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 建筑物沉降位移监测招标公告(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01 16:03:28
项目概况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 月15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服务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供应商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磋商,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 月15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整,下午13:30—16:30整(节假日除外)。
请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公告下附件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13773658246@163.com邮箱中,并致电采购人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磋商。(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采购联系人:徐先生(技术),联系电话:17778759587;黄先生(商务),联系电话:13773658246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公告下直接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 月15 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港口集团7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4 月15 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通港口集团7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 元。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缴纳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
3、缴纳方式: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采购文件指定的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
4、收取人: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5、开户银行:工行南通分行
6、账号:1111821209101551960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岛东沙大道
联系人:徐先生(技术) 黄先生(商务)
联系电话:17778759587 13773658246
九、项目开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附件: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项目(竞磋)(1).doc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合同授予第七章质疑提出和处理第八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尊敬的投标供应商: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投标服务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投标供应商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组成》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磋商,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三、报名信息: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整,下午13:30—16:30整(节假日除外)。请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公告下附件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13773658246@163.com邮箱中,并致电采购人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磋商。(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采购联系人:徐先生(技术),联系电话:17778759587;黄先生(商务),联系电话:13773658246。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公告下直接下载。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港口集团7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4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通港口集团7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磋商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缴纳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3、缴纳方式: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采购文件指定的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4、收取人: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5、开户银行:工行南通分行6、账号:1111821209101551960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岛东沙大道联系人:徐先生(技术)黄先生(商务)联系电话:1777875958713773658246九、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报名函致: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经研究,我单位报名拟参加(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单位:(盖章)年月日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磋商文件发布后的4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3、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5、除非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商务报价响应文件、④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共4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2、纸质响应文件①②③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④壹份。3、电子版响应文件包括①、②、③,所有盖章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内容均存入一份U盘即可。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得设置密码并保证无病毒。4、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5、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6、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④单独密封。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3、在封袋上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六、磋商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3、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4、本项目为固定总价,磋商报价的总价中包括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通讯、办公设备、各类耗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加班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5、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6、最低的磋商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7、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七、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八、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2、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八、磋商保证金(1)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2)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签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4)若出现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的;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③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⑤供应商不接受评审小组按照公告规定对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的;⑥公告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的;⑦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成交人自身原因未在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b.未按照通知书、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九、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陆域部分总面积约60公顷,沉降位移观测点区域包括但不仅限于码头、引桥、仓库、平房仓,转运站、筒仓以及单体房建。其中3#~4#泊位码头404个观测点,每年观测一次,范围包括码头8分段四角处共32个;5#引桥9分段四角处共36个;22个转运站四角处共88个;廊道柱共84个;6个仓库取8处共48个,其下廊道每段取四处共24个;拆包车间、堆包库、灌包车间、钢材仓库各取6处共24个;其他17个单体建筑四角处68个。粮油泊位484个观测点,每半年观测一次,范围包括码头16分段四角处共64个;引桥10分段四角处共40个;6个转运站四角处共24个;廊道柱64个,另取LC2、LC9廊道柱16个;48个筒仓,每个筒仓取4处共192个;2个平房仓去8处共16个;其他17个单体建筑四角处68个。二、招标范围本次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与内容即为对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码头、引桥、建(构)筑物等进行沉降位移观测,陆域、水工部分垂直位移监测点共计约888个【3#-4#泊位:336个(陆域)+68个(水域);粮油泊位:192个(筒仓)+188个(陆域)+104个(水域)】,水工部分水平位移监测点共计约172个,具体观测点位详见附图。沉降基准点6个,水准测量约7公里(引测、联测)。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过往沉降位移观测情况,制定合理的观测方案,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观测点位,数量一般不予追加。三、沉降位移监测技术依据(1)《港口基础设施维护技术规程》(JTS310-2025);(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3)《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5)《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S235-2016);(6)招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设计图,详勘阶段勘察报告及其它资料;(7)其他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规程、规范等。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监测时间按照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满意,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服务合同)五、成果要求:提交检测报告成果文件装订成册一式4份,电子文件1套六、付款方式测量成果提交并获得业主认可,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结清当年应付测量费用。