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招标公告(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项目概况
佳木斯市郊区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11]zzgj[CS]20260001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佳木斯市郊区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佳木斯市郊区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木斯市郊区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木斯市郊区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通过国家消防救援局官方网站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内注册企业。(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2)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不少于4人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至 2026年04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佳木斯红旗路696号
联系方式:0454-8584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本级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2、4、6、8号
联系方式:1564507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645079999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相关附件:
佳木斯市郊区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项目([230811]zzgj[CS]2026000120260320001)-文件集.zip
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磋商⽂件,⽂采购⼈:佳⽊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03⽉-第1⻚-第⼀章⼀采购邀请⼀、项⽬基本情况,⼀⽬1.计划编号:郊政采计划[2026]004622.项⽬编号:[230811]zzgj[CS]202600013.项⽬名称:佳⽊斯市郊区⾼层⺠⽤建筑重⼤⽕灾⻛险隐患排查项⽬4.预算⾦额:330,000.00元5.采购内容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需求预算⾦额(元)⾦最⾼限价(元)⾼1佳⽊斯市郊区⾼层⺠⽤建筑重⼤⽕灾⻛险隐患排查项⽬详⻅磋商⽂件330,000.00330,000.006.合同履⾏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起⾃合同签订之⽇起60天⽇7.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中⼩企业政策采购包1:属于专⻔⾯向⼩微企业采购,预留⽐例为100%。3.本项⽬特定资格要求。(如项⽬接受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业项⽬,供应商应当符合特定⾏业法定准⼊要求)三、获取磋商⽂件⽂1.时间:详⻅公告2.地点:⿊⻰江省政府采购平台3.⽅式:在线获取(登录⿊⻰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按照操作提⽰下载磋商⽂件)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时间:详⻅公告2.地点:⿊⻰江省政府采购平台3.⽅式:线上提交和开启(登录⿊⻰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在应标中上传响应⽂件,在开标(开启)⼤厅中进⾏远程开启)五、其他补充事宜-第2⻚-⽆六、联系⽅式⽅1.采购⼈信息名称:佳⽊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佳⽊斯红旗路696号联系⼈:杨梦云联系电话:0454-85847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资国际⼯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江省哈尔滨市市本级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路76-2、4、6、8号联系⼈:于浩⽥联系电话:156450799993.询问质疑联系⼈联系⽅式(1)对磋商⽂件采购需求的询问和质疑联系⼈:⻢云⻰;联系⽅式0454-6035507(2)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和质疑询问联系⼈:⻢云⻰;联系⽅式:0454-6035507质疑联系⼈:⻢云⻰;联系⽅式:0454-6035507-第3⻚-第⼆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件的第⼆章“供应商须知”,下⾯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项⽬属性服务2开启⽅式不⻅⾯开启3评审⽅式⽹上评审4磋商保证⾦不收取保证⾦5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件的截⽌之⽇起90⽇6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7进⼝产品不接受8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考察:否9答疑会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10演⽰采购包1:不组织,详⻅第三章《采购需求》11样品采购包1:本采购包⽆需提交样品12评审⽅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3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数约定了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时项⽬将不得评审。14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保证采购效率,除法定情形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家数不得少于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15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授权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16成交规定本项⽬可兼投1包,本项⽬可兼中1包17成交后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18履约保证⾦采购包1:不缴纳1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财库[2018]2号⽂件以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件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付,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额为⼈⺠币5,000.00元。20启动异常低价审查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21其他说明⽆1.除本磋商⽂件另有规定外,磋商⽂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为2025年1⽉1⽇,则“近三年”是指2022年1⽉1⽇⾄2024年12⽉31⽇。2.本磋商⽂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总则⼀1.基本要求1.1本磋商⽂件依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信息公告及磋商⽂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切后果⾃负。2.适⽤范围本磋商⽂件仅适⽤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和内容。3.基本定义3.1“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磋商⽂件的采购⼈特指本项⽬采购单位。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采购项⽬活动组织⽅。本磋商⽂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本项⽬采购代理机构。3.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竞争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3.4“磋商⼩组”是指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3.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3.6“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然⼈、法⼈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7“电⼦签名”是指数据电⽂中以电⼦形式所含、所附⽤于识别签名⼈⾝份并表明签名⼈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签名与⼿写签名或者盖名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3.8“政府采购平台”是指本项⽬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3.9“不⻅⾯开标(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组织响应⽂件解密,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解密响应⽂件等活动。3.10“⽹上评审”是指磋商⼩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最后报价、⽐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评审报告等活动。3.11“书⾯形式”是指以⽂字或书⾯材料表现当事⼈意思表⽰的法律⾏为形式,包括纸质、数据电⽂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数据电⽂形式包括⽂字的打印或复印件或扫描件、传-第5⻚-真、信函、电传、电报、电⼦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档,⿊⻰江省政府采购⽹及⿊⻰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发布的磋商公告、磋商⽂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询问、质疑答复书、系统消息。4.供应商资格要求4.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4.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4.4在“信⽤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中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名单的;4.5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同⼀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4.6除单⼀来源采购项⽬外,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的其他采购活动。4.7磋商⽂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且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应按磋商⽂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和各⽅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件组成部分。牵头⼈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2)联合体各⽅均应当具备《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件中提供联合体各⽅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记录。(4)联合体各⽅中⾄少应当有⼀⽅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由同类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注:若联合体中任⼀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响应⽆效。5.费⽤承担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应对磋商⽂件和响应⽂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现场考察和答疑会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现场考察。7.2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发⽣的责任、⻛险和⾃⾝费⽤。7.3采购⼈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件的依据,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件时参考,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8.成交后分包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成交后分包的,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同意,可以将项⽬⾮主体、⾮关键性⼯作分包交由分包承担主体完成。8.2供应商未遵守磋商⽂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效。分包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电⼦响应说明9.1本项⽬采⽤全流程电⼦化采购形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江省政府采购⽹(https://hljcg.hlj.gov.cn)发布的政府-第6⻚-采购供应商操作⼿册,⾃⾏登录“⿊⻰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投标(响应)客⼾端。9.2供应商应在⿊⻰江省政府采购⽹提前注册并办理电⼦签章CA,CA⽤于制作响应⽂件时盖章、加密和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江省政府采购⽹CA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9.3查看响应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响应的项⽬可查看已投标项⽬信息。9.4电⼦响应⽂件是指通过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在电⼦响应⽂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单位电⼦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江省政府采购⽹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响应⽂件。9.5使⽤投标(响应)客⼾端,经过编制、签章,在⽣成加密响应⽂件时,会同时⽣成⾮加密响应⽂件,供应商请⾃⾏留存。9.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9.7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件在线解密,⽤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件⽣成加密、上传的同⼀把CA证书。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作⼈员可适当延⻓解密时⻓。(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对使⽤电脑的⽹络环境、驱动安装、客⼾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具体环境要求详⻅操作⼿册)9.8项⽬采⽤不⻅⾯开标(开启),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法继续进⾏电⼦开启时,将会由负责⼈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加密电⼦响应⽂件继续开启。本项⽬采⽤电⼦评审(⽹上评审),只对通过开启环节验证的电⼦响应⽂件进⾏评审。9.9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如果磋商⼩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件进⾏澄清,供应商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限时在线发送澄清回复。