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网室外基站工程施工服务招标公告(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2026)



SJ-HT-KJ-2026-0051|第一分公司新|劳务外包|无线网室外基站工程施工服务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SJ-HT-KJ-2026-0051|第一分公司新|劳务外包|无线网室外基站工程施工服务0101招标采购(招标编号:[2026]FAZT0660301,招标人为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SJ-HT-KJ-2026-0051|第一分公司新|劳务外包|无线网室外基站工程施工服务01
1.2 招标编号:[2026]FAZT0660301
1.3 采购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218.00万元(含税)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具体工作量:
传输网工程(包含:【室外基站主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验收测试等)
1.5 施工地点:河北省
1.6 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1.7 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工期
1.8 质量要求:合格
1.9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10 承包方式:施工方对工程项目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物业、站址协调和直供电协调、并承担安全责任。(乙供材料需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1.11 中标人数: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不得兼中。
注:①如有效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招标人有权适当降低数量,并继续本项目投标。
②招标人不保证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的份额执行情况,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评估相关风险;
③招标人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及中标人履约情况,随时对相关份额进行调整,如中标人不接受的,招标人有权随时无责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招标人的损失,全部由违约的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劳务不分等级或同等其他类施工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或者相关行业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③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具有准操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各1人,同一人具有上述两类操作证的均可计入评审,电工证和登高证作业人员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下属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④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0人的项目团队(包含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人员等);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对应证书扫描件、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企业为其正常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
2.1.5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接到招标人发采购订单后15个自然日内为订单内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好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险赔付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1.6 投标人须承诺不以任何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7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8)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3月26日9时08分至2026年04月0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中国通建采购-采购项目”模块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比德平台服务费200元/套。
注意: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雄伟? 联系方式:0312-592665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递交投标文件。请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5.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5.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7.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559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苏雄伟
电??? 话:0312-5926653

2026年3月

附件:
[2026]FAZT0660301.docx

SJ-HT-KJ-2026-0051|第一分公司新|劳务外包|无线网室外基站工程施工服务0101招标文件招标人: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1.招标范围52.投标人资格要求63.资格审查方法84.招标文件的获取85.投标文件的递交86.发布公告的媒介97.联系方式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总则141.1项目概况14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41.4集中招标类型151.5招标方式151.6招标组织形式151.7资格审查151.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61.9投标费用161.10保密161.11计量单位162.招标文件162.1招标文件的组成162.2踏勘现场172.3投标预备会172.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73.投标文件173.1投标文件的组成173.2投标文件的编制173.3投标报价183.4投标有效期183.5投标保证金183.6备选投标方案183.7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184.投标184.1投标文件的递交184.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195.开标195.1开标时间和地点195.2开标程序195.3开标异议205.4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206.评标206.1评标委员会206.2评标原则206.3评标方法206.4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216.5评标报告217.中标217.1中标候选人公示217.2确定中标人217.3中标通知218.合同签订228.1履约保证金228.2合同签订229.纪律和监督22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2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9.5投诉2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评标办法前附表241.评标方法282.评审标准282.1初步评审标准282.2分值构成与详细评审标准283.评审程序283.1初步评审283.2详细评审293.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293.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303.5评标结果30第四章合同条款31【2026】年度施工框架协议31第一条定义31第二条合作概况32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33第四条承诺和保证36第五条质量条款37第六条工期及进度38第七条设备材料管理39第八条安全生产39第十条协议的解除和终止42第十一条违约责任43第十二条保密条款46第十三条不可抗力47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48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49第十六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的处理49第十七条其他49补充附页51一、高处作业安全须知57二、涉电作业安全须知57三、涉火作业安全须知58四、窨井作业安全须知59廉洁协议60第一条甲方承诺60第二条乙方承诺60第三条监督及责任61第四条其他61保证函63【年月日】66【2026】劳务分包框架合同67第一条分包范围及内容67第二条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67第三条工期68第四条质量标准68第五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68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68第七条项目经理70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70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72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76第十一条施工变更77第十二条施工验收及保修期77第十三条违约责任78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9第十五条保密79第十六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80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除及终止80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81补充附页83廉洁协议94第一条甲方承诺94第二条乙方承诺94第三条监督及责任95第四条其他95第五章技术规范书9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71.商务评标索引表1082.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1093.投标函110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112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136.廉洁投标承诺书1147.资格审查资料1158.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1189.合同条款偏离表11910.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12011.业绩情况表12112.纳税信用等级12213.技术服务评审索引表12414.技术规范书偏离表12515.人员投入情况12616.施工车辆配置情况12817.基本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2918.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3019.投标一览表132第一章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SJ-HT-KJ-2026-0051|第一分公司新|劳务外包|无线网室外基站工程施工服务0101招标采购(招标编号:[2026]FAZT0660301,招标人为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1.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SJ-HT-KJ-2026-0051|第一分公司新|劳务外包|无线网室外基站工程施工服务011.2招标编号:[2026]FAZT06603011.3采购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218.00万元(含税)1.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具体工作量:传输网工程(包含:【室外基站主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验收测试等)1.5施工地点:河北省1.6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1.7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工期1.8质量要求:合格1.9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1.10承包方式:施工方对工程项目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物业、站址协调和直供电协调、并承担安全责任。(乙供材料需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1.11中标人数: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不得兼中。注:①如有效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招标人有权适当降低数量,并继续本项目投标。②招标人不保证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的份额执行情况,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评估相关风险;③招标人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及中标人履约情况,随时对相关份额进行调整,如中标人不接受的,招标人有权随时无责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招标人的损失,全部由违约的中标人承担。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1.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劳务不分等级或同等其他类施工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1.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或者相关行业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②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③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具有准操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各1人,同一人具有上述两类操作证的均可计入评审,电工证和登高证作业人员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下属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④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0人的项目团队(包含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人员等);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对应证书扫描件、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企业为其正常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2.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接到招标人发采购订单后15个自然日内为订单内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好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险赔付金额不低于100万元)。2.1.6投标人须承诺不以任何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1.7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7)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8)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6日9时08分至2026年04月0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中国通建采购-采购项目”模块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比德平台服务费200元/套。注意: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雄伟联系方式:0312-5926653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递交投标文件。请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进行投标文件递交。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5.3开标地点: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5.