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招标公告(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灵璧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灵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灵璧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6)



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预公示
本项目为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预算金额约110万元。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文件预公示。采购文件预公示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3月30日。各潜在供应商可以在预公示期内对采购文件的各项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附相关依据。
提出建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 购 人: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灵璧县灵城镇建设中路光明巷2号
联 系 人: 蒋主任
电    话:0557-608171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鞋城五路与磬云路交叉口南50 米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18726221988  
电子邮件:114358718@qq.com
 
 

附件:

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3.27预公示.pdf

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3.27预公示.pdf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6版)项目名称: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P-LBCG2026采购人: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安徽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安徽省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安徽省的政府采购项目。二、落实世行营商环境指标情况1.《示范文本》引导电子化方式提供和获取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2.《示范文本》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联合协议》等格式,帮助采购人更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制定更有竞争力的投标策略。3.《示范文本》便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落实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中约定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提醒采购人不应逾期退回。4.《示范文本》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示范文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便于供应商通过网上询问、质疑等多种途径反馈诉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6.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充分考虑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中的性别平等指标,如市场准入、获得经营场所、市政设施接入、劳动力、获得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税收、市场竞争、化解商业纠纷等方面的性别平等。三、填写规则1.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标记。2.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采购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四、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件的注意事项,采购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五、合同文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完善项目采购合同。六、响应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1.为便于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便于磋商小组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2.《示范文本》第二章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条款号与“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序号一一对应。七、实施及修改请各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安徽省财政厅采购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EP-LBCG20262.项目名称: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110万元4.最高限价:110万元5.采购需求:对灵璧县现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软硬件、信用数据、业务协同保障、平台运维保障(一体化迁移改造)、平台安全保障等提供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1095日历天(三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2.1.2□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日至2026年3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第1页共73页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2026年3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6年3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投标人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投标人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2.(1)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557-3030327;(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0512-58188516、0557-3030326。第2页共73页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称: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址:灵璧县灵城镇建设中路光明巷2号联系人:蒋主任联系方式:0557-60817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称: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址:宿州市埇桥区鞋城五路与磬云路交叉口南50米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18726221988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称:灵璧县财政局址:灵璧建设中路与隍庙街交口东北50米联系方式:0557-6022038第3页共7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6年3月日时分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0.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1.1磋商有效期60日历日1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14.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7.4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9.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第4页共73页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24.