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块出租招标公告(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莲溪经济联合社2026)
竞投公告
莲溪村新丰北街尾祠堂田B地块出租项目交易公告(线上交易) 立项编号:莲溪村交﹝2026﹞00009号 南沙区黄阁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受南沙区黄阁镇莲溪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6年4月9日11:00-11:30在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zns3z.com/tdlzdzjy/dzjy/jydt.do?method=jiaoyi)对南沙区黄阁镇莲溪村新丰北街尾祠堂B地块组织交易,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交易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个人和单位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名称:莲溪村新丰北街尾祠堂田B地块; 2、资产类型:资源性资产 ,交易面积:3553平方米; 3、资产地址:黄阁镇莲溪村新丰北街; 4、项目经营用途:商业用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5、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无证 □有证,证号: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 □有证,证号: (3)其他: 无 6、合同期限:3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免租期:无; 7、交易底价:10元/平方米/月(含税)。 8、交易方式:线上竞价交易,每次增幅为1元/平方米/月或其整倍数,报价不设上限。 9、租金及管理费收取方式:租金按月为一期收取,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每期的前20日交付当期租金。 10、租金及管理费递增方式:无 ; 11、交易保证金:(1)交易保证金为¥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以转账形式于2026-03-30至2026-04-08(17:00前)缴纳至开户银行,各竞投报名人可在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2)保证金账号:系统随机生成(竞投报名人通过注册及报名申请后,经镇交易站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一个保证金账号对应一个竞投人)。 (3)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供销合作联社。 (4)各竞投报名人凭网上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系统将以此随机账号识别竞投人身份。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即报名期限结束前已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莲溪村交﹝2026﹞00009号项目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竞投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3、拖欠租金15天的,出租方将有权收回该场地,并没收承租方的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 14、其他说明: 1、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依法依规,做好一切人身安全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2、当上级政府部门需要征收清拆时,出租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服从,出租方按实际使用时间收取租金。 3、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保护物业,不得无故损坏或拆除,不得规划引进“散乱污场所”,一切违规行为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应保持商铺原状交还给出租方。 4、在承租期间,承租方必须做好保洁工作,严禁乱丢垃圾,破坏环境,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回场地,因此产生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5、必须按照约定使用范围放置物品,严禁在周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等。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无 (三)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交易服务机构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相应后果。 三、报名事项 (一)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网上在线竞价方式,每次竞价增幅为1元/平方米/月或其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人可于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8日在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zns3z.com/tdlzdzjy/dzjy/jydt.do?method=jiaoyi)进行注册及报名。 (二)报名资料:竞投人在线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出租方有权要求竞投意向人提供原件核对)。 (三)报名流程指引:请参看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zns3z.com/tdlz/标题栏右侧的“资料下载”中的“在线交易操作视频指南-在线报名和查看保证金账号”。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交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2.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 3.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否则,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又实际报名了的,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竞投人自负。 4.若只有一个竞投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 四、竞投须知 (一)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26年4月9日11时至11时30分,按各自账号自行登录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zns3z.com/tdlzdzjy/dzjy/jydt.do?method=jiaoyi),在右侧标题栏中“我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我的交易”,然后点选“在线竞价”进行网上在线竞投。 (二)竞投人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视为竞投人同意按底价出价。竞投人中标后以未出价为由拒绝承认中标结果的,视为竞投人放弃中标资格,该标的物将由下一竞投人递补中标或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竞投人自行负责网上交易账号安全,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完成网上竞投操作;若因个人操作、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原因导致的,不能如期地、正常地进行网上竞价操作的,后果自负。 (四)网上在线竞投时,各竞投人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的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进行竞投,本次竞投交易启用“防秒杀”功能,规则为: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若有人报价,系统将自动把竞投结束时间延长3分钟,每次延长的3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延长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最后3分钟内无人再报价时,系统才会结束竞投并显示竞投结果。即竞投结束时间不一定是原设定的时间,请注意确认竞投时间是否延长,只有显示竞投结果,才是本场竞投结束。 (五)若两个或以上竞投人报名参与竞投,网上(现场)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现场)竞价的,项目依然为底价的情况下,按以下方式处理: 1.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存在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有优先权的优先权人的,优先权人享有优先中标资格: (1)如优先权人为一人,则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自动中标; (2)如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则在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中通过摇珠确定中标人;摇珠时间以交易站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竞投人主张本人在竞投中有优先权的,需在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优先资格证明给交易站(相关资格证明:如原合同,户口簿及优先资格声明书要求出租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未在期限内提交优先权相关证明材料,过后再主张优先权的,按无优先权处理。 (4)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声明放弃优先权的,按无优先权处理。 (五)优先权顺序按以下方式确定: 第一顺位: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权; 第二顺位:原承租人在上一合同期合同约定的优先权(原承租人上一合同期合同没有约定优先权的,不作优先权处理); 第三顺位: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业主方出租时声明的优先权。 优先权按上列顺位排列,上一顺位不存在优先权人才轮到下一顺位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同一顺位存在多个优先权人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竞得人。 2.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不存在优先权人的,将以在黄阁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现场摇珠方式来确定竞得人,摇珠时间以黄阁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按前款方式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不承认中标结果拒绝履行的,按竞投人放弃成交权处理,该标的物将按报价高低由下一竞标人递补中标(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低价)或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投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特别声明 (一)本交易站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面形式向本站提供,以本交易站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本交易站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须详细了解标的物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自愿承担风险。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成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各竞投人必须确保转账的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竞投人承担。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站不承担责任。 (四)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一旦成功报名并且成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无论因个人问题导致的不能正常竞价或出现其他问题的,均由竞投人自行负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七)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站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南沙区黄阁镇莲溪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麦生 联系电话:020-84971343 交易机构名称:南沙区黄阁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34681733 八、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请如实举报。举报监督单位及电话: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020-84971458。 附件: 1. 莲溪村新丰北街尾祠堂田B地块租赁合同.doc
