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及项目试剂耗材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



[政采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及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及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YZSZC26-017-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及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628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百日咳,副百日咳、霍氏鲍特菌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628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百日咳,副百日咳、霍氏鲍特菌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380号 
联系方式:0991-262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364号林森国际3号楼16层
联系方式:18099189059、17799311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多俊、李美霖
电 话:18099189059、17799311112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及项目试剂耗材(二次)(定稿)(免疫规划所).pdf502.6K

天壹中山VTIANYIZHONGSHA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及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WTYZSZC26-017-01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多俊、李美霖联系电话:18099189059、1779931111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第六章合同(仅供参考)第七章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及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及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1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TYZSZC26-017-0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及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6628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百日咳,副百日咳、霍氏鲍特菌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等数量:1预算金额(元):6628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百日咳,副百日咳、霍氏鲍特菌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380号联系方式:0991-2623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364号林森国际3号楼16层联系方式:18099189059、177993111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多俊、李美霖电话:18099189059、177993111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规定2.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及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2、标项名称:百日咳,副百日咳、霍氏鲍特菌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等3、项目编号:WTYZSZC26-017-014、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5、服务期限:一年2.2采购人1、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380号3、联系人:张老师4、联系电话:0991-26230102.3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364号林森国际3号楼16层3、联系人:王多俊、李美霖4、联系电话:18099189059、177993111122.4付款方式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准。2.5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2.6配送时间按需供货,配发至新疆各地州县市和新疆疾控中心,报价包含运费,节假日照常配送。2.7配送地点按需供货,配发至新疆各地州县市和新疆疾控中心。2.8技术支持供应商需提供2名以上技术支持,接到电话2小时内响应。2.9配送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技术参数”。2.10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合理,不得存在异常低价情形。异常低价投标的具体审查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2.11售后服务授权委托书签合同时出具相应试剂的售后服务授权委托书。2.12核心产品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1、技术参数”表格中备注一栏。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2.18相同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处理办法”规定处理。2.13所属行业工业2.14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3、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6、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8、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2.14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2.15信用情况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2.1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1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符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则不具备符合本项目的中小企业资格。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通过资格审查。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中小企业评审优惠。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结合具有环境标志、节能、无线局域网的产品报价占总项目的比例,优先采购。2.18相同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处理办法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19预算金额66280元2.20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1、投标保证金金额:670元(陆佰柒拾元整)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3、保函形式:将政采云电子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4、缴纳投标保证金注明字样:须注明:“WTYZSZC26-017-01保证金”或“百日咳,副百日咳、霍氏鲍特菌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等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价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5、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西路支行账号:3002014219200019549行号:1028810014236、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2.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21评标方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标因素见第五章评分办法。2.22投标文件签署、上传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是签字、盖章后完整的文件。备注:1、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必须要签字或盖章,要求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投标人上传商务技术部分时,须上传包含: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完整投标文件,以便于评标委员会核对报价明细。投标人须知:关于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客服。2.2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11:00(北京时间)电子形式递交至: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2.24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11:00(北京时间)2.25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2.26公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2.27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2.28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29电子投标文件须知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2.29电子投标文件须知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2.30澄清答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31澄清或质疑方式接收的方式:现场收取纸质版质疑函联系部门:业务部2.31澄清或质疑方式联系人:王多俊联系电话:18099189059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364号林森国际3号楼16层备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和方式1、招标代理公司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31%,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指定账户。2、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西路支行账号:3002014219200019549行号:1028810014232.33发票发票:发票信息以word文档文字形式发送至财务邮箱(1226693015@qq.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发票类型,联系方式等。