9.10供应商因系统或⽹络问题⽆法上传电⼦响应⽂件时,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1号键。⼆、磋商⽂件,⼆⽂10.磋商⽂件的组成本磋商⽂件包括下列⽂件及根据本章第7款、第11款对磋商⽂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章采购邀请第⼆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件的格式与要求11.磋商⽂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磋商⽂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11.2磋商⽂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形式发给所有下载磋商⽂件的供应商。11.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少5⽇前,以书⾯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件的潜在供应商;不⾜5⽇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次响应⽂件的截⽌时间。三、响应⽂件⽂12.响应范围、响应⽂件中计量单位的使⽤及响应语⾔12.1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采购标的进⾏响应,不得将⼀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效。-第7⻚-12.2除磋商⽂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响应所使⽤的计量单位,应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除专⽤术语外,响应⽂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中⽂书写。必要时专⽤术语应附有中⽂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持资料和已印制的⽂献可以⽤外⽂,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翻译本,在解释响应⽂件时以中⽂翻译本为准。未附中⽂翻译本或翻译本中⽂内容明显与外⽂内容不⼀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响应⽂件的组成13.1供应商按磋商⽂件提供的响应⽂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件,具体内容详⻅第六章《响应⽂件格式与要求》的相关内容。13.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件要求的证明⽂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件规定,该证明⽂件是响应⽂件的⼀部分。证明⽂件形式可以是⽂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3.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本磋商⽂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项⽬响应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案。14.磋商保证⾦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额及要求提交磋商保证⾦。磋商保证⾦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预算⾦额的2%。加强政府采购保证⾦收取应强化供应商信⽤评价结果应⽤,按照《⿊⻰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评价管理暂⾏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按应收额度的50%收取。14.2本采购项⽬⽀持“电⼦保函”和“虚拟⼦账⼾”转账两种线上⽅式收取磋商保证⾦,同时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主选择以⽀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现⾦形式缴纳保证⾦。(1)以“电⼦保函”⽅式缴纳:供应商在所投项⽬下采购包选择电⼦保函模式,跳转到⿊⻰江省⾦融服务平台开具电⼦保函,供应商需要确保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之前完成电⼦保函的开具。(2)以向“虚拟⼦账⼾”转账⽅式缴纳:供应商在进⾏响应信息确认后,应通过“交易执⾏—应标—项⽬投标—已获取—获取缴费账号”,选择缴纳银⾏并获取对应不同采购包的虚拟⼦账号信息以及缴纳⾦额,并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保证⾦⾜额缴纳⾄上述账号中。付款⼈名称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全称,且与其响应信息⼀致。缴纳保证⾦时间以保证⾦到账时间为准,由于磋商保证⾦到账需要⼀定时间,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提早缴纳。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格式注明,以便核对。若出现账号缴纳不⼀致、缴纳⾦额与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额不⼀致或缴纳时间超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将导致保证⾦缴纳失败。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信息,将磋商保证⾦⾜额汇⼊以上账⼾,并⾃⾏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产⽣的⼀切后果。14.3磋商保证⾦到账(保函提交)截⽌时间同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效。14.4磋商保证⾦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4.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或者多⽅共同交纳磋商保证⾦,其交纳的磋商保证⾦对联合体各⽅均具有约束⼒。14.6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按照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的⽅式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的,⾃收到供应商书⾯撤回通知之⽇起5个⼯作⽇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5个⼯作⽇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采购合同签订之⽇起5个⼯作⽇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4.7磋商保证⾦不予退还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撤销响应⽂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或磋商⽂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8⻚-15.报价15.1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次提交的响应⽂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15.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件规定的报价⽅式进⾏报价,具体报价⽅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供应商按“报价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15.4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所发⽣的⼀切费⽤和税费,采购⼈将不再⽀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供应商的报价不得包含磋商⽂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5.5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件规定的预算⾦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限价。否则,响应⽆效。15.6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详⻅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6.响应有效期16.1响应有效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满⾜磋商⽂件要求的,其响应⽂件将被视为响应⽆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件有效期截⽌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可要求供应商延⻓响应有效期。需要延⻓响应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将以书⾯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响应有效期。16.3供应商同意延⻓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件;供应商拒绝延⻓的,其响应⽂件在原响应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响应⽂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17.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件规定编制响应⽂件,磋商⽂件第六章对响应⽂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编写。17.2供应商通过⿊⻰江省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加盖电⼦印章。17.3供应商在供应商客⼾端中⽣成响应⽂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CA证书在供应商客⼾端对响应⽂件进⾏加密。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端中对加密的响应⽂件进⾏解密验证,以防⽌响应⽂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法解密。供应商应确保加密响应⽂件的CA证书有效。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法进⾏解密。四、响应18.响应⽂件的提交(上传)18.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在政府采购平台提交(上传)响应⽂件。18.2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响应带来的⽹络影响,尽量避开响应⾼峰时间,错峰进⾏电⼦响应。18.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件不予退还。19.响应⽂件的拒收超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件,政府采购平台将拒收。20.响应⽂件的修改与撤回20.1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件;对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件。20.2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到磋商⽂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件。21.实物样品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样品的⽣产、运输、安装、保全等⼀切费⽤由供应商⾃⾏承担。21.2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若需要现场演⽰的,供应商-第9⻚-应提前做好演⽰准备(包括演⽰设备)。21.3评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进⾏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磋商⽂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成交的供应商⾃⾏联系采购⼈取回样品。22.演⽰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进⾏演⽰,演⽰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五、开启23.开启流程23.1供应商不⾜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件。23.2供应商在线远程参加活动,须在开启前30分钟通过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开启)⼤厅,⾃动进⾏在线签到。23.3采购代理机构发起响应⽂件解密。23.4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平台规定的时间内使⽤加密响应⽂件的CA证书完成响应⽂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未提交响应⽂件。24.核验磋商保证⾦(如涉及)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发起响应⽂件解密前现场对保证⾦进⾏核验。已购买电⼦保函或使⽤虚拟账⼾缴纳的供应商,项⽬采购系统将⾃动查询其名下电⼦保函或缴纳保证⾦银⾏流⽔,其余⽅式保证⾦则需要⼿动进⾏核验。未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的供应商不能进⼊到下⼀环节。注:远程开启时如遇项⽬采购系统发⽣⽹络故障的,可允许上传供应商电⼦保函原件,点击⼈⼯核验即可⼿动核验保证⾦信息。六、评审25.磋商⼩组25.1磋商⼩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的特点进⾏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履⾏职责。(1)审查供应商响应⽂件;(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响应⽂件;(3)根据磋商⽂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件要求的供应商进⾏磋商;(4)对响应⽂件进⾏⽐较和评价;(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及根据采购⼈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为;(7)磋商⼩组组⻓应当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汇总时复核磋商⼩组成员认定响应⽆效意⻅填写是否准确、在综合打分技术、商务和价格各部分分项汇总时复核磋商⼩组成员扣分分值是否准确和扣分原因是否详细明确;(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磋商⼩组发现磋商⽂件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或者磋商⽂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评审⼯作并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25.2磋商⼩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第10⻚-26.评审26.1磋商⼩组按照第四章《评审⽅法及标准》规定对响应⽂件进⾏评审。磋商⽂件没有规定的⽅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6.2磋商⼩组在评审报告中向采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七、成交27.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作⽇内确定成交结果。28.成交结果公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1个⼯作⽇内在⿊⻰江省政府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磋商⽂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作⽇。28.2项⽬终⽌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省政府采购⽹发布项⽬终⽌公告,公告期为1个⼯作⽇。29.成交通知书29.1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成交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平台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2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响应⽆效、串通响应和终⽌采购活动,⼋⽆⽌30.