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老旧街区改造 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2026)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 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2000091769607Y-20260327-000001-9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603-442000-17-05-808682 

投资项目名称
 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中山市东区街道 

资金来源
街道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街道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项目改造范围约33.67公顷,全长6.73km,其中孙文东路(东区段,华柏路-长江路)约3.4km,齐老白路约0.68km;银湾南路约1.8km,银湾东路约0.85km。改造工程以基础类改造为主,主要包括:车行道改造、非机动车道改造、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人行道改造(含步道铺装)、无障碍通道设施改造、沿街第一排建筑立面改造、店招改造、城市家具新增和改造、街区绿色空间和公共空间改造、金角银边剩余空间利用等。 建筑外立面改造总面积约46812㎡,公共空间提升改造面积约4338㎡。自行车道改造面积约36420㎡,人行道改造面积约30114㎡。主要改造道路孙文东路为城市主干路,污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1000。 本项目涉及专业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建筑工程及交通疏导工程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 29154.00 万元,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153300.00元。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书)、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包含各专业图纸审查)、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配合招标人规划报建、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设计服务及后续阶段的其他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等工作。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含专家评审费)也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工期(交货期)
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0个日历天(不包含评审时间),本项目施工标分三个标段。 其中:标段一设计周期90个日历天(不包含评审时间)。 (1)方案报审稿(8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到测绘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 (2)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方案评审通过后25日历天内; (3)初步设计回复及修订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初步设计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 (4)施工图设计报审稿(8份),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5个日历天内; (5)施工图修订稿及回复审图意见(8份),施工图出具审图意见书后15个日历天内。 (6)正式施工图纸及电子版(20份),施工图出具审查合格证后5个日历天内。 标段二、标段三设计周期150个日历天(不包含评审时间)。 (1)方案报审稿(8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到测绘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 (2)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方案评审通过后40日历天内; (3)初步设计回复及修订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初步设计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 (4)施工图设计报审稿(8份),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个日历天内; (5)施工图修订稿及回复审图意见(8份),施工图出具审图意见书后15个日历天内。 (6)正式施工图纸及电子版(20份),施工图出具审查合格证后10个日历天内。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总投标限价限价41533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 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①和②的资质要求】 ①市政行业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完成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登记。(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6.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文中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发售(免费)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开标地点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 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五路63号东区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联系人
 赵王玉 
联系电话
 0760-88320767 

招标代理机构
 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之二5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韦星、陈湘莹 
联系电话
 0760-88167769、18933396559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肖鑫棋 
联系电话
 0760-88167769、18689374827 

招标监督机构
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页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联系电话
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页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相关网址: 1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 2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 3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 4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
东区街道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760-88326752

监督部门地址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306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6-03-27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2026-03-27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2026-04-01 17:3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6-04-02 17: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6-04-03 17:30

保证金(承诺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04-21 12: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4-22 09:00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开标时间
2026-04-22 09:00

投标单位解密投标文件时限
2026-04-22 09:00 至 2026-04-22 09:30

【定稿】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文件.doc

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评定分离)(2026-1版本)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评定分离)(2026-1版本)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评定分离、网上开标电子评标)招标人: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相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肖鑫棋(签名)招标文件编制人员:韦星、陈湘莹(签名)程限2026年3月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评定分离、网上开标电子评标)招标人: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肖鑫棋(签名)招标文件编制人员:韦星、陈湘莹(签名)2026年3月使用说明1、本招标文件范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版)》为基础,结合《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服务类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导规则(试行)》(中建通〔2021〕104号)以及本市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进行编制,适用于本市采用评定分离且电子招标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2、本招标文件范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招标文件中注有“■”或“☑”符号的条款为采用的条款,注有“□”符号的条款为不采用的条款。3、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范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4、本招标文件范本第三章规定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定标规则等由招标人在不违反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主确定。招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一)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作出的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二)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三)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四)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资信)条件。(六)设定的技术、商务(资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国家、省、市等文件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5、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说明(一)资质条件:按与招标工程规模相符的最低资质设定,不得抬高标准。(二)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完成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6、否决性条款的设置要求否决性条款(包括不予受理、否决投标)必须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或者未单列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不可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的不予受理或否决投标的条款,不得作为不予受理或否决投标的依据。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通过招标人书面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但不应作为评审不通过的理由。如投标人不按照要求进行澄清,其评审可不予通过。8、招标人或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能力有所怀疑时,可通过各级行政监管部门政务信息平台进行核验。9、电子评标注意事项(一)发生下列情况的,开标(评标)无效、中止或终止,恢复开标(评标)的时间视情况而定。1.停电或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页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2.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的操作;3.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造成影响;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况;6.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7.市政府依法作出该项目中止或者终止的;8.招标人有正当理由要求中止的;9.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网上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对于另行安排时间开标评标的项目,有关诚信信息仍以原电子投标文件截止上传时间为准,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须出具书面说明,提请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评委注意有关诚信信息仍以原截标时间为准。(二)对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解释权和处理权,招标人同步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三)电子招标投标中止、终止或者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将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记录下载打印成纸质文档存档。(四)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不得使用他人数字证书或把数字证书借给他人使用。3.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4.经计算机评标系统检测到投标人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特征码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依照《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诚信评价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与诚信平台的诚信评价记录为准。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与诚信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五)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六)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要求编制,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无法打开的,按否决投标处理。