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有机肥招标公告(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2026)
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罗水乡等10个乡镇龙凤村等2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五年度)有机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罗水乡等10个乡镇龙凤村等2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五年度)有机肥采购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1日
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的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罗水乡等10个乡镇龙凤村等2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五年度)有机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罗水乡等10个乡镇龙凤村等2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五年度)有机肥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6]027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65622-20260311-175
4、采购项目预算:631,5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完成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按照《张政办发〔2024〕67号》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降价幅度不超过采购预算10%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 中标金额降价幅度超过采购预算的10%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采购预算减去中标金额的差额。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631,500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632
631,5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须具备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肥料登记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8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古庸路福天华府(一期)2栋13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龚晓娟
1、电 话:18174446222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88号
(3)联系人:李壬华
(4)邮 编:427000
(5)电 话:1357442225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康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古庸路福天华府一期2栋1301室
(3)联系人:康存为
(4)邮 编:427000
(5)电 话:0744-8259098 18174446222
(6)电子邮箱:1256353057@qq.co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罗水乡等10个乡镇龙凤村等2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五年度)有机肥采购
品目
A07039900-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采购单位
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16:4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古庸路福天华府(一期)2栋13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63.1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晓娟
项目联系电话
18174446222
采购单位
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壬华:13574422258
代理机构名称
张家界康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古庸路福天华府一期2栋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存为:15674414333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表.doc
附件2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docx
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包1有机肥详见采购需求632吨¨¨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均需按谈判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第2节技术要求1、为确保有机肥的使用符合我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要求,参与招标或政府采购的有机肥禁止使用畜禽类粪便为原材料,其他各项检测指标应符合国家有机肥新国标NY/Y525-2021,如下表:项目指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0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ρH)5.5~8.5种子发芽指数(GI),%≧70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项目指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0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ρH)5.5~8.5种子发芽指数(GI),%≧70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注:①需提供有机肥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②供应商未提供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及检测报告原件视为无效响应。2、项目实施地点及数量序号实施地点采购需求数量单位1龙凤村增施有机肥40吨2官庄村增施有机肥30吨3楠木村增施有机肥20吨4青云桥村增施有机肥30吨5新路村增施有机肥20吨6立功桥社区增施有机肥30吨7金山村增施有机肥30吨8盘塘村增施有机肥30吨9三台山村增施有机肥70吨10黄渔溪村增施有机肥30吨11韭菜垭村增施有机肥30吨12砂子垭村增施有机肥92吨13木山村增施有机肥30吨14筒车村增施有机肥40吨15苗湾村增施有机肥20吨16龚家垴村增施有机肥20吨17神堂坪村增施有机肥20吨18覃家山村增施有机肥10吨19高万村增施有机肥10吨20岩口村增施有机肥30吨合计:632吨第三节商务要求一、项目实施要求(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1.1中标单位负责保证货物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引起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1.2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单位承担。1.3中标单位负责其派出的实施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所有运输、搬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1.4中标单位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原厂原包装送货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2)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2.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2.2交货地点: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货物及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2.3履行方式: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标的物及数量、质量、期限、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等要求履行合同,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质量要求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3.2整体基本质量保证期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保质期1年,从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算起。中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不低于本要求的前提下承诺更优质的质保期。如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货方承担。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4)服务要求4.1为方便发放到各农户,货物包装必须符合采购方的要求。4.2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相关的国家强制标准、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标准、规范。4.3响应时间:7×24h的服务响应。4.4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关的服务,未按采购人要求实施的,所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中标人自行负责。(5)付款方式及验收5.1付款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5.2付款方式:货物按采购人指定地点配送各乡镇、村,送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5.3验收方式:采购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质量、数量、外观损伤),必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及时处理,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拒付货款,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①货物验收应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进行。中标单位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②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③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单位免费无条件更换新的货品。对更换后的新产品再行验收,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所投产品所实现的目的和功能要符合采购人所需要求。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未尽事宜在谈判过程中或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对于本章节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或说明。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的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罗水乡等10个乡镇龙凤村等2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五年度)有机肥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罗水乡等10个乡镇龙凤村等2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五年度)有机肥采购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6]027号3、委托代理编号:1065622-20260311-1754、采购项目预算:6315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0%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完成。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降价幅度不超过采购预算10%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金额降价幅度超过采购预算10%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采购预算减去中标金额的差额;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0%;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2、采购需求包号 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A07039900-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632吨6315006315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肥料登记证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其他说明。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张家界康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古庸路福天华府(一期)2栋1301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九、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十、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十一、谈判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龚晓娟2、电话:0744-8259098、18174446222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2)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88号(3)联系人:李先生(4)邮编:427000(5)电话:13574422258(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张家界康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古庸路福天华府(一期)2栋1301室(3)联系人:龚晓娟(4)邮编:427000(5)电话:0744-8259098、18174446222(6)电子邮箱:1256353057@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有机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