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2026)
邀请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万事通[2026]仙招0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仙游县红哗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莆田市万事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①福建省瑞方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②福建省水乡市政园林有限公司;③长衢(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家公司进行投标,按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 仙游县;
2)项目规模:约 322 万元;
3)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5)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4)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是被邀请的企业;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对愿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招标的,请拟派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携带企业介绍信、拟派本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装订壹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莆田市万事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领取招标文件、审核后工程预算书等,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27 日09 时00分至 2026 年 04 月 08 日15 时00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招标项目为纸质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7.3至截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jz/tzgg/)及数字仙游电子业务平台(http://fjxyst.cn/)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其他未见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
地址:仙游县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7******887
招标代理机构: 莆田市万事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游县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15******919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仙游县红哗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docx
莆田市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邀请招标)项目名称:仙游县红哗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编号:万事通[2026]仙招003号招标人: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单位:莆田市万事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6年0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8.评标办法9.发布公告的媒介10.公告其他说明11.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评标(六)合同授予(七)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八)投诉处理第三章合同条款(合同简本)1.合同工期2.质量标准3.合同价款4.工程款支付和限时结算5.担保6.工程质量保修书7.违约退场约定8.其他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第五章图纸(另册提供)第六章技术要求(另册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仙游县红哗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万事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①福建省瑞方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②福建省水乡市政园林有限公司;③长衢(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进行投标,按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项目地点:仙游县;2)项目规模:约322万元;3)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5)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是被邀请的企业;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对愿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招标的,请拟派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携带企业介绍信、拟派本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装订壹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莆田市万事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审核后工程预算书等,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08日15时00分。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点。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本招标项目为纸质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7.3至截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8.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在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jz/tzgg/)及数字仙游电子业务平台(http://fjxyst.cn/)发布招标公告。9.公告其他说明:其他未见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0.联系方式招标人: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地址:仙游县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7759019887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万事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仙游县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506036091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仙游县红哗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1.2建设地点:仙游县1.3建设规模:约322万元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质量要求:合格1.6招标范围: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8资金来源:上级拨款1.9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2.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5投标人须是被邀请的企业2.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2.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8.1为本项目监理人2.8.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8.3与本项目招标人、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设计单位有相互控股、参股或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等利益关联关系的。2.8.4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2.8.5遭受行政处罚或裁决,且处罚或裁决在有效期内,内容涉及限制(取消)企业投标资格或投标相关人员个人执业资格的。2.8.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5.2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本工程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修改澄清及答疑文件组成。8.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8.1投标人由疑问的可以在2026年03月31日17:00时前将疑问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人或莆田市万事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应列明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且加盖公章),招标人于2026年04月01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在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jz/tzgg/)及数字仙游电子业务平台(http://fjxyst.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8.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8.3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9.工程发包价9.1工程预算审核价:3224010元(人民币);9.2工程发包价:2809572元(人民币);本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可竞争费)×(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3224010-36025)×(1-13%)+36025=2809572元注:本工程下浮率为13%,不可竞争费:36025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36025元)。10.合同承包价10.1中标人须按招标人公布的发包价承包施工工程。10.2若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11.投标保证金11.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11.2投标保证金可按以下方式①、②、③、④进行缴纳,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账形式递交的,应在截标前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若对账单上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没有体现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书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截标时,招标人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账户名称: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仙游农商银行大济支行银行账号:9040617010010000001775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11.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1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4.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以现金转账的各投标人需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收款收据、转账凭证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以退还投标保证金。11.4.2开标时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1.4.3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的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五日内,将保函原件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并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保函原件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11.5、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负责其真实性,招标人开标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单位中标后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11.