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河北水文四队地质勘查有限公司2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鹰手营子矿区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水文四队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水文四队地质勘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承德鹰手营子矿区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2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四至位置:东至南北金城A区,西至承德公交集团营子首末站,南至G112京环线,北至柳河。2.3项目规划面积9432.8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自身生产特点,本项目新购置400kw重卡充电桩50台(已完成招投标手续)、2000kva箱式变电站10台(套),同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提供“重卡充电 ”服务,在保障充电站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同时提供道路救援、移动充电、休息室及餐饮等延展性服务,创新充电站服务品牌。2.4计划工期:3个月。2.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80万元,本项目初步概算金额713.1万元,资金为企业自筹。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单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专线占地协调及补偿、手续配合、验收等。本项目包含高压用电增容相关全部工作,投标人须负责完成市级供电管理部门增容批复手续办理,并按批复要求完成供电方案落实、电力工程施工、验收及电力验收通电合闸等全部内容。自电网10KV公共电源T接电源点,含架空线路金具、绝缘子、避雷器、杆上高压隔离开关(刀闸)及断路器设备、高压电缆(含保护管)、高压分支箱、箱变(含电井及设备基础制作),包含设备安装及调试、送电的高低压配电工程(包含充电桩和箱变低压出线侧至充电桩进线的电缆及敷设)。包含场地内广告牌匾、隔音墙及彩板房等附属设施的安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单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专线占地协调及补偿、手续配合、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8 09:00至2026-04-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17 09:00,地点为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2)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取下浮50%,。付费主体:“中标人”。三方交易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50万≤概算价范围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317-204654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水文四队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电话:19931120800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承德鹰手营子矿区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11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水文四队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维明路50号15幢1105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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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夏经理
项目负责人:
郭春景
手机:
19931120800
项目负责人电话:
1383175463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801002071@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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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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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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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