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道路修复招标公告(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2026)
项目概况
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NSX-2026-C005
项目名称: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27002
预算金额(元):693750
最高限价(元):6937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69375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对玉水镇全镇范围内多处水毁道路,路基修复173.89立方米,路面修复4222.55平方米。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10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①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三个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8日至2026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独山县玉水镇
联系方式:18585698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都匀市金河湾小区1栋1单元201
联系方式:17718045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文倩
电 话:17718045021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压缩包.zip2.0MB
交易公告.pdf173.3KB
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五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采购方式:项目编号:采购人:详细地址: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QNSX-2026-0005号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贵州省独山县联系人:代理机构:详细地址:陆晨阳联系电话:18585698628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都匀市金河湾小区一栋一单元201联系人:刘文倩联系电话:0854-828299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格式,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供应商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壹个封套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5)招标人(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供应商(供应商)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6)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为准。(7)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供应商)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均视为有效。目录第一章1采购公告2第二章6磋商须知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总则123、竞争性磋商文件概要13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45、响应文件的递交156、磋商保证金167、无效标、废标178、质疑及投诉受理189、代理服务费1310、授予合同2011、其他相关要求20第三章22磋商及评标221、磋商会议232、磋商小组(评委)243、评审及磋商程序244、评审办法245、评审原则246、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57、评审流程258、评分规则26第四章30用户需求书29第五章32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62第六章37响应文件参考格式37一、报价文件41二、资格文件43三、技术文件.........................................................................................................................52四、商务文件........................................................................................................................55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第一章采购公告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采购公告1、项目名称: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2、项目编号:QNSX-2026-C0053、项目序列号:QNSX-2026-C0054、项目联系人:刘文倩5、项目联系电话:1771804502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简要规格描述: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对玉水镇全镇范围内多处水毁道路,路基修复173.89立方米,路面修复4222.55平方米。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采购预算:69.375万元。(2)最高限价:69.375万元。(3)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4)工期:10个月。(5)施工地点:贵州省独山县玉水镇(6)验收标准:满足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其他事项(如现场踏勘等):无8、供应商资格要求(1)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2)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范围需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提供的资信证明不能体现是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则需另附由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证明材料)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无需提供,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⑦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特殊资格要求:①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个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注: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投标,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须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gfmweb/?systemId=402888f855861634015586192e370005#/login)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index.html)。9、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07日23时59分(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4)磋商文件售价:0.00元人民币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1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13、投标保证金情况(1)投标保证金额(元):3000.00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6年03月2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4)开户银行及账号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投标人均不相同)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PPP项目:否15、采购人名称: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贵州省独山县项目联系人:陆晨阳联系电话:18585698628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金河湾小区一栋一单元201项目联系人:刘文倩联系电话:17718045021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第二章磋商须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一)磋商说明1.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 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贵州省独山县项目联系人:陆晨阳联系电话:18585698628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金河湾小区一栋一单元201项目联系人:刘文倩联系电话:177180450211.3项目名称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1.4招标编号 QNSX-2026-C005号1.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69.375万元;最高限价:69.375万元;1.6▲工期10个月1.7▲施工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1.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1.9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 8 项 供应商资格要求”1.10现场踏勘投标前自行现场踏勘。1.11▲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二)磋商要求1.12▲磋商保证金(与采购公告中的“投标保证金”同)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收取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投标人均不相同)注:1、磋商保证金收据作为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唯一凭证。2、不按规定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前。 联系电话: 0854-8226602。1.13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如因供应商未按照相关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其磋商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1.15供应商的选择性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方案。1.16▲响应文件的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格式为.QNTF 格式,制作及上传: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nggzy.gov.cn/TPWeb_QN/)→ 下载中心→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相关材料→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2)备用的非加密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壹份(.nQNTF 格式,仅限于解密失败时使用,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开标现场验证的资格审查资料(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即身份验证资料)壹份。1.17响应文件装订如响应文件页码过多,可分为两个及以上分册装订。1.18▲封套密封及标记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开标现场验证的资格审查资料无需密封。共 壹个 包封套。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包封套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响应文件内容: (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注: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19▲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并提供目录(图页及图纸、法律文书除外),如单独提供彩页或产品说明书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的封面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必须加盖公章。(2)电子文档表面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20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为准)(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3)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料现场递交: 电子光盘、开标现场验证的资格资料(身份验证资料)、原件查验的资料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未按照磋商文件的递交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21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一经进入评审阶段不予退还。(三)磋商与评审1.22磋商时间、地点(1)磋商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1.23评审及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由 3 名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 名,其余3名专家。专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2)磋商程序:①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响应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③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项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修改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条款,该修改将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④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承诺;供应商须由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能够决策最终服务承诺的人员;磋商小组在磋商时,可视情况确定磋商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三次,最后一次磋商承诺为供应商的最终承诺,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最终承诺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⑤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不能实质上满足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分细则附后。