有下列情形之⼀的,其响应⽆效:30.1供应商不满⾜磋商⽂件中资格评审表和符合性评审表要求的;30.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0.3供应商或者其所响应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30.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1.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效:3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由同⼀单位或者个⼈编制;3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单位或者个⼈办理响应事宜;3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载明的项⽬管理成员或者联系⼈员为同⼀⼈;3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31.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32.出现下列情形之⼀的,应当终⽌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式适⽤情形的;3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32.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3家的,但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第⼆⼗⼀条第三款规定情形除外。九、签订合同和验收33.履约保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的,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当以⽀票、汇票、本票或者⾦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现⾦形式提交。履约保证⾦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额的10%,加强政府采购保证⾦收取应强-第11⻚-化供应商信⽤评价结果应⽤,按照《⿊⻰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评价管理暂⾏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的履约保证⾦按应收额度的80%收取。⿎励根据项⽬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或降低缴纳⽐例。⿎励和⽀持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采购⼈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故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4.签订合同34.1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根据磋商⽂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签订书⾯合同。磋商⽂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及其澄清⽂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向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不得私下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和成交供应商⽆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造成损失的,责任⽅应当承担⺠事责任。3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签订合同的,采购⼈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需向财政部⻔报批。34.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型企业。35.验收35.1采购⼈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作,在满⾜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及时组织履约验收⼯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验收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通知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服务、⼯程或者服务进⾏验收,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协助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验收。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35.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5.3验收合格的项⽬,采购⼈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付采购资⾦、退还履约保证⾦。验收不合格的项⽬,采购⼈应当依法及时处理。35.4采购⼈应在满⾜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作⽇内完成验收,并在10个⼯作⽇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询问和质疑,⼗36.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书⾯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作⽇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提出。37.质疑37.1供应商认为采购⽂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个⼯作⽇内书⾯提出质疑。对磋商⽂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次获取磋商⽂件之⽇起7个⼯作⽇内向采购⼈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起7个⼯作⽇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之⽇起7个⼯作⽇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件的,可以对该磋商⽂件提出⽂件质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仅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提出质疑。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第12⻚-(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期。供应商为⾃然⼈的,质疑函应当由本⼈签字;供应商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主要负责⼈,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然⼈的,应当由本⼈签字;供应商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主要负责⼈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4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或代理机构应书⾯告知具体事项,质疑⼈应当按要求进⾏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不得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37.6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磋商公告。38.质疑答复38.1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质疑后7个⼯作⽇内作出答复,并以书⾯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期、质疑项⽬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名称;(6)答复质疑的⽇期。⼗⼀、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式和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0.采购本国货物、服务和⼯程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程和服务。但有《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0.1本项⽬如接受⾮本国货物、⼯程、服务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若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不接受采购进⼝产品,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产品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效。40.2进⼝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中国境内的进⼝产品。关于进⼝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产品可履⾏合法报通关⼿续进⼊中国关境内。40.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于本国产品标准。适⽤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40.4对本国产品的⽀持政策的相关要求-第13⻚-(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当采购项⽬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须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本国产品成本⽐例声明表》),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产品在中国境内⽣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附件)计算。(4)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第六章标准格式《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规定的有关证明⽂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持政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1.⽀持中⼩企业发展41.1中⼩企业,是指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依法设⽴,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企业的负责⼈为同⼀⼈,或者与⼤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企业。4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企业扶持政策:(1)服务由中⼩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员为中⼩企业依照《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劳动合同的从业⼈员。(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均为中⼩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企业。其中,联合体各⽅均为⼩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微企业。41.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型、微型企业。4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财政部⺠政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所列条件的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41.5中⼩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第六章标准格式的《中⼩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企业⾝份证明⽂件。供应商提供《中⼩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1.6实施预留采购份额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对于将采购项⽬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向中⼩企业的采购项⽬,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件或《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对于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定⽐例或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中的⼀定⽐例分包给⼀家或者多家中⼩企业的采购项⽬,供应商应提供《中⼩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中⼩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企业相关信息和中⼩企业在项⽬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企业合同⾦额达到的⽐例,且⽐例不得低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中的⽐例要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对⼩微企业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41.7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向中⼩企业采购的采购项⽬,以及预留份额项⽬中的⾮预留部分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第14⻚-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持中⼩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件或《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接受⼤中型企业与⼩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提供《中⼩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微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微企业相关信息和⼩微企业在项⽬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在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微企业合同⾦额达到30%。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价格扣除⽐例对⼩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1.8本项⽬是否专⻔⾯向中⼩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资格要求:⻅第⼀章《采购邀请》。41.9本项⽬⼩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价格扣除⽐例调整:⻅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41.10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业中⼩企业划分标准:⻅第六章《响应⽂件格式与要求》。42.⽀持绿⾊采购4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委⽣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清单管理,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清单范围的,采购⼈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2.2在第三章《采购需求》的“采购标的⼀览表”中明确了本项⽬涉及的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未提供“采购标的⼀览表”中标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响应⽆效。