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固定资产投资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2026)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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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工程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后审)(第三部分)商务文件项目编号:D1500002026032502D01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蒙电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招标公告附表(详见公告附表附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依据2.评标方法3.其他要求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工程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后审)(第三部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1500002026032502D01一、招标条件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工程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后审)(第三部分)本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建设单位(或项目单位)及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物资品类涉及),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融资租赁范围详见公告附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项目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工程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后审)(第三部分)2.2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2.3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详见公告附表,(技术规范书中的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到货时间与公告附表不一致时,以公告附表为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1)通用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3.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3.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6针对接受外协外购物资:外协外购所投产品须符合本文件对相应物资的资格、资质及技术规范要求,不在综合评审范围(经济报价除外);投标时,外协外购所投产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以承诺的方式响应)。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专用资格要求首台(套)制造企业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认定为满足所投产品销售业绩,准许参与投标。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的首台(套)符合国家推广应用目录内的装备名称及核心技术指标,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明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证书、与推广应用目录对应情况及与其匹配的有效查询路径)。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其他专用资格条件详见公告附表。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新供应商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必招项目操作流程详见链接:http://wzglb.impc.com.cn:82/html/news/014001006/999500000000009931.html4.1所有参与内蒙古电力采购项目者,必须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平台进行注册,未注册将影响后续合同签订。4.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点击操作手册下载。系统登录链接:http://111.56.142.67:8091/qytpbidder。4.3投标单位如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ggzyjy.nmg.gov.cn/ywjy/jylc/cabl/)点击CA公司信息。新办锁或锁续费延期后,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维护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库后在进行登录。CA互认互通地址:https://110.16.70.82/PSPFrame/infobasemis/casharelogin/index/cashareindex。4.4技术支持电话:0471-3123129。4.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5月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4.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9:30分(北京时间)。5.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6.1截标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6.2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前达门路锦绣福源C区23号楼103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力评标基地开标室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111.56.142.67:8091/BidOpening。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八、招标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10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471-6224135、0471-6224090(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异议受理邮箱:gyszy@nmdlwzgs.cn(工作日和节假日均畅通)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前达门路锦绣福源C区西门商业105号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蒙电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前达门路锦绣福源C区西门商业104号开评标及后续工作联系电话:0471-6227393(如咨询开评标解密等问题、通知书领取、费用缴纳、结果公告、公示等)(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71-6223452(如咨询招标文件问题及澄清等)(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财务联系电话:0471-6223454(如咨询发票等)(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十、行业监督: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如下单位:1.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投诉受理电话:0471-6659119投诉受理邮箱:nmgnyjdlc@126.com2.阿拉善地区-阿拉善盟能源局监督人员:马锐联系电话:189048363683.包头市地区—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人员:张青联系电话:186472197004.巴彦淖尔地区-巴彦淖尔市能源局监督人员:张皓联系电话:15044856366联系邮箱:bsfgwaqjgk@163.com5.鄂尔多斯地区—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能源大厦监督人员:刘纪中联系电话:185477716166.呼和浩特地区-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人员:孙磊联系电话:137348175707.乌兰察布地区—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监督人员:吴雪峰联系电话:156474229038.锡林郭勒地区-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地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新城区华润大厦0615室监督人员:周忠雷联系电话:157047919269.薛家湾地区—准格尔旗能源局监督:地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9号楼;监督人员:鲁浩联系电话:18604775002十一、其他要求:按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内蒙古蒙电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3月30日附件:招标公告附表(详见公告附表附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前达门路锦绣福源C区西门商业105号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蒙电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前达门路锦绣福源C区西门商业104号开评标及后续工作联系电话:0471-6227393(如咨询开评标解密等问题、通知书领取、费用缴纳、结果公告、公示等)(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71-6223452(如咨询招标文件问题及澄清等)(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财务联系电话:0471-6223454(如咨询发票等)(工作日8:30-12:00,14:30-17:30)1.1.4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工程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后审)(第三部分)1.1.5工程项目名称见技术规范书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3.2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3.3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3.4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9.