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及养护建设招标公告(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青海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佳林竞磋(工程)2026-001
项目名称: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62900
最高限价(元):1560713.5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629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4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日期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20号楼10820号(卢浮宫馆双子座A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4.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贵南县茫曲镇行政综合楼14楼
联系方式:0974-8502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20号楼10820号(卢浮宫馆双子座A座8楼)
联系方式:0971-51124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梦梦
电 话:0971-5112485
附件信息:
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pdf928.6K
工程量清单--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PDF1.5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18: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20号楼10820号(卢浮宫馆双子座A座8楼)
预算金额
¥156.2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梦梦
项目联系电话
0971-5112485
采购单位
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贵南县茫曲镇行政综合楼1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4-8502363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20号楼10820号(卢浮宫馆双子座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5112485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佳林竞磋(工程)2026-001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3月青海·西宁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第五章磋商程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磋商文件(格式)格式1:磋商文件封面格式2:磋商文件目录格式3:磋商函格式4:最初报价一览表格式5:响应报价表格式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9:供应商承诺函格式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11: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格式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15: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格式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格式17:供应商施工方案相关文件格式18.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20: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第一章投标邀请青海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佳林竞磋(工程)2026-001)”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佳林竞磋(工程)2026-00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1562900.00元最高限价1560713.54元项目分包个数无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日期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7.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6日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2日(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锁办理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磋商文件及开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新宁路支行收款人青海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5064512942注:(保证金、成交服务费支付账号)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张民理联系电话:0974-8502363联系地址:贵南县茫曲镇行政综合楼14楼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薛梦梦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联系电话:0971-5112485邮箱地址:535592943@qq.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20号楼10820号(卢浮宫馆双子座A座8楼)其他事项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4.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贵南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4-8502037第二章磋商须知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单位”系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供应商”系指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单位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青海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所述的资格条件。4、竞争性磋商采购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竞争性磋商文件5.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单位用以阐明所要求的施工要求及相关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5.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2)磋商须知(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5)磋商程序(6)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7)磋商文件格式(8)磋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变更通知5.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5.4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均应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向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6、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磋商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磋商。磋商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资格性磋商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其他磋商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项目管理机构、类似业绩、报价组成因素(参与磋商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7、报价(实质性要求)7.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7.2供应商的报价是其磋商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7.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数量,暂定金额、暂估价按工程量清单(说明)列入。7.4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磋商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7.5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且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则该调整金额将会以百分比形式套用于首次报价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估价、暂列金额、税金以及包干费用以外的各项目单价,调整后的单价作为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此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如下:(±)调整金额百分比=——————————————————————————×100%修正后的首次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估价-暂列金额-税金-包干费用7.6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具体详见第一章)的,视为无效报价。7.7本次磋商采购采用政采云线上报价,供应商应在收到报价通知30分钟内按系统提示提供报价。8、磋商文件的递交8.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招标,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未成交者的磋商保证金转账退还。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单位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9.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前,应提交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小写: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收款单位:青海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新宁路支行银行账号:105064512942(后附项目名称)交纳时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9.2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磋商予以拒绝。9.3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非现金形式)。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现金形式)。退还时请返还采购合同(原件)5份及经采购方盖章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要求)后,到本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9.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9.4.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文件的;9.4.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9.4.