供应商未提供“采购标的⼀览表”中标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如涉及)。42.3纳⼊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采购建材的,⿎励采购单位将绿⾊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采购⽂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42.4为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使⽤绿⾊包装,政府采购项⽬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产品。⿎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具的租赁服务。⼗三、其他⼗4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适⽤法律44.1采购⼈、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供应商的⼀切采购活动均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45.解释权本磋商⽂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15⻚--第16⻚-第三章采购需求⼀、项⽬概述,⼀⽬⾼层⺠⽤建筑重⼤⽕灾⻛险隐患排查⼯作,全区⾼层⺠⽤建筑总数为305栋属于信息⽹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提供源代码以及⽂档等技术资料。⼆、技术要求,⼆采购标的⼀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额(元):330,000.00采购包最⾼限价(元):330,000.00报价形式:总价序号⼼核⼼产品(△)品⽬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业⼝进⼝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佳⽊斯市郊区⾼层⺠⽤建筑重⼤⽕灾⻛险隐患排查项⽬项1.00330,000.00330,000.00其他未列明⾏业否否否否采购标的技术(参数)表采购包1:1、标的名称:佳⽊斯市郊区⾼层⺠⽤建筑重⼤⽕灾⻛险隐患排查项⽬序号参数性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为深⼊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层⺠⽤建筑重⼤⽕灾⻛险隐患排查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层⺠⽤建筑安全⻛险,同时结合佳安防发(2025)8号关于《全市⾼层建筑重⼤⽕灾⻛险隐患排查整治⾏动实施⽅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开展⾼层⺠⽤建筑重⼤⽕灾⻛险隐患排查⼯作,全区⾼层⺠⽤建筑总数为305栋,需聘请三⽅公司对我区所有⾼层消防设备进⾏统⼀排查。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条不响应或不满⾜则导致响应⽆效。三、商务要求商务需求表采购包1:-第17⻚-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起60天2★服务地点甲⽅指定地点3★验收要求达到国家、⾏业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4★合同⽀付⽅式1、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9⽇内,⽀付合同总⾦额的100.00%四、其他要求(如有,样品、演⽰)⽰(⼀)样品要求:,⼀1.样品:_____;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3.样品的包装要求:__________;4.样品的评审⽅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评审办法;5.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__________;检测内容:__________。6.请供应商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样品提交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到截⽌时间时,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超时提交的样品将不予接收。(⼆)演⽰要求:,⼆⽰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案讲解演⽰,讲解次序以开启时供应商签到表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商务和合同草案的以下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件规定执⾏。除以上内容外,磋商⼩组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组根据项⽬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第18⻚-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评审⽅法,⼀⽅本项⽬采⽤综合评分法,响应⽂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法。⼆、评审程序,⼆(⼀)资格审查,⼀1.磋商⼩组依据法律、法规及磋商⽂件本章“⼆、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供应商响应⽂件进⾏评审。不满⾜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响应⽆效处理。2.信⽤核查:2.1资格审查期间磋商⼩组应当核查供应商信⽤记录,供应商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且响应⽂件未提供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或者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磋商⼩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信息。(⼆)符合性审查,⼆1.磋商⼩组依据本磋商⽂件本章“⼆、符合性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审查。不满⾜符合性审查标准要求的按响应⽆效处理。2.同品牌检查(如有)2.1提供相同品牌核⼼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的,按⼀家供应商计算。2.2核⼼产品有效响应品牌少于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的应按项⽬终⽌处理。(三)响应⽂件澄清和说明⽂1.评审期间,对于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组可以以书⾯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式加盖电⼦印章后提交。(四)磋商1.磋商⼩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供应商分别进⾏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表确认。3.对磋商⽂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组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组的要求变更原响应⽂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变更内容由其法定代表⼈或-第19⻚-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提交给磋商⼩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未实质响应,响应⽆效。5.供应商响应⽂件的变更内容未满⾜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响应⽆效。6.已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不进⾏最后报价。(五)最后报价1.磋商⽂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磋商⽂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案或解决⽅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案或者解决⽅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4.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4.2单价⾦额⼩数点或百分⽐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3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4.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约束⼒,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响应⽆效处理。5.异常低价审查5.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磋商⼩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报价平均值×50%;(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商响应报价×50%;(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最⾼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4)磋商⼩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2磋商⼩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件⼀并提交相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费⽤标准、国家有关部⻔指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组应当将其作为⽆效响应处理。(六)响应⽂件⽐较和评价⽂⽐1.磋商⼩组采⽤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响应⽂件进⾏综合⽐较与评价。响应⽂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因素包括最后报价、商务技术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因素及标准⻅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综合评分表”。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最后报价进⾏调整。2.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第20⻚-(1)⾮专⻔⾯向中⼩企业的采购项⽬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均为⼩微企业的联合体)报价按照下表中的规定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情形⽤扣除⽐例⽐具体标准和要求⽆注:(1)上述评审价仅⽤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额以实际响应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对符合磋商⽂件第⼆章《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本国产品的⽀持政策的相关要求的供应商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组根据综合评分的情况,按照评审得分进⾏由⾼到低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以上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采购标的⼀览表”中标注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排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认证证书数量不累计计算。按上述规定仍并列的,由采购⼈代表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磋商⽂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的供应商为排名第⼀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提供相同品牌核⼼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的,按⼀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代表确定⼀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本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磋商⼩组根据全体成员签署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件开启⽇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组全体⼈员签字认可。磋商⼩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并说明理由,由磋商⼩组书⾯记录相关情况。磋商⼩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不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三、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表⼀般资格要求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营业执照等证明⽂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供应商是⾮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件;供应商是个体⼯商⼾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商⼾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然⼈的,应提供有效的⾃然⼈⾝份证明。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分⽀机构不能独⽴承担⺠事责任,不能以分⽀机构的⾝份参加政府采购。但由于银⾏、保险、⽯油⽯化、电⼒、电信等⾏业具有特殊性,其分⽀机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分⽀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该分⽀机构或其所属法⼈/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的授权书(格式⾃拟,须加盖其所属法⼈/其他组织的公章)。2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按照《⿊⻰江省财政厅关于全⾯执⾏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管理”准⼊管理制度》(⿊财规〔2023〕32号)的通知,供应商需提供《⿊⻰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的供应商或不对社会公开的信息,应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为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4不属于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信⽤记录经磋商⼩组现场查询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或响应⽂件提供了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或者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采购⼈和代理机构对信⽤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查询渠道:信⽤中国⽹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截⽌时间: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的实际查询时间。6本项⽬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联合体协议》,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明确各⽅拟承担的⼯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2规定的证明⽂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本表序号5项规定。2.本项⽬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此项⽆需提供证明⽂件。