财务联系方式:1336969507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1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9)“货物”是指投标人成交后根据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产品等。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1)“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12)“服务”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安装、集成、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3)“知识产权”是指通过签署投标函,投标供应商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货物和服务。15)“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在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16)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根据财库《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18)“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3.2招标3.2.1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应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2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项目需求(5)评标原则及办法(6)合同条款及格式(7)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2.3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投标人。3.3投标3.3.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1)投标人投标应按照招标人标书要求有分包的按分包投标,且每包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服务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以及报价中;4)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必须体现在技术偏离表中;5)采购人发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正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6)采购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7)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2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且必须编制目录、页码。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3.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标处理):(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未在政采云平台针对本项目于规定时间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受到行政处罚的。3.3.5投标报价3.3.4.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3.3.4.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供货、运输、保险、税金及其它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必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3.3.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在正式递交之日起90日历日有效。3.3.7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缴纳。2、投标保证金的退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我公司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假技术参数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3.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必须签字或盖章,要求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3.9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见附件。3.3.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6年04月21日11时00分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3.3.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3.4开标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及投标人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后,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开宣读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采购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5评标3.5.1评标流程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流程详见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3.5.2注意事项在评标期间,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3.6定标3.6.1定标原则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6.2定标程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7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所供产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1合同授予原则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8.2合同的签署、履约及验收签署:采购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需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拒签、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并可按照财政部令【2017】第87号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办理。此时可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投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验收: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其他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负责解释。3.10澄清与质疑3.10.1综合说明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询问,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3.10.2澄清或质疑答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四章项目需求标项标项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万元)单价合计最高限价(元)备注标项1百日咳,副百日咳、霍氏鲍特菌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等百日咳,副百日咳、霍氏鲍特菌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等6.62823376.94具体参数和清单详见招标文件1、技术参数标项一:百日咳,副百日咳、霍氏鲍特菌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等序号使用科室商品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及检测方法配送要求最高限价(元)数量备注1免疫规划所百日咳,副百日咳、霍氏鲍特菌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1、-15℃以下冷冻保存,稳定性好,有效期≧12个月。2、试剂盒组成含PCR反应体系必需试剂(RT-PCR反应液、引物探针混合液、混合酶液)、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可直接使用,无需参与核酸提取)、说明书。3、单反应体系配方:RNA类RT-PCR反应液17μL,引物探针混合液2uL,混合酶液1μL,模板5μL,反应体系为25µL。PCR扩增不设置预循环,从第一个循环数开始读取荧光值,扩增循环数≥40。4、反应程序为RNA类:50℃30min,95℃3min;95℃5sec,55℃60sec(单点采集荧光)45个循环。5、灵敏度不低于103copies/mL。6、精密度:重复检测精密性,检测结果批内和批间变异系数(CV%)<10%。7、开放性机型,适配ABI系列、罗氏系列、BioRad系列仪器等多种荧光PCR仪器。8、可提供液体预分装试剂,有分装保存技术专利证书。分装试剂规格:24T/盒、48T/盒。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4753.332盒2免疫规划所脑膜炎奈瑟菌PCR检测试剂1、-15℃以下冷冻保存,稳定性好,有效期≧12个月。2、试剂盒组成含PCR反应体系必需试剂(RT-PCR反应液、引物探针混合液、混合酶液)、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可直接使用,无需参与核酸提取)、说明书。3、单反应体系配方:RNA类RT-PCR反应液17μL,引物探针混合液2uL,混合酶液1μL,模板5μL,反应体系为25µL。、PCR扩增不设置预循环,从第一个循环数开始读取荧光值,扩增循环数≥40。4、反应程序为RNA类:50℃30min,95℃3min;95℃5sec,55℃60sec(单点采集荧光)45个循环。5、灵敏度不低于103copies/mL。6、精密度:重复检测精密性,检测结果批内和批间变异系数(CV%)<10%。7、开放性机型,适配ABI系列、罗氏系列、BioRad系列仪器等多种荧光PCR仪器。8、可提供液体预分装试剂,有分装保存技术专利证书。分装试剂规格:50T/盒。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4683.332盒3免疫规划所脑膜炎奈瑟菌(A型、B型、C型)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1:PCR反应液和混合酶液,总反应体系为25μl。2:检测基因符合国标要求包含CtrA基因和SodC基因.3:反应程序为:50℃2min,95℃3min;95℃5sec,55℃60sec40循环。4:反应试剂已用八联管分装,加入模板后离心可以直接上机,有分装保存技术专利证书。5:-15℃以下冷冻保存,有效期12个月。48人份/盒。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5183.332盒核心产品4免疫规划所脑膜炎奈瑟菌(X型、Y型、W135型)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1:PCR反应液和混合酶液,总反应体系为25μl。2:检测基因符合国标要求包含CtrA基因和SodC基因.3:反应程序为:50℃2min,95℃3min;95℃5sec,55℃60sec40循环。