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矿勘查招标公告(松阳三鑫工程有限公司2026)



[招标文件]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高岭土矿勘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A3311011160018449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高岭土矿勘查项目

项目代码:

2603-331124-04-01-897178

标段(包)名称:

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高岭土矿勘查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11011160018449001001

招标人:

名称:松阳三鑫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757828990

电话:19817696001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2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4-01 00:00:00

信息来源: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高岭土矿勘查项目(公示稿).pdf

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高岭土矿勘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序号:号招标人(盖章)松阳三鑫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招标代理人(盖章)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编制时间: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条件4.招标方式5.招标文件的获取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7.发布公告的媒介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程序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定标方法第四章合同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款附录A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第五章技术资料和服务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高岭土矿勘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序号:号1.招标条件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高岭土矿勘查项目已由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603-331124-04-01-897178,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松阳三鑫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松阳三鑫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松阳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高岭土矿勘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参照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并结合项目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56.00万元。本矿区为松阳县重点非金属矿产勘查区,2024年11月已完成普查阶段工作,圈定高岭土矿体23条,含玻纤用(低铁)高岭土矿体8条,全区估算普通高岭土矿石资源量共计14930.21千吨,其中玻纤用(低铁)高岭土矿推断资源量为2470.66千吨。本次招标拟对上述勘查范围内的矿体进行详查及勘探,为下阶段矿山高价值开发利用做准备。项目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村、五源山村。2.2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详查及勘探:矿区的地形地貌测绘、地质测量、钻孔勘探、岩矿试验等。(2)其他技术服务:采矿许可证办理阶段: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最终边坡稳定性研究报告编制、界桩放样及复核报告编制、资源量价值评估报告、矿区范围论证报告及联合踏勘、《矿山开采方案》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等。矿区用地报批及相关方案编制阶段:农转用红线图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勘测定界、土地用地预审及选址论证、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林地报批并取得林地采伐证、农用地转用报批、土地(含临时用地)报批并取得土地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等。矿山基建阶段:矿山《初步设计》、矿山《施工图(含安全设施)设计》、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智能化绿色矿山164体系建设方案编制等。☑详查及勘探:开展详查及勘探工作,编制地质报告并完成备案,提供施工期地勘服务;其他技术服务:☑可行性研究:围绕松阳县高岭土矿开发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环境合规性开展地勘专项论证,为项目立项决策提供地质依据。☑安全预评价: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识别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提供依据。☑最终边坡稳定性研究报告编制:针对矿山露天开采最终边坡,分析不同开采阶段边坡稳定性,确定合理边坡角,提出边坡防护措施,预防边坡坍塌等地质灾害。☑界桩放样及复核报告编制:依据项目采矿权批复坐标,在实地精准布设矿山边界界桩,明确矿山开采范围,避免权属纠纷,满足《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办法》要求。☑资源量价值评估报告:“黄南高岭土矿资源量”有偿处置提供价值咨询意见。☑矿区范围论证报告及联合踏勘:为科学规范划定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对矿山周边环境进行调查。☑《矿山开采方案》编制:根据矿山现状情况,进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的经费估算,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保障措施。☑农转用红线图出具:参照浙江省1:500数字线划图标准,校准矿山用地坐标,绘制符合审批要求的农转用红线图并完成合规性审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出具相应报告,配合审查并及时进行调整,满足报批要求。☑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完成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形成调查成果,配合审查并及时进行调整,保障项目合规推进。☑勘测定界:依据《浙江省土地勘测定界收费标准(2024版)》,测量用地界址拐点、制作1:500地形图、开展权属调查,出具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土地用地预审及选址论证: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规定:(1)确定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红线;(2)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如涉及),占用永农视情况需报自然资源部审批;(3)编制论证报告并开展技术论证(如耕地不可避让和节约集约专章等);(4)编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5)提交“一书四方案”,获得县、市、省逐级审批,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需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上部自然资源部审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规定,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编制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依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在单独选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应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林地报批并取得林地采伐证:依据《浙江省林地管理条例》:(1)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包括郁闭度调查等);(2)使用林地申请表;(3)涉及公益林需编制公益林调整及占补平衡方案(若有);(4)收集林业权属证明、签署补偿协议、取得林权人同意书,进行村级公示(≥5个工作日);(5)提交县、市、省逐级审批,并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6)开展采伐作业设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农用地转用报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收集征收土地、供地方案等;(2)收集地类权属材料,如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3)收集征地补偿安置材料(若涉及集体土地);(4)收集地质灾害和压覆矿等其他专项材料;(5)提交县、市、省逐级审批(占用35公顷以上耕地、占用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的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批),取得农转用审批意见书。☑土地(含临时用地)报批并取得土地批复:按《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编制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和临时用地占用耕地不可避让选址论证报告(若涉及耕地),获得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分析项目用水需求与水资源供给的平衡关系;评价项目对水资源的影响及保护措施;提出节水措施及水资源管理建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及成因;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设计;检测内容、方法、频率及设备配置;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通过风险调查全面了解项目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群体,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针对识别出的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针对项目进行能源供应情况评估、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节能措施评估。☑《环评报告》编制:环评修编(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需修编环评报告,重新环评审批)。☑矿山《初步设计》:矿山开采方式及总体布置(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等)。☑矿山《施工图(含安全设施)设计》:地形地质图、矿山开拓及总平面布置图、最终境界图等(含矿山安全设施设计(运输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安全避险系统、消防系统、防治水设施))。☑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对矿山现状调研,明确建设目标与规划,进行矿区环境建设,提高资源高效利用。☑智能化绿色矿山164体系建设方案编制:设计“1个平台+6大系统+4类应用”的矿山智能化架构,明确智能开采、远程监控等建设内容。☑协助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前期工作管理、报批报建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通过评审备案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止。3.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有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由招标人在预中标公示阶段查询)。