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保洁服务招标公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6)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武汉东站地区2026年度周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东站地区2026年度周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58.48.136.235/dhgx/views/announce/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CG-2026-Z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6-00509
3、项目名称:武汉东站地区2026年度周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1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东站地区(光谷一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及高新大道所围区域)道路(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行道树树穴等)日常清扫、巡回保洁,路面生活垃圾(含无主建筑垃圾)的清扫与清运;路面清洗、喷雾降尘;垃圾容器(果皮箱)和城市家具(爱心长椅等)清掏清洗;违法三乱清除(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保障等。作业面积约18.1万㎡。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58.48.136.235/dhgx/views/announce/home.html)
3、方式:
使用CA方式(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进入“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办理CA锁,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3月3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开标室5-3055(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标室5-3055(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 027-6556304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一路42号隆越大厦A座
联系方式:027-63496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0F
联系方式:15571462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俊杰
电 话:15571462635
相关下载
武汉东站地区2026年度周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需求.pdf
武汉东站地区2026年度周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及范围1、服务内容:武汉东站地区(光谷一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及高新大道所围区域)道路(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行道树树穴等)日常清扫、巡回保洁,路面生活垃圾(含无主建筑垃圾)的清扫与清运;路面清洗、喷雾降尘;垃圾容器(果皮箱)和城市家具(爱心长椅等)清掏清洗;违法三乱清除(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保障等。作业面积约18.1万㎡。2、清扫范围:武汉东站周边道路明细表序号道路名称起点止点清扫面积(㎡)道路等级1凌家山南路光谷大道佳园路3135.73二级2关南园三路高新二路凌家山南路2744.48二级3佳园路高新二路高新大道30627.92二级4才慧路高新二路创新街17622.7二级5慧智街光谷一路才慧路8042.94二级6海纳路光谷大道高新大道22302.14二级7创新街光谷一路光谷大道35083.4二级8才智路高新大道创新街12223.91二级9百川路高新大道光谷一路22221.28二级10自主街光谷大道光谷一路25797.04二级11佳园路隧道海纳路凌家山南路5471.92二级12自主街隧道佳园路才智路5544.31二级13创新街隧道佳园路才智路6286.93二级总面积:约18.1万㎡二、商务要求1、预算金额:11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合同履行期限:1年,(根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2年。)3、服务地点:武汉东站地区道路4、付款方式:①按月度进行结算。月度终了,采购人通过考核情况,对供应商当月履约情况考核结果确定支付金额。②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5、履约保证金:无。6、保密: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合作中所获知对方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情报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泄漏给第三方。三、清扫技术要求1、清扫时间:1.1冬季,每天6:30至22:00(当气温低于2℃时,严禁进行道路冲洗、洗扫、洒水作业);春夏秋,每天6:00至22:00。2、作业标准2.1做到不花扫、不漏段,道路应见本色,达到“五净”:车行道净、人字沟净、人行道净、花坛内外净、墙角净;2.2道路路面、交通隔离带、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及可视范围内无泥沙、无烟尘和积水,无暴露垃圾,无废弃物积存,地面交通标志清晰,道路清洗见本色;2.3生活垃圾要及时收集,密闭运输,确保日产日清,杜绝暴露垃圾,垃圾收集禁止当街转运对道路形成二次污染。