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控设备 安防设备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2026)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2026-04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6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监控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合同签订后2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交易方式,采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方式;(2)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16号
联系方式:0991-5883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55号星耀天都4号楼B座403
联系方式:18082896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082896561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安防升级3.27.docx212.1K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联系人:吕老师项目编号:ZZ2026-048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联系电话:0991-5883168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电话:18082896561详细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55号星耀天都4号楼B座403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8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51第五章评标办法53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7附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74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80附件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8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2026-048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预算金额:76万元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760000.00采购需求:监控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投标人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交易方式,采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方式;(2)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16号联系方式:0991-5883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电话:18082896561详细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55号星耀天都4号楼B座40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16号联系人:吕老师电 话:0991-5883168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工电 话:18082896561详细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55号星耀天都4号楼B座4033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4项目编号ZZ2026-048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不得超过757970元,单价不得超过设备报价清单中的单价。注: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6采购需求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的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业主要求)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600元(柒仟陆佰元)一、投标保证金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网银、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如字数超限,可简写;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单位名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账号:991904389610902行号:308881029139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递交至采购代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总则第15.5条。 三、备注:1、投标人无需前往代理公司换取收据,仅需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即可;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分包不允许14投标文件份数、上传截止时间、地点(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无正副本区别,仅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政采云系统上传即可)。(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3)投标文件上传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4)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②“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投标人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5重要说明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投标人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投标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投标人将导致投标无效。(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7)投标人报价CA签字确认:报价文件开启后将开启签字时段,投标人须在20分钟内用CA证书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8)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9)投标人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16投标报价(1)报价包括所投货物相关培训等所有技术费用的总价。(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7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18投标答疑会不召开。19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提供任一项即可,自然人无需提供)。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即可。新成立企业是指:营业执照申领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满一年的企业。2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除业主专家以外按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24质保期 设备质保3年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5%质保期后无息支付。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为准。26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规定标准下浮50%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用。27其他(1)本次招标如有变更、澄清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布。(2)重要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②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2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投标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指下载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投标人。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规定;(3)下载了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报价、招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项目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7.1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四、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招标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12.知识产权12.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2.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2.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三、身份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六、拟配备人员简介七、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八、商务、技术需求偏离表九、服务承诺及技术方案十、政府采购政策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数额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规定数额和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5.3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5.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不接受按投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签署17.1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18.投标文件的加密和上传18.