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9.4.4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9.4.5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9.4.6成交供应商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10、确定成交候选人1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单位确认。10.2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0.3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款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款第(三)项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但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1、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2、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合同约定提交则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项目完工并顺利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13、签订合同13.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13.2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文件、磋商中的最终报价、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14、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金额:按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执行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15、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日。16、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报价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日期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7.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说明:1)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形式、资格和响应性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一、工程量清单另册二、商务要求2.1、现场施工条件: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2.2、项目建设地点:贵南县茫曲镇;2.3、工程概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4、施工工期:45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04月13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05月27日2.5、缺陷责任期:1年。三、质量、技术、服务要求2.1质量要求:合格2.2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承包人主体行为规范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施工质量。2.3本工程所需主要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供应,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调剂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国家标准,并征得建设单位确认。加工订货成品、半成品及构件的供应方式,由承包人按进度、设计要求和标准,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确认后,负责加工订货,建设单位有权对质量进行监督。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修)书、出厂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质量缺陷,由订货单位负责。2.4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和抽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2.5突出抓好施工过程控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施工节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现场管理控制;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管理,对各工序间的交接检验及专业工种之间交接环节的工程质量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检和复检,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应健全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建筑物功能要求的抽验检查和检测制度。2.6承包人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工程按期完成。2.7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减少施工噪音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争创“施工现场文明工地”。2.8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建设应执行的技术规范: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现行有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四、报价要求4.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4.2供应商的报价是其磋商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4.3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数量,暂定金额、暂估价按工程量清单(说明)列入。4.4供应商在提交的首次磋商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4.5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且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则该调整金额将会以百分比形式套用于首次报价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估价、暂列金额、税金以及包干费用以外的各项目单价,调整后的单价作为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此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如下:(±)调整金额百分比=——————————————————————×100%修正后的首次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估价-暂列金额-税金-包干费用4.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响应总价扉页,下同)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磋商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磋商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4.7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出现单价遗漏情况,视为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4.8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具体详见第一章)的,视为无效报价,将被淘汰。4.9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磋商文件处理。(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二)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或其持有的《青海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的;(三)磋商文件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费率并要求按此金额或费率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八)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报价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出现两个及以上金额的(不论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第五章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和评审工作。2、磋商组织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3、磋商程序3.1在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小组出具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报告后,在磋商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布。3.3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3.4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4.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首次磋商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首次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磋商文件处理:(1)磋商文件内容不全的;(2)磋商文件的语言、报价货币和知识产权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3)磋商文件中资格要求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4)磋商文件中未附施工组织设计或实施方案;(5)磋商文件中未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4.2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评审(1)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中第4.9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磋商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响应报价汇总表)。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单价进行分析,对明显不合理的单价(如明显偏高或偏低)项目,应在评审报告中记录,提醒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3.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磋商小组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6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磋商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获得采购单位同意(由采购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磋商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3.8磋商达到供应商磋商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磋商文件满足或者高于磋商小组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磋商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3.9磋商小组经过两轮以上磋商后,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3.10最终报价(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最终报价由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最终报价表”,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线上递交。