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洪闸维修养护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沅江市水利局2026)



沅江市水利局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沅江市水利局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8日

沅江市水利局 的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6]000011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24461-20260318-305

4、采购项目预算:1,457,062.8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275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457,062.87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1
1,457,062.87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3月18日 至2026年03月25日,
每天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30时(北京时间), 在
http://jyzx.yiyang.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jyzx.yi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0:00

4、开标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雷先生

2、电话:1580737319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沅江市水利局

(2)地 址:沅江市桔园路与琼湖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3)联系人:雷先生

(4)邮 编:413100

(5)电 话:15807373193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沅江市西岭公寓院内

(3)联系人:王先生

(4)邮 编:413100

(5)电 话:15399723375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联系人:康先生

(3)电 话:07374112086

(4)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

品目
B02099900-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沅江市水利局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17: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http://jyzx.yiyang.gov.cn

预算金额
¥145.7062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5399723375

采购单位
沅江市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沅江市桔园路与琼湖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雷先生:15807373193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沅江市西岭公寓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浩辉:17373752500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doc

附件2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采购人:沅江市水利局政府采购编号:沅财采计[2025]000011号委托代理编号:HNHKZB-2026-09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1章磋商邀请受沅江市水利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5]000011号采购项目编号:HNHKZB-2026-09项目负责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39972337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1457062.87元采购项目内容和数量:包名品目分类品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代理服务费限价(元)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B02099900其他水利工程施工1项1457062.871457062.8717400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iya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无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网上自行下载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74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0:00分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3月30日10:00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http://jyzx.yiy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依次点击:我的项目-政府采购-选择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五、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6、其他1、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投标单位对项目报名只需要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即可,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前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通过CA在交易中心平台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31100/content_1173396.html)。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3、投标单位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30分钟内为文件解密时间,因自身原因(如电脑故障、网络故障)导致无法上传或解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响应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并携带CA数字证书。4、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数字证书下载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三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7-41122696、前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的投标单位,请先咨询0737-4112269后,再带齐所需资料前往办理,并配合益阳市交易中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人信息名称:沅江市水利局地址:沅江市泗湖山镇共双茶垸分洪闸管理所联系人:雷先生电话:1580737319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沅江市琼湖路西岭公寓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399723375监督部门信息名称:沅江市财政局采购股地址:沅江市市治大院223室电话:0737-2812133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 称:沅江市水利局    地 址:沅江市泗湖山镇共双茶垸分洪闸管理所电 话: 15807373193联系人:雷先生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沅江市琼湖路西岭公寓电 话:15399723375联系人:王先生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4、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提供评定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建筑业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第三章采购合同和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 3月 25日,报名后自行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按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在网上注册,报名即可下载领取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0:0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设最高投标限价:¥1457062.87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无效,做废标处理。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形式一:银行转账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对应包号的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用CA数字证书加密和签章,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31100/content_1173396.html,)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TPBidder),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2.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提供三套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给代理机构存档备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用电子开评标,供应商不需要提供纸制响应文件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1、电子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TPBidder),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 磋商开标会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迎宾东路555号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A区3楼)第二章第24.1款投标人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供应商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第二章第24.2款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 3月30日 10 时00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 分钟,请关注解密倒计时)。请供应商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按时解密。响应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并携带CA数字证书。