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交易方式,采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人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8.2中标人须在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签章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用于档案资料编制),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横道图等必须使用A3幅面印制的应折叠成A4幅面,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并编码,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9.2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上传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补充或撤回。19.3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用小写金额和大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五、开标和中标20.开标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活动,邀请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竞争的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0.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到,开标会议开始,公布投标人名单。20.4开启“投标文件解密”环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条)。20.5投标文件解密完毕,公布投标报价,开启报价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21.评标程序2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1.2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3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4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投标人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4)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21.5评标委员会需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21.6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7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8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2.中标通知书22.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中标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招标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3.签订合同23.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3.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彩色扫描件)交至采购代理机构。24.合同分包(如有)24.1若本项目允许分包的,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人履行分包项目的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4.2招标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招标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招标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招标金额的百分之十。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7.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中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27.履行合同27.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8.验收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实际使用人、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进行验收。七、投标纪律要求29.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合同价款支付30.申请支付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九、质疑和投诉31.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31.2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1.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18082896561通讯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55号星耀天都4号楼B座40331.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1.6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7投诉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被授权人”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示例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编制时间: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三、身份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六、拟配备人员简介七、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八、商务、技术需求偏离表九、服务承诺及技术方案十、政府采购政策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备注:投标人应按以上目录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并标注相应页码)。一、投标函__________(采购人):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投标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服务期为:。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达到采购人要求。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如发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5条的任何情况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4、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标项名称交货期备注投标总报价: 注:1、此报价包含交通费、电话费、保险、设备、税金等一系列费用,招标人不必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投标总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总报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明细表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质量标准制造商单项价格数量备注1可视化红外火焰摄像机2网络存储设备3视频图像火灾报警监测模块...............................投标总报价(合计):小写: 元 大写: 元注:1、报价中包含负责运输、装卸、仓储、安装、验收等相关所有费用。2、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3、此表必须填写,如后期调整此分项报价表价格作为调整依据。4、此表依照设备报价清单,不得缺项漏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做废标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身份证明书(一)身份证明书(投标人为法人)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的法定代表人,为具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权利的投标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身份证明书(投标人为非法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身份证号码:。为具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权利的投标人。特此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法人)_______(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被授权人无权转让本授权,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非法人)_____(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被授权人无权转让本授权,特此声明。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名称(盖章):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职务经济类型授权代表职务成立时间电话单位简介及 机构情况本公司所属行业内部管理制 度情况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生产工人 人技术人员 人流动资金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万元银行贷款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资金性质生产性万元净值 万元非生产性万元企业财务状况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净利润负债总额2024 年2023 年2022 年生产/经营地点关联单位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与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备注:1、投标人为法人时,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非法人时,格式自拟。六、拟配备人员简介序号姓名拟担任本项目职务/岗位常住地相关证书证书名称级别证书号专业拟配备人员汇总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人员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工作年限相关证书拟配备人员每人填一张简历,后附人员的身份证及评审细则内容中证明材料。七、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用户反馈备注:1、本表后附: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扫描件)。