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5)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12.投标工期及质量12.1招标人要求总工期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前完工。逾期未能完成,中标人将按每日1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12.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13.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13.1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具体详见预算审核编制说明13.2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13.3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答疑内容的组成部份在市政府指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一并公布。13.4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内(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外的,其超出±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13.5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详见预算审核书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13.5.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13.5.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13.5.3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13.5.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13.5.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13.6材料价格风险控制13.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整合同价:(1)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2)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3)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过10%的;(4)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期间主要材料价格及相关措施费用上涨的。13.6.2钢材、水泥(非商品砼中的水泥)等主要材料(钢筋、水泥(非商品砼中的水泥))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外的,超过10%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13.6.3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13.6.4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13.6.4.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5)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13.6.4.2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1)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14.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设计变更:(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三)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四)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确需追加工程造价的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规定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行分类审批:(一)非小规模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五类:在合同价1%(含1%)或金额40万元(含4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类:达到合同价3%-5%(含5%)或金额2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审批。二类:达到合同价5%-10%(含10%)或金额500-800万元(含800万元)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一类: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确因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需设计变更累计增加造价超过合同价10%或金额8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批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加的投资原则上在项目概算中调剂解决。符合《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闽发改投资〔2009〕1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导致累计增加的投资无法在项目概算中调剂解决的,建设单位在申请调整概算时应当附上有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或确认文件。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致编制结算价超工程概算的,建设单位应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项目审批部门一次性调整概算。未通过概算调整的项目,超过原投资概算部分造价,财政部门不予确认。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因未能按规定提供有关审批、确认依据,导致概算无法调整的,其责任由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承担。(二)凡是小规模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价小于400万元的工程),变更类别按累计增加造价在4万(含4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加强管理;累计增加造价在4-40万元(含40万元)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不以比例控制。变更后结算总价不得超过400万元。小规模工程变更类别累计超过40万元和合同价达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变更类别按累计增加合同价比例和金额共同确定,从严控制。(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造价变更,在报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提醒。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发现项目存在设计变更事项的未办理手续的,应书面提醒建设单位按要求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继续实施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施工企业以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进行依法处理,对监理单位以未按设计文件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理进行依法处理。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符合项目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设计变更应坚持“集体研究、社会公示、分级审批、先批后变”的原则,严格控制突破限额的设计变更。对于部分设计变更需连续性施工的工程项目(如河道整治、堤防建设、管网埋设等线性工程;水工建筑的基础部分和应急抢险工程;路基的清淤回填、软土地基处理;桥梁的基础工程;隧道、涵道基础、土工布及埋置于地表层以下等工程),若暂停施工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四方现场共同确认并形成会议(会勘)纪要后,可先行实施,实施过程中保留必要的能够体现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备查,同时及时完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对部分设计变更超出建设单位审批权限但需进行紧急抢险的工程项目(路基滑坡、泥石流,结构工程严重破坏,重大水毁等工程),建设单位可先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后先行进行紧急处理,采取动态设计,在施工中及时对原设计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及时完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设计变更侧重于政府性项目标后内部控制投资管理,市属项目因工程进度等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备案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前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补办手续,超过分部工程验收时限的应上报市政府同意或批示后方可补办。施工企业承诺放弃财政审后造价增加部分的,不必补办审批手续。15.选用主要材料、设备要求:无注:招标文件中已列入或未列入的品牌,现场施工时由招标人选择与预算价中质量、价位相当的合格产品品牌。(三)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承诺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项目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到位承诺书(10)投标人承诺书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否者视为无效投标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7.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放在同一个包封内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1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四)投标19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提交截止时间19.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15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届时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9.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20、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程序:(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6)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企业,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或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五)开标、评标21.开标21.1开标会定于2026年04月08日15时00分在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如有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则视为默认整个全开标过程。21.2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4)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2.评标22.1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标。22.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22.2.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2.2.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的;22.2.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2.2.4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考核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的;22.2.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2.2.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的。23.确定中标人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23.2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23.