(3)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如超时,则视为无效投标。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a、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b、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c、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要求;d、最终报价表一旦递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3)供应商最终报价由磋商小组当场宣布。(4)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对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1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12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3.1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班子、业绩、响应报价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3.12.2评审办法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一致响应函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七章“磋商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人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日期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7.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3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报价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规定响应内容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规定工期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1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9.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规定分值构成(100分)施工组织设计:55分项目管理班子:6分业绩:9分响应报价:30分其他评分因素:/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特点作出认真仔细的分析,提出的施工组织与技术保障措施方案适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种植施工方案②苗木采购与质量控制③成活率保障措施④养护管理方案等;以上因素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55分)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满分12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编制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体系健全;②质量控制目标明确;③管理制度健全有效;④有详细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满分8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编制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管理体系健全;②安全保障措施;③安全应急预防措施;④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及防护;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满分8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编制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②文明施工措施;③环境管理方案切实可行、能有效运行;④污物处理、噪音等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满分8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工期,提供工期保证措施,如何对工期的保障进行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进度计划;②保证工程质量要求;③流水作业能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④管理措施能有效保证投标工期计划的顺利完成。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满分8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6分)施工场地符合现场实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②有利于生产、生活、安全、消防、环保、市容、卫生、劳动保护等;③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要求。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满分6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5分)施工过程中资源配备计划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设备、机具配置齐全;②合理,能满足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满分5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管理班子(6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6分)1.项目经理具有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其他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具有园林或林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3业绩(9分)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有效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9分;未提供不得分4响应报价评分标准(30分)在所有的有效响应报价中,以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最后报价),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用本条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或对比其他供应商方案不如中的任意一种情形。3.13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一)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被淘汰,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三)供应商最后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且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四)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4.1本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4.2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3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4.4对于违反磋商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磋商。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待项目主体过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竣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7%,剩余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响应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响应函”的文件。1.1.1.5响应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响应函后的称为“响应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6.4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8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1.9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2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1.10.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1.10.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1.11知识产权1.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2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2.3发包人人员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4.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2.4.4逾期提供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3.2.3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4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5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承包人人员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2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3.3.3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4承包人现场查勘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3.5.2分包的确定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10.7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3.5.3分包管理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3.5.4分包合同价款(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3.5.5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7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8联合体3.8.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8.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8.