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0.3款磋商、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请供应商自备电脑和网络并携带CA数字证书(包括单位CA、法人代表CA或授权委托人CA)。最后报价需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完成填报、签名、盖章及加密(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报价时间)。供应商请关注报价倒计时。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投标人放弃报价且退出磋商。最后报价的解密时长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请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请关注解密倒计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其最后报价且退出磋商。解密完成后,当场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jyzx.yiyang.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中标价的10%,由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不要求提供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17400元,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采购人支付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查询记录打印件。7、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 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廖 科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707319275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5)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6)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7)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8)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9)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2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和加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2.2供应商须递交正本/份副本/份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22.3纸质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4纸质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24.2由供应商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按时解密。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并携带CA数字证书。24.3项目设立磋商开标会场,开标地点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供应商须递交正本/份副本/份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2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绝接收。24.4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并签字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纸质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在磋商过程中,请供应商自备电脑和网络并携带CA数字证书。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和加密。最后报价需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完成填报、签名、盖章及加密(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报价时间)。供应商请关注报价倒计时。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投标人放弃报价且退出磋商。最后报价的解密时长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请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请关注解密倒计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其最后报价且退出磋商。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注:本通用合同条款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提供的专用合同条款内容供招标人参考,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补充、完善,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2.2.2发包人:(填入发包人的名称)。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1.1.2.4(补充)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签约后填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编号以及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1.1.2.6监理人:(填入监理人的名称或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365日历天。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招标人地址书面联络文件应及时送达接收人,最迟不得超过文件确定后的第3天。1.1.2.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在发出开工令之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以施工图为准,提供的用地期限在合同计划完工日期前。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其他施工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3.3发包人应在开工前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但发包人对承包人在使用上述资料时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不承担责任。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协助解决对承包人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2.8其它义务(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2.8.1施工场地应具备的施工条件及提供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2.8.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施工场地的要求、接入地点和提供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2.8.3施工场地外部道路通行权提供时间和要求: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2.8.4与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关系的说明资料及相关协作关系合同的提交时间和要求: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1.1.3.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4.11款约定,确定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4)按第11.3款、12.3款、12.4款约定,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5)按第11.3款、11.4款约定,确定工期延长;(6)按第15.3款约定,发出变更指令,确定变更价格;(7)按第15.4款约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8)按第15.6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9)按第15.8款约定,确定暂估列金额;(10)按第23.1款约定,确定索赔额。(11)…………1.1.4.4、承包人1.1.4.1.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4.1.10.1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前的7天内确保合同工程所需的设备、人员、材料进场到位。4.1.10.2在合同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承包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御洪水,保证工程安全,无条件服从抗洪抢险的命令和统一指挥调度。4.1.10.3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需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等一切费用。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料场范围内开采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办理除临时用地手续以外的开采和运输等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1.10.4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人的指令,按时向监理人提交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或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报告。承包人提交上述报告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1.10.5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做好施工地质编录工作,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发包人的施工地质编录工作对合同工程的影响。承包人为消除这些影响而采取的所有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1.10.6承包人为办理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审批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1.10.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4.1.10.8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依据《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实施办法》(湘水办〔2022〕54号)规定,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明确承包人在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作为受理质量监督手续必需资料。………1.1.4.2.4.2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修改)本合同工程不需要提交履约担保。1.1.4.3.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3)分包金额限额:/。