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绍兴璟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2026)
越城区ZX-23CZ-05-0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越城区ZX-23CZ-05-0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越城区ZX-23CZ-05-01地块建设工程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602-330602-04-01-42209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璟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璟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皋埠街道区域,东至地限线,南至地限线,西至朱家泾、地限线,北至地限线。
2.2投资估算(或概算):总投资约28437.78万元 。
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 12794平方米,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21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0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150平方米)。主要建设酒店用房、商业用房及地下室等配套设施。估算建安投资:约19067万元。设计招标估算价约133.4550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全部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交通影响评估、日照分析、安全评估(如需)等。
2.5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为50天(含评审时间),中标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5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3.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图审合格书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内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容);
注:①业绩总建筑面积以单个设计合同载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②投标文件中装订工程设计合同、图审合格书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容,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制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设计内容、项目性质规模),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评分项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下同。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3.6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9月至2026年0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9月至2026年0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 。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 月22 日14 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邮政编码:312000
电 话:0575-88058993
投诉受理部门: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邮政编码:312000
电 话:0575-88058993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璟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平江路2号中关村绍兴水木湾区科学园2幢
地址:绍兴市国茂大厦23楼
联系人:郭工联系人:沈工
电话:0575-88019885 电话:13675759208
邮箱:/ 邮箱:277825775@qq.com
2026年4月1日
附件:
定稿-越城区ZX-23CZ-05-0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doc
附件:
公示结果登记表.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二〇二五年七月1.编制说明一、为规范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情况,制订《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二、本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三、本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6.《公平竞争审查条例》;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8.《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令第2号);9.《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3号);10.《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年1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12.《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令第16号);13.《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令第20号);1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6号令);15.《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7年第33号);1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1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令2023年第2号);18.《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2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2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2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2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5〕22号);2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5.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上述法规文件,若有更新,按最新规定执行。四、招标人按照本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五、本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按照本示范文本要求设置。国家、省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本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2.使用指南一、总体要求1.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2.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标示。“□”为选择性条款,如需选用则在“□”内打勾。3.除下划线空白部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可选择部分和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4.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本示范文本不再誊抄。5.招标文件应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撰写。招标人宜选择信用评价等级较好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招投标业务。6.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正式发布前,招标人应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5日。国家另有规定的,应同时在国家指定媒介上发布,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和资信标评审因素等招标要求依法进行合理设置,确保具备同等竞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具有竞争性。8.为实现项目投资管控目标,应在项目技术评审中增加限额设计评审指标,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复杂程度,合理设置限额设计目标,针对投标人是否落实限额设计要求,限额设计措施、方法是否合理可行进行评审。投标人须对投标阶段提出的估算工程费用目标金额进行承诺,承诺书作为投标函及合同附件之一。项目实施阶段,发包人可依据限额设计承诺对设计人进行相应考核。9.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采用技术标暗标形式。10.鼓励“不见面开标”“电子远程异地评标”“智能筛查”“数智见证”“数据预警”“数据碰撞”等电子化、数字化手段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运用。11.超过1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依法依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规定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评标基准价计算,本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提供了几种方法,供招标人自主选择。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应与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主要包括建筑面积、总投资等内容。3.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4.项目业主。即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5.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6.代理机构。为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内容应删除。7.标段名称。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标段名称应恰当反映招标内容。(二)招标内容1.招标内容。尽可能详细说明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2.投资估算(或概算)。应根据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填写招标范围的费用造价,批复汇总表不能反映招标的投资估算(或概算)的,应根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或概算)详细文件汇总计算。3.如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承发包方式的,应在工可阶段明确,并按《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2号)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招标内容和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完成招标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2.招标人招标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的规定,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资质要求,招标人应确保设定的最低资质要求满足项目招标内容实施所需的主项资质要求(如勘察)。