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4.3监理人的指示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4.4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4.4商定或确定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1.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5.1.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5.2质量保证措施5.2.1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5.2.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对于发包人和监理人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承包人有权拒绝实施。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5.2.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5.3隐蔽工程检查5.3.1承包人自检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5.3.2检查程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5.3.3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5.3.3重新检查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5.3.4承包人私自覆盖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4.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按照第13.2.4项〔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约定执行。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5.5质量争议检测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7.8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6.1.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6.1.4治安保卫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1.5文明施工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6.1.6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6.1.7紧急情况处理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6.1.8事故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6.1.9安全生产责任6.1.9.1发包人的安全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6.1.9.2承包人的安全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6.2职业健康6.2.1劳动保护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1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工程养护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1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封一1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评测合格编号:TJDE-2020-21001:AZDE-2020-21001:SZDE-2020-21001:YLDE-2020-21001:SZGS-2022-22001:SZGS-2023-23001:ZHGL-2023-23001:FAGS-2024-24001:HCS-2024-24001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美)(单位资质专用章)创墙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成章(签字或盖章)顾翠玲编制人20003680复核人:1A203658价大员签字司海海mT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鸿有效期至:2030年01月07日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扉一1CS扫描全能王人在用的扫播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贵南县;二、编制依据及有关资料1.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施工图;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青海省现行定额及其配套文件;4相关的规范、标准图集及技术资料;三、计量说明:1.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四、清单及报价说明1.清单项目特征中列出主要项目特征、其余特征详见设计图纸及索引的相关图集;2.本工程土方、建渣、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运输、堆放、二次转运等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费用计入报价,结算不做调整;3.本工程现浇砼采用商砼,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将商品砼外加剂、运输费、泵送费等计入报价中,结算不做调整;4.本工程模板及支架工程相关费用,应包含模板及支架的安装、拆除、清理、刷润滑剂、维修、运输、损耗等费用,模板为钢模、木模、砖胎膜等综合使用,其费用不论施工措施采用何种模板其价格均不得调整;5.本工程钢筋工程中钢筋的链接方式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投标人结合相关规范、施工方案及企业自身情况综合考虑,计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结算时措施钢筋不予计量;6.本工程砌体加固钢筋、构造柱钢筋、圈梁钢筋、过梁钢筋等所有框架结构以外的钢筋与框架结构的链接方式、方法、工艺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费用计入报价中,结算不做调整,也不另行签证及增加项目;7.本工程防水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算,其中附加层、加强层的设置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设置附加层加强层(包括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管道周边及墙脚、屋面防水层的附加层等)的发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结算不做调整:8.本工程抹灰线条、滴水线、阳角加强等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其费用包含在抹灰项目报价中,结算不做调整;9.措施项目清单中,招标人给出了一些通用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情况、企业自身情况等进行报价(招标人未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自行增加),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增加措施项目(模板工程量按实结算):10.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施工中临时停电问题,发电机功率及数量自行考虑(发电机自备),且必须满足正常施工,费用计入报价中,结算不做调整,也不另行签证及增加项目;1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结合施工内容、施工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冬雨季施工、排水、降水、排污等措施费,中标后不做任何调整,也不另行签证;12.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修建的临时道路等临时性项目,工程竣工后,一律由投标人全部清场,其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基坑开挖放坡必须满足设计、规范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任何超挖、大于规范要求放坡、增加加宽工作面等原因造成的土石方工程量增加,均应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方可计入工程结算;五、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1.施工现场情况: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周边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的影响,结合投标人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方案,并作出报价;具体施工以图纸及相关标准图集、规范为准;3.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施工内容均包含在相应清单的综合单价中,无论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填报,都必须按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若有漏项则视为已包括在某一章相应子目中,招标人将不在另行支付,实施中,若发现某一章节重复,招标人将予以扣减。4.投标人对本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疑问提交截止日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可此工程量清单已包括了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和谐广场第1页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A.16拆除工程1011609001001栏杆、栏板拆除1.拆除既有护栏,高02.拆除至甲方指定的位45m置m1028分部小计E.1绿化工程2050101010001整理绿化用地1.场地整理m250003050101010002土壤改良1.土壤改良2.3m/亩,羊板粪m224050101009001种植土换填1.种植土换填m35005050102001003造型油松|1.种类:造型油松,云片式2.胸径或干径:胸径8cm|3.株高、冠径:高2.5m4.起挖方式:土球0.8m以上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树干涂白、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撑杆等措施株26050102001004海棠A1.种类:海棠A|2.胸径或干径:地径8-8|3.株高、冠径:高3.5-49cm.0m4.起挖方式:带冠移植,土球W0.6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树干涂白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撑杆等措施株147050102001001北美海棠B1.种类:北美海棠B2.胸径或干径:地径6-69cm3.株高、冠径:高3.0-3.5m4.起挖方式:带冠移植,土球≥0.5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株9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和谐广场第2页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病虫害防治、树干涂白、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撑杆等措施050102001005北美海棠C1.种类:北美海棠C2.胸径或干径:地径5-5|3.株高、冠径:高2.5-3.9cm.0m4.起挖方式:带冠移植,土球≥0.4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树干涂白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撑杆等措施株119050102001002暴马丁香A1.种类:暴马丁香A2.胸径或干径:地径8-83.株高、冠径:高度3.5.9cm-4.0m4.起挖方式:定杆1.5m,土球≥0.6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树干涂白、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撑杆等措施株1510050102001006暴马丁香B1.