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设备 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 医用X线诊断设备招标公告(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十二人民医院、广州化学中毒救援中心)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6-04702
预算金额:1500000.0000
采购品目: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黄诗颖
项目负责人:章捷
项目概况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设备更新一批-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E-2026HW-02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设备更新一批-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4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最佳状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供应商应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至 2026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远程电子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在办理CA和电子签章、投标客户端等操作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20- 62313760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或通过平台服务热线:020-88696588等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联系方式:38665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020-6231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62313760-804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2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设备更新一批-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招标文件(2026040204).zip
项目投标温馨提示.docx
委托协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6-04702采购项目编号:GZSE-2026HW-02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设备更新一批-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采购人: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设备更新一批-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设备更新一批-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6-04702采购项目编号:GZSE-2026HW-0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5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医用X线诊断设备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1.00(套)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产品名称1医用X线诊断设备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4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最佳状态。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供应商应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www.gdhycg.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第3页-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联系方式:3866570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联系方式:020-62313760-8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20-62313760-804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总体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采购包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复印件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描述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不同参数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管理范围,参与投标的设备生产厂家/经销商须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投标设备合格生产和合法销售的有效文件及相关的产品注册、认证资料。不限于提供以下文件:投标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以及生产厂家的生产备案证明,投标产品如属于第二类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明等。4、鉴于本项目的采购标的属于与公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医疗设备,为保证医疗设备质量,确保实现本项目的功能和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为准。5、各投标人应针对采购人的需求进行详尽分析,并根据需求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贴合需求实际情况的质量保证方案(例如针对货物的选型及依据、货物相关技术说明及技术水平、产品质量证明、各项货物的供货组织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二)总体说明1、项目类别:本项目为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4、带“★”标记的条款(如有)为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带“▲”标记的条款为评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不做投标无效处理。如有虚假响应,将导致废标,移送监管部门查处。5、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书中的设备性能和技术指标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列出实际参数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将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强制性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政策及要求:6.1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必须出具有效的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6.2节能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6.2.1投标产品如属于下表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6.2.2投标产品如属于下表中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明确节能产品的金额;②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③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作为评审依据。6.3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产品为准,投标产品如属于下表中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明确环境标志产品的金额;②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③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作为评审依据。