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1.1.4.4.4.4联合体本合同工程不允许(允许或不允许)联合体承包。1.1.4.5.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补充)4.5.5(1)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中标后,在工程完工验收之前不能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如发生变更见专用合同条款第25.1条。(2)承包人应保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每月在工地现场的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70%(招标人自行填写,但不得低于70%),否则将按每人每天人民币2000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上述人员因其他事务需短期离开工地,应向发包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1.1.4.6.4.6承包人其他人员的管理(补充)4.6.5承包人应保证所其他人员每月在工地现场的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70%(招标人自行填写,但不得低于70%),否则将按每人每天人民币1000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上述人员因其他事务需短期离开工地,应向发包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1.1.4.7.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补充)4.7.1补充: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应按照5、4、3万元人民币/次/人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7.2补充:因承包人原因或变更人员原因(包括职务变动、辞职、调离原工作单位、长期疾病等)引起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项目法人同意变更时,应分别按照3、2、1万元人民币/次/人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7.3补充:尽管承包人已按第4.6.2款的规定派遣了各类人员,若这些人员仍然不能满足合同工程的进度计划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更换)人员。承包人在接到通知14天内,增派(和/或更换)的人员应到岗,否则,承包人应按照1000元人民币/人/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增派(和/或更换)的人员到岗为此。1.1.4.8.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补充)4.8.7保障农民工工资(1)项目法人依法筹措并及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面监督承包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制度要求,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牵头建立保障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工资拖欠预防机制,及时化解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处置讨薪突发事件,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承包人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对分包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管理责任。(2)承包人(或分包单位)应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不得安排未订立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的人员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承包人应通过“湖南省水利工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对招用的农民工进行信息化管理,农民工进场作业前,应将农民工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平台。对于短期临时用工的情况,也应建立必要的信息,并进行管理。(3)承包人应加强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分包人的农民工工资由承包人直接代发,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按照有关要求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4)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湖南省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2〕4号),承包人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当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开工报告批复)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核定的金额足额存储工资保证金或办理银行保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补存、返还、监督等要求按照湘人社规〔2022〕4号文件执行。(5)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湖南省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2〕3号),承包人应对本项目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项实行分账管理,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按照规定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农民工工资相关款项存储和发放。(6)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规定,对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承包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依规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承包人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文规定相关情形的,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1.1.4.9.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除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合理预见的所有不利物质条件以外的其他物质条件。4.11.3补充:对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合理预见的所有不利物质条件,视为承包人已预见其影响。承包人处理这些影响而采取的所有措施需要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虽然合同中未明确指出,但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不利物质条件可能发生,而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的一切损失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1.5.5、材料和工程设备1.1.5.1.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4本款补充以下内容:由承包人制作或采购的重要金属结构设备(如闸门、启闭机等)必须有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1.1.5.2.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1.1.6.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1.6.1.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发包人不提供用于本合同工程的临时设施。1.1.7.7、交通运输1.1.7.1.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承包人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并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的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力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分摊到合同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发包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1.1.7.2.7.3场外交通(补充)7.3.3本合同工程场外交通道路的通行情况、通行能力、标准、距离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考察确定,并对此负责,施工过程中不得阻碍水陆交通。同时承包人应负责与当地交通管理、城管、环保及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1.1.8.8、测量放线1.1.8.1.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施工控制网由承包人负责测设。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组织设计人将本工程设计采用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及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并由监理人主持现场交验。交验后即由承包人负责保护,任何因破坏或失准带来的站点修复、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14天内,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报批件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1.1.9.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1.9.1.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本合同工程发包人不提供任何与安全有关的资料,所有资料均由承包人负责收集。1.1.9.2.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1.1.9.3.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1)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驻地区域内应清洁卫生,各类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及工程情况、进度报表等清晰美观并张贴。(2)施工现场设置合同工程标志牌,在混凝土拌合、预制、现浇和防渗墙、灌浆工程制浆、施工等各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识牌,载明有关配合比、强度、尺寸等技术参数。(3)施工组织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岗位责任明确,各作业面人员、施工设备各行其是、有条不紊,工序流畅。(4)施工现场清洁整齐、规范有序,各种材料分仓堆放有序、标识清晰,施工设备合理定置,无乱堆乱弃、乱停乱放现象。(5)质量、安全、水保、环保等措施到位。(6)施工现场张贴有关工程建设目标、施工管理的标语、横幅,体现施工企业经营理念、文化氛围。(7)施工人员现场施工着装整齐、统一,标志牌佩带规范、标识醒目,安全防护设施佩戴齐全,作业操作规范、熟练。(8)协调好施工工作与当地政府及村民的关系,尽量避免发生冲突,做到与地方和谐相容,睦邻友好。