种类:暴马丁香B|2.胸径或干径:地径4-4.9cm3.株高、冠径:高2.5-34.起挖方式:带冠移植.0m,土球≥0.3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树干涂白、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撑杆等措施株911050102002001丁香A1.种类:丁香A2.冠丛高:1.8m|3.蓬径:冠幅1.5m,5-7分枝4.起挖方式:土球W0.4m株27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和谐广场第3页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12050102002002丁鄱B1.种类:丁香B|2.冠丛高:1.5m|3.蓬径:冠幅1.2m,5-7分枝4.起挖方式:土球W0.4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株1513050102002003榆叶梅A1.种类:榆叶梅A|2.冠丛高:1.8m|3.蓬径:冠幅1.5m,5-7分枝4.起挖方式:土球W0.4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株2914050102002004榆叶梅B1.种类:榆叶梅B|2.冠丛高:1.5m3.蓬径:冠幅1.2m,5-7分枝4.起挖方式:土球W0.4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施|6.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株2515050102002005剪型丁香1.种类:剪型丁香2.冠丛高:三年生,高60cm,3-4分支,25株m21014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和谐广场第4页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平方米3.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施4.措施:含遮阳棚等措16050102002006八宝景天1.种类:八宝景天|2.冠丛高:高0.3m,3芽以上,36株/m3.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4.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m2125171050102002007草1.种类:萱草|2.冠丛高:高0.25m,36株/m3.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4.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m212518050102002008马蔺1.种类:马蔺2.冠丛高:高0.25m,36株/m3.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4.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m212519050102013001喷播植草(灌木)籽1.草(灌木)籽种类:早熟禾、黑麦草、高羊茅3:1:1,20kg/亩2.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3.含无纺布,10g全新材料m23600.0220050102002009矮牵牛-盆栽花卉1.种类:矮牵牛一盆栽花卉2.冠丛高:50株/平方m2307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和谐广场第5页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米,高15-25cm,冠幅203.养护期:养护期2年,cm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4.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21050102002010八仙花(绣球)1.种类:矮牵牛-盆栽花卉2.冠丛高:50株/平方米高20-25cm,冠幅25cm3.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4.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m2103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工程名称:和谐广场第1页共1页设项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1050405001001安全文明施工费21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4.79|32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3.4743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5454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4.26050405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257050405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918050405008001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0.189050405009001工程定位复测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0.66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和谐广场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5索赔与签证合计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工程名称:和谐广场第1页共1页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工程优质费元1、计算基数为不含工程优质费的税前工程造价2、费率参考鲁班奖3%,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1.5%,江河源杯1%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和谐广场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合计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和谐广场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1合计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表—12-3计日工表工程名称:和谐广场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暂定实际1人工人工小计2材料材料小计3机械机械小计总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表—12-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和谐广场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1合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5(十六)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工程名称:和谐广场第1页共1页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1规费定额人工费1.1社会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养老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6(2)失业保险费定额人工费0.5(3)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定额人工费6.5(4)工伤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51.2住房公积金定额人工费121.3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9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办公楼北侧花坛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E.1绿化工程1050101010003整理绿化用地1.场地整理m24212050101010004土壤改良1.土壤改良2.3m/亩,羊板粪m23050101009001种植土换填1.种植土换填2.入口西侧,换填30cm,土方外运花坛内高程低于道牙10cmm31264050102002009剪型丁香1.种类:剪型丁香2.冠丛高:三年生,高60cm,3-4分支,25株/平方米3.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4.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m24215050102001006北美海棠C1.种类:北美海棠C2.胸径或干径:地径5-5.9cm3.株高、冠径:高2.5-3.0m4.起挖方式:带冠移植,土球≥0.4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树干涂白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撑杆等措施株43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工程名称:办公楼北侧花坛第1页共1页设项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1050405001001安全文明施工费21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4.79|32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3.4743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5454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4.26050405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257050405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918050405008001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0.189050405009001工程定位复测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0.66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办公楼北侧花坛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5索赔与签证合计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工程名称:办公楼北侧花坛第1页共1页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工程优质费元1、计算基数为不含工程优质费的税前工程造价2、费率参考鲁班奖3%,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1.5%,江河源杯1%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办公楼北侧花坛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合计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办公楼北侧花坛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1合计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表—12-3计日工表工程名称:办公楼北侧花坛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暂定实际1人工人工小计2材料材料小计3机械机械小计总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表—12-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办公楼北侧花坛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1合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5(十六)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工程名称:办公楼北侧花坛第1页共1页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1规费定额人工费1.1社会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养老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6(2)失业保险费定额人工费0.5(3)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定额人工费6.5(4)工伤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51.2住房公积金定额人工费121.3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9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格桑花园第1页共3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E.1绿化工程1050101010005整理绿化用地1.