-第5页-6.4本项目中关于采购标的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如下:类别涉及的采购标的名称提供资料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无★针对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采购标的均不属于本类别,则无需提供。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无供应商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未在上述列表中的,均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6.5涉及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优惠(详见价格评审部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类别的,不再享受节能产品评审优惠。6.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7、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8、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项目内容。★(三)《》以下《声明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致: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关于贵方发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上述项目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声明如下:(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我方不存在以下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投标的情形之一: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二)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我方承诺以独立供应商名义即非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三)我方郑重承诺公平竞争:我方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本项目(采购包)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我方郑重承诺无下列情形及行为:(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第6页-(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五)我方郑重承诺不得无理由弃标。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生效后,4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最佳状态。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50%,(1)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书、③并开具的正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采购人在具备支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2期:支付比例45%,(2)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对设备数量清点、性能调试检查,中标人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书、③并开具的正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④设备送货清单,经审核无误后,采购人在具备支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45%合同款项。3期:支付比例5%,(3)完成射线装置机房控评、场地验收通过,所有设备符合设备运作需要且完成最终验收相关手续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书、③验收报告、④并开具的正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向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采购人在具备支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则视为采购人履行了付款义务。若出现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交付延期等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中标人对此无异议。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产品(设备)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保证产品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害第三方权利、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检定的设备,中标人负责完成首次检定并提交报告给采购人。(3)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鉴定。产品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4)中标人应在项目验收前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及使用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调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5)验收不能通过的,中标人应负责及时整改。若整改后,产品仍未能达标的,采购人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6)中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如采购人因此承担相关责任,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投标人应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9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总价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设备要求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与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功能介绍及采购人招标需求相符,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利,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海关通关证明等合法进货渠道证明。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5.中标人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6.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检定的设备,中标人负责完成首次检定并提交报告给采购人。7.中标人承诺须负责将本次采购的所有仪器设备与采购人现有在用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HIS、PACS、LIS、EMR、手麻系统、体检系统、医院集成平台等)进行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解析及数字化报告生成;上述接口开发、协议对接、调试测试及第三方系统对接所需的接口开发调试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包括配置清单中的第三方产品)原厂质保至少6年(自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免费提供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服务(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4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内,如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的,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的,则质保期自设备最近一次经维修恢复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72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免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产品使用性能的备用产品予采购人临时使用,直至原设备产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如中标人更换服务人员和电话,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若中标人不及时处理或拒绝到场维修,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维修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3.