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三方检测监测 道路工程 桥涵工程 消防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管线 照明工程 电力管沟工程 绿化工程招标公告(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2026)



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 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109-440100-04-01-783509

投资项目名称
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

招标项目名称
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 第三方检测监测

标段名称
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 第三方检测监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本项目从化大道(二期)定位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0m,标准段为双向8车道,标准段设计速度为60km,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从化大道(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约696.13m,灌溉渠改道约400m,箱涵2座,水闸1座以及改移堤顶路约400m。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

招标内容
(1)第三方检测服务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检测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服务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监测服务包括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水平位移、沉降、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服务合同及设计图纸为准。 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配合工作的费用。 ③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将本项目相关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乙方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检测监测项目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检测监测等专项费用按《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取,如粤价函〔2012〕1490号无适用或类似计费标准的,则按《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下浮20%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取。最终检测监测结算总价以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工程量据实结算,最终费用经区财政局审定为准,且不得超过招标阶段最高投标限价。 (4)对于前述规定没有列明的项目类别工程检测、监测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同类或近似项目收费标准并下浮20%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确定。《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的收费标准备注中要求另计的费用不再另行计算,招标人将保留最终解释权。 (5)所有监测及检测项目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设备使用费、机械设备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检测试验及监测费、水电费、车辆通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政府规费、税金及利润等一切因实施本工程检测监测服务产生的全部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投标人具有相关资质或对于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检测或监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的,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由此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 (6)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如超出检测监测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最终检测监测结算总价以相关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 (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乙方若在结算文件中出现违背上述报价范围要求的内容,额外添加其他改变上述报价要求内容的,将视为严重违约并承担违约罚款。 (9)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检测工作量也随之调整),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建设单位都不予补偿。
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
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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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施工工期暂定365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09.55834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需提供续期申请证明以及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审批通过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 (2)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范围包括: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三个类别的乙级或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需提供续期申请证明以及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审批通过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资质内容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36 号)、《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规定。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①、②、③、④之一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需提供续期申请证明以及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审批通过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或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④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主要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需提供续期申请证明以及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审批通过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3-28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20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20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4-20 10:00:00
开标地点
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

招标人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020-3793927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承欣
联系电话
020-8354605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电话
020-8790683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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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相关附件:

资料收集完成证明.pdf
资金证明.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委托代表授权书.pdf
招标文件.docx
招标公告.docx
【服务合同】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doc
招标文件.pdf
招标公告.pdf

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负责招标的“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特此说明。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日期:2026年3月27日资金来源证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具备发包条件,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特此证明。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2026年3月27日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申请函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现已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的招标代理单位,请给予办理有关手续。招标人(盖章):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日期:2026年3月27日:1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就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二、本项目在招标计划、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代表选派、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相符。四、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五、招标控制价由我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1--市场询价、材料设备集中采购以及分析过往工程履约的造价数据等方式,在限额基础上合理确定。六、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七、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2026年3月2/日-2--招标代理委托书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代理事宜。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工作完成,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之日止。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2026年3月27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授权代表证明书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兹委托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人单位)职员何斐(联系电话:020-37939278)同志为招标人授权代表、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职员陈承欣(联系电话:020-83546050)同志为招标代理授权代表,负责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的招标资料确认、招标业务办理及招标项目联系事宜。特此证明。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27日: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M4400000707532647)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目录第一卷2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11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44.投标165.开标176.评标177.合同授予188.纪律和监督19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1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2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3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4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评标办法前附表27初步评审28详细评审301.评标方法352.评审标准352.1初步评审标准35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53.评标程序353.1初步评审353.2详细评审363.3投标文件的澄清363.4评标结果3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8第三卷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联系人:何工电话:020-37939278电子邮箱:chqjgzx@gz.gov.cn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联系人:陈承欣电话:020-83546050电子邮箱:lindj@greatgz.cn1.1.4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工期以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建设周期: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施工工期暂定365日历天。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第1条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第2.2条1.3.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第2.2条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补充说明如下:(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具体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形式:网上答疑1、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南。