3.联合体。如完成招标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根据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5.业绩要求。招标人确需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个,工程业绩设置指标条件原则上不超过两项。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的,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招标人可选择中标通知书、合同、图审合格证明等一项或几项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但应明确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资料认定顺序;如以上资料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可提供勘察设计成果验收文件及其他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名单、项目技术报告摘要等)。6.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的项目,定标办法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数量不超过5个。(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适用于采用勘察设计方案招标)1.需要明确是否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2.对于达到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宜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3.补偿的金额和未中标人补偿的家数由招标人视项目情况而定,采用公开招标若投标人数量过多,招标人可明确对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行补偿并明确补偿标准;采用邀请招标,招标人宜给予每个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并明确补偿标准。4.招标人可根据情况设置不同档次的补偿标准,以便对评标委员会评选出的优秀设计方案给予适当鼓励。5.投标补偿费应当由招标人支付。(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网上下载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历天。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疑问提交时间。由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3.补充(修改、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应考虑补充(修改、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避免出现临时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分为线下(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线上(电子网上传输提交)两种形式,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1.条款号1.1.2—1.2.2项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应满足招标的要求,并应当允许投标人提出优于服务期的投标承诺。4.条款号1.4.1-1.4.3项。根据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一致。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上的时间一致。6.条款号1.12.1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般填写工程费用估算限额、总建筑面积或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面积等技术经济指标。该项为招标人特殊要求且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的实质性条件。如无特殊要求,则填写“无”。条款号1.12.3项“偏差”:该项为招标人特殊要求且要求投标人不得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如无特殊要求,则填写“无”。招标人应慎重填写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及偏差,且应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相关条款对应,即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集中体现,以减少评标争议。7.条款号3.2.3项报价方式。一般填写“总价报价”。8.条款号3.5项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应针对满足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细化或删除。9.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6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规定。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10.评标办法。应根据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11.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式(如:评标办法、技术明(暗)标、电子标书递交方式等)。12.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6条后依次排序,如10.7、10.8……四、评标办法部分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其中评标办法(一)为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二)为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自主选择。2.资信标可设置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荣誉、信用评价等评分内容,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设置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团队及人员要求。3.评审条款应对本地、外地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出现本地企业的保护性条款。五、合同文本部分1.协议书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补充部分予以补充。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2.为满足设计深度要求及保证设计质量,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大小及复杂程度合理安排设计周期,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一般不少于2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一般不少于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一般不少于45日历天。3.设计费支付方式(以下方式以方案、初步设计加施工图设计整体委托为例,只委托部分阶段设计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照调整)。如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承发包方式的,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费占总设计费的30%~40%,EPC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占总设计费的60%~70%。(1)第一阶段(定金或预付款):设计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2)第二阶段(方案):方案设计批复或经发包人认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0%。(3)第三阶段(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0%。(4)第四阶段(主体部分施工图设计):主体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图纸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70%。(5)第五阶段(专项部分施工图设计):专项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图纸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80%。(6)第六阶段(结构主体验收):项目完成结构主体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90%。(7)第七阶段(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备案之前)支付,付清合同余款。注:1)发包人应在设计人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后足额支付设计费用,结合所在地区各设计阶段评审情况,合理调整设计费支付阶段。例如实行方案及初步设计二合一评审的地区,在项目通过方案设计批复后,需按上述支付方式,足额支付至第三阶段(初步设计)相应合同金额。2)针对设计范围较大的工程项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可按照主体部分、专项部分等原则进行划分,分阶段支付相应设计费。3)为保障发包人权益,在设计人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后,可视项目情况预留不大于合同总价15%的尾款,至设计服务结束。4.总设计费中已包含一般性的设计修改费用,若设计项目发生双方一致确认的重大变更修改,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修改费用。设计费结算时,双方依据重大变更范围的实际发生工作量及合同设计费方式,协商确定最终变更设计费用或签订补充协议。5.如合同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阶段明确的,应集中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1项或第1.12.3项款中列明。6.项目竣工验收后,如涉及政府财政审计等,可预留最高不超过合同结算金额1.5%的费用至审计结束。六、发包人要求应与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条款的要求相一致,如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需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阶段明确的,应集中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1项或第1.12.3项中列明。七、注解和说明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越城区ZX-23CZ-05-0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A3306021280001749001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绍兴璟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6年3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2□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0第五章发包人要求8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93.第一章☑招标公告越城区ZX-23CZ-05-0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越城区ZX-23CZ-05-01地块建设工程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602-330602-04-01-42209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璟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璟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皋埠街道区域,东至地限线,南至地限线,西至朱家泾、地限线,北至地限线。2.2投资估算(或概算):总投资约28437.78万元。