⑥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⑦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成交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⑧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本文件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四)授予合同1.24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25磋商项目费用(1)各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磋商而发生的全部费用;(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该项目总投资的0.98%计包干价;(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1.26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确定。(五)补充条款1.2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网站上发布。1.28▲报价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磋商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以下费用:货物购置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管理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项目实施完成到验收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以及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且报价不受市场利率变动,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2)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9▲项目说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携带 CA 用于开标现场解密其投标文件,且携带的 CA 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制作及上传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 CA 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①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②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磋商!1.1.1.2、总则2.1名词解释2.1.1“采购人”: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2.1.2“采购代理机构”: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2.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4“有效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且未出现本文件中“无效标、废标”条款中任何一款条件的供应商。2.1.5“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2.1.6“成交供应商”:经合法磋商程序评选出来的供应商。2.1.7“服务”:系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2.1.8“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期限。2.1.9“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响应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响应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1.11“磋商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采购项目中可能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风险。2.2适用范围2.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2.2.2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文件。2.3应遵循的原则2.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3.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2.3.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2.4、知识产权声明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供应商不拥有响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1.2.3、竞争性磋商文件概要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3.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与评审”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3.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数据,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无效或被拒绝。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且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2.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qiann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供应商有义务定期登录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3.2.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1.1.3.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4.1语言和计量单位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标准单位;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响应内容应附有第三方的中文翻译本,且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响应文件组成4.2.1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所列表格、文件及证明资料。4.2.2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3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4.3.1供应商必须对本响应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且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3.2供应商须确保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磋商小组将有权取消供应商的磋商资格,供应商需承担响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4.4响应文件的编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5磋商有效期4.4.1响应文件在磋商后90天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视为磋商无效。4.4.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响应地延长其磋商有效期。4.6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4.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封套密封及标记:见须知前附表。5.2响应文件递交的要求5.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5.2.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5.3磋商截止5.3.1供应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响应文件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5.3.2采购人因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可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磋商截止时间。5.3.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5.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再次递交完成。5.4.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磋商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终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5.4.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形式的磋商。5.4.4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1.1.5.6、磋商保证金6.1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磋商保证金并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如未按时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未按时打印保证金收据(操作步骤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视为无效。6.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按照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规定退还。6.2.1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按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6.2.2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按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6.2.3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5日内退还。6.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供应商,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6.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3.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3.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3.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6.3.7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3.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3.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1.6.7、无效标、废标7.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标处理:7.1.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1.2未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未打印磋商保证金收据的;7.1.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7.1.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1.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1.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本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带“▲”条款,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7.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7.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2.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3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将作废标处理:7.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3.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7.3.4因出现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1.1.7.8、质疑及投诉受理供应商若存在质疑,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质疑。8.1质疑的提出期限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2可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3质疑的提出形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质疑函原件(电话/传真等形式无效)。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质疑提出要求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6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业务部联系电话:17718045021邮政编码:558000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金河湾一栋一单元2楼8.7质疑答复期限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答复,答复期为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8.8投诉投诉部门:独山县财政局投诉电话:0854-3231140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1.8.9、代理服务费9.1代理服务费:按该项目总投资的0.98%计包干价。9.2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9.3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9.4代理服务费收取:单位名称: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百子桥支行账号:52001654136052503290行号:1057150810551.1.9.10、授予合同10.1合同授予10.1.1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按评标得分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10.1.2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供应商。10.2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服务予以适当调整的权利。10.3成交通知书10.3.1成交候选供应商将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0.3.2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0.3.3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通知方式,并退还其磋商保证金。10.4签订合同10.