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5.5.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5.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5.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5.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1)逾期递交的;(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7.联系方式7.1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559号邮编:071000联系人:苏雄伟电话:0312-59266532026年3月附件-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我方参加贵公司组织的SJ-HT-KJ-2026-0051|第一分公司新|劳务外包|无线网室外基站工程施工服务01(项目名称)招标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招标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收货单位地理位置及其他涉密信息。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招标人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559号招标人联系方式:苏雄伟0312-59266531.1.3集中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SJ-HT-KJ-2026-0051|第一分公司新|劳务外包|无线网室外基站工程施工服务01招标编号:[2026]FAZT06603011.1.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100%。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2集中招标合同期限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 合格1.4集中招标类型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1.6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本条款增加规定:无2.1.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条款替换为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1.3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1)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详见评分办法2.2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 2.4澄清本项目无澄清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详见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2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本条款增加规定: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文本格式进行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顺序进行排版编写;(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本项目不适用,无需提供”的,投标人无需将该内容编写在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应对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应答,应答仅需以技术规范书偏离表的形式体现,就投标文件对技术规范书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如投标文件对技术规范书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技术规范书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3.2.4投标文件的盖章或签字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签字”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全名或手签章或电子签(印)章;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或电子签(印)章。“盖单位章”是指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应进行签字、盖章。签字可采用以下方法之一:①纸质文件签字、盖章、扫描;②申办签名章的CA,通过平台进行盖电子签(印)章。3.3.1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3.4投标报价具体要求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为执行本项目的最终价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一览表)。(2)★各项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3)如国家后续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在不含税(单)价报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含税(总)价。(4)报价不一致的处理原则:(一)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报价的不含税价和含税价存在计算错误的,以不含税价格修改含税价;但不含税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含税总价为准,并修改不含税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唱价一览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唱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其他要求请详见第六章 投标一览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应答无效。3.4.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120天3.5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3.5投标保证金形式/3.5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本条款增加规定:无3.6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1投标文件份数经比德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成功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3.7.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列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1.4投标文件退还■ 不退还□ 退还4.1.6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1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5.4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1.1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招标人代表1名,从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3.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6.4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1)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2)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每标段中标候选人数量1个。7.1.2邀请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其他媒体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 7.2.1中标人确定□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 / 个■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7.2.2中标原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2.3中标份额调整原则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自行选择继续执行采购结果或重新招标。8.1.1履约保证金金额和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同一内容前后不一致的应答或数据,招标人将以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评判。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款汇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7.6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1.3 实质性条款不满足(1)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允许偏差的最高项数 /项 ,超出最高项数视为实质性偏离。3.2.2 投标文件编制(具体要求见前附表3.2.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3.4.1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第三章评标办法3.1.1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 初步评审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4)允许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6)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限价;(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 低于成本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4 算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5款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他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进行影响,或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集中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集中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招标类型:集中招标。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集中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集中招标合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集中招标类型1.4.1本次招标采用的集中招标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标段招标:是指招标人将集中招标项目划分为若干个标段进行招标。标段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份额招标:是指招标人预估集中招标涉及的所有项目的总体规模,并将其分为若干份额,投标人对整个集中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根据评标排名顺序,依次中标相应份额。份额分配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混合招标:是指招标人将集中招标项目划分为若干个标段,并预估每个标段所包含项目的规模,将每个标段分成若干份额,要求投标人分别对每个标段独立投标,每个标段按照份额招标方式操作。标段划分及份额分配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招标方式1.5.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1.5.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1.5.3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招标组织形式本次招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招标组织形式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资格审查1.7.1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1.7.2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1.7.4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要求;(2)其他业绩要求;(3)审查标准和方法。1.7.5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7.6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9投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1.10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踏勘现场本项目无现场踏勘2.3投标预备会本项目无投标预备会2.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本项目无澄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文件的编制3.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2.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3.2.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比德系统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报价3.3.1投标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投标货币:人民币。3.3.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3.3.4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有效期3.4.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5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3.6备选投标方案无备选投标方案。3.7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本项目不适用)4.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4)未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4.1.6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4.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提交和送达。4.2.3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4.2.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5.2开标程序5.2.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者其代表出席。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5.2.2招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5.2.3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个数以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收到的所有未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计划工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5.2.4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标委员会。5.4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的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6.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方法6.3.1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次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6.3.3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需量化的因素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6.3.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6.4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评标报告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7.