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2794平方米,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21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0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150平方米)。主要建设酒店用房、商业用房及地下室等配套设施。估算建安投资:约19067万元。设计招标估算价约133.4550万元。2.4招标范围: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全部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交通影响评估、日照分析、安全评估(如需)等。2.5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为50天(含评审时间),中标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5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3.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图审合格书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内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容);注:①业绩总建筑面积以单个设计合同载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②投标文件中装订工程设计合同、图审合格书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容,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制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设计内容、项目性质规模),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评分项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③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下同。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6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9月至2026年0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9月至2026年0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三)其他: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11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2其他要求: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4.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5.定标方式☑5.1采用评定分离。□5.2不采用评定分离。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的递交☑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0.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邮政编码:312000电话:0575-88058993投诉受理部门: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邮政编码:312000电话:0575-8805899311.联系方式招标人:绍兴璟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平江路2号中关村绍兴水木湾区科学园2幢地址:绍兴市国茂大厦23楼联系人:郭工联系人:沈工电话:0575-88019885电话:13675759208邮箱:/邮箱:277825775@qq.com2026年月日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绍兴璟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平江路2号中关村绍兴水木湾区科学园2幢联系人: 郭工 电话:0575-88019885 邮箱: /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国茂大厦23楼 联系人: 沈工 电话:13675759208 邮箱: 277825775@qq.com 1.1.4项目名称越城区ZX-23CZ-05-0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项目1.1.5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皋埠街道区域,东至地限线,南至地限线,西至朱家泾、地限线,北至地限线。1.1.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总投资约28437.78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初勘、初测□详勘、定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BIM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其他招标内容具体包括:详见招标公告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50日历天,其中: 勘察设计阶段:□初勘、初测时间为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详勘、定测时间为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0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后续服务阶段: / 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 /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1.10.2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问题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前。提出疑问的方式: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经业主同意后中标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完成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 / 。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内容:/。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相关招标资料、招标补充文件(如有)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于2026年 月 日 时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请在上述时间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格式的投标提问书发送至277825775@qq.com。联系方式: 13675759208 联系人: 沈工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在2026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同2.2.23.1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审查材料;□其他投标资料: /。2.技术标(页数不得多于 / ,文本连续编码);□其他投标资料:/ 3.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报价方式☑总价报价□其他 /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133.4550万元。□有,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依据市场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合理报价。 2.结算方式:①本工程合同价款:固定下浮率合同形式。暂定合同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基准价为133.4550万元,设计费最终结算时按项目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80%进行调整。 ②项目设计费结算价不得高于概算批复中的设计费用(规划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除外)。 ③如因重大因素(如规划红线重大调整或设计阶段范围调整或选址地块调整等)的,需调整设计内容的,设计人应予以配合,需增加设计费的,则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相关设计费按设计各阶段所占合同价比例进行结算,设计人不得再提出任何附加费用。 ④设计费含所有专家论证费用,以及设计过程中出现的补充、修改、完善等,设计人应不计次数地免费承担,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 3.其他: (1)投标人应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 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实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2)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需的专家评审费、咨询费、会务、人工、资料、交通、差旅、办公、文印、赶工费用、税金、对设计中存在的所有设计缺陷或不足进行修改、工程概算编制及修改等费用,并包含对第三方深化设计的审核、设计人参加技术交底、工地现场例会、施工配合、出具设计变更文件、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阶段验收、配合完成竣工图等所有的后续跟踪服务的一切费用。 (3)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设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计期间各类价格的风险、物价上涨、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上述因素在合同履行期间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兼顾经济性原则, 严格控制工程总投资。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担保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不要求。 □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记录的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况: 。1.金额:人民币 2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保函/转账/数字保函/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可的其他方式。3.专户名称:账户一:[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号: 6228400377663660560 ]账户二:[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子账号: 201000332252384000543 ]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4.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备注:1.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注:(1)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2)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须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 投标人须知中资格审查资料“(1)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9月至2026年0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5.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6.业绩证明材料。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资格审查材料:具体组成内容见投标人须知。