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消毒灭菌供应服务 消毒灭菌供应服招标公告(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2026)



项目概况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经开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 JSZC-321192-HCHC-G2026-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92-HCHC-G2026-0004
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经开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
预算金额:3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0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2】45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响应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2、本项目无需缴纳招标保证金。
3、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1]34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的政策。
4.“CA数字证书”的获取
投标人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意源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意源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办理指南网址:)
“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 (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
单位地址: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兴港西路2号
联系人:范宇
联系电话:0511-8090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240室
联系人:孙昊冲
联系电话:17368080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昊冲
电话:17368080722

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2).pdf

JSZC-321192-HCHC-G2026-0004采购文件.doc

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采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三、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四、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五、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六、本单位委派的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七、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九、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不低于1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92-HCHC-G2026-0004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6-4-2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概况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92-HCHC-G2026-0004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预算金额:330万元最高限价:330万元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2】45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获取时间:2026年4月3日00:00至2026年4月10日23:59(北京时间)获取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采购文件售价:免费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4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首次投标响应文件地点: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响应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苏采云系统使用稳定谷歌浏览器(100版本以下)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参与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5)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2、本项目无需缴纳招标保证金。3、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1]34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的政策。4.“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意源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意源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地址:镇江新区大港兴港西路2号联系人范老师联系方式:0511-809009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240室联系方式:173680807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工电话:17368080722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2日 序号
事项
本项目规定

1
报价要求
本次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含税费)。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
如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规定进行修正。

2
转包及分包
项目依法不得转包
RA本项目不同意分包。
£B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
开标前答疑会
RA不组织
£B组织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
现场踏勘
RA不统一组织
£B统一组织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5
演示
RA无
£B有,本项目演示使用录播上传形式,各投标人自行将录播内容上传至XXX平台的XXX模块。操作指南详见XXX。

6
样品
R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

7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RA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B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8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A货物类。
RB服务类。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

9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标的: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 ,属于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行业;

