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招标公告(蒲县公安局2026)



蒲县公安局竞争性磋商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5日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332026CCS00006
项目名称: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98200
最高限价(元):1498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4982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2024年蒲县县委、县政府把“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列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可显著提升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安全可控能力和基础支撑能力,助推形成和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为确保该项目正常运行,拟采购155条网络专线及网络租赁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网络建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期限三年,自网络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后方可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全县域内网络投放覆盖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蒲县昌平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南楼二层评审室蒲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无需代理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蒲县公安局
地 址:蒲伊东街155号
联系方式:0357-5327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蒲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蒲县昌平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南二楼
联系方式:15582681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文珍
电 话:15582681988

附件信息:

蒲县公安局-网络租赁服务-磋商文件.docx141.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蒲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15: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蒲县昌平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南楼二层评审室蒲县政府采购中心

预算金额
¥149.8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文珍

项目联系电话
15582681988

采购单位
蒲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蒲伊东街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7-5327300

代理机构名称
蒲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蒲县昌平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南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582681988

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0332026CCS00006项目名称: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蒲县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7一、总则7二、磋商文件8三、响应文件10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五、磋商采购程序12六、签订合同17七、服务费18八、保密和披露18九、询问和质疑19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2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2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4第七部分合同草案27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3第一部分磋商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蒲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0332026CCS000062.项目名称: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标项预算金额:149.82万元4.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具体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二、响应方式及磋商方式1.响应方式: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开启时间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04-01至2026-04-0923:59:00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04-1508:30:00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6-04-1508:30:00-09:00:0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04-1509:00:00四、基本信息采购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蒲县公安局地址:蒲伊东街155号项目联系人:邰鹏辉联系电话:0357-5327300集采机构基本信息单位名称:蒲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蒲县昌平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南二楼联系人:任文珍联系电话:15582681988保证金账户基本信息开户名称:蒲县政务服务中心账号:608103010300000122313开户行:山西蒲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行号:402178400017联系电话:13934345757技术支持电话:95763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包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包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全县域内网络投放覆盖能力。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否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10%;5.本项目是否允许再分包:否;2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以下内容仅需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即可(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如涉及)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磋商供应商需要提供: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磋商供应商自行在线办理;“政采云”系统投标时提供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回执截图;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交集采机构出具的保函回执单扫描件。不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不审核此项内容,磋商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6.本项目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3响应文件(商务服务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2.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项目商务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对项目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进行响应;对项目服务类要求进行响应;对项目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及标准进行响应;对项目非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以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响应)3.