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6)



[招标文件]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B-09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A3303010410007986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B-09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代码:

2602-330371-89-01-845623

标段(包)名称: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B-09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3010410007986001001

招标人:

名称: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268931205

电话:13858856968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26 11:02:13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4-01 00:00:00

信息来源: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3.25-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B-09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docx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B-09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6年3月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B-09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4月**日08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日11时30分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6年4月**日17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目录第一卷4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总则172.招标文件203.投标文件214.投标235.开标246.评标247.合同授予258.纪律和监督269.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4评标办法前附表341.评标方法392.评审标准393.评标程序3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二卷67第五章发包人要求67第三卷6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7二、授权委托书78三、联合体协议书78四、投标保证金80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80五、设计费用清单81六、资格审查资料83七、设计方案91八、其他资料91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B-09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B-09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温州湾新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局)以项目代码2411-330371-89-01-772876、2602-330371-89-01-84562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本次招标人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督机构为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临海园区B-09-1、B-09-2地块。2.2建设规模:新建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1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68017平方米(其中B-09-1地块约122427平方米,B-09-2地块约455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1285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5040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848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405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28593万元,预备费约5075万元。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区范围内的初勘、详勘等,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等相关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设计成果汇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4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为止。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具备下列(1)和(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1)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设计任务并具备相应资质;③联合体各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担勘察或设计工作,并具备与承担工作相对应的资质;④允许单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多项工作,但须具备相应的资质;⑤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3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拟派房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根据联合体责任分工分别委派上述要求项目负责人;非联合体投标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房建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时可以由一人相互兼任。3.4业绩要求:不要求;3.5其他要求:无。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评标定标方法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同时发布。9.联系方式行政监督部门: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11楼邮政编码:325000电话:0577-86966717投诉受理部门:温州湾新区建设局邮政编码:325000电话:0577-86966717招标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十六路481号浙南海洋经济总部大厦联系人:蔡先生电话:0577-85851297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58号圣特立集团B幢4楼402室项目负责人:罗木林联系电话:13858856968、联系人:庄芳芳、陈雅丽联系电话:13968807044、1345600085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规定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规定1.1.4招标项目名称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B-09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规定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规定1.1.7项目投资估算详见“招标公告”规定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规定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规定1.3.2设计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规定1.3.3质量标准设计成果文件的内容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规定。(2)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3)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规定。(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规定。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纸质证书无效,须为电子注册证书,在资格审查中应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制件,并满足【注建〔2021〕2 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要求,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人员中标后须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列明的专业要求配置。(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规定。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规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本项目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前形式:投标人可通过CA锁登录“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后以不记名方式提出。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见招标公告1.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的非工程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具体分包内容,以签订的分包合同为准。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专项设计确需另择专项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由设计人负责将其专项工程设计分包给具备相应的专项设计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经过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68017平方米(其中B-09-1地块约122427平方米,B-09-2地块约45590平方米),一类工业用地。1.容积率:≤3.0。2.地上总建筑面积:≤504051平方米(其中B-09-1地块≤367281平方米、B-09-2地块≤136770平方米)。3.建筑密度:≤50%。4.绿地率:/。5.建筑高度:≤40米。注: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按规划条件(要点)执行,后续正式规划设计条件若有调整,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进行对应修改,设计费不做调增,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附件资料电子文件(请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登录后在本工程项目下载)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本项目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前形式: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上用户登录后以不记名方 式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详见“招标公告”规定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不须做收到确认。