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通过国家消防救援局官⽅⽹站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内注册企业。(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拟委派⼈员要求1、拟委派的项⽬负责⼈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级注册消防⼯程师资格证书(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加盖公章);2、项⽬组成⼈员须提供不少于4⼈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加盖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专⻔⾯向⼩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企业声明函》或《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并按要求盖章。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承诺书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的“响应承诺书”并按要求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响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单位负责⼈)参加响应的⽆需此件,提供⾝份证明即可。3报价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只能有⼀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不得缺项、漏项。4主要商务条款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的“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1.响应⽂件对磋商⽂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只注明符合、满⾜等⽆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磋商⽂件要求。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响应产品属于“采购标的⼀览表”中标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不涉及予以删除)6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涉及)如本项⽬(包)⾮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分包时,须提供标准格式的“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须提供。7分包其他要求(如涉及)分包履⾏的内容、⾦额或者⽐例未超出磋商⽂件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有)。8报价的修正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件报价出现前后不⼀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9进⼝产品磋商⽂件不接受进⼝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含进⼝产品。10串通响应情形不存在磋商⽂件第⼆章《供应商须知》第31项串通响应情形。11其他⽆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效情形。综合评分表采购包1: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技术部分82.00分商务部分8.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评审因素分类综合说明针对招标⼈此次采购服务项⽬⼯作服务注意事项,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本项⽬实施服务⽅案:包括本次项⽬的技术服务⼯作的①整体设想与构思;②⼯作内容;③⼯作⽬的;④接受委托及处理机制;⑤⼯作流程及时效;⑥消防设施检测等事务处理事前、事中及事后反馈沟通机制;⑦服务效果控制措施;⑧⼯作⼈员安排;⑨后续服务等。⽅案按照实施内容和标准进⾏编写,每提供⼀项得4分,满分36分,以上每⼀项内容每存在⼀处内容不⾜或缺陷的扣1分;没有或不符合本项⽬特点的不得分。注:内容不⾜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项⽬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案中内容前后不⼀致、前后逻辑错误、引⽤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采购内容缺失、与项⽬要求⽆关等情况。以评审⼩组结合采购⽂件要求及采购⽂件内容独⽴评审为准。36.00主观对各专业技术服务咨询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针对本项⽬特点研究对策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①技术服务要点;②技术服务特点;③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④对策及措施;上述内容每提供⼀项得3分,全部满⾜得12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提供内容中与本项⽬⽆关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12.00主观技术评审技术服务⼯作量及计划安排针对本项⽬技术咨询服务的⼯作量分析提出:①对项⽬总体规模的预估;②⼯作量的认识;③咨询⼯作的流程安排;④咨询⼯作的时间安排;上述内容每提供⼀项得3分,全部满⾜得12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提供内容中与本项⽬⽆关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12.00客观-第25⻚-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供应商应结合本项⽬实际情况及特点,提供⼯作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管理机构;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进度管理⽅法;④进度保证措施;上述内容每提供⼀项得3分,全部满⾜得12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提供内容中与本项⽬⽆关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12.00主观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对项⽬后续服务提出安排及保证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①后续服务的安排;②后续服务的保证措施;上述内容每提供⼀项得5分,全部满⾜得10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分。提供内容中与本项⽬⽆关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10.00主观商务评审服务保障可及、便捷投标⼈提供快捷化服务承诺:①提供项⽬联系⼈并24⼩时全天电话随时响应,得3分;②4⼩时内达到现场处理解决问题响应,得2分③承诺提供服务⽹点或办事联络处,得2分。完全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拟定)须加盖投标⼈公章并由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进⾏签署)。7.00客观业绩⾃2022年1⽉1⽇⾄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少具有1项与项⽬相关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以及签字盖章⻚)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效业绩处理本项不得分。1.00客观价格评审价格评审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招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00客观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对象⽤扣除⽐例⽐说明-第26⻚-⽆-第27⻚-第五章合同草案由采购⼈与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共和国⺠法典》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系统备案并应当⾃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上公⽰,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本供参考)-第28⻚-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部分⼀合同书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第29⻚-______(以下简称:甲⽅)通过______组织的竞争性磋商⽅式采购活动,经磋商⼩组评定,______(以下简称:⼄⽅)为本项⽬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愿、公平和诚实信⽤的原则,经甲⽅和⼄⽅协商⼀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履⾏。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件内容出现不⼀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件的优先适⽤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件(含澄清或者说明⽂件);1.1.4磋商⽂件(含澄清或者修改⽂件);1.1.5其他相关采购⽂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3服务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元(⼤写:⼈⺠币__________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式和发票开具⽅式1.4.1付款⽅式:____________________;1.4.2发票开具⽅式:________________。1.5⽅服务期限、地点和⽅式1.5.1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1.5.2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1.5.3服务⽅式:________________。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外,如果⼄⽅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式履⾏,那么甲⽅可要求⼄⽅⽀付违约⾦,违约⾦按每迟延履⾏⼀⽇的应提供⽽未提供服务价格的___%计算,最⾼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___%;迟延履⾏的违约⾦计算数额达到-第30⻚-前述最⾼限额之⽇起,甲⽅有权在要求⼄⽅⽀付违约⾦的同时,书⾯通知⼄⽅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外,如果甲⽅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式付款,那么⼄⽅可要求甲⽅⽀付违约⾦,违约⾦按每迟延付款⼀⽇的应付⽽未付款的___%计算,最⾼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___%;迟延付款的违约⾦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限额之⽇起,⼄⽅有权在要求甲⽅⽀付违约⾦的同时,书⾯通知甲⽅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外,任何⼀⽅未能履⾏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的,或者任何⼀⽅有其他违约⾏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或者任何⼀⽅有腐败⾏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段影响对⽅当事⼈在合同签订、履⾏过程中的⾏为)或者欺诈⾏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法来影响对⽅当事⼈在合同签订、履⾏过程中的⾏为)的,对⽅当事⼈可以书⾯通知违约⽅解除本合同;1.6.4任何⼀⽅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付违约⾦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继续履⾏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赔偿损失;任何⼀⽅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付违约⾦和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赔偿损失;且守约⽅⾏使的任何权利救济⽅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外,任何⼀⽅未能履⾏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当事⼈均有权要求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当事⼈⾏使的任何权利救济⽅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通知甲⽅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中⽌履⾏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违约。1.6.7因甲⽅未按合同约定⽀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导致⼄⽅遭受的直接损失,⼄⽅可向甲⽅申请赔偿,赔偿⾦额由双⽅协商⼀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额不得超过⼄⽅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过程中发⽣的任何争议,双⽅当事⼈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___种⽅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1.8⽣合同⽣效本合同⾃双⽅当事⼈盖章时⽣效。甲⽅(单位公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___年___⽉___⽇时间:___年___⽉___⽇⼄⽅账⼾信息⼾名:______账号:______开⼾银⾏:______第⼆部分 ⼀⼆合同⼀般条款2.1定义-第31⻚-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当事⼈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合同义务后,采购⼈应⽀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履⾏的除货物和⼯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采购⼈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签订合同的,采购⼈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然⼈、法⼈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均应为⼄⽅或者与⼄⽅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接受的话)相⼀致;如果采购⽂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提出侵权指控,那么⼄⽅须与该第三⽅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的⼀切责任、费⽤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合同专⽤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履约检查,以确保⼄⽅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甲⽅项⽬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的正常⼯作,⼄⽅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期间,甲⽅有权将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双⽅当事⼈应以书⾯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式和付款条件详⻅合同专⽤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需要,向甲⽅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应予积极配合;2.6.2⼄⽅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当事⼈的书⾯同意,任何⼀⽅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当事⼈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式防⽌任何第三⽅接触到对⽅当事⼈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应建⽴和完善履⾏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以便甲⽅进⾏监督检查;2.7.2⼄⽅应保证履⾏合同的⼈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全⾯履⾏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的监督检查。