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招标公告(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



项目概况                                                                
 乐都区中心城区市级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业和竞磋(服务)2026-002    
项目名称: 乐都区中心城区市级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450000.00      
最高限价(元): 1425060.4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乐都区中心城区市级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50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项目建设总面积1209.5亩。其中:1、机械整地、犁地除草、种植苜蓿养护489.7亩;2、犁地除草、机械整地、种植一年生花卉、养护383.8亩;3、犁地除草、养护336亩。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8 个月(包括建设期及养护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经第三方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后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后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后,未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釆购预备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100%。
6.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以下资质: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本次釆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提示:(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行为责任自负。(3)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远程解密、远程不见面线上解密,供 应 商 须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将 加 密 的 响 应 文 件 上 传 到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30楼13010室
开启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10号          
联系方式:0972-8613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30层13010室           
联系方式:0971-6279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71-6279667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乐都区中心城区市级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项目.pdf9.7M

乐都区中心城区市级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业和竞磋(服务)2026-002采购人: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3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乐都区中心城区市级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业和竞磋(服务)2026-002;项目名称:乐都区中心城区市级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450000.00元;最高限价:1425060.46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乐都区中心城区市级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项目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建设总面积1209.5亩。其中:1、机械整地、犁地除草、种植苜蓿养护489.7亩;2、犁地除草、机械整地、种植一年生花卉、养护383.8亩;3、犁地除草、养护336亩。服务期:8个月(包括建设期及养护期)。服务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经第三方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后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后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后,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天内);4.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釆购预备会;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100%。6.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以下资质: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本次釆购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8日00:00时至2026年04月03日24: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提示:(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行为责任自负。(3)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远程解密、远程不见面线上解密,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30楼13010室)开启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972-8613246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10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30层13010室联系方式:0971-627966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971-6279667邮箱:YH6279667@163.com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3月27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乐都区中心城区市级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业和竞磋(服务)2026-0023采购人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额度预算金额:1450000.00元;最高限价:1425060.46元;8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9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经第三方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后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9供应商资格条件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后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后,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天内);4.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釆购预备会;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100%。6.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以下资质: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本次釆购不接受联合体。10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不收取收款单位: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账号:0701201000246089缴费时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1缴费方式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供的保函、保单应全面、完整、清晰可辨,明示可见)2、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汇(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12磋商保证金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公章。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启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上传方式规定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项目。1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7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8磋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19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网上答疑。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项目处时刻关19答疑澄清方式注答疑澄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20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收取金额:¥11400.00元(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21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23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天。24其他事项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响应文件;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3、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1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鼓励采用双面打印)4、供应商IP地址,Mac地址等一致涉嫌串通行为,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串通投标风险预警,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进行说明,评审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做相应处理,代理机构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25监督单位监督单位:海东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972—861205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磋商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的。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合同条款及格式(5)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参与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电子文件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5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包括服务费、人工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种植养护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响应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8.3此次采购项目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成交价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报价要考虑周全,采购人将不再增加任何费用。8.4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5磋商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按以下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收取;收款单位: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账号:0701201000246089缴纳时间: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启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供的保函、保单应全面、完整、清晰可辨,明示可见),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汇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9.3磋商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01.响应函0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0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0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05.供应商承诺函0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07.资格证明材料0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0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1.磋商保证金证明1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5.具体服务项目实施方案16.其他证明材料17.磋商最后报价表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启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13.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3.2本项目为全流程线上磋商。13.3提交地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远程解密、远程不见面线上解密,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4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本采购项目只接受供应商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响应文件。1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方式14.1本项目为全流程线上磋商。14.2提交地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远程解密、远程不见面线上解密,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4.3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本采购项目只接受供应商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响应文件。15.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六、磋商过程16.磋商过程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16.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6.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七、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等三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评审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评审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18.磋商程序18.1进入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8.2.1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1款(1)-(17)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磋商项目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7)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2.