2.技术标:☑明标编制:具体组成内容见投标人须知。□暗标编制: / 。暗标文件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3.资信标:具体组成内容见投标人须知。4.商务标:具体组成内容见投标人须知。5.其他:3.7.3投标文件编制形式和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纸质投标文件。1.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 6 份2.技术标:纸质文本/展示图板/多媒体演示文件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 6 份展示图版:☑无 □有, 幅,大小 多媒体演示文件:☑无 □有3.资信标:正本1份,副本 6 份4.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 6 份5.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3.7.4(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中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5.其他要求:①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考虑到提交投标文件现场有序情况;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的投标文件的外包封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7.4(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其他: 。3.7.4(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 / 。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按下列要求写明: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包内资料名称: 如“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等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4.2.2投标文件提交□1.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3.其他: / 。4.2.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5.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纸质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封的;7.其他: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情形。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 。开标地点: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 访问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名称以统一交易平台最终确定的为准),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除本次招标明确投标人需前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样品等材料的情况外,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4.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移动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开标程序1.投标人参加开标须准备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2.由招标人代表(包括招标代理)进行开标。3.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1)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光盘等材料的。(4)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接收要求的。4.开标程序(一次开标) (1)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姓名(自行决定是否公布)、交易中心见证代表(自行决定是否公布)、监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公布)等有关现场信息。(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 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 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名称以统一交易平台最终确定的为准)。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应确保有效)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应确保有效)解密投标文件。(5)抽取系数、参数、清单等(若有) (6)确定评审区间(若有)(7)公布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服务期、质量目标等内容。(8)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9)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现场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当场在线文字答复。(10)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5.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6.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7.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投标人电脑或移动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投标人确认结果;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4.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设计服务目标、设计服务期限等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再开启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技术标(如有)、资信标(如有),评审结束后抽取相关系数并开启商务标,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并汇总。9.开标会议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6.2.1评标办法☑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70 分(≥70分),资信标评分 20 分(≤20分),商务标评分 10 分(≤10分)。□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标评分 分(≤40分),资信标评分 分(≥60分)。□3.其他 / 。6.2.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 人。☑推荐入围定标的中标候选人: 3-5 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注: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及以上且不足8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8家及以上且不足10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及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标得分相同的,则以下浮率大者(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下浮率也相同,则由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若入围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质疑,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若中标候选人数量仍大于等于三个时,不再进行递补;若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个时,在原中标候选人除外的投标人中,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推荐数量的要求,递补进入定标入围。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时不得标明排序,应对投标文件存在的明显优点或缺点予以记录。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 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 。7.2.2☑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确定 。☑2.定标地点: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确定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3☑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4□现场面试定标会议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7.2.5☑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企业信誉;☑2.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3.评标结果;☑4.团队现场服务能力;□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情况;☑6.价格因素。7.2.6☑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 。7.2.7中标人公告媒介公告媒介: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8☑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2.9☑重新定标其他情形: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无 。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7.4.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不要求。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勘察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1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75-88058993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若有)的,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的;(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证明材料的;(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合价或最高限价分项价格的;(4)未提供投标函,或投标函中无有效报价;(5)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1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1)针对招标人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前附表第1.12.1款规定情形的;(12)针对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内容,投标人的偏差范围和幅度超过前附表第1.12.3款规定情形的;(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14)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点规定情形的;(1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投标人均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均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1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17)其他: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2.