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提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或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95,583.48元。(1)投标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由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投标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检测监测项目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检测监测等专项费用按《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取,如粤价函〔2012〕1490号无适用或类似计费标准的,则按《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下浮20%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取。最终检测监测结算总价以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工程量据实结算,最终费用经区财政局审定为准,且不得超过招标阶段最高投标限价。(4)对于前述规定没有列明的项目类别工程检测、监测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同类或近似项目收费标准并下浮20%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确定。《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的收费标准备注中要求另计的费用不再另行计算,招标人将保留最终解释权。(5)所有监测及检测项目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设备使用费、机械设备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检测试验及监测费、水电费、车辆通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政府规费、税金及利润等一切因实施本工程检测监测服务产生的全部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投标人具有相关资质或对于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检测或监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的,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由此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6)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如超出检测监测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最终检测监测结算总价以相关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8)投标人若在投标书中出现违背上述报价范围要求的内容,额外添加其他改变上述报价要求内容的,将视为废标。(9)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检测工作量也随之调整),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建设单位都不予补偿。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095,583.48元(即招标控制价,下同)。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对同一招标项目未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名称外,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仅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2.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 投标文件招标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时间和地点均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5.2(B)(新增)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1.4评标委员会签署《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注: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期限:3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补充说明:(1)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承包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及其相应word格式或excel格式文档)刻入光盘(1份),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②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③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④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2招标失败的处理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10.3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10.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0.5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10.6否决投标条款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或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及签名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3、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0.7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注: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或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即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己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6)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7)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8成本警示价成本警戒价为876,466.78元(最高投标限价的80%)。对于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单价、措施、投标人成本等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有多个投标报价于成本警示价时,应从低到高依次评审,对于已投标人已做说明或者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有较低投标报价未被认定低于成本,则不再对较高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认定。备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检测监测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对于非主要检测和监测工作,中标人不具备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监测单位,分包的检测和监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资格审查资料;(6)资信部分文件;(7)服务大纲;(8)其他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不适用)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代理机构最迟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适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递交解密情况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备注:开标记录表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格式为准。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以交易中心提供的格式为准附件三:问题的澄清以交易中心提供的格式为准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的《广州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为准。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本项目招标人:本人就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声明人:(签名)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名称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名称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指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授权有效性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为准。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将被否决。联合体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人,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2)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对同一招标项目未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根据第三章3.2.3款规定,投标人得分=资信业绩得分(A)+服务大纲得分(B)+投标报价得分(C)+信用评价得分(D)资信业绩部分(A):40分服务大纲部分(B):40分投标报价(C):10分其他评分因素(信用评价得分)(D):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校核后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校核后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X=∣有效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有效评标价”为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企业资信(15分)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同时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并在有效期内,得5分;仅具备其中一个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得3分;其他不得分。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https://www.cnas.org.cn/”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得分。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履约能力评价体系情况:①获得6项体系认证证书,得10分;②获得5项体系认证证书,得8分;③获得4项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④获得3项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得分。业绩(1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自2022年2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过单个合同额73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检测或监测业绩,每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①类似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其中一项或多项的检测业绩(如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②类似监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基坑监测)其中一项或多项的监测业绩(如监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③类似业绩的金额和时间以技术服务合同为准。④需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⑤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得分。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检测、监测业绩评分标准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项目负责人专业水平(5分)项目负责人(共5分):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2、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得2分;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检测员证书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注:需提供人员职称证、注册证书、相关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等资料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的近1个月(2026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个人。如联合体共同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技术负责人专业水平(5分)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2、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得2分;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检测员证书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注:需提供人员职称证、注册证书、相关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等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的近1个月(2026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个人。