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2026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6.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09时00分。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6.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6.5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6.6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6.7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松阳三鑫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松阳县水南街道新华南路121号(联合大厦12楼)邮编:323400联系人:叶工电话:0578-8806068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阳县水南街道要津南路69号万寿大厦五楼邮编:323400联系人:徐工电话:0578-8819282/18457537696行业监督部门: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松阳县林业局)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2号邮编:323400联系人:毛先生电话:0578-88039792026年3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松阳三鑫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松阳县水南街道新华南路121号(联合大厦12楼)联系人:叶工电话:0578-8806068电子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阳县水南街道要津南路69号万寿大厦五楼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78-8819282/18457537696电子邮箱:251105695@qq.com1.1.4项目名称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高岭土矿勘查项目1.1.5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村、五源山村。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内容1.3.2服务期见招标公告内容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联系人:/,电话:/,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书面递交联系方式:0578-8819282/18457537696联系人:徐工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且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经发包人同意。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非实质性要求允许细微偏离,不允许重大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本标段补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2.3有效投标报价范围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其中: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松阳三鑫工程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收款单位名称:松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专户开户行: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庆支行(行号:402343700118)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投标保证金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账。(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5.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5.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6.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证书和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8.委托代理人连续12个月社保(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9.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10.本招标文件中的复制件统一修改为复制件,复制件包括复制件、扫描件、照片、网页打印件、电子证书打印件等;11.本次招标时,投标人单位实体公章与单位电子章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相互替换使用。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相互替换使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12.企业资质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外但附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延期文件的,视同在有效期内。(二)评审打分资料:1.符合评审要求的打分材料。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4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副本5份。3.7.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其他说明(1)本项目采用2.0系统电子招投标,因2.0系统软件格式存在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或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只要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均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系统软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3)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以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格式为LSSTF的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其他说明到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2.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招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测试播放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选择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情况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系统提示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拒收投标人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及以上完整版。8.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有利于不见面开标环境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需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10.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lssggzy.lishui.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中的“下载”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4009980000。4.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LSSTF)。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2.2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将予以退还。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或经延长后仍未解密成功的;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人脸识别签到的。6.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7.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地点: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大厅。3.开标平台: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4.其他: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2.0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投标人CA登录后(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认证通过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予以退回。5.2开标程序1.开标程序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开标期间保持通信畅通。1.2开标时,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前附表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拒收情形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1.3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温馨提示:投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场交互顺畅,开标开始时将滚动播放解说词,以对设备进行测试。不见面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自行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南-工程建设中下载并仔细阅读,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各项内容,确保能顺利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和交互全过程。(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5)抽取系数(若有)(6)公布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6.1.1评标及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5人以上单数;定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进行组建。6.3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注:项目有业绩要求的应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入围数量:5个(不足5个全数入围)。7.2.4是否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是☑否7.2.6是否需要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是☑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2.6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面试□是☑否7.2.11定标要素☑价格因素;□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评标报告;□质询或(和)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一)符合性内容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3.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4.