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1)验球、放球:主持人当众展示随机抽签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验球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向抽取箱内放置同等数量的号码球。2)抽取顺序号: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签到或入围次序依次各自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作为各自顺序号。各投标人当众签字确认。3)回放:顺序号全部抽取结束后,将球全部放入抽取箱内;4)抽取中标号:由招标人抽取一个号码球,作为中标号。招标人当众签字确认;5)回放:中标号抽取结束后,将球放入抽取箱内;6)抽取中标人: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顺序号依次各自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抽中中标号的即为中标人;剩余未抽球应当众展示;各投标人当场签字确人。23.2.2在整个抽取过程中,如因工作失误、操作失误、设备故障、自然或人为意外事件等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结果无效。经当场纠正错误、排除故障、恢复正常秩序后从头重新抽取。如果当场难以纠正错误、排除故障、恢复正常秩序,经评标委员会(或资格审查小组)和进入资格审查的全体投标人一致同意后可另择时间和地点重新抽取。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后存档。23.4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23.5中标公示和中标通知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jz/tzgg/)及数字仙游电子业务平台(http://fjxyst.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及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24.附则24.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24.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半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附表1: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项目内容配 备 标 准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项 目 经 理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证书上未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上的评审委员会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其 他 人 员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职 位最低数量要求(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备注项目技术负责人1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可使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岗位证书。经年检合 格质检员1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可使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可使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岗位证书。材料员1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可使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岗位证书。备注:1、上述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管理岗位。2、开标时资格审查小组不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3、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未放入投标文件中按废标处理。4、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5、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最终人员配备以相关文件标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6、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六)授予合同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接到监理单位发布开工令时间进场施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施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2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因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25.3根据莆市水利[2018]191号文件,中标单位需设定专户。水利工程项目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约定设立专户。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招标人都应在招标文件中对专户的设立和管理予以约定,并在施工合同中由中标人(分公司无效)对专用帐户进行确定。水利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其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要求按照莆市水利[2018]191号文件执行。26.履约担保26.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现金方式应由中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26.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完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26.3付款方式: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2)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3)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后按50%报建设单位拨款。余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注:若因上级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造成工程款未能按时支付的,承包人不得以此拖延施工或停工,且不作为发包人违约责任。(七)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7.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或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若需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经资格审查后否决所有投标的;(4)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公示期内,经查询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28.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3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八)投诉处理29.投诉处理29.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29.1.1超过公示期投诉的;29.1.2没有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29.1.3没有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或无法证明与投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投诉的;29.1.4投诉书采用邮寄,而不是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寄出的,或采取专人递送,而递送人不是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需持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9.1.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的。29.2投诉件受理后,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代表进行质证。投诉人代表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受质证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视为投诉人自动放弃投诉。29.3投诉人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私章等行为投诉的,由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1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5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注:本通用合同条款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注:专用合同条款是补充、细化通用合同条款款号相同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如下: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1.1.2.3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2.5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2.6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4日期1.1.4.3工期:_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工期不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及甲方共同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_24个月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_按通用条款执行_。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以发包人实际提供为准。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以发包人实际提供为准。2.8其它义务(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1)……(2)……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1)本项目未涉及大功率用电施工设备,故发包人不予单独解决现场临时用电问题,承包人如需临时用电则由其自行解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2)临时占地按发包人提供的征地范围使用,承包人由于工程施工确需增加的临时占地,由承包人提出用地计划申请,双方共同协商办理租用手续。临时用地包括所有的生产及生活用地。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发包人根据设计方提供的施工布置图及征地范围图征用临时占地,实际征用范围以现场提供为准。(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淤泥及土方过程中渣土点,散、落,导致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清理,不再追加任何费用。(4)施工期间农田灌溉用水及排水以及生活和施工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不再追加任何费用。(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运输道路无法承受运输车辆的承载力,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解决,不再追加任何费用。(6)河道清淤涉及线长,沿线坑坑洼洼,设计时含水测量,个别断面可能存在正负误差,因此清淤项目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方量包干。(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8)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开工令后的7天内,应在现场建立(或租用)办公室供其管理人员使用。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下达的开工日期及时派出投标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保证项目管理班子正常运转。上述人员无法按期到位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按每人3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9)承包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10)承包人拟派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需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死亡、伤病丧失履约能力、辞职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承包人应提供相关证明,经发包人同意后,报行政监督部门审批后方可变更(报批材料主要包括更换工程管理人员申请、同意更换的书面意见及有关资质证明等材料)。