如联合体共同投标,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技术水平(5分)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检测员证书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人员职称、相关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等资料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的近1个月(2026年2月)保缴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2.2.4(2)服务大纲评分标准(40分)检测监测方案(30分)根据投标人的检测监测方案进行评审,具体如下:1、优:检测监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能满足本工程所有项目要求,有合理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确保措施,得[30,21]分;2、良:检测监测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有比较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确保措施,得[20,11]分;3、中:检测监测方案内容基本满足要求,方法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基本能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的确保措施,得[ 10,1]分;4、差:检测监测方案基本内容阐述缺项,不能满足检测或监测要求或未提供检测监测方案,得0分。拟投入的检测、监测设备(10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检测、监测设备进行评审,具体如下:1、优:拟投入检测、监测设备先进、配备合理,优于委托人要求对检测、监测设备的要求,完全满足检测、监测和服务期要求,得[10,7]分;2、良:拟投入检测、监测设备较先进、配备较合理,优于委托人要求对检测、监测设备的要求,能较好满足检测、监测和服务期要求,得[6,3]分;3、中:拟投入检测、监测设备简便、配备基本合理,满足用委托人要求对检测、监测设备的要求,能基本满足检测、监测和服务期要求,得[2,1]分;4、差:设备不能满足检测、监测需要和服务期要求或未投入检测、监测仪器设备,得0分。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需提交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仪器检定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方法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PT)等于评标基准价(PC)时,得10分;有效投标价(PT)比评标基准价(PC)每上偏差1%减2分,每下偏差1%减1分,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最多扣10分。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规定实施《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相关内容进行报价加分。若原报价已满分(10分),仍可突破满分(10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D)信用评价得分(1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诚信综合评栏网站(https://zfcj.gz.gov.cn/zjdt/ztzl/cxzhpjzl/,若评标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的网址为准)公布的检测机构 60 日诚信评价得分/100×10计算,本项满分为10分。注: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联合体牵头方得分为准。)备注:1、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服务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服务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服务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注:①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不得认定其不通过初步评审或直接否决投标。②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一、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二、工程概况详见招标公告的建设内容。三、工作内容1、第三方检测服务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检测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服务合同等相关资料为准)。2、监测服务包括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水平位移、沉降、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服务合同及设计图纸为准。四、技术标准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检测技术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下列现行主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检测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3、《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4、《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8、《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T15-60-2019);9、《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1996);10、《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2019);11、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12、其他国家、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13、设计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14、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如上文所列规范与现行规范冲突的,以规范为准;如未包括在上述规范中,但实际工作中需要执行的,则按相关规范执行。五、工作要求(一)检测工作要求1、中标人的检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检测规范、强制性标准。2、中标人除按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检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中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5)中标单位的检测服务工作,除按清单进行检测外,同时需满足项目验收期间最新的规范要求或者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确保项目不因检测事项制约项目验收。(二)监测工作要求1、中标人的监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监测规范、强制性标准。2、中标人除按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配合工作的费用。(3)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将本项目相关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乙方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六、设备要求用于完成本项目检测、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本项目应遵守相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相关批示及指导意见执行。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五、资格审查资料六、资信部分文件七、服务大纲八、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时间,按合同约定完成检测监测工作。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大纲;(7)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为准。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 名: 技术职称: 专 业: 2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下浮率: %下浮率=(1-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小写: 元4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5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注: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投标报价、报价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相关事项的情况下提供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五、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1、投标人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每一名成员方分别提交一份《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填写相应的成员方单位名称;所有的《基本情况表》由牵头方盖章即可。(二)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内容及格式自拟。3六、资信部分文件(一)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业绩金额业绩时间检(监)测内容备注123…注: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二)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年龄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检(监)测工作年限备注注: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称专业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检(监)测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序号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注: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检定/校准机构有效期检定/校准周期是否自有自有率%1 %23456789101112…注: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致:(招标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工程的□检测监测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企业(如有)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本项目中拟承担工作,在本项目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2.(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本项目中拟承担工作,在本项目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适用于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3、需按照本项目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非按照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出具。(6)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如有)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为投标人,(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分包意向单位,(甲公司全称)以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中标,(甲公司全称)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各单位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分包合同。(甲公司全称)就招标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如中标,分包单位分别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承担法律责任。2.分包意向单位1:(乙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3.分包意向单位2:(……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三、接受分包的企业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1.分包意向单位1:(公司全称)与投标人之间(请填写: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2.分包意向单位2:(公司全称)与投标人之间(请填写: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招标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甲公司全称)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招标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六、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确定后,不得擅自变更。七、本分包意向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八、本企业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分包意向单位,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甲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乙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各方应在本分包意向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注: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致:(招标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本函未填写的视作未做声明。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服务大纲(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八、其他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M4400000707532647)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从发改投批〔2024〕31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9-440100-04-01-78350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情况2.1.1招标项目名称: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本项目从化大道(二期)定位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0m,标准段为双向8车道,标准段设计速度为60km,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从化大道(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约696.13m,灌溉渠改道约400m,箱涵2座,水闸1座以及改移堤顶路约400m。