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计划服务期要求的;3.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其他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 。注:否决投标的情形均应在本栏中列出,不应在招标文件的其他位置再行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应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在否决投标前就拟否决情形向投标人进行书面(在线)询问核对,并书面(在线)记录询问情况和投标人反馈情况。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要求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0.3□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进入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 / 。 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交存通讯工具,允许携带项目相关或技术资料。10.4解释权与说明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5知识产权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10.6特别说明1.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他勘察设计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勘察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其他: / 。…………投标人须知4.2.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总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1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4.3.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须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4.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1)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见前附表);(2)资格业绩汇总表及相关附件(若有);(3)投标保证金(若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7)联合体协议书(若有);(8)投标承诺书;(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3.1.2技术标包括下列内容:根据评标办法技术评审因素自行编制。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基本情况表;(2)拟投入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相关表格;(3)主要人员简历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及荣誉证明资料;(5)企业业绩汇总表;(6)企业荣誉相关证明资料;(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3.1.4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书写规范说明:3.2.5.1投标文件中报价(包括下浮率,下同)填写要求为大写的,应用中文(中文大、小写均可)书写,数值表述清晰即可,但不得出现除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或者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填写要求为小写的或者不作要求的,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数学符号(如"."%"等)书写,不得出现中文或其他文字。不满足以上书写规范要求或者未填写的,相应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2.5.2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有多处报价的,出现报价不一致时,按以下办法处理:(1)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大写或者小写书写不规范的,或未填写的按第"3.2.5.1"条处理);(2)有二个及以上大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3)无大写报价的,但有二个以上小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当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4.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2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编制形式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3.7.4投标文件的要求(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5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5.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如有)、资信标(如有)和资格审查文件(如有)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商务标”、“技术标”(如有)、“资信标”(如有)、“资格审查文件”,同时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文本编制,除图表可采用A3纸张外,建议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4.1.4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1.5如果包封没有按本章第4.1.3、4.1.4条款规定密封、标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要求的地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4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6.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做好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的抽取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6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规定,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8.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商务标、资信标得分情况及中标候选人团队业绩(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项目业绩、执业资格、获奖情况、职称等)及中标候选人企业相关业绩进行公示。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5招标人应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7.2.6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价情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近年财务状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等;(2)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3)评标结果:主要包括各中标候选人投标阶段的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评标结果及各项得分情况;(4)团队现场服务能力;主要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后续服务的便利性;(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情况;(6)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报价的合理性。7.2.7定标应结合现场面试及7.2.6条的定标要素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8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7.2.9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其他情形。7.2.10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确定后1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7.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5履约担保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签订合同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4.10.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4.1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开标记录表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权重系数(如需抽 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人确 认备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5.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问题:1.;问题: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或通过交易平台反馈。(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6.问题的澄清、说明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1.2.……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5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7.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附表六:确认通知8.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中标结果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9.第三章评标办法9.1.☑评标办法(一)9.1.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分值构成(总分100分):A技术标部分:70分(≥70分)B资信标部分:20分(≤20分)C商务标部分:10分(≤10分)D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具体分值由招标人确定)9.1.1.1.一、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初步评审(三)技术标评审(四)资信标评审(五)商务标评审(六)推荐中标候选人9.1.1.2.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一)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条件(如有);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二)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四)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情形。