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4.2采购人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响应文件的采购标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1.10.11、其他相关要求11.1报价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货物购置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管理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人员工资费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且报价不受市场利率变动,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2)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6)供应商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7)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供应商如有数或量的缺漏项,评标时磋商小组有权让供应商做出解释,如确认为数或量的差错,则以其他有效供应商中该项的投标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9)供应商所投货物的数量、质量、服务等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则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若由于供应商的失误造成的漏算、错算等,由供应商负责。(10)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1.11.1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三章磋商及评标1、磋商会议1.1供应商代表须签到证明其出席磋商会议,否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退出磋商。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举行磋商会议,按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会议。1.3磋商程序(1)宣布磋商会议开始。(2)采购代理机构宣读磋商会场纪律。(3)供应商资格审查(即身份验证)。由采购人、监督人现场验证供应商的资格材料,未通过验证的供应商退还其响应文件,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供应商须按顺序单独提供以下有效原件或加盖鲜章复印件资料进行现场验证:审查因素审查说明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范围需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加盖鲜红公章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代表到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提供的资信证明不能体现是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则需另附由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无需提供,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履约能力承诺书:提供履约能力承诺书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守法经营声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原件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承诺原件特殊资格: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三个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复印件加盖公章1.4资格审查无误后,通过抽签的形式决定磋商顺序。1.5按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并解答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1.6磋商完毕进入磋商小组评审阶段。2、磋商小组(评委)2.1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人数3人,3人均由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得分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人,并标明其排名次序。2.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评审及磋商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4、评审办法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承诺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4.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评审原则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5.2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标准则: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3磋商小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磋商。5.4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评审过程的保密性6.1除磋商小组主动要求询标外,从磋商后至成交通知书发出期间,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就与磋商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如果供应商希望递交其他资料以提醒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采购工作结束后,磋商小组评委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7、评审流程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符合性检查、磋商和响应文件详细评审。7.1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包含下列内容:7.1磋商前由磋商小组对资质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说明(1)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90天)是否合格(2)磋商函(按磋商文件对应格式填写、签署、盖章)是否合格(3)没有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况及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况是否合格7.2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进行磋商,按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参加磋商并解答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具体磋商内容如下:(1)实施方案;(2)履约能力;(3)价格;(4)工期;(4)其他优惠条件。8、评分规则序号评分内容分值分配评分标准1最终报价(30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财政部 87 号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 (40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40分)对以下措施的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表述非常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表述基本清晰、完整、合理的得(2分),表述不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质量保证措施:表述非常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表述基本清晰、完整、合理的得(2分),表述不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3、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图)及保证措施:表述非常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表述基本清晰、完整、合理的得(2分),表述不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4、施工安全措施:表述非常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表述基本清晰、完整、合理的得(2分),表述不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5、文明施工措施:表述非常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表述基本清晰、完整、合理的得(2分),表述不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措施:表述非常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表述基本清晰、完整、合理的得(2分),表述不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7、施工环保措施:表述非常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表述基本清晰、完整、合理的得(2分),表述不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8、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现场组织管理机构配合措施:表述非常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表述基本清晰、完整、合理的得(2分),表述不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9、现场组织管理机构表述非常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表述基本清晰、完整、合理的得(2分),表述不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10、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表述非常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表述基本清晰、完整、合理的得(2分),表述不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3商务部分(30分)业绩(满分15分)提供供应商自2023年01月以来的市政工程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 分,最高得 15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的关键页(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的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分6分)1、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得 3 分。2、主要管理人员:配置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并提供相关的上岗证书,安全员只出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书全部齐全的得3 分,证书不全不得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身份证、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对应项不得分质量承诺(满分2分):投标人需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要求;承诺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调换或派专业人士 30 分钟内到现场及时处理。提供承诺函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 0 分。 不拖欠工资承诺(满分2分):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的得2 分 ,不提供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细微偏差扣分标准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错误、计算错误、多余标识等)的内容(3分)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 0.5 分(同一错误出现两次以上的,按一处计,扣 0.5 分)施工组织设计页数(2分)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500 页,不得分。(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财库〔2022〕19号),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实自身是中小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作为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须附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9、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打分。评标总得分=F1+`F2+……+`FnF1为投标报价所得分数;F2、F3……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3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10、成交原则:由磋商小组根据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或前二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第四章用户需求书1、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对玉水镇全镇范围内多处水毁道路,路基修复173.89立方米,路面修复4222.55平方米。二、工程量概算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一路基1场地清理1.挖除旧路面2.水泥混凝土路面m³525.962挖方路基挖土方m³173.893挡土墙1.砌体挡土墙2.浆砌片(块)石m³173.89二路面1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厚100mm㎡4222.552水泥混凝土面板厚180mm(混凝土弯拉强度1.78MPa)m³760.059工程量按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据实计算,概算仅作控制参考,结算以实际为准。三、特别说明项目竣工后根据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4《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据实结算,按照下浮率以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作为工程结算价款依据。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1.1.11.1.1.(仅供参考)合同条款和格式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五、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其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万元,甲方支付资金万元,其他万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大写:;提供服务成果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余款5%即人民币万元,质保期(年)满后日内一次无息付清。□一次性支付方式提供服务成果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其他支付方式七、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务地点:。八、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违约条款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日,按合同金额的支付违约金。