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25.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采购人指定账户(4)收取账号:采购人指定账号(5)退还时间:服务期满且验收合格后退还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6.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3)收费标准:13600.00元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递交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网上“质疑”菜单发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接收部门: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采购人0557-6081718代理机构18726221988通讯地址:灵璧县灵城镇建设中路光明巷2号宿州市埇桥区鞋城五路与磬云路交叉口南50米30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30其他内容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1注意事项1、本采购项目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陆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导致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澄清流程:(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新系统登录;(2)选择项目-澄清答复;(3)点击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澄清问题要求回复;(4)回复完成后-点击生成质询回复单-保存提交。4、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信息及技术真实、准确。否则,投标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5、磋商小组根据项目需求明确情况,依次组织多轮报价,每轮报价均设定报价时间(15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轮新报价。第7页共73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第8页共73页1.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第9页共73页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3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磋商保证金第10页共73页10.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3.磋商小组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3.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第11页共73页14.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4.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4.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4.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3.4异常低价响应审查。根据《关于推进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磋商小组进行异常低价响应审查。14.3.5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4.4相关说明。第12页共73页14.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4.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4.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4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磋商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第13页共73页行多轮报价。17.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7.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第14页共73页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注: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17.6同时符合17.4和17.5的价格评审优惠时,评审价为响应报价分别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第15页共73页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告知磋商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第16页共73页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页共73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40%(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银行、保险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一体化改造(国产化)费在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剩余款项按照年度支付:在正常运维前提下,服务期第二年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的30%,绩效目标评价达到80分及以上再支付剩余款项的20%;服务期第三年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的30%,绩效目标评价达到80分及以上最后支付剩余款项的20%。(绩效考核目标及办法由采购人提供)2服务地点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三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项目概况对灵璧县现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软硬件、信用数据、业务协同保障、平台运维保障(一体化迁移改造)、平台安全保障等提供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三、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于2022年启动建设、2023年4月通过验收,目前已建成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承诺、“七公示”、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合同履约等系统,实现信用数据全流程闭环管理。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4100万条,完成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在数据归集、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方面应用成效显著,但尚未完成国产化适配及省级一体化平台迁移工作。为紧跟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满足常态化考核、数据归集、信用应用、安全保障及后续国产化改造与平台迁移等要求,保障平台持续稳定运行、数据质量和业务协同不断提升,现需继续开展信用数据运维、业务协同保障、平台运维及安全保障等相关运维服务。(二)服务需求本项目需求内容包括:1.平台基础运维保障服务,包括平台基础环境维护、平台应用软件运维;2.信用数据运维服务:信用目录运维服务、信用数据治理服务、数据巡查服务、数据上报服务、数据深化扩展服务、数据回流保障服务、数据质量管理服务、考核专项支撑服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数据安全保障服务。3.业务协同保障服务:根据国家和安徽省、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为灵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业务协同保障服务。主要提供:信用修复帮办代办、“信易贷”工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宣传、严重失信治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治理、“信用+”、信用业务培训服务等工作。4.