3、作业要求:站区道路的清扫、保洁以及道路清洗、洒水和垃圾收集、运输等工作采取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作业。3.1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工具、设备的检查,确保其整洁、安全、有效。3.2道路清扫前,应先对路面进行洒水或清洗,避免扬尘。3.3人工清扫应按人行道路面、非机动车行道路面、窨井口的顺序按车行线反方向进行。3.4保洁人字沟时要带扫1米宽的路面,将废弃物扫至沟边依次归堆,并应与窨井口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垃圾落入窨井口内。3.5辅以机械洒水或清洗作业时,应先推水,后清扫。3.6雨量及下雨持续,时间适当时,可利用雨水清洗道路,此时应注意不使泥浆飞溅过往行人。雨天还应及时清理下水道进水篁、井眼及其周边,并进行推水作业,防止路面积水、积泥和雨后道路泥泞。3.7道路应一日两扫,因季节原因产生落叶时期还要酌情增加巡回清扫保洁次数,并及时清运清扫的枯枝落叶。3.8在保洁作业时段内,各类区域、设施上的点状、块状、带状污染物,以及超过质量标准中道路地面废弃物控制指标的,自产生时起应在20分钟内予以清除。3.9清扫保洁垃圾应定时定点清理,做到工完场清,严禁将垃圾裸露堆放路面。3.10不得往花坛绿地倾倒垃圾,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进水篁,保持下水道沟眼干净整洁无污物。3.11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洒落、飞扬、污水滴漏等现象。3.12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容器周边无洒落。垃圾容器清理后,其内应无留存垃圾及污水、外观整洁,才能重新复位。3.13车行道由道路冲洗车将道路单向车道上的垃圾与积灰等冲洗至两侧,双向车道各冲洗一次,共1个来回;再由机扫车沿道路两侧人字沟和机动车道中间隔离栏两侧各机扫1次,双向共2个来回,无隔离栏的1个来回;3.14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人工清扫保洁为主,每天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进行一次人工普扫,其余时间进行人工保洁。四、人员配置及机扫要求1、拟投入作业人数不少于23人。2、机扫作业里程:地面道路6KM/H3、洒水冲洗作业里程:作业里程6KM/H;5T以上,8KM/H。高压冲洗、洒水;5T以下,8KM/H;5T以上,10KM/H。五、质量要求1、道路人工(机械)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清扫保洁员必须从墙根到墙根,全方位清扫见本色,不花扫、不漏扫,做到“五净八无”(即进水井、人字沟、人行道树坑、墙根、环卫设施净;无果皮纸屑、无污水污物、无人畜粪便、无砖块碎石、无淤泥带、无废弃物、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2、道路清洗质量标准:道路路面、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无废弃物积存,地面交通标志清晰,路见本色。3、洒水及喷雾压尘(1)雾洒压尘作业时,夏季采取前后喷头作业,冬季采取后喷头作业,水要喷射成雾状,喷洒均匀,达到路面见干见湿,见潮不见水流的效果;(2)路面洒水覆盖宽度应适宜,应洒尽洒,不得漏洒、花洒、丢段;(3)洒水作业时的行车速度应不超过20公里/小时,并应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不得以冲代洒,不得溅污、扰民,不得倒车洒水;(4)洒水作业宜根据作业路段宽度、车辆作业宽度、道路交通条件,采取沿道路两侧、中央隔离带或中央黄线两侧适当位置与行车线相同方向行车洒水作业。4、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下表二级规定。项目禁止存在的污染物严格限制存在的污染物污染物指标说明各区域质量控制标准一级二级三级路面1、带状污染物2、块状污染物3、粪便点状污染物半径3m范围内不多于2个的随机点位数<1处<2处<3处沟底半径3m范围内不多于2个的随机点位数人行道半径1m范围内不多于2个的随机点位数墙角1、条状污染物2、块状污染物半径3m范围内不多于2个的随机点位数附属设施1、乱涂写2、乱招贴3、乱刻画浮灰划痕长度为20cm时出现浮灰堆积的随机点位数<1处<1处<2处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道路等级果皮(片/1000M2)废纸、塑膜(片/1000M2)烟蒂(个/1000M2)痰迹(处/1000M2)污水(M2/1000M2)清除时间要求一级≤2≤2≤2≤2无15分钟二级≤4≤4≤4≤4≤120分钟三级≤6≤6≤6≤6≤225分钟六、垃圾收集时间及质量标准1、垃圾收集时间:早上4:00至10:00下午13:00至15:00晚上18:00至22:002、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天至少收集两次,保证垃圾容器内的垃圾不满溢。3、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存、无曝露、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4、建筑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集。5、严禁垃圾收运人员当街分拣垃圾。严禁焚烧垃圾。6、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设施要每天清洗不少于一次,做到外体干净,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7、垃圾池构筑物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内部无积存污水、污物、无恶臭,基本无蝇。七、环卫专用作业车辆车容车貌环卫作业专用车辆驾驶员要始终保持车容整洁,专用标志清晰完整,专用设备、警示灯和指示板灵敏有效、无残缺,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车体干净完整无杂物,车体外观无明显破损。