(七)招标文件范本中提到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八)电子招标投标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电子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10、目前电子招标投标项目须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出现故障、停电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可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开标评标。11、招标人原则上按照本范本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确需增加范本以外的内容或修改范本内容的,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中列明。12、本招标文件范本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本招标文件范本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可向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33919。13、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依据,信用报告的具体版式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版式为准。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二)资格审查要素表231.总则252.招标文件273.投标文件284.投标325.开标336.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337.评标348.定标359.合同授予3610.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711.纪律和监督3812.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4013.否决性条款40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2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43附件二:问题的澄清44第三章评标办法、定标规则45第一部分评标办法45评标办法前附表451.评标办法472.评审标准473.评标准备474.评标程序(适用于定性评审)485.评标程序(适用于定量评审)506.投标文件的评审527.投标文件的澄清52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53第二部分定标规则531.定标办法532.定标因素543.定标程序56附件一: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适用于采用定性评审的项目)58附件二:技术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59附件三:资信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60附件四:经济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6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2第五章设计任务书6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0第七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94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 2603-442000-17-05-808682 投资项目名称 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中山市东区街道 资金来源街道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100%街道财政资金招标范围及规模 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项目改造范围约33.67公顷,全长6.73km,其中孙文东路(东区段,华柏路-长江路)约3.4km,齐老白路约0.68km;银湾南路约1.8km,银湾东路约0.85km。改造工程以基础类改造为主,主要包括:车行道改造、非机动车道改造、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人行道改造(含步道铺装)、无障碍通道设施改造、沿街第一排建筑立面改造、店招改造、城市家具新增和改造、街区绿色空间和公共空间改造、金角银边剩余空间利用等。建筑外立面改造总面积约46812㎡,公共空间提升改造面积约4338㎡。自行车道改造面积约36420㎡,人行道改造面积约30114㎡。主要改造道路孙文东路为城市主干路,污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1000。本项目涉及专业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建筑工程及交通疏导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 29154.00 万元,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153300.00元。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书)、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包含各专业图纸审查)、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配合招标人规划报建、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设计服务及后续阶段的其他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等工作。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含专家评审费)也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工期(交货期)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0个日历天(不包含评审时间),本项目施工标分三个标段。其中:标段一设计周期90个日历天(不包含评审时间)。1.1.1.1.(1)方案报审稿(8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到测绘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2)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方案评审通过后25日历天内;(3)初步设计回复及修订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初步设计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4)施工图设计报审稿(8份),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5个日历天内;(5)施工图修订稿及回复审图意见(8份),施工图出具审图意见书后15个日历天内。(6)正式施工图纸及电子版(20份),施工图出具审查合格证后5个日历天内。标段二、标段三设计周期150个日历天(不包含评审时间)。1.1.1.2.(1)方案报审稿(8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到测绘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2)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方案评审通过后40日历天内;(3)初步设计回复及修订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初步设计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4)施工图设计报审稿(8份),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个日历天内;(5)施工图修订稿及回复审图意见(8份),施工图出具审图意见书后15个日历天内。(6)正式施工图纸及电子版(20份),施工图出具审查合格证后10个日历天内。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总投标限价限价41533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 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①和②的资质要求】①市政行业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2.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完成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登记。(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6.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文中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发售(免费)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1.1.1.3.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人 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五路63号东区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联系人 赵王玉 联系电话 0760-88320767 招标代理机构 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之二5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韦星、陈湘莹 联系电话 0760-88167769、18933396559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肖鑫棋 联系电话 0760-88167769、18689374827 招标监督机构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页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页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相关网址:1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2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3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4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1.1.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建设单位: 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人: 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五路63号东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赵王玉 电话: 0760-88320767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之二5层 联系人: 韦星、陈湘莹 电话: 0760-88167769、18933396559 1.1.4项目名称 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 1.1.5项目建设地点 中山市东区街道 1.1.6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规模” 1.1.7项目投资估算 29154.00万元 1.2.1资金来源 街道财政资金 1.2.2出资比例 100%街道财政资金 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规模” 1.3.2工期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工期(交货期)” 1.3.3质量标准 合格 1.3.4绿色建筑等级 /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5设计成果补偿补偿方案如下: 本项目不设落标方案补偿。【备注:对于达到设计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应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并明确补偿标准及补偿数量,具体由招标单位自行确定。】1.9踏勘现场一般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 □ 踏勘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踏勘集中地点: / 1.10招标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日程安排的时间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提疑”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不接受其他方式提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研究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栏目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的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的扫描件上传工程建设交易系统。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工程设计(须 经招标人同意);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分包相应专业的资质。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2.2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备注: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3.1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标函(2)经济标函(3)技术标函(4)资信标函3.2.3报价方式(1)报价方式:总价(2)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包括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计至分)。(3)中标价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书)、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包含各专业图纸审查)、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配合招标人规划报建、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设计服务及后续阶段的其他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费用:①工程设计和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费用、外业现场考察费用。②提供初步设计审查、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及施工招标等阶段所需的设计成果产生的费用。③设计概算编制并按审核意见修改产生的费用。④配合招标人预算编审、结算编审等产生的费用。⑤在设计阶段,根据招标人要求派驻现场的咨询服务人员产生的相关费用。⑥施工期间招标人技术咨询及现场服务等产生费用(本项目施工期间要求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驻场服务,驻场人员须具备市政类或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每个月驻场时间不少于20天)。⑦设计文件等有关成果、图纸的印刷出版费用、快递费,工作人员意外保险费、差旅费,外业现场考察费用(含人工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税费等。⑧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⑨本项目实行严格的限额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建安费;施工图预算建安费不得超过经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在确保设计质量的基础上,中标单位应遵循功能适用、标准恰当、成本节约的原则开展设计工作。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应开展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 3.2.4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为: 4153300.00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2.6支付方式 (1)工程设计费在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预算审核通过后支付7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主体工程施工结算后支付余下的 10%。