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第四点规定情形的;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载明的服务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目标的;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9.改变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内容中的项目名称、内容、方法、单位、数量的;10.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二)商务标内容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按要求填写的;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三)技术标内容1.主要服务方案不可行不能满足需要的;2.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四)其他1.评标委员会认为属于重大偏离情形的;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2异议与投诉一、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其他:/。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异议与投诉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3定标一、招标人定标前,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拟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二、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10.4特别说明一、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二、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三、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特别说明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标段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和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有效投标报价范围,有效投标报价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委托合同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进行的项目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制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其他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收投标文件,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开标程序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招标人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间,若有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递补。7.2定标方式7.2.1组建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定标委员会对整个定标工作负总责,独立行使定标权,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定标,接受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7.2.2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人。7.2.3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2.4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是否需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招标人组织考察、质询的,应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7.2.5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在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议,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若未能按时完成定标的,应通过本章第7.1条规定的媒介公示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在定标会议上,定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7.2.6定标委员会在票决前是否需要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面试的,定标委员会应通知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试。7.2.7定标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确定1名中标人。7.2.8定标原则(1)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报价等因素,择优选择合适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7.2.9定标组织(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7.2.10完成定标报告(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2)定标报告应包括内容:定标委员会名单、定标程序、定标要素、定标办法、定标结果等。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11定标要素: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2.12中标结果公告: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2.13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二)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2.14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制作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第10.2条的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定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应当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由与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且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或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不能满足评标要求的,招标人可以组建临时评标专家库,临时专家库的人数应不少于抽取专家人数的3倍。评标专家评标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一、评标工作程序1.评标准备(1)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2)组织学习熟悉评标办法,分工确定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重点。(3)熟悉评标顺序。2.对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及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集体审查投标人的符合性、投标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作出否决投标说明。3.技术标评审(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各项内容进行认真评审,对每项指标给出评审意见(好、较好、一般、差),同时作出综合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分工,对某一重点指标作出文字评价。4.技术标汇总(1)由工作人员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主任对各评标人员的评审结论进行汇总。(2)确定各投标人技术标最终评审结论,当投标人技术标综合评价达到或超过半数的结论一致时,其结果即为最终评审结果。(3)投标人技术标综合评价结论均未达到半数时,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委对该投标文件进行讨论分析,表决作出最终评审结果。(4)技术标最终评审结果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汇总表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5.资信标评审由评标人员集体评审,得出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6.商务标评审由评标人员集体评审,得出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7.提交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填写综合评审意见,综合评审意见应填写各投标人技术标对比、资信标对比、商务报价对比、优势特点、存在缺陷和问题、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内容。(2)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意见在所有未被否决的投标人中,择优向招标人推荐5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进入)进入定标程序,并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审内容一览表,经评审商务报价比较一览表,推荐的投标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二、评分细则(一)技术标评审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好较好一般差l项目理解对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思路清晰程度。2项目重难点分析对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3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4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进度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时间节点的清晰性、明朗性。5质量保障措施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6安全保障措施在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设备安全、作业规范等方面的安全保障措施,根据措施是6安全保障措施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风险控制是否得当。7应急预案针对突发性事件(如地质灾害、天气变化、安全事故等)的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8档案管理及保密管理措施项目成果资料归档、电子数据管理及保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制度健全性和执行力。9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后续服务安排、服务承诺及相应的保障措施。10仪器设备投入情况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仪器、车辆设备等情况。注:需提供设备照片及购置(或租赁)相关材料:①自有设备需提供购置税发票,所有人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或营业执照里法定代表人一致;②租赁设备需提供本项目服务期内租赁合同复制件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制件;③车辆须提供有效年检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制件。(二)资信标评审序号评审内容好较好一般差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按下述标准评价:①单个项目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或矿地综合利用)勘查(或勘探)项目的为好;②单个项目合同额8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的矿山(或矿地综合利用)勘查(或勘探)项目的为较好;③单个项目投资额600万元(含)-800万元(不含)的矿山(或矿地综合利用)勘查(或勘探)项目的为一般;④其他为差。