10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1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采购项目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融资需求,由采购人在录入合同时标注融资需求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无抵押、低利率授信申请。办理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咨询电话: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1-80909958。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4“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项目,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2.5“”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中标人需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收费标准:按苏招协【2022】1002号文代理招标收费标准下浮30%执行。招标代理费用收款信息:收款单位:XXXX收款账号:XXXX开户银行:XXXX4.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1.2在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3支持绿色发展5.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3.3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按照《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等文件执行。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5.3.4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文件)。采购人可以对《需求标准》中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5.3.5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网站。5.5支持创新发展5.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5.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5.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6.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和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投标人提出的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要求。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8.1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供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10.2商务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3技术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4具体填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相关资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有效。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投标人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1投标文件提交16.1.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提交操作。16.1.4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的提交截止时间将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投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提交。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18.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准时参加开标。18.3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发出解密的指令,投标人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解密时间不得小于15分钟)。解密时,投标人必须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规定时间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6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8.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按投标文件解密成功顺序向所有投标人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8.8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开标结果。18.9投标人代表如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主持人发布确认指令后3分钟内线上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10投标人须配合开标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后续程序。20.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21.2.1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以书面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投标人的澄清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澄清事项”模块进行。21.3开标至评标结束期间,投标人应保持系统在线,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签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7)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项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5.2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29.1A☑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B□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使用履约保证保险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目前已具备开展保险保单服务的保险公司详见“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政策法规栏目。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0.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0.4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予以公告。30.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八、询问、质疑、投诉3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集中采购接受质疑函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投诉处理流程(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tscllc/d1/d1d413a089cf47be917aa230fbf052c4.html)3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3.3投诉流程及注意事项见“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投诉处理流程。九、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第3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消毒灭菌供应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供应商:签订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供应商)见证方: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购买服务的。1.2“乙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提供服务的。1.3“见证方”系指组织采购方,即。1.4“服务”系指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1.5“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6“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协商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1投标函;2.2报价一览表;2.3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2.4成交通知书;2.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3.服务范围和要求本合同所提供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及协商响应文件相应响应及承诺(乙方必须完全实现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以及甲乙双方的约定的质量协议(详见附件)。4.服务期限及合同价4.1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4.2合同金额总计(大写)为人民币元整。4.3甲乙双方约定每年签订一次灭菌服务合同,合同包年价格为人民币元/年。含高水平消毒包、器械及敷料高压蒸汽灭菌包、环氧乙烷灭菌包和硬式腔镜器械包、新增公共包器械、借包费、加急灭菌服务、甲方工作所需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的清洗、消毒、灭菌,乙方提供除敷料包以外的所有手术包的包装材料(无纺布和纸塑袋)和手术包内的一次性耗材(一次性治疗巾、洞巾、棉球、棉条、纱布等),乙方提供甲方手术室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及监测的所有耗材。乙方提供甲方手术室卡式消毒锅监测的耗材。付款方式:5.1按包年服务价格每月进行结算。5.2在提供服务期间,采购人按中标价在次月30日前支付给供应商上月的服务费。6.甲、乙双方权利义务6.1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书约定的费用和付款方式如期支付合同款。6.2乙方的权利义务6.2.1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甲方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6.2.2乙方保证就服务的启动、运行、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常规培训。7.保密条款:7.1乙方不得将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随意泄露、擅自使用。8.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8.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8.4其它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9.转让和分包9.1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10.合同纠纷处理10.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作如下处理:10.1.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项目当地的仲裁委员会。10.1.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10.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1.不可抗力11.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1.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税费1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2.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13.破产终止合同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4.合同生效及其它14.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见证方各执壹份。14.2乙方中标后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若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提出而乙方未及时整改的或虽经整改,但仍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4.