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粳米招标公告(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6)



浙江富阳储备粮(粳米)公开竞价采购公告(国粮浙交2026第155号)

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受托方)受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

202

6



4



8

日(星期









1

4

:

00



国家

粮食交易平台



.cn

)举办网上竞价

采购

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

采购

品种及数量:

202

6



4



8

日以后生产的由

202

5

年产



稻谷加工成的





110

0吨



产地不限,设

3

个标段



要求同一标段同一粒型



详见交易清单



二、时间及交易

资格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

202

6



4



8

日(星期









14

:

00



3、交易入口:国家粮食交易平台(

http://www.grainmarket.com.cn/

)最上方登陆后点击

-“交易”-“浙江市场”-“

浙江富阳

202

60408粳米

采购

”。

4

、竞价交易人

资格



具有粮食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国内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及个体商户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

同意

遵守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及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



2

、网上报名在

国家粮食交易平台(

http://www.grainmarket.com.cn/



进行



登录后点击右侧

“用户中心”-“我的交易”-“交易报名”

-“浙江富阳202

60408粳米

采购





3



现场报名在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新版地储交易系统手册》。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

0571-89015168、89015011咨询。

4、

参加交易的单位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程序报名,否则将无权参加本次交易。

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可直接

报名参加本场交易。

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

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

注册后进行

报名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

200元/吨

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

20元/吨

的交易服务费保证金。

3、

保证金提前交入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指定







收款单位名称

: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1)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杭州物流中心支行



号:

19052901040007813



2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杭州市分行



号:

20333999900100000977931



五、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的减价幅度为2元/吨。

2、

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竞得



须在

3个工作日内

与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

按交易竞得标的成交额的

3‰

向竞得方收取。

4

、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六、其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本次粮油《交易清单》、《





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七、联系咨询: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交易

发展部

0571-89015168

技术

信息部

0571-89015011

财务审计部

0571-88

750805

传真

0571-89015019

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业务科



姚科长

0571-6347

0009

调运联系人:

中心粮库,张主任

15958135855;

南四粮库,

徐主任

19884183635

特此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二〇二













相关附件:

第155号交割细则.docx

(19.564K)

合同模板.docx

(24.056K)

第155号交易清单-公示.xlsx

(10.41K)