中标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其他的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7.2确定中标人7.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对中标人的中标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中标通知7.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自行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7.3.3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7.3.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8.合同签订8.1履约保证金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和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1.2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合同签订8.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8.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招标人予以赔偿。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就招标文件内容、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15分,技术60分,价格25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投标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3.1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形式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2.4纸质投标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资格评审资格条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规定2.2款规定。响应性评审实质性响应满足全部实质性指标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和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的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商务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3.2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分因素权重比值评分标准3.2商务财务状况2根据投标人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对投标人的资产总额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得2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排名以此类推,最低得0分;未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该项得0分。2根据投标人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对投标人的营业收入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得2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排名以此类推,最低得0分;未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该项得0分。纳税信用等级2对投标人上一年度或最新年度(本次须提供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分。具备A级得2分、B级得1分、M级得0.5分、其余不得分。投标文件制作质量3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文字清晰、内容完整、查找方便、资料齐全、索引准确便捷等。如未按要求编制,每有一项不满足前述要求,或未在前述要求中体现的各类不便于专家评审的情况,每出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业绩6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通信工程施工业绩累计总金额(含税)进行评分:累计业绩总金额(含税)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不得分,在此基础上,累计总金额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以此类推,加满为止。注:1、同类项目业绩金额:如为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计取,如为框架合同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总金额之和计取;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首页、金额页(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体现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如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关键页的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合同的相关性(如框架合同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每个单项合同或订单至少提供1张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验真截图(所有提供的发票均须提供验真截图,否则该发票无效),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技术项目团队101、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2、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具有准操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各1人,同一人具有上述两类操作证的均可计入评审,电工证和登高证作业人员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下属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4、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0人的项目团队(包含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人员等);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对应证书扫描件、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企业为其正常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施工车辆4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数量进行评分,在配备4辆车的基础上,每多提供1辆车加1分,本项满分4分。车辆需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如车辆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以投标人为租赁方的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基本服务方案客观部分20基本服务方案文件包含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质量控制保障方案、保密方案、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物料控制、应急预案八大方面内容得12分,每缺少任一方面内容减2分,减完为止。注:以下为建议内容,请投标人尽可能按照建议内容进行方案编制。1、施工组织方案: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含有相关机构设置、场所、资源投入(人员及设备等)、管理体制、流程等以保障完成采购方的施工服务工作;对技术规范书的认识及分析、当地资源协调能力、施工过程中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施工方案及关键控制点内容、内控制度、组织方案、所面临的风险及预警措施等。2、施工质量控制保障方案: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含有详细质量控制体系,从质量认证、人员组织、职责分配、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对方法等方面描述提出工程质量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措施、施工技术措施等。3、保密方案: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含针对涉密场所、涉密载体、涉密人员、涉密设备以编制相应管理办法及涉密风险防控措施等。4、工程进度管理(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保障方案):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含有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周期预期、人力配备情况、应急工作处理以及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配合协调内容等。5、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含有文明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控制方案、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专项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6、施工现场管理:投标人投标文件提出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内容包括现场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机具设备配备情况,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各种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等。7、工程物料控制: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含有物料的领取和入库制度、现场工程建设物资(工程设备及材料等)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物料退库管理及措施、工程建设物资管理流程等。8、应急预案投标人投标文件从安全生产、应急保障两个方面给出安全应急预案。注:投标人可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应答,实际案例应为通信工程施工场景基本服务方案主观部分16结合专业项目特点,根据应答情况和评估要点对“基本服务方案”的优劣进行评分:1、阐述详细合理,逻辑清晰严谨,可执行性强得(12,16]分;2、阐述合理性、逻辑性、可执行性一般得(8,12]分;3、阐述合理性、逻辑性和可执行性较差得[0,8]分。售后服务方案10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机构人员设置、联系人、7*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技术支撑响应时限、投诉反馈机制等)进行评分,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有效性进行评审,优得(8,10]分,良得(4,8]分,一般得(0,4]分,未提供或方案差的不得分。价格价格最低者满分,其次依次递减2分,若价格较低,我方专家组认为低于成本价,将会发出质疑,如无合理解释或恶意竞标,本项目不得分。3.2.2评分计算原则1、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A,B]”符号为包含A、B在内的数字集合,“(A,B)”符号为不包含A、B的数字集合。例如:a的数字集合为[0,2),则a的取值为0≤a<2。3、主观分打分的区间步长要求为0.1。3.4.1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3.4.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4条款。1.评标方法本次集中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限价;(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3根据本章的评分要求,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3.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3.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5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3.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4.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5评标结果3.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3.5.2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基本情况;(2)开标记录和投标一览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4)评标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5)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投标人排序;(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7)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9)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第四章合同条款【2026】年度施工框架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签订地:【】甲方:【中国通建XX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相关词语、术语均以本条下列释义、表述为准。1.1“项目”:指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合作范围内的项目。1.2“建设单位”:是指向甲方发包并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或个人。1.3“项目经理”:指双方指定履行本协议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代表。1.4“初验”:指项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相关验收规范文件组织的初步验收。1.5“终验”:指通过试运行期后,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1.6“有效发票”: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合理财务要求的商业发票。1.7“工期”:指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休息日、节假日)计算的项目实施天数。第二条合作概况2.1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施工供应商,在【[]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具体项目合同/订单,承担具体项目或工程的建设施工工作。2.2就乙方承担具体项目施工事宜,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甲方要求,与甲方另行签订【《施工单项合同》】(“具体合同”)或【《施工订单》】(“订单”)。2.3乙方承担具体项目施工建设工作时,应当同时履行本协议及具体合同/订单。其中:2.3.1就具体项目的工期、进度、材料和设备的供应以具体合同/订单约定为准。2.3.2就具体项目价款、支付方式条款,如具体合同/订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合同/订单为准。2.3.3就其他条款,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具体合同/订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2.4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或具体合同/订单项下的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2.5如采取“订单”的方式约定具体项目中的工程建设施工事宜,则甲方与乙方应按第2.5.1条约定的方式对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该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且乙方应将订单确认件在【】日内送达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乙方在甲方订单发出【】小时后仍未回传订单确认件或者对订单进行了任何修改,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订单。2.5.1订单确认方式为以下第【】种方式:(1)甲方与乙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2)其他方式:【】。