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2.1.4工程费用:概算批复68,054,751.60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54,779,173.81元。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2.2.2招标范围:(1)第三方检测服务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检测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服务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2)监测服务包括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水平位移、沉降、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服务合同及设计图纸为准。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配合工作的费用。③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将本项目相关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乙方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3)检测监测项目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检测监测等专项费用按《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取,如粤价函〔2012〕1490号无适用或类似计费标准的,则按《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下浮20%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取。最终检测监测结算总价以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工程量据实结算,最终费用经区财政局审定为准,且不得超过招标阶段最高投标限价。(4)对于前述规定没有列明的项目类别工程检测、监测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同类或近似项目收费标准并下浮20%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确定。《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的收费标准备注中要求另计的费用不再另行计算,招标人将保留最终解释权。(5)所有监测及检测项目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设备使用费、机械设备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检测试验及监测费、水电费、车辆通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政府规费、税金及利润等一切因实施本工程检测监测服务产生的全部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投标人具有相关资质或对于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检测或监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的,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由此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6)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如超出检测监测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最终检测监测结算总价以相关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8)乙方若在结算文件中出现违背上述报价范围要求的内容,额外添加其他改变上述报价要求内容的,将视为严重违约并承担违约罚款。(9)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检测工作量也随之调整),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建设单位都不予补偿。2.2.3服务期限: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施工工期暂定365日历天。2.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095,583.48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需提供续期申请证明以及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审批通过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2)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范围包括: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三个类别的乙级或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需提供续期申请证明以及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审批通过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注:资质内容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规定。(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①、②、③、④之一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需提供续期申请证明以及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审批通过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④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注:①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3.4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基坑工程安全等级3级;灌溉渠工程级别5级;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主要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需提供续期申请证明以及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审批通过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3.6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提供相应的资质。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作为本项目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3)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即:如控股单位先投标则被控股单位不得投标,如被控股单位先投标则控股单位不得投标。3.9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④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方)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4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5.6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5.7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5.8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6.资格确定方式: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6.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8.其他事项8.1异议受理若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37939278联系人:何工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2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出让投标资格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7)存在行贿情形的;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9)因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8.3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8.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9.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联系人:何工电话:020-37939278电子邮箱:chqjgzx@gz.gov.cn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联系人:陈承欣电话:020-83546050电子邮箱:lindj@greatgz.cn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招标监督电话:020-87906831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从化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电话:020-87933260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检测监测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检测监测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检测监测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检测监测业务。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具体如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三)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四)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五)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六)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七)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八)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九)与本招标项目的检测监测、建设、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十)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发生重大检测监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十四)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如有)真实、有效八、本公司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建筑业结对帮扶等活动(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九、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信用评价管理有关规定,被记录为“不良交易行为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①: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的分工内容:,还负责管理的职责、并委派一位项目联系人与招标单位对接工作开展的相关事宜。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的分工内容:,具体按合同要求。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SF-2019-0207项目编码:工程编码:合同编号: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工程名称: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监测工程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委托单位(甲方):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检测单位(乙方):XXXXXXXXX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5一、工程概况5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5三、服务期限7四、检测和监测费用及计算方式7五、合同文件的构成7六、词语定义7七、合同生效7八、合同份数8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0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01.1词语定义101.2语言10★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11.4适用法律112.甲方的权利、义务112.1现场监督11★2.2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11★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122.4其它123.乙方的权利、义务133.1人员配备133.2资质条件13★3.3工作要求13★3.4检测成果133.5工期顺延133.6其它14★4.违约责任145.支付155.1支付货币15★5.2检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155.3支付方式17★5.4支付申请资料17★5.5有异议部分的支付17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86.1合同变更186.2合同解除186.3合同终止条件197.争议解决197.1协商197.2仲裁或诉讼198.其它198.1保密198.2通知与送达198.3知识产权20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1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211.2语言21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11.4适用法律212.甲方的权利、义务232.1现场监督23★2.2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24★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243.乙方的权利、义务243.1人员配备24★3.3工作要求24★3.4检测成果253.6.3履约保函26★4.违约责任265.支付29★5.2检测和监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295.3支付方式31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336.1合同变更336.2合同解除337.争议解决337.2仲裁或诉讼338.其它348.1保密348.2通知与送达348.3知识产权349.