(2)中标人须提供发票等请款资料,待财政部门审核完毕相关支付材料或相关专项债资金下达后进行支付,招标人将请款申请递交至财政部门,即视为按期支付,中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逾期责任。如中标人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的,招标人有权迟延申请拨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若本项目后续经有关部门审计、财政核查、内部自查或其他合规检查发现存在需整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款项超付、资料不全、结算偏差等),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整改。如查实存在超付、多付资金情形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退款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将多收款项足额退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涉及其他整改事项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整改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按期完成整改。中标人逾期未足额退还款项或拒不配合整改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追索费用及维权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保险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均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3.2.7结算方式 以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为计费基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相关内容计算出工程设计费后,再×(1-30%)×(1-设计费中标下浮率)结算,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当结算价大于设计费中标价时,以设计费中标价为工程设计费结算价。注:设计费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元)/4153300.00元)×100%,中标下浮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2位。3.3投标有效期 120个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不超过设计费的2%,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本项目适用:□ 免收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免收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在资格标函中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内容、格式由招标人拟定。)□ 部分免收投标保证金,适用范围: / 。(符合免交投标保证金条件的投标人需在资格标函中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同时,需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内容、格式由招标人拟定。)☑ 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或 银行转账。提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系统显示的记录为准。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础应用支撑平台”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相关账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获取保证金提交子账号,并严格按照“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的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签名或盖章要求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电子签名、加盖企业电子印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完成个人电子签名、加盖企业电子印章。2. 投标文件采用个人电子签名、企业电子印章需按《关于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进一步启用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名等事项的通知》(中建通〔2024〕38号)执行。3. 如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由牵头单位完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或牵头单位名称均可,盖章只需盖牵头单位公章。4. 不接受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加盖分公司章。3.7.4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全部投标文件均应制作成电子文件,文件类型、大小应符合交易平台的要求。投标文件各标函应分别单独编制,其中:1. 资格标电子标书1份2. 经济标电子标书1份3. 技术标电子标书1份4. 资信标电子标书1份相关操作手册请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下载。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全部电子文档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请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下载。4.2.1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工程建设交易系统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5.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6.1.1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组建共 5 人。【备注:数量应为单数。】6.2入围筛选方法和规则入围筛选方法:☑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 15 【备注:15~20(含本数)】具体筛选规则: (1)当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重新招标。(2)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3名(含3名)且少于15名(含15名)的,所有投标人均进入评标环节。(3)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5家的,通过票决择优方式筛选出15家入围评标阶段的名单,择优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综合实力(包括注册资本、资质情况)、财务状况、投标报价、项目管理团队履历及获奖情况、近五年工程设计业绩、近五年获得工程设计奖项、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等因素。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以记名方式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票决,每人选15名投标人,汇总得票数高的前15名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若出现两名或两名以上投标人得票数相同并导致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超过15名时,则对上述得票数相同的投标人进行新一轮的票决,直至确定15名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应编制书面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报告,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报告包含参与投标的单位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筛选方式、入围筛选结果等全过程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情况。 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共 5 人。【备注:5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备注:评标专家一般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也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标。】7.3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 / 【备注:不少于5名(含本数)。当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人均推荐为定标候选人。】8.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定标委员会共 7 人。【备注:7人或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也可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或邀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家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8.4.2定标方法1.1.1.1.□ 1. 票决定标法1.1.1.2.☑ 2. 集体议事定标法1.1.1.3.□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方式:□ 票决计分法□ 简单多数计票法□ 逐轮票决法。当单轮出现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名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对并列投标人采取如下方式确定该轮淘汰的投标人: / 8.4.3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备注:不超过3名】9.2履约担保☑ 否□ 是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支票 或 银行保函 或 保证保险 或担保保函,建议优先选择使用电子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 / 【备注:不得限定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联合体各方名义提交,具体要求: / □ 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9.4中标人是否需要参加勘察设计责任保险□ 否☑ 是,按《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21〕124号)执行。9.5危大工程清单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七条的要求,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11.5异议(1)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间通过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线及时回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在线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在线提出异议”栏目向招标人提出,也可线下直接向招标人递交异议文件。(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提起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1、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有效联系方式或没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11.6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投诉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在线提出投诉”栏目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也可线下直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文件。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投诉事项属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料。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或定标。12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13否决性条款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1证书及证明的查验评标、定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由招标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验,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中所列的证件、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招标人将按投标人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查验、核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招标人复制、查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4.2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人员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14.3复印件及扫描件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1.(二)资格审查要素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囗合格囗不合格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囗合格囗不合格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囗合格囗不合格4签名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囗合格囗不合格5营业执照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件。囗合格囗不合格6资质证书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囗合格囗不合格7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囗合格囗不合格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名的,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囗合格囗不合格9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登记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根据开标当天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获取的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零时的诚信登记数据核对投标人的诚信信息情况,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囗合格囗不合格10《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报告生成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囗合格囗不合格1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报告生成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囗合格囗不合格12其它不合格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独立审查使用。