2.5.2确认的订单一经传回,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对所传回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2.6乙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2.6.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2.6.2乙方将本协议或具体合同/订单项下的工程项目全部或者部分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的。2.6.3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完成的工程验收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2.6.4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2.6.5因乙方违约或乙方责任造成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的。2.6.6因乙方行为给具体项目建设单位或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2.6.7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2.7本协议第2.1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或甲方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后,甲方及其下属机构不再与乙方开展新的具体项目的工程施工合作,但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和具体合同/订单的约定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合同/订单。合作协议内的具体合同/订单终止、解除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影响本协议效力。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对乙方在项目合作范围内的各项实施工作进行管理,确保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的实现。3.1.2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3.1.3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并在开工前组织进行技术交底。3.1.4负责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项目实施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改进措施、复工申请等项目实施相关的材料。3.1.5及时协助解决应该由甲方解决的有关技术问题。3.1.6按规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时间,将应由甲方供应的设备和材料供应到指定地点。3.1.7负责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生产以及本协议的履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不能胜任或不适合工作的乙方派驻各类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调离。3.1.8负责组织或协调项目初验、终验及签证工作。3.1.9负责及时办理项目价款的结算工作。3.1.10负责对乙方实施本项目的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制定考核方式和要求,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结算的依据。3.1.11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期间甲方内部及与乙方、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工程结算联系人,负责与乙方之间结算相关的协调联系工作;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技术负责人;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质量管理负责人;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安全管理负责人【;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劳资专管员,对乙方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乙方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乙方应当予以配合。】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交底,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所需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改进措施、复工申请等项目实施相关的材料并提交甲方审核。3.2.2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做好现场管理,按进度计划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向甲方和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相关报表(如工程进度报表、月度施工统计表、工程质量事故及存在问题报告等)。3.2.3负责工程用材料设备的接收、分运、保管。3.2.4负责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的记录,确保项目质量,按期竣工;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制度。乙方应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甲方,经建设单位或甲方验收并由现场代表在隐蔽和中间验收记录资料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若因项目质量、进度等乙方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扣罚本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该部分费用。3.2.5遵守和执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交通、治安、噪音、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施工管理的规定,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行政处罚、民事索赔等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处理行政处罚和民事索赔而支出的其他费用);由此造成建设单位或甲方商誉受损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2.6负责妥善保管和厉行节约地使用由建设单位或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项目工程有拆旧材料或工程余料的,负责集中运送到建设单位或甲方指定地点并做好交接工作,签署交收证明。3.2.7认真配合甲方或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初验和终验,并在项目竣工后,按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3.2.8负责项目竣工后但未交付建设单位之前的现场保护工作(包括设备、材料、设施及工程成品等);若在保护期间发生工程成品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和延期竣工或交付的违约责任;发生设备、材料和设施遗失或损坏的,乙方据实赔偿。3.2.9负责编制预结算表,送甲方及建设单位审核后进行项目结算;结算时,乙方需开具乙方所得价款的等额发票给甲方,并按本协议约定分担项目结算的资金风险。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当【15】日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一并提交的资料包括完整有效的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乙方未能全部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竣工结算文件的审核和工程款的支付。3.2.10接受建设单位或甲方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的评估考核。3.2.11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项目施工款。3.1.12乙方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给甲方。3.1.13乙方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帐,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3.1.14乙方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但是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帐,并至少保存3年。3.1.15乙方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第四条承诺和保证4.1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向合作项目所选派工作人员具有履行本协议及项下具体项目(下同)所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各项资质或资格。如甲方请求,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并保证所出示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4.2乙方保证为本合作项目提供服务和交付的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免受第三方的追索。如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成果或资料侵犯其合法权益,乙方应当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免受其影响并赔偿甲方因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仲裁费用、合理的律师费、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裁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4.3乙方保证不将本协议项下工程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不存在挂靠行为或将项目交挂靠施工队实施。4.4乙方保证将协议总价款中包含的安全费用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4.5乙方保证对其从事合作项目的派出人员(下称乙方项目人员),按照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涉及特殊高危岗位的,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对应保障险种并将所有参加项目合作的人员名单交甲方一份。乙方保证对所招用的农民工进行用工实名登记。乙方与其自有施工人员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妥善处理,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垫付费用的,乙方承诺全额赔偿甲方。4.6乙方保证不拖欠乙方项目人员的工资。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期如数支付乙方项目人员工资,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在向乙方人员支付工资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拒付、迟付、克扣工资等),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实施下列行为:(1)立即停止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2)从4.8款约定的资金中,直接发薪给被欠薪乙方项目人员;(3)在乙方应得价款的范围内,甲方有权扣留与乙方拖欠工资款及依照规定乙方应付赔偿责任等额的款项,由甲方直接发放给被欠薪施工人员,款项从乙方应得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的此项处理并不表明甲方已认可或追认乙方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4.7乙方承诺,按实申报工程结算费用。若经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查,审减额为乙方送审总额【】%(含本数)-【】%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应得价款中扣减审减额作为违约金;审减额超过【】%(含本数)的,则甲方有权扣减双倍审减额作为违约金。4.8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乙方承诺自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元。当乙方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拖欠民工工资、偷盗材料、未退回多领材料、以甲方名义非法承揽项目及建设单位扣除甲方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等情况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等金额,乙方应在上述扣除行为发生后10日内及时补足。本协议履行完毕后【】日内且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将返还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给乙方;如甲方向建设单位提供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甲方在建设单位向甲方退回缴纳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将乙方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回乙方。4.9乙方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四大银行以及通服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通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或指定的第三方转让、质押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时,乙方应当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其他第三方。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承担【】元的违约金,如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第五条质量条款5.1合作项目的质量保证标准应当达到建设单位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2乙方应认真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以及甲方项目经理依据本协议发出的合理指令实施项目,随时接受甲方项目经理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5.3甲方项目经理一经发现项目质量存在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项目经理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整改或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4具体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期自终验签字并交付建设单位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因项目质量问题而造成返修,其所有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负责。5.5具体工程项目必须通过建设单位的初验、试运行和终验。建设单位在施工工程中,有权对工程的质量、服务和安全进行考核评估。第六条工期及进度6.1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出具的项目任务单要求,将项目实施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项目经理,由甲方项目经理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6.2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经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并接受甲方项目经理对进度的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时,乙方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实施。6.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建设单位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因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包括工程变更、拨款延期、暂停施工、报建报批延误、图纸交付延误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向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延长工期的书面申请并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的,工期顺延,乙方不得据此向建设单位或甲方索赔。6.4甲方认为项目确有必要暂停实施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实施项目,并在提出要求后【】日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书面要求停止实施项目,并妥善保护已完成部分。