承包人为达到上述要求而需支出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人将不定期对此进行检查,每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给予5000元/处的罚款。1.1.10.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10.1.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100mm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24.5m/s的10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连续超过3天;(4)日气温低于-3℃的严寒连续超过3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中雹和10mm的大雪持续5天以上;(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以湖南省气象局发布的气象资料为准。1.1.10.2.11.5承包人工期延误承包人逾期完工,比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的违约金2000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5%(建议不超过5%)。(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1.1.10.3.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本合同工程不支付工期提前的奖金。1.1.11.12、暂停施工1.1.11.1.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由监理人认定的情形。1.1.11.2.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由监理人认定的情形。1.1.12.13、工程质量1.1.12.1.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合格率100%。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符合国家规定行业标准。1.1.12.2.13.8质量事故处理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由承包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1.12.3.13.9发包人的质量管理(补充)13.9.1发包人(或项目法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充分理解可能对施工作业的影响并提供方便。发包人(或项目法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13.9.2发包人(或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工程质量、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的,检测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3.14、试验和检验1.1.13.1.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设备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二次装卸车、仓储等。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全部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1.1.14.15、变更1.1.14.1.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关键项目:/,单价调整方式:/。或者:(6)本合同工程不因增加或减少合同工程量而调整合同单价。1.1.14.2.15.4变更的估价原则本款第15.4.3项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供参考时,则按下述方法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材料、风、水、电、人工工资的价格以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最终所报数字为依据,如投标文件中没有此种材料价格,则以发包人认可的实际采购价为准;有关费率采用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最终单价分析表中相关类别项目费率;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用量以实际为准;变更单价按以上原则计算后整体下浮5%;若以上定额没有可供参考的,可参照其他行业有关预算定额和机械台时、台班费定额确定计算变更单价后整体下浮5%。”1.1.14.3.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无。1.1.14.4.15.6暂列金额补充:本合同工程暂列金金额按工程量清单的规定。暂列金额的使用需通过发包人批准。1.1.14.5.15.8暂估价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1.15.16、价格调整1.1.15.1.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1.15.2.本合同执行中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合同价格。1.1.15.3.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删除通用合同条款第16.2条,以下列条文代替: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只有在国家发布对企业允许列入工程造价的税率进行调整时,才允许调整本合同的税金。1.1.16.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6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子目的具体计量方法按本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的规定执行。工程量清单中任何错误和遗漏,不应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工程的责任和义务。由于承包人在自身原因造成工程量清单中任何错误和遗漏,均不予纠正。并执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的规定。17.1.7监理在计量时发现有申请完成的工程项目中技术规范规定的相关工程未完成,则该项目暂不予计量并通知承包人继续完成相关工程。待该项目及所有相关工程均已完成并符合技术要求后再给予计量。承包人必须如实申报工程数量,若发现虚报工程数量,发包人有权对虚报的工程量进行扣除,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发包人在必要时有权对承包人已取得的任何签证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包括已计量支付的内容)。在发包人的要求下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调查、核实,为调查核实提供一切方便。如经核实有虚假成份,则涉及计量方面的虚假按本款上述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尽管签证书中有发包人人员的签证,承包人也不能免除此类处罚。且调查、核实工作所耗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核实结果不存在虚假成份,则此次调查、核实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适用于非政府投资项目):删除通用合同条款第17.2.1全文。并以下文代替:本合同工程无预付款。(适用于所有项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提供):(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40%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70%时全部扣清。R一FSF)S一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S——签约合同价;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1.1.16.1.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补充)承包人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数量:6份。承包人必须将企业基本账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发包人拒绝将工程款(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项实行分账管理,每月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到企业基本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细化为: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8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不低于80%)进行支付,其余20%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后,除按17.4.1项规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外,付清余款。(2)补充:人工费用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将人工费用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后(将工程款中人工费用)单独支付。人工费用占工程款比例为(以响应文件清单报价为准)%。(3)补充:“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签证的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1天内。17.4质量保证金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不高于3%)。质量保证金扣取和返还按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不得在收取履约担保的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6份。1.1.16.2.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6份。1.1.16.3.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所需一切资料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1.17.18、竣工验收(验收)1.1.17.1.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工程验收,特殊情况发包人委托监理人书面通知;政府验收包括:由发包人按水利部30号令的要求,委托监理人书面通知。验收条件为:接到承包人竣工验收(验收)申请后56天内,验收程序为:按照发包人的书面通知。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按照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送的书面通知,其余由监理人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发包人委托监理人书面通知。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1.1.17.2.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1.1.17.3.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1.1.18.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365日历天。19.7保修责任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365日历天。保修范围:永久工程。保修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1.1.19.20、保险20.1工程保险(适用于要求购买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自行确定是否投保,并承担相关费用;投保内容:由承包人自行确定是否投保,并承担相关费用;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由承包人自行决定,保险期限至项目完工。