补充条款35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单位全称(甲方):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检测单位全称(乙方):XXX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质量检测及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立项批文编号:穗从发改投批〔2024]31号项目名称: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工程地点:从化区城郊街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本项目从化大道(二期)定位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0m,标准段为双向8车道,标准段设计速度为60km,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从化大道(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约696.13m,灌溉渠改道约400m,箱涵2座,水闸1座以及改移堤顶路约400m。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投资金额:概算批复68,054,751.60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54,779,173.81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建设工期或周期: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施工工期暂定365日历天。其他:无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从化大道工程(二期)(环城北隧道-大广高速明珠互通)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工作内容:检测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1)第三方检测服务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检测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服务合同等相关资料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2)监测服务包括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水平位移、沉降、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服务合同及设计图纸为准。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乙方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配合工作的费用。③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将本项目相关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乙方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服务方式:根据具体的检测和监测内容确定,如需送检的工程材料,则由甲方安排施工单位送到乙方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如需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测和监测的项目,则由乙方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到场进行检测和监测。检测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服务要求: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自乙方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本项目施工工期暂定365日历天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四、检测和监测费用及计算方式检测和监测费用:合同总价暂定为¥XXXX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计算方式:□单价包干;□总价包干;☑其它:具体计算方式内容、结算方式详见专用条款。本合同按工程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且不得超过招标阶段最高投标限价(XXXX元)。五、合同文件的构成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3款赋予的规定一致。六、词语定义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八、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副本伍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以下无正文)委托单位(甲方): 检测单位(乙方):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盖章)XXXXXXXXXX(盖章)办公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签定日期:2026年 月 日签定日期:2026年 月 日联系人:彭炫联系人:电 话:020-87932215电 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质量检测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1.1.3“甲方”是指委托单位,即本合同中委托质量检测与其他服务的一方。1.1.4“乙方”是指检测单位,即本合同中提供工程质量检测与其他服务的一方。1.1.5“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乙方的工作。1.1.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检测工作的负责人。1.1.7“检测费用”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金额。1.1.8“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9“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0“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2)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质量检测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5)专用条款及附件;(6)通用条款;(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答疑纪要及总说明等);(8)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地**府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文件。2.甲方的权利、义务2.1现场监督甲方有权亲自或派人在工程作业现场实施旁站监督。★2.2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2.2.1甲方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范围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2.2.2甲方应提供监督抽检通知书或见证记录等相关资料,并指派专人填写送检委托单,确保样品的真实性;若样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2.3甲方应在检测前向乙方提供检测规范要求的有关工程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提供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批复的检测方案。对检测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2.2.4甲方应为乙方完成质量检测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检测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扰民及影响检测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作业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等),并承担其费用。2.2.5甲方负责确定检测项目、受检工程部位及数量,按检测方案做好进场检测的现场准备工作。2.2.6甲方应及时将检测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要求书面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开展检测工作。★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2.3.1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乙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2.3.2若检测内容或工作量等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原要求进行检测,甲方应认可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前所产生的工作量。上述变化导致本项目检测费用减少的,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检测费用。2.3.3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验收检测成果报告,审核结算,支付乙方应得款项。2.4其它2.4.1甲方应负责与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4.2在检测工作范围内,因甲方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检测设备损坏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4.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检测技术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或向与该项目无关的人员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3.乙方的权利、义务3.1人员配备3.1.1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并跟进检测事宜。3.1.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检测工作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检测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3.2资质条件乙方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的资质,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以备查。★3.3工作要求3.3.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接到检测通知后,及时将检测需做的准备工作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准备。3.3.2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检测资格的技术人员、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按约定的时间进场,并按合同要求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按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测。3.3.3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初步结果异常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并根据结果异常的程度同时向建设工程监督部门报告。★3.4检测成果乙方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组成,在单项检测完成后,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出具书面检测成果,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甲方,并对其检测结果和结论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任。3.5工期顺延在以下情况下,乙方进场日期可顺延:1.因雷雨、台风、道路阻隔等情况;2.经由甲方确认的其它外部因素影响或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等。3.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或由于甲方无法提供必要检测工作面以及非乙方原因而使得本工程的检测无法继续进行的,工期可以顺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不得向对方索赔。3.6其它3.6.1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3.6.2在检测工作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检测设备损坏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3.6.3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履约保函的具体内容。应委托人的需求,检测人在合同签订期间向委托人提交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如果检测人日后未能在检测期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其所检测的工作内容,则委托方可根据责任情况与检测人协商确认违约金,可从履约保函中扣除。3.6.4乙方应服从甲方或项目各施工单位的有关现场安全管理。★4.违约责任4.1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进行工作的,甲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检测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乙方有权停发检测报告至费用缴清。4.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支付检测费用,应按照拖欠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支付检测费用时间以乙方收到甲方付款的时间为准。4.4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紧急进场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转场费用)由甲方承担。4.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成果报告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给予修正、补充和完善。4.6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7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4.8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检测,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9安全方面的违约责任由于乙方的检测工作不及时或测量、检测资料不准确而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4.10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4.11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或报价)文件、检测实施方案的承诺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4.12乙方人员对不合格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结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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