注意事项:请各投标人关注上述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均有可能发布澄清文件,公开发布的澄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下载查看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同本附表2.2.2款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同本附表2.2.3款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形式、资料1.方案讲解和演示☑不要求2.建筑模型(如有)☑无3.资信业绩部分(如有)☑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的内容编制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报价方式☑总价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设计费计费额:140542 万元☑有,最高投标限价:1434万元。 其中工程勘察费分项限价:200万元,工程设计费分项限价:123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工程勘察收费,指工程勘察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勘察机具进出现场运输费用(包括机具装卸、进出现场、开挖、便道修建等费用;招标人按现状提供场地),应甲方要求需做补勘作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工程设计收费,是指工程设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如需)、方案估算文件、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服务收取的费用,包含完成主管部门审批所需资料编制、专家评审及论证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中标人需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设计审批手续,所需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设计总费用内。工程设计费计费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09/0210)有关条款中明确。设计费不包括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2.本次设计合同结算方式,请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文件中结算方式的风险因素:中标人投标报价即为合同签约价格(后续设计服务费不再调整),其余内容详见合同相关部分。3.在设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取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内容,设计的工作量减少费用作相应减少,本项目设计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作为设计费支付扣减依据),产业定位报告编制占5%,方案设计占15%,初步设计占30%,施工图设计占50%。施工图设计各个阶段具体以发包人的书面指令为准,未收到书面指令而完成的设计任务发包人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发包人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相关风险由投标单位考虑,本次中标单位不得要求招标人增加其他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视为响应该条款。4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所有工作的勘察设计费用。包括勘察费、设计费、图纸资料费、技术咨询服务费、调查相关费用、人员差旅费、风险费、税金、方案评审会务专家评审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招标人可能存在分期实施项目的风险,并须无条件执行,今后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明显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应双方协商调整至双方认可的合理范围。具体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基本账户转账 ☑投标电子保函(保单)详见本章附件3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注:(1) 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2) 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电子保函 (保单) 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函 (保单) 时间为准。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的。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有,具体要求:(1)3.5.2~3.5.6 细化修改为: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不要求提供;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 后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对业绩要求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时可以不提供);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要求提供;3.5.5“近年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要求提供;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可在中标后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有)复制件;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在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相关资料。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不要求3.5.5近年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不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设计方案招标1)设计方案编制要求:明标编制。设计方案文本总页数建议不超过300页(包括封面、目录、附图附表),其中文字说明部分建议不超过150页,图纸部分建议不超过150页;超出部分评标委员会有权可以不予评审。2)资信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商务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4)其他: / 。 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要求提供:所附证书证件以及证明材料,可以是清晰的电子证书或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电子签章,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CA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进行电子签章,其他内容可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本项细化为:投标文件应按本章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密。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本项目不适用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时间安排表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见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见附件2《不见面开标》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bidhall/wenzhou/login.html”。3.开标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法律法规规定组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5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下同)。 当有效标≥9个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下同);当有效标≥7且≤8个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得分前4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标≥3且≤6个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标<3个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仍具有竞争性时,则所有有效标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媒介公示期限: 3 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注:1.如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有效中标候选人少于原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的,直接进入定标程序。2.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若公示期间内未提出的,则视为放弃,招标人不再受理。3.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不标明排序(不公示评标得分信息)。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下同)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1名中标人。7.4.1 定标委员会:(1)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进入定标环节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考察质询小组成员、定标监督小组成员不应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招标工程定标结果负有责任。7.4.2 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7.4.3 定标方法(1)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要素对各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以票决的方式(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不得有弃票或者废票),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票决方式:1)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在各自的选票上填写1名中标人名称并注明投票理由。2)计算规则:根据中标候选人的得票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可以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如出现所有中标候选人得票数均相同时,则以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小组组长)所投票的中标人优先成为中标人】。7.4.4 中标价以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7.4.5 定标要素: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质询或考察报告(若定标会议前开展了考察、质询),定标委员会在择优时同时考虑比劣因素,择优因素可参考以下要素进行,择优确定中标人,以下定标要素排名不分先后顺序: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不平衡报价情况等;②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来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④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设计方案)情况等;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⑥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⑦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⑧服务便利:主要包括及时快捷的服务响应情况、项目服务保障措施等;⑨评标报告。