6.5乙方执行甲方提出的书面管理意见而暂停实施项目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申请,甲方应当在【】日内给予答复;甲方收到乙方书面复工申请后【】日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6.6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暂停实施的,由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6.7若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项目的部分或全部提前完工,乙方应予以配合。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商定提前完工的具体实施方案。第七条设备材料管理7.1具体项目的设备、材料供应,由具体项目施工合同/订单约定。7.2由乙方负责供应的设备、工具、材料,必须保证其规格、数量及质量满足项目要求,所有材料均需具有相关质量证明或产品合格证明资料;乙方须保证其用于项目施工的所有设备、工具、材料、构件符合国家规定,使用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自备施工设备及工器具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7.3乙方应妥善保管设备和材料,如在项目实施中发生设备或材料毁坏或在项目竣工前由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或材料毁坏以及丢失、被盗,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4乙方应严格控制和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备和材料,做到严格按质量要求和材料配比实施;因乙方在项目实施中用料浪费,造成不合理超出设备和材料的限额部分,由乙方负责。7.5乙方应确保本协议项下工程项目的相关设备或材料的使用都有单可查;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及时清点剩余设备和材料,做好交接工作并将设备和材料清单书面送回甲方;因乙方原因缺少相关单据或未完成交接工作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乙方项目款项。第八条安全生产8.1乙方应认真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安全告知》中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和注意事项。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害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8.2乙方负责项目实施现场的安全工作,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项目实施。8.3乙方有责任教育项目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施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乙方应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监控。8.4乙方从事如登高等特种作业的员工应持国家认可的特种工上岗证;乙方应给项目人员配备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乙方项目人员的健康、人身和财物安全与保险(包括第三方责任险)由乙方负责。8.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项目费用中有【2】%是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必须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安全生产费按照相关规定范围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并确认整改结果,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的,应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8.6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以及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严格按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安全标准组织实施,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影响工期。8.7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核后实施;甲方项目经理对安全防护措施的审核,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8.8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项目经理;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事故及时进行处理,最终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赔偿。如因乙方不积极、不及时处理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时,甲方可代为处理,乙方对甲方处理结果应予无条件认可,由此给甲方或建设单位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并暂停支付工程款,甲方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事故处理费、律师费以及必要的支出等)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可从本协议项下乙方应得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此外,乙方应当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第九条项目价款及结算方式9.1具体项目的价款及结算方式由具体项目协议/订单约定。9.2鉴于工程施工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签订具体合作项目协议/订单的预算总价款仅作为协议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不作为结算款的支付依据。最终结算款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经建设单位审计机构或委托的审计单位审定并由甲方审定后的施工费用为准。9.3最终结算款与预算总价款存在差额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符合本协议4.7款情况的除外):9.3.1若结算额不超过具体合同/订单预算总价【】%的,该结算额不作调整;9.3.2若结算额超过具体合同/订单预算总价【】%(含本数)但不超过【】%,差额部分全额结算;9.3.3若结算额超过具体合同/订单总价【】%的,则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余款结算支付合同,作为具体合作项目的补充合同。9.4甲方在支付任何一期合同款前,有权要求乙方按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若乙方不开具或开具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乙方应在具备合同约定的开票条件且接到甲方开票指令后开具发票,并应在开具发票之日【30】天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逾期送达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前述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每张违规发票扣减【】元作为违约金。9.5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甲方:【】户名:【】账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乙方:【】户名:【】账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9.6税费的缴纳: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自应当承担的税费。第十条协议的解除和终止10.1若由于乙方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具体合同/订单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10.1.1不按期施工;10.1.2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经建设单位或甲方要求整改但未能及时改进;10.1.3逾期竣工超过【】日或总工期的【】%;10.1.4项目存在质量问题且未能及时整改;10.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10.1.6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导致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具体合同/订单:10.2.1因不可抗力致使具体合同/订单无法履行;10.2.2因一方违约致使具体合同/订单无法履行。10.3任何一方根据10.2.1、10.2.2条款要求解除具体合同/订单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具体合同/订单解除。10.4具体合同/订单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内容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设备、材料、工具和人员撤出项目场地。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根据项目已完成情况支付相应款项(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已经订货的设备材料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因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具体合同/订单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0.5具体合同/订单的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具体合同/订单的全部义务,项目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结束并完成项目所有价款的结算,具体合同/订单即告终止;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框架协议即行终止,并且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或追究甲方责任:10.6.1因甲方资质、主体等变更或建设单位的原因使甲方不具备施工资质;10.6.2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建设单位不认可本框架协议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建设单位与甲方解除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在具体合同/订单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终止或解除具体合同/订单,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开始工作的,由双方根据乙方已开展的实际工作量协商解决。11.2在建设单位已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及具体合同/订单约定义务条件下,甲方应按具体合同/订单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1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包/转包给第三方,或存在挂靠行为或将项目交挂靠施工队实施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具体合同/订单,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且支付具体项目合同/订单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11.4乙方负责的工程未按工期规定竣工的(含乙方原因返工造成的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具体合同/订单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时间超过【】天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具体合同/订单,要求乙方支付具体合同/订单总价款的【】%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无权就前期已经投入及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主张相应价款。11.5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和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返工修理直至通过验收或达到约定质量标准,返工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担。每发生一次验收不通过,乙方应按具体合同/订单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并同时按照逾期天数每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11.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或甲方抽检或抽查发现乙方违反施工规范,第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元,第三次支付违约金【】元;超过三次(不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乙方应按本框架协议项下已收到甲方支付的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无权就违反规范项目前期已经投入及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主张相应价款。11.7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新闻媒体报道的,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不当次数超过3次(含三次)且被新闻媒体报道的,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乙方应按本框架协议项下已收到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无权就被报道工程前期已经投入及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主张相应价款。11.8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除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外,乙方应按【】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处理拆旧材料和工程余料的,应向拆旧材料和工程余料的所有方或甲方据实赔偿并向甲方按【】元/次支付违约金。11.9发生责任事故乙方隐瞒不报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框架协议,由乙方承担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具体合同/订单总价款【】%的违约金。11.10如乙方承接的是通信类工程项目,乙方项目人员有盗打电话或出现其他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应向用户赔偿【5】倍话费和书面道歉并向甲方按【】元/次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因此垫付的费用;因乙方工程割接施工失误造成错号,引起用户话费纠纷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由乙方承担并按【】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11如乙方承接的是通信类工程项目,由于乙方项目人员不听指令、强行施工造成省际干线全部阻断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且向甲方支付具体合同/订单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造成省内干线全部阻断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且向甲方支付具体合同/订单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11.12如乙方承接的是通信类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或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省际干线全部阻断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且向甲方支付具体合同/订单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造成省内干线全部阻断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且向甲方支付具体合同/订单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的其他原因造成省际干线全部阻断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且向甲方支付具体合同/订单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造成省内干线全部阻断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且向甲方支付具体合同/订单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11.1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建设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导致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违约,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11.14因乙方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或其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1.15本框架协议项下所涉及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其他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补足。