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文件说明:涉及相关格式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八部分。4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按包缴纳,包1:14000元(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磋商供应商须知)特别说明:户名中的括号为中文、半角格式;项目分为多个包,磋商保证金须按包逐笔支付;无论采取何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文件上传截止时间,逾期将不予接收,所带来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5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响应文件上传截至之日起计算)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政策优惠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联合体中小微企业需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必须明确,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5)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若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现有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磋商供应商发现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集采机构将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2.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报价服务的价格折扣。3.涉及监狱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报价服务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价格折扣。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7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8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条款。9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在解密自身响应文件后,请保持投标终端网络畅通、联系方式畅通即可。如磋商小组发起询问、磋商或告知,均会通过“政采云”系统发起或通过电话通知。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单,需要加盖电子印章在山西政府采购业务系统内进行提交。10标的物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蒲县政府采购中心”。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4.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因网络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保证金6.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6.3保证金提交方式(一)银行转账形式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到蒲县政府采购中心专用存款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二)电子保函形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政采云”平台,根据系统相关要求在线进行办理。其中:承保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响应有效期限。(三)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向集采机构财务部门递交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财务人员核对票面/保函信息、有效期无误后,打印回执单,加盖“投标保证金业务专用章”,供应商签字领取回执单,财务人员须将收取的票据和保函妥善保管。由于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属于企业重要票据,集采机构不接受邮寄或速递方式提交,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或造成票据遗失情况,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未按上述各项要求足额提交保证金或担保金额未达到保证金金额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6.4保证金的退还(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集采机构自收到磋商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4)退还方式(一)银行转账形式:集采机构原路退还项目投标保证金;(二)电子保函形式:磋商供应商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出具保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担保责任自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解除,一般情况下电子保函无需退还。如遇特殊情况,磋商供应商要求在系统中操作退还的,由集采机构负责退还。(三)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集采机构财务部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持《回执单》领取票据/保函,并在领取时在回执单存根联签字确认;成交供应商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回执单》至集采机构财务部门领取票据/保函,并在领取时在回执单存根联签字确认。(5)因重大变故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已缴纳的保证金。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供应商要求退还电子保函的,由集采机构执行人在系统中及时办理。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采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6供应商账户发生变更的情形供应商账户变更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照来款账户信息退还的,由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情况说明、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银行开户文件复印件等)办理退还。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内容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7.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将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7.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其中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内容。7.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8.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本项目原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服务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报价一览表。10.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11.磋商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1.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提供服务至交付的价格。11.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1.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11.5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1.6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项目类型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最后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书》中另有说明外,最后报价应当是磋商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11.7报价依据:(1)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2)本磋商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3)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考虑的其他因素。