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装设计招标公告(苏州融旭置业有限公司2026)



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D地块项目内装设计【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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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D地块项目内装设计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7日

项目名称

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D地块项目内装设计

招标人名称

苏州融旭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估算

194.78万元

监管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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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D地块-勘察设计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pdf

版本号:2022年2月版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3月日使用说明一、《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资格预审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二、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三、《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四、《资格预审示范文本》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处反映。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格预审文件招标编号:工程名称: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D地块项目内装设计工程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招标人:苏州融旭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姚宇峰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吕瑞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3月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申请人资格要求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8.联系方式..............................................................................................................................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类型、范围和内容、计划工期和勘察设计周期要求1.4申请人资格要求.........................................................................................................1.5语言文字1.6费用承担2.资格预审文件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审查委员会5.2资格审查6.通知和投标邀请6.1通知6.2解释6.2确认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8.纪律与监督8.1严禁贿赂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8.3保密8.4投诉i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审查方法2.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2.2详细审查标准3.审查程序3.1初步审查3.2详细审查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4.审查结果4.1提交审查报告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附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目录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资格审查情况自查表六、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七、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人员汇总表九、拟担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十、投标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表十一、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十二、其他材料(一)评标办法和标准1.综合评估法2.记名投票法ii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D地块项目内装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D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5)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融旭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融旭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D地块项目内装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2.2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约57354.7平方米,其中装饰装修工程投资估算11470万元,智能化工程投资估算2800万元2.3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D地块项目内装设计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194.78902.4其他:/。3.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3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设计项目(厂房、纯住宅除外)。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提供业主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中室内装饰设计的金额为准,如无法体现具体金额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须为牵头单位的业绩。3.4财务要求:/。3.5信誉要求:/。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四、设计范围:D地块内装设计范围:D1-办公/公寓塔楼、商业裙房,D2-国铁公寓,D3-公安派出所,DD-地下室大堂。五、设计周期:90天。六、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未中标方案补偿:无补偿费。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不含6家)时,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3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缺乏竞争,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5、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7、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8、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三家单位组成。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联合体成员为同一专业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6、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牵头单位。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日时分。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8.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融旭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铁新城,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联大厦10楼邮编:215000,邮编:215131联系人:孙铃杰,联系人:石帆、丁春电话:0512-66155976,电话:0512-65981595传真:0512-66155976,传真:0512-66352628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109712373@qq.com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6年3月日附件: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D地块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压低招标控制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五、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六、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苏州融旭置业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铁新城联系人:孙铃杰电话:0512-66155976电子邮箱:/传真:0512-6615597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联系人:石帆、丁春电话:17751116016电子邮箱:1109712373@qq.com传真:0512-66352628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名称: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D地块项目标段名称: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D地块项目内装设计1.1.5建设规模A.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建筑面积:总装修面积约57354.7平方米工程造价(工程费用限额):B.市政基础设施:(1)道路:长度:宽度:(2)桥梁:跨径:(3)排水:管径:(4)工程造价:C.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化面积:工程造价(工程费用限额):1.1.6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类型A.房屋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招标类型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组合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B.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工程招标;□单独桥梁工程招标;□单独排水工程招标;C.风景园林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组合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D.建筑装饰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招标;E.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招标;F.岩土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勘察招标;□初步勘察招标;□详细勘察招标;□施工勘察招标;G.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设计招标;H.岩土工程监测:□岩土工程监测招标。1.3.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室内装饰方案设计(含概念方案)、扩初及施工图设计,二次机电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含消防)、智能化(室内装饰范围)、软装(家具、艺术品、窗帘、地毯、艺术灯、洁具等)、室内标识导视(室内装饰范围)、厨房专项等;配合甲方完成报审报验工作;现场配合服务、参加与装饰相关的所有会议及审查验收工作。1.3.3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6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1.3.4勘察设计周期☑方案设计:50日□初步设计:日☑施工图设计:40日□岩土勘察:/日岩土设计:/日岩土监测:/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见资格预审公告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日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日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无4.1.1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4月日时分4.1.2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5.1.2审查委员会人数5人5.