3、具体年份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八、商务、技术需求偏离表(一)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主要商务条款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服务要求;2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3同意接受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4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5投标有效期;6投标内容均涵盖招标要求及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7同意接受本项目供货期或相关进度安排要求;8同意接受本项目的验收要求及验收标准;9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10同意接受本项目付款的各项要求。备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本响应表,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发现有虚假填写本响应表的,则将可能被视为存在两个投标方案,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技术需求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备注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逐项填写,在“技术需求偏离表”中的“偏离情况”中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不得虚假响应。投标人对于偏离情况请如实列出,否则根据情况承担相应后果。(2)签订合同时,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技术条款,除在本表中已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完全响应和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服务承诺及技术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编制技术方案,格式自拟,但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①交货期保证措施;②测试与试运行;③备品备件库;④应急处理方案;)(2)售后服务方案;(①服务体系建立;②服务人员配备情况、维修网点情况;③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系统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的运营保障方案;④驻场运维服务方案;⑤软件/固件维护升级;⑥系统配置与优化调整)十、政府采购政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特别说明(1)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只须填写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名称及相关信息。(2)本项目为工业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明确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只能填一项),未明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无效处理。(3)本项目含多个标的,须逐一明确每个标的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情况。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方可享受10%的价格扣除优惠。若有一个标的为非小微企业制造,不可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相关中小企业政策,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附件2及附件3。(5)不符合中小企业相关优惠政策的,可不填写本《中小企业声明函》。(6)《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名称(盖章)”为投标人名称及盖章,非制造商名称及盖章。中小企业声明函(示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投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须提供证明材料(能反映出企业残疾人的占比等情况的材料及残疾人证等)。(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1.监狱企业证明(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一)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二)其他投标人应当仔细核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响应无效”、“拒收”和评审标准等条款内容,提供投标人认为应当附加的其他内容,以充分证明其投标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为评审提供充分依据。第4章项目采购需求自治区中医院安防系统升级要求一、系统要求自治区中医医院各楼层安全通道楼梯无视频监控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现需对各楼各楼层楼梯通道安装监控设备,补充监控画面。二、建设内容安防设备安装楼梯安防设备路由改造网络存储设备升级三、建设方案1、新建项目与现有平台做升级融合,对原安防系统存储进行扩容升级。2、楼层楼梯通道设备安装前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画面无死角。3、对楼梯监控设备路由进行改造。四、其他要求1、为保证与原有平台对接可行性及对接稳定性,本项目所投产品需与原有平台及设备实现无缝对接,不产生任何相关费用,保障平台能够稳定运行,并提供无缝对接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如在中标后不能履约,采购人保留追求责任的权力。)五、设备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技术规格单位数量1可视化红外火焰摄像机1、可视化红外火焰探测器,内置红外热释电火焰探测器,摄像机分辨率≥2688 × 1520@25 fps,靶面尺寸≥1/3" CMOS,最小照度彩色≤ 0.01 Lux;调整角度水平0° ~ 360°,垂直0° ~ 70°,旋转0° ~ 360°;2、★设备内置≥1个1.5TOPS算力的芯片、≥1个双波段红外热释电传感器、≥1个扬声器、≥1个麦克风、≥1个红外接收器,;可在预览画面中实时叠加火焰的双波段红外数据并报警;(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3、★设备支持烟火检测、值岗状态检测、危险行为检测(抽烟、打电话)、电梯危险品检测(电瓶车、煤气罐)、呼叫识别、周界入侵检测(移动侦测、区域入侵、越界侦测)、遮挡检测同时启用,各类智能事件可正常检测和报警;(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4、视频压缩标准支持H.265,H.264;具有双向语音对讲和单向语音广播功能;开启红外夜视功能,可识别距设备≥30m处的人体(1.7mx0.5m)轮廓;5、★设备可在≤10s内探测到距离设备≥50m处面积为0.1m2的火盘中燃烧的火焰并报警;可在≤10s内探测到距离设备≥100m的烟雾(50像素x50像素)并报警;(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6、设备具有≥1个RJ45网络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2个报警输出接口、≥1个RS232接口、≥1个SD卡卡槽、≥2颗补光灯;7、设备支持火焰检测,可感知火焰周围红外信号变化,并可通过视频复核;支持联动本地报警指示灯、语音报警,支持远程消音;支持OSD报警事件叠加;8、★设备支持AC220V转DC12V或POE供电;可通过DC12V反向为烟感探测器供电,烟感探测器检测到烟雾、温度异常时,设备可通过报警输入接收烟感报警信息,触发输入报警、同时录像及上传抓拍图片、报警指示灯自动点亮;(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9、★设备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67等级的要求。台2212消防网管模块1、平台需支持各区域对消防设备和传感器设备运维结果统计;支持呈现异常区域,并对异常原因TOP10进行排名;支持对设备画像进行分析,例如频繁误报、频繁故障、频繁离线、频繁信号弱、低电量、临期/过期2、平台需支持呈现消防设备、传感器详细数据;支持查看消防设备状态结果,可导出结果(CSV格式);支持设备的远程升级;3、平台需支持对设备中有如下几种画像类型的进行分类:频繁误报、频繁故障、频繁离线、频繁信号弱、低电量、临期/过期;支持自定义画像规则。项13视频图像火灾报警监测模块平台需支持接入智能分析仪、安消相机、可视化烟雾探测器、热成像感温探测器等设备;支持配置智能分析仪的轮询模式,在平台上按算法对监控点进行分组,从平台取视频流在分析仪上进行轮询分析。 项14网络存储设备1、网络存储设备,处理器≥1颗64位多核处理器,系统内存≥8GB,系统盘≥1×256G SSD;SATA接口,支持硬盘热插拔,内置总容量≥900TB;2、网络接口≥3个千兆数据网口,≥1个千兆管理口;其他接口≥1×COM,≥2×USB2.0(前置),≥2×USB3.0(后置),≥1×VGA(后置),≥1×HDMI(后置);支持1+1冗余电源、冗余风扇;3、视频性能接入路数≥550(网络输入带宽≥1100Mbps);回放性能支持回放路数≥55路;支持视频流直存,支持ONVIF、GB/T 28181、RTSP等标准协议;‘4、★设备可通过IE浏览器设置RAID组为RAID0、RAID1、RAID5、RAID6、RAID10、RAID50模式;支持键配置存储模式,自动实现RAID创建和空间划分及CVR服务配置;(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5、★设备应能在RAID内丢失2块(含)以上硬盘但至少有8块正常磁盘时,无需等待丢失盘恢复,保留的硬盘中的数据可正常读出,且新数据可正常写入;(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6、★设备可对视图片、视频进行混合直存,无须存储服务器和图片服务器的参与,平台服务器宕机时,存储业务正常;(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7、设备应能接入并存储总码流不超过1600Mbps的800路2Mbps码流的视(音)频图像;同时下载总码流不超过160Mbps带宽的80路2Mbps码流的视(音)频图像;同时回放总码流不超过160Mbps的80路2Mbps码流的视(音)频图像;8、设备可接入MPEG4、H.264、H.265、Smart265、SVAC编码格式和分辨率为4096×2160的前端设备并存储录像文件;应能预录报警触发前30秒的视频录像;9、★设备支持远程实现每一块硬盘指示灯的单独点亮操作,可定位磁盘位置;支持实时显示磁盘体检状态,对异常状态磁盘,可查看处理建议信息;(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10、设备支持定时录像、手动录像等多种录像方式;支持关键视频数据的加锁保护功能,防止循环覆盖;支持多级运维管理,多渠道报警机制防止报警信息遗漏;11、★为保障存储设备与原有平台数据接入的稳定性及兼容性,存储设备需无缝接入原有平台,实现数据接入、存储等功能,提供相关承诺函证明。12、存储时间大于90天。台1510口千兆POE交换机1、交换机提供≥8个千兆PoE电口,≥1个千兆电口,≥1个千兆光口;交换容量≥20 Gbps,包转发率≥14.88 Mpps;2、支持IEEE 802.3at/af;端口最大供电功率≥30 W,整机最大供电功率≥60 W;支持6 KV防浪涌;3、支持PoE输出功率管理;存储转发交换方式;工作温度:0°C~40°C。台3624口千兆POE交换机1、交换机可用千兆PoE电接口数量≥24,千兆光口数量≥2;交换容量≥52 Gpbs;转发性能≥38.69 Mpps;2、支持自适应802.3af/at供电标准,整机最大输出功率≥225 W;支持6KV防浪涌(PoE口);3、支持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x、IEEE 802.3ab、IEEE 802.3z。台1478口千兆交换机1、交换机可用千兆电口数≥8;交换容量≥16Gbps;包转发率≥11.9Mpps;2、支持浪涌防护≥6kv;工作温度:0 °C ~ 40 °C。