-第32⻚-2.8⾏延迟履⾏在合同履⾏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甲⽅收到⼄⽅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形式酌情同意⼄⽅可以延⻓履⾏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当事⼈协商⼀致,可以签订书⾯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当事⼈应当以书⾯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当事⼈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同意,⼄⽅可以依法采取分包⽅式履⾏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主体、⾮关键性⼯作分包给分包承担主体完成,接受分包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应就分包项⽬向甲⽅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向甲⽅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2.11.1如果任何⼀⽅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致使合同履⾏受阻时,履⾏合同的期限应予延⻓,延⻓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当事⼈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当事⼈应在合同专⽤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影响的⼀⽅在不可抗⼒发⽣后,应在合同专⽤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形式通知对⽅当事⼈,并在合同专⽤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出具的证明⽂件送达对⽅当事⼈。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切税费,均按照中华⼈⺠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破产如果⼄⽅破产导致合同⽆法履⾏时,甲⽅可以书⾯形式通知⼄⽅终⽌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不损害或不影响甲⽅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付违约⾦、赔偿损失等的⾏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终⽌2.14.1双⽅当事⼈不得擅⾃中⽌或者终⽌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当事⼈应当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当事⼈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按照合同专⽤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按照合同专⽤条款的约定进⾏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完毕后,甲⽅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详⻅合同专⽤条款。2.16⽤⽂⽤合同使⽤的⽂字和适⽤的法律-第33⻚-2.16.1合同使⽤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中华⼈⺠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2.17.1采购⽂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的,⼄⽅应按合同专⽤条款约定的⽅式,以⽀票、汇票、本票或者⾦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现⾦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在合同专⽤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起___个⼯作⽇内,甲⽅应将履约保证⾦退还⼄⽅,甲⽅逾期退还履约保证⾦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不履⾏合同,履约保证⾦不予退还;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全⾯履⾏义务,那么甲⽅有权从履约保证⾦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要求⼄⽅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第三部分⽤合同专⽤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34⻚-第六章⽂响应⽂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提供响应⽂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第35⻚-响应⽂⽂件【【第___】⾏包】(如不分包,请删去本⾏)项⽬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编号: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第36⻚-响应⽂件⽬录⼀、响应承诺书⼆、资格承诺函三、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份证明四、分项报价明细表五、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六、技术偏离表七、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涉及)⼋、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涉及)九、中⼩企业声明函(如涉及)⼗、监狱企业(如涉及)⼗⼀、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涉及)⼗三、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涉及)⼗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涉及)⼗五、项⽬实施⽅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六、各类证明材料-第37⻚-格式⼀:⼀响应承诺书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按照已收到的_______项⽬(项⽬编号:_______)磋商⽂件要求,经我⽅(供应商名称)认真研究响应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后,我⽅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响应。我⽅完全接受本次磋商⽂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执⾏磋商⽂件、响应⽂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我⽅的全部义务。我⽅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2.我⽅同意磋商⽂件关于响应有效期的所有规定。3.我⽅郑重声明:所提供的响应⽂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4.我⽅将严格遵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条件接受相关部⻔的处罚。5.我⽅同意提供贵⽅另外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我⽅将按照磋商⽂件、响应⽂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合同签订,并严格执⾏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成交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处罚等后果:(1)成交后,⽆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后,⽆正当理由不与采购⼈签订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4)不按照磋商⽂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6)要求更改磋商⽂件和成交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7)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详细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函件:__________供应商开⼾银⾏:__________账号/⾏号: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供应商为⾃然⼈的进⾏⼿写签名或盖章-第38⻚-格式⼆:⼆⿊⻰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我⽅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商⼾▢⾃然⼈(请据实在所属类型前的▢中勾选⼀项),现郑重承诺如下:⼀⼂承诺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企业或合伙企业。2.“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3.“经营期限”不早于提交响应⽂件截⽌⽇期,或⻓期有效。(⼆)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法⼈证书或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提交响应⽂件截⽌⽇期。(三)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四)供应商类型为⾃然⼈的,承诺满⾜《中华⼈⺠共和国⺠法典》第⼆章第⼗⼋条、第六章第⼀百三⼗三条、第⼋章第⼀百七⼗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承担⺠事责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未被列⼊失信被执⾏⼈。(⼆)未被列⼊税收违法⿊名单。三、承诺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承诺按照采购⽂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不存在⽋税信息。(⼆)不存在重⼤税收违法。(三)不属于纳税“⾮正常⼾”(供应商类型为⾃然⼈的不适⽤本条)。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在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近三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前的三个⽉,如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为2025年6⽉15⽇,则“近三个⽉”是指2025年4⽉、5⽉、6⽉或者2025年3⽉、4⽉、5⽉),其中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育保险)、⼯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本条源⾃《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在提交响应⽂件截⽌⽇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在提交响应⽂件截⽌⽇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政机关做出的较⼤⾦额罚款(⼆百万元以上)的⾏政处罚。(三)在提交响应⽂件截⽌⽇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政处罚。-第39⻚-如存在以上记录,上传响应⽂件⼀并上传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或者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来源采购项⽬外,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的其他采购活动。(⼆)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被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如存在该记录,上传响应⽂件⼀并上传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或者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提交响应⽂件截⽌⽇期前⼀⾄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国执⾏信息公开⽹(https://zxgk.court.gov.cn)。(三)中国裁判⽂书⽹(https://wenshu.court.gov.cn)。(四)信⽤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五)中国政府采购⽹(https://www.ccgp.gov.cn)。(六)其他具备法律效⼒的合法渠道。我⽅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所在同级财政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接受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1.缴纳社会保障资⾦的证明材料清单2.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以及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期:____年____⽉____⽇说明:供应商为⾃然⼈的进⾏⼿写签名或盖章-第40⻚-附件1:缴纳社会保障资⾦的证明材料清单,⾦⼀、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社会保障资⾦缴纳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1.基本养⽼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保险缴费清单。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3.⼯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伤保险缴费清单。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5.⽣育保险缴纳证明或⽣育保险缴费清单。⼆、新成⽴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说明和有关佐证⽂件。说明: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资源社会保障⾏政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保险、⼯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政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社会保障资⾦缴纳证明需由出具部⻔盖章。2.新成⽴⼀个⽉内企业可不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新成⽴⼀个⽉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前的⼀个⽉,如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为2025年6⽉15⽇,则“近⼀个⽉”是指2025年5⽉16⽇⾄6⽉15⽇)3.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需提供书⾯说明和有效佐证⽂件。佐证⽂件包括法律法规(需有明确的免缴保险规定)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盖公章的免缴保险证明。