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详见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类型、范围和内容、计划工期和勘察设计周期要求1.3.1本次招标类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资格预审公告;(2)财务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3)业绩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4)信誉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7)其他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按招标资格要求与约定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3)约定分工内,同一专业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专业资质等级;不承担约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资格预审文件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2.2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申请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申请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确需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申请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申请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申请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资格审查情况自查表(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6)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人员汇总表;(7)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到位承诺书;(8)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9)投标人和拟担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如有时);(10)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附件资料均应从企业信息库中获取。3.1.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2.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要求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申请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申请人在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申请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申请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资格预审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证书、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的证明资料均应从企业信息库中获取并上传,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信息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信息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因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造成的评标结论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1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2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1.3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审查委员会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5.1.2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通知和投标邀请6.1通知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以替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6.2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6.2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视为明确表示参加投标。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纪律与监督8.1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申请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2.2详细审查标准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项规定。1.审查方法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2.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2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项规定。3.审查程序3.1初步审查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详细审查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4.审查结果4.1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附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一、本项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1.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公告的要求;2.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3.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及其认定标准;4.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财务和信誉要求(如有)。二、本项指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5.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6.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8.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9.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通用文本)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各方均须盖单位公章目录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资格审查情况自查表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六、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人员汇总表;七、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到位承诺书;八、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九、投标人和拟担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如有时);十、其他材料。一、资格预审申请函(招标人名称):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资格。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申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资格审查情况自查表企业名称:企业情况简述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营范围资质条件企业类似业绩最新年度苏州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及分值考评时效内的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情况资格预审文件上的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情况简述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学历职称注册执业资格类似业绩名称资格预审文件上的其他要求六、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七、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人员汇总表岗位名称姓名注册执业资格职称从事本专业年限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角色备注项目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道路专业负责人桥梁专业负责人管线专业负责人建筑装饰设计负责人岩土勘察负责人岩土设计负责人岩土监测负责人……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注:1、投标人拟担任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是指勘察设计各专业负责人。2、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派出,其他人员应根据联合体成员的专业分工按专业分别派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八、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到位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本承诺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拟担任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编号)系本公司正式职工,保证在招标编号为的,(招标项目名称)的勘察设计期间按照招标文件和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签字和盖章。九、拟担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注册执业资格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担任职务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公章)须附上: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要求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和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注:1、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的。2、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其资格等级应与所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相适应;申请人所报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人选,在投标资格申请、投标和项目的实施中均应保持一致,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3、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十、投标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表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勘察设计完成时间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注:1、为了证明投标申请人和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应如实同时附上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必须以各自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加权折算;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其专业分别计算。2、若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公告所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若勘察设计合同书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如: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否则其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3、“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4、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表应由牵头人单位盖章。十一、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建设单位(业主)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勘察设计完成日期(年/月/日)项目负责人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工作内容情况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顾客意见反馈表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2、如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并随此表分别附上联合体各方的相关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顾客意见反馈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4、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十二、其他材料根据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如有请随资格审查申请书一并附上。(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本工程采用下面第1种评标办法:1.综合评估法1.1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2综合评估法的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1.2.1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及《工程勘察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招标类型选择评分标准。招标人应当使用以下所列各项评标标准,各评分项及其分值不得擅自改动;招标人认为评分标准不适应项目具体特点或实际需要的,经苏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可在百分制评分基础上适当补充专项加分条款,但该加分条款应为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招标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类内容,并需承担因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而造成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所列各项评分标准中投标项目组成员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承诺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变更不超过三分之一。