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材招标公告(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6)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A-004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6-A-0040

项目名称: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0万元

最高限价:6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5
65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供应商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30日到
2026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采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2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号

联系方式:022-58119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联系方式:022-24538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耀、丁亚天

电 话:022-24538318

采购文件下载

采购文件(TGPC-2026-A-0040).docx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3月30日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6-A-0040)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3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食材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本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一、基本概况(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食材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TGPC-2026-A-0040(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属性:货物(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的,若有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视为无效投标。(六)本文件售价:免费。二、项目内容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合同履行期限所属行业1食材采购650000元650000元一年工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提供证书扫描件;(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2.供应商报价3.供应商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本项所称“最高限价”是指所报折扣的最高限价100%。五、参与本项目的步骤、时间与方式(一)参与本项目的时间要求序号步骤名称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备注1获取招标文件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7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参与本项目2网上应答(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26年3月30日9:002026年4月20日8:30未按时完成网上应答或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3开标解密2026年4月20日8:302026年4月20日9:30未按时完成开标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4网上开标公示2026年4月20日9:302026年4月20日12:00(二)参与本项目的方式要求1.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用户注册维护”,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167。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采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3.网上应答(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网上应答及提交,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4.开标解密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解密方式,投标人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网上开标公示方式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供应商应按以上步骤顺序、时间及方式要求参与本项目,否则视为不参与本项目。六、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不组织标前答疑会。七、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三)联系人:傅耀、丁亚天(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六)咨询服务电话:1.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1672.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3.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184.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八、采购人信息(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号(三)采购人联系人:宋淳(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119131九、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人质疑受理:1.联系部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号2.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号3.联系人:宋淳4.联系方式:022-58119131(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10000-1000000.05%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成交金额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50122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成交包号。名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12050162490000000675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纳税人识别号:12120000MB1E44809C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http://pay.tjggzy.cn/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22-245320122026年3月30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任意一条加注“★”号的条款出现偏离,视为无效投标。