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电子采购系统中发出正式澄清。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在技术规范书中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允许正偏差,投标人可以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响应。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出的澄清、补正等函件2.2.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至少15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发出澄清或修改内容,通知到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1.以提问回复的形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的“提问回复”模块中对本标段提问问题进行回复;2.以书面形式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模块发布;3.以书面形式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澄清的变更公告中”模块发布变更公告,变更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自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澄清、修改,全部视为确认收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1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的异议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遗漏、错误、含义不清甚至相互矛盾等问题提出疑问的,应在公告中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提交,如少于10日原则上招标人不予接收,澄清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投标人所提澄清函须按照澄清函模板(附件3)所载明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如投标人未按照澄清函模板规定格式填写或要求澄清的问题内容无法定位至对应标段及采购申请编号,招标人不予回复。2.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可能损害投标人合法权益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公”原则的问题提出异议,应在公告中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须按照附件4、5、6格式要求提出)提交至物资供应公司商务管理部或发送至异议受理邮箱:gyszy@nmdlwzgs.cn。(工作日和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0471-6224135、0471-6224090(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将被否决,不参与详细评审。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实行两步开评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商务技术及经济标文件同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2.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后,开始经济标文件解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12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3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名称:内蒙古蒙电招标有限公司税号:91150100701467746K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与前达门路交汇处锦绣福源C区23号楼104号电话号码:0471-6223454(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锡林支行银行账户:592020100100140288注:需在附言中备注招标编号和标段号等。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招标人将在评标审查阶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对投标人或中标人的资质、业绩、生产制造能力等投标资格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或现场核查,如发现信息虚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取消投(中)标资格;在上述各阶段中如投标单位不配合招标人真实性核查或现场查验,或未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证明资料的将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罚。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一会计年度是指2025年度,如无法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允许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表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表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所附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线上开标方式,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投标文件所附文件要求予接受。二、每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分别制作。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线下签字,把签字/签章页扫描成图片插入word或WPS中,然后转成PDF格式导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公章)。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对线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点击操作手册下载。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采用不见面线上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文件递交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点击操作手册下载。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实行两步开评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商务技术及经济标文件同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1.等待开标2.公布投标人3.查看投标人4.投标人解密5.招标人解密6.投标文件批量导入7.唱标8.开标记录表签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9.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8组,共40人;各组人数具体如下:8个5人组;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应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名单,若可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可推荐1至2家,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8投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归档,中标单位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1.关于开标解密:投标人在不见面线上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的6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评审委员会完成商务技术评审后进行经济标解密,无需投标人进行操作。开标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2.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可将检测报告及CMA或CNAS认证证书及附表、各类奖项证书及其证明材料、审计报告、合同业绩、发票等资料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中,方便后续制作投标文件时调用,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111.56.38.66:8084/PSPBidder/memberLogin。此操作不受文件发布时间制约,随时可以进行维护。所有资料须在“主体信息库”相应模块中上传,并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资料”相应模块中将“主体信息库”中上传的资料同步,资料维护位置对应关系如下表:主体信息库中上传模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同步模块检测报告及CMA或CNAS认证证书及附表各类证书企业各类证书各类奖项证书及其证明材料企业获奖企业获奖审计报告企业财务近年财务状态表合同业绩、发票投标业绩今年完成的类似情况表注:评标办法中未对发票提出要求,为方便未来项目可能对发票提出要求时使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上传。3.