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4、其他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诉讼。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四、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市(县、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份。十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标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2、其他服务内容:。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具体项目,充实细化。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公司地址:年月日目录1、报价文件(一)磋商函.....................................................................................................................................................................00(二)报价明细表.............................................................................................................................................................00二、资格文件(一)一般资格...............................................................................................................................................00(二)特殊资格..................................................................................................................................................................00(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材料及附件.......................................................................................................00三、技术文件(一)技术材料..................................................................................................................................................................00(二)投标供应商应该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00四、商务文件(一)商务材料...............................................................................................................................................................00(二)投标供应商应该加以说明的其他商务内容........................................................................................................00附件一: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00附件二:守法经营声明书..................................................................................................................................................00附件三: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00附件四: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承诺...........................................................................................................................00附件五: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00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一、报价文件1、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磋商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的有关活动。为此: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1、我方愿意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份;2、磋商报价:(总报价人民币大写____小写____,);3、磋商有效期:天;4、交货期:;5、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6、联合体投标:;7、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8、保证响应文件中所述本单位情况属实;9、保证忠实地履行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0、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响应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情况及技术资料;12、本磋商在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信请寄: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传真: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邮编: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磋商日期:________注:当磋商函中的报价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报价明细表报价为准。1.1.12.2、报价明细表1.1.13.(根据附件工程量概算填写,格式自拟,如有多页需逐页签字盖章)二、资格文件(一)一般资格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关于贵单位(项目名称:)发布的采购公告,我公司(企业)已清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愿意参加本次磋商,提供采购货物表中规定的产品,保证提交的资格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真实的。并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磋商日期:2、磋商保证金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要求,我单位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元,已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如我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行为,你方有权全额没收该磋商保证金。此处粘贴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转账凭证此处粘贴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转账凭证供应商(盖章):磋商日期:3、投标供应商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注;可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使用的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致(采购人):(供应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特此委托。(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被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被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被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被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1.1.13.1.1.(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注:可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使用的格式填1.1.14.4、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企业简介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5、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7、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8、以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即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二)特殊资格①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个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材料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名称):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技术文件(一)技术材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技术评分标准制作技术部分的投标文件,格式自拟)(二)投标供应商应该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格式自拟)四、商务文件(一)商务材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商务评分标准制作商务部分的投标文件,格式自拟)(二)投标供应商应该加以说明的其他商务内容(格式自拟)附件一: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致:(采购人名称)我方承诺: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履行合同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投标日期:附件二:守法经营声明书致:(招标人名称)1.1.14.0.0.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特此声明: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我方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投标日期附件三: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1.1.14.0.0.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特此声明:我方承诺: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投标日期:附件四: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承诺致:(采购人名称)我方承诺: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投标日期:附件五: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如我方中标(成交),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下列材料进行核验:(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备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文件)(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证明文件);(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我方承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上述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采购方式:项目编号:采购人:详细地址: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QNSX-2026-0005号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贵州省独山县联系人:代理机构:详细地址:陆晨阳联系电话:18585698628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都匀市金河湾小区一栋一单元201联系人:刘文倩联系电话:0854-828299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格式,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供应商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壹个封套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5)招标人(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供应商(供应商)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6)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为准。(7)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供应商)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均视为有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总则3、竞争性磋商文件概要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5、响应文件的递交6、磋商保证金7、无效标、废标8、质疑及投诉受理9、代理服务费10、授予合同11、其他相关要求第三章磋商及评标1、磋商会议2、磋商小组(评委)3、评审及磋商程序4、评审办法5、评审原则6、评审过程的保密性7、评审流程8、评分规则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一、报价文件二、资格文件三、技术文件四、商务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第一章采购公告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采购公告1、项目名称: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2、项目编号:QNSX-2026-C0053、项目序列号:QNSX-2026-C0054、项目联系人:刘文倩5、项目联系电话:1771804502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简要规格描述: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对玉水镇全镇范围内多处水毁道路,路基修复173.89立方米,路面修复4222.55平方米。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采购预算:69.375万元。(2)最高限价:69.375万元。(3)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4)工期:10个月。