三、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要求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不得缺失;(4)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6)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一致;(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满足的要求。9.1.1.3.四、技术标评审(≥70分)(70分)若技术标采用暗标,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标文件不得违反暗标规定。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本项目不作要求)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和先进性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记名投票并划分类别,包含第一档(极佳)、第二档(优良)和第三档(极差)。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文件默认为第二档(优良),如需划分为第一档(极佳)或第三档(极差),技术标文件应由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5个评委时4个及以上评委、7个评委时5个及以上评委、9个评委时7个及以上评委)投票同意,并在评标报告中书面说明理由。第二阶段对已划分类别的技术标进行评分,其中第一档(极佳)单项评分最大范围介于技术标单项分值上限的100%~60%之间(含本数,保留小数2位),第二档(优良)单项评分最大范围介于技术标单项分值上限的85%~60%之间(含本数,保留小数2位),第三档(极差)单项评分最大范围介于技术标单项分值上限的85%~20%之间(含本数,保留小数2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所对应的类别分值区间内进行评分,超出该分值区间的为无效评分。此项评分为: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5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评分等于或少于5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2、勘察设计方案评审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内容(勘察设计方案打分条款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1)房屋建筑项目(适用勘察设计方案招标)分值评分内容单项分值上限单项评分值设计方案设计理念的独创性、合理性,与项目所在区域的契合度,是否布局合理、是否满足消防、是否符合交通安全要求7第一档(极佳):7.00-4.20分 第二档(优良):5.95-4.20分 第三档(极差):5.95-1.40分总平面布局(含地下室平面布置)及交通组织的合理性及科学性,是否布局合理、是否满足消防、是否符合交通安全要求7第一档(极佳):7.00-4.20分 第二档(优良):5.95-4.20分 第三档(极差):5.95-1.40分平面功能设计和内部交通组织的合理性及科学性,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各功能等配置合理7第一档(极佳):7.00-4.20分 第二档(优良):5.95-4.20分 第三档(极差):5.95-1.40分立面造型、风格及建筑效果可行性及美观性,立面造型、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体现有特色,是否与周边建筑协调7第一档(极佳):7.00-4.20分 第二档(优良):5.95-4.20分 第三档(极差):5.95-1.40分结构及基础的合理性及经济性6第一档(极佳):6.00-3.60分 第二档(优良):5.10-3.60分 第三档(极差):5.10-1.20分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层次分明,安排得当,管理高效;响应及时,服务到位,措施得当)4第一档(极佳):4.00-2.40分 第二档(优良):3.40-2.40分 第三档(极差):3.40-0.80分各专业工程设计的完整性及可行性4第一档(极佳):4.00-2.40分 第二档(优良):3.40-2.40分 第三档(极差):3.40-0.80分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的合理性及可行性4第一档(极佳):4.00-2.40分 第二档(优良):3.40-2.40分 第三档(极差):3.40-0.80分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4第一档(极佳):4.00-2.40分 第二档(优良):3.40-2.40分 第三档(极差):3.40-0.80分限额设计的措施及承诺(根据投标人和设计组人员在各阶段的配合服务及明确分工、驻场承诺、服务计划书)4第一档(极佳):4.00-2.40分 第二档(优良):3.40-2.40分 第三档(极差):3.40-0.80分勘察相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根据类似工作案例制定服务方案、响应时间、从业人员情况、地方规范熟悉程度等内容)4第一档(极佳):4.00-2.40分 第二档(优良):3.40-2.40分 第三档(极差):3.40-0.80分设计思路与理念(满足城市设计相关要求,充分体现绍兴地域特色、文化特征及设计理念,同时需满足低碳及绿色建筑相关要求。)4第一档(极佳):4.00-2.40分 第二档(优良):3.40-2.40分 第三档(极差):3.40-0.80分设计选材(设计方案选材与本项目匹配,满足绿色、环保、节能、低碳,体现生态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念。)4第一档(极佳):4.00-2.40分 第二档(优良):3.40-2.40分 第三档(极差):3.40-0.80分工程投资控制及降低成本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工程提出的投资估算,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及降低成本措施等进行评分)4第一档(极佳):4.00-2.40分 第二档(优良):3.40-2.40分 第三档(极差):3.40-0.80分9.1.1.4.五、资信标评审(≤20分)(2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评审,评审因素主要包含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荣誉、信用评价等。资信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资信标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类似项目业绩(4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图审合格书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内总建筑面积2.5万㎡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容),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装订工程设计合同、图审合格书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容,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制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设计内容、项目性质规模),总建筑面积以单个设计合同载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评分项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企业荣誉(2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完成过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过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每个得2分,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每个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得分。本项最多计2个奖项,最高得2分。同一项目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注:投标文件中装订工程设计合同、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图审合格书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内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装订工程设计合同、图审合格书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容,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制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设计内容、项目性质规模),总建筑面积以单个设计合同载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评分项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和项目负责人身份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荣誉(2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过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每个得2分,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每个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得分。本项最多计2个奖项,最高得2分。同一项目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注:投标文件中装订工程设计合同、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他主要人员资历(6分)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余设计项目组成员具备以下人员,人员配备如下(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此项满分1.0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此项满分1.0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此项满分1.0分;(4)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此项满分1.0分;(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此项满分1.0分;(6)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7)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2018年7月20日发布的“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注:投标文件中装订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上述人员不得互兼,若有互兼人员不重复计分。②上述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9月至2026年0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③若拟派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则不予得分。】企业信用评价(2分)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记录的企业信用等级计取并排序。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1.5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1.0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体牵头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级计取,以设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注: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9.1.1.5.六、商务标评审(≤10分)(10分)商务标评审方式如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评分范围: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出现以下情况时,该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评分范围(投标报价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设计费投标报价为准):①未提供投标函,或投标函中无有效报价;②投标函中出现两个及以上不同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大小写、正副本不一致除外);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力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可继续进行商务标评审。