7.4.6 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公告3日。公告期间,原则上不接受任何异议投诉。公告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7 定标其他规定(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条件的。(2)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组建定标委员会开展定标工作:1)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投标人的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各投标人的设计成果。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9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编制要求按本章须知正文附件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文件中指的受理投诉的监督部门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温州湾新区建设局电话:0577-8696671710.2解释权与说明(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的内容如与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3)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发包人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或“发包人”)和“承包人”(或“设计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特许经营单位”和“投标人”进行理解。(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3知识产权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2.发包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或发包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或发包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3.招标人(或发包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发包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所有。10.4重新招标一、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否决投标的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并以此否决全部投标的。(3)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5特别说明1.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设计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发生以下情形时,经论证专家评估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单方解除合同,可以解除全部合同或部分合同内容:(1)设计进度严重滞后;(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包括图纸评审、图纸审查、规范强条等)。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有效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评审时以电子证书上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如因政策原因造成本项目规划等条件变动,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重新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并且不承担投标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赔偿责任。10.6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要求1.投标人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的,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文本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或以项目组成员身份)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和项目负责人(或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姓名的,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文本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和项目负责人(或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姓名的证明材料。 3.如提供初步设计文本或施工图的,则可以截取体现业绩规模特征的部分页面即可。 4.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较早时间为准。 10.7获奖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获奖证明材料提供要求: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颁发机构发文,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发文的落款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业绩规模特征的,还应提供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盖有审图章的施工图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10.8其他要求为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和减量化工作,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环境污染,各设计投标单位应在设计方案中落实垃圾减量化措施,中标后细化落实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的通知》、2026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中标后,中标人另需提供土方平衡论证方案,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该项费用。10.9请投标人按电子投标制作要求在规定区域上传相应文件,如资格审查资料不按规定上传,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查看资格审查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在其他区域查找该资料并查看,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做否决投标处理。附件1: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适用于电子招投标)附件2: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附件3:不见面开标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上述第(10)、(11)、(13)、(14)、(15)、(16)目规定的情形,仅指“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分支机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设计费用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6)设计方案;(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8)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制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制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如前附表有要求)复制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有关证书等复制件。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8本工程试行投标人标前体检,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自行申报投标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不良记录申报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章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将采用CA加密。二、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三、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即全部投标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和电子评标。投标人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导入投标工具(若含技术标、资信标的也应编制完成后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CA锁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检查无问题后生成加密标书,如有纸质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工具中打印(详见前附表),最后将投标文件生成,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具中打印(详见前附表),最后将投标文件生成,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选择“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选择项目并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标段名称(加密).WZTF”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会弹窗提示“上传成功”且在操作历史处显示上传具体信息。详细操作步骤请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查阅)。注;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时,确保分别生成CA证书加密的《标段名称(加密).WZTF》和《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两份电子文件,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作为备用标书,以防CA证书标书损坏,作用类似于原现场开标的光盘。(二)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括投标人须知第3.1.1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按要求上传到指定位置。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3.1项要求将全部投标文件上传到投标工具,如要求提供纸质投标人文件,要求最终生成纸质的所有书面投标文件应是从投标工具中输出,且应具有工程项目的水印编码标记,具体操作为双击打开投标工具,点击上方菜单栏“新建”按钮。