作业车辆的非垃圾接触部位无污渍,无本色。八、果皮箱的管理1、果皮箱要有专人负责清洗。2、果皮箱清理时间为:道路上每日7:00以前;下午13:00至15:00。箱体内垃圾做到不满溢,清掏要彻底,箱内扫清不得有积水。二级道路果皮箱垃圾每天清理一次以上,确保垃圾不满溢。3、定期对果皮箱消毒,做到无蝇无臭。4、垃圾容器保洁与垃圾收集同时进行。垃圾容器清掏和清洗;一般部位每天不少于一次,重点部位不少于三次。九、文明作业行为规范1、环卫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环卫标志服(晚上和雾天作业时必须穿反光标志服),工作帽帽沿向正前方,不得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2、作业人员应统一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应佩戴在左胸襟处。3、作业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打赤脚作业。4、清扫保洁人员雨雪天气应穿戴环卫环志雨衣,不允许打伞作业。十、重大活动应急保障1、中标方要成立环境保障应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与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和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2、中标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前一周增派人力、物力投入环境综合整治,提前3天进行全面高标准、高水平保障、控管,保障沿线道路及进出口、连通道100米范围内达国家一级道路标准,绿化带(花坛)保洁按一级道路标准进行环卫作业,活动沿线及重点地段清扫保洁人员按1人/2000平方米设置,作业人员工具齐全、整洁,管理人员通讯畅快。十一、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保障1、暴雨洪水应急保障:(1)暴雨过后,及时清除马路上的积水、淤泥、残渣、漂浮物等,垃圾车要加速加班转运,保证垃圾不在市内过夜。(2)遇到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时,环卫工人要及时清除紧急避难场所及周边的垃圾,并配合做好防疫消毒工作。(3)洪灾过后,环卫工人应及时清理干净市民撒离后遗留的生活垃圾,做好环境卫生工作。2、冬季除雪保障(1)冬季除雪重点区域:武汉东站周边区域道路。(2)清除积雪工作流程:首先在下雪时对道路、人行道进行人工预洒盐;二是严禁在人字沟边打堆;对人行道的积雪先清出一条1米左右的便道,在靠近人字沟侧打堆,等雪停后48小时内用车辆清运完毕。(3)降雪期间,应以机械推雪或人工扫雪相结合的作业方式。机械推雪推不到的路段,应按排人工及时清理积雪,先减少地存(存)雪量,再适量的施洒(撒)环保型溶雪剂。(4)白天降雪、停雪时,要做好撒盐化雪工作;夜间降雪、停雪时,各清扫作业单位应保证在次日上午7:00前完成主次干道车行道清理,9:00以前完成便道的清理。(5)过街天桥上的积雪不得堆放在桥面或台阶上。(6)下雪后,严禁将使用过融雪剂处理的积雪撒入绿化地。3、大雾天气保障(1)大雾天气时,环卫职工应着反光标准服上岗,严禁在机动车道上作业。雾散后,在机动道上作业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专人疏导车辆维护现场)。(2)大雾天气道路上发生各类事故后,一般事故清场以道路责任单位为主,组织人员、车辆设备、工具30分钟到达现场处置;重大事故清场,由委托方调度机动力量配合道路责任单位协同处置,并派员现场指挥调度。(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款中)(3)大雾天气如遇重大活动保障,保障线路上作业人员只能在人车道靠人字沟侧收集人行道、人字沟的废弃物,机动车道上组织机扫车慢行、靠边作业,确保保障线路干净整洁。4、清除落叶保障(1)采取水车、机扫车协同作业,人工辅助作业的办法清除落叶。(2)重大保障活动,提前1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一般性保障活动,提前半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十二、设备要求1、拟投入设备不得少于以下要求:类型吸地车洒水车人行道高压清洗车垃圾清运车质检车数量2台2台1台1台1台2、中标方提供服务所必需的高质量、高标准的机械设备和停放管理场地。3、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4、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5、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6、已投入到其它区域或正在其它路段使用的设备不能计入本次设备要求之列。十三、注意事项及要求1、在投标方案中有明确注明落实环卫工人保险制度。且各项保障制度健全且能及时落实到位的。2、有应急保障预案,且在突发事件中反应处理及时,在前期管理工作中未出现黄牌警告或重罚的。3、在区域交接过程中,对现有路段保洁员进行接纳管理的。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注明按照招标方的作业质量要求,形成各类制度,如:公司管理制度、考核质检制度、应急保障制度、工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劳动消耗品购置计划(雨衣、标志服、雨鞋)、人员配置明细较为系统,能体现管理水平的供应商。5、中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方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1)委托方有权对中标方落实环卫工人的各项福利、待遇情况进行监管,发现有未落实的或接到环卫工人投拆经核查属实的。(2)发现环卫工人的工资未达到湖北省最低收入标准的或接到环卫工人投拆经核查属实的。(3)委托方有权对中标方的人员配置、工人服装的配置进行监管,发现有未落实。(4)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中标方将中标路段的清扫转包或将垃圾代运工作转包。