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见证方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见证方(单位盖章):地址:联系电话:代表签字:附件:消毒灭菌供应质量协议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服务范围1.本合同服务对象为:甲方工作所需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器具、腔镜、镜头、外来器械及植入物、敷料和其他可循环使用诊疗物品的消毒灭菌。2.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下一年合同及协议进行商定。3.本合同项下的消毒灭菌服务包括以下内容:3.1对甲方送交的所有器械、器具及敷料进行接收、分类、清洗、包装、灭菌和配送。对甲方公用包器械进行更换(专科器械由甲方负责更换),包内一次性耗材添加、对甲方科室新增器械进行增补、同时对甲方提出的加急服务及时响应。3.2对甲方招标中未述及的物品,双方应于处理前对物品订单信息、价格等进行确认后方可进行处理。3.3按照国家卫计委颁布的消毒供应中心标准(即WS310.1-2016、WS310.2-2016和WS310.3-2016)以及《江苏省区域化集中消毒供应机构评价标准》(2015)的相关规定,对服务对象按照相应消毒灭菌要求进行处理,并保证符合规范标准。3.4乙方应使用合适的方法对服务对象进行消毒灭菌,且所有经消毒灭菌的物品均应达到行政部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第二条运送和收取安排1.乙方所有用于运送清洁物品和使用后的物品的物流转运设备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物流车应每天清洗。2.日常收取运送的地点和时间按附件:《物流运送时间》执行。第三条产品器械包周转时间乙方确保所有物品按附件《物流运送时间》执行,保证质量的完成消毒灭菌处理,并按物流约定的时间送至甲方。第四条追溯系统乙方应提供符合WS310标准的消毒供应生产管理追溯系统,应具备人员管理功能、物资管理功能、分析统计功能、质量控制功能;并通过该系统对复用无菌物品处理各环节的关键参数,包括回收、清洗、消毒、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使用等信息,实现可追溯。追溯功能通过记录监测过程和结果,对结果进行判断,提示预警或干预后续相关处理流程。甲方各科室应可以通过内部电脑,登陆乙方生产管理追溯系统,可在该系统中进行包的使用申领、在线查询和器械量报表查询等功能。乙方将配合甲方手术室对扫码器械追溯提供系统对接,并完成单把器械追溯工作第五条质量管理1.乙方将国家规定保留的器械包生产程序总表,所有灭菌器处理循环程序都将附有相应程序运行记录。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记录文件和质量控制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完整(考核方法详见附件:集中消毒供应中心质量评价表)。2.甲方无菌物品存放区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乙方不承担因储存条件不符合而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方面的责任。3.乙方应尽可能为甲方提供各类可重复使用器械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服务,甲方自行处理的器械和物品如有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4.甲方应在手术前对无菌包进行检查,确认包内指示卡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乙方在清洗、包装、灭菌、发放等任何环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物品未经质检即放行导致物品无法使用延误患者治疗时,物品消毒费以及相关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5.敷料的处理敷料的所有权是甲方,乙甲方只负责对洗涤公司送来的敷料进行数量核对、质量检查、打包和灭菌。敷料包内的物品和外包布的损耗、基数增加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因敷料不够使用而影响甲方手术的责任。5.1乙方包装的敷料包5.1.1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接收敷料数量的确认,负责外包布和包内物品的质量检查,检查不合格的敷料(除清洗不合格的)将直接退回医院相关科室,清洗不合格的将直接退回洗涤公司,并告之甲方相关科室。5.1.2甲方的责任:甲方应要求洗涤公司确保敷料的清洗质量,根据科室使用需求量按实配送敷料,负责要求洗涤公司与乙方接收人员当面核对配送数量,如因洗涤公司敷料配送量不够而影响手术开展,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6.甲方医院科室自己清洗、包装送到乙方直接灭菌的产品包,甲方负责清洗质量、包装质量的检查和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乙方只负责灭菌前的包装检查(纸塑袋包装的检查包内指示卡)和灭菌合格的检查,不承担清洗质量和包装材料方面的责任。7.腔镜和镜头的处理需严格按照乙方《管腔类器械清洗、消毒、干燥作业指导书》等相关文件执行,做好人员培训、当面交接、预处理前移、运输防护、问题处理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工作。第六条器械的状况和修理1.不符合要求器械的更换,乙方负责公用包的器械更换;甲方自行负责专科包的器械更换。2.甲方科室新增公用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器械价格详见附件: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新增公用包价格名录。3.甲方从乙方借用手术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器械损坏时的修理。乙方将对损坏的器械进行认定,并将情况向甲方指定的授权人员进行书面报告。经甲方指定的授权人员书面同意后,乙方才可将损坏的器械送交经双方认可的修理公司进行修理。修理器械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授权人员信息如下:乙方指定的授权人员信息如下:姓名: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八条合同执行及监管甲方的质量监控小组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二周对乙方运行质量进行监管与考核,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服务质量等进行及时沟通,并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情况进行回顾。第九条变更控制对于服务要求、产品包规格等任何变更,或者新增服务项目,均应由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并由甲方根据附件:《顾客产品变更控制表》的要求详细描述变更项目的情况、要求以及任何对成本或价格产生的影响等,相应变更经双方签章确认后方生效。第十条送货清单乙方送回甲方的所有物品都应随附清单,并将清单交随转运箱交甲方科室。第十一条对货物的拒收甲方应在物品送回后一小时内进行检查,确认产品外包装、条码信息及包外指示胶带是否合格,确认产品包数与发货单是否相符。甲方在使用产品包时如发现任何缺陷需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此期间内未收到乙方关于产品缺陷的通知,且使用过的产品包已返回供应中心,则视为该物品合格,并被甲方所接受。第十二条放行及产品包内容说明所有循环使用需消毒灭菌的手术包将根据产品目录清单处理,清单内将列出包内的每样产品。乙方应在产品处理后,检查合格方可放行。第十三条器械和设备甲方交给乙方的所有器械器具的所有权始终归甲方所有。在服务过程中,双方均需要对灭菌的器械器具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尽其义务并承担责任。乙方一是在器械回收时对器械数量进行清点,二是在检查包装环节对器械功能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需及时告知甲方确认。甲方一是在灭菌包接收1小时内,对器械包数量进行清点确认,二是在手术前要对包内器械进行确认,如有问题需及时告知乙方确认。如甲乙双方未能按时进行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器械丢失或损坏所产生的成本(精密器械需双方视器械使用的实际情况商定),责任方须尽快对该器械进行更换或修理;保证手术正常进行。第十四条价格与付款方式1.甲方于次月30日前需支付乙方上月的费用,前十一个月每月支付人民币(¥元),最后一个月支付(¥元)。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如果未在规定的付款期内付清账款,未付清的部分将收取利息,计息方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的年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时间为账款应到期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按日收取利息。3.在本合同中列出的所有价格以及其他费用已经包含相关税种,包括增值税、关税、以及其他征收的税种。第十五条价格的改变调整该项目合同期内价格不变,因特殊情况产生费用分歧双方另行协商。第十六条法律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第十七条员工乙方应对其员工在任何时间面对客户时的行为负责。乙方需要确保其员工在与客户交流时行为举止适当。第十八条不可抗力如因突发事件,乙方不能提供消毒灭菌服务,乙方保证联系具备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为乙方提供应急服务。并保证所有器械交接时间,按附件:《物流运送时间》执行。因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尽可能满足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九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不得将涉及到本合同相关事项或任何与本服务有关的客户信息在没有得到对方授权允许的情况下透露给任何其他第三方。第二十条独家服务供应商甲方向乙方承诺,作为缔结本合同的主旨,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提供响应文件对甲方进行所述相关服务,甲方不得自行或者委托其他第三方从事该等服务.第二十一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对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发生相关争议或分歧时,如未按照该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和解决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启动诉讼程序进行调查和解决。解决步骤如下:1.对于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较小问题和情况,可以由双方的业务代表或联系人通过协调磋商进行解决。2.对于比较严重的情况,双方在问题被提出后7天内仍未解决的,应由甲方所授权的护理部主任和乙方市场部经理进行直接处理。3.双方应按程序寻求和平友善的方式解决争议,并在问题尚未对业务造成严重影响前尽快解决。如任何一方无法亲自到场参加会议,应指定一名代表参加。4.通过上述方式仍未解决争议的,甲乙双方约定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第二十二条过错和终止1.如果乙方的服务标准未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以下补救措施。1.1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向甲方重新提供相应服务或者履行相应义务,直到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为止。1.2在乙方向甲方充分证明其完全有能力满足甲方要求前,甲方可自行对未能达标的服务提供消毒服务。1.3在甲方就乙方未能满足的服务部分自行采购或供应的情况下,双方仅对该部分服务解除服务供应关系,并非全面终止本合同。2.因乙方的过错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采取补救措施。对于过错造成的影响,双方可协商解决。3.甲乙双方均不对其他第三方的违约或其他过失行为或疏忽所导致的违约向对方承担责任。4.如甲方与乙方商定并签署本服务的替代合同及协议,前一份合同及协议将被立刻终止,新签署的合同及协议将取代前一份,并且新条款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三条质量监督1.为了对服务的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监控,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质量检查整改报告。当服务的任何方面或所提供的器械出现问题时,甲方需将情况填写在服务报表中,填完后的服务报表将会转递给乙方。2.在对未能履行的义务进行调查后,乙方应将调查结果、所导致错误的原因以及相关部门需要采取的相应纠正措施等告知甲方。第二十四条信息保护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息系统中甲方申领科室帐号信息负责保密。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所获得的信息为保密信息,双方应对信息进行保密,所有信息仅被用于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目的。3.甲、乙双方及其雇员应对本合同项下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其雇员或代表接触此信息只为更有效履行本合同。各方均应要求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出具保密承诺。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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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送、收手术室及临床物品