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一、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磋商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建议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二、磋商的原则及方法1、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取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9、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10、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1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1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磋商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3、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作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三、评审步骤1、评审步骤规定:资格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技术标的开标。先开技术标,技术标打分结束后再开商务标。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第二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技术标进行评审。主要审查技术标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技术方案及项目实施是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第三阶段:以供应商价格标文件内的竞争性磋商报价(即首次报价)为基础,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磋商:内容主要是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磋商明确各供应商符合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能完全响应磋商内容后,要求其二次报价。如磋商内容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第四阶段: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议,在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和价格标部分都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将校核后的各供应商的技术标评分从高到低排序。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供应商受其约束。四、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本次项目磋商的技术响应文件和商务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5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商务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5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技术响应文件分值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分值与技术响应文件分值相加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项目预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7、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1)若总分相同,则按最终报价得分高者优先中标。(2)若总分且最终报价得分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由投标供应商按递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抽签确定)。8、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9、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五、综合评分评审标准(一)技术响应评分:(5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综合实力(10分)企业资质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得2分。类似项目业绩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万元人民币的港口、码头、航道或大型市政工程的水工结构/建筑物沉降位移监测项目。每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得2分,本项最高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团队(12分)项目负责人5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1)具备测绘工程或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2)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拟投入技术人员7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需满足以下要求,根据配置情况评分:(1)团队中具有测绘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每有1人,得1分;具有测绘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4分。(2)团队中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3分。3组织实施方案(25分)技术方案9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背景、码头结构特点、现有监测资料的理解深度,以及提出的观测技术路线、精度控制措施、与历史数据衔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优(9-7分),良(6-3分),一般(3-1分)注:未提供的为无效响应项目实施与组织方案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人员设备调配方案、安全生产预案、保密措施(特别是涉密测绘成果管理)的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分:优(8-6分),良(5-3分),一般(2-1分)注:未提供的为无效响应重点难点分析与应对8针对本项目在港口作业区实施、与生产交叉、数据长期稳定性要求高等特点,分析准确并提出有效、创新应对措施的,酌情评分:优(8-6分),良(5-3分),一般(2-1分)注:未提供的为无效响应4售后服务与承诺(3分)服务承诺3对投标人承诺的免费维护期、质量负责承诺、其他优惠服务及满足招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内因需求变化和其他特殊原因提出的额外要求承诺情况,酌情评分。注:未提供的为无效响应注: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评分,评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二)商务报价响应评分:(50分)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2、确定评标基准价: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不包含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取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5家及以下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0.8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下浮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0.4分。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注:报价得分=50-【|(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8或0.4)|】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2、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3、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响应文件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6、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8、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9、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6、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七、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公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以下简称:业主、甲方)为一方,与另一方为中标的测量单位(以下简称:测量单位、乙方),共同订立。鉴于业主已经委托乙方为提供服务,并已原则上接受乙方就此提出的投标文件,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一)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定义相同。(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磋商采购文件(含补遗书);5、响应文件;6、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三)测量范围与内容:1、项目名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项目2、项目内容:本次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与内容即为对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码头、引桥、建(构)筑物等进行沉降位移观测,陆域、水工部分垂直位移监测点共计约888个【3#-4#泊位:336个(陆域)+68个(水域);粮油泊位:192个(筒仓)+188个(陆域)+104个(水域)】,水工部分水平位移监测点共计约172个,具体观测点位详见附图。沉降基准点6个,水准测量约7公里(引测、联测)。3、项目要求:观测资料整理、分析,观测成果报告编写成册,提交检测报告成果文件装订成册一式4份,电子文件1套。(四)测量服务期限:一年,具体监测时间按照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满意,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服务合同)(五)付款方式:测量成果提交并获得业主认可,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当年应付测量费用。(六)乙方基于业主的上述承诺,在此向业主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测量任务。(七)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税率:%,税额:,不含税金额:;项目负责人:。(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月日生效,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结清测量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九)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十)争议解决的最终方式:向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港口设施保安等责任和义务,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现就特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安全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港口设施保安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2、负责审核乙方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3、协助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进港作业。