11.16乙方作为中小企业,已向甲方出具相关证明资料,乙方理解并认可项目资金存在因审计、财政审批等可能存在付款延迟,双方确定合同费用中已包含付款延迟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条件下,双方共同推动资金支付,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支付乙方工程款项,每逾期支付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在建设方未按期付款导致本合同项下款项不能按期支付的,甲方有权将对建设方享有的债权在合同价款的范围内转让至乙方,用于清偿对乙方的欠付合同价款,转让债权的具体金额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在向乙方转让债权后视为已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为由向甲方索求任何费用。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协议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12.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12.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处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12.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5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10】年内有效。12.6对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3.1.1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恐怖事件、暴动及内战。13.1.2政府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等政府行为。13.1.3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灾害或事故。13.2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履行被迫停止或不得不推迟履行本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议的进一步履行问题。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引致的延误及损失减至最小。13.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有关情况尽快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5】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便其检验和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10】天内通过本协议约定方式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13.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30】天,双方应就协议执行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并尽快达成书面协议。如果未能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13.5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承担及工期13.5.1因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材料损毁、损坏、损失的,由设备、材料的提供方承担损失。13.5.2按13.5.1款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的,由甲方协助乙方向建设单位申请补充设备、材料或申请追加工程费用。13.5.3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建设单位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工期按照建设单位批准后的新工期相应顺延。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含司法程序中的通知、送达)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箱或双方约定的通讯方式进行。使用信函通知的应采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法律文书送达适用于本条款约定。如致甲方:【】联系人:【】电子邮箱:【】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如致乙方:【】联系人:【】电子邮箱:【】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在【】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在约定时间内通知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5.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六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的处理16.1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化石或者其他有考古或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或甲方与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工期在经过建设单位或甲方签证后顺延。如乙方隐瞒不报或处置不当造成文物等被哄抢、破坏的,由乙方和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2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及时报告甲方项目经理并同时提出解决方案,经甲方或建设单位签证或书面同意后再行施工。如乙方隐瞒不报或处置不当影响施工或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和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其他17.1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7.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17.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7.4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7.5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均应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友好协商并妥善处理。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17.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作完成且各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协议项下签订的合同或订单需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加盖项目部章等其它印章均无效。17.7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机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8本协议条款内容均为打印,除签章落款外,手写内容无效。本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协议正文为准。本协议附件为:【附件一: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附件二:安全告知附件三:廉洁合同附件四: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人保证函】附件五:中小企业确认风险告知函】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七:履约监督告知书】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协议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协议正文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年度施工框架协议签章页)甲方:【中国通建XX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一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甲方:【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十五分公司】乙方:【】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相关设施、设备安全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5201)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第一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安全生产费,并有权监督其在规定范围内足额使用,如乙方未按相关规定使用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安全生产费的支付方式为:【甲方应当在分包工程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至少50%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接支付给乙方并监督使用,乙方不再重复提取。工程竣工决算后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日起一个月内,将至少50%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接支付给乙方并监督使用,乙方不再重复提取。工程竣工决算后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退回甲方。】2、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参与项目管理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项目的相关人员是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情况、持证情况、健康状态、参保情况),甲方有权制止不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人员进场。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施工现场风险源进行全面检查。5、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和罚款;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发生严重违章行为的,有权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停工期间算在总的施工期限内),限期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施工。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降低负面影响,如乙方处理不力时,甲方有权代为处理,乙方对甲方处理结果应予无条件认可。由此给甲方或建设单位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并暂停支付工程款,甲方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事故处理费、律师费以及必要的支出等)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可从乙方应得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此外,乙方还应当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7、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实际情况补充】第二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妥善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争议。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3、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安全生产费按照相关规定范围专款专用,并建立台账备查,严禁挤占、挪用。4、乙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安全管理人员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乙方应保证参与项目的相关人员的各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情况、持证情况、健康状态、参保情况)符合项目实施要求。6、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保证持证上岗。7、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8、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对其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每日开工前,组织班组长对其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交底应由双方签字确认。9、乙方应在每次施工前,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专人对施工现场风险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10、乙方应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及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11、乙方在进行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电作业和爆破作业等危险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落实作业审批手续,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进行安全管理。1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13、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不得隐瞒、迟报或谎报,按相关要求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承担对应的经济损失和赔偿。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害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赔偿。【14、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实际情况补充】第三条其他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对与乙方后续的合作进行限制。(1)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应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进行禁止或限制合作处罚。(2)发生涉及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应将乙方单位以及其股东或高管经营的其他单位列入中国通建供应商负面清单,禁限期两年及以上。禁限期内取消其乙方合作资格。(3)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应将乙方单位永久列入中国通建供应商负面清单。【3、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实际情况补充】第四条如乙方屡次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合同,并取消乙方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的资格。第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 偿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若因不可抗力条件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双方免责。第六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执【 】 份、乙方执【】份。第八条本协议未尽其它事宜,由补充协议完善。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十五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 】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二安全告知一、高处作业安全须知1、登高作业人员需有登高证,严禁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2、大风天气严禁高处作业,雷雨天气严禁高处作业且不准在杆(塔)下站立。