在对话框中选择招标文件【(标段编号)标段名称.WZZF】或最新的答疑文件【(标段编号)标段名称.WZCF】导入,导入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可导致评标委员会在相应评标程序步骤无法查看到投标文件对应的内容,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①投标函:在投标工具“投标函”处自行填写信息为准,投标函信息中的大写金额由小写金额通过投标工具自动转换,无需自行填写,最后通过投标工具操作自动转换PDF格式报表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②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下对应目录,点击导入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进行上传,每个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通过投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③投标保证金: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下对应“投标保证金”节点,点击导入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进行上传,每个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通过投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④设计费用清单: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设计费用清单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设计费用清单”节点,点击导入文件,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⑤资格审查资料: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资格审查资料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资格审查资料”节点,点击上传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⑥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采用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设计方案”节点,点击上传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单个附件限制大小为500MB,并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其中相关证书、资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先扫描下来放入Word或PDF中再上传;⑦其他资料(如有);将其他所需资料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其他资料”节点,点击导入文件,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⑧图纸;将设计所需图纸以rar或zip格式上传投标工具“图纸”节点,点击导入文件,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1.5GB(三)电子投标文件线下提供(如要求):存放本工程《标段名称(加密).WZTF》和《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的U盘等存储介质,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妥为密封,相应地方加盖投标单位章,并在密封封面上清楚地标明“电子投标文件”等字样。(四)投标文件上传如有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0577-88926890,QQ:2328795508。四、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一)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因CA锁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视为无效投标。(二)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无法导入开标系统,视为无效投标。(三)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保证书面投标文件(如要求)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重新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拒绝重新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四)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发现计算机网卡MAC地址、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投标工具标识号和文件制作联网ip地址六项中的任意三项相同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或计价加密器号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注意事项(一)投标工具使用流程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下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二)投标人应检查标书完整性和有效性,点击投标工具“预览标书”,检查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和内容完整情况,如有缺少签章和内容,请重新编辑。正确无误后再将投标文件进行生成,完成后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能否正常打开。(三)关于CA锁PIN码的,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投标过程中如果多次输错pin码当前CA锁就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输错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四)如要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可从投标工具“预览标书”界面中选择资料打印。(五)当技术标采用暗标时,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格式进行编制,另外投标工具在自动签章步骤不会对技术标附件进行自动签章,请勿在手动签章步骤对技术标附件进行CA电子签章。(六)本项目开标时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系数抽取、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作如下提醒:1.本项目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提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2.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查询所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结果情况。附件2:不见面开标一、业务要求(一)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工程招标投标项目适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三)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另一个是非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尽早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并上传。(五)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系统互动区反馈。未按时加入系统互动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流互动,并未在开标结束前提出相关质疑,视为对开标全过程无异议。(六)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需先核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然后通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设定时间(解密时长为60分钟)自行实施在线解密,解密限定在设定时间内完成。(七)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设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评标时间。(八)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九)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流互动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流互动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流互动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流互动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导致的一切后果。(十)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系数抽取时,采用现场数字高频变换随机抽取方式。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时,可能会出现数字变化较慢或卡顿现象,请投标人提前调试设备及网络。二、系统操作注意事项(一)软硬件及网络要求1.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具有4G以上内存,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并且安装有清晰可用的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设备。2.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安装正确驱动,可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进行驱动下载及后续安装。3.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推荐使用IE11浏览器。4.为更好地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50M及以上网络宽带。(二)开标过程注意事项1.开标当天,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前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2.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3.项目进入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阶段后,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相应的投标文件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否则将无法解密。4.在CA证书解密多次解密失败后,请及时进行反馈。三、技术支持(一)若遇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工作人员。电话:4009980000,0577-88926890;QQ:2328795508(请确保安装最新版本的QQ软件,用于技术支持进行QQ远程协助);电子邮箱:2328795508@qq.com。(二)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视频,可在本系统登录界面的操作手册页面进行下载、查看。关于后续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附件3: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一、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一)银行基本账户转账(二)投标保函(保单)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获取支付账号”,即获取针对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中选择“保函(保单)”,点击“点此办理电子保函(保单)”,在打开的页面点击“浙江省保函平台”,继续选择金融机构发起在线保函(保单)申请。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二、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函(保单)时间为准。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由评标委员会票决,按得票数多的为名次优先。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他投标人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发现计算机网卡MAC地址、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投标工具标识号和文件制作联网Ip地址六项中的任意三项相同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或计价加密器号一致;(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文件雷同);(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以投标函报价为准),且报价唯一。