2.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不符合本表评审内容要求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3.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1.2.1.总则1.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设计招标。1.1.2建设单位及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1.3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绿色建筑等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的;(9)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10)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内的;(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2)处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内的。1.2.5.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5.3补偿费于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由投标人自行向招标人申请办理请款手续。1.2.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2.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2.10.1.10招标答疑1.10.1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提疑”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1.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答复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的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的扫描件上传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11.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和分包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经招标人同意可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2.12.1.1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负偏离。1.3.2.招标文件1.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定标规则;(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计任务书;(6)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络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发布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自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栏目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网络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自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栏目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3.投标文件1.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资格标(1)封面;(2)目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况。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情况);(7)《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9)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如需);(10)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3.1.1.2经济标(1)封面;(2)投标报价单;(3)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3.1.1.3技术标(一)封面、目录(二)基本资料(1)投标承诺书;(2)项目管理机构;(3)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三)设计方案编制内容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的“二、设计方案”。3.1.1.4资信标(1)封面;(2)目录;(3)资信标函内容索引;(4)投标人资信情况汇总表;(5)资信评审资料,本条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定标规则”第一部分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及第二部分“2.定标因素”中的《资信要素一览表》的要求,逐项提交资料(如有)。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1.4.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报价单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7结算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接受同一账户分多次转账或由多个账户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础应用支撑平台”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相关账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获取保证金提交子账号,并严格按照“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的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退还。禁止投标单位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采用此方式导致招投标系统无法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废标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如遇到银行系统升级,使投标人基本账号改变,导致招标投标系统判断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及时向相关银行索取书面说明,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账户新号备案手续。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被投决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负责任。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2)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招标人发出已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通知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3)项目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有关文件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所有投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中标候选人弃标亦视为撤销行为)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4.4.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按本章3.1.1.1及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件。3.5.2“《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的报告,具体版式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版式为准。招标人在开标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1.4.5.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4.6.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按顺序编制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承诺书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人员要求、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电子签名、加盖电子印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完成个人电子签名、加盖企业电子印章。所有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必须使用企业(单位)全称,自然人名字必须使用法定姓名(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如投标文件由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签名、印章是否为电子签名、企业电子印章提出质疑的,可通过电子印章客户端进行核验,并以电子印章客户端核验结果为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7.4投标文件应制作成电子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投标1.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5.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5.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修改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要把已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前重新上传,计算机以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1.6.5.开标1.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1.6.2.5.2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工作组由招标人代表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招标人须委派至少一名招标人代表到现场参与开标,且招标人代表须有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招标人代表。本招标项目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按规定加密和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标纪律;(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通过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工期等内容,并如实记录;(4)开标结束。1.7.6.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1.7.1.6.1资格审查6.1.1资格审查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资格审查工作应当在开标当天,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要素表》。6.1.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1.7.2.6.2入围筛选入围筛选工作应当在资格审查工作完成的当天或次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的,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择优方法和规则筛选出规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的,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进入评标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后续程序。入围筛选方法和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6.3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结果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完成开标、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后,应制作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报告,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报告应包含参与投标的单位名单、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入围筛选方式、入围筛选结果等情况。7.评标1.7.4.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须在依法成立的专家库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7.5.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7.6.7.3评标7.3.1评标工作原则上在完成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的同日或次日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7.3.3采用定量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不少于5名(含本数)排名靠前但不排序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人均推荐为定标候选人。1.7.7.7.4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相应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作否决投标处理。1.7.8.7.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9.7.6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应当附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报告、评标报告等材料。8.定标1.7.10.8.1清标定标前招标人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组建清标工作小组开展清标工作,可以对企业经营现状、投标文件或方案进行澄清与复核,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进行考察,也可以对项目后期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评估等。清标工作完成后,招标人形成清标报告,作为定标的辅助。清标报告内容应当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1.7.11.8.2定标委员会8.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定标委员会运行过程中的管理、监督责任。