一、项目背景1.本项目为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号)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本项目主要在工作日为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提供但不限于米面类、肉类、蛋类、奶及其他饮品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品类、杂粮类、调料类及其他副食类等食材采购(包含散装食品)。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证书经营项目应涵盖实际配送的全部食材。(三)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三、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价格应包括:人员费用、食材费用、配送费用、运输保险费用、装卸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2.投标报价以综合折扣填报。在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在不超过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向中标供应商下达每日具体采购订单,实际采购食材品种、数量不受项目需求书所列食材限制。中标供应商每日配送食材的单价≤配送当日天津王顶堤批发市场、天津金钟农产品批发市场、华润万家超市同等食材平均单价×投标折扣,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当日配送食材,扣除当日所有配送食品费用并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要求赔偿,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报综合折扣>100%的,视为无效投标。注:网上应答报价仅填写综合折扣%左侧数字,如所报综合折扣为95%,网上应答仅填写“95”3.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时间、地点要求1.时间要求: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开启食材配送服务。若在服务期内,预算执行完毕,则服务期提前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付款方式以实际发生的采购货款金额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付款方式为服务起始之日次月初结算上一个月采购食材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期满后付清所有账款,依据双方协商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3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所报综合折扣>100%的,视为无效投标。其他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所报综合折扣)×3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所报综合折扣最低的综合折扣为评标基准价。30第二部分 客观分(40分)分值1投标人业绩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为其他单位食材配送或销售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3年1月1日或以后)。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102配送车辆评价(1)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所有人应为投标单位)及行驶证中车辆照片;租赁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及行驶证中车辆照片)和租赁合同扫描件;上述车辆应为厢式货车等能够满足配送需求的机动车辆,否则不予认定给分。每提供1个合格的车辆证明材料得1分,最多3分;(2)冷藏保鲜车辆评价(3分)提供第(1)项中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扫描件,且业户名称为投标单位或出租方,经营范围至少包含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每辆满足以上要求的车辆得1分,最多3分。63配送服务人员评价配送服务人员具备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和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配送服务人员得2分,最多6分;64服务能力评价投标人与配送食材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签订合作供货协议,提供协议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扫描件得1分,最多5分;55投标人冷库评价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提供冷库具体地址和以下A或B任意一项的得2分,其他0分;A:自有冷库的:提供冷库所有权证明扫描件,所有权人应为投标单位;B:租赁冷库的:提供冷库租赁合同扫描件和冷库所有权证明扫描件(所有权人应为出租人)本项中“冷库”是指用于食品冷冻和冷藏的建筑物,它是通过人工制冷的方法,使库内保持一定的低温。冰箱、冰柜等制冷设备不属于冷库。26配送基地评价提供投入本项目配送基地具体地址,并提供该配送基地与采购人(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号 )距离显示图(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显示的机动车驾车行驶距离截图),否则不予认定给分以上距离≤5km的:5分;5km<以上距离≤10km的:3分;10km<以上距离≤15km的:1分;其他0分;57投标人承诺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要求的:6分,其他0分。6第三部分 主观分(30分)分值1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服务方案评价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食材配送方案满足本文件要求,无瑕疵得满分;方案内容每出现1处瑕疵减3分,最低0分。92配送及时性准时性措施评价至少包含如何保证日常食材准时送达的方案,如何保证采购人紧急采购的食材准时送达的方案,以及未按时送达时的挽回方案等内容满足本文件要求,无瑕疵得满分;方案内容每出现1处瑕疵减2分,最低0分。63食品卫生、保鲜措施评价至少包含保证所配送食材卫生、新鲜防腐的方案满足本文件要求,无瑕疵得满分;方案内容每出现1处瑕疵减2分,最低0分。64突发应急预案评价至少包含针对运输车辆临时故障、配送过程中遭遇极端天气、原定配送人员缺勤、采购人临时提出食材采购需求等方面的应对方案满足本文件要求,无瑕疵得满分;方案内容每出现1处瑕疵减2分,最低0分。65在服务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至少要指定专人为采购人服务、定期配合沟通频次、建立配合沟通内容记录台账、配合沟通效果反馈机制等方面内容满足本文件要求,无瑕疵得满分;方案内容每出现1处瑕疵减1分,最低0分。