(5)施工地点:贵州省独山县玉水镇(6)验收标准:满足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其他事项(如现场踏勘等):无8、供应商资格要求(1)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2)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范围需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提供的资信证明不能体现是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则需另附由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证明材料)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无需提供,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⑦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特殊资格要求:①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个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注: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投标,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须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gfmweb/?systemId=402888f855861634015586192e370005#/login)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index.html)。9、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07日23时59分(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4)磋商文件售价:0.00元人民币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1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13、投标保证金情况(1)投标保证金额(元):3000.00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6年03月2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4)开户银行及账号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投标人均不相同)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PPP项目:否15、采购人名称: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贵州省独山县项目联系人:陆晨阳联系电话:18585698628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金河湾小区一栋一单元201项目联系人:刘文倩联系电话:17718045021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第二章磋商须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一)磋商说明1.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贵州省独山县项目联系人:陆晨阳联系电话:18585698628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金河湾小区一栋一单元201项目联系人:刘文倩联系电话:177180450211.3项目名称玉水镇2026年水毁道路修复项目1.4招标编号QNSX-2026-C005号1.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69.375万元;最高限价:69.375万元;1.6▲工期10个月1.7▲施工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1.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1.9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第一章采购公告第8项供应商资格要求”1.10现场踏勘投标前自行现场踏勘。1.11▲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二)磋商要求1.12▲磋商保证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1.12金(与采购公告中的“投标保证金”同)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收取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投标人均不相同)注:1、磋商保证金收据作为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唯一凭证。2、不按规定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前。联系电话:0854-8226602。1.13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如因供应商未按照相关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其磋商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1.15供应商的选择性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方案。1.16▲响应文件的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格式为.QNTF格式,制作及上传: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nggzy.gov.cn/TPWeb_QN/)→下载中心→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相关材料→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1.16▲响应文件的份数(2)备用的非加密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壹份(.nQNTF格式,仅限于解密失败时使用,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开标现场验证的资格审查资料(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即身份验证资料)壹份。1.17响应文件装订如响应文件页码过多,可分为两个及以上分册装订。1.18▲封套密封及标记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开标现场验证的资格审查资料无需密封。共壹个包封套。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包封套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响应文件内容:(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注: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19▲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并提供目录(图页及图纸、法律文书除外),如单独提供彩页或产品说明书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的封面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必须加盖公章。(2)电子文档表面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20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为准)(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3)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料现场递交:电子光盘、开标现场验证的资格资料(身份验证资料)、原件查验的资料1.20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未按照磋商文件的递交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21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一经进入评审阶段不予退还。(三)磋商与评审1.22磋商时间、地点(1)磋商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1.23评审及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由3名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名,其余3名专家。专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2)磋商程序:①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响应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③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项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修改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条款,该修改将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④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承诺;供应商须由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能够决策最终服务承诺的人员;磋商小组在磋商时,可视情况确定磋商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三次,最后一次磋商承诺为供应商的最终承诺,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最终承诺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⑤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不能实质上满足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分细则附后。⑥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23评审及磋商程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⑦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成交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⑧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本文件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四)授予合同1.24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25磋商项目费用(1)各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磋商而发生的全部费用;(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该项目总投资的0.98%计包干价;(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1.26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确定。(五)补充条款1.2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网站上发布。1.28▲报价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磋商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以下费用:货物购置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管理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项目实施完成到验收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以及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且报价不受市场利率变动,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2)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9▲项目说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携带CA用于开标现场解密其投标文件,且携带的CA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制作及上传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①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②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磋商!2、总则2.1名词解释2.1.1“采购人”: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2.1.2“采购代理机构”: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2.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4“有效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且未出现本文件中“无效标、废标”条款中任何一款条件的供应商。2.1.5“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2.1.6“成交供应商”:经合法磋商程序评选出来的供应商。2.1.7“服务”:系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2.1.8“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期限。2.1.9“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响应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响应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1.11“磋商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采购项目中可能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风险。2.2适用范围2.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2.2.2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文件。2.3应遵循的原则2.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3.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2.3.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2.4、知识产权声明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供应商不拥有响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竞争性磋商文件概要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3.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与评审”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3.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数据,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无效或被拒绝。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且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2.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qiann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供应商有义务定期登录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3.2.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4.1语言和计量单位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标准单位;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响应内容应附有第三方的中文翻译本,且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响应文件组成4.2.1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所列表格、文件及证明资料。