4、应在有关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通畅的出口;加强对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5、督促乙方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实向乙方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6、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港口设施保安等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港口设施保安等方面存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督促乙方整改,乙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对其进行经济处罚。7、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乙方处理各类事故。二、乙方安全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港口设施保安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2、乙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险作业人员等应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有关资质证明材料须提供给甲方,各类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备案,擅自派工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应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应按国家规定为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3、乙方的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使用。4、乙方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应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5、乙方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一般安全管理要求:进驻港区应到甲方安全环保部办理临时出入证,人员须佩戴出入证进入作业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临时用电、动火、高处、受限空间、破土、断路、起重等危险作业,须通过甲方安全环保部许可审批,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港区作业时应穿戴劳护用品,禁止游烟,禁止酒后、疲劳作业,机械设备作业行驶区域严禁停留、行走;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与作业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禁止超载、超速、抢档、违停、撒漏;禁止随车携带危险物品、可疑人员以及偷窃货物等行为。6、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甲方予以处理。7、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乙方对单方责任事故负责,承担事故损失全部费用;对双方责任事故,按责任比例分别承担事故损失;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发生工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工伤(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予承担,并负责向工伤保险部门申报工伤(亡)赔偿,超出工伤(亡)保险规定的赔偿费用,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协商解决。9、甲方属对外开放港口,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内作业必须遵守港口设施保安要求、涉外纪律,严禁走私、偷渡和其他有违涉外纪律的行为,积极配合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2年月日止。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电话:签订日期:202年月日三、廉政合同协议书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方、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由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和子女读书上学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子女读书上学提供其所承担的费用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乙方双方签署的保洁养护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期限。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共肆份,双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第二节合同主要条款一、名词解释除另有说明外,下列名词的含义如下:1、“业主”是指投资建设的单位。本工程业主是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甲方”的定义和“业主”的定义相同。2、“测量单位”是指其投标文件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书承担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乙方”及“承包人”的定义和“测量单位”的定义相同。3、“项目负责人”是指由承包人委派、全面负责其承担项目按合同规定进行测量的经济和技术的代理人。承包人应将对项目负责人的委任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4、“工程”是指业主委托的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新世界码头3#~4#泊位水域水下地形测量工程项目。5、“合同总价”是指为优质完成本合同所有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应当包括:测量及管理人员费用、测量的报告及相关后期建档等费用、现场费用、安全措施费、交通工具及使用费、测量的设备(含测量船)、测量仪器费及相关费用、临时办公场、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6、“合同条件”是业主与测量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施的需要订立,经协商达成一致,适用于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新世界码头3#~4#泊位水域水下地形测量工程项目。7、“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8、“元”是指人民币元,是本合同中的货币单位。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业主主要义务1、中标后,业主将向测量单位免费提供与履行测量服务有关的资料;2、业主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测量单位提供履行测量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包括测量必须的交通管制方面的协助。3、业主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就测量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测量单位按约定提交的技术报告、数据成果等,业主应及时审批验收。4、按本合同第7条向测量单位支付合同价款。5、业主有对测量单位派出的机构与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的权利,对不称职的、严重失职的、有故意或恶意违约行为的人员有权要求测量单位更换。6、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测量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参与本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协调、沟通工作。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应及时通知测量单位。(二)承包人主要义务1、测量单位将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全面负责。测量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省市对建设工程质量测量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在签订合同之后7天内,向业主提交本工程测量工作细化方案,经业主批准同意后执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执行,并受其约束.同时作为业主检查监督和验收测量单位进行测量工作的依据。3、测量单位收到业主提供的测量工作依据的基础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任何错误、失误或缺陷,应在发现后及时通知业主。4、测量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现行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开展测量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和报告。5、测量单位在测量完毕后对观测结果与前一次测量结果进行试验分析,并提交测量成果。测量单位向业主提交的资料包括3份测量与检查评定报告、1份电子文档,此费用已含在测量费中,业主不另外支付。6、测量人员(1)在合同期内,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时,须提前7天提交与拟更换人员具备同等或更高资质的人员报业主批准,经业主批准后,测量单位必须支付业主1万元/人违约金。若业主提出人员更换要求,测量单位应在接到通知的7天内选派资格和经验为业主接受的人员进行更换。由于更换人员引起的费用由测量单位承担,其更换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2)测量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测量服务的人员,必须能够适应合同规定的服务工作。(3)为了履行测量服务,测量单位应在测量工作细则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7、业主不提供现场办公场所,测量单位应根据现场要求自行解决现场办公场所,此费用包含在相关项目综合单价中。测量单位应保证设备(包括测量用船)及现场办公用品的到位,满足现场测量工作需要。如业主认为所配备的设备、仪器和办公用品不能满足现场测量工作需要,则测量单位一周内必须增加设备、仪器和办公用品直至业主满意为止。8、在合同有效期间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测量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本项目测量单位在测量服务期间及合格的测量数据交付后3年时间内,不得将工程的任何资料向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9、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测量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章,并按照其要求支付所有费用。此费用已含在测量费中,业主不另外支付。10、测量单位应为实施测量工作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劳务、设备、材料以及所有其他物品。11、测量单位对所有技术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对其所有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误、疏忽、玩忽职守承担全部责任。12、测量单位如需查阅本工程的有关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应征得业主同意。13、测量单位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获得业主必要的帮助与配合。14、测量实施时,对测量单位的测量实施方案业主根据情况可能组织专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实施,专家审查费用已包含在相关项目综合单价中,不另行单独计量。三、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严禁转让或分包。四、合同范围和服务期1、项目名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项目2、采购内容:本次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构)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与内容即为对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码头、引桥、建(构)筑物等进行沉降位移观测,陆域、水工部分垂直位移监测点共计约888个【3#-4#泊位:336个(陆域)+68个(水域);粮油泊位:192个(筒仓)+188个(陆域)+104个(水域)】,水工部分水平位移监测点共计约172个。沉降基准点6个,水准测量约7公里(引测、联测)。五、履约保证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六、书面通知凡根据合同规定,由业主、承包人发出的或送达的任何通知、指示、建议、意见、决定及申请等均应是书面的,并应作出相应解释,任何这类书面通知都不应被无故扣发或贻误。