台108千兆光收发器1、整机最大功耗<3W,电源规格5VDC 1A;≥1个千兆RJ45,≥1个千兆SC光口;2、标准支持IEEE 802.3, IEEE 802.3u, IEEE 802.3x, IEEE 802.3ab;存储转发;3、交换容量≥4 Gbps,包转发率≥2.976 Mpps;SC,单模单纤双向;传输距离≥20 km;发射功率:-9 ~ -3 dBm;接收灵敏度≤-22 dBm;对59六类网线6类网线,屏蔽双绞线;标准装轴/箱装长度≥305m±1.5m;箱7010机柜立式网络机柜、42U个111镀锌铁管镀锌铁管,外径为21.3mm米60012壁装支架摄像机支架个21111视频监控扩容需满足在原有视频监控扩容≥230路;并满足以下功能:1、平台需支持视频实时预览能力,实现预览窗口布局切换、预览画面自适应及全屏切换;支持云台控制、实时抓图、紧急录像、即时回放、主子码流切换、声音开启\关闭、辅屏预览、对讲、广播、报警输出控制的能力;2、平台需支持资源视图管理能力,以视图形式管理监控点、视频预览轮巡等自定义资源组,其中视图类型包含公有视图和私有视图;持全景视频监控预览能力;3、平台需支持录像计划管理能力,支持实时录像计划、录像回传计划;支持录像回放能力,支持多画面同步回放和异步回放切换、超高倍速回放、分段回放、录像下载、录像剪辑、录像标签、录像锁定、录像抓图;4、平台需支持视频预览与图片实时监控模式切换能力,实现图片监控模式;支持图片查询回放能力,实现按监控点、时间段展示抓拍图片;支持图片自动播放能力,支持图片自动播放速度可设置;支持图片下载能力;5、平台需支持电视墙场景管理能力,实现场景窗口配置、场景切换计划配置以及轮巡计划的管理;支持上墙控制能力,实现场景一键上墙、场景切换、电视墙切换、监控点上下墙、轮巡控制操作;6、平台需支持视频事件布撤防能力,可按计划模版进行布防,事件类型包括移动侦测、视频丢失、视频遮挡、报警输入、报警输出;需提供原平台无缝对接承诺书。个230设备报价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可视化红外火焰摄像机台21112442624842网络存储设备台11988451988453视频图像火灾报警监测模块项1500050004消防网管模块项150005000510口千兆POE交换机台315664698626口千兆POE交换机台1426473705878口千兆交换机台101123112308千兆光收发器对5121160559六类网线箱708956265010六类水晶头盒420080011镀锌铁管米600301800012半球支架个211501055013视频监控扩容230路个2301202760014后端软件调试项1150001500015前端设备安装项1930009300016合计757970第五章评标办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应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评标程序3.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以投标截止时间点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公司统一登陆网站查询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誉情况,并以保存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②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任一项即可,自然人无需提供)。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即可。新成立企业是指:营业执照申领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满一年的企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①相关设备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或承诺函(提供任一项即可);②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任一项即可)。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①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自然人无需提供;②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无需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 6投标人信用记录:(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阶段完成;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注:如果资格性审查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审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 查 标 准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4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包括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5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所投产品与原有平台及设备实现无缝对接,不产生任何相关费用,保障平台能够稳定运行的承诺书)。6投标文件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注:如果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审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1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3.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3.5.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开标日期和地点;(2)参与竞争的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4.评标细则及标准4.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商务、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4.3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比较打分。4.4评标细则及标准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下述评分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标,投标人评标得分等于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因素权重表序号123评审因素投标报价技术、商务部分合计权重30%70%100%评分项目评分因素评审内容分值价格部分(30分)磋商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30技术部分(60分)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35分)1、供应商须对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全部内容逐条在《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在“说明”栏说明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的具体位置或页码),未按照要求提供,将导致投标无效:2、对《采购需求》中带“★”条款(共10条),出现一条负偏离扣2分,本项总分20分。3、《采购需求》中除上述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未标有“★”的技术参数条款)共36条,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0.5分,本项总分18分。注:1.投标人须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所投产品的实际参数值,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2.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彩页、功能截图、证书、查询链接、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技术参数。38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1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①交货期保证措施;②测试与试运行;③备品备件库;④故障修复时间;⑤巡检维保服务方案;⑥应急处理方案注: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2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每项内容2分,扣完为止。12售后服务方案(1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服务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体系建立、②维修网点情况、③服务人员配备情况、④系统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的运营保障方案、⑤定期回访方案、⑥驻场运维服务方案、⑦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⑧软件/固件维护升级、⑨系统配置与优化调整、⑩增值服务。注: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1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每项内容3分,扣完为止。10商务部分(1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项目负责人提供截止日前三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的2分,本项满分4分。4相关项目业绩(6分)根据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供截止日前三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2分,直至满6分。(不可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加分)6序号评标项目评分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说明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政府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招标文件载明的行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自拟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特别说明(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称《办法》)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优惠。(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综合得分相同时排名优先。(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6)支持本国产品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适用)证明材料及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如适用】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提交。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5.1投标人总分=报价部分得分+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5.终止招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定标程序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至采购人。6.2.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人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采购人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人提供的商务、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标意见,参与起草评标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招标项目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标情况。