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如更换人员,对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民币,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等五大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以上罚款及违约金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11)若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抽查时,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不在岗人次一个月内累计达到10人次或者项目经理每月到岗少于20天、其他人员到岗少于22天,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12)更换项目部人员: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予承认,其签署的一切文件无效,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13)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2000元、其他每人次¥1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抵扣。(14)在施工期间与周边群众产生的纠纷及预算外的费用由承包人自理。(15)莆政办(2017)99号文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开工日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16)本工程有发生的三通一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7)项目经理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0天,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2天,由发包人代表现场负责人负责记录在岗情况。若每月未按承诺到岗到位的,每人每缺席一天罚款1000元,以上罚款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18)须由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责任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莆政办(2017)99号文等相关规定。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3)分包金额限额:________/_____________。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5材料和工程设备5.1.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详见甲供材料清单、预算书及编制说明。为防止浪费,钢管损耗率控制在2%以内。钢管损耗率超过2%或中标人其他原因给招标人或管材供货方造成的损失概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剩余甲供钢管短管按发包人要求运至指定场地集中堆放。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本招标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_按通用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维护。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_另行约定_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围堰工程;(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其中对前款所列工程涉及爆破、起重吊装、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争创水利部文明建设工地,编制相应的创建计划,做到文明施工,并按合同规定投入专门的创建经费,营造文明工地创建氛围,同时收集文字、声像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文明工地创建落到实处。施工线路沿途要文明施工,妥善安排搅拌场、碎石加工场、堆料场及相关物资储备场所,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配合业主做好安征迁工作。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20m/s的8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工期延误(1)总工期不超过日历天,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工期不顺延,承包人若逾期未能按合同完成工程,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按天计算,时间自预定的完工日期起到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止,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不奖励。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按相关规定执行。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优良标准为:_/。达到优良的奖金为:_/___。13.8质量事故处理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按通用条款执行。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按监理人指示执行。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__/_%,关键项目:___/_,单价调整方式:__/__。国有投资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设计变更:(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三)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四)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行分类审批。一类: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确因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需设计变更累计增加造价超过合同价10%或金额8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批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加的投资原则上在项目概算中调剂解决。符合《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闽发改投资〔2009〕1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导致累计增加的投资无法在项目概算中调剂解决的,建设单位在申请调整概算时应当附上有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或确认文件。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致编制结算价超工程概算的,建设单位应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项目审批部门一次性调整概算。未通过概算调整的项目,超过原投资概算部分造价,财政部门不予确认。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因未能按规定提供有关审批、确认依据,导致概算无法调整的,其责任由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承担。上述变更由不足之处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文件执行。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不予奖励_。15.8暂估价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钢材、水泥、商品砼等主要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外的,超过10%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增加:超出风险幅度材料价差调整方法如下:(1)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上涨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差价(正值)=〔单月信息价-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单月单种规格材料用量。(2)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下跌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差价(正值)={单月信息价-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单月单种规格材料用量。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参照并结合市场询价。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施工期当月相关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外的,超过10%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5.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2)若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财政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1计量单位计量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7.1.2计量方法结算工程量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方法计量。17.1.3计量周期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17.1.4单价子目的计量(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分解和计量按照下述约定进行。(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第16.1款的因素而进行调整。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2)承包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中对总价子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各子目的总价支付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目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承包人应按批准的各总价子目支付周期,对已完成的总价子目进行计量,确定分项的应付金额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中。(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4)除按照第15条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分为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1)承包人应在收到第一次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预付款担保,担保金额应与第一次工程预付款金额相同,工程预付款担保在第一次工程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3)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扣回,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17.3工程进度款17.3.1承包人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发包人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发包人支付进度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等额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发票。(一)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返还。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人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人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后,由承包人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后按50%报发包人拨款。余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返还。17.4质量保证金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0%,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若承包方未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6份。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6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完工(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以发包人要求为准。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合同(单位)工程完工验收;政府验收包括:按国家规范规定。