责任。3.若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且须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如承包人未能及时解决,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还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工程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电气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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