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复制件和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证明项目特征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业绩证明项目已竣工或在建均可。2拟派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成员中包含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测绘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证书,全部具备的为好;缺一项的为较好;缺两项的为一般;其他为差。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制件及对应人员在2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三)商务部分评审序号评审内容好较好一般差1投标报价在万元(含)—万元(不含)的为好;投标报价在万元(含)—万元(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在万元(含)—万元(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第二节定标方法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间,若有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递补。定标会议原则上应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在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由招标人负责归档备查,定标委员会对整个定标工作负总责,独立行使定标权,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定标。招标人的纪检监察组织应派人对定标过程进行监督。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二、定标组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6.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三、定标方法☑其他定标办法:通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采用再次票决法确定中标人,若再次票决仍无法确定中标人,则在所有有得票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确定1名中标人。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2.定标委员名单;3.定标要素;4.定标办法;5.定标结果。第四章合同部分(项目名称)合同委托人:受托人: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受托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建安造价:,。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二、服务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详查及勘探:矿区的地形地貌测绘、地质测量、钻孔勘探、岩矿试验等。(2)其他技术服务:采矿许可证办理阶段: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最终边坡稳定性研究报告编制、界桩放样及复核报告编制、资源量价值评估报告、矿区范围论证报告及联合踏勘、《矿山开采方案》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等。矿区用地报批及相关方案编制阶段:农转用红线图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勘测定界、土地用地预审及选址论证、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林地报批并取得林地采伐证、农用地转用报批、土地(含临时用地)报批并取得土地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等。矿山基建阶段:矿山《初步设计》、矿山《施工图(含安全设施)设计》、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智能化绿色矿山164体系建设方案编制等。具体服务内容在本合同附录A中明确。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合同条款及附件;5.技术标准和要求;6.其他合同文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或补充订立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均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类别、专业、注册号:,,职称、证书号:,。勘探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类别、专业、注册号:,,职称、证书号:,。五、服务目标☑进度目标:整体项目进度满足招标人进度管理要求。☑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等级。☑安全文明目标: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六、服务报酬根据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其中:详查及勘探:,。其他技术服务:,。(其中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最终边坡稳定性研究报告编制:,;界桩放样及复核报告编制:;资源量价值评估报告:,;矿区范围论证报告及联合踏勘:;《矿山开采方案》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农转用红线图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勘测定界:,;土地用地预审及选址论证:,;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林地报批并取得林地采伐证:;农用地转用报批:,;土地(含临时用地)报批并取得土地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矿山《初步设计》:;矿山《施工图(含安全设施)设计》:;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智能化绿色矿山164体系建设方案编制:。)详见后附“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黄南高岭土矿勘查项目咨询费汇总表”。除上述正常工作报酬外的附加工作报酬、工作奖励或参与投资节余分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七、服务期限。八、双方承诺1.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2.受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松阳分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份,受托人执份。委托人:(公章)受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39地址:3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还包括: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2.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及为咨询工作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条件:委托人不提供任何房屋、资料、设备条件。3.委托人授权常驻代表及授权为:,委托人更换常驻代表应当提前7天通知受托人。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请示和建议作出决定,对工作计划和报告进行批复的合理时限、相应形式明确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受托人的请示和建议的决定、对工作计划和报告的批复,委托人均应形成纸质文件;对参建单位的各种实施指令,委托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过受托人下达,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向参建单位下达指令,但需同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抄告受托人,以口头形式下达的指令,事后由受托人整理成书面文件并报委托人确认。5.受托人向委托人报告咨询工作及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成果文件要求为:受托人应根据项目进度与实际需要,提供月、季、年报告(表),报告(表)内容应涵盖服务委托范围内的各项内容;同时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会议纪要、专题汇报、建议及签署的各种文件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进行汇总并归档。受托人应当组建能够满足服务需要的咨询机构,必要时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加派人员,以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求。咨询机构成员名单如下:配置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职称相关证书名称拟任职务备注项目负责人勘探负责人...注:以上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因特殊原因(如重疾、离职等)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确需更换的,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更换,但更换后的人员资格、业绩、职称等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6.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资金使用计划要求为:按项目进度需要及时提供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7.在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受托人移交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的时间和方式为:委托人不提供任何设施设备。8.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工程文件中签章或共同签章的要求为:受托人应当在管理文件、资料和约定的成果文件上加盖印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涉及造价控制或其他业务的,应由相应的专业咨询负责人联合签署。9.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允许分包的业务:。分包单位应具有承接该专项咨询业务的相应资质和业务能力。10.受托人的具体违约责任:受托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导致以下情形的,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按合同约定从受托人的履约担保中扣除;履约保证金额不足的,扣减相应服务报酬,累计最高不超过服务报酬总额的30%,鼓励受托人采取保险等方式降低履约风险。10.1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书中一切有悖于招标文件的条款均视作无效条款;受托人在投标文件中单方面设置限制委托人的条款和内容均将被视作无效内容,并且出现上述现象时,受托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投标文件中所有在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经委托人作出书面确认之前,均视作无效。10.2受托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勘探负责人的违约责任:(1)受托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每出现一次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2)受托人擅自更换勘查负责人的,每出现一次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6万元,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3)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每出现一次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要求更换后的人员资格、业绩、职称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否则委托人将不予认可;(4)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更换勘查负责人的,每出现一次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要求更换后的人员资格、业绩、职称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否则委托人将不予认可;(5)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派遣符合要求的人员或更换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人员,人员更换的违约金按6.1.2款第(3)-(4)条执行,受托人无法派遣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人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6)在委托人或委托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检查中,项目负责人累计不在现场超过两次。