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原则上为7人或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时间开始前2小时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通过摇珠机从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也可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或邀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家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投标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的;(2)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本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成员或清标工作小组成员;(5)其它影响招标、投标公正评审情形。1.7.12.8.3定标原则定标应坚持择优与竞价相结合,优质优价的原则。1.7.13.8.4定标8.4.1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定标。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上公布延期原因及最终定标时间。8.4.2定标委员会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择优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择优因素、标准,不作为定标依据,定标完成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本项目的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定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4.8.5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中标候选人公示”栏目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应当附定标报告等材料。9.合同授予1.7.15.9.1中标通知9.1.1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统一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中标结果”栏目公告中标信息,该公布等同于将中标结果告知中标人及未中标人,请投标人及时查看。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9.1.2中标通知书采用在线签章的,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操作。9.1.3中标人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7.16.9.2履约担保9.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提交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9.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7.17.9.3签订合同9.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9.3.4合同签订采用在线签章的,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操作。1.7.18.9.4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9.9.5危大工程清单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20.10.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有效的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7.21.10.2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连续两次及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再核准变更招标方式。招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作出的招标核准意见进行分项整体招标,严禁肢解分项招标。确需拆分分项进行招标的,招标人为市属职能部门或镇街政府的,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招标人为其他单位的,应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并在书面说明中明确各标段的建设内容及规模。11.纪律和监督1.7.22.11.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1.1.1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1.2招标人应组建3人以上的监督小组,对招标、评标、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招标人监督小组应及时指出、制止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但不得就资格审查、入围筛选或者评标、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的讨论。特殊情况导致开标、评标或者定标无法继续进行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被指出后仍拒绝纠正的、发现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招标监督小组应当及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招标监督小组负责编制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小组工作情况记录表,并于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书备案时同步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1.7.23.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7.24.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标。1.7.25.11.4对资格审查、入围筛选、评标、清标及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资格审查、入围筛选、评标、清标及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资格审查、入围筛选、评标、清标及定标活动中,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1.7.26.11.5异议11.5.1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间通过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线及时回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在线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1.5.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在线提出异议”栏目向招标人提出,也可线下直接向招标人递交异议文件。11.5.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提起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1、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有效联系方式或没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1.7.27.11.6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提出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在线提出投诉”栏目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也可线下直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文件。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或定标结果提出的投诉,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料。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或定标。12.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序号人员名称专业备注1设计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建筑专业分项负责人 提供 注册证、职称 证、身份证、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 市政专业分项负责人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 职称 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建筑专业分项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 注册 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担任(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承担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注册建筑师担任,招标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人员配备要求。12.1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员工。12.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提交的社保证明应为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招标人设定的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且不得超过6个月。)12.3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则评审不合格,以上表格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真实、有效,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13.否决性条款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的不予受理或否决投标的条款,不得作为不予受理或否决投标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除外。如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13.1资格审查阶段否决投标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判定)13.1.1提疑文件具有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标识的。13.1.2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任一情形的。13.1.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系统显示的结果为准)13.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13.1.5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的。13.1.6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3.1.7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不一致的。(有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的除外)13.1.8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13.1.9联合体投标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设定此条款)(1)联合体牵头人不具备与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或成员单位不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设计资质。(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没有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4)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的。13.1.10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3.1.1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或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3.1.12投标文件内缺少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投标文件由代理人签署但投标文件内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7.28.13.2评标阶段否决投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3.2.1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13.2.2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3.2.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13.2.4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3.2.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或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3.2.6承诺书中的设计周期不满足项目规定的期限要求、或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相关承诺的。13.2.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齐全、真实、有效的资料。13.2.8技术标书中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13.2.9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3.2.10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13.2.11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3.2.12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情形之一的:(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交易系统检测出特征码一致的;(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注: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如遇争议部分需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作出表决的,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在评标环节中,如遇争议部分需评标委员会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定标规则第一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名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承诺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有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其它不合格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的情形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2.2.1定性评审详细评审标准技术标详见附件一《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2.2.2定量评审详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技术标: / 分资信标: / 分经济标: / 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若进入价格评审阶段的投标人为四家以下时(含四家),取所有进入价格评审阶段有效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定义为基准价格;若进入价格评审阶段的投标人有五家或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格和一个最低评标价格后取剩余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定义为基准价格。