场地整理m21232921050101009002种植土换填1.种植土换填2.入口西侧m36003050101010006土壤改良1.土壤改良2.3m/亩,羊板粪m554050102002010丛生山杏1.种类:丛生山杏|2.冠丛高:高2.5-3.0m|3.蓬径:每分枝3cm以上,3分枝以上4.起挖方式:土球W0.5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株1205050102002011丛生稠李1.种类:丛生稠李|2.冠丛高:高2.5-3.0m|3.蓬径:每分枝3cm以上,3分枝以上4.起挖方式:土球W0.5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株906050102001008北美海棠B1.种类:北美海棠B2.胸径或干径:地径6-6.9cm3.株高、冠径:高3.0-3.5m4.起挖方式:带冠移植,土球0.5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树干涂白、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撑杆等措施株1807050102001009北美海棠C1.种类:北美海棠C2.胸径或干径:地径5-5.9cm株191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格桑花园第2页共3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3.株高、冠径:高2.5-34.起挖方式:带冠移植.0m,土球≥0.4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树干涂白、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撑杆等措施8050102001010暴马丁香B1.种类:暴马丁香B2.胸径或干径:地径4-4.9cm3.株高、冠径:高2.5-3.0m4.起挖方式:带冠移植,土球≥0.3m5.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树干涂白、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撑杆等措施株1499050102002013剪型丁香1.种类:剪型丁香2.冠丛高:三年生,高60cm,3-4分支,25株/平方米3.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4.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m251110050102002012剪型榆叶梅1.种类:剪型榆叶梅2.冠丛高:三年生,高60cm,3-4分支,25株/平方米3.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4.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m246011050102013002喷播植草(灌木)籽1.草(灌木)籽种类:早熟禾、黑麦草、高羊茅3:1:1,20kg/亩2.养护期:养护期2年,含修剪、施肥、浇水、m212329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格桑花园第3页共3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3.含无纺布,10g全新材料分部小计补充分部12|05B001移栽重组费用1.移栽重组费用|2.自然式布局,高1.2-1.5m,土球≥0.3m,含输等。人工、苗木、栽植、运株120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工程名称:格桑花园第1页共1页设项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1050405001001安全文明施工费21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4.79|32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3.4743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5454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4.26050405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257050405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918050405008001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0.189050405009001工程定位复测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0.66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格桑花园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5索赔与签证合计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工程名称:格桑花园第1页共1页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工程优质费元1、计算基数为不含工程优质费的税前工程造价2、费率参考鲁班奖3%,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1.5%,江河源杯1%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格桑花园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合计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格桑花园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1合计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表—12-3计日工表工程名称:格桑花园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暂定实际1人工人工小计2材料材料小计3机械机械小计总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表—12-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格桑花园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1合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5(十六)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工程名称:格桑花园第1页共1页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1规费定额人工费1.1社会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养老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6(2)失业保险费定额人工费0.5(3)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定额人工费6.5(4)工伤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51.2住房公积金定额人工费121.3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9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烈士陵园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E.1绿化工程1050101010007整理绿化用地1.场地整理m25021050101010008土壤改良1.土壤改良2.3m/亩,羊板粪m0.23050102002014青海云杉1.种类:青海云杉2.冠丛高:高2.5-3.0m3.蓬径:冠幅1.3-1.5m单侧长90m4.起挖方式:土球W0.45.养护期:养护期2年,m含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冬季风障保温等养护6.措施:含遮阳棚等措施株5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工程名称:烈士陵园第1页共1页设项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1050405001001安全文明施工费21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4.79|32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3.4743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5454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4.26050405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257050405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1.918050405008001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0.189050405009001工程定位复测费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0.66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烈士陵园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5索赔与签证合计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工程名称:烈士陵园第1页共1页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工程优质费元1、计算基数为不含工程优质费的税前工程造价2、费率参考鲁班奖3%,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1.5%,江河源杯1%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烈士陵园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合计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烈士陵园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1合计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表—12-3计日工表工程名称:烈士陵园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暂定实际1人工人工小计2材料材料小计3机械机械小计总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表—12-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烈士陵园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1合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5(十六)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标段:贵南县2026年城镇小区绿化及养护工程名称:烈士陵园第1页共1页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1规费定额人工费1.1社会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养老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6(2)失业保险费定额人工费0.5(3)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定额人工费6.5(4)工伤保险费定额人工费1.51.2住房公积金定额人工费121.3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9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及养护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