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设备是12个月内生产(从设备铭牌的生产日期起,计算至设备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日期止)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生产期限、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负责更换符合标准的同型号货物,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4.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5.质保服务方式为中标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6.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对所提供的产品做定期检查和保养。7.在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人专业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对产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人负责修理、并得到采购人代表书面认可。8.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对设备进行修理完成之后,中标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采购人,报告一式两份。9.质保期满后,中标人承诺以优惠的价格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按采购人确认的维修收费标准继续提供产品使用运行的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及零备件的供应。★5安装与调试1.中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货物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安排产品安装、调试及培训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赔偿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若采购人因此承担(连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第9页-6培训要求中标人为采购人知采购人)负责常使用操作、保需就产品的功能提供免费与采购人养与管理对采购人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如中标人更换服务人员和电话,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采购人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中标人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采购人安排。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投标(响应)条款。款,若有(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医用X线诊断设备双机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超长平板)套1.001,500,000.001,50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技术参数1总体要求★1.1功能要求:所招设备是用于头颅、脊柱、四肢、胸部、腹部等全身站立位和卧位拍摄的天轨悬吊臂结构,悬吊机架可实现自动运动,可电动切换机架的立位拍摄及卧位拍摄,并可实现一键自动摆位功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GBZ70-2015)附录F对数字化摄影胸片的技术要求。1.2为保证整机兼容及售后保障,投标产品配备的高压发生器、平板探测器为同一品牌(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2.1高压发生器▲2.1.1高压发生器功率≥65kW(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1.2管电压可调范围:40~150kV2.1.3曝光时间范围:最小曝光时间≤1ms,最大曝光时间≥10s2.1.4最大输出电流≥1000mA2.1.5最大电流时间积≥1000mAs2.1.6高频高压发生装置逆变频率≥500kHz2.1.7具备发生器关机保护功能和发生器曝光保护功能2.2X线球管2.2.1球管最大功率≥100kW-第10页-2.2.2球管焦点≤0.6/1.2mm▲2.2.3阳极热容量≥300kHU(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2.4阳极旋转速度≥9700rpm2.3球管悬吊支架▲2.3.1双板悬吊式系统(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3.2吊架运动模式:电动+手动(双模式)2.3.3球管架垂直运动距离≥150cm2.3.4球管架沿纵轴运动距离≥320cm2.3.5球管架沿横轴运动距离≥200cm2.3.6球管套可沿垂直轴旋转范围≥±90°2.3.7球管套可沿水平轴旋转范围≥±120°2.3.8具备临床常用自动摆位功能≥11种2.3.9卧位(SID)最大≥1300mm2.3.10立位(SID)最大≥2500mm2.4无线平板探测器2.4.1探测器尺寸≥17英寸×17英寸2.4.2像素尺寸≤100μm2.4.3DQE≥75%2.4.4采集灰阶度≥16bits2.4.5空间分辨率≥5.0lp/mm2.4.6采集距阵≥4000×40002.4.7具备自动曝光控制功能,并且平板探测器采用内置AEC模式,不需要除平板探测器外单独的硬件完成2.4.8具备消除平板探测器线噪声的技术和功能2.4.9具备无线平板探测器的通讯控制系统,可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图像的采集和传输2.5固定平板探测器▲2.5.1探测器有效尺寸≥121mm×43mm(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无物理拼接,无中间接缝;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5.2像素尺寸≤139μm(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5.3DQE≥70%2.5.4采集灰阶度≥16bits▲2.5.5空间分辨率≥3.7lp/mm2.5.6采集距阵≥3000×80002.5.7成像时间≤10s2.6胸片架2.6.1胸片架垂直运动范围≥120cm2.6.2平板探测器可绕水平轴旋转范围≥120°2.6.3X射线管组件与探测器可自动跟随和同步跟踪2.6.4源像距(sourceimagedistance,SID)≥180cm2.6.5滤线栅栅密度≥40线/cm,栅比≥10:1-第11页-12.7近台操控系统2.7.1具备近台操控彩色触摸屏2.7.2屏幕尺寸≥11英寸2.7.3屏幕显示可依据重力方向自动调整显示的方向2.7.4配备患者的详细登记信息显示功能2.7.5配备机架位置信息显示功能2.7.6配备曝光参数(kV,mA,mAs等)调整功能2.7.7配备摄影部位选择功能2.7.8配备体位图引导摆位功能2.7.9配备患者体型选择功能2.7.10配备限束器临床常用照射野快速切换功能≥9种2.7.11配备一键摆位功能2.7.12近台操控彩色触摸屏配备摄影后图像显示功能2.8摄影床2.8.1配备固定式摄影床,非移动式2.8.2四向浮动床面板,浮动床面移动范围:纵向≥940mm、横向≥260mm2.8.3滤线器纵向范围≥740mm2.8.4床面板下表面至平板探测器接收面距离≤65mm2.8.5床面最大承重≥250kg2.8.6床面板解锁方式:脚踏方式电磁解锁2.8.7支持平板在线充电2.8.8X射线管组件与探测器可自动跟随2.8.9床面升降行程≥400mm2.8.10床面最低距地≤500mm2.8.11实体滤线栅不用工具即可移除,插拔状态有明确指示2.8.12滤线栅栅密度40线/cm,栅比10:12.9限束器2.9.1具备双模式操作,手动和自动2.9.2光源采用LED光点灯2.9.3在SID=100cm情况下,最小视野应≤2mm×2mm2.9.4在SID=100cm情况下,最大照射野应≥430mm×650mm2.9.5具备激光定位线2.10无线遥控器2.10.1可控制探测器运动、X射线管组件运动、升降摄影床升降运动2.10.2可实现临床常用拍摄位置自动转换2.10.3可实现探测器和X射线管组件同步跟踪2.10.4可实现限束器照射野的调整与控制2.10.5可控制限束器LED光点灯2.10.6遥控器装置附近具有应急停止控制器2.10.7控制类型:无线射频遥控,非红外式2.11图像采集工作站-第12页-22.11.1windows或其他同类型操作系统2.11.2软件采用全中文操作界面2.11.3待检病例管理至少包含:病例查询、病例刷新、病例登记、检查和急诊、待检病例显示列表的配置2.11.4高压发生器控制与系统操作高度集成,可在系统界面上进行高压发生器曝光参数的调节、设置和显示2.11.5具有图像放大及漫游功能2.11.6具有曝光参数记录和显示功能2.11.7具有边缘增强功能2.11.8具有窗宽窗位调节功能2.11.9具有图象翻转及旋转功能2.11.10具有图像正负像翻转功能2.11.11具有图像标注功能2.11.12具备图像LUT曲线调节2.11.13具有病人登记,信息管理功能2.11.14具有辐射剂量的记录和显示功能2.11.15具有统计功能,可统计曝光数量,拍摄部位,拍摄量等2.11.16具有内置一体化语音对讲系统2.11.17具有一键开关机功能2.11.18具有一键急停保护功能2.11.19系统应具有支持用户进行常规的探测器校正功能▲2.11.20具有儿科摄影的临床协议(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11.21具有DICOM图像导出、移动硬盘存储和刻盘等功能2.11.22至少支持DICOM3.0:WORKLIST,MPPS,存储确认等功能2.11.23具有DICOM结构化SR报告(如报告编写、报告存储、报告打印、报告发送等)功能2.11.24标准DICOM打印通讯,可直接打印、协议打印,并在随机文件中进行声明2.11.25支持RIS,支持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系统的集成,并在随机文件中进行声明2.11.26具有自动发送故障代码或错误代码给智能售后服务系统的功能2.11.27系统支持远程升级、远程故障诊断和故障处理、远程桌面协助;支持远程培训(2)配置清单1X射线管组件368图像采集操作软件122镜):铅当量≥0.5mmbp台;3M及以上专业医用彩色显示器1个(带医用专业独立显卡1个和自适应校准功能),主机彩色显示器1个(≥21英寸);办公桌、椅。