二、评标基准价计算: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均等权重平均法1)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风险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X(1-K%),商务标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5~20范围(各档之间的步长为1)内,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K值,风险控制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3)取进入评分范围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家数在5个及以上时,则去除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风险控制价时,取风险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4)被去除的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投标报价的商务标评分计算。☑基准值合成法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1-K%);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K为Z.XY,Z值为 12 (Z区间范围在5~19,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X、Y为调整系数,X值在商务标开标会议上从0~9(整数)十个数中随机抽取,以抽中值为准;Y值在商务标开标会议上从0~9(整数)十个数字中抽取,以抽取值为准。□技术排序平均法1)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为3~5家时,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以资信标和技术标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取资信标和技术标分数之和排名前五名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2)评标基准价计算过程中按资信标和技术标分数之和由低到高去除的有效报价过程中,若将被去除的资信标和技术标分数之和相同的单位有两家及以上时,以技术标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去除技术标分数低的相应有效投标报价;若将被去除的资信标和技术标分数之和相同的单位有两家及以上时且技术标分数相同,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被去除的有效投标报价。3)被去除的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投标报价的商务标评分计算。三、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F%)=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F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得分计算1、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E值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2、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E1、E2; 均等权重平均法、技术排序平均法: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E1=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E2=0.1分;基准值合成法: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E1=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E2=3分。3、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9.1.1.6.七、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评标办法(二)9.1.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应先确定评审区间,对进入评审区间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分别进行资信、商务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分值构成(总分100分):A资信标部分:分(≥60分)B商务标部分:分(≤40分)C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具体分值由招标人确定)9.1.2.1.一、评标程序(一)评审区间确定(二)资格审查(三)初步评审(四)技术标评审(五)资信标评审(六)商务标评审(七)推荐中标候选人9.1.2.2.二、评审区间确定由招标人选择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数量为家,当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9.1.2.3.三、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一)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条件(如有);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二)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四)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情形。四、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要求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不得缺失;(4)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6)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一致;(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满足的要求。9.1.2.4.五、技术标评审若技术标采用暗标,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标文件不得违反暗标规定。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评审规则由评标委员会拟定,评审原则为: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文件进行排序。9.1.2.5.六、资信标评审(≥6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评审,评审因素主要包含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荣誉、信用评价等。资信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资信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类似项目业绩1.建设规模;2.年限要求;3.数量要求。注:(1)规模设定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80%。(2)年限以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评审标准,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12年。(3)类似项目业绩数量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企业荣誉1.获奖等级;2.年限要求;3.数量要求。注:(1)获奖等级按地市级、省部级进行划定,颁奖单位为地市级、省部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及人民政府;(2)年限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评审标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6年。(3)企业荣誉数量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项目负责人资格和业绩1.执业资格要求;2.职称要求;3.类似业绩要求。注:(1)执业资格要求为国家一级、二级注册资格;(2)职称要求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3)类似业绩要求:规模设定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80%;年限以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评审标准,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12年;(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其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或少提供均不得分;除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6类情形”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人员注册单位应一致。)项目负责人荣誉1.获奖等级;2.年限要求;3.数量要求;4.荣誉称号(***勘察设计大师)。注:(1)获奖等级按地市级、省部级进行划定,颁奖单位为地市级、省部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及人民政府;(2)年限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评审标准,从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6年;(3)荣誉称号证书应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4)项目负责人获奖数量及荣誉称号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其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或少提供均不得分;除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6类情形”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人员注册单位应一致。)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1.专业配置要求;2.执业资格要求;3.职称要求;4.荣誉要求(***勘察设计大师等)。注:(1)专业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景观、室内装饰、智能化、幕墙、亮化等专业;(2)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3)各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主要专业(建筑、结构)可设置荣誉要求,荣誉称号证书由省级人民政府颁发。(5)主要人员资历、业绩、荣誉数量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其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或少提供均不得分;除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6类情形”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人员注册单位应一致。)企业信用评价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记录的企业信用等级计取并排序。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1.5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1.0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体牵头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级计取,以设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9.1.2.6.