关于双信封上传本项目采取商务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开评标、逐级淘汰制的“双信封法”程序,即: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三部分,分别编制上传、分别加密,在截标同时上传电子采购系统。使用“新点”系统制作投标文件时出现“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两个端口,后续封装加密后生成两个文件,此时需对应将“商务技术标”上传至第一信封,“经济标”上传至第二信封;各投标人尽量将企业资质、奖项、业绩、检测报告等通过上传“主体信息库”方式引用至投标文件中,其余部分请于线下制作后通过“投标文件正文”上传方式完成;请各投标人根据商务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标文件范本通过线下制作方式上传至“第二信封”中,由于新点系统有别于我公司之前使用的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除标星项“*”外,其他与项目无关信息可以略过不填,无法在系统中填报或者引用的投标文件信息均采用正文上传的方式完成。各投标人需注意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个信封对上传文件大小有限制,PDF格式文件需小于80MB,DOC文件需小于50MB。注意:如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传反将导致第一次解密将经济标报价解密泄漏,出现此情况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以项门例务5(((合代元代招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代理服务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目无具体中标(成交)金额,则代)提供的估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收费额如下:00万元×1.2%=6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0.8%=4万5000万元-1000万元)×0.5%=210000万元-5000万元)×0.3%=计收费=6+4+20+15=45万元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以下的乘以对应的费率,按实际费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标代理服务费用计算方式如下:收费按差额定成交)金额理服务费收取为10000元0万元15万元中标(成交用收取。*折扣率。率累进法计为计算基数。以需求单位万元,计算代理)价低于50算。如(部服0万中标金额(万元)费率类型工程货物服务500以下(含500)1.2%1.5%1.5%500-1000(含1000)0.8%0.8%0.5%1000-5000(含5000)0.5%0.5%0.3%5000-10000(含10000)0.3%0.25%0.1%10000-50000(含50000)0.1%0.1%0.05%50000-100000(含100000)0.05%0.05%100000以上0.01%0.01%(2)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技术资料(如有)应制作在技术文件中。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重要提示)一、术语及定义1.所投产品:指公告附表中的设备材料、规格型号。所投产品业绩:指本次投标产品的业绩,合同须能体现产品品牌,若合同无法体现请投标人另附技术文件或情况说明(证明材料须加盖产品制造厂家公章)。2.同类产品:以专用资格条件中的具体要求为准。3.制造商: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的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一致才认定为制造商。4.标段:指同一物资品类,例:标段1;子标段:同一物资品类的分包,例:标段1-1、1-2...;5.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或制造商均可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具体标段出具的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对于同一标段,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被授权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二、其他重要提示1.在评标审查阶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等环节,对投标人或中标人的资质、业绩、生产制造能力等投标资格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或履约能力审查,如发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将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定取消投标人投(中)标资格;在上述各阶段中,如不配合招标人真实性核查或履约能力审查,或未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证明资料的,将对投标人进行处罚;由于投标单位漏报误报导致影响重大工程项目工期的,招标人有权参照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定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罚。2.如果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的内容有差异时:(1)技术规范书中的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到货时间与公告附表不一致时,或技术规范书中供货条目数多于或少于公告附表时,以公告附表为准;(2)技术规范书中出现的商务资质要求均无效,以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3.投标人填写《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以公告附表、变更公告及澄清内容为准,不得缺项、漏项,如果分项报价中缺漏项,则视为这项报价已分摊在其它分项报价中,即已包含在《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总报价中;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重要提示)投标人投标报价视为包含技术规范书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不得改变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内容,请投标人报价时结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综合考虑。4.在招标或后续履约过程中,如纳税义务实际发生节点税率发生政策性调整,应当按照最新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行总价款结算。5.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因中标候选人变化而影响限中结果的,要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限中原则重新计算限中结果。6.涉及合同变更情况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物资合同承办管理标准》执行,物资规格参数不变、单价不变,合同签订数量若需增加或减少,增加或减少金额(若合同多次变更,应累计计算多次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7.资格条件要求业绩的,投标人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及配套发票。投标人若提供的业绩是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投标人需在以上要求基础上提供实际供货业绩数量的证明材料,方可进行认定,否则属于无效业绩。9.如投标人发生公司/企业名称变更,并影响到本次投标评审要素认定,投标人需附提供相关工商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发生资质能力变化影响投标,并影响到本次投标评审要素认定,投标人需附提供相关补充材料。10.若技术规范书中对所投产品有“需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或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要求,为满足以上要求,请投标人自行选择参与哪些标段的投标。注:请供应商注意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Q/ND1070207-2019)18.7.2.e)项中已明确“故障录波器应选用独立于被监测保护生产厂家设备的产品,以确保保护装置运行状态及家族性缺陷分析数据的客观性”。11.①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5.2.8要求,在本项目全周期内(设备材料到场安装前),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对应标段投标产品和外协外购相关产品应不在对应时间段内“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中,供应商需针对此事项进行自主承诺(列在“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中),若合同签订或履约阶段发现外协外购相关产品属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的,甲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产品。②招标文件附件中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仅作为商务评分依据,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仅对未出具承诺函及承诺函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范围之内的投标人进行否决。③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如中标人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除法律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外,原则上与中标人正常签约、履约,项目单位应加强到货物资验收、检测把关。12.评审要素“行业排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奖项证书、行业排名文件及相关工商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认定,当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可加分。