11.8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磋商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1.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报价一览表,如有其它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内容进行填报。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2.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12.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3.响应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的签署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4.2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中相关声明、承诺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但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以及磋商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处,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5.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7.成立磋商小组17.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7.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17.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18.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9.响应文件审查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9.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向磋商供应商提出电子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函,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审查中遵循的原则20.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0.2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20.3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0.4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1.磋商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顺序进行。21.3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服务范围及标准、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通过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6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7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进行提交。22.最后报价22.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中进行,最后报价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2.2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4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时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提出。23.综合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24.3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5.评审复核25.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有恶意串通的;(2)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磋商保密26.1在磋商期间,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磋商结束后,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7.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8.采购项目终止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8.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集采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六、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中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本次磋商采用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结果公告,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2)本次磋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3)成交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2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3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5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30.服务费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31.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外传。32.披露32.1集采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3.询问和质疑的线上提交33.1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集采机口头提出询问。33.2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3.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采购单位”,向采购人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3.4磋商供应商对磋商程序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代理机构”,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4.询问和质疑的线上答复34.1向“采购单位”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代理机构(以下表述为集采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34.2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3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人或集采机构终止质疑处理。34.4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属于采购人答复的,采购人应当将质疑答复结果告知被质疑供应商,将质疑答复内容和重新确定的采购结果函告集采机构,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集采机构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发布结果变更公告。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包1:蒲县公安局的需求文档: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网络租赁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关于传发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24〕163号)、临汾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通知》(临公通字〔2023〕64号),2024年蒲县县委、县政府把“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列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可显著提升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安全可控能力和基础支撑能力,助推形成和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为确保该项目新建155条网络专线正常运行,需开展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网络租赁采购。