平台升级运维保障服务:紧跟省、市部署优化平台功能,保障与市、县相关平台数据互通及接口接入;完成平台国产数据库采购、国产化适配及一体化迁移,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数据迁移、功能适配等。在适配过程中,需确保新的国产化环境能够满足业务需求,并与平台兼容。有效保障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创迁移过程中的平稳过渡,提升平台的抗风险能力,为灵璧县信用业务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每月开展基础运维巡检,提供7×24小时应急及咨询响应,做好用户账号安全管理。5.平台安全保障服务:按等保二级标准配合完成全领域测评及漏洞整改,获取测评报告。6.驻场保障服务:配置2名驻场运维人员(服务3年、签订保密协议),服从甲方管理,负第19页共73页责部门沟通协调、数据上报督促、业务及数据支撑工作,提供平台咨询及操作指导,保障运维工作高效落地。1.平台基础运维保障服务1.1平台基础环境维护负责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运行的基础软硬件运行状态巡检、监控及预警;对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运行的服务器、存储备份设备等运行状况和性能负载情况,每月一次全面巡检;以及对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运行的服务器、存储备份设备的配置优化、性能调优、磁盘空间清理等工作等。操作系统、数据库以及系统硬件正常情况下,实时监测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系统的运行状况。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能出现长时间停机或无法访问的情形;除不可抗拒原因外,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每年停止服务累计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保障信用核心业务系统7×24小时稳定运行。1.2平台应用软件运维本次业务应用软件运维主要涉及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应急服务、平台操作指导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服务。(1)日常巡检。按月提供对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软件运行状态进行日常巡检。(全年不少于12次)(2)故障处理。负责对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业务系统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问题处理等。(及时响应处理)(3)应急服务。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的突发性帮助和支持,主要负责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4)平台及时支持服务。对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用户日常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支持,主要负责应用操作培训服务、平台使用咨询答疑。需组建专业的客服团队,实行7×24小时轮班制,通过电话、在线客服等渠道为用户提供服务。客服人员经过严格的业务培训,熟悉平台各项功能和操作流程,能够快速解答用户的常见问题。对于无法及时解决的问题,详细记录问题内容、用户联系方式和业务场景,在5分钟内将问题转交给技术支持或业务专家,并在30分钟内向用户反馈处理进度。建立客服问题处理台账,定期分析用户咨询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平台功能优化和操作改进提供参考依据。(5)平台用户管理服务。提供账号信息查询、开通、停用、批量编辑、注销等定制化服务;定期开展用户账号安全核查,清理僵尸账号、冗余账号,提醒用户及第20页共73页时更新密码。2.信用数据运维服务信用数据运维服务主要包括信用目录运维服务、信用数据治理服务、数据巡查服务、数据上报服务、数据深化扩展服务、数据回流保障服务、数据质量管理服务、考核专项支撑服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数据安全保障服务。构建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数据清洗、格式校验、逻辑验证等手段,确保数据归集上报及时率100%,准确率不低于99%。每月开展数据质量巡检,对问题数据实现48小时内定位、72小时内整改,保障数据的完整性与可用性。建立数据治理长效机制,优化数据整体质效,提升数据处理效率,确保信用数据的时效性与覆盖面,满足业务发展与数据共享需求。2.1信用目录运维服务提供灵璧县信用信息目录编制运营,并面向全县域各业务相关部门、各信源单位的目录版本维护、管理。同时,全年根据国家、省、市级考核要求调整及本地业务需求变化,每月开展信用目录适配性检测,确保目录符合相关政策文件及标准要求。2.2信用数据治理服务结合最新信用数据标准,对ETL工具进行运维优化。对不符合最新标准的数据进行加工、治理、人工修复、关联入库等治理工作,以及新增数据的加工治理。2.3数据巡查服务覆盖各类目录的上报数据归集巡查、数据清洗执行、各类数据处理流程、各类数据处理模板的巡查,以及对巡查中异常情况进行干预治理,异常修复跟踪、咨询答疑、指导二次报送。2.4数据上报服务数据上报配置。确保数据字段的对应关系与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准确无误;将拟上报各类信用目录的数据设置具体的推送方式,便于市信用平台能够全量抽取县级数据。数据报送服务。每月进行数据规则校验,每月28日前,完成国家要求考核的数据的正确上报。与宿州市平台做好沟通反馈,确保县级数据均推送至市前置库且已被全量接收,并做好异常数据沟通、跟踪。2.5数据深化扩展服务数据实名转换服务。自然人不实名信息、企业不实名信息转换服务。信用数据挖掘服务。结合灵璧县信用数据情况,对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数据提供数据挖掘,进一步提高数据总量。第21页共73页专项数据拓展接入服务。结合国家专项数据要求,开展企业资质证书信息、企业荣誉表彰信息、知识产权登记、仓储物流、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等6类信息的拓展接入,进一步提高目录覆盖率。2.6数据回流保障服务省市代码校验库数据回流。一方面将省市代码校验库涉及我县市场主体数据更新及每日增量数据纳入本地数据库;另一方面对省市代码库回流缺失的市场主体数据进行分析,同时与国家统一代码中心核查确认、人工处理、补充完善。2.7数据统计分析服务数据统计服务。按周统计各用户单位上报数据情况并出具数据统计简报。专项分析服务。针对灵璧县的疑问数据,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诊断分析,深入挖掘造成疑问数据的问题原因。2.8数据质量管理服务数据评估服务。按月对灵璧县各部门信用数据进行整体数据质效评估,并出具《灵璧县数据质效评估报告》。数据提质服务。针对质量较低的数据,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提升方案,安排专人定期跟进举措落实情况,从而提升灵璧县信用数据质量。数据培训服务。开展数据规则培训服务,提高数据来源部门的规则熟悉度,进一步降低数据报送中的异常数据量。对单位新更换的数据上报人员,及时开展数据报送培训。2.9考核专项支撑服务根据相关考评体系的要求,对灵璧县不合规数据、有效期外等相关数据进行筛选,确保数据全部满足省、市信用工作考评规则。根据考核工作安排,定向收集全县各业务部门的验证材料(如合同履约材料等),经逐份核验(重点核查材料真实性、关联性、完整性)后上报,确保材料上报及时率100%。2.10数据安全保障服务(1)数据备份服务。按照每半周数据全量备份一次的频率,将平台数据库表开展数据备份工作。(2)数据标准维护服务。聚焦国家、省、市三级已发布的信用领域数据标准,专项收集各级信用数据标准项及配套标准文档;同步跟踪各级标准更新动态,及时完成标准项维护。3.业务协同保障服务业务协同保障服务主要包括信用修复帮办代办、“信易贷”工作开展、信用承诺指导、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宣传、严重失信治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第22页共73页治理、“信用+”场景构建、信用业务培训服务工作。3.1信用修复帮办代办协助行政处罚信息的修复,提供信用修复的告知提醒、修复咨询、材料准备等全流程的修复服务工作,进一步降低灵璧县高频失信企业占比。3.2“信易贷”工作开展结合安徽省、宿州市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总体部署,面向全县域开展“信易贷”专项推进工作,进一步提高灵璧县企业信贷成效。3.3信用核查服务面向全县域范围内的法人、自然人提供信用核查服务、反馈核查结果。3.4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标国家下发的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协助做好国家公共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为“中、差”企业的退出工作,增加“优”级企业数量。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及部门工作实际,开展分部门分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并将相关结果信息、工作成效推送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5信用宣传服务信用宣传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软实力”与“催化剂”,通过广泛传播诚信理念、展示信用建设成果,能够有效提升公众对信用体系的认知度、认同感和参与感,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氛围。