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准价一经确定,在随后的评审或复评过程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包括随后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任何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资格被取消的等情形的,该基准价都不作调整,算术计算错误除外。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标准技术标详见附件二《技术标评分标准》资信标详见附件三《资信标评分标准》经济标详见附件四《经济标评分标准》1.8.1.评标办法1.8.29.1.1定性评审采用定性评审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经济标、资信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不对投标文件打分,不直接确定中标人,仅向招标人推送不排序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1.8.30.1.2定量评审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对投标文件(技术标、经济标、资信标)进行评审,并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打分,按照投标人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定标委员会推荐排名靠前但不排序的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当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且大于(或等于)3名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人均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只作定标候选人推荐依据,具体得分及排序不向定标委员会推送。1.9.2.评审标准1.9.1.2.1初步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9.2.2.2详细评审标准2.2.1定性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定量评审详细评审标准(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0.3.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完成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报告、招标金额、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1.11.4.评标程序(适用于定性评审)1.11.1.4.1评标程序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评标程序表》(定性评审)规定的程序及步骤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汇总评审意见,推荐定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评标程序表(定性评审)评标程序工作程序程序1经济标评审对入围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评审。程序2资信标评审对经济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资信标进行评审。程序3技术标评审对资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程序4定标候选人推荐推荐所有标函评审均为合格的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备注:因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11.2.4.2经济标评审4.2.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样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和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4)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4.2.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4.2.4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经济标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资信标的评审。1.11.3.4.3资信标评审4.3.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资信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3.2资信标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1.11.4.4.4技术标评审4.4.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4.2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评标专家对各评审项目进行逐条评审时,应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1.11.5.4.5汇总评审意见4.5.1在各评标专家独立对所有投标人评审完成之后,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同一投标人的评审意见。4.5.2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5.3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汇总表中注明。4.5.4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1.11.6.4.6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所有标函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1.11.7.4.7评标结果4.7.1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4.7.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否决投标的判定情况说明、每个环节评审结果、专家评审表及定标候选人名单等内容。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4.7.3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5.评标程序(适用于定量评审)1.11.8.5.1评标程序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评标程序表》(定量评审)规定的程序及步骤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汇总评审意见,推荐定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评标程序表(定量评审)评标程序工作程序程序1技术标评审对入围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程序2资信标评审对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资信标进行评审。程序3经济标评审对资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的经济标进行评审。程序4定标候选人推荐将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和经济标得分相加得出其评审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总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备注:因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11.9.5.2技术标评审5.2.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5.2.2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打分。将各评委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2.3技术标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资信标的评审。1.11.10.5.3资信标评审5.3.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资信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5.3.2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标准对资信标进行详细评审、打分。5.3.3资信标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的评审。1.11.11.5.4经济标评审5.4.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5.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样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和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4)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5.4.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5.4.4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以及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1.11.12.5.5推荐定标候选人5.5.1将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和经济标得分相加得出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名靠前但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的数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项。5.5.2若出现评审总得分有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的分值相同时,则依次按以下内容的得分高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1)经济标得分、(2)资信标得分、(3)技术标得分。若上述内容得分也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5.5.3当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人均推荐为定标候选人。1.11.13.5.6评标结果5.6.1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5.6.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否决投标的判定情况说明、每个环节评审结果、专家评审表及定标候选人名单等内容。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5.6.3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1.12.6.投标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明情况;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1.13.7.投标文件的澄清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工程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可在交易系统查看并作回复。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系统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如投标人未及时在交易系统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导致投标被否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应的投标人负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13.1.8.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8.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8.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1.13.2.8.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1.13.3.8.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14.第二部分定标规则1.15.1.定标办法1.15.0.1.1.1票决定标法1.1.1票决计分法定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3名不同的投标人并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得5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得3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得1分。统计各投标人的得分总数,按投标人得分总数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票结果出现并列排序的,在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情况下无需再次投票;投票结果出现并列排序且影响到中标候选人推荐的,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一人一票原则对并列的投标人再次进行投票并统计得票总数,按投标人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先后排序。1.1.2简单多数计票法定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3名不同的投标人。统计各投标人的得票总数,按投标人得票总数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票结果出现并列排序的,在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情况下无需再次投票;投票结果出现并列排序且影响到中标候选人推荐的,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一人一票原则对并列的投标人再次进行投票并统计得票总数,按投标人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先后排序。1.1.3逐轮票决法定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比较后,采取多轮投票且每轮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的形式,逐轮淘汰1名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逐轮票决过程中,单轮出现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名但不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一并加以淘汰,否则由定标委员会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该轮淘汰的投标人。1.15.0.1.2集体议事定标法定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主任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2.定标因素除价格因素外,定标环节的择优因素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包括注册资本、资质情况)、财务状况、投标报价、项目管理团队履历及获奖情况、近五年工程设计业绩、近五年获得工程设计奖项、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等因素。投标人的以下资信情况将作为本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参考因素:资信要素一览表序号资信要素名称有关要求或说明1企业综合实力注册资本、资质情况:(1)“注册资本”以投标截止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息为准;(2)“资质情况”以投标人资质证书为准;2财务状况2022年、2023年、2024年投标人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情况,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关键页复印件。