附件2: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以及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格式⾃拟)⾃-第41⻚-格式三: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本⼈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单位负责⼈),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代理⼈。代理⼈根据授权,以我⽅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名称)响应⽂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承担。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起⾄响应有效期届满之⽇⽌。代理⼈⽆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单位负责⼈)(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期:_____年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份证或护照等⾝份证明⽂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机构,则法定代表⼈(单位负责⼈)签章处的签署⼈可为单位负责⼈。2.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单位负责⼈)及委托代理⼈的有效的⾝份证或护照等⾝份证明⽂件电⼦件。提供⾝份证的,应同时提供⾝份证双⾯电⼦件。3.若法⼈(单位负责⼈)本⼈参加谈判,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份证明》。4.供应商为⾃然⼈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第42⻚-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份证明⼈⼈⾝(法定代表⼈(单位负责⼈)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份证或护照等⾝份证明⽂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第43⻚-格式四:分项报价明细表品⽬号品⽬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1-2……说明: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客⼾端【报价部分】进⾏填写,投标(响应)客⼾端软件将⾃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成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件中出现⾮系统⽣成的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响应)客⼾端⽣成的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致,以投标(响应)客⼾端⽣成的内容为准。磋商⽂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磋商⽂件为准,分项报价明细表需到客⼾端填写。-第44⻚-格式五: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我⽅承诺可以完全满⾜本次采购项⽬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如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响应有效期、验收要求、履约保证⾦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的,后果和责任⾃负。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期:____年____⽉____⽇说明:如有优于磋商⽂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承诺书中说明。具体优于内容(如服务期限、质保期等)。-第45⻚-格式六:技术偏离表序号标的名称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响应内容偏离程度佐证⽂件名称及所在⻚码1★1.11.2……2★2.12.2…………说明:1.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供应商提供响应内容”处内容,对磋商⽂件提出要求和条件要求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内容,否则视为该项条款不满⾜。只注明符合、满⾜等⽆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磋商⽂件要求。2.“偏离程度”处可填写满⾜、响应或不满⾜、不响应。3.佐证⽂件名称及所在⻚码:系指能为响应产品提供佐证或进⼀步提供证据的⽂件、资料名称及相关佐证参数所在⻚码。(是否标注佐证⽂件名称及所在⻚码不作为评审因素)4.上表中“技术要求”应详细填写磋商⽂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第46⻚-格式七: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认证证书编号12……说明:1.如所响应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2.后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响应产品型号完全⼀致。-第47⻚-格式⼋:⼋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认证证书编号12……说明:1.如所响应产品为优先采购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2.后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响应产品型号完全⼀致。-第48⻚-格式九:中⼩企业声明函(⼯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项⽬名称)采购活动,⼯程的施⼯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_______(标的名称),属于_______(采购⽂件中明确的所属⾏业)⾏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员_______⼈,营业收⼊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_______(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2._______(标的名称),属于_______(采购⽂件中明确的所属⾏业)⾏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员_______⼈,营业收⼊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_______(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企业的分⽀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企业的负责⼈为同⼀⼈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期:-第49⻚-说明:1.从业⼈员、营业收⼊、资产总额填报上⼀年度数据,⽆上⼀年度数据的新成⽴企业可不填报数据部分,其他内容应如实填报。2.在服务类采购项⽬中,服务应当由中⼩企业承接,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3.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上述“单位名称”,指本项⽬采购⼈的单位名称。5.上述“标的名称”,详⻅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标的⼀览表”。6.上述“采购⽂件中明确的所属⾏业”,详⻅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业”。7.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供应商⾃⾏登录⼯业和信息化部官⽹进⾏中⼩企业规模类型⾃测(查询⽹址https://www.miit.gov.cn)。8.填写⽰例:某服务,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标的⼀览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业”,如物业管理)⾏业;承接企业为某企业,从业⼈员100⼈,营业收⼊为40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型企业。9.中⼩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企业声明函》或《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以证明中⼩企业⾝份。《中⼩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出具。10.对于联合体中由中⼩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企业制造。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1.对于多标的采购项⽬,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12.《中⼩企业声明函》中横线或括号内的提⽰内容部分,供应商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13.“⾮企业”(个体⼯商⼾除外)不享受中⼩企业政策⽀持。-第50⻚-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03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计划编号:郊政采计划[2026]004622.项目编号:[230811]zzgj[CS]202600013.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项目4.预算金额:330,000.00元5.采购内容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1佳木斯市郊区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项目详见磋商文件330,000.00330,000.00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7.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符合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详见公告2.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3.方式:在线获取(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时间:详见公告2.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3.方式:线上提交和开启(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在应标中上传响应文件,在开标(开启)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五、其他补充事宜无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佳木斯红旗路696号联系人:杨梦云联系电话:0454-85847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本级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2、4、6、8号联系人:于浩田联系电话:156450799993.询问质疑联系人联系方式(1)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询问和质疑联系人:马云龙;联系方式0454-6035507(2)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和质疑询问联系人:马云龙;联系方式:0454-6035507质疑联系人:马云龙;联系方式:0454-603550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项目属性服务2开启方式不见面开启3评审方式网上评审4磋商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5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6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7进口产品不接受8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考察:否9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0演示采购包1:不组织,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11样品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12评审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3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 此数约定了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评审。14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保证采购效率,除法定情形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家数不得少于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15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16成交规定本项目可兼投1包,本项目可兼中1包17成交后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18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1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财库[2018]2号文件以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20启动异常低价审查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响应报价21其他说明无1. 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基本要求1.1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基本定义3.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3.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3.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3.6“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7“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名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8“政府采购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3.9“不见面开标(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3.10“网上评审”是指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最后报价、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评审报告等活动。3.11“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或书面材料表现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形式,包括纸质、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或扫描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发布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询问、质疑答复书、系统消息。4.供应商资格要求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4.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且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由同类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注: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响应无效。5.费用承担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现场考察和答疑会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7.2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考察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7.3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8.