黄阁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6年3月27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莲溪经济联合社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概况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竞投,租赁甲方自有的坐落在莲溪村新丰北街尾祠堂田B地块(以下简称租赁物),总面积为3553平方米。仅用于商业用途,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租赁物按照现状交付,签订本合同即完成交付,双方不再另行办理交付手续。如乙方需要用作其他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租赁物,确认甲方已清楚告知该租赁物的情况,乙方表示完全理解和认可,并同意按现状承租租赁物。第2条租赁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法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本合同下的租赁年限为_3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第三条租金及支付(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当_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80000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注:竞投时交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无违约行为以及本合同约定的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乙方返还租赁物后,甲方将保证金在30_天内一次性退回给乙方。(二)租金标准租金单价为:¥10元/平方米/月,计租面积为3553平方米,月租金为¥35530元,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应缴纳租金的总额为:¥127908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玖仟零捌拾元整),含税费。(三)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收取,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4)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增收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5‰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需向甲方缴交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甲方并有权主张乙方赔偿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等)。(五)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于每20日前向甲方缴交上月水费、电费、清洁费。第四条用途租赁物仅作商业用途,租赁物用途除双方在本合同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租赁物用途。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租赁物并追收所欠租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第五条转租、转让(一)合同期内,乙方原则上不得转租租赁的租赁物。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确实需要转租,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签订转租补充合同,乙方才可将租赁物转租。转租合同为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共同签订的三方合同。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剩余的承租期限;2.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3.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4.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5.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或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合同同时终止;6.乙方负责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乙方负责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8、乙方不得提前一次性收取转租户两个月以上(含本数)的租金。(二)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确需对合同进行转让,乙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认受让方与乙方具有相同的资质条件,且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在转让前,双方必须经原合同约定的合同转让,经进行民主层级表决通过,并清理好原合同所涉及的债权、债务。(三)乙方将其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租赁年限在1年以上(含1年)且一次性收取第三人约定期限内的租金的,乙方必须在收到该第三人租金后5日内,按与集体经济组织双方约定的租金支付标准一次性足额支付同等期限内该租赁合同项下出租物业面积的租金给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出让、出租、转让、转租、抵押)的相关法律文书按照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制定范本参考使用。对于合同的转让、转租有特别法律法规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第六条税费规费缴交乙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房屋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相应的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2.乙方擅自将转租、分租、转让、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物。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物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物。4.甲方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时,乙方对租赁物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经甲方通知移交后7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对租赁物状况无异议,甲方已履行租赁物移交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期内由乙方对租赁物及附属物进行维修维护,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主张乙方赔偿损失。3.乙方不得用木柴和煤炭煮食,租赁物内不得存放两瓶以上(含本数)的石油气(天然气)。4.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石油气(天然气)及附属物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5.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不得进行违法建设。6.乙方必须按照《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南沙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污水治理,按照标准工艺或简单工艺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确保水资源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一切违规行为由乙方自行负责。7.乙方如需要对租赁物装饰、装修的,应提前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的,一切装修及入墙设施不得拆除;退租前将损坏的地方维修好并搞好清洁卫生,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收一切维修和清洁费用。8.乙方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如迟延清退的,自延迟之日起参照租金标准加倍计收占用费,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租赁物。9乙方负责缴纳承租房屋的租赁税。10.乙方不得容留违法犯罪的人员居住,不得从事聚众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不得用于违法经营活动。第八条意向续租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对租赁物重新进行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第九条征收本合同存续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征用或城市更新的,甲方可以通知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电话、邮件或纸质的公告)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在合同期内,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除外。(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并达成书面协议。(三)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租赁物,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主张乙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主张权利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空置期租金、清场费用等: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租赁物。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物结构。3.损坏租赁物,造成严重损害,影响二次租赁,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租赁用途。5.利用租赁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经甲方2次催缴后拒不缴纳的。(四)在租用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合同纠纷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选择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二条其他约定若本合同被认定无效,乙方应按照合同租金标准支付占有使用费,并缴清所拖欠水电费、税费等;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交还租赁物等,逾期交还的,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两倍支付占用费;乙方在租赁物内的装修、入墙入地的设施、设备等无偿归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如数赔偿;乙方未付清上述款项的,履约保证金暂不退还。双方已知晓并接受本条款内容,且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第十三条合同效力经乙方交清保证金、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加盖指模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执一份。第十四条补充协议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法定名称:(盖章)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莲溪经济联合社甲方法定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莲丰路6号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名称:(盖章)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出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