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投标函附录为准)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A资信业绩部分:3分。B设计方案部分:82分。C投标报价:15分。D其他评分因素: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分范围:通过2.1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出现以下情况时,该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评分范围(投标报价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下同):①未提供投标函,或投标函中无有效报价;②投标函中出现两个及以上不同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大小写、正副本不一致除外);③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报价高于或各分项限价的;2)评标基准价计算:基准值合成法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1-1%×X-0.1%×Y);X、Y为调整系数;X值在商务标开标会议上从6、7、8、9、10(整数)五个数中随机抽取,以抽中值为准;Y值在商务标开标会议上从0~9(整数)十个数字中抽取,以抽取值为准。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注: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F%)=100%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按原值代入计算,最终显示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细则2.2.4(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百分制法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有效设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根据以下各项评分内容进行打分评审,若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7人及以上的,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各项打分汇总的分数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的,则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各项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自己的打分结果签名认可。(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各自打分汇总分数偏离按第1条计算后的得分(Y)±30%以外情形的,其必须向招标人给出充分理由、作出书面说明。3.设计方案评分细则附后:详见附件2: 设计方案评分细则。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得分计算偏差率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其中:E1=1,E2=0.5,E=15;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注:E值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下同;E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投标报价得分如低于5分时按5分计入。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程序的细化补充:先资格审查,再技术标评审和其他因素评审,最后商务标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始终贯穿整个评标过程;(1)按本表2.1.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资格评审;(2)按本表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设计方案)详细评审,计算出得分 B;(3)按本表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详细评审计算出得分A;(4)按本表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审因素详细评审,计算出得分 D(如有)(5)按本表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6)按本表第3.2.3项规定计算出投标人综合得分,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资信业绩部分得分A+设计方案得分B+投标报价得分C)2.本招标文件中如无特殊说明,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附件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细则(总分3分)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1.投标人业绩情况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过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非住宅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范围必须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得1分。备注: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款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项目团队设计人员配置(除项目负责人外)2①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②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具备建筑结构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备注:提供近3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要求不得分。附件2:设计方案评分细则(总分82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档次满分一档二档三档1总平面布局合理性:根据现有的场地条件,对本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分析以及设计理念阐述,总平面的功能规划布局合理和科学,功能完善、分区合理、符合消防及使用要求,整体设计具有前瞻性10-99-88-6102功能分区及结构设计2.1结合本项目产业园的特征,配套用房的功能布局、平面和竖向构成科学、合理及生产工艺适用性、可行性10-99-88-6102.2建筑内部交通组织、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设计等科学、合理;绿色低碳园区设计及停车位规划科学、合理8-7.27.2-6.46.4-4.883立面造型、室外景观的风格及建筑效果美观性10-99-88-6104结构及基础的合理性、设计经济性;各专业工程设计的完整性及可行性10-99-88-6105对设计项目提供产业融合和产业定位方案的完整性及可行性8-7.27.2-6.46.4-4.886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的解决措施合理性及可行性7-6.36.3-5.25.2-4.277勘察设计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及可行性7-6.36.3-5.25.2-4.278对本项目投资估算合理性及造价控制措施的合理性7-6.36.3-5.25.2-4.279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44-33-25注:如投标人某项设计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文不对题或未提供或提供内容缺失较多均不予赋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适用合同文本: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09/021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B-09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B-09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2.工程地点: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临海园区B-09-1、B-09-2地块。3.规划占地面积:1680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2851平方米(其中地上约504051平方米,地下约8800平方米);地上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0米。4.建筑功能:等。5.投资估算:约140542万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B-09-1、B-09-2地块红线范围内。2.工程设计阶段: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等相关服务。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区范围内的初勘、详勘等,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等相关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设计成果汇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工作等。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2026年6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蔡良洁。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温州市龙湾区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设计人(包括勘察单位)签字盖章及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壹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伍份,设计人执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除投标函外的投标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以下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建设计划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设计人;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合同签订时填写;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合同签订时填写;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合同签订时填写;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设计人。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合同签订时填写。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7)技术标准;(8)除投标函外的投标文件;(9)其他合同文件;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经发包人同意后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填写;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填写;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合同签订时填写;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合同签订时填写;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填写;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填写;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合同签订时填写;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合同签订时填写。