3合计100主观分中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项目需求书一、配送食材清单采购清单(含散装食品)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预计采购数量1豆瓣酱1.45kg桶252干黄酱250g包233酵母500g包254淡奶油1L盒205白糖5kg袋1106冰糖500g袋207黄油16kg桶108醋5L桶759辣椒面500g袋6010酱油5L桶4011生抽5L桶4012老抽5L桶2013豆沙馅500g袋26014番茄酱4kg桶3015▲大豆油10L桶25016干香菇500g包2817料酒3.75L桶3018蚝油6kg桶3019生粉5kg袋6020鸡精900g袋13021白醋5L桶1522盐5kg袋8023面酱5kg桶4024麻酱2.5kg桶4025豆腐王5kg袋626碱5kg袋7627腐乳2.5kg桶2528蒸鱼豉油4.9L桶1529胡椒粉500g袋4030黑胡椒汁2.5kg瓶1031味精2kg袋6032辣鲜露468g瓶2533香油2.5kg桶2534剁椒酱1kg桶6535藤椒油500ml瓶4536小苏打250g袋1537泡打粉2.7kg桶838大料500g袋3039花椒500g袋3540香叶250g袋441桂皮250g袋1042八宝咸菜5kg箱1043红糖400g袋6044白蔻500g袋6.545白芷500g袋946草果500g袋647清水笋丝800g箱2048鹌鹑蛋500g斤7049咸蛋黄250g包3050鸡蛋500g斤800051巴沙鱼冰鲜斤70052草鱼活鱼净膛斤140053带鱼三指宽、冰鲜斤70054目鱼花冰鲜斤10055鳕鱼冰鲜斤10056全贝冰鲜斤4057大虾盐旺子虾斤60058牛腩冷冻斤50059琵琶鸡腿冰鲜斤250060鸡胸肉冰鲜斤300061三黄鸡冰鲜斤30062鸭胸肉冰鲜斤20063去皮鲜前肩肉冰鲜斤10064去皮猪后腿肉冰鲜斤40065去皮猪前腿肉冰鲜斤120066猪后腿肉冰鲜斤15067猪里脊冰鲜斤16068猪前腿肉冰鲜斤9069带皮前尖肉冰鲜斤10070带皮五花肉冰鲜斤28271带皮鲜猪前肩肉冰鲜斤10072带皮猪后腿肉冰鲜斤25073带皮猪前腿肉冰鲜斤36774带肉脊骨肋排冰鲜斤16475猪通排冰鲜斤160076鸡排冷冻斤30077火腿肠/斤40078羊前腿肉冰鲜斤50079大米25kg袋10080玉米面/斤50081玉米渣/斤15082小米/斤20083紫米/斤15084糯米/斤15085面粉25kg袋15086黄豆非转基因斤500087果仁/斤25088红豆/斤15089绿豆/斤10090去核红枣/斤20091锅巴菜/斤38092腐竹/斤20093木耳/斤10094粉丝/斤16095糯玉米/斤200096玉米粒/斤8097蒜米/斤45098白萝卜/斤30099菠菜/斤1300100菜花/斤650101菜心/斤235102大白菜/斤2000103大葱/斤1000104大娃娃菜/斤450105冬瓜/斤2000106黄豆芽/斤200107黄瓜/斤2500108黄心大土豆/斤2800109茴香/斤100110尖椒/斤1500111姜/斤400112豇豆/斤300113金针菇/斤45114快菜/斤615115罗马生菜/斤81116绿豆芽/斤1200117南瓜/斤1100118宁夏菜心/斤90119藕/斤200120平菇/斤200121茄子/斤1800122芹菜/斤1400123青萝卜/斤500124青笋/斤700125山药/斤500126酸菜/斤200127酸豆角/斤200128蒜苔/斤300129茼蒿/斤200130西红柿/斤1300131西葫/斤900132西兰花/斤1300133香菜/斤200134香菇/斤150135小白菜/斤600136杏鲍菇/斤300137雪里红/斤300138油菜/斤900139油麦菜/斤350140圆白菜/斤3000141胡萝卜/斤2000142红薯/斤1000143海带丝/斤450144洋葱/斤1000145橙子/斤1300146哈密瓜/斤1300147橘子/斤300148梨/斤3500149苹果/斤200150西瓜/斤3700151香蕉/斤1600152伊丽莎白/斤600153油桃/斤500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合同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三部分第32.4条款执行。二、服务要求1.配送的时限要求(1)普通配送:每日一次。采购人每天17点前向中标供应商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将订单中的全部食材送到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可临时加送食材配送。(2)紧急配送:遇有紧急订单,应在收到订单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2.中标(成交)供应商将订单内所有食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配送清单》一式三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3.所有品种按除去包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产品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要求补足。各品种数量不足部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2小时内补齐,并计入当月考核。4.中标(成交)供应商配送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置食堂人员指定的地点。5.实际采购时如因天气问题导致某些配送品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订单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同意可视实际情况采购同等性质、同等价位的食材代替。6.在配送过程中,配送蔬菜、水果、杂粮等,应提供车、筐等运输工具,半成品配送,如生肉之类,应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保存,如果是水产活物配送,应提供制氧设备。7.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具备食材的简单加工能力。8.配送车辆、人员: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投入车辆须具有运输能力,配送冷鲜肉类、水产等食材的,应使用冷链运输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9.仓储要求: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库房、冷库用以临时仓储所配送的食材,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三)食材安全要求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对国家实行食品质量(SC)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须在验收时提供SC认证的相关证明资料。1.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2.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食品,投标人应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3.供应食材必须保证在保质期内,需选择与生产日期相近的货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4.肉类的理化指标及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或采购人所在地区最新标准执行。5.肉类供应商供应的动物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供货时一并提交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必要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6.所供生鲜肉确保为出厂后48小时内;冻肉确保为出厂后3个月内。7.保证所供肉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参考正规市场品质及来源。8.蔬菜和水果化学药物不超标,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无黄叶、泥沙;包装食品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并在保质期范围内,保持较好的外观;水产品品质新鲜质量安全。9.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蔬菜来源于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不供应散户溯源不清的蔬菜。(四)食材质量要求,详见附件A。三、验收标准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附件A:食品质量标准一、畜肉1.满足《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2.常规畜肉质量标准(1)鲜猪肉质量验收标准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2)鲜牛、羊、兔肉质量标准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羊、兔)或淡黄色(牛)。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新鲜牛、羊、免正常的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3)冻畜肉质量标准外表颜色比冷却肉鲜明,在表面切开处为浅玫瑰色至灰色,用手或热刀触之,立显示鲜红色。