七、施工和管理承包人的测量机械和车辆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的管理,并按照有关要求安全行驶,服从检验和交纳各种相应费用等。承包人应交纳的各项规费、附加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担。八、设备、器材、材料供应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器材、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包括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并按合同计划及时运到现场,费用由承包人自理。九、安全生产在现场工作时,测量单位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在作业现场,测量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应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任何事故和责任均由测量单位承担。十、环境保护在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如果由于承包人实施施工的原因,破坏了环境保护而导致的损失和赔偿,则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十一、税金和保险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包括合同实施期内政策变化导致的税费调整)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它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细目的单价中,不另报价。根据国家规定,业主要求承包人参加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工伤及装备保险,所有保险费用均应包含在所报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测量单位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由测量单位自行负责,业主不予赔偿。十二、支付方式1、在签订本合同后,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引起该测量费变化,以及因物价变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等其他因素而引起测量费变化,测量费单价不作调整。2、业主、测量单位对合同价款支付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有关争议的约定处理。3、付款方式:测量成果提交并获得业主认可,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0个工作日内,结清当年应付测量费用。4、业主、承包人对合同价款支付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4款有关争议的约定处理。十三、违约和争议1、业主违约责任(1)业主不按本合同第十二条条支付合同价款(2)业主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2、测量单位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如测量单位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测量单位应向业主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费用。(2)测量单位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向业主提交测量成果,测量单位应向业主偿付由此而导致的业主的损失费,每天的损失费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3)未经业主批准而擅自更换的一般测量人员未达到业主要求,经通报批评仍不能限期更正。(4)测量人员责任心不强、测量工作不到位,伪造测量数据、出具错误测量数据或错误鉴定结论,导致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测量单位发现有危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安全的问题时,未及时向业主报告。(5)测量单位测量制度不全,测量仪器设备不全,档案资料不按规定存档。(6)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有关廉洁条款的规定。测量单位发生以上第(3)~(6)条情况,业主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提出警告、责令更正、通报批评至逐出现场,测量单位须支付业主1千元至5万元的损失赔偿金。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4、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调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若仍不能达成一致,双方约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仲裁向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四、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以减轻或消除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事件结束后7天内提供有力证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由双方协商确定)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延期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十五、合同生效、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1、测量单位提交履约保函,并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业主退还履约保函后,本合同即告终止。3、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书面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业主如果要求测量单位全部或部分中止执行测量或终止合同,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测量单位,测量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测量工作。5、如测量单位发生第十三条第2款规定的违约行为,测量单位除偿付业主违约金和损失赔偿费外,业主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业主不承担责任。6、双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7、一方根据以上第5~6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4日告知对方,通知达到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4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和损害赔偿条款及争议的效力。十六、廉政建设测量单位应自觉遵守相应的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十七、版权1、对测量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测量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测量单位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2、测量单位应对由于自己或其代理人的过错包括侵犯版权或发明权而给业主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3、测量单位要出版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必须事先征得业主方的书面同意。第六章合同授予一、成交供应商在接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发出送达的《中标通知书》后15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一式肆份,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各贰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招标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七章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2、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款”“第4项”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谈判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谈判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谈判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或采购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或采购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4、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谈判的被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4、采购单位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谈判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谈判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七、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八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电子响应文件(U盘)四部分组成。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密封)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两项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两项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供应商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9、资格审查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10、资格审查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2、磋商保证金(二)技术标(单独装订密封)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3、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4、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注: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三)商务标(单独装订密封)1、开标一览表。特别提醒: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响应单位):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附: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响应单位):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公开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响应单位):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磋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单)五、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响应单位):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依据贵单位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5、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6、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水下地形测量服务项目投标报价(元)(大写)人民币 (含税价)。(小写)¥ 。税率(%) 。第二次报价(元)(大写)人民币 (含税价)。(小写)¥ 。税率(%)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注:第二次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首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码头水工结构及陆域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服务 建筑物沉降位移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