附件2:质量考核要求1、甲方每季度对乙方进行综合工作质量考核(考核标准见《集中式消毒供应中心质量评价标准》和《CSSD无菌物品终未质量监测评价表》),考核评价合格分大于等于95分,低于95分视为不合格,每下降1分扣当季度消毒总费用的1%。2、乙方应提供合格的消毒灭菌物品,若乙方在清洗、包装、灭菌、发放、质检等任何环节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物品无法使用,延误患者治疗时扣除当月消毒总费用,同时乙方应承担这次事件后续发生相关问题产生的费用及责任。3、质量监督部门或行业质量检查时,在医院每发生一起不合格手术包事件,由于消毒灭菌质量原因造成的,扣除当月该手术包两倍的消毒费用,同时责令乙方整改。4、甲方每月依据《CSSD无菌物品终未质量监测评价表》进行检查,每月把检查结果通报乙方。针对不合格情况,甲方下发整改通知单,限令乙方7天内整改,如乙方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则每次扣除人民币500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质量考核。5、甲方每季度对各科室质量及服务执行情况等相关问题以满意度调查表形式限令乙方7天内整改,如乙方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则每次扣除人民币500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质量考核。14 附件3:集中消毒供应中心质量评价表

标准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组织管理和持续改进(9分)
改(扩)建应经过专家论证,符合感染防控基本要求。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机构负责人应定期接受市级以上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供应专业的培训。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专业知识培训,有培训考核记录。在职人员有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和岗位考核。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消毒员资质符合要求(两证)。有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比例至少占总员工数的10%,在岗人员能满足工作量要求。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制度健全,有月度质量分析与改进,对工作环节有数据汇总和分析,有改进措施。每季度开展1次全面的质量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工作人员知晓职业防护知识,每年有体检。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有客户满意度年度调查,能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改善。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根据投诉和事故性质及时回复客户投诉,并有专人追踪。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配套的保障措施。统一批次产品出现缺陷有召回程序和改进措施。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建筑布局流程和设施(4分)
各工作区域温湿度、机械通风换气次数、照明符合规范要去。层流设备定期维护,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工作区域天花板、墙壁无裂隙、不落尘,地面无积水、防滑。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和耗材,并满足工作要求。去污区防护用品配备符合要求(洗眼器、护目镜面罩、隔离衣、防水围裙、专用鞋、胶手套、口罩帽子。)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水处理供水量满足需求,纯化水电导率≤15US/cm(25℃),并每天监测。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消毒灭菌质量和过程控制(87分)
清洗后器械表面、关节、齿牙处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10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中空、带管腔器械使用高压清洗设备清洗,穿刺针、吸引头等各类管腔器械干燥方法正确。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消毒液和酶浓度配比正确,并及时更换。对全自动清洗机的酶用量应每日监控。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所有回收运送工具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各类无菌包,包装松紧适宜、体积和重量符合规范,器械包物品齐全、摆放合理。穿刺针配套、针尖锐利无钩、针梗通畅无弯曲。尖锐物品处采取保护措施。带电源器械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
10
不符合要求,扣3分/处