本次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诚信宣传总体部署,主动协助配合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经验做法、诚信典型案例等社会影响力。3.6严重失信主体治理协助灵璧县信用主管部门做好严重失信主体增量管理与存量退出服务。同时,需建立相关台账,详细记录企业失信行为、整改情况及信用修复进度,全面提升灵璧县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从而满足国家、安徽省信用考核要求。3.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治理以市级下发的重错码信息为核心依据,主动联动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有序推进重错码信息的核对分析、精准下发,并跟进落实后续整改治理等全流程工作,及时指导修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的重复、错误问题。3.8“信用+”场景构建配合县有关单位开展“信用+”场景搭建,深入开展信用应用服务。3.9信用业务培训服务第23页共73页通过系统性、常态化的知识讲解和实操指导,切实提升县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信用业务能力,助力其把信用相关政策精准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帮助镇、开发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加强信用政策理解、业务操作流程,落实每年不少于1次的培训要求。4.平台升级运维保障服务4.1平台功能优化紧密跟进安徽省、宿州市信用工作最新部署与业务需求变化,对平台现有的相关功能模块开展适应性维护优化,及时适配上级政策要求,保障各项信用业务高效顺畅开展。4.2与市县平台互通保障进一步强化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枢纽功能,一是保障与宿州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稳定交互,确保数据上传下达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推进与灵璧县数据局平台的数据互通,打破信息壁垒,推动信用数据与政务数据深度融合,充分释放数据要素在基层治理、政务服务、产业赋能等场景的应用价值;三是对有接口接入条件及需求的单位适时提供接口接入服务。4.3一体化改造(国产化)全面推进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创国产化适配与一体化迁移工作,覆盖联合奖惩、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合同履约、信用大数据等核心子系统,确保核心技术自主可控。适配过程中,需严格保障国产化环境与现有业务需求精准匹配、系统全流程兼容,同步筑牢平台迁移期间的平稳过渡机制,有效提升系统抗风险能力与运行稳定性。(1)县信用平台迁移。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在灵璧县信创云部署7大核心子系统,具体包含:公共信用管理平台、联合奖惩系统、信用评价系统、信用承诺系统、合同履约系统、信用大数据系统、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后续根据要求适时完善调整)。(2)国产数据库采购、改造及数据迁移。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本次运维服务需提供国产数据库采购,并完成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资源库全量迁移。资源库涵盖三大类核心数据库:将原有Oracle国外数据库替换为国产数据库,需完成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资源库全量迁移,资源库涵盖三大类核心数据库:用户数据库、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专题库;改造过程需重构数据库脚本、存储过程、触发器。通过本项目数据库迁移的环境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高效开展数第24页共73页据库适配优化等工作,面对异构场景,提供数据库迁移测试以及维护工作,在数据迁移测试的阶段,协助搭建国产数据库准生产环境,提供全业务功能和性能测试、数据一致性校验、高可用测试以及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改造和优化。并进行数据库性能监控、故障处理、性能优化等,协调并保障人员集中办公,确保问题能快速响应,快速沟通处理,保障数据库平稳,高效运行。5.平台安全保障服务等保测评服务。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标准定级,配合等保测评公司完成6大领域(物理环境、网络、主机、应用、数据、安全管理)测评;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漏洞,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需通过二次测评验证,最终达到二级等保合规要求,获取等保测评报告。(服务期内提供一次)6.驻场保障服务本项目需要驻场现场技术工程师2名(三年),以确保本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对于客户咨询、故障等服务,现场技术工程师第一时间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故障。(三)服务质量要求1.实时监测,确保平台稳定运行。在网络链路、操作系统、数据库以及系统硬件正常情况下,实时监测信用平台各系统的运行状况。除信用平台正常升级优化外,信用平台不能出现长时间停机或无法访问的情形;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信用平台年停止服务累计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加强对平台运行状况的监控和数据分析,通过设置合理的监控指标和阈值,提前发现潜在的故障隐患和性能瓶颈。如,当服务器CPU使用率连续一段时间接近阈值时,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避免问题恶化导致系统故障。定期对平台进行全面巡检和健康检查,包括硬件设备状态、软件版本更新、数据完整性等。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如定期对数据库进行碎片整理、优化查询语句等。通过主动的预防措施,降低故障发生的概率,提高平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2.不断优化,提升平台承载能力。全面梳理市电信云平台提供的资源,包括计算资源(CPU、内存)、存储资源和网络资源等,结合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业务需求和历史运行数据,制定合理的资源分配方案。避免资源闲置浪费,通过动态调整资源配置,对于平台已有的软件工具和系统,如监控软件、备份软件等,充分挖掘其功能,发挥最大效用,如在业务低峰期将部分闲置的CPU和内存资源分配给其他需要的服务,在业务高峰期提前扩容。同时,建立资源第25页共73页使用监控和评估机制,定期分析资源使用效率,及时调整资源分配策略,确保现有资源能够满足平台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建立运维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行性能、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等进行评估。收集平台使用过程中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结合评估结果,分析平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优化方案,不断改进运维技术和管理方法,持续提升平台的性能和服务水平,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和用户期望。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定期对运维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审和及时更新,确保其符合技术发展和当下业务变化的需求,提高平台使用可操作性和便捷性,提升运维工作的质量。3.制度规范,保证服务衔接顺畅。制定服务相关制度与规范,包括服务人员备案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服务工作流程规范、现场操作规范、文档管理制度、设备档案管理登记、重点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预案、保密制度等,保证各项服务有序规范开展。成立高质量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配置相应的系统分析、程序设计、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系统集成、培训等专业技术人员,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确保运维服务顺利开展。加强人员操作使用培训,确保所有运维操作严格按照规范执行,避免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的问题。