1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以标段为单位开展开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段内所有供应商解密才会开启下一个标段解密工作,故需要供应商耐心等待。经济标不需供应商解密。14.关于浮动系数抽取,浮动系数抽取的结果将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15.“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合同暂估价仅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信息推送,对本次项目招标采购无任何实际意义,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以公告附表中金额为准。16.本项目部分标段采用融资租赁支付形式完成采购,具体范围详见公告附表备注列,如备注列为空则不涉及融资租赁;本招标项目下的融资租赁标段采购将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完成货款支付,即确定中标方后,除采购合同之外,中标方需配合建设单位(或项目单位)与融资租赁公司(蒙电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方协议。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全部满足或者达成后,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建设单位(或项目单位)的付款申请向中标方支付货款。(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及补充协议模板)17.“500千伏变压器”的投标人注意:如技术规范书中要求500千伏变压器使用有载分接开关,则投标人必须具备有载分接开关的匹配到货能力,保证500千伏变压器如期履约,如未按以上要求响应则否决,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8.针对商务评审要素“不良行为”和“履约评价”,评标委员会需分别结合招标文件附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理范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商供货及时性评价结果”,对应资格预审标段或资格后审设备品类进行评审,不得随意扩大以上附件处理范围。例1:若供应商A的资格预审标段7(500kV组合电器)曾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理范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则该供应商本次投标资格预审标段7时,需按“不良行为”评审要求进行评审,供应商A投标其他标段时,不受7标段的不良行为历史数据影响;履约评价评审要素的评审方式同理。例2:若供应商A的资格后审标段66kV变压器曾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理范围,则该供应商本次投标资格后审标段66kV变压器类货物时,需按“不良行为”评审要求进行评审,供应商A投标其他品类货物时,不受66kV变压器类货物的不良行为历史数据影响;履约评价评审要素的评审方式同理。19.所有划分子标段的设备材料品类均在限制中标范围内,无特殊说明情况下,各子标段范围内均限制中标一个标段;20.中标人须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实物ID管理模块中《生产设备电子标签技术要求与检测规范》(附件3)“5.4安全防护”部分《内蒙古电力集团RFID电子标签安装指导手册》(附件4)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设备参数录入工作指引》(附件5)要求,购买安装电子标签,并完成设备参数录入。中标人须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管理标准(试行)》(附件6)、《电网工程各参建单位电子化移交职责》(附件7)、《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设备技术参数表》(附件8)要求开展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21.针对接受外协外购物资:外协外购所投产品须符合本文件对相应物资的资格、资质及技术规范要求,不在综合评审范围(经济报价除外);投标时,外协外购所投产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以承诺的方式响应)。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技术规范书);(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2.1款、第2.2.2款和第2.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3自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修改,全部视为确认收到。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4.2(1)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单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单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适用于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经济标文件中提供。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的要求逐一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线下签字,把签字(或签章)页扫描成图片插入word或WPS中,然后转成PDF格式导入电子交易平台,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加盖电子签章(公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明情况;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投标;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若认为不缺乏竞争性应当否决该标段所有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适用于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41页附件三:澄清函澄清函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子标段号:标段名称:问题标题:问题1: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采购申请标识:问题描述:年月日第42页附件四:异议函异议函致:(招标人名称)我公司依法参与了贵公司于年月日组织的项目名称为,项目编号为:,标段号(标段名称):的采购活动,该项目目前正处于:,现我公司对提出异议。一、被异议人.......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三、请求及主张.......四、法律依据、有效线索及相关材料.......五、附件:1.异议授权函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异议真实性承诺函公司名称(公章):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日期:第43页附件五:异议授权函异议授权函致:,(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现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_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货物名称)项目异议的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名:_________,授权人签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附: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第44页附件六:异议真实性承诺函异议真实性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我公司参与贵公司组织采购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号及标段名称),我公司承诺所提交的异议函内容真实有效,所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来源合法。若我公司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提出恶意或不真实异议,扰乱正常采购秩序的,自愿接受贵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相关处理。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电话:年月日第4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6页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类别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商务技术标否决项主体不符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货物投标。1-4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1-5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制造厂商对于同一标段,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1-6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制造厂商与被授权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1-7对于代理商投标,未取得投标产品原厂商有效授权的。2资格不符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段均予以否决。4-1实质不符不符合或低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4-2投标人的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货物数量、范围存在偏离的。4-3若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存在负偏差,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注: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4未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内容,或投标函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4-5技术规范书中标记“*”的项为重要参数,不允许负偏差,否则否决投标。