按规范要求使用化学指示卡及包外化学指示胶带。
3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手术器械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正确,无开放式储槽、方盘作为灭菌物品包装。纸塑包装符合规范要求。灭菌物品包外标识齐全。
5
不符合要求,扣2分/处

每天进行设备运行前安全检查,方法正确。
3
未每天检查不得分,检查内容缺1项扣1分

物品灭菌装载量及摆放方法符合要求。冷却方法和时间符合要求。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灭菌后物品分类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物品存放架摆放位置符合要求,存放架清洁,无积灰。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干燥、专架存放、标识清楚。
3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手卫生设施完备,严格执行手卫生要求,接触清洁物品和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3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不洗手,扣1分/次

按照放行标准发放无菌物品,实行可追溯管理。
5
未实行全流程追溯不得分,违反放行标准,扣1分/次

每批次观察清洗消毒器运行情况,记录运行参数,及时清洁保养。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每月抽查器械、物品的清洗质量,每季度对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进行监测,并记录。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清洗消毒器和灭菌器每年检测校验,清洗消毒器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和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时应进行验证,并记录。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应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监测,并记录。
3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灭菌器的常规物理、化学、生物监测符合要求。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电子追溯系统符合要求、每年测试,并有数据备份。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有专用便于装卸的交通工具,配备专用的清洗设施,清洁消毒符合要求,对车辆的安全和清洁情况定期检查并记录。收送物品洁污分开、密闭运送,不在诊疗场所清点污染物品。
3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符合要求,记录规范。
3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外来器械的管理符合要求,接收、清洗、消毒灭菌符合规范。
20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合计得分