3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情况。4项目管理团队履历及获奖情况(1)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水平,提供注册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2)市政专业分项负责人的资格水平,提供注册证(如有)、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3)建筑专业分项负责人的资格水平,提供注册证、职称证(如有)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4)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获得的房建类设计奖项。(5)市政专业分项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获得的市政类设计奖项。1.1.1.1.(6)建筑专业分项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获得的房建类设计奖项。(7)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包含查询网址或二维码),获奖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人员姓名,否则不予认可。(8)若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模糊不清,奖项将不予认可。(9)提供的上述人员个人获奖各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按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定标参考依据。5近五年工程设计业绩1.1.1.2.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市政类和房建类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要求为最能体现技术复杂、难度大的设计业绩(市政类和房建类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各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按《投标人资信情况汇总表》表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定标参考依据)。业绩要求须按本表“备注(3)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资料。6近五年获得工程设计奖项1.1.1.3.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获得的市政类和房建类工程设计奖项(市政类和房建类工程设计奖项各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按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定标参考依据),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包含查询网址或二维码)。7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以投标截止当天“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所能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无须投标人提供。备注:(1)资信要素不进行评审。(2)如投标人存在多个版本财务报表的,则投标人的财务数据以其投标文件所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查验中标候选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的原件。(3)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具体要求:业绩规模为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市政类和房建类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要求: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备案(加盖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公章或者备案章)。若中标通知书上无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盖章,可以提供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备案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含有可供查询二维码(或网页链接)的《中标通知书》及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路径(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内容较多的合同(协议书),要求摘选简化,即挑选合同书封面、封底及其中涉及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承包范围、单位公章、法人名章(签字)等重要内容的合同页。合同与中标通知书金额不一致时,以合同金额计算。②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4)获奖的具体要求:如获奖项目未取得获奖证书,则以官方公布的获奖名单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不得重复计算。(5)投标人可提供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相关资料查询信息。具体根据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记录为准。【备注: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资信要素。资信要素设定的注意事项详见《使用说明》。】3.定标程序招标人在定标时间开始前2小时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通过摇珠随机抽取招标文件规定人数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凭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签到。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定标委员会主任,由其主持当次定标会议并依据招标文件进行定标的各个议程。集体议事定标法的定标委员会主任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定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主持人宣布定标会议开始,宣读定标会议的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介绍项目概况、招标投标情况、评标情况、清标情况、定标规则等。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问;(2)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定标委员会主任,由其主持当次定标会议并依据招标文件进行定标的各个日程。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主任;(3)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和规则确定中标候选人;(4)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整理定标资料和编制定标报告,并在定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定标资料包括集体讨论会议记录(如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表、定标委员会主任推选结果、选票(含投票理由)等。定标报告应包括入围定标环节的名单、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及名单、定标方法、定标时间及定标结果等内容。附件一: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适用于采用定性评审的项目)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1对本项目设计的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思路总体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2设计方案方案是否合理、完整、可行;是否能解决现场出现的或可预见的问题;是否有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和环节;是否需要专项设计等;对项目设计特点描述是否准确、到位;对关键技术问题是否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是否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3质量保证、进度安排、安全文明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完善、合理,可操作性强;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文明保证措施合理、可行。4图纸组织及效果图表达主要考察投标人图纸组织是否有序、效果图表达是否丰富(应包括总平面布置图、节点图、鸟瞰图等,多角度直观地表现设计效果)。5后续服务工作安排情况对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满足需求。【备注: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技术标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设定的注意事项详见《使用说明》。】附件二:技术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技术标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本项目不适用。【备注: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技术标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设定的注意事项详见《使用说明》,分值最多可以设置两位小数。】附件三:资信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资信标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本项目不适用。【备注: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评分标准设定的注意事项详见《使用说明》,分值最多可以设置两位小数。】附件四:经济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经济标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 / 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比例1%的扣 /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比例1%的扣 /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此求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经济标得分最低为0分,所有负值均计0分,不设负分。以上文字描述和公式表达在理解上有歧义时,以公式表达为准,公式表示如下:F1=F-(∣D1-D∣/D×100)×E式中:F1=投标人价格得分;F=满分分值;D1=投标人报价;D=评标基准价;若D1≥D,则E= / (建议不低于0.5)若D1<D,则E= / (建议不低于0.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3.第五章设计任务书4.1.项目概述4.0.0.1.1.1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4.0.0.2.1.2建设单位/招标人: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4.0.0.3.1.3项目概况:中山市东区街道桃苑社区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项目改造范围约33.67公顷,全长6.73km,其中孙文东路(东区段,华柏路-长江路)约3.4km,齐老白路约0.68km;银湾南路约1.8km,银湾东路约0.85km。改造工程以基础类改造为主,主要包括:车行道改造、非机动车道改造、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人行道改造(含步道铺装)、无障碍通道设施改造、沿街第一排建筑立面改造、店招改造、城市家具新增和改造、街区绿色空间和公共空间改造、金角银边剩余空间利用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改造范围示意图:药菜金1.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书)、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包含各专业图纸审查)、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配合招标人规划报建、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设计服务及后续阶段的其他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等工作。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含专家评审费)也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设计原则相关要求总体设计思路及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节约资源”为总体设计原则,将项目建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通畅安全”的交通道路;路线方案布设应符合东区的建设总体规划,并与其运输总体规划相协调;根据交通量水平和地形、地物条件及现状道路状况,合理确定线形技术指标。路面设计原则: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选材、方便施工、利于养护”的原则,路面结构方案从全周期寿命成本进行综合比选论证,结合气象、沿线筑路材料供应、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考虑全寿命周期成本、长寿命性及行车舒适性。绿化设计原则:注重生态规律,通过乔木、亚乔木、灌木、地被、草、花相互搭配,建成符合自然生态的各种植物群落;体现地方特色,选择具有本地特色的树种,同时兼顾适应性、观赏性强的引种树种;注重植物的季相变化及相互间的搭配关系,充分体现四季的环境特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合理设计建筑和室外环境,减少土石方工程量,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增强景观效果。建筑风格与周边环境要协调。建造经济性的原则。工程方案在满足使用功能、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力求降低造价,节约建设资金。合规性的原则。总平面设计应满足环保、安全、卫生、绿化、消防、节能、节地等各种法律法规原则。3.设计周期3.1标段一设计周期90个日历天(不包含评审时间)。4.0.0.4.(1)方案报审稿(8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到测绘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2)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方案评审通过后25日历天内;(3)初步设计回复及修订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初步设计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4)施工图设计报审稿(8份),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5个日历天内;(5)施工图修订稿及回复审图意见(8份),施工图出具审图意见书后15个日历天内。(6)正式施工图纸及电子版(20份),施工图出具审查合格证后5个日历天内。3.2标段二、标段三设计周期150个日历天(不包含评审时间)。4.0.0.5.(1)方案报审稿(8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到测绘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2)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方案评审通过后40日历天内;(3)初步设计回复及修订稿(含编制概算书)(8份),初步设计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4)施工图设计报审稿(8份),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个日历天内;(5)施工图修订稿及回复审图意见(8份),施工图出具审图意见书后15个日历天内。(6)正式施工图纸及电子版(20份),施工图出具审查合格证后10个日历天内。