4.2.2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3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4.3.1供应商必须对本响应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且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3.2供应商须确保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磋商小组将有权取消供应商的磋商资格,供应商需承担响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4.4响应文件的编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5磋商有效期4.4.1响应文件在磋商后90天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视为磋商无效。4.4.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响应地延长其磋商有效期。4.6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封套密封及标记:见须知前附表。5.2响应文件递交的要求5.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5.2.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5.3磋商截止5.3.1供应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响应文件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5.3.2采购人因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可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磋商截止时间。5.3.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5.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再次递交完成。5.4.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磋商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终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5.4.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形式的磋商。5.4.4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6、磋商保证金6.1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磋商保证金并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如未按时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未按时打印保证金收据(操作步骤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视为无效。6.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按照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规定退还。6.2.1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按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6.2.2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按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6.2.3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5日内退还。6.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供应商,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6.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3.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3.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3.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6.3.7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3.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3.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无效标、废标7.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标处理:7.1.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1.2未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未打印磋商保证金收据的;7.1.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7.1.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1.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1.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本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带“▲”条款,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7.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7.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2.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3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将作废标处理:7.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3.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7.3.4因出现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8、质疑及投诉受理供应商若存在质疑,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质疑。8.1质疑的提出期限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2可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3质疑的提出形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质疑函原件(电话/传真等形式无效)。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质疑提出要求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6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业务部联系电话:17718045021邮政编码:558000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金河湾一栋一单元2楼8.7质疑答复期限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答复,答复期为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8.8投诉投诉部门:独山县财政局投诉电话:0854-3231140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代理服务费9.1代理服务费:按该项目总投资的0.98%计包干价。9.2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9.3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9.4代理服务费收取:单位名称:黔南州胜歆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百子桥支行账号:52001654136052503290行号:10571508105510、授予合同10.1合同授予10.1.1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按评标得分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10.1.2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供应商。10.2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服务予以适当调整的权利。10.3成交通知书10.3.1成交候选供应商将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0.3.2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0.3.3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通知方式,并退还其磋商保证金。10.4签订合同10.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4.2采购人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响应文件的采购标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1、其他相关要求11.1报价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货物购置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管理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人员工资费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且报价不受市场利率变动,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2)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6)供应商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7)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供应商如有数或量的缺漏项,评标时磋商小组有权让供应商做出解释,如确认为数或量的差错,则以其他有效供应商中该项的投标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9)供应商所投货物的数量、质量、服务等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则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若由于供应商的失误造成的漏算、错算等,由供应商负责。(10)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三章磋商及评标1、磋商会议1.1供应商代表须签到证明其出席磋商会议,否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退出磋商。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举行磋商会议,按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会议。1.3磋商程序(1)宣布磋商会议开始。(2)采购代理机构宣读磋商会场纪律。(3)供应商资格审查(即身份验证)。由采购人、监督人现场验证供应商的资格材料,未通过验证的供应商退还其响应文件,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供应商须按顺序单独提供以下有效原件或加盖鲜章复印件资料进行现场验证:审查因素审查说明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范围需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加盖鲜红公章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代表到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提供的资信证明不能体现是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则需另附由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无需提供,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履约能力承诺书:提供履约能力承诺书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守法经营声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原件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承诺原件特殊资格: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个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复印件加盖公章1.4资格审查无误后,通过抽签的形式决定磋商顺序。1.5按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并解答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1.6磋商完毕进入磋商小组评审阶段。2、磋商小组(评委)2.1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人数3人,3人均由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得分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人,并标明其排名次序。2.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评审及磋商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4、评审办法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承诺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4.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评审原则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5.2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标准则: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3磋商小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磋商。5.4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评审过程的保密性6.1除磋商小组主动要求询标外,从磋商后至成交通知书发出期间,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就与磋商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如果供应商希望递交其他资料以提醒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采购工作结束后,磋商小组评委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7、评审流程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符合性检查、磋商和响应文件详细评审。7.1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包含下列内容:7.1磋商前由磋商小组对资质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说明(1)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毁道路修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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