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汽车询价租赁 汽车租赁招标公告(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


招标编码:XJ_20260331_17035
报名开始时间:2026-03-31 18: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03 18:30:00
投标开始时间:2026-04-03 18:3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4-06 18:30:00
期望收货时间:不限 至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产品

标段一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品牌
型号
采购量
单位
基准价格
附件

1

汽车租赁 物料描述:租期:2年,新车,租车费用按年支付,年租赁费用含:车辆保险(全险、三者300万)、维修保养、非人为产生的维修费用、新车两年内更换一次轮胎等除燃油费、过路费、人员费用、停车费等其他一切必要费用
长城
长城坦克500 (Hi4-Z)

招标公告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公路项目汽车询价租赁-询价
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
公路项目汽车询价租赁

询价文件

采购单位: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公路项目

二O二六年 三 月·巴彦淖尔市

一、采购基本信息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 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公路项目使用的 汽车 已具备租赁条件,现以询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租赁,现发布询价公告欢迎有意向合格租赁单位参加本次报名报价。
二、项目概况
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公路工程,位于国家综合运输通道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运输通道第3横线(天津至乌鲁木齐)通道组成部分,是京津冀与呼包鄂、西北地区联系的主要通道,该通道将乌鲁木齐、临河、包头、大同、北京、天津等串联起来。该项目的实施必将带动通道内的经济发展,改善通道内的运输条件,形成北京、呼和浩特、包头,通往宁夏、甘肃、新疆等地的一条快速、便捷通道。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8月19日批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2〕134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4月29日批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用发行自治区本级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方式建设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临河(天吉泰)和磴口黄河大桥至海勃湾段2个公路项目的批复》(内政字〔2022〕26号),批复建设该项目。
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公路工程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哈业胡同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交界处,与已建成的国道110线包头东兴至哈业胡同段顺接,终点止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天吉泰镇,顺接已建成的国道110线临河绕城段公路。起止桩号K725+875~K896+729.783,主线全长约171.632公里(其中,完全利用段约5.8公里,利用现有旧路改建段约115.254公里,新建段约50.578公里),另设巴彦套海连接线,长约10.847公里。
三、租赁地点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刘四拉东北(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公路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四、询价清单

备注:1、年租金为不含税金额。
2、报价人本次报价不得高于询价限价。
3、不含税单价在履行期内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执行:
(1)、固定单价。
(2)、浮动单价。
4、租赁日期以提车之日起计算租金,双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必须由指定的代理人办理交付、验收,其他人员交付、验收的无效。租赁期内,若出租单位提供的车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使用要求,租赁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更换符合要求的车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不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或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单位,询价方有权不通过其报名申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
报名时应附报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汽车租赁。
2、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纳税人证明)。

3、需附报价单位近期申请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4、提供承诺函,需包含以下承诺内容。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公开询价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响应资料虚假,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报价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职责,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公开询价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报价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3)我方在以往的车辆租赁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响应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成交,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数量、期限等资料组织实施;
(6)我方法人及公司高管(家属及直系亲属)与路桥集团、交通集团及下属企业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并非该企业的在职员工,未在企业内部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经理、部门主管等行政职务,也无劳务、劳动关系,未从该企业获取任何形式的薪酬、福利或其他经济利益。
(7)我方一旦成交,将按规定及时与承租人签订合同。

六、技术指标及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承租人要求,车型,配置参数符合询价清单要求。
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双方办理结算前,乙方应当开具足额增值税发票交付甲方,然后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支付进行支付。乙方特别知悉甲方单位的性质决定必须乙方先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才能安排付款。发票必须合法有效,并与清单内容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发票。租金自提车之日起算,租车费用按年支付。
八、租赁期限
车辆租期为两年,租赁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年续租,年租金另行协商确定。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址
有意参加的租赁单位,通过“内蒙古路桥采购云-大企汇”(https://nmglq.go.dagihui.com/)网站获取电子版《询价文件》。
按照询价公告截止时间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开始时间(询价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31日18:30,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8:30。
报名截止时间前租赁单位获得文件后将“五、租赁单位资格要求”相应资格文件(PDF格式汇总后上传,以免遗漏)于2026年4月3日18:30前发到联系人邮箱(【登录后可见】@qq.com),待租赁单位资质文件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平台报价流程。
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4月3日18:30,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4月6日18:30。
十、报价响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址及评审时间、地址
1、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报价及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路桥采购云-大企汇”登录响应单位账号完成相应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PDF格式最终版电子响应文件,已报送经资质审核通过的文件可不上传)并填写清单报价内容。询价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须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鲜章)并彩色扫描。
2、评审时间:2026年4月6日18:30。
3、评审地址:“内蒙古路桥采购云-大企汇”平台。
十一、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内蒙古路桥采购云-大企汇(https://nmglq.go.daqihui.com/)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十二、确定租赁单位原则
本次报价采用同批报价总价最低价法,总价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本批次材料成交租赁单位(单项报价超单项最高限价按报价作废处理)。
采购结果成交前,如采购双方对拟成交结果有疑义,需进行成交结果商榷,待双方达成一致后,发布成交公示;若双方未达成一致(或成交租赁单位在供货期内出现供货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无法满足供货需求的),拟成交租赁单位可选择其它报价单位(按报价排序依次确定)以其报价价格相同质量供应,原成交租赁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十三、联系人方式
采购单位: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刘四拉东北
邮 编:015100
联系人及电话:刘金【登录后可见】
邮 箱:【登录后可见】@qq.com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6年3月31日
公告访问方式:通过搜索或登录直接访问采销云平台公告访问链接:go.xxxx.com投标方法:请按照采购商公告要求的支付方式,开通对应的银行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询价租赁 汽车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