大功率除湿机(除湿量≥120L/D,最大功率≥621500w)7稳压电源1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平板探测器221高压发生器14悬吊架15胸片架1摄影床17限束器1图像采集系统19无线摇控器110对讲系统1111滤线栅2.11.1windows或其他同类型操作系统2.11.2软件采用全中文操作界面2.11.3待检病例管理至少包含:病例查询、病例刷新、病例登记、检查和急诊、待检病例显示列表的配置2.11.4高压发生器控制与系统操作高度集成,可在系统界面上进行高压发生器曝光参数的调节、设置和显示2.11.5具有图像放大及漫游功能2.11.6具有曝光参数记录和显示功能2.11.7具有边缘增强功能2.11.8具有窗宽窗位调节功能2.11.9具有图象翻转及旋转功能2.11.10具有图像正负像翻转功能2.11.11具有图像标注功能2.11.12具备图像LUT曲线调节2.11.13具有病人登记,信息管理功能2.11.14具有辐射剂量的记录和显示功能2.11.15具有统计功能,可统计曝光数量,拍摄部位,拍摄量等2.11.16具有内置一体化语音对讲系统2.11.17具有一键开关机功能2.11.18具有一键急停保护功能2.11.19系统应具有支持用户进行常规的探测器校正功能▲2.11.20具有儿科摄影的临床协议(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11.21具有DICOM图像导出、移动硬盘存储和刻盘等功能2.11.22至少支持DICOM3.0:WORKLIST,MPPS,存储确认等功能2.11.23具有DICOM结构化SR报告(如报告编写、报告存储、报告打印、报告发送等)功能2.11.24标准DICOM打印通讯,可直接打印、协议打印,并在随机文件中进行声明2.11.25支持RIS,支持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系统的集成,并在随机文件中进行声明2.11.26具有自动发送故障代码或错误代码给智能售后服务系统的功能2.11.27系统支持远程升级、远程故障诊断和故障处理、远程桌面协助;支持远程培训第三方产品配置1配备成人、儿童防护用品各一套(含铅衣架、铅衣、铅围裙、铅颈套、铅帽、铅方巾、铅眼12自动铅防护帘13完成射线装置机房、设备间、控制室改造(包括拆旧机、防护屏蔽施工)及动力电源电缆14完成射线装置机房控评、竣工验收15医生诊断工作站:配置主机(带DVD刻录)11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4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第15页-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无,本项目仅1个采购包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项目向中标(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列规定的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进行计算:货物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万元~1亿元0.25%;1~5亿元0.05%;5~10亿元0.035%;10~50亿元0.008%;50~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服务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5000万元~1亿元0.1%;1~5亿元0.05%;5~10亿元0.035%;10~50亿元0.008%;50~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信用评价,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应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的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应用政府采购信用3.0。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并确认成功,以免出现企业信用评价分无法使用等情况,登记手册可查阅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951149.jhtml。2、温馨提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在办理CA和电子签章、投标客户端等操作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20-62313760-804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或通过平台服务热线:020-88696588等服务方式获取帮助。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详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相关政策:①《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6号)、②《广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关于开展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的通知》(穗财采〔2020〕9号)》、③《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支付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0〕65号)等。4、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的通知》,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本项目设定了项目最高限价1,490,000.00元,每个采购包的投标人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示的各项最高限价,本招标文件对应报价的要求如与此表序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要求为准。19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17页-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第18页-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第19页-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第20页-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第21页-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www.gdhycg.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第22页-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www.gdhycg.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章捷电话:020-62313760-802传真:020-62313719邮箱:3169465509@qq.com或3169465509@gdhycg.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第23页-邮编:510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24页-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第25页-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1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节能、环保产品——1%A.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该节能产品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修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2。B.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该环境标志产品报价给予C3的价格扣除(C3的取值范围为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修正后的投标价)-环境标志产品核实价×C3。