肉坚硬,象冰一样,敲击有响声。化冻时,有肉的正常味,略潮,没有熟肉味。脂肪猪、羊为白色,牛为淡黄色。肌腱为白色,石灰色。无杂质,无肌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斑、紫斑、污血、过多冰衣无白霜、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无破损有生产日期。3.常规畜肉辅料质量标准(1)肠的质量标准鲜猪乳白色,稍软,略带坚韧,外形、完整、无变质异味,无炎症溃疡、淤血、充血、出血、水肿及其它病理现象,无肠头毛圈,脂肪内容物。(2)肚的质量标准鲜猪乳白色,组织结实,无异味,外形完整无溃疡而及其它病变现象,无内容物,粘膜,脂肪。无瘀血肠头毛圈。(3)肾的质量标准鲜猪淡褐色,有光泽,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外形完整,无脂肪和肾外膜,外膜,无炎症脓肿等病变,无异臭,无杂质。(4)心的质量标准淡红色,脂肪乳白色稍红色,结实,有弹性,外形完整,心房内无瘀血,无凝血块,无病变,气味正常。(5)肝的质量标准鲜猪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密,肝叶完整、无脂肪、胆囊、粗输、胆管、无寄生虫、炎症水泡、薄膜。无胆汁污染,微有鱼腥味。(6)口条的质量标准鲜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根附着的肌肉,舌骨,舌苔,脂肪,无病伤、无异物。(7)猪脚质量标准鲜猪品质新鲜,去蹄壳,不带蹄筋,无毛,趾间黑垢,无松香。二、禽肉1.满足《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2.常规禽肉质量标准(1)鲜鸡肉质量标准鲜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在0.85KG鲜鸡最好当天杀当天送。(2)鲜鸭、鹅质量标准眼球平坦。皮肤有光泽,乳白或淡红色,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稍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鸭、鹅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失血污、无紫斑瘀血、净膛、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齐整,北京鸭重1.5-1.7KG左右。(3)冻禽质量标准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基本无血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外包装上有生产日期,外包装无踊损无不封口现象。3.常规禽肉辅料质量标准(1)鸡脚质量标准白色或灰白色无黄皮趾壳,外形完整无断骨脚垫上无黑斑或黄斑,无血污血污血水。(2)鸡翅质量标准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少数红斑点,允许修剪但最大范围不超转弯关节处,全翅200G左右,翅中100G左右,按部位分割。(3)鸡腿质量标准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皮和脂肪。按部位分割全腿300G左右下腿15G左右周边修整齐形如琵琶。(4)鸡胸肉质量标准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脂肪呈白色带有淡玫瑰色或红色大胸重量大于120G无小胸夹杂。(5)鸡肝质量标准外形完整、去胆、无寄生虫、炎症、水泡、无胆汁污染无血迹。(6)鸡胗质量标准外形完整无内容物,鸡内金,腺胃、肠管及脂肪,无出血瘀血、病变。(7)鸡脖质量标准去颈部皮、无羽毛、无血污、品质新鲜。(8)鸡心质量标准褐红色、脂肪稍红、组织结实、有弹性、心房、内无瘀血、病变、气味正常。三、禽蛋颜色正常、外形谐调、个大。干净残留土、泥、草等污物。清、黄分开不浑浊、无受精蛋、保证新鲜。松花蛋无异味、淌水、个大新鲜。外壳完整、无破损。如有包装应整洁够份量。四、鱼虾1.满足《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2.常规水产品质量标准(1)鱼类质量标准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2)虾类质量标准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3)蟹类质量标准蟹腿坚实,肥壮,手捏有硬感;脐部饱满,体重;翻扣在地上能很快翻转过来;外壳呈青色冷亮,腹部发白。(4)冻类鱼虾质量标准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粘液层,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浊。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有一层清洁透明的粘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眼球饱满凸出,角膜透明,腮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5)鱼干质量标准外表洁净,有光泽鳞片紧、贴、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虾体完整,外壳有光泽、半透明、体壳头连一体体硬且有弹性,气味正常。五、鲜乳新鲜卫生,保质期内六、大豆新鲜卫生,保质期内七、蔗糖新鲜卫生,保质期内八、蔬菜水量:充足、但无过份萎蔫、皱皮。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基本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机械伤: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基本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有包装蔬菜:应完整、干净。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果菜类:无腐烂、色泽鲜艳光亮、成熟度正常、个大。九、水果新鲜度:水量: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艳、光亮无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机械伤: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形状: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包装:如有包装应完整干净。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无软塌处、并成熟。柑桔类:不空壳、水份充足,外表完美。浆果类:无腐烂、变色、外形不完整、不成熟。梨果类:色泽、大小适中、无硬节、有果把儿。十、食用菌新鲜卫生,保质期内十一、干菜新鲜卫生,保质期内十二、调料新鲜卫生,保质期内第三部分投标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2“投标人”和“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标的的供应商。4.2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5.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应当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除《招标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5.3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需求(3)投标须知(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加注“★”号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任意一条加注“★”号的条款出现偏离,视为无效投标。10.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0.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考察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C投标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全部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15.