建立标准化的文档管理体系,对平台的系统架构、软件配置、操作流程、故障处理记录等进行详细文档化。新的运维人员入职时,通过标准化的培训流程,使其快速熟悉平台运维要求和规范。4.响应及时,24小时高效回应。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建立分级响应机制,根据故障或问题的严重程度划分等级。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出现严重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要在1小时内解决故障,出现一般故障系统仍能运行时,要在2小时内解决故障;修复故障的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期间如不能修复,在1小时内提供应急措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响应电话、传真、即时通讯等多种方式的服务请求,维护团队联系方式报采购人备案,有变更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5.安全可靠,严格遵循网信安全标准。将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标准。对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数据敏感程度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加强对运维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签订保密协议,规范操作流程,防止内部人第26页共73页员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建立完善的容灾备份体系,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演练,确保在发生自然灾害、硬件故障等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恢复数据和业务,保障平台的可靠性和连续性。签订《项目运维服务保密协议》,严禁非法搜集、使用、泄漏相关信息,如因违反保密协议而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人承担。(四)服务报价与服务期限要求1.服务报价报价为项目总体报价,包含项目服务期间全部成本和费用,最高限价110万元。本项目的磋商报价采用分项报价方式,服务报价的总额即本次采购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后期采购人不再追加额外费用,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响应风险。服务报价表如下:序号内容总价(3年)备注一平台基础运维保障服务费二信用数据运维服务费三业务协同保障服务费四平台升级运维保障服务费1一体化平台改造(国产化)费用2其他平台优化、互通保障费用五平台安全保障服务费费用合计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服务期限3年。(五)考核办法依据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由灵璧县第27页共73页发展改革委对服务成果进行考核。1.考项目绩效目标考核项目指标名称考核细则分值服务体系(10分)服务流程A/5.A取值1,2,3,4,51.未建立文件化服务流程,且实际服务中无固定工作流程,全凭随机操作,服务开展无序无规;2.未建立文件化服务流程,但实际服务中能自发遵循一定的固有流程推进,工作具备基本连贯性;3.已建立文件化服务流程,但实际服务中未有效落地实施,流程仅停留在纸面,未融合实际工作;4.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文件化或自动化服务流程,实际服务中能有效落地实施,核心环节执行到位;5.已建立完备的文件化及自动化服务流程,流程覆盖全服务场景、逻辑严密,实际服务中严格落地执行。5制度规范A/5.A取值1,2,3,4,51.未建立任何制度规范,项目实施缺乏体系化思维指导,流程零散无序,无统一执行标准;2.未建立制度规范,但项目实施过程中能遵循体系化思维推进,流程具备一定逻辑性,不过缺乏明确制度支撑;3.已建立基础性制度规范,但实际项目实施未按制度要求落地,制度与执行存在脱节;4.已建立较完善的制度规范,项目实施基本遵循制度要求推进,核心流程执行到位,仅存在少量细节偏差;5.已建立全面完善的制度规范,项目实施全程严格按制度执行,流程规范、落地高效,制度与实践深度契合。5项目人员(20分)稳定性1-(流失人数÷总人数)5专业性甲方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评分,按优(5分)、中(3分)、差(0分)直接评分5第28页共73页信息泄露服务过程中发生信息泄露事件,每次扣除5分;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考核为不合格,并追究成交人相关违约责任。5安全事故服务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每次扣除5分;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考核为不合格,并追究成交人相关违约责任。5服务质量(50分)研发质量功能迭代完成率:85%5需求交付及时率:≤约定周期交付,达标率≥98%(每低1%扣1分)。5运维质量日常巡检:成交人按照计划完成各系统的巡检工作,此项得分为:已巡检系统个数÷需巡检系统总数×10。10问题重复率:10%30%,扣除5分。重复问题率=30天内出现重复问题数量÷问题总数量×100%。5系统完好率:70%5运维完成率:80%5第29页共73页数据运维质量服务期内,因成交人维护工作不到位造成系统数据质量不佳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0业务协同质量业务协同完成情况:80%5项目人员纪律(20分)驻场人员考勤考核驻场人员出勤规范:1.工作时间擅自脱岗的,每次扣除0.5分;2.因个人原因请假但未提前通知采购人的,每次扣除2分;3.服务商变更现场驻场人员,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的,每次扣除4分。4远程人员配合针对偶然性事件、紧急任务,需为客户提供及时的服务支持:若在远程工作对接中出现责任推诿,或对工作安排无回应、无反馈的,每次扣除2分。6投诉服务期内,发生有效投诉事件,每次扣除0.5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除4分。8工作报告未按要求及时上传工作报告的,每次扣除0.5分。2合计100注:1.绩效目标评价未达到80分则对应款项不支付(因第一年是付余款不参与此项)2.平台升级运维保障服务费中一体化平台改造(国产化)费用根据迁移进度核算支付。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第30页共73页初审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磋商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适用于合同分包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7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适用于接受联合体磋商项目)联合体磋商的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5,且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9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10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应文件格式。11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商务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3技术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4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异常低价响应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异常低价响应审查(1)报价<全部通过初审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报价<通过初审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3)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5%;(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提醒:(1)上述第(1)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2)上述第(1)项至第(2)项中的供应商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1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响应报价为最后承诺报价。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注:根据《关于推进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评审标准第(1)项至第(3)项中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磋商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3综合评分2.3.