验收条件为: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2008),验收程序为:按国家规范规定。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根据工程项目划分所确定的主要分部工程,其余由监理人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不需要(需要/不需要)完工(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承包人;费用承担:承包人。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按通用条款执行;投保内容:_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_;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由承包人办理。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_____;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___。(备注: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第三者进行保险,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______________;保险条件:______________。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___________;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____________。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补充条款:25.1违约追究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投资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相关资质认定单位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相关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或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业务的;(2)将所承揽的业务非法转包或分包的;(3)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业务的;(4)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完工报告并提交完整资料的;(5)承包人违反国家规定,不按照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操作造成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6)承包人不履行投标承诺,项目管理配备班子、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没有足额到位的;(7)承包人或监理单位提供虚假证明以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的;(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以投标时部分项目报价偏低为由提出附加条件或无理理由拖建工期,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5.2.建设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情况:(1)承包人发生转包、违法分包、层层分包施工任务的;(2)承包人发生计划工期进度延误2个月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3)承包人连续两个月以上不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发放工人工资或因其造成工地工人群体上访恶性事件的(因被拖欠工程款引发的除外);(4)承包人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当承包人发生上述违约行为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责成承包人清场退出施工现场,及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造价清算。余下的工程量由发包人重新招标确定承包人,由此产生的费用超过原承包人中标价部分由原承包人负责赔偿,并及时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由市级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对严重违约的承包人进行处理。其中,发现承包人将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的,并经检察院或主管部门查实,除立即中止合同外,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25.3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0.4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5.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5.6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30天的,招标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内(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外的,其超出±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由招标人会同投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财政部门受理后,可征询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意见,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应出具建议意见函,作为财政部门审核、调整的参考。25.7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4.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5.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2)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1.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产商一致,对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工程绿化种植养护期为1年,其中成活率养护期为6个月,日常养护6个月;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争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已接受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5.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合同工期为______天。9.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递交的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附件三:预付款担保函(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预付款担保函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我单位(姓名)担任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被授权人基本情况姓 名身份证号技术职称职称证书号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号 被授权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格式)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号: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第五章图纸(另册提供)第六章技术要求(另册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仙游县红哗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投标文件(本)“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编制时间: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承诺函(2)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年检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5)年检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年检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项目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到位承诺书(10)投标人承诺书(1)、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审核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4、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姓名)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我方保证该项目经理(建造师)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基建专户并承诺施工车辆采用莆田籍车辆。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我方承诺,若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扣分处理。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2)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年检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年检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年检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在本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盖单位章。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注:在本委托书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盖单位章。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9)项目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到位承诺书(格式)项目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到位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本项目中标后,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施工期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到项目现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1、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所进行的处罚;2、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10)投标人承诺书(格式)投标人承诺书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工程投标,将积极响应有关投标人承诺制的精神,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总则第3.7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保证《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公布的填报资料内容真实、准确,为我单位的真实意愿表达。保证不出现转包、挂靠、虚假文件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如违反承诺,我单位将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该违法行为可作为不良记录,并受到相应惩戒。特此承诺。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第八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联系方式:职务:_____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应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全称)的(工程项目全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资格后审、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名)性别:联系方式:职务: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件:到账证明(格式)到账证明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招标人名称):就(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的(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于年月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函费用。特此证明。保函开立人:(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