霜冻和雨雪天气后上杆(塔)必须采取防滑措施。3、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并系紧帽绳,扣牢安全带,穿绝缘鞋。严禁用一般绳索或皮带替代安全带。夜间在高处作业应设置照明。4、上杆前应认真检查杆根有无断裂痕迹,如存在混凝土脱落、露筋、倾斜或不牢固现象,未加固前禁止攀登。电杆未回填夯实前,严禁上杆作业。5、高处作业应有专人在地面守护,守护人员应在杆根半径3m以外;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间不准扔抛工具和材料。6、在杆上交接箱、分线设备上作业前,须仔细检查平台是否牢固安全可靠。7、梯、凳上作业时应使用绝缘梯、凳,且完好无损;梯子放置角度应正确,上头扎牢,下端防滑,并有人监护;人字梯中间扎牢;禁止多人在一张梯子上操作。8、屋顶内天花板上作业时必须使用便携灯具,并注意天花板是否牢固可靠。9、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的地方休息,防止坠落。二、涉电作业安全须知1、涉电作业人员应穿着绝缘鞋,配备测电笔。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防触电设施。2、在高压线下方或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的身体(含超出身体以外的金属工具或物件)距高压线及电力设施最小间距应保持:1KV-35KV的线路为2.5m,35KV以上的线路为4m。3、上杆作业前应检查架空线缆,确认其不与电力线接触后方可上杆;上杆后先用试电笔对吊线及附属设施进行验电,确认不带电后作业。4、在高压电力线下方架设线缆,应在高压线与线缆交越间做保护装置,防止敷设线缆或紧线时线缆弹起,触及高压电力线。5、在地下管道、线缆与电力电缆平时或交叉敷设时,应反复核对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6、使用的电气工具均应绝缘良好,橡皮线无破损、裸露,插头无破裂,接线板插座完好,必须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源接线盘,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7、严禁电器用具无插头、直接用线头插入电源插座。移动电器工具电源线应一律用规定的橡皮线,严禁用花线或其他不符规定的线代替。8、在用设备上借电用于临时施工用电,必须征得使用单位相关人员许可,选择相应的交流开关;尽可能用墙壁插座电,并作好安全防护措施。9、带电工作时应执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制度,在带电的设备顶上作业,严禁身上带有金属的物体。三、涉火作业安全须知1、机房动火作业时应开动火单并在指定的位置和时间内作业,作业时应查看四周情况,做好防护措施,放置灭火器并由持证人员操作。2、铁件加工,使用切割机,火星喷射方向应远离电气设备,加放防护板,放置灭火机。在机架顶上作业时,对架内设备必须作保护措施。3、机房工作场地严禁吸烟。4、封焊线缆使用喷灯应遵守:①使用前仔细检查,确保不漏气、漏油,加油不得装满,气压不可过高;②不准在任何易燃物附近预热、点燃和修理喷灯;③燃烧着的喷灯不准加油,加油时必须将火焰熄灭,待冷却后才能加油。四、窨井作业安全须知1、作业前应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并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分析合格,方可下井作业,作业过程中要不间断通风换气并适时检测分析。2、安排经过培训、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井上监护人员,密切监视窨井内的作业状况,防止突发情况的危害。施工人员应掌握应急自救互救方法和能力。3、下井作业人员必须高度警惕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下井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电信线路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规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需要下井抢救人员时,必须系好绳缆,必须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方可下井施救。4、对受作业环境限制而不易达到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发现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同时督促作业人员迅速撤离作业现场,并作好警示标志,防止其它作业人员误入,造成危害。5、一旦发生中毒、窒息等事故,要尽快将伤者送到有高压氧仓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6、无论固定还是临时作业必须在窨井周围(四面)设置醒目的安全防护栏和警示标志(公司将统一制式),并根据政府要求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作业牌,告示作业单位名称、作业地点、备案审核部门、现场作业负责人、现场安全员、有毒有害检测情况、检测人、单位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警示标志的内容应明确“危险场所!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五、其他作业安全须知见《电信运行业安全生产指南》,ISBN7-5083-4380-8。附件三廉洁协议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确保甲乙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以下简称“合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承诺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及中国通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1.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提供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乙方报销应当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与乙方大吃大喝;不要求、不接受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方便;不要求、不接受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1.4甲方工作人员应当督促并保证其亲属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乙方报销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与乙方大吃大喝。1.5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乙方工作人员。1.6除甲方依据合同依法披露外,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1.7甲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或与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串通,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二条乙方承诺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2.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当由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2.3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2.4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2.5除甲方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或要求其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2.6不以任何方式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为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2.7除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外,乙方应当督促并保证与乙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任一行为。2.8【】。第三条监督及责任3.1甲乙双方自觉接受监督。3.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双方均可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监察部门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3.3甲方监察部门有权对合同签订及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合同的行为。3.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视情节采取终止合同、将乙方纳入甲方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否决乙方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参选和报价等1至3年等措施。第四条其他4.1本协议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协议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此页无正文)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保证函【】公司:一、本人作为保证人,自愿为【XX公司】与【XX公司】所签署的【XX协议】(【协议编号:】)中【XX公司】在履行本协议中所产生的债务或责任以个人所有的财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XX公司】与【XX公司】签署了多份合同,本人就所有合同之中【XX公司】履行合同中产生的债务或责任以个人所有财产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二、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承诺函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为止,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函中的所有债务不提任何抗辩。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接受强制执行。三、本承诺函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需征得【XX公司】的书面同意。四、本函一式【】份,【XX公司】与本承诺人各执【】份。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年月日附件五中小企业确认风险告知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请贵公司确认是否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如贵公司为中小企业,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贵公司应当承诺在入围我公司供应商时及时告知我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及声明函。贵公司未及时提供相关文件或未及时告知我方,或将无法适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不受《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贵公司应对告知内容及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声明内容存在虚假,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附件七履约监督告知书各合作伙伴:为确保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约,共建诚信社会,我方特郑重向贵方进行以下告知:1.凡因我方未及时履约,且贵方无法有效联系我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协商的,可拨打我方公开履约监督电话申请履约监督介入。2.凡因贵方履约不及时,或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我方将不接受申请履约监督介入。3.作为业务履约监督部门,我方充分尊重合作伙伴依法维权的法定权利。为更好了解情况、化解矛盾、解决分歧,凡因我方原因存在违约行为的,希望贵方在依法维权之前通过履约监督电话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和答复。若贵方在不告知我方的情况下直接采取法律手段,对我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我方将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和限制合作范围、列入禁入名单等。履约监督人:【】履约监督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祝合作愉快!【年月日】【2026】劳务分包框架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甲方:【中国通建XX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分包范围及内容1.1甲方同意乙方作为【】项目的劳务分包合作方,在【】期限内按照本框架合同约定的条件和具体合同/订单,承担具体项目的建设施工工作。1.2劳务分包内容:【】。1.3甲方负责分包范围、区域的分配,乙方负责按双方具体劳务分包合同/订单中所分配到的工程进行实施,甲方按双方具体劳务分包/订单中的约定对委托给乙方的工程进行结算。未经甲方正式委托的工程,乙方不得进行工程实施,否则甲方有权不与乙方进行结算。第二条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2.1资质证书号码:【】2.2发证机关:【】2.3资质专业及等级:【】2.4复审时间及有效期:【】第三条工期3.1工期以甲方的通知期限为准,工期为【从项目开工之日到甲方向建设单位送审完成时】。3.2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3.3如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四条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以下标准:(1)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2)建设监管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甲方相关专业技术规范、服务规程;(3)【其他乙方应执行的标准:各地运营商的最新验收标准。】上述标准之间如有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第五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具体劳务分包合同/订单;(2)本合同;(3)本合同附件;(4)乙方在甲方[]项目的投标应答文件;(5)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6)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6.1价款及结算方式由具体劳务分包合同/订单约定。6.2鉴于工程施工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签订具体劳务分包合同/订单的预算总价款仅作为合同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不作为结算款的支付依据。最终结算款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经建设单位审计机构或委托的审计单位审定并由甲方核实后的费用为准。6.3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认可的结算金额开具满足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6.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6.5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6.6支付本框架合同下的劳务分包费用的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开户行:【】银行地址:【】户名:【】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银行地址:【】户名:【】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乙方若因故更改其开户行、账号等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资料证明,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6.7工程审计本合同有效期内开工或送审的工程项目均适用本条款:乙方应保证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承诺结算误差率不得大于建设单位的要求,如乙方的送审工程审减率超过建设单位要求导致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超审部分的施工费、甲供材料审减费、辅材审减费用、超审需要支付的违约金,超审需要承担的审核费用、考核扣款等),则此部分损失必须全额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送审的工程涉及多家施工队伍共用一个工程编号(混编号)或一起送审的有多个工程编号,则乙方被建设单位或审计单位抽到的工程超审,导致甲方的全部或部分送审的工程超审,则乙方必须根据被抽到的工程超审比例的大小承担相应的甲方全部或部分工程超审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超审部分的施工费、甲供材料审减费、辅材审减费用、超审需要支付的违约金,超审需要承担的审核费用、考核扣款等)。第七条项目经理7.1双方应各自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办公。