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8%,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2%。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第34页共73页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标准分值范围技术部分(88分)技术服务方案(50分)1.项目概述投标人对灵璧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现状、建设目标、存在问题、需求分析进行充分阐述,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情况了解透彻,方案表述完整详细,完全贴合项目采购需求,得5分;(2)对本项目情况有一定了解,方案表述完整,与项目采购需求对应,得3分;(3)对本项目情况了解不足,方案表述简单,有待提高,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0-52.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需包括1.信用平台基础运维保障服务方案;2.信用数据运维服务方案;3.业务协同保障服务方案;4.平台安全保障服务方案;5.驻场保障服务方案。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满足以上5点,内容全面详细、思路清晰、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符合项目特点及需求,得15分;(2)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15分基础上减3分,分值减完为止。0-153.平台一体化改造方案(国产化)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改造方案设计内容详尽、可行性突出、价格合理、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得10分;(2)迁移方案设计合理、方案具有可行性、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得6分;(3)迁移方案设计简单、可行性不足,需进一步完善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104.运维保障方案投标人提供的运维保障方案内容包括:1.运维服务组织架构;2.响应流程(7×24小时响应机制);3.技术支持与服务方式;4.运维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时限等);5.质量保障(包含数据质量、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质量管理制度、保障承诺等)。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满足以上5点,内容全面详细、思路清晰、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符合项目特点及需求,得10分;(2)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10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0-105.应急处置方案投标人针对平台遭受网络攻击、信息破坏、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软件故障、灾害性事件等各种突发事件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有完整应急预案、监控预警机制、应急处理过程等,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应急处置方案及相关保障措施内容详细完善,有明确的保障措施,针对性、实用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得6分;(2)应急处置方案及相关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贴合本项目实施需求,得4分;(3)应急处置方案及相关保障措施内容简单,完整性0-6第35页共73页欠缺,可实施性有待改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6.培训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培训服务规划方案,包括培训工作安排、确定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方式等,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培训方案详尽完善,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培训计划详尽,可实施性强,得4分;(2)方案内容完整,有培训重点,培训计划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得2分;(3)方案内容简单,培训计划流程逻辑不通,存在不足,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0-4综合实力(28分)1.企业实力(1)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以来)具有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0-122.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持有信创集成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3分,持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能力评价证书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2)项目团队:每提供1名持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得2分(最高2分),每提供1名持有计算机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人员得2分(最高6分),每提供1名持有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O)证书的人员得2分(最高2分),本小项满分10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1人多证只记1次,且分值就低不就高,人员不可重复计分)。注:投标人应承诺拟派项目组成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履约时核查。0-16服务能力(10分)1.团队服务能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日常运维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对管理制度是否内容齐全、职责划分是否明确、工作规范是否可行、监管措施是否得力、工作流程是否清晰、奖惩措施是否可行、项目组人员分工等进行阐述,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全面详尽,管理制度紧密贴合实际,针对性、可行性高,得5分;(2)方案内容完整,管理制度符合实际要求,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得3分;(3)有管理制度的内容,针对性、可行性不足,需进一步完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0-52、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明确售后服务时间、服务流程、服务体系、服务方式、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售后服务保证体系、售后服务措施方案内容全面,服务措施齐全,技术支持能力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全部售后需求的,得5分;(2)售后服务保证体系、售后服务措施方案片面,具0-5第36页共73页有技术支持能力,贴合需求的,得3分;(3)售后服务保证体系、售后服务措施方案有待提升、技术支持能力措施不全或存在不足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价格部分(12分)(服务类)提供服务的为小微企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0-122.3.