1.8保密保密期限:15年。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他义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合同签订时填写;身份证号:合同签订时填写;职务:合同签订时填写;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填写;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填写;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填写。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全过程负责设计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全面协调各方工作。2.设计过程中涉及的款项支付、索赔、变更、会议纪要、往来文件、补充协议等文件的签署权限必须遵照发包人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21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1、与发包人沟通,及时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及时对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各类调整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调整;提供招标阶段的设计支付(包括提供各类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及时回复招标阶段提出的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2、需要设计分包人进行深化设计、细化设计、专业设计,设计人必须对该设计进行审核,向发包人出具书面审核意见。3、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和审计单位做好清单编制及结算工作。4、发包人有权利对中标人的中标方案进行修改,设计人必须无条件配合。5、设计人应无偿为发包人提供本项目设计的优化、调整、变更等服务,优化、调整、变更等设计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不再另行支付。6、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派设计代表常驻现场,随时向发包人了解设计意图,处理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并做好发包人的参谋,确保设计成果质量和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设计人在施工阶段,根据发包人需要进驻项目实施现场,以接受咨询、完善及补充设计及指导工作。7、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中须落实执行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的通知》,2026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无条件配合住建部门及招标人提出的垃圾减量化的设计要求。8、其他要求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执业资格及等级:合同签订时填写;注册证书号:合同签订时填写;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填写;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填写;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填写;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合同签订时填写。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更换其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若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更换应满足同资历相应人员,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次(违约金首先从履约担保中扣除,履约担保不足抵扣的,则从设计进度款中扣除。本合同如发生有关违约金的支付均按此要求执行),由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费用增加和发包人的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不应视为设计人违约,可免予支付违约金:(1)被替换人因人事变动离职并提出的人员调换,应附相关离职证明文件;(2)被替换人死亡或丧失行为或患重大疾病或年龄影响其设计职责的正常履行并提出的人员调换,应附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不到位、贻误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造成严重拖延设计周期导致后续工作延误的项目负责人;发生发包人要求更换勘察项目负责人情形时,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万元/人次;发生发包人要求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情形时,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人次;更换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到岗,如逾期到岗应视为未到位,设计人须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逾期超过14天未到岗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在7天内。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不到位、贻误工作的主要设计人员,或造成严重拖延设计周期导致后续工作延误的主要设计人员;发生发包人要求更换主要设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情形时,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且更换的主要设计人员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更换的主要设计人员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到岗,如逾期到岗应视为未到位,承包人须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逾期超过14天未到岗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外,施工期间的设计代表由设计人单位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拟派,要求设计代表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发包人通知要求设计代表参加会议时,如设计代表未按上述要求到位,则设计人须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未到岗天数达28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施工期涉及设计工作较多时,设计负责人或者设计代表不得以驻场时间已到拒绝到现场。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合同签订时填写。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填写;按照现行法律程序提前14天向发包人申请分包内容。分包人资质应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并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总价已综合考虑分包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因素,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和调整;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设计人如与分包人发生纠纷的相关责任均由设计人自行承担。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技术标准须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业主任务书的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过程中如有新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规范。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满足招标文件及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方案优化调整阶段设计文件深度需满足发包人的优化调整需求和总体规划控制审批要求;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深度除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审批要求(部分专业需满足《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其他部分需满足《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初步设计深度,最终满足财政部门的概算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要求,施工图设计需满足《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整个设计、施工过程设计单位增减的设计任务设计费费率不予调整。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满足招标文件及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设计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历天内提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内容。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1)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审批事项延误导致工程设计无法继续进行需要暂停的;(2)发包人自身原因要求工程设计延缓的情况等。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4暂停设计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如遇政策原因只做到初步设计,合同自动解除,付款到初设结束审批为止。额外补偿设计费的10%。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在暂停设计之日起5日内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不奖励。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设计成果文件的文字说明以office或WPS格式、设计图纸以CAD格式、效果图以JPG格式、视频以MPEG或AV格式等通用软件格式的电子版,以及整套文件的PDF格式的电子版制作成U盘或电子光盘。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30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15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审查会议、政府相关部门及第三方独立审查机构的独立审查,具体时间安排根据设计进度计划和审查具体时间另行确定。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办公桌椅。其中办公设备、交通、通讯、食宿等均须设计人自理。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且上述发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里,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具体按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执行。注:①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均包括在根据上述约定的结算设计费内,不另行增加。②设计费包括设计人员赴项目现场的差旅费、服务费、考察费等。