(5)因中标方的原因造成重大环境投诉,带来较大负面影响。(6)质检报告出现,中标方三次(含三次)以上未达到委托方质量标准。(7)中标方两次(含两次)以上被出示黄牌警示。(8)中标方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的。(9)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特别是设备的配置上、企业资质上,委托方有权解决合同。十四、其他要求1、中标方应当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工资待遇及福利,在投标方案中明确注明落实环卫工人“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且各项保障制度健全且能及时落实到位。2、负责项目范围内的督办件,信访件、投诉件、新闻媒体曝光事件以及市、区上级部门检查问题等整改、回复。3、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服务进行为期半年的考核,如在考核期内出现环境卫生不达标,减少作业人员、环卫设备数量,改变环卫涉及配置要求,以及不符合作业时间、内容、作业质量标准的规定等情况,第一次责令整改,第二次警告,超过两次的,采购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以下各类承诺,并注明相应经济处罚措施:(1)对清扫保洁作业时间的承诺;(2)对中标服务期限的承诺;(3)对环卫工人办理“五险”及其它各项福利待遇的承诺;(4)对接纳现有路段保洁员的承诺;(5)对日常管理质检考核,如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路段质量标准,委托方有权不按照中标价格支付保洁款,而按照实际作业标准付费的承诺。5、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发现中标方未落实环卫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2)发现中标方未按指定要求为环卫职工配备相应服装的,经采购方要求后仍不改正的;(3)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中标方将中标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转包或将垃圾收运工作转包的;(4)因中标方的原因造成承包路段出现重大环境投诉,带来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5)中标方不服从采购方管理且态度恶劣的;(6)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如环卫车辆设备、企业资质造假等;(7)在“大城管”考核中因环境卫生问题数导致不达标累计达到3次及3次以上,或多次被社会媒体、市、区领导批评且整改不力的。(8)中标方服务质量不符合采购方要求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其他情形。(9)中标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采购方要求后7天内仍未改正的。6、有应急保障预案,且在突发事件中反应处理及时,在前期管理工作中未出现黄牌警告或重罚的。7、如遇道路施工打围或改造(含其它),经测量公司核测后,采购方有权对已招标面积和中标金额进行更正说明,并按照实际道路清扫面积支付清扫经费。8、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作业人员配置、车辆配置进行监管,如在合同期内达不到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进行增补到位;中标方人员工资未根据标准发放的,采购方有权对区域内中标方各类人员工资进行统一指导价格,中标方必须无条件落实到位。9、中标方负责垃圾收集(转运)。10、中标价包含实现本项目需求所产生的全部费用。11、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十五、道路保洁考核内容区域工作内容卫生标准道路清扫路面目视无黄泥、垃圾、杂物、积水及其他污染物或污渍,严禁将路面垃圾直接扫入地下管井及路边绿化带沟渠无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枯枝落叶、淤泥、定期清理行道树树穴无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枯枝落叶集中堆放、定期清理人行道清洗目视无黄泥、垃圾、杂物积水及其他污染物或污渍(每周清洗2次)垃圾桶的清洗及维护垃圾桶外表无污渍,或明显污染垃圾桶内垃圾清运无漫溢、无异味、每天清运公共区域清扫地面目视无黄泥、垃圾、杂物积水及其他污染物或污渍楼外周边人行道目视无黄泥、垃圾、杂物积水及其他污染物或污渍(每周清洗2次)地面停车场目视无黄泥、垃圾、杂物积水及其他污染物或污渍沟渠无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枯枝落叶、淤泥、定期清理垃圾桶的清洗及维护垃圾桶外表无污渍,或明显污染垃圾桶内垃圾清运无漫溢、无异味、每天清运行道树树穴无灰尘、无污渍水渍;边角处清洁;不锈钢物件光亮、无污、无痕环境消杀投放药品无明显蚊蝇、鼠害、白蚁、随时作好疫情控制消毒管理负责人明确1、组织、协调现场工作,听从安排,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任务。2、做好员工岗位培训。3、投诉为0。考勤1、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签到。2、及时补充人员,累计缺编不超过5天3、现场管理人员请假报甲方备案同意。自检建立完善的巡查记录表,记录情况,业主单位不定期抽查。仪容仪表、行为规范统一服装,佩戴整齐,仪容符合职业要求,礼貌用语,严禁与甲方和业主发生冲突。严禁上班脱岗,聚众聊天。十六、处罚标准处罚按照东湖高新区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内容及处罚标准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扫保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