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第37页共73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8页共73页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第39页共73页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第40页共73页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1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宿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41页共73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第42页共73页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第43页共73页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第44页共73页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5页共73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46页共73页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6版)项目名称: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P-LBCG2026采购人: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安徽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安徽省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安徽省的政府采购项目。二、落实世行营商环境指标情况1.《示范文本》引导电子化方式提供和获取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2.《示范文本》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联合协议》等格式,帮助采购人更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制定更有竞争力的投标策略。3.《示范文本》便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落实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中约定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提醒采购人不应逾期退回。4.《示范文本》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示范文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便于供应商通过网上询问、质疑等多种途径反馈诉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6.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充分考虑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中的性别平等指标,如市场准入、获得经营场所、市政设施接入、劳动力、获得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税收、市场竞争、化解商业纠纷等方面的性别平等。三、填写规则1.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标记。2.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采购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四、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件的注意事项,采购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五、合同文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完善项目采购合同。六、响应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1.为便于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便于磋商小组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2.《示范文本》第二章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条款号与“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序号一一对应。七、实施及修改请各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安徽省财政厅采购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EP-LBCG20262.项目名称: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110万元4.最高限价:110万元5.采购需求:对灵璧县现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软硬件、信用数据、业务协同保障、平台运维保障(一体化迁移改造)、平台安全保障等提供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1095日历天(三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2.1.2□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日至2026年3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第1页共73页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2026年3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6年3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投标人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投标人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2.(1)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557-3030327;(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0512-58188516、0557-3030326。第2页共73页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称: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址:灵璧县灵城镇建设中路光明巷2号联系人:蒋主任联系方式:0557-60817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称: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址:宿州市埇桥区鞋城五路与磬云路交叉口南50米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18726221988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称:灵璧县财政局址:灵璧建设中路与隍庙街交口东北50米联系方式:0557-6022038第3页共7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6年3月日时分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0.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1.1磋商有效期60日历日1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14.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7.4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9.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第4页共73页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24.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25.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采购人指定账户(4)收取账号:采购人指定账号(5)退还时间:服务期满且验收合格后退还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6.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3)收费标准:13600.00元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递交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网上“质疑”菜单发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接收部门: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采购人0557-6081718代理机构18726221988通讯地址:灵璧县灵城镇建设中路光明巷2号宿州市埇桥区鞋城五路与磬云路交叉口南50米30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30其他内容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1注意事项1、本采购项目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陆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导致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澄清流程:(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新系统登录;(2)选择项目-澄清答复;(3)点击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澄清问题要求回复;(4)回复完成后-点击生成质询回复单-保存提交。