七、商务标评审(≤40分)商务标评审方式如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评分范围: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出现以下情况时,该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评分范围(投标报价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为准):①未提供投标函,或投标函中无有效报价;②投标函中出现两个及以上不同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大小写、正副本不一致除外);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力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可继续进行商务标评审。二、评标基准价计算: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均等权重平均法1)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风险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X(1-K%),商务标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5~20范围(各档之间的步长为1)内,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K值,风险控制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3)取进入评分范围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家数在5个及以上时,则去除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风险控制价时,取风险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4)被去除的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投标报价的商务标评分计算。□基准值合成法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1-K%);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K为Z.XY,Z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Z区间范围在5~19,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X、Y为调整系数,X值在商务标开标会议上从0~9(整数)十个数中随机抽取,以抽中值为准;Y值在商务标开标会议上从0~9(整数)十个数字中抽取,以抽取值为准。□技术通过平均法1)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为3~5家时,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以资信标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取资信标分数排名前五名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2)评标基准价计算过程中按资信标分数由低到高去除的有效报价过程中,若将被去除的资信标分数相同的单位有两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出被去除的有效投标报价。3)被去除的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投标报价的商务标评分计算。三、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F%)=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F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得分计算1、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E值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2、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E1、E2; 均等权重平均法、技术通过平均法: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E1=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E2=0.1分;基准值合成法: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E1=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E2=3分。3、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9.1.2.7.八、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定标办法:注:定标办法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绍市政服办〔2023〕17号)确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1定标原则:兼顾择优和竞价。招标人应综合考虑信用、履约、报价、投标方案等因素,择优选择中标人。2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由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3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能力、投标方案等。4定标核查: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受贿行贿情况、履约能力等内容。5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再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回避原则: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标委员会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是中标候选人的工作人员;(二)是中标候选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三)是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四)是中标候选人聘用的顾问;(五)与中标候选人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六)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参加评审前3年内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评审前3年内担任中标候选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评审前3年内是中标候选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中标候选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6定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定标要素综合考量,选定报价合理、综合实力强、信誉较好、投标方案较好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定标要素: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质询或考察报告,定标委员会根据价格因素、企业匹配性、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7定标会议原则上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在指定地点召开,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定标会议开始时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等。8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提问在定标会议现场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书面记录,交由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作出答复,答复双方在书面记录上签字。提问和答复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的实质性内容。9定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投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10定标委员会应根据直接票决法,按竞价和择优、优中选低、低中选优的原则,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投票确定最终优胜方案,择优选定中标人。11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由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中标结果情况。公告的中标人因放弃中标或者拒不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重新确定中标人。12定标后因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因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招标人将重新定标。□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其他:1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09/0210)、《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条款(范本)。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勘察设计合并招标的,合同文本中相关内容涉及勘察要求的,详见《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10.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越城区ZX-23CZ-05-0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0.0.1.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越城区ZX-23CZ-05-0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项目。2.工程地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皋埠街道区域,东至地限线,南至地限线,西至朱家泾、地限线,北至地限线。3.规划占地面积:用地面积12794平方米,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21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0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150平方米)。主要建设酒店用房、商业用房及地下室等配套设施。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4.建筑功能:酒店及商业。5.投资估算:约28437.78万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其他:完成交通影响评估、日照分析、安全评估(如需)等。2.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10.0.1.2.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10.0.1.3.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10.0.1.4.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10.0.1.5.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0.0.1.6.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10.0.1.7.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10.0.1.8.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0.0.1.9.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10.0.1.10.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