7.4发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标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活动中有干预评标、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招标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应邀按时参加评标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标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标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8.3评标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8.4评标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标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标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一、定义1.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单位。本合同甲方系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2.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的中标人本合同乙方指:。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4.“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二、主要服务内容3、工作结果交付。4、项目完成时间。具体以合同内容履约时间为准5、付款条件(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响应采购人要求。)六、监督与审核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如在监督或审核的过程中发现乙方工作有不当之处,甲方有权提出建议,乙方应予以适当考虑并采纳其中的合理建议。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抽样检查,以检验其工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七、违约责任。八、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7天内。合同一般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合同总价与报价价格一致。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有关的服务,详见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1.4、“甲方”指。1.5、“乙方”指为本合同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1.6、“项目现场”指的是: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合同义务2.1服务内容2.1.1乙方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及被甲方接受的投标文件中的规定。2.1.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文件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合同资料2.2.1合同项下文件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15天之内,将完成服务或合同所需必要资料交付给对方。2.3工作结果交付2.3.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进度交付相应的工作结果。2.4保密2.4.1乙方保证对在谈判、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或未公开工作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5知识产权2.5.1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合同项下乙方工作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乙方应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3、甲方合同义务3.1合同款支付3.1.1合同货币:人民币。3.1.2合同款支付进度见合同特殊条款规定。4、项目完成时间4.1本合同项目完成时间见合同特殊条款规定。5、监督与审核5.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如在监督或审核的过程中发现乙方工作有不当之处,甲方有权提出建议,乙方应予以适当考虑并采纳其中的合理建议。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抽样检查,以检验其工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6、索赔6.1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义务导致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7、误期赔偿费7.1除了本合同“不可抗力”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外,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提供服务,甲方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可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不足7日者亦按7日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无需乙方同意终止合同。8、不可抗力8.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战争、水灾、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事件。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执行合同的期限将相应延长。8.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必须在7日内,以挂号形式递交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如果不可抗力超过15日,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就合同的执行达成协议。9、合同修改与终止9.1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补充或删减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10、违约解除合同10.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1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按合同第7.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10.1.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0.1.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0.1.4.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0.1.4.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0.1.4.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0.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0.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1、破产终止合同11.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2、争端的解决1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12.4在争端解决期间,除争端涉及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3、通知1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方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4、计量单位1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5、适用法律1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6、合同未尽事宜16.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17、合同生效及其它17.1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后,合同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7.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招标文件(2)中标文件(如被甲方接受)(3)中标通知书17.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副本份,甲乙双方各份。17.4本合同满足条款规定的生效条件后即生效,至双方均履行完各自的合同义务后终止。但有关违约、索赔及争端解决的条款除外。合同书(甲方)(项目名称)中所需(服务名称)经(代理机构)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合同条款d.中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2、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3、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4、本合同的项目完成时间及地点项目完成时间:地点: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名称:(公章)名称:(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附件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货物)(如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项目填写内容 %本公司(单位)填写、盖章与签署,即视为对表格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正式承诺。如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单一产品投标(响应)无须填写此函,如果所投采购包所有产品均为本国产品并已经填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则无须填写此函。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当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对其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其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比例是否达到80%作出承诺,该比例达到80%以上,依法对其全部产品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未达到80%,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控设备 安防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