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精种植招标公告(腾冲市北海镇人民政府2026)
项目概况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1日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6-G1-00235-JYZB-0011
项目名称: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
数量:4000000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腾冲市北海镇盈河村滇黄精种植200亩,采购滇黄精苗400万株。需按采购人要求分配完成供货,并在三年内全程提供驻场技术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标段(包) 1,三年。其中,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分配完成供货,三年内全程提供技术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根据自己需求在政采云平台自主选择CA办理厂商申领)需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投标人如已在政采云平台办理过数字证书(CA)的,无需重复办理。按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8: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8:30
开标地点: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02月28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网址http://www.yngp.com/viewPurchaseInfo.html?sys_purchaseintention_id=-614e861d.19c9e962869.-60ee。2.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3.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腾冲市北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腾冲市北海镇新乐村老大门1号
联系方式:0875-513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
联系方式:0875-5162066
项目联系人:赵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875-5162066
附件信息:
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招标文件.doc921.7K
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SZC2026-G1-00235-JYZB-0011采购人:腾冲市北海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03月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3、“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5、“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6第三章评标办法30第四章采购合同42第五章采购需求5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7第一章招标公告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详见网站公告)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6-G1-00235-JYZB-0011采购计划编号:4530522JH202602473项目名称: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00万元最高限价:200万元采购需求:腾冲市北海镇盈河村滇黄精种植200亩,采购滇黄精苗400万株。需按采购人要求分配完成供货,并在三年内全程提供驻场技术服务。标段是否进口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合计(元)最高单价限价(元)最高限价(元)1否滇黄精苗4000000株0.502000000.000.502000000.00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其中,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分配完成供货,三年内全程提供技术服务。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1.1.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根据自己需求在政采云平台自主选择CA办理厂商申领)需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投标人如已在政采云平台办理过数字证书(CA)的,无需重复办理。按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1.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开标室1.3.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4.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3.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02月28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网址http://www.yngp.com/viewPurchaseInfo.html?sys_purchaseintention_id=-614e861d.19c9e962869.-60ee。4..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5.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1.5.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腾冲市北海镇人民政府地址:腾冲市北海镇新乐村老大门1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78756844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联系方式:赵工151875215270875-51620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7875684482.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采购人腾冲市北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具体要求: 。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投标的不同投标人计算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执行。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考察地点: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 ;(6)其他要求(如有): 。5.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5.3.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滇黄精农、林、牧、渔业7.1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前12.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4.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6.1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任意一种形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及政采云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 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帐 号:2300016791011012 开户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号:402753300013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5—5162066 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投标人需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保证金单据内要注明项目名称等内容,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投标失败,请各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3)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采用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为准。(5)采用保证保险:须按照国家关于保证保险的要求购买保证保险,投标人持保证保险材料参加谈判。保险受益人(采购人)。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为准。(6)对未足额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16.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支付时间:/21.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若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则附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5年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2025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原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2023年03月01日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开具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说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考《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6.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6.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文件。特别说明:本次采购时段、范围以外的情形,不做为本次采购的评审条件,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表5.3.4条款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本项目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本项目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26.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28.7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31.1费用承担(1)招标代理费:参考《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货物招标类计算优惠45%后向中标人收取。(2)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3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说明(1)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各项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次采购产品不定品牌型号,以所列技术要求的技术标准为基础,应满足其功能要求,关键技术参数应与技术要求一致(或高于所列技术要求);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附件涉及品牌、专利、商标、设计等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均不作为必须的技术要求。(3)中标后,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2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4)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1次。(5)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与投标须知正文部分内容如有不一致,须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计价金额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50-100万元(含)1.5%100-500万元(含)1.3%1.3%1%500-1000万元(含)1%0.5%0.7%1000-5000万元(含)0.7%0.4%0.4%5000万元—1亿元(含)0.25%0.1%0.25%1亿元一5亿元(含)0.05%5亿元—10亿元(含)0.035%10亿元以上0.008%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投标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本项目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核心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本国产品本项目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有关要求,落实本国产品标准。5.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3.1中小企业定义:5.3.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3.1.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3.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3.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3.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3.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3.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3.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3.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3.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4.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4.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4.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如涉及)。5.5正版软件5.5.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6.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8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文件的澄清7.1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7.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8.招标文件的修改8.1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8.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9.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9.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政采云平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9.3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4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简体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0.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1.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1.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1.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2.2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2.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2.4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2.5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3.投标货币13.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文件有效期14.1投标文件有效期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投标文件的签署15.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16.