4:反应试剂已用八联管分装,加入模板后离心可以直接上机,有分装保存技术专利证书.5:-15℃以下冷冻保存,有效期12个月。48人份/盒。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5183.332盒5免疫规划所完全PBS500ML/瓶含•钙、•镁、•酚红。储存条件:15-30°C。避光运输,保质期:送到各实验室后试剂有效期≥8个月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115.002瓶6免疫规划所超纯水去DNA,去RNA,500ml/瓶按需供货60.002瓶7免疫规划所生理盐水0.85%,500ml/瓶,用作稀释液或菌悬液的制备,按最小包装供货,按盒采购按需供货,有效期≥12个月160.004盒8免疫规划所木炭血琼脂培养基(增菌型)10个/盒按需供货450.0015盒9免疫规划所木炭血琼脂培养基(选择型)10个/盒按需供货450.0010盒10免疫规划所巧克力双抗培养基20片/盒按需供货,有效期≥3个月246.678盒11免疫规划所哥伦比亚血琼脂平板20片/盒按需供货,有效期≥3个月113.3325盒12免疫规划所一次性反穿衣无纺布,独立包装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5.5020件13免疫规划所一次性接种环10ul,25支/包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23.3320包14免疫规划所一次性接种环5ul,25支/包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23.3310包15免疫规划所一次性静脉采血针23G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0.57800个16免疫规划所一次性静脉采血针21G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0.57200个17免疫规划所采血管血清分离胶(黄色)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0.772000个18免疫规划所采样管5ml/支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0.672000个19免疫规划所压舌板10个/板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0.201000个20免疫规划所一次性口咽拭子100支/包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0.351000个21免疫规划所一次性鼻咽拭子植绒拭子100支/包按需供货,有效期≥10个月123.3310包22免疫规划所标签纸打印冷冻便签纸按需供货1800.002卷2、说明1、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2、库存及运输要求: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相关低温环境内,并经常检查温度。提供运输设备清单(含运输车辆、冷藏设备等)。3、提供所投试剂及相关设备的彩页、说明书作为技术评分佐证依据。(进口产品需提供原厂中英文说明书)4、为确保采购货物销售渠道的合法、货物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质,保障采购人的利益,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原件或彩色复印件。(若是英文,须提供翻译后的中文版本)5、中标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因其所供试剂仪器所引起的医疗纠纷由中标方负责处理解决。6、在投标企业供货期间,供货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或国家政策变化时,导致市场价格低于中标金额,疾控中心将与中标方进行降价谈判,若双方谈判未达成一致,该项目将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7、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限内如果中标企业未按采购人要求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配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国家政策降价等情况,可以终止合同。8、供货期间若国家及自治区集中带量采购目录出现本次项目相关内容,则按国家和自治区的集中带量采购要求执行,同时停止执行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产品。9、因国家政策变化科研项目取消时,则该项目合同自动终止。10、配送时间:按需供货,配发至新疆各地州和新疆疾控中心,报价包含运费,节假日照常配送。11、技术支持:供应商需提供2名以上技术支持,接到电话2小时内响应。12、配送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技术参数”。13、带★参数均为重要参数,如不满足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不响应,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5.1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5.1.1原则招标代理公司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为单数。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5.1.2组织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从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专家库抽取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商务审核和技术评价。2)招标代理机构:由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做好招标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3)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5.2评标内容及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评估投标人的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标准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6)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7)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3评标的程序和方法5.3.1评标程序1、资质审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质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符合性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被宣布其为无效响应。(1)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2)对投标人政采云资格响应文件模块资格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投标企业名称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3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6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8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资格审查结果不通过理由说明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对于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部分评价,将被宣布其为无效投标。符合性审查评审内容投标企业名称1投标函有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1…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文件按照要求签署、盖章。5投标报价在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以内。6投标人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期限。7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提供所投产品(配件)注册证或整机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根据所投内容提供)8按照投标须知要求金额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并提供了投标保证金证明。9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审查结果不通过理由说明3、经资质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商务和技术部分作进一步的综合比较和评价,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根据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库《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库《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①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②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不享受中小企业评审优惠。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结合具有环境标志、节能、无线局域网的产品报价占总项目的比例,优先采购。5、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规则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就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根据财库〔2026〕2号文,做如下规定:(1)启动审查的情形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审查流程及要求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5.3.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为使政府采购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评标高度关注综合性价比,招标人不承诺最终最低报价中标,对未中标投标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分值如下:评标因素内容价格(30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取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投标报价(投标单价合计)的评审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30分;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商务、技术(70分)业绩(6分)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同类业务业绩进行比较:有效业绩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一份有效业绩加2分,直至满6分。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该项为0分。配置及性能指标(42分)1、供应商须对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全部内容逐条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在“备注”栏说明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的具体位置或页码)2、对《采购需求》中的条款,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7分,超过6条本项不得分,本项总分42分。