100

14附件4:附件5:CSSD顾客满意度调查表医院:科室/日期:尊敬的老师:您好!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客户,提高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质量,请对以下项目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在相应的栏目内打“√”。谢谢! 评价项目
评分(√)
权重

1
工作人员接待科室沟通电话语言文明、处理问题及时
1
2
3
4
5
0.5

2
诚信服务,不多收不少送,有疑问及时反馈
1
2
3
4
5
0.5

3
物资下收下送密闭运送
1
2
3
4
5
0.5

4
无菌物品包装完整、无破损
1
2
3
4
5
1

5
物品灭菌标识明显清楚、容易识别
1
2
3
4
5
1.5

6
手术器械包无发错科室情况
1
2
3
4
5
1.5

7
无菌包内物品齐全,性能完好,与要求相符
1
2
3
4
5
2

8
无菌包内器械光洁,无锈迹、血迹、污迹
1
2
3
4
5
3

9
无菌物品包布清洁,无潮湿,无污迹
1
2
3
4
5
1.5

10
所提供无菌物品在有效期内
1
2
3
4
5
1.5

11
手术器械包无多件、少件、型号准确
1
2
3
4
5
2

12
指示卡变色合格
1
2
3
4
5
1.5

13
特殊需要时(在规定范围内)借包方便
1
2
3
4
5
1.5

14
提出问题可有效解决
1
2
3
4
5
1.5

建议或意见

备注:5分最满意,4分比较满意,3分满意,2分不满意,1分最不满意。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消毒灭菌供应服务2、项目范围:我院所有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器具及敷料进行接收、分类、清洗、包装、灭菌和配送。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30万元/3年。二、项目内容:1、应对我院送交的所有器械、器具及敷料进行接收、分类、清洗、包装、灭菌和配送。对我院公用包器械进行免费更换,包内一次性耗材添加、对我院科室新增器械进行增补、同时对我院提出的加急服务及时响应。2、应对我院招标中未述及的物品,双方应于处理前对物品订单信息、价格等进行确认后方可进行处理。3、按照国家卫计委颁布的消毒供应中心标准(即WS310.1-2016、WS310.2-2016和WS310.3-2016)以及《江苏省区域化集中消毒供应机构评价标准》(2015)的相关规定,对服务对象按照相应消毒灭菌要求进行处理,并保证符合规范标准。4、应使用合适的方法对我院所有器械、器具及敷料进行消毒灭菌,且所有经消毒灭菌的物品均应达到行政部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5、所有用于运送清洁物品和使用后的物品的物流转运设备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物流车应每天清洗。6、日常收取运送的地点和时间按附件:《物流运送时间》执行。7、应提供符合WS310标准的消毒供应生产管理追溯系统,应具备人员管理功能、物资管理功能、分析统计功能、质量控制功能;并通过该系统对复用无菌物品处理各环节的关键参数,包括回收、清洗、消毒、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使用等信息,实现可追溯。追溯功能通过记录监测过程和结果,对结果进行判断,提示预警或干预后续相关处理流程。8、我院各科室应可以通过内部电脑,登录生产管理追溯系统,可在该系统中进行包的使用申领、在线查询和器械量报表查询等功能。应配合我院手术室对扫码器械追溯提供系统对接,并完成单把器械追溯工作三、物品运送时间安排: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物品运送时间
到我院时间
内容

工作日上午
7:30
送、收手术室、送临床物品

工作日下午
15:30
送、收手术室、收临床物品

节假日
7:30
送、收手术室及临床物品

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1.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1评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4.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资格审查☑6.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函或资格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江苏”网站(http://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投标人符合性审查7.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1
投标文件有效性
投标文件的有效电子签章。

投标报价。

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
响应文件完整性
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齐全性。

3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审查投标文件,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8.商务和技术评估☑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的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序号
评审
因素
评审内容
权值
评分标准

1
技术部分(62分)
服务流程方案
18
评委根据提供的针对器械、器具、敷料接收、分类、清洗、包装、灭菌、配送全流程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8分;每缺一项扣一分。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内容详实完整,各环节操作流程、质量标准、管控要求全面清晰,完全贴合项目实际服务需求,可直接落地执行的,加5分。
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紧密结合器械、器具、敷料特性制定专属服务措施,可操作性极强的,加5分。