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办理;16.2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1)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4履约保证金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办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本项目使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7.2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或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20.开标20.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20.2开标程序:按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流程进行开标。20.3开标时,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以政采云平台要求为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超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0.4投标人按政采云平台操作提示对《报价一览表》投标数据进行确认。21.资格审查21.1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2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评标22.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及特邀市内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2.3评标工作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2)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详细评审;(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确认。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比较与评价。(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6)编写评标报告。22.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可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23.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汇总表内容或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评标办法25.1评标办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中标结果26.中标人的确定26.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2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7.中标通知书27.1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原招标公告媒介上公告,公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8.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投标人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5联合体中标的,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8.6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8.7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七、质疑和投诉29.质疑29.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29.3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提出质疑。若“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提出质疑,请将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jyzbjyzb@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15187521527)。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29.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投标人和相关投标人。30.投诉30.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腾冲市财政局0875-5166222。八、其他事项31.招标代理费及其他费用31.1招标代理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及其他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解释权32.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3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1、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1.2资格审查要求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1.2”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1.2”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1.2”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1.2”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1.2”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1.2”规定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1.2”规定8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二、评标办法前附表1.符合性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报价评审1.投标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低于(含等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3.投标内容与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6.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7.未出现本章“附件:投标无效情形”规定的内容。商务部分评审1.投标人名称与提供的各证件是否一致;2.投标内容与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商务响应情况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商务要求”;4.未出现本章“附件:投标无效情形”规定的内容。技术部分评审1.投标内容与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技术参数要求;3.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4.未出现本章“附件:投标无效情形”规定的内容。2.详细评审:类别项目评审标准A、投标报价满分30分报价分(30分)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B、技术部分满分60分种苗供货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种苗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供货流程②供货保证措施;③种苗出库、交接方案;④种苗的运输、装卸方案。以上 4项每项内容完整详细、考虑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可得 2.5 分(满分 10 分);4 项中若有 1 项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扣 0.5 分;4 项中若有 1 项有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扣 1.5 分;4 项中每缺 1 项扣 2.5分。(1)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是指:投标内容的完整性欠缺、专业性欠缺,部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2)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是指: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等有明显错误。种苗质量保证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种苗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管理制度;③质量控制要素;④验收措施。以上 4项每项内容完整详细、考虑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可得 2.5 分(满分 10 分);4 项中若有 1 项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扣 0.5 分;4 项中若有 1 项有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扣 1.5 分;4 项中每缺 1 项扣 2.5分。(1)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是指:投标内容的完整性欠缺、专业性欠缺,部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2)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是指: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等有明显错误。现场种植及养护技术指导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现场种植及养护技术指导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本土化种植技术培训②种苗定植操作规范;③田间管理专项支持;④成活率监测与改进措施。以上 4项每项内容完整详细、考虑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可得 2.5分(满分 10 分);4 项中若有 1 项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扣 0.5 分;4 项中若有 1 项有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扣 1.5 分;4 项中每缺 1 项扣 2.5分。(1)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是指:投标内容的完整性欠缺、专业性欠缺,部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2)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是指: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等有明显错误。应急措施(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时间周期紧张的进度安排②资源不足时的调配解决方案;③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状况;④恶劣天气的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以上 4项每项内容完整详细、考虑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可得 2.5 分(满分 10 分);4 项中若有 1 项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扣 0.5分;4 项中若有 1 项有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扣 1.5 分;4 项中每缺 1 项扣 2.5分。(1)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是指:投标内容的完整性欠缺、专业性欠缺,部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2)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是指: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等有明显错误。售后服务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售后人员配置;④三年全程技术服务措施。以上 4项每项内容完整详细、考虑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可得 2.5 分(满分 10 分);4 项中若有 1 项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扣 0.5分;4 项中若有 1 项有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扣 1.5 分;4 项中每缺 1 项扣 2.5分。(1)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是指:投标内容的完整性欠缺、专业性欠缺,部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2)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是指: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等有明显错误。保底回收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底回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保底回收履约措施;②履约责任保障措施。以上 2项每项内容完整详细、考虑全面具体、有利于采购人,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可得 5分(满分 10 分);2项中若有 1 项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扣 1分;2 项中若有 1 项有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扣 3分;2 项中每缺 1 项扣5分。(1)针对性不足或过于简略是指:投标内容的完整性欠缺、专业性欠缺,部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2)瑕疵或有明显错误是指: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等有明显错误。C、商务部分满分10分投标人业绩(2分)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过程中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打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2分。说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对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拟投入项目组成员评审(8分)(1)项目负责人评审(满分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农业专业初级职称的,得1分。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审(满分5分)拟投入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1个农业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此项满分5分。要求:项目组成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项目组成员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三、评标办法、评审标准和评标程序1.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评审标准2.1符合性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报价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报价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符合性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投标须知正文部分23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为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计算算术平均分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3.2.4.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4.2异常低价处理3.2.4.2.1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3.2.4.2.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3.2.4.2.3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4.2.4上述投标报价指按照本章3.1.4修正后的报价。3.2.4.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3.2.5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正文部分》”5.3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3.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2.6支持本国产品政府采购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正文部分》”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3.2.6.1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6.