注:投标人须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所投产品的实际参数值,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彩页(加盖厂家公章)、功能截图(加盖厂家公章)、证书、查询链接、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技术参数。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交货期保证措施;2质量故障退(换)承诺;3.质量控制方案;4.应急处理方案等;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每项内容2分,扣完为止。配送及安装实施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及安装实施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①配送计划、②配送人员方案、③产品质量保证、④验收方案等,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每项内容2分,扣完为止。仓储设施设备及备品库存(6分)①仓存库房②仓存设备、仓存具有冷冻冷藏功能(冷冻冷藏功能根据产品需要)③备品库存;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仓存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仓存设备购置发票及仓存具有冷冻冷藏功能证明、备品库存清单等,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应内容不得分。5.3.3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由公开招标变更为竞争性投标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后,原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将选择“最低评标价法”作为评标方法。5.4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章节5.6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属范围。说明应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5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5.5.1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5.2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5.6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1)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7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5.8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1)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2)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报价,扰乱市场秩序;3)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4)以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专家行贿的手段牟取中标;5)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6)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不按时缴纳中标服务费;7)对招标采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恶意报价行为或者其他行为;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5.8.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在本招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5.8.2采购人在中标后和履行合同的任何时候确认投标人在投标和履约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提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并对情节严重者在两年内拒绝接受其投标。5.9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六章合同(仅供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编号:(年度)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采购(专用)合同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经,组织的招标采购,选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提供,产品的中标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标的、规格、数量、单价项目序号名称(通用名)国产/进口品名型号技术参数数量投标方报价单价(元/支)合同总价金额大写收货人及电话详见附件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说明:(一)合同总价包含到达交货地点的运杂费、技术服务(相关技术指导)、安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及其他各项费用。(二)合同总价包括乙方销售本合同产品,国家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三)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并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二、产品质量要求(一)国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符合行业标准(三)样品标准:/(四)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提供的产品和投标文件一致。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任何缺陷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免费负责更换新的产品。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五)因乙方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被监管部门没收、罚款或召回及因第三方主张民事权利等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三、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一)包装方式:纸箱/木箱/泡沫(二)包装品处理:由甲方指定处理四、交货方式(一)交货期限:物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完成交货。(二)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产品需特殊方式运输的,如冷链运输的,配送由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乙方或乙方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负责配送。配送要符合新修改条例及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每批货物需配备自动温度记录器,按要求做好全程温度记录,并能够现场读取。(四)风险承担:在乙方将产品交付甲方前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已付乙方的费用中已包含货物的保险费用,乙方应当按规定购买保险。除货物在交付甲方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外,乙方仍应承担货物损失总额30%的违约金。五、验收(一)验收时间:货到现场验收。(二)验收方式:验收按照下列要求验收,如一项不合格,视同产品不合格:⑴资料验收:供方交货时应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⑵实物验收: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包装等外观形态。质保期剩余期限不得低于该产品限定质保期的(18个月)。⑶产品质量抽检复核。(4)验收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部门人员、财务部门人员、乙方人员。(5)对于收货时不便于开箱验收的产品或不能当场全面验收以及可能存在隐患而不能立即发现的产品,甲方验收人员有权仅点收箱数或实际数量后暂依此数据开具收货凭证,而实际收货数量按甲方验收合格后数量为准。甲方出具的收货凭证不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对验收商品内在质量、标识等的认同,甲方保留入库后开箱抽检或全检的权利。如对不便于开箱验收的商品或不能当场全面验收的货物进行开箱验收后出现商品短缺、破损等产品不合格情况,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要求乙方取回破损产品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告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如甲方已经支付货款,乙方应当在取回破损产品之日起3日内完成补货、调货或者退还货款。如乙方需至甲方仓库对问题商品进行鉴定,应事先与甲方人员联络,甲方提供必要协助与支持。如发生退换货及维修等事宜,乙方应至甲方仓库提货,退换货的运费等一切费用以及途中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三)安装验收:产品如需安装验收,自设备正常运转7天后,视为验收合格。(四)特殊产品(指疫苗等生物产品)乙方交货时,同时应当提供该批产品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销售进口产品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甲方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进行抽检复核,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予以退换。(五)质量争议: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六)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通知后,3天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七)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八)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六、款项支付合同总价包含到达交货地点的运杂费、技术服务(相关技术指导)、运输费、保险费、培训、税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本合同按以下()和(5)条款执行)。(1)双方约定,试剂、耗材及产品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10%元的银行保函(若保函预到期时本合同还未履行完毕,乙方须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新的银行保函或对原保函进行延期,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履约保函和全额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待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责任)后退还履约保函(无息)。