二、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网络建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期限三年,自网络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后方可续签。(二)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按绩效考核支付(附考核内容表)。(三)售后服务网络传输中断后,城区应在8小时内予以修复,乡镇应在24小时内予以恢复,一时难以解决问题的,须提供同品质或高于原有设备品质进行替换,确保网络传输正常。(四)其他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精神,“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为了节约采购成本,确保服务延续性,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中标供应商能继续满足采购方需求,采购人以本次中标价可与中标供应商再续签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续签不超二年)。(五)特殊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全县域内网络投放覆盖能力。三、技术要求(一)采购明细20兆专线65条、30兆专线52条、40兆专线23条、50兆专线15条,明细详见附表。(二)传输设备采用主流厂家传输设备,技术成熟、设备稳定,具备可用性和可行性,有高效的带宽管理机制和管控功能,安全性高。(三)带宽需求通信公司至公安局平台汇聚主光纤宽带宽足够,每个监控点位带宽达到甲方需求。(四)施工需求线路施工必须按照城镇建设标准建设,不得存在飞线、私挂乱接、管线混用、随意施工等情况。四、其他磋商供应商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附表: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网络租赁需求表序号区域点名位置专线带宽数量(条)1城区蒲城镇荆坡村北出入口20M12城区蒲城镇荆嘉路上翠屏山路口40M13城区蒲城镇荆嘉路天嘉庄照壁北20M14城区蒲城镇东岳庙南上山口20M15城区蒲城镇蒲伊东街煤运巷口30M16城区蒲城镇蒲伊东街高速引线口北30M17城区蒲城镇蒲伊东街一尊黄牛门前20M18城区蒲城镇蒲伊东街东关桥西南20M19城区蒲城镇蒲伊东街振兴路北口30M110城区蒲城镇蒲伊东街广场路北口20M111城区蒲城镇蒲伊东街山水福苑东40M112城区蒲城镇蒲伊东街昕水湾公厕西20M113城区蒲城镇蒲伊东街昕水幼儿园门口20M114城区蒲城镇蒲伊东街山水福苑西南40M115城区蒲城镇蒲伊东街东关小学西北40M116城区蒲城镇东关小学西门北侧20M117城区蒲城镇东关小学西门南侧20M118城区蒲城镇蒲伊北路卫生小区路口20M119城区蒲城镇蒲伊北路梨园巷口20M120城区蒲城镇蒲伊北路北关小学门口20M121城区蒲城镇家属沟书香名苑小区路口30M122城区蒲城镇家属沟天主教堂门口20M123城区蒲城镇蒲伊西街杨树林巷口20M124城区蒲城镇蒲伊西街劳动巷口20M125城区蒲城镇蒲伊西街翠韦巷北十字口30M126城区蒲城镇西关蛇家坡村西出村口20M127城区蒲城镇蒲伊西街翠韦巷南口20M128城区蒲城镇蒲伊西街彩虹桥东南20M129城区蒲城镇西关立交桥上桥闸道南口20M130城区蒲城镇蒲伊西街立交桥西南20M131城区蒲城镇昌平大街沿河步道西口20M132城区蒲城镇昌平大街县医院大厅20M133城区蒲城镇昌平大街佳乐影院东南20M134城区蒲城镇昌平大街主题公园西南20M135城区蒲城镇昌平大街图书馆路口东40M136城区蒲城镇昌平大街主题公园东北30M137城区蒲城镇文化宫广场南地下通道30M138城区蒲城镇昌平大街交通局丁字口北20M139城区蒲城镇交通局丁字口南天桥上20M140城区蒲城镇桃园路廉租房一期门口30M141城区蒲城镇桃园路殡仪馆西上山口20M142城区蒲城镇锦绣大道盛世锦绣路口20M143蒲城镇蒲城镇河闫线耳里村村委路口20M144蒲城镇蒲城镇高速引线堡子村路口40M145蒲城镇蒲城镇高速引线往红道村路口40M146蒲城镇蒲城镇红道村村委门口30M147蒲城镇蒲城镇徐家垣村30M148蒲城镇蒲城镇辛庄村上五鹿山路口40M149蒲城镇蒲城镇曹家庄村村委路口30M150蒲城镇蒲城镇林场碾洼管护站门口30M151黑龙关镇黑龙关镇落阳村往东坪村路口40M152黑龙关镇黑龙关镇安龙炸药库门口30M153黑龙关镇黑龙关镇火车站广场东北30M154黑龙关镇黑龙关镇火车站广场西北30M155黑龙关镇黑龙关镇火车站候车厅门口30M156黑龙关镇黑龙关镇火车站出站口内侧20M157黑龙关镇黑龙关镇肖家沟中垛三岔口南30M158黑龙关镇黑龙关镇岔上桥北往中垛路口20M159黑龙关镇黑龙关镇岔堡线峡村路口30M160黑龙关镇黑龙关镇临大线岔上桥路口西30M161黑龙关镇黑龙关镇临大线化乐村口路南30M162黑龙关镇黑龙关镇小学大门口20M163黑龙关镇黑龙关镇政府大门东巷子口20M164黑龙关镇黑龙关镇十字街东30M165黑龙关镇黑龙关镇十字街北30M166黑龙关镇黑龙关镇广场东供热站南40M167黑龙关镇黑龙关镇北街北口西20M168黑龙关镇黑龙关镇北街北口东20M169黑龙关镇黑龙关镇临大线伊田煤业路口20M170黑龙关镇黑龙关镇临大线蒲沙凹村东口30M171乔家湾镇乔家湾镇后坡河村口通临汾30M172乔家湾镇乔家湾镇小洼村进村口30M173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罗克线郝家洼三岔口北40M174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罗克线步行街路口北20M175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罗克线往南峪路口东40M176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石河村洪洞交界30M177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罗克线后堡煤业路口东20M178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罗克线后堡煤业路口西20M179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罗克线槐树村路口南30M180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罗克线槐树村路口西20M181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窑子湾村洪洞交界40M182乔家湾镇乔家湾镇后堡小学对面北20M183乔家湾镇乔家湾镇后堡小学门口20M184乔家湾镇乔家湾镇北出入口50M185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美宜家超市门口30M186乔家湾镇乔家湾镇步行街西口北30M187乔家湾镇乔家湾镇步行街中巷子口30M188乔家湾镇乔家湾镇步行街东口北20M189乔家湾镇乔家湾镇步行街东口南20M190乔家湾镇乔家湾镇步行街幼儿园路口30M191乔家湾镇乔家湾镇中心幼儿园门口20M192乔家湾镇乔家湾镇再回首KTV门口20M193乔家湾镇乔家湾镇川湘私房菜巷内20M194乔家湾镇乔家湾镇派出所对面西30M195乔家湾镇乔家湾镇政府大门对面30M196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瑞安花园小区门口30M197乔家湾镇乔家湾镇瑞安花园小区对面20M198乔家湾镇乔家湾镇道子宴会厅对面20M199乔家湾镇乔家湾镇道子里新村出入口20M1100乔家湾镇乔家湾镇刘家山新村门口20M1101乔家湾镇乔家湾镇中学路口20M1102乔家湾镇乔家湾镇野峪村口30M1103太林乡太林乡东碾沟村30M1104太林乡太林乡牛上角官庄三岔路口50M1105太林乡太林乡农商银行门前20M1106太林乡太林乡半坡小洼三岔路口50M1107太林乡太林乡罗克线往西梁村路口50M1108太林乡太林乡罗克线碾沟村委路口30M1109太林乡太林乡蒲伊村上山口30M1110太林乡太林乡刘仙村南进村口30M1111太林乡太林乡武家崖村三岔口南20M1112太林乡太林乡武家崖村三岔口东30M1113克城镇克城镇马山村往汾西路口30M1114克城镇克城镇赵克线克城村西口30M1115克城镇克城镇赵克线克城村西二巷20M1116克城镇克城镇完小路十字口50M1117克城镇克城镇政府北侧十字路口西30M1118克城镇克城镇克城村委门口20M1119克城镇克城镇府前街公厕对面40M1120克城镇克城镇府前街公厕北巷子口20M1121克城镇克城镇克城车站三岔口西20M1122克城镇克城镇克城现代医院门口20M1123克城镇克城镇克城中学门口20M1124克城镇克城镇笑洼村往汾西三岔路口40M1125克城镇克城镇连捷山村往太林路口30M1126克城镇克城前贺家峪洪洞交界40M1127克城镇克城镇克城幼儿园门口20M1128克城镇克城镇马武村山上三岔口50M1129克城镇克城镇森林子村30M1130薛关镇薛关镇临大线乔子滩往马店路口40M1131薛关镇薛关镇滨河路略东村路口南30M1132薛关镇薛关镇滨河路略东村口路南30M1133薛关镇薛关镇略东村进村口30M1134薛关镇薛关镇临大线略山线路口南40M1135薛关镇薛关镇南沟村往刁坪路口50M1136薛关镇薛关镇南沟村往枣家河路口40M1137薛关镇薛关镇滨河路西口北侧40M1138薛关镇薛关镇职业中学东上山巷子口20M1139薛关镇薛关镇农商银行东侧巷子口20M1140薛关镇薛关镇临大线往古县乡上山口40M1141薛关镇薛关镇扒子河村村口桥头40M1142薛关镇薛关镇郭家集村西出村口40M1143古县乡古县乡古午线官地角村路口20M1144山中乡山中乡略山线山泉村北口30M1145山中乡山中乡枣家河移民新村30M1146山中乡山中乡杜家河村委门口30M1147山中乡山中乡万盘村路口30M1148派出所乡镇派出所50M8合计:155蒲县公安局租赁数据专线考核一、通信公司数据专线维护保障能力方面通信公司就当为数据专线维护成立专门队伍,确保有专业的维护车辆、维护人员具备排除故障的专业知识。二、通信公司数据专线故障响应方面通信公司应全天候24小时保障数据专线的稳定运行,接报故障后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偏远山区、村庄适当延长时间,尽快到达。