4.设计工作内容4.1改造目标及总体理念目前街区空间呈现明显的“老、乱、破”状态,亟需系统整治,包括基础路面老化破损(大部分为混凝土路面),交叉路口拥堵,通行体验差,机动车违规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慢行路权得不到保障;沿街底商及建筑立面、步行行铺装、市政设施等老旧破损,店招违规且杂乱无章,城市风貌不佳;同时,街道空间上的百年古榕、口袋公园、广场空间品质不高,亟需系统性整治提升。本项目拟"以人为本、微改造"的更新理念,在保障舒适安全通行空间的基础上,系统性完善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沿街城市界面品质。解决桃苑社区北片区的交通拥堵与安全隐患,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同时,通过焕新商业街区界面,将有效激发老旧街区的新消费活力。4.2改造建设内容4.0.0.6.项目改造建设内容以基础类为主,包括街道空间全要素改造,全面实施行车道“白改黑”(铣刨及加铺)、水泥病害修复、人行道挖除新建、自行车道规整,同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阻车桩及电瓶车充电桩配置;沿街建筑立面与风貌整治,对沿街底商及重要建筑进行风貌管控,立面改造提升、店招改造,统筹外墙污水管与冷凝水管线规整下地;关键交通节点疏堵改造;重要景观节点打造,涵盖地面铺装、绿化提升、景观小品及夜景泛光照明。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表所示:序号工程名称工程量单位(一)街道空间  1 行车道病虫害修复、铣刨及加铺69429 ㎡2自行车道改造及新建36420 ㎡3人行道改造及新建30114 ㎡4 附属部分15103 ㎡5 隔离护栏3690 m6树篦子1439 个(二)建筑风貌改造  1 建筑立面改造46812 ㎡2 店招5796 ㎡3 门窗8639 ㎡4 台阶673 ㎡(三)重要景观节点  1 景观节点4338 m²4.0.0.7.设计成果需满足《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建通〔202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5.项目设计控制要求5.1设计概算(含项目建设各项费用)不应超过投资估算。5.2技术标准相关要求(1)道路技术指标:需符合不同道路类别等级的设计标准,如主干路(孙文东路)设计车速50km/h,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交通量达饱和状态设计年限20年;支路(银湾东路、银湾南路、齐老白路等)设计车速30km/h(齐老白路20km/h),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0年,交通量达饱和状态设计年限15年。(2)交通量预测要求:采用“四阶段法”(交通量的产生、分布、方式划分、分配)进行预测,预测范围包括4条道路,基准年为2027年,预测目标特征年为2041年、2046年,需满足设计年限内服务水平要求(三级服务水平)。(3)抗震设防要求:道路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排水设计标准:设计重现期采用5年,中心城区内涝防治近期按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标准。5.3方案内容相关要求(1)道路工程设计:需包含平面设计、纵断面设计、横断面设计、交叉口设计、路基设计、路面设计、道路附属工程(无障碍设计、人行道铺装、路缘石等),其中横断面设计需与两侧现状及规划用地相协调,满足各类交通出行需求,重点关注非机动车与行人空间。(2)交通工程设计:需包含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安全设施(人行道护栏、示警桩、导向灯箱)及施工期间交通疏解,交通标志、标线需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系列标准及《中山市道路交通设施技术总则(2019版)》。(3)街区空间改造设计:需完成建筑外立面(总面积约46812㎡,含修缮、清洗墙面、首层店招改造、增加空调机罩、统筹外墙污水管与冷凝水管线规整下地)、车行道行车道病虫害修复、铣刨及加铺(约69429㎡),自行车道改造(约36420㎡),人行道改造(约30114㎡),公共空间提升改造(约4338㎡,含街区小广场、街角公园、口袋公园与小微绿地)。(4)照明工程设计:光源采用LED,发光效率≥130Lm/W,色温4000K~5000K,显色指数RA≥75,使用寿命≥50000小时;灯具防护等级达到IP65及以上,功率因数≥0.92;灯杆采用热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4.0.0.6.设计文件深度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必须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所要求的深度。4.0.1.7.设计成果要求4.0.1.1.7.1设计规范要求设计要以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为依据。4.0.1.2.7.2主要成果要求项目分三个标段进行建设:标段一建设内容:对孙文东路(长江路至华柏路段)、长江路与孙文东路交叉口进行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改造升级,公共空间提升改造及其他附属工程;标段二建设内容:孙文东路(长江路至华柏路段)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标段三建设内容:对银湾南路、银湾东路、齐老白路进行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改造升级;银湾南路、银湾东路、齐老白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本项目涉及专业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护坡工程、建筑工程及交通疏导工程等。4.0.1.3.成果包含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7.2.1方案设计阶段1)项目背景解读;2)街区现状问题分析;3)改造策略及目标;4)改造平面图、分段/分区图;5)道路交通组织设计;6)标准段建筑立面(含店招)改造提升设计图;7)重要景观节点设计放大平面图、效果图;8)工程投资估算。方案文本编制满足《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建通〔2026〕1号)等文件要求。7.2.2初步设计阶段1)项目背景解读;2)街区现状问题分析;3)改造策略及目标;4)改造平面图、分段/分区图;5)道路交通组织设计;6)标准段建筑立面(含店招)改造提升设计图;7)重要景观节点设计放大平面图、效果图;8)工程投资概算。7.2.3施工图设计阶段1)老旧街区改造工程总说明、道路设计说明、建筑立面修缮设计说明、景观设计说明、给排水设计说明、电气设计说明(含强弱电通信等);2)总体平面图;3)详图索引总图;4)定位总图、尺寸总图、标高总图、铺装总图、道路总图、绿化总图、给排水总图;5)主要剖面、立面图;6)道路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设计图、交通组织设计图、路面结构设计图、道路交通大样图;排水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设计图;排水大样图;电气平面设计图和横断面设计图;电气大样图;7)自行车道及人行铺装大样图、建筑立面大样图、招牌大样图、公共及园建大样图、排水及照明大样图;8)植物布置平面图;9)主要材料及成品示意图;10)公共照明总图;11)弱电遮档整饰图;4.0.1.4.7.3其他要求①方案设计:满足建设方及使用方要要求,配合方案阶段报审工作②初步设计:满足设计阶段的方案比选及推荐方案比选。配合初步设计报审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概算送审工作;③施工图设计:满足现行规范设计深度要求,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包含各专业图纸审查)、施工报建及后期跟踪服务。④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配合招标人组织相关评审、审查等必要工作;⑤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预算编审、编制工程量清单过程咨询工作。⑥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规划报建、施工招标、施工报建等必要的设计咨询工作。⑦认真负责履行施工期间设计方责任主体的相关义务、服务咨询工作;有效确保工程施工按施工图设计进行、以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工作。⑧认真负责履行竣交工材料移交工作中有关设计单位应配合工作。4.0.1.5.7.4成果形式设计单位应提供的纸质设计说明书及文本,采用A3规格横版(允许部分图纸超出A3规格,但装订时应折叠成A3规格)、单面、装订成册,彩色展板或效果图一份(若有)。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采用DWG格式文件或JPG格式文件,文本文件采用office2013以上的格式文件。电脑渲染图的计算机文件应采用国内较为普及、通用的计算机软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标段一设计单位须提交成果资料清单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1方案设计报审稿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到测绘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2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8方案评审通过后20日历天内3初步设计回复及修订稿(含编制概算书)8初步设计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4施工图设计报审稿8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5施工图修订稿及回复审图意见8施工图出具审图意见书后15个日历天内6正式施工图纸及电子版20施工图出具审查合格证后5个日历天内标段二、标段三设计单位须提交成果资料清单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1方案设计报审稿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到测绘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2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8方案评审通过后40日历天内3初步设计回复及修订稿(含编制概算书)8初步设计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4施工图设计报审稿8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个日历天内5施工图修订稿及回复审图意见8施工图出具审图意见书后15个日历天内6正式施工图纸及电子版20施工图出具审查合格证后10个日历天内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资格标函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资格标”或“资格标函”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电子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电子签名。资格标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况)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四、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情况)五、《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七、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如需)八、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期限建议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身份证号码:代理人:(电子签名)身份证号码: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技术负责人姓名注册资格/职称企业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本表后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填写本表。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责分工:;联合体内其余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联合体成员名称:(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联合体成员名称:(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项目名称技术标函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技术标”或“技术标函”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电子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电子签名。技术标目录一、基本资料(一)投标承诺书(二)项目管理机构(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二、设计方案(一)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我方已收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1、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2、我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挂靠或者借用资质投标,不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不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4、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后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如我方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按法定要求进行公开。5、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规定,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任务。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后,立即开展设计工作,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于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7、我方承诺:如我方出现《承诺及违约金一览表》的违约情况,我方愿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8、我方已认真阅读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对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规定无异议。9、我方承诺按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图纸审查机构的意见,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完善。10、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必须按项目进度要求全部到位,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更换专职设计人员,尤其是项目负责人,确保为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优质服务。11、所有设计工作任务必须由我方独立完成,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经招标人同意可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依法追究我方违约责任。1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13、公示期满后,假如确定我方中标,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若我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我方承诺赔偿,并且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人资格,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14、如果我方中标后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履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15、我方违反上述承诺、保证,或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街区改造 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