本条增加如下内容:承包人负责在出现保险事故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并于24小时内向发包人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发包人和保险公司提交所需资料,同时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于承包人索赔不力,造成保险赔偿差额,则差额部分除免赔额外均由承包人承担。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2.1本条增加如下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自工程项目购买保险之日至工程项目竣工后责任保修期结束为止。20.3人身意外伤害险20.3.2本条增加如下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自工程项目购买保险之日至工程项目竣工后责任保修期结束为止。20.4第三者责任险(适用于要求购买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本合同工程由(发包人或承包人)负责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负责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保险期限:自工程项目购买保险之日至工程项目竣工后责任保修期结束为止。本条增加如下内容:本合同工程由承包人负责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负责在出现保险事故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并于24小时内向发包人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发包人和保险公司提交所需资料,同时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于承包人索赔不力,造成保险赔偿差额,则差额部分除免赔额外均由承包人承担。20.5其它保险(适用于要求购买其他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适用于不要求购买其他保险):删除通用合同条款第20.5款全文。并以下文代替:本合同工程不需要购买其他保险。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适用于要求购买各类保险):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条件:;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1.1.20.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补充:(4)承包人按合同承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未按时进场或未按时破土动工。(5)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进度滞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1.2.2项中的控制性进度15天(日历天)以上。(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包人工地停工10天(日历天)以上。(7)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含招投标阶段)。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补充:(7)承包人在签署了合同协议书之后,必须保证合同承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日期到场,以保证工程顺利开工。若合同承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按时进场或未按发包人指定时间成功破土,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本合同工程。(8)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进度滞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1.2.2项本合同施工控制性进度15天(日历天)以上,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本合同工程。(9)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包人工地停工10天(日历天)以上,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本合同工程。(10)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含招投标阶段)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10%(招标人自行填写,建议不超过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将承包人以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2.4违约金的使用(新增)22.4.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所产生的违约金和罚款,发包人将用于工程或奖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22.4.2/1.1.21.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双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诉讼。1.1.22.25、补充条款25.1人员的更换中标后,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等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更换后的相应人员的资格等不得低于被更换的人员,须按以下要求履行变更手续:25.1.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变更申请,符合变更条件且发包人同意变更的,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承包人应将变更资料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上公开。25.1.2其他人员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变更条件的,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完成变更通过。25.2履约考核25.2.1承包人主要人员应统一使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考勤。考勤要求应按湖南省水利厅最新的相应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履约结果应用于相关信用评价。25.2.2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予以公示。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行业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60天。9.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份;副本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各有关单位。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履约担保(如有)履约担保(格式)(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三:预付款担保(如有)预付款担保(格式)(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四:工程款支付担保格式工程款支付担保(格式)(承包人名称):鉴于(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订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发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最终结清付款支付完毕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如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你方还需向我方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材料。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五: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签名备案表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签名备案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序号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证书(职称、执业资格)编号签名备注1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3安全负责人4质量管理负责人5财务负责人6安全员7劳资专管员……注:表中人员必须本人亲自签名,后附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不要求具备相应职称、执业资格的岗位人员不需填写证书编号和提供证书复印件。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六:安全生产合同格式安全生产合同(格式)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部等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建造师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建造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建造师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七: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格式)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人。(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和本工程施工合同同时使用,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法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八: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为减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地恢复环境自然植被面,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2.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的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各种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问题。5.凡发现乙方在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有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行为,甲方应责令乙方及时整改,若情节严重,甲方应及时上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认真执行。2.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及“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的环保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临时雇请的雇佣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制。从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雇佣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入有责。