③发包人视具体情况,保留取消部分项目的权力,同时根据取消的内容调减合同价款,设计人不得异议,并对此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④如因政策规划调整时,B-09-1地块、B-09-2地块需分别进行勘察及设计,并分别进行初步设计报批等相关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增加合同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按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规定执行。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按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规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须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供项目实施周期内针对本项目使用。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设计人仅保留署名权利。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依据实际需要进行使用,设计人不得作非本合同目的使用。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情况计算并支付设计费:完成工作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的部分,该部分的设计费全额支付;完成工作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的部分,按核定的实际工作量相应设计费的五折进行结算支付。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按30天以内,不支付违约金;超出30天的,设计人有权要求超出部分(不含30天)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以到期未付金额为计算基数支付违约金。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预付款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且已支付的设计费退还给发包人,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追索。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设计资料以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支付5000元,直到应支付的款项扣完为止。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为该阶段应收设计费,同时,若设计人逾期交付30日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直接造成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按照实际经济损失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按各对应项目设计费3%支付违约金。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分包部分的设计费,发包人视违约情况有权终止设计合同。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已完设计工作的工程量后,自确认当天起30天内。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龙湾区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如果没有,填“无”)18.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提交。18.2如果出具的履约保函(四大银行保函或具有国资背景的保险机构的保险保函)有效期早于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乙方应在保函到期一个月之前办理履约保函续保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支付签约合同价2%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合同款,同时甲方有权在应付进度款中预留相应金额款项作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18.3如设计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发包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执行履约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30天内,扣除设计人应当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如存在合同纠纷未解决,则履约担保的退还应顺延至上述纠纷解决后30天内(如履约担保为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由设计人负责顺延,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支付签约合同价2%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合同款,同时发包人有权在应付进度款中预留相应金额款项作为设计人的履行保证金)。18.4履约担保内容包括设计方项目负责人履行义务,项目专业设计人员履行义务,设计相关配合服务、工程设计质量,设计工期进度,工程设计分包管理等,出现上述任何一项不履约或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可以索赔违约金为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18.5当设计人的设计与发包人本项目其他设计存在冲突时(以发包人认定为准),须根据发包人意见予以修改完善,否则视为设计人设计不合格。但发包人的相应意见不能减轻或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18.6如因设计人的原因导致项目需调整概算的,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因设计人原因调整概算金额1%违约金;因设计人的原因导致项目需调整概算违约金上限为合同结算价的10%;18.7设计方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18.8EPC阶段配合服务(如有)(1)完成本工程EPC期间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章节的内容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配合概算审查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期间提供技术服务。(2)EPC阶段设计配合服务;设计人须在EPC阶段提供相关配合服务和衔接工作,对施工图设计进一步深化设计提供意见。(3)设计变更(包括提供优化设计意见、多方案设计、按主管部门要求调整设计文件等)服务包括在本次服务范围内,设计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8: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9: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包括以下各阶段设计的所有设计内容:项目勘察(初勘、详勘)、产业定位报告编制(市场调研等)、方案设计(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和交通评价、单体建筑平、立、剖及透视效果图、投资估算等);项目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等,如无要求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地下室、给排水、暖通、装修、室内视觉导视设计、电气(含变配电专项设计)、节能(含光伏、储能)、消防、人防、安防、智能化、幕墙及深化设计、附属景观绿化的设计(含室外道路、广场、围墙、景观绿化、各种管网、综合布线等)、园区道路景观绿化的场外设计及标识系统设计、照明、园区道路、海绵城市、泛光照明(含亮化设计)、防雷、日照分析、交通(含内部、外部)设计、软基处理设计等]、节能评估、施工期间配合等专项相关服务。设计深度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以及满足温州市相关部门关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相关要求。由中标人实行勘察设计总承包,若确需另择专项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由中标人负责将其专项工程设计分包给具备相应的专项设计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招标人审核同意,其设计成果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基础上还必须完善到使招标人认可。二、设计服务内容:1.方案设计阶段(1)配合发包人进行其他项目前期方面的咨询工作,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2)设计人与发包人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完善设计方案,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建设规模;(3)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4)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已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修改调整费用不予增加。(5)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6)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7)负责完成总平面图、景观绿化、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2.初步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装修、室内视觉导视设计、电气(含变配电专项设计)、节能(含光伏、储能)、消防、人防、安防、智能化、幕墙及深化设计、附属景观绿化的设计(含室外道路、广场、围墙、景观绿化、各种管网、综合布线等)、园区道路景观绿化的场外设计及标识系统设计、照明、园区道路、海绵城市、泛光照明(含亮化设计)、防雷、日照分析、交通(含内部、外部)设计、软基处理设计等设计范围内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相关规定;(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景观绿化、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3)提供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含主要设备数量、主要材料表、主要工程数量表、主要工程数量表)及编制说明;(5)成果应满足政府职能部门要求。3.施工图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装修、室内视觉导视设计、电气(含变配电专项设计)、节能(含光伏、储能)、消防、人防、安防、智能化、幕墙及深化设计、附属景观绿化的设计(含室外道路、广场、围墙、景观绿化、各种管网、综合布线等)、园区道路景观绿化的场外设计及标识系统设计、照明、园区道路、海绵城市、泛光照明(含亮化设计)、防雷、日照分析、交通(含内部、外部)设计、软基处理设计等设计范围内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4.施工配合阶段(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4)参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如有)、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5.其他相关服务(1)在满足规范和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发包人对方案、扩初、施工图提出的任何调整、修改、完善,设计单位都无条件予以修改完善,直至满足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6.发包人需要设计人提供的其他服务。三、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等相关服务。四、设计依据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进行设计。五、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技术指标均按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等执行。六、适用规范标准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七、成果文件要求1.