清洗消毒与灭菌质量保障
12
评委根据提供的清洗设备、工艺、检测手段,灭菌参数、监测记录、追溯体系的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6分;每缺一项扣一分。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全面完善、服务范围清晰,明确设备配置、工艺流程、质量标准、记录表单,贴合采购需求的,加3分。
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岗位职责明确、流程衔接顺畅、可操作性强,符合院感及灭菌规范的,加3分。

包装与配送服务能力
10
评委根据提供的针对包装材料合规性、标识规范、配送时效、路线、应急保障、无菌物品存储与运输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6分;每缺一项扣一分。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详细规范、可落地执行,明确包装标准、标识要求、存储条件、配送路线及时效,贴合采购需求的,加2分。
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岗位职责清晰、流程衔接顺畅、应急保障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加2分。

履约保障与应急预案

6
评委根据提供的应急处理、设备故障、紧急配送、质量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及履约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5分;每缺一项扣一分。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详细规范、可落地执行,贴合采购需求的,加 0.5分。
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极强的,加 0.5分。

服务承诺与响应
6
评委根据提供的服务承诺、响应时效(急诊即时响应)、售后服务及整改机制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4分;每缺一项扣一分。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详细规范、可落地执行,贴合采购需求的,加 1 分。
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极强的,加 1 分。

人员配置与院感管理
10
评委根据提供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培训管理、院感防控体系、交叉污染防控制定的实施方案,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6分;每缺一项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详细、规范、可落地,流程标准明确,贴合采购需求的,加 2分。
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全流程责任清晰、可操作性极强的,加 2分。

2
商务部分(8分)

业绩

8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得4分,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及显示项目内容的相关页。)

3
价格部分(30分)
投标报价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投标人须提供未提供虚假材料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视为无效投标,同时上报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9.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致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关于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另作说明)。3.我方已详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标委员会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8.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见偏离说明(如果有)。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填写下述表格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

公司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

2
注册资金

3
公司地址

4
从业人数

5
法定代表人

6
开户银行

7
账号

8
项目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公司财务状况

(一)
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

1
营业收入(万):

2
利润总额(万)

3
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

4
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

5
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

6
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

7
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

8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


投标人其他信息

(一)
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

(二)
公司××××年度后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


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述
购置年份
价格
数量
用途

1

2

3




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投标人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就××××(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47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总价(小写)

项目名称
详见投标文件
  元

总价(大写):
金额大写 

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 一、服务部分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
价格(元)
备注

1

服务部分小计: 元

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费用(可编辑)


项目总报价


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2、本表中“其它”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自身经验进行补充填写。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3、本表中项目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项目总报价保持一致。4、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5、标的物报价不得为零,否则投标无效。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技术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1.技术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重要性(★、▲或◇)
标的名称
响应产品名称及型号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备注(证明材料所在位置)

1

2

……

注:1.按实际如实填写偏离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上表所指证明材料为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截图、各类证书或其他形式的材料,证明材料附后。请投标人务必认真做好标识,以便评委正确评审,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项目需求中如出现具体产品的品牌、型号、参数等,仅供投标人更好地理解采购人对设备的需求,不能理解为唯一指定,只要优或相当于其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的,均可视为响应。4.投标人完全响应(满足)“★”项的,可不填写上表,直接在下方做出完全满足“★”项要求的承诺。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请将证明材料附后,并做好标识,以便评委正确评审,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二)技术方案六、商务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68七、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函中“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内容,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告供应商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恭喜您成功中标(成交),为我市采购人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我省已推出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贷款业务,特此告知如下:如您在中标(成交)后遇到资金困难,确有贷款意向,请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意向,提醒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勾选融资标识,随后将有相关银行为您提供无抵押低息融资便利。具体业务流程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查看并办理。如您需要帮助,请致电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0511-8090995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镇江市财政局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毒灭菌供应服务 消毒灭菌供应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