线三、通信公司数据专故障排除时限数据专线故障排除中,除不可抗力情形(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外,城区应在8小时内予以修复,乡镇应在24小时内予以恢复,一时难以解决问题的,须提供同品质或高于原有设备品质进行替换,确保网络传输正常。四、通信公司数据专线故障处置结果考核租赁专线点位本月第1次故障,通信公司按约定时限排除故障不扣租赁费,同一点位本月累计出现二次故障的扣除该专线点位本月租赁费的10%,累计发生3次故障的扣除该专线点位本月租赁费的30%,累计发生5次以上故障的扣除该专线点位本月全部租赁费。五、其他方面双方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其它问题。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2响应函《响应函》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填写,仅提供承诺书即可。说明:“政采云”资格审查要求说明中针对本项信用承诺的各项“证明材料”即为《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根据财政部财库〔2022〕3 号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项目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5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磋商供应商提供符合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格条件符合要求,扫描件清晰。6保证金缴纳情况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磋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磋商供应商自行在线办理;“政采云”系统投标时提供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回执截图;磋商小组需在“政采云”系统平台查询并确认磋商供应商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其中,承保期限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限。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交集采机构出具的保函回执单扫描件。不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不审核此项,磋商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7磋商主体对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财库〔2026〕2号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2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服务要求”中“服务范围及标准 /需求或性能描述”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20条规定的原则。3.根据财库【2016】198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政策优惠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五)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30分钟作出解释。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最终有效报价(评标价)=供应商总报价-(供应商总报价*中小企业优惠比例)-(绿色商品总报价*绿色优惠比例)【说明: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0;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等于同于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综合评分法细则包1的评分方法序号包名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分值权重0~101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商务资信同类项目业绩(8分) 投标截止前三年内,响应人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提供合同(首页、金额、签章页、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0~82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商务资信企业资信(3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1分,最高3分。0~33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商务资信技术团队配置(4分) 投标人为该项目指定专人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负责人详细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得2分。技术团队中每提供一名通信或计算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2分。0~44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技术项目整体方案(20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组织、实施进度管理、实施过程各阶段计划安排,以及保密、风险、应急等方面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价。 ①优: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最强,合理可行的,得20分; ②良: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5分; ③中: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简单、内容较模糊、基本可行的,得10分; ④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简单、内容不清晰,不具备可行的,得5分; ⑤不提供者不得分。0~205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技术项目服务方案(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对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服务内容、维护保障与技术支持、网络运维体系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方案评分。 ①优: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最强,合理可行的,得15分; ②良: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2分; ③中: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内容较模糊、基本可行的,得8分; ④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内容不清晰,不具备可行的,得4分; ⑤不提供者不得分。0~156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技术故障响应(12分) 对故障处理工作保障的应急预案是否合理、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包括: 故障分级管理、故障系统管理、故障报告、故障处理响应安排等措施进行评分。 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需求的均不得分。 (1)故障响应安排完善、响应措施合理规范、表述详细、切实可行得12分; (2)故障响应安排较为完善、响应措施基本合理、表述较详细、较为可行得8分; (3)故障响应安排不完善、响应措施不合理、表述模糊、不具有可操作性得4分。 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需求的均不得分。0~127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技术线路服务质量(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对投标人的质量保障目标、保障方法、质量跟踪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方案评分。 ①优:保障措施表述清晰完整、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得10分; ②良:保障措施表述较为清晰、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需求得8分; ③中:保障措施表述较为清晰、内容基本完整、不合理且能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④差:保障措施表述不清晰、不完整、不合理且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⑤不提供者不得分。0~108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技术应急方案(10分) 对故障处理工作保障的应急预案是否合理、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包括: 故障分级管理、应急制度、响应策略等措施进行评分。 ①优:安排完善、响应措施合理规范、表述详细、切实可行得10分; ②良:安排较为完善、响应措施基本合理、表述较详细、较为可行得8分; ③中:安排较为完善、响应措施基本合理、表述模糊、不具有可操作性得6分。 ④差:安排不完善、响应措施不合理、表述模糊、不具有可操作性得3分。 ⑤不提供者不得分。0~109蒲县公安局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项目技术培训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培训方案能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①优:制定的培训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最强,合理可行的,得8分; ②良:制定的培训方案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基本合理可行的,6分; ③中:制定的培训方案简单、内容较模糊、基本可行的,得4分; ④差:制定的培训方案简单、内容不清晰,不具备可行的,得2分; ⑤不提供者不得分。0~8第七部分合同范本服务合同草案甲方:乙方:根据[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3](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4]服务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一)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三)结算方式: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八条履约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合同签署地:网上签订(此范本仅做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主)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二〇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响应函……………………………………………………………………………3、《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涉及)…………………………………………5、项目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若涉及)……………………………………………6、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涉及)……………………………………………………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涉及)……………………………………………………(一)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蒲县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蒲县政府采购中心:(磋商供应商名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对以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响应文件上传截至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我方承诺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中相关声明、承诺及我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5.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9.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10.我方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我方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如果在响应文件解密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贵方不予退回我方提交的保证金。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5.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7.我方承诺投标项目若涉及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从我方基本账户上转出。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三)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交的保证金是从我单位/本人基本账户转出;8.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投标(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9.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四)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如涉及)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五)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磋商供应商需要提供保证金缴纳证明: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磋商供应商自行在线办理;“政采云”系统投标时提供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回执截图;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交集采机构出具的保函回执单扫描件。不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不审核此项内容,磋商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六)联合体磋商注意事项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书》联合磋商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蒲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磋商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法人电子印章):乙方(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20年月日20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标的物所属行业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商务服务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服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二〇年月日商务服务文件目录1.开标报价一览表…………………………………………………………………………页码2.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3.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4.相关格式资料…………………………………………………………(一)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说明:报价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报价人:(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以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响应,格式自拟,有格式要求的除外)对项目商务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对项目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进行响应;对项目服务类要求进行响应;对项目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及标准进行响应;对项目非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三)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四)有关格式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标的物所属行业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不分包项目统一填“/”)序号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及标准对应服务响应偏离情况备注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对照服务内容顺序,按序逐项对招标文件服务范围及标准要求进行对应响应描述;2.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并在偏离表中注明偏离情况。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情况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3.投标人自行认定的“正偏离”内容不作为评审过程中的加分必备条件;4.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络租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