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5.4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5.5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投标报价16.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6.3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技术响应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2)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3)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4)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偏离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情况。19.投标保证金19.1按照《招标项目需求》要求执行。19.2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21.3若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D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22.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23.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23.1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23.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特别提醒:(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23.3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4.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25.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E开标和评标26.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26.1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26.2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26.3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6.4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26.5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26.6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7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7.3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7.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8.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8.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8.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经评委会认定出现偏离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存在串通情形的;(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8.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8.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29.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1.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2.4(本条仅适用于货物类项目)不同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不同投标人所投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按以下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F授予合同33.中标供应商的产生33.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3.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34.中标通知34.1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投标人可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6.签订合同36.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36.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7.履约保证金37.1若《招标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7.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8.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9.合同分包39.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9.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代表人姓名: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总目录(投标人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投标书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所报综合折扣如下:第一包:%,大写:百分之。……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5.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应答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8.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9.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2.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13.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上门自取□到付邮寄邮寄地址、邮编: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自愿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类型123上表未填写的,视为不存在第(六)条所列情形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不利后果。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2-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附件3-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包号服务名称综合折扣服务期1%一年注:1.以上价格包含人员费用、食材费用、配送费用、运输保险费用、装卸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2.我公司若中标,在整个服务期内,食材配送单价不高于配送当日天津王顶堤批发市场、天津金钟农产品批发市场、华润万家超市同等食材平均单价×以上综合折扣。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3-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品牌制造商1豆瓣酱1.45kg桶252干黄酱250g包233酵母500g包254淡奶油1L盒205白糖5kg袋1106冰糖500g袋207黄油16kg桶108醋5L桶759辣椒面500g袋6010酱油5L桶4011生抽5L桶4012老抽5L桶2013豆沙馅500g袋26014番茄酱4kg桶3015大豆油10L桶25016干香菇500g包2817料酒3.75L桶3018蚝油6kg桶3019生粉5kg袋6020鸡精900g袋13021白醋5L桶1522盐5kg袋8023面酱5kg桶4024麻酱2.5kg桶4025豆腐王5kg袋626碱5kg袋7627腐乳2.5kg桶2528蒸鱼豉油4.9L桶1529胡椒粉500g袋4030黑胡椒汁2.5kg瓶1031味精2kg袋6032辣鲜露468g瓶2533香油2.5kg桶2534剁椒酱1kg桶6535藤椒油500ml瓶4536小苏打250g袋1537泡打粉2.7kg桶838大料500g袋3039花椒500g袋3540香叶250g袋441桂皮250g袋1042八宝咸菜5kg箱1043红糖400g袋6044白蔻500g袋6.545白芷500g袋946草果500g袋647清水笋丝800g箱2048鹌鹑蛋500g斤7049咸蛋黄250g包3050鸡蛋500g斤800051巴沙鱼冰鲜斤70052草鱼活鱼净膛斤140053带鱼三指宽、冰鲜斤70054目鱼花冰鲜斤10055鳕鱼冰鲜斤10056全贝冰鲜斤4057大虾盐旺子虾斤60058牛腩冷冻斤50059琵琶鸡腿冰鲜斤250060鸡胸肉冰鲜斤300061三黄鸡冰鲜斤30062鸭胸肉冰鲜斤20063去皮鲜前肩肉冰鲜斤10064去皮猪后腿肉冰鲜斤40065去皮猪前腿肉冰鲜斤120066猪后腿肉冰鲜斤15067猪里脊冰鲜斤16068猪前腿肉冰鲜斤9069带皮前尖肉冰鲜斤10070带皮五花肉冰鲜斤28271带皮鲜猪前肩肉冰鲜斤10072带皮猪后腿肉冰鲜斤25073带皮猪前腿肉冰鲜斤36774带肉脊骨肋排冰鲜斤16475猪通排冰鲜斤160076鸡排冷冻斤30077火腿肠/斤40078羊前腿肉冰鲜斤50079大米25kg袋10080玉米面/斤50081玉米渣/斤15082小米/斤20083紫米/斤15084糯米/斤15085面粉25kg袋15086黄豆非转基因斤500087果仁/斤25088红豆/斤15089绿豆/斤10090去核红枣/斤20091锅巴菜/斤38092腐竹/斤20093木耳/斤10094粉丝/斤16095糯玉米/斤200096玉米粒/斤8097蒜米/斤45098白萝卜/斤30099菠菜/斤1300100菜花/斤650101菜心/斤235102大白菜/斤2000103大葱/斤1000104大娃娃菜/斤450105冬瓜/斤2000106黄豆芽/斤200107黄瓜/斤2500108黄心大土豆/斤2800109茴香/斤100110尖椒/斤1500111姜/斤400112豇豆/斤300113金针菇/斤45114快菜/斤615115罗马生菜/斤81116绿豆芽/斤1200117南瓜/斤1100118宁夏菜心/斤90119藕/斤200120平菇/斤200121茄子/斤1800122芹菜/斤1400123青萝卜/斤500124青笋/斤700125山药/斤500126酸菜/斤200127酸豆角/斤200128蒜苔/斤300129茼蒿/斤200130西红柿/斤1300131西葫/斤900132西兰花/斤1300133香菜/斤200134香菇/斤150135小白菜/斤600136杏鲍菇/斤300137雪里红/斤300138油菜/斤900139油麦菜/斤350140圆白菜/斤3000141胡萝卜/斤2000142红薯/斤1000143海带丝/斤450144洋葱/斤1000145橙子/斤1300146哈密瓜/斤1300147橘子/斤300148梨/斤3500149苹果/斤200150西瓜/斤3700151香蕉/斤1600152伊丽莎白/斤600153油桃/斤500注:1.以上价格包含人员费用、食材费用、制作加工费用、包装配送费用、运输保险费用、装卸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2.我公司若中标,在整个服务期内,以上单价保持不变,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合同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4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时间、地点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注:1.此表应按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的全部内容逐项进行应答,未应答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3.“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5技术要求偏离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我单位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单位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服务期内,我单位确保食品经营资质有效,经营项目应涵盖实际配送的全部食材。除下表列出的偏离外,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完全一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此表仅体现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存在偏离的部分,无偏离的部分,无需填写。此表仅体现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存在偏离的部分,无偏离的部分,无需填写。此表仅体现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存在偏离的部分,无偏离的部分,无需填写。注:1.此表仅体现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存在偏离的部分,无偏离的部分,无需填写。2.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3.“招标文件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与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的不同之处。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6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投标代表人授权书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年月日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8-2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附件9服务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天津市:我公司自愿参与本项目投标,若获得中标资格,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我公司投标文件响应提供服务,并郑重承诺:1.配送食材的品类、数量、配送时间绝对服从采购人安排;2.配送的食材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我公司承担对配送食材的食品安全责任;3.配送食材的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食材的相关检验检疫合格报告。4.服务期内,我公司确保食品经营资质有效,经营项目涵盖实际配送的全部食材。如我公司违反以上承诺,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做出的处罚,并承担政府采购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10: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方案等附件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