项目负责人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应配备专职环保监督员,专职负责本合同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检查工作,有权发布指令,防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三、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视其情节对乙方批评、罚款:1.情节轻微者,甲方可对乙方予以通报批评;2.累计三次因环境问题被有关方面通报批评,或情节严重,甲方可向乙方处以万元罚款。本责任书和施工合同同时使用,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九: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我单位(姓名)担任(工程及标段名称)工程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被授权人基本情况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号职称专业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授权日期:年月日附件十: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姓名)担任(工程名称)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标段名称)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定及合同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号: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竣工验收时提交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与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资料一起作为永久档案保存;一份由项目法人作为工程建设永久档案进行归档保存;一份由承诺人自行保存。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二、工程基本情况湖南省沅江市2026年度国家蓄滞洪区共双茶垸分洪闸维修养护,主要包括:⑴、维修养护基本项目:水闸建筑物维修养护、闸门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物料和动力消耗、闸室清淤、水面杂物清理、连接堤日常基本养护项目。⑵、维修养护调整项目:工作启闭机配件更换、自备发电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配件更换、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及信息化系统维修养护、防汛物资维修养护、配电屏柜安全检测、消防设施维护、观测数据与资料汇编、水闸管理范围内日常除草、交通桥与连接堤堤面保洁、标志牌维修养护、绿化草皮及苗本维修养护、启闭机房屋面瓦维修养护、工作闸门防腐处理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册)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2、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四、项目工期及地点1、工期:275日历天。2、工程地点:沅江市3、质量要求:达到合格;4、质量保修期:1年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6、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五、结算方法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计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价。六、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3、其他未涉及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第5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审因素权重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30分)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得分为3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分值。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商务部分(10分)类似项目业绩10分每提供一项(近三年)类似堤防施工等水利工程业绩计5 分,最多计 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扫描件,否则不计分。注: 以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3技术部分(60)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总体概况②部署及措施③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④施工平面布置⑤施工现场交通组织规划及措施等五个方面。 上述五项内容齐全、均满足项目要求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得 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4分,每有一处缺陷扣 1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建设、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目标②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③健全的管理制度④实施与监控措施等四个面。上述四项内容齐全、均满足项目要求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2分,每有一处缺陷扣0.5 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建设、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管理目标②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③健全的管理制度④实施与监控措施等四个面。 上述四项内容齐全、均满足项目要求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2 分,每有一处缺陷扣 0.5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建设、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环境管理目标②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③健全的管理制度④实施与监控措施等四个面。上述四项内容齐全、均满足项目要求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得 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2分,每有一处缺陷扣 0.5 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建设、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8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总工期及节点工期②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上述两项内容齐全、均满足项目要求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4分,每有一处缺陷扣 1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建设、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资源配备 计划8分资源配备计划包括但不限于:①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②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等两个方面。 上述两项内容齐全、均满足项目要求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4分,每有一处缺陷扣 1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建设、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合计100分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二、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6: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评分细则商务部分条款的证明材料附件7: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附件8:主要人员简历表(工程类适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报价一览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电子响应文一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附件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6.1项“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评分细则商务部分条款的证明材料附件7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码、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号码、手机号: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说明: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应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可招标文件的评标因素及标准和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编制。(格式自拟)注:本项目投资额小,均采用通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超过300页技术标评审计0分。附件8主要人员简历表(工程类适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及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其他人员应附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1响应文件有效期2工期3付款方式………………………………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含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报价一览表(工程类适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 品目代码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保修承诺项目负责人备 注附: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位报表文件一份说明:“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B0303拆除工程;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分项价格表(工程类适用)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投标文件中不要编制,最后报价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填报。附清单明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洪闸维修养护 水利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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