7.2甲乙双方指定的项目经理信息如下:甲方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8.1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8.2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联系,负责与建设单位商谈有关合同变更等事宜。8.3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不能胜任或不适合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离或更换并保证这种调离或更换不能影响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8.4负责向乙方提供或协调相关设计单位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等各种资料。8.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8.6在分包工程协调、施工、后期维护的过程中,甲方有权依据【附件四: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管理和考核,与乙方的结算金额将依据合同金额及考核分数进行扣分及扣款的处罚,详见【附件四:考核管理办法】。8.7针对乙方以甲方名义从建设单位领取的材料,乙方有责任负责材料的对帐平衡工作,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开展工作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材料往来所产生的材料短缺风险,若发生余料无法平衡、材料丢失、过期无法继续使用、施工过程中产生废料等情况,出现建设单位要求甲方进行赔偿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额赔偿费用(包括现金转账、工程款扣除等),甲方将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一工程费中进行扣除,工程费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进行同等金额的现金赔偿。8.8甲方有权从乙方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乙方在履行本框架合同过程中被甲方考核的相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考核金额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8.9乙方承担建设单位或甲方要求垫付费用的垫付,待建设单位给甲方付款后,甲方按照背靠背的付款方式支付给乙方。8.10乙方连续两个季度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评分排名位于各个专业平均分以下的,或位于甲方在该地市所有劳务分包单位的平均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区域。8.11在甲乙双方如存在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关考核、纠纷、工程材料相关或其他事宜未最终确认(结论)或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该期间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暂停执行背靠背付款。8.12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乙方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甲方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六】。甲方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七】8.13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期间甲方内部及与乙方、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工程结算联系人,负责与乙方之间结算相关的协调联系工作;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技术负责人;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质量管理负责人;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安全管理负责人;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劳资专管员,对乙方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乙方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乙方应当予以配合。8.14甲方负责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乙方农民工工资委托甲方代发。甲方根据乙方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乙方提供代发工资凭证。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9.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施工人员投入工作;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技术验收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配合甲方提交档案资料、办理交工验收。9.2合同签订和履行期间,持续具有相应的分包企业资质;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等。9.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防火、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文件的要求。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9.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无条件全额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9.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完工后应将多领的工程余料及时退回甲方指定仓库;对于未退的工程余料,甲方有权将其折价并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抵扣。工程拆旧时,乙方应及时将拆下的材料、设备经监理人员核准确认后退回指定仓库;任何未结算材料丢失,毁损,设备丢失或设备长期闲置被淘汰,甲方有权不予办理工程结算,并有权将其折价从本应支付乙方的任何价款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9.6乙方应负责协调相关设计单位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等各种资料,派项目经理参加建设单位发起的设计方案会审,并对项目会审结论负责。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自行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发现设计有错或严重不合格等情况须对设计进行变更时,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按照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9.7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外,乙方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劳务分包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9.8保证当期施工金额相应比例的安全生产费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月应提供当月相关的安全生产费发票给甲方(发票抬头为甲方公司名称)。如没按当期施工金额相应比例提供安全生产费发票给甲方,则甲方将根据【附件四:考核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考核。9.9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如出现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包或再次分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9.10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违约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各项罚金、违约金、赔偿金、考核扣款等经济损失。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全额现金支付或从本应支付乙方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费用,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劳务分包作业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人员伤亡及任何财产损失、索赔及诉讼等。9.1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影响到第三方利益的情形,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责任。9.1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或建设单位对所有项目进行站点勘测、设计方案会审等工作,施工过程中无法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所产生的变更费用由乙方负责。9.13乙方需对向甲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一线员工购买【】万元的商业保险保单(或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证明)与其适合本项目工作需要的体检证明,并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9.14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所属劳务工薪金、福利等劳务报酬与保险,逾期引起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全权负责处理,不得将矛盾转嫁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薪金、福利导致甲方承担垫付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有损失,甲方因承担、补偿及追偿所发生的诉讼/仲裁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开工及送审的所有项目工程款【5%】作为违约金并不再退还。【乙方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给甲方。乙方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9.15乙方与施工人员等之间涉及到本工程的一切经济纠纷及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如发生乙方与施工人员的经济或法律纠纷投诉到甲方,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如投诉到建设单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暂扣乙方满足付款条件的款项,直至乙方与施工人员针对经济纠纷或法律纠纷解决后再付款。9.16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接建设单位的工程被乙方施工人员破坏,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及需要赔付第三方的损失)。9.1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需安排一个员工到甲方指定的驻点正常上班,该员工需具备如下条件:(1)作为日常工作的总接口人(包含对我司管理人员的接口以及电信经办的接口);(2)该员工需是乙方法人代表授权人和材料员授权人,可代表乙方对项目安全、材料、质量、进度等事宜签字负责。以书面授权函为准,授权函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给甲方;(3)有进行项目操作的能力;(4)有调度安排自己公司工作人员的权力;(5)乙方安排到甲方指定地点上班的员工原则上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需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一个月进场交接。9.18每次工程定审后,定审的结算文本需在一周内提供一份复印件给甲方。9.19在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甲方委托给乙方实施的项目均应在建设单位与甲方结算后,甲方再与乙方进行结算。9.20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签订前或合同有效期内已立项的工程被建设单位取消或无法结算,则乙方必须承担该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材料及其它费用的损失。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开工的项目,或早期开工项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确认无法结算的,均适用于本条款。9.21乙方若因故更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指定联系人、电话及邮箱等信息,应于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盖章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资料证明,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继续认同原有的信息继续有效,甲方将按原地址、原联系方式与乙方联系,并视同乙方已接收到相关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9.22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9.23指定【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期间乙方内部及与甲方、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定【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工程结算联系人,负责与甲方之间结算相关的协调联系工作。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技术负责人,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质量管理负责人,指派【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安全管理负责人。【9.24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与其聘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对所招用的农民工进行用工实名登记。9.25乙方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帐,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9.26乙方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但是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帐,并至少保存3年。】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10.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详见【附件五】;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10.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0.3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10.4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乙方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甲方报销。第十一条施工变更1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1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11.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1.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第十二条施工验收及保修期12.1乙方施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应提交完工报告,竣工资料等验收资料,通知甲方质检;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质检,甲方质检结论为不合格时,乙方有义务进行整改,并接受甲方依据工程管理办法相关条例的考核。但工程验收结果以建设单位最终验收结果为准。12.2建设单位最终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无偿乙方:【】第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 偿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若因不可抗力条件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双方免责。【 第 xx 条根据所属项目特点,结合实际情况补充相关条款】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乙方:【 】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线网室外基站工程施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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