成交后分包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成交后分包的,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分包承担主体完成。8.2供应商未遵守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电子响应说明9.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形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hljcg.hlj.gov.cn)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管理平台”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9.2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响应文件时盖章、加密和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CA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9.3查看响应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响应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9.4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9.5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请自行留存。9.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9.7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9.8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启),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启时,将会由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入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继续开启。本项目采用电子评审(网上评审),只对通过开启环节验证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9.9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供应商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限时在线发送澄清回复。9.10供应商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1号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7款、第11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与要求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1.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2.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12.1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采购标的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2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的相关内容。13.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3.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响应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14.磋商保证金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应强化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按应收额度的50%收取。14.2本采购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和“虚拟子账户”转账两种线上方式收取磋商保证金,同时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1)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供应商在所投项目下采购包选择电子保函模式,跳转到黑龙江省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供应商需要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保函的开具。(2)以向“虚拟子账户”转账方式缴纳:供应商在进行响应信息确认后,应通过“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获取缴费账号”,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采购包的虚拟子账号信息以及缴纳金额,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足额缴纳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全称,且与其响应信息一致。缴纳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由于磋商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早缴纳。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格式注明,以便核对。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4.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4.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4.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4.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按照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方式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4.7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报价15.1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15.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供应商按“报价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15.4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5.5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15.6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6.响应有效期16.1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响应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16.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17.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2供应商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加盖电子印章。17.3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供应商应确保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有效。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进行解密。四、响应18.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18.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平台提交(上传)响应文件。18.2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响应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响应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响应。18.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9.响应文件的拒收超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平台将拒收。20.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0.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21.实物样品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21.3评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成交的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样品。22.演示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演示,演示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五、开启23.开启流程23.1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23.2供应商在线远程参加活动,须在开启前30分钟通过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开启)大厅,自动进行在线签到。23.3采购代理机构发起响应文件解密。23.4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平台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24.核验磋商保证金(如涉及)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发起响应文件解密前现场对保证金进行核验。已购买电子保函或使用虚拟账户缴纳的供应商,项目采购系统将自动查询其名下电子保函或缴纳保证金银行流水,其余方式保证金则需要手动进行核验。未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能进入到下一环节。注:远程开启时如遇项目采购系统发生网络故障的,可允许上传供应商电子保函原件,点击人工核验即可手动核验保证金信息。六、评审25.磋商小组25.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响应文件;(3)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4)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7)磋商小组组长应当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汇总时复核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响应无效意见填写是否准确、在综合打分技术、商务和价格各部分分项汇总时复核磋商小组成员扣分分值是否准确和扣分原因是否详细明确;(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25.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评审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6.2磋商小组在评审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七、成交27.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结果。28.成交结果公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28.2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29.成交通知书29.1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成交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平台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八、响应无效、串通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30.1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中资格评审表和符合性评审表要求的;30.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0.3供应商或者其所响应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30.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3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2.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除外。九、签订合同和验收33.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应强化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按应收额度的80%收取。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无故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财政部门报批。34.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5.验收35.1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及时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验收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服务、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协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验收。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5.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35.4采购人应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十、询问和质疑36.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书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37.质疑3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磋商文件提出文件质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仅可对自身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提出质疑。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4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不得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37.6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公告。38.质疑答复3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0.采购本国货物、服务和工程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0.1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若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不接受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0.2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40.3按照《******关于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佳木斯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