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可依据履约保函追究承保单位和乙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按照甲方需求供货,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合同约定的分批支付的货款或全额货款发票后,甲方先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即元(大写:元);待甲方收到货物总额的%,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元(大写:元);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责任),甲方支付剩余%的货款。甲方需于/工作日付清全款。(3)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需求一次性供货,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100%货款元。(4)双方约定,设备产品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10%元的银行保函(若保函预到期时本合同还未履行完毕,乙方须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新的银行保函或对原保函进行延期,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向甲方开具预付款发票,甲方收到履约保函和预付款发票后,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即元(大写:元);待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剩余款项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元(大写:,元)。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可依据履约保函追究承保单位和乙方的违约责任。(5)付款要求:甲方财务凭下列单据支付货款(按甲乙各方的义务提交):(a)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c)自治区疾控中心采购验收单;(d)乙方供货清单(盖章);(e)自治区疾控中心采购合同(包括附件1和附件2);(f)自治区疾控中心使用科室付款说明;(g)供应商评价表(见附件3需由使用科室签字确认);(h)自治区疾控中心物资配发通知单(附件4)。以上资料因乙方提交单据不全导致甲方财务未能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付款信息:甲方:税号:1265000074224934XX乙方:税号: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开户行:开户行号:308881029026,开户行号:账号:991902334910906,账号:七、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甲方可适当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未付款或从质保证金中扣除。核定损失额计付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货款全额的0.1%。如果乙方7天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八、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济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九、保修与售后服务(一)、质保期为年,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影响不能正常工作时间从质保期扣除。(二)、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12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甲方可另选第三方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产品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部件后的产品保修期应重新计算。(三)、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四)、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产品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十、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另一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十一、违约责任(一)、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整改通知后3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产品。(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二)、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外,应无条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三)、严禁乙方转让合同,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四)、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含且不限于误工费、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律师费等。十二、其它事项(一)、招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顺序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合同附件。(二)、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双方如对履行合同发生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三、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十四、本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履行期限(一)签订时间:202年月日(二)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十五、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共(以下无正文)页,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地址:乌市碱泉一街380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0991-2623010,联系电话:附件1: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一、乙方承诺鉴于国家、自治区、行业对,产品的要求,乙方承诺按照要求标准组织供货,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确保所中标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招标技术要求;同时乙方根据产品的使用特性做好售后服务。二、详细技术参数(不仅限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图片)三、售后服务(不仅限于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附件2:JL/CX06-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商评价表中标单位名称中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号申请/使用科室供应货物名称数量合同签订时间到货时间供货是否及时回执单是否及时反馈科室并办理固定资产相关手续是否与合同/协议内容一致培训时间售后服务(是否按照合同条款完成售后服务服务态度(优、良、中、差)供货质量(优、良、中、差)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经办人:科室主任:日期备注:请使用科室认真负责填写该表1、培训时间:合同中如有培训项目,请注明具体培训时间及次数;2、本表作为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资料,同时作为供应商评价记录。自治区疾控中心采购廉洁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为了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物资采购,技术服务和基建工程等工作的管理,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发生,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督促从业人员敬业守法,保证中心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中心和供应商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章制度,依法采购和经销,保证服务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弄虚作假、虚高定价、徇私舞弊,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第三条各方主体从业人员要做到各负其责、敬业守法、秉公办事,互相配合支持,不推诿扯皮,不设卡刁难,杜绝暗箱操作,禁止不正当竞争。第四条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和其他腐败行为。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私自为乙方提供物资用量、底价等信息,或为乙方投标提供便利。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到中心科室私下向中心职工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不得以各种名义给中心职工促销费、礼金、回扣、提成、贵重礼品或其它不正当利益。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物资的选择权。第五条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各科室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第六条认真履行合同,诚信服务,严把产品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中心,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由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第七条各主体从业人员如发现双方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第八条本合同作为中心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约自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和履行合约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终止合同或暂停其产品在中心内的销售和使用,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本合同与采购合同份数一致,甲方监督部门留存一份。第十条本合同共计十条。甲方:乙方(盖章):申请部门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监督部门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章附件附件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标项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及项目试剂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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