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和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并满足温州市各级行政部门审批、验收需要。八、设计进度要求详见附件5设计进度表九、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2)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相关服务等配合服务。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立项审批文件1具体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风险在报价中综合考虑。2用地红线图13设计任务书14可研报告15其它设计资料(如有)16……7891011(上表内容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另行补充)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优化文本根据业主要求提供相应份数详见设计进度表具体份数按需提供2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电子文档光盘根据业主要求提供相应份数详见设计进度表3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CAD版本)根据业主要求提供相应份数详见设计进度表4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修改根据业主要求提供相应份数详见设计进度表特别约定:1.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予以配合。2.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3.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蓝图)超过部分可收取印刷工本费用。4.上述设计时间包括法定的节假日。注:上表仅供参考,双方可在确定服务工作后另行约定服务成果报告形式及要求。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景观专业负责人装饰专业负责人智能化专业负责人...三、驻场服务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附件5:设计进度表根据发包人要求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制定。1)方案设计: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向招标人提交完善的方案设计文件(含产业定位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并在审查意见出具后5天内,完成设计文件修改,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合格的报批稿成果及总评图成果。2)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在方案确认后25天内完成,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并在审查意见出具5天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合格的报批稿成果。3)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45天内完成,并在招标人上报审图系统后10天内,完成网上系统所需审图资料提交,并在审图意见出具10天内,按审图意见完成设计文件修改、上传,达到审查合格。图审合格证出具5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成果提交;如需配合施工招标,应按时限要求提供相应的招标图纸。附件6:设计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一、签约合同价:元,其中勘察费元,设计费用元。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合同含税价按最新政策执行调整。二、勘察设计费总额构成:1.工程勘察设计基本服务费用:1)本项目勘察费用、设计费用不调整,实行总价包干。2)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均包括在根据上述约定的勘察设计费内,不另行增加。3)设计费包括设计人员赴项目现场的差旅费、服务费、考察费等。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无。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投标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中。4.特别约定:本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取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内容,如采用EPC模式招标,即中标人设计工作范围仅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EPC“发包人要求”及章节的内容编制要求及专家评审工作,并通过行政部门的审批要求),设计工作量减少(减少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用造价比例为合同价50%),施工图设计阶段具体以发包人书面指令为准,未收到书面指令而完成的设计任务发包人不予支付相关费用,相关风险由设计人承担,本次中标人不得要求发包人增加其他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视为完全响应该条款。5.设计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作为设计费支付扣减依据),产业定位报告编制服务占5%,方案设计占15%,初步设计阶段占30%[含EPC“发包人要求”及章节的内容编制要求及专家评审工作(如有)],施工图设计阶段占50%,设计工作量根据本项目后期招标模式确定并支付节点相对应的费用;如采用EPC模式招标,设计人设计深度必须达到EPC招标设计深度要求。6.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按规划要点执行,后续正式规划设计条件若有调整,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进行对应修改,设计费不作调增,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三、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1.勘察费支付方式: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1次付费勘察费用的70%完成勘察工作,提供完整的勘察报告并得到发包人认可后,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第2次付费勘察费用的20%地基基础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同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第3次付费勘察费用的10%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同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2.设计费支付方式如后期采用EPC招标时,设计人仅做到初步设计时,付款方式如下: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1次付费设计费用的15%方案设计完成(含产业定位报告编制)获得招标人认可并同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第2次付费设计费用的20%初步设计完成并经批复同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第3次付费设计费用的15%发包人完成EPC招标,按合同约定比例,付清该部分设计费用。如采用常规招标时,设计人须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付款方式如下: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1次付费设计费用的15%方案设计完成(含产业定位报告编制)获得招标人认可并同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分期实施的,当期设计费按如下节点支付:第2次付费当期设计费用的20%初步设计完成并经批复同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第3次付费当期设计费用的3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同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第4次付费当期设计费用的20%工程结顶,同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第5次付费当期设计费用的15%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同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设计人应无偿为发包人提供设计变更(包括提供优化设计意见、出具变更联系单、对工程联系单进行认可等)服务。附件8: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与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陆份。发包人(公章):设计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附件9:履约保证金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称“设计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设计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4.发包人和设计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设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2建设单位详见“招标公告”1.3项目选址详见“招标公告”1.4项目定位依托温州湾新区地理区位、交通条件、产业发展动能强劲、科创水平全市首位等优势,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等战新产业,突出以锂电池为主的上下游配套企业,兼顾温州“核风光水蓄氢储”全链条培育的关键配套企业,以激光光电、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电气等智能装备为主导方向,打造一个集智造、研发、孵化为一体的科创产业集聚高地,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同频共振温州“一区一廊一会一室一集群”创新格局,助推温州加速融入浙江三大科创高地。1.5建设规模新建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1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68017平方米(其中B-09-1地块约为122427平方米,B-09-2地块约为455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1285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040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848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05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593万元,预备费5075万元。二、设计服务具体要求2.1设计范围及内容(1)设计范围详见设计合同规定,本工程设计内容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2)分包内容要求:如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程设计等,可以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经招标人认可,且其成果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基础上还必须完善到使招标人认可。2.2设计总体要求(1)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标准和内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2)中标人的工作范围完成本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区范围内的初勘、详勘等,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等相关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设计成果汇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工作等。(3)工程设计应坚持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