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6.3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提供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国产品。3.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3.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质保期较长优先、交货时间较短优先、故障响应到达时间较短优先依次比较确定;仍无法确定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一家参加评标,其余投标无效。3.3.2.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照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照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响应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仍无法确定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3.4.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3.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4.3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3.4.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3.5报告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附件:投标无效情形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投标无效情形,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1.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2.如本项目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时,投标人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3.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不满足《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中的规定内容;4.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含进口产品;5.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所报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未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证明。6.投标人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7.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后判断投标人存在异常低价;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四章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BSZC2026-G1-00235-JYZB-0011●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以实际签订为准)(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腾冲市北海镇人民政府地址:云南省腾冲市北海镇新乐村老大门1号邮编:6791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5-5139727开户银行:账号: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2.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腾冲市北海镇人民政府(采购人)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6-G1-00235-JYZB-0011(2)采购计划编号:4530522JH202600453(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滇黄精苗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þ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þ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þ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þ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þ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þ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þ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指定现场腾冲市北海镇盈河村(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按中标人承诺执行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按中标人承诺执行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2)向 腾冲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保底回收方案:滇黄精种植在地生长年限为三至四年,种植期结束后乙方按保护价保底回收: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按照保护价回收;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回收;2026年种植,2029至2030年回收保护价以鲜品13元/kg计,收购质量标准为:去须、去芽、除臭、除杂、水洗、直径≥5cm。第5章采购需求2.3.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2.采购人:腾冲市北海镇人民政府3.采购预算:200万元4.采购标的:标段是否进口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合计(元)最高单价限价(元)最高限价(元)1否滇黄精苗4000000株0.502000000.000.502000000.005.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涉及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涉及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7.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涉及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二、技术参数:滇黄精种苗苗龄≥2年,根茎直径≥1.2cm,须根数≥5条,芽鞘完好,无采挖创伤,无病斑、虫斑、发霉腐烂。三、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2.采购人不接受项目转包和分包。3.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其中,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分配完成供货,三年内全程提供技术服务。4.质量要求:所供产品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5.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苗木,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的乡(镇)村地点,义务提供相关技术培训服务和指导种植服务,确保种植户按技术规格要求种植,提高种植质量和成活率。6.数量要求:6.1采购数量:黄精种植200亩,采购黄精苗400万株。6.2损耗补偿:为弥补种植过程中正常损耗,每采购100株时,供应商需按102株交付(额外提供的2株作为补偿种苗),即实际交付总数量=约定采购数量×1.02(例:约定采购400万株,实际交付数量不低于408万株)。特别说明:补偿种苗的品种、等级、质量需与约定采购种苗一致,不得降低标准。6.3合同最终结算金额=采购人验收确认的采购种苗数量(不含补偿种苗)×中标单价。补偿种苗不额外计算费用支付。7.技术支持:安排至少1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全过程驻场技术指导服务。在接到用户需求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说明:若派至现场的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支持不到位或与服务期间与当地农户发生不可调节的矛盾,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换驻场技术人员。8.包装要求:货物涉及政府采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包装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9.验收标准与程序9.1验收依据(1)本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相关约定;(2)DB53/T902-2019《滇黄精种子和种苗质量分级》;(3)供应商提供随货同行单,与检验合格单;(4)采购合同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9.2验收程序(1)到货检验:供应商交付货物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核对数量、包装、外观质量及技术资料完整性。(2)抽样检测:从交付货物中随机抽样(抽样比例不低于3%),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指标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9.3综合验收:(1)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通知书》;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2)验收主体与参与方: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由采购、财务、业务等部门人员组成),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参与验收,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结果的重要依据。2.3.1.10.保底回收:2.3.2.滇黄精种植在地生长年限为三至四年,种植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按保护价保底回收: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按照保护价回收;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回收;2026年种植,2029至2030年回收保护价以鲜品13元/kg计,收购质量标准为:去须、去芽、除臭、除杂、水洗、直径≥5cm。2.3.3.1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所需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12.供货地址:腾冲市北海镇盈河村(采购人指定地点)。4、其他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黄精苗选择、供苗与种植衔、配套技术服务、田间管理专项支持等内容);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包含质量承诺、保证措施、质量违约承诺);售后服务方案;保底回收方案及承诺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BSZC2026-G1-00235-JYZB-0011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1、投标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投标报价(元)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承诺备注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手机): 日期: 二、投标明细表项目名称: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规模制造商所属性别外商投资类型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滇黄精合计(元)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制造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制造商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资格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承诺书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我单位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2承诺书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审查。投标人不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文件。7、政府采购扶持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投标人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含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制造商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制造商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8、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凭证本项目不提交投标保证金9、拟分包情况说明(本项目不适用)致:(采购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甲方(投标人):__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_______)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本协议仅在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10、联合协议(本项目不适用)______、_____及_____就“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4、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5、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6、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7、______负责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8、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技术文件(一)种苗供货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种苗质量保证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现场种植及养护技术指导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应急措施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保底回收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其它资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资料商务文件(一)类似业绩格式自拟(2)商务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北海镇盈河村黄精种植项目序号 名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满足情况采购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响应承诺1…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不提供商务要求响应表或未逐条响应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招标文件。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增加本商务要求响应表的“行数”。(三)拟投入项目组成员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本国产品标准证明文件(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产品,不适用)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我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我公司已阅读并理解《******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据此承诺如下:为本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______%。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应按包分别提供。2.单一产品采购无须提供本承诺函;供应商提供产品全部为本国产品,且提供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时,无须提供本承诺函。3.当采购项目或单个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同时包含本国产品及非本国产品,则供应商除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外,还需提供本承诺函;否则,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五)其它资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黄精种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