浙江富阳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粮油交割细则(国粮浙交2026第155号)一、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1、本次采购品种为:2026年4月8日以后生产的由2025年产粳稻谷加工成的粳米1100吨,产地不限,设3个标段;要求同一标段同一粒型,详见交易清单。2、质量要求:符合GB1354-2018大米二级标准及GB2715-2016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粮食)。发运粮食温度要求降到常温,要求水分≤14.5%,黄粒米≤0.5%,保质期为18个月。3、包装要求:25公斤编织袋包装,包装物不计价,皮重按0.1公斤/条计;包装物必须符合GB/T17109的要求,食品级透明,防滑、防霉;不得使用废旧材料制成的编织袋,编织袋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编织袋袋口必须缝合严密、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具体包装尺寸、规格、注明内容等须统一,竞得单位名称必须和大米包装上生产单位名称相一致,成交后经协商按委托方要求执行。二、交货时间、方式及验收地点:1、交货时间:要求2026年4月24日前交货完成。若逾期未交货视作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竞得方整个标的物保证金抵作违约金,并纳入失信黑名单。2、委托方每个接收库点每日安排接货最大数量为120吨,竞得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及送货车辆(包括送货车辆车牌及驾驶员信息);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接发货,另行商量。3、工作时间:委托方每天工作时间为8:00-17:00。在此时间内,委托方不得拒接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4、交货地点:富阳区中心粮库(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牌楼村217号)富阳区南四粮库(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南四村)。调运联系人:中心粮库,张主任15958135855;南四粮库,徐主任19884183635。5、交货方式及注意事项:实行竞得方送货制,由竞得方将粮食运至委托方指定仓库车板交货。限制80吨(含车身重量)以上的车辆及箱式车。6、验收办法:(1)检斤。检斤方法及费用负担:抽包检斤,检斤费用由委托方承担。检斤后,磅单一式两份,双方(或委托代表)必须在磅单上签署验收意见,不得拒签。(提示:竞得方对磅秤标准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委托方应予配合,费用由责任方负责)。(2)检质。竞得方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粮食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原粮检验报告及该批原粮是用于本次供货大米加工的承诺书给委托方。并且入库期间须随车提供规范的大米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否则委托方有权拒绝入库;委托方实行逐车检验,新陈度检测采用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DB12/T245-2005),要求大米染色呈绿色;大米入库结束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检测,质量不合格,做退货处理,并要求竞得方5天日内补齐合格粮食,换货费用由竞得方承担,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再次不合格的,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委托方有权对该批次大米进行公开竞价交易,并没收交易所得货款的40%,同时限制竞得方三年内不得参与委托方的一切粮食购销竞价场次。7、委托方必须提供的相关服务与承诺:竞得方送货时应在委托方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内,委托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向竞得方提供装卸服务,并在24小时之内完成装卸作业,因委托方原因所产生的延时损失费,按200元/天/车计费,由委托方承担,超过5天作拒收处理。8、货款结算期限:入库结束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检测,质量合格后付款。9、货款结算方式:买卖双方自行结算,粮食入库后,竞得方凭相关验收凭证到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财务科结算,并提供正式发票。3、其他:1、竞得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粮食购销合同,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委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竞得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竞得方须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3、本次竞价交易的起始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指定交货仓库前的车板价格(含包装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自行缴纳。四、重要说明:1、不符合质量要求作退货处理。2、若逾期未交货视作违约,双方因雨天原因而影响接货造成后果的不算违约。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粮食竞价交易采购合同甲方: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富粮储成购2026002乙方:签约地点:富阳签约日期:****年**月**日甲方委托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通过网上交易方式采购粮食,乙方通过公开竞价竞得,现依照《民法典》、《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和当期《交易公告》等有关规定,经采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一、标的号、品种、等级、数量、单价、价款:标的号 品种 等级 数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元)入库仓号01粳米二级合计合计人民币(大写金额): ¥ 二、质量标准:符合GB1354-2018大米二级标准及GB2715-2016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粮食)。品种要求是2026年4月8日以后生产的由2025年产粳稻谷加工成的粳米,发运粮食温度要求降到常温,其中水分≤14.5%,黄粒米≤0.5%,要求同一标段同一粒型,保质期为18个月。三、交货时间:要求2026年4月24日前交货完成。若逾期未交货视作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竞得方整个标的物保证金抵做违约金,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四、交货地点:富阳区中心粮库(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牌楼村217号);富阳区南四粮库(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南四村)。五、包装要求:25公斤编织袋包装,包装物不计价,皮重按0.1公斤/条计;包装物必须符合GB/T17109的要求,食品级透明,防滑、防霉;不得使用废旧材料制成的编织袋,编织袋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编织袋袋口必须缝合严密、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具体包装尺寸、规格、注明内容等须统一,竞得单位名称必须和大米包装上生产单位名称相一致,成交后经协商按委托方要求执行。六、交货方式:实行竞得方送货制,由竞得方将粮食运至委托方指定仓库车板交货。限制80吨(含车身重量)以上的车辆及箱式车。七、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入仓前由乙方承担;入仓、码桩等费用由甲方支付。八、货物验收办法:(1)检斤。检斤地点:入仓库点;检斤方法及费用负担:抽包检斤,检斤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过磅后,磅单一式两份,双方(或委托代表)必须在磅单上签署验收意见,不得拒签。(提示:竞得方对磅秤标准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委托方应予配合,费用由责任方负责)。(2)检质。竞得方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粮食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原粮检验报告及该批原粮是用于本次供货大米加工的承诺书给委托方。并且入库期间须随车提供规范的大米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否则委托方有权拒绝入库;委托方实行逐车检验,新陈度检测采用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DB12/T245-2005),要求大米染色呈绿色;大米入库结束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检测,质量不合格,做退货处理,并要求竞得方5天日内补齐合格粮食,换货费用由竞得方承担,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再次不合格的,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委托方有权对该批次大米进行公开竞价交易,并没收交易所得货款的40%,同时限制竞得方三年内不得参与委托方的一切粮食购销竞价场次。九、结算方式:买卖双方自行结算,粮食入库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合格后付款,乙方凭相关验收合格凭证到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财务科结算,并提供正式发票。十、违约责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执行。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照《民法典》《民诉法》有关规定执行。十二、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具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十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甲 方单位名称: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富春街道杨清庙村牌楼217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杭州市富阳支行帐 号:20333018300100000001511邮政编码:311403电 话:0571-63470356,63470351乙 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电 话:
浙江富阳储备粮采购交易清单
(国粮浙交2026第155号)

标的号
实际存储库点
仓号
产地
生产年限
品种
收购等级
数量(吨)
储粮形态(包装/散装)
备注

1100

01
中心粮库
0P11
不限
2026
粳米
二级
500
包装
25公斤编织袋包装

02
南四粮库
1P03
不限
2026
粳米
二级
250
包装
25公斤编织袋包装

03
南四粮库
1P08
不限
2026
粳米
二级
350
包装
25公斤编织袋包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粳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