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应依据有效年度的考评结果。外地企业在苏分公司或分院的考评结果即为其持证总公司或总院的在苏考评结果,评标时应予以认可。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每档按1%计取。□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1.2.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技术标部分评分点在不缺项情况下,每分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每一项计分时,在总分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价格浮动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D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建筑装饰工程)(1)商务分评分标准(30分)评分项目分值(分)评分标准得分(分)企业信用6根据投标人上年度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得分进行比例折算,信用得分=企业信用考评得分*6%。考评得分为100分的,信用分得满分6分,未参加考评的按C类基准分(70分)处理。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最新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得分(建筑工程类)为准(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考评得分为准。投标价格12投标报价浮动率为基准价的-20%~+20%,超出范围得0分;浮动率为-10%得满分12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在-20%~-10%之间、-10%~+20%之间均按插入法计算。项目组成员11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2.项目负责人获评市级及以上设计人才的得1分。“市级及以上设计人才”指:设区市级及以上政府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设计人才或大师。3.设计团队专业人员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设计需求的,得1分。4.装饰设计、水、电、暖、智能化等各专业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且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的,有一个加0.4分,最高得2分。5.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主持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2分,主持过二项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得4分。“类似工程项目”指: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设计项目(厂房、纯住宅除外);“近五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项目组成员11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提供业主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中室内装饰设计的金额为准,如无法体现具体金额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须为牵头单位的业绩。6.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承担过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获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1分;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2分。最高得2分。“近五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发文时间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分。本项目中的评分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未提供相应扫描件的该评分项不得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行负责。服务承诺1投标人提供《勘察设计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书》(范本格式)的得1分。投标行为考评扣分0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2)技术分评分标准(70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分)评分标准分项分值得分(分)1设计构思与创意22对本项目认识、理解和总体把握准确、到位,构思严谨、创意新颖,立意丰富,有文化底蕴。(0-22分)222方案设计完整度1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图纸完整,齐全,表达清晰。(0-12分)123总体布局及功能配置12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设计规范,布局合理,空间利用合理,能根据本项目的定位和现有的建筑布局,较合理地进行功能布局与流程的合理规划,建筑空间处理基本得当,过渡自然。(0-12分)124设计选材应用12设计选用装饰材料考虑实用、耐用和美观的统一,注重健康环保、低碳、绿色、节能和创,新设计空间、色彩运用搭配合理。(0-7分)7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须综合考虑对造价、工期及后期保养维护的影响。(0-5分)55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12设计图纸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件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的程度。(0-7)7设计概算是否满足标书要求(0-5分)5得分合计评委日期(3)总得分:商务分和技术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2.记名投票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记名投票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记名投票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各评委以记名方式投票,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1至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方案,经投票汇总排序后,得票数最多的前1至3名投标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评委会从勘察设计方案、工程投资控制、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勘察设计进度安排和特殊施工方案或技术等方面对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认真研究投标文件、充分比较的基础上,采用差额记名方式进行投票。投票应符合以下规定:(1)若候选方案总数为奇数,应选方案总数=(候选方案总数+1)÷2;若候选方案总数为偶数,应选方案总数=候选方案总数÷2。(2)每一轮投票,评标委员会成员每人一票,每一选票所选的方案,不得多于规定应选方案总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方案总数的有效。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并立即向评标委员会报告。(3)每一轮投票,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本轮应选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名次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方案再次投票,决出排序。(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5)最后一轮得票数最多的为优先排序,若得票数相同,则以上一轮得票数多的为优先排序,评委会依得票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最多三个)。具体投票方法见表一、表二和表三。表一差额记名投票方法第1轮候选总数345678910111213141516应选总数22334455667788第2轮应选总数11222233334444第3轮应选总数111122222222第4轮应选总数11111111表二评委投票表格第1轮投票表格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第1轮应选方案编号和个数候选编号:应选个数:评委选择的方案编号评委签字:,日期:年月日第2轮投票表格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第2轮应选方案编号和个数候选编号:应选个数:评委选择的方案编号评委签字:,日期:年月日第3轮投票表格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第3轮应选方案编号和个数候选编号:应选个数:评委选择的方案编号评委签字:,日期:年月日第4轮投票表格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第4轮应选方案编号和个数候选编号:应选个数:评委选择的方案编号评委签字:,日期:年月日表三投票汇总表格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方案编号第一轮得票第二轮得票第三轮得票第四轮得票排列名次投标人名称12345678910111213141516计票人:监票人:,招标人(代理机构)代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二)评定分离(定标办法)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其履约能力情况的,应如实记录并交原评标委员会确认。因考察导致无法如期召开定标会的,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2、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集中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为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经营管理或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人员不足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3、招标人应当建立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督小组由3人组成,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4、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应当回避:(1)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定标公正评审的。定标方案本项目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影响中标结果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每一项定标因素可横向比较后依次评价为优、次优、良、中、差。定标因素(1)报价因素①不再进行价格竞争的情形:所有参与评定分离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10%(含)~+10%(含)范围内,不竞争,均为优。②其他情形:投标报价相对最高限价下浮10%及以上的为优,其他均为次优。(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企业类似业绩。1)设计人员配备专业齐全,装饰、水、电、暖、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高级职称,各专业间不得相互兼任。(以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另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等扫描件)2)企业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设计项目(厂房、纯住宅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提供业主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中室内装饰设计的金额为准,如无法体现具体金额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须为牵头单位的业绩。)限评3项。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设计项目(厂房、纯住宅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提供业主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中室内装饰设计的金额为准,如无法体现具体金额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须为牵头单位的业绩。)限评2项。注:上述类似业绩可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中的类似业绩重复,同一业绩同时符合2)、3)两项时,可均计入。以上因素全部符合要求的为优,缺少人员配备或业绩的根据数量依次为次优,依此类推。(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根据最新的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得分(建筑工程类)进行比较(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按考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90分及以上为最优,90分(不含)-85分(含)为次优,85分(不含)-80分(含)为良,80分(不含)-75分(含)为中,75分(不含)以下(或未参评的)为差。如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的信用考评结果为准。(4)设计方案(暗标)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方案详细完整、布局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为优;方案较为完整,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较强的为次优;方案不完整、不太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良;依次类推。定标流程(1)定标会程序①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有关情况(如有);②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③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2)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3)定标会应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拟定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装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