4、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信息及技术真实、准确。否则,投标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5、磋商小组根据项目需求明确情况,依次组织多轮报价,每轮报价均设定报价时间(15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轮新报价。第7页共73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第8页共73页1.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第9页共73页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3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磋商保证金第10页共73页10.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3.磋商小组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3.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第11页共73页14.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4.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4.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4.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3.4异常低价响应审查。根据《关于推进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磋商小组进行异常低价响应审查。14.3.5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4.4相关说明。第12页共73页14.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4.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4.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4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磋商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第13页共73页行多轮报价。17.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7.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第14页共73页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注: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17.6同时符合17.4和17.5的价格评审优惠时,评审价为响应报价分别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第15页共73页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告知磋商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第16页共73页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页共73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40%(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银行、保险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一体化改造(国产化)费在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剩余款项按照年度支付:在正常运维前提下,服务期第二年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的30%,绩效目标评价达到80分及以上再支付剩余款项的20%;服务期第三年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的30%,绩效目标评价达到80分及以上最后支付剩余款项的20%。(绩效考核目标及办法由采购人提供)2服务地点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三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项目概况对灵璧县现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软硬件、信用数据、业务协同保障、平台运维保障(一体化迁移改造)、平台安全保障等提供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三、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于2022年启动建设、2023年4月通过验收,目前已建成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承诺、“七公示”、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合同履约等系统,实现信用数据全流程闭环管理。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4100万条,完成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在数据归集、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方面应用成效显著,但尚未完成国产化适配及省级一体化平台迁移工作。为紧跟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满足常态化考核、数据归集、信用应用、安全保障及后续国产化改造与平台迁移等要求,保障平台持续稳定运行、数据质量和业务协同不断提升,现需继续开展信用数据运维、业务协同保障、平台运维及安全保障等相关运维服务。(二)服务需求本项目需求内容包括:1.平台基础运维保障服务,包括平台基础环境维护、平台应用软件运维;2.信用数据运维服务:信用目录运维服务、信用数据治理服务、数据巡查服务、数据上报服务、数据深化扩展服务、数据回流保障服务、数据质量管理服务、考核专项支撑服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数据安全保障服务。3.业务协同保障服务:根据国家和安徽省、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为灵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业务协同保障服务。主要提供:信用修复帮办代办、“信易贷”工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宣传、严重失信治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治理、“信用+”、信用业务培训服务等工作。4.平台升级运维保障服务:紧跟省、市部署优化平台功能,保障与市、县相关平台数据互通及接口接入;完成平台国产数据库采购、国产化适配及一体化迁移,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数据迁移、功能适配等。在适配过程中,需确保新的国产化环境能够满足业务需求,并与平台兼容。有效保障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创迁移过程中的平稳过渡,提升平台的抗风险能力,为灵璧县信用业务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每月开展基础运维巡检,提供7×24小时应急及咨询响应,做好用户账号安全管理。5.平台安全保障服务:按等保二级标准配合完成全领域测评及漏洞整改,获取测评报告。6.驻场保障服务:配置2名驻场运维人员(服务3年、签订保密协议),服从甲方管理,负第19页共73页责部门沟通协调、数据上报督促、业务及数据支撑工作,提供平台咨询及操作指导,保障运维工作高效落地。1.平台基础运维保障服务1.1平台基础环境维护负责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运行的基础软硬件运行状态巡检、监控及预警;对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运行的服务器、存储备份设备等运行状况和性能负载情况,每月一次全面巡检;以及对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运行的服务器、存储备份设备的配置优化、性能调优、磁盘空间清理等工作等。操作系统、数据库以及系统硬件正常情况下,实时监测灵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系统的运行状况。灵璧县信用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