发生上述任何情形之一,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7)未按时提交成果报告的,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8)服务资料收集不齐或管理混乱的,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9)各方到现场处理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受托人不到场的,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10)受托人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向委托人报告,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上述违约金由受托人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10.3进度计划10.3.1重大节点(暂定开工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实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开工时间延后的,以下时间节点依次顺延):(1)完成详查成果论证:2026年9月20日;(2)完成储量成果备案:2026年11月30日;(3)协助完成采矿许可证办理:2027年2月20日;(4)协助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2028年11月20日。10.3.2(1)重大节点每延后一天,受托人应支付委托人违约金2000元;上述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或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2)完成储量成果备案后,如符合矿山开采条件的,10.3.1中(3)-(4)节点须满足;如不满足矿山开采条件的,则后续相关的工作相应减少。10.4在咨询服务期内,因受托人原因,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或其它经济损失或质量安全事故的,受托人同意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赔偿违约损失,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签约合同价的30%。(1)安全事故A.发生了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则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50万元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从咨询费中直接扣减;B.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则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30万元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从咨询费中直接扣减;C.发生了较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则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10万元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从咨询费中直接扣减;D.发生了一般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则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5万元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从咨询费中直接扣减;E.若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委托人遭受有关部门处罚及当事人索赔时,由此引起的委托人损失由受托人承担;F.发生A条或B条安全事故时,除处罚金以外,委托人视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受托人责任。(2)工程质量事故A.发生了特大质量事故,则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50万元/次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从服务费中直接扣减;B.发生了重大质量事故,则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30万元/次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从服务费中直接扣减;C.发生了较大质量事故,则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10万元/次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从服务费中直接扣减;D.发生了一般质量事故,则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3万元/次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从服务费中直接扣减;E发生A条或B条质量事故时,除处违约金以外,委托人视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受托人责任。(3)违反保修期内义务的违约责任在保修协议中另行商定。(4)如受托人存在转包、挂靠行为的,委托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担保,已支付服务相关费用全部扣回,并保留追加相关损失和终止合同的权利。11.受托人向委托人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相关违约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12.委托人的具体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或未适当履行合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分类,分期支付服务报酬:13.1预付款:/。13.2详查及勘探(1)矿区的地形地貌测绘、地质测量、钻孔勘探、岩矿试验等:最终结算价按实支付,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结合投标单价进行计算{即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投标单价}。工作完成并出具正式报告后支付至价款的85%,剩余15%待储量成果备案完成后30天内支付。13.3其他技术服务(1)可行性研究:完成可研报告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2)安全预评价:完成安全预评价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3)最终边坡稳定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最终边坡稳定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4)界桩放样及复核报告编制:最终结算价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计算。工程量按实计量,再结合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即结算价=计费标准金额×(1-投标下浮率)}。完成界桩放样报告编制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5)资源量价值评估报告:完成资源量价值评估报告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6)矿区范围论证报告及联合踏勘:完成矿区范围论证报告及联合踏勘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7)《矿山开采方案》编制:完成《矿山开采方案》编制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8)《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完成《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9)农转用红线图出具:最终结算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参照1:500地形图数字化复杂收费基价计算。标准图幅数量按实计量,再结合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即结算价=计费标准金额×(1-投标下浮率)}。完成农转用红线图出具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11)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完成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12)勘测定界:最终结算价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计算。工程量按实计量,再结合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即结算价=计费标准金额×(1-投标下浮率)}。完成勘测定界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13)土地用地预审及选址论证:完成土地用地预审及选址论证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14)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完成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15)林地报批并取得林地采伐证:最终结算价按《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林建协〔2018〕15号)计算。通用调整系数取值1.2,专业调整系数取值1.2,工程量按实计量,再结合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即结算价=计费标准金额×(1-投标下浮率)}。完成林地报批并取得林地采伐证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16)农用地转用报批:完成农用地转用报批并取得批复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17)土地(含临时用地)报批并取得土地批复:完成土地(含临时用地)报批并取得土地批复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18)《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19)《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20)《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完成《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21)《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最终结算价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表2-23。项目面积按实计量,再结合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即结算价=计费标准金额×(1-投标下浮率)}。完成《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22)《环评报告》编制: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并出具正式文件后支付至服务费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服务费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23)矿山《初步设计》:最终结算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专业调整系数取值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值1.0,附加调整系数取值1.0,工程量比例40%,计算基数采用审定概算工程费用,再结合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即结算价=计费标准金额×(1-投标下浮率)}。初步设计编制完成通过核定后支付此项费用的85%,施工图完成设计,支付至此项费用的95%,剩余5%的款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矿勘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