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电子文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8.5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最后磋商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方案的,按实质性不响应处理。19.评审办法1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19.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中小型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9.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9.5评审办法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评审标准合格的供应商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财务状况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其他资格审查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串通、虚假响应及其他违法行为响应文件中不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其他要求响应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文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违法行为2符合性评审标准采购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报价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2.响应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3.磋商币种是人民币;4.总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5.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内容、数量及磋商单价报价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服务期、磋商有限期及其他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评审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项目分值评审标准报价(20分)20分在所有的有效报价中,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2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本次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60分)服务方案(15分)供应商根据针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特点作出认真仔细的分析,提出的服务方案与技术保障措施方案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设置合理可行的项目管理机构;②有花卉起苗、检疫的项目管理措施;③有运输的项目管理措施;④有环保、文明施工的项目管理措施;⑤种花卉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本项满分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养护及成活率保障(10分)根据采购内容,提供的养护方案(花卉的成活率、养护管理、设施维护及管理计划,且确保项目验收通过做出相关承诺),方案内人员配置齐全、技术水平呈现较高得10分;方案内人员配置、技术水平可行,得8分;方案内人员配置缺失、技术水平基本可行得6分;方案内人员配置缺失、技术水平一般得4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服务体系及人员规章制度(10分)岗位设置合理、齐全,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各类岗位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的得10分;各类岗位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健全完整的得8分;各类岗位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基本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基本健全的得6分;提供了岗位工作流程、但不具体的得4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进度保证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整地绿化、花卉运输和栽植施工)提供的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安排、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完整、计划科学合理、措施得当、有详细的进度计划、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0分;内容较完整、计划科学合理、措施较得当、可行性一般,进度计划过于简单,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内容简单、计划措施单一,与实际需求贴合度不高、无进度计划、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6分;内容不全、计划措施单一,与实际需求贴合度不高、无进度计划、勉强满足项目实施的得4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货物配套安装措施(5分)针对本次项目特点,供应商需求制定相应的配套安装、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保证本次采购项目顺利高质量完成供货、售后措施,就措施的合理性、时效性、针对性、安全性、养护能力等方面,有缺漏项或不符合项目要求、不完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应急预案(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体系及运行机制、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预防预警制度、安全运输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内容完整、计划科学合理、各项措施全面且符合实际情况需要,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内容简单、完整、计划措施单一,基本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3分;内容不全、不完整、计划措施单一,部分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森林防火、防盗措施及承诺(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防火、防盗措施内容比较详尽、合理、符合本项目特色的得5分,合理的得3分,描述简单的得1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企业业绩(6分)6分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03月0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5分)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或农、林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5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或农、林专业助理工程师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后期服务(4分)4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后期服务计划,内容应包括服务方案,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有缺漏项或不符合项目要求、不完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5分)5分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注:细微偏差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八、确定成交人20.推荐并确定成交人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成交通知2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青海省财政厅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贷款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25〕778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渠道。十、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一、处罚24.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6未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十二、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收取对象:采购人。2、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收取金额:¥11400.00元(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十三、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草案条款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业和竞磋(服务)2026-002采购项目名称:乐都区中心城区市级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项目采购合同编号:QHYH-2026-002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年月日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成交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二、合同标的:1.按《成交通知书》表明的成交价格成交;成交价:(大写)(小写)元;2.服务一览表(见附件);3.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包括服务费、人工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种植养护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人员配备、技术规格必须与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四、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2.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报告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验收报告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5.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五、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具体付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协商约定。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标准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受的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同意接受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同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服务和乙方逾期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合同价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合同价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无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九、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十、其他约定:十一、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服务方式及服务日期服务方式:现场服务,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服务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服务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服务。11.2检验验收11.2.1服务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服务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服务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服务,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服务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服务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服务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未约定的内容,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再行约定。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相应要求参照填写相应内容,签订相关合同。“发包人”“招标人”“甲方”即“采购人”;“承包人”“投标人”“乙方”“中标人”即“成交供应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01.响应函……………………………………………………………所在页码0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所在页码0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0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05.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0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07.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0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0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1.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1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1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所在页码15.具体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所在页码16.其他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7.最后磋商报价表…………………………………………………所在页码(1)响应函响应函致: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响应之日起日历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审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首次报价(元)人民币大写:小写: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包括服务费、人工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种植养护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4.磋商报价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天。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5)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贵方年月日,(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磋商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竞争性磋商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工程。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储备地块管护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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