4-6如技术规范书中要求500千伏变压器使用有载分接开关,则投标人必须具备有载分接开关匹配到货能力,保证500千伏变压器如期履约(投标人须提供有载分接开关的存货情况证明材料,或证明具备有载分接开关匹配到货能力,如订单、协议、合同)。如未按以上要求响应则否决。5文件签署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文件签署的:投标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线下签字,把签字(或签章)页扫描成图片插入word或WPS中,然后转成PDF格式导入电子交易平台,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加盖电子签章(公章)。6-1格式内容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6-2商务技术标中出现经济报价或内容不全。(适用于商务技术标和经济标两步式开标的招标项目)6-3未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7组件唯一对同一组件材料投标人响应的原厂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技术规范另有要求的除外)。8-1参数、接口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或产品型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2未完整提供(可含盖)本次所投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的(如本标段专用资格条件中未要求所投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本条否决项无第47页条款号类别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效)。8-3对于规定接口要求的产品,投标文件对一次接口、二次接口、土建接口等接口要求的响应与招标文件不符的。9拒绝澄清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0串通投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1法定否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如:对于同一标段,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1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承诺函(如涉及)投标人为首台(套)企业,但未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投标人自拟,内容需包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承诺不在境外远程操控;承诺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在境内存储,符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国家安全法律法规。)13经济标否决项供货偏差投标文件明确提出支付条款、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14逾期交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交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15低价竞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评标委员会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16报价超限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17填报内容未按照公告附表、变更公告及澄清内容填写《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18多个报价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即同一标段同一采购申请标识及行项目号的物料)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或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9货币单位投标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高于正常水平的报价。20违反税法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的。21投标期限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第48页1.评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1.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变更公告和澄清文件。1.3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2.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对应商务、技术、价格的评审,将评标要素划分为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三个组成部分并对应给定评标分数,即为“权值”,总和为100分,各权值分数在百分制评标总分中所占的比例即为“权重”。其中商务分“权重”17%(17分);技术分“权重”33%(33分);经济分“权重”50%(50分)。2.1基本程序本办法涉及的招标,开标、评标的基本程序均采用商务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开评标、逐级淘汰制的“双信封法”程序,即: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三部分,分别编制上传、分别加密,在截标同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具体工作步骤如下:步骤一,进行商务技术标的开标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于存在商务、技术标符合性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不合格的投标予以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不能进入经济标评审),对于合格的有效投标评出其商务技术标得分,步骤二,商务技术标评审完成后,剔除商务技术标被否决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经济标(报价)的开标和评分,评标委员会对于存在经济标符合性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不合格的投标予以否决,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移动靶心”评标基准价设定方法和经济标计分标准计算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2.2综合得分的排序和中标候选人推荐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若可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可按情况推荐1至2家。综合得分计算常规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如按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计算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的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精确到小数点后5位计算,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按精确到小数点后5位计算仍然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的综合得分相同或出现循环小数而形成两个及以上投标的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以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2.3对同一投标人在同一品类货物中采取中标总量限制第49页为避免厂家大量中标后因生产能力不足的因素不能保证按期交货的问题,一个批次招标,对于相同种类、相同型式的设备/材料,招标人划分若干标段,结合行业内企业的正常产能,招标人对同一个投标人的中标标段总数采取数量限制:相同种类、相同型式的设备/材料的若干标段,当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评标综合得分最高时,则优先投标报价金额较高的N个标段推荐其中标(根据具体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N”的数量,“N”详见招标公告)。同一投标人累计被推荐中标的标段数量达到规定的限制中标最多数量,则该投标人在剩余标段的投标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中标。在同一个批次招标中,同一个投标人中标相同种类、相同型式的设备/材料总数量不应大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本年度剩余生产能力,否则按“N减1”逐次递减其中标标段数量,直至递减到投标人本年度剩余生产能力以内。当同一投标人在相同种类设备材料的若干标段中评标得分最高的标段数大于限中标段数(N),且投标报价金额相同时,评标委员会对其综合得分高的标段推荐中标。如综合得分也相同,对其商务技术标得分高的标段推荐,如商务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集体投票方式确定。3.其他要求3.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经澄清后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2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经澄清后修正投标报价,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3当有效投标家数<3时: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性,则出具评标委员会意见后,继续评标;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否决全部投标。3.4详细评分要求:应根据投标文件对于“评审要素”的响应程度和满足程度,按照附件《商务标评审标准》《经济标评审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载明的“评审标准”及其对应的“标准分值”,对“评审要素”逐项进行打分。各项评审要素的打分,必须是对应的“标准分值”栏内的整数分值,投标文件对于“评审要素”的响应满足程度未达到“评审标准”规定的最低标准,则该项取0分,不应出现其他整数分值,也不应出现分数分值,否则第5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资产投资 设备材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