C.本条款中两种扣除原则不同时使用。D.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该产品不再享受节能产品的价格扣除。注:应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及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作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证明文件。3实施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0%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4.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第28页-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若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也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也按规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如:某一供应商的产品报价500元,其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同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也享受对小微企业的10%的价格扣除优惠。则对其报价按规定进行两次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参与评审的价格为500-500×20%-500×10%=350元)(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10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11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第30页-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投标函提交投标函。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以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4授权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字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须提供)5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6“★”号条款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和指标,无负偏离。(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招标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8其他无效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和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8.0分技术部分57.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30.0分-第31页-带“▲”重要技术参数响应程度(24.5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带“▲”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共7项):完全满足得24.5分;每有一项带“▲”条款负偏离或不响应,扣3.5分,扣完即止。【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技术参数中如已注明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则须以技术参数中要求的为准;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如与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描述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配置清单仅计为1项技术参数。】不带“▲”一般技术参数响应程度(10.0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不带“▲”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1)完全满足得10分;(2)有1-2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得9分;(3)有3-4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得8分;(4)有5-6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得7分;(5)有7-8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得6分;(6)有9-10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得5分;(7)有11-12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得4分;(8)有13-14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得3分;(9)有15-16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得2分;(10)有17-18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得1分;(11)有≥19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负偏离或未响应的,视为存在重大偏离,得0分;【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技术参数中如已注明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则须以技术参数中要求的为准;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如与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描述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配置清单仅计为1项技术参数。】技术部分-第32页-质量保证方案(9.0分))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货物选型及依据、技术说明及技术水平、质量证明、各项货物的供货组织实施方案等情况)进行评议及打分。(1)投标人对所投货物提供了详尽的选型依据和技术说明,所投货物整体选型科学合理,能体现性能和质量的安全可靠,技术说明充分详实,产品技术水平高,保障性高,各项功能十分完善的,各项质量证明充分且有保障的,各项货物的供货组织实施方案完善有序,得9分;(2)投标人对所投货物提供了具体的选型依据和技术说明,所投货物整体选型有一定依据,性能和质量基本可靠,技术说明基本详实,技术水平整体基本可行,各项功能基本完善的,所提供的质量证明基本详实,各项货物的供货组织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3)投标人对所投货物提供了选型依据和技术说明,所投货物整体选型依据欠充分或欠合理,性能和质量部分满足用户需求,技术可靠性略有不足,总体技术水平普通、功能完善性略有欠缺的,所提供的质量证明保障性不足,各项货物的供货组织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3分;(4)投标人对所投货物提供的选型依据和技术说明不详实,简单空洞,或所投货物整体性能和质量不合理,技术水平落后、功能不完善的,所提供质量证明基本不具有保障性的,各项货物的供货组织实施方案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提供设备.选型依据、体现技术水平的技术说明、质量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认证、技术说明书或有效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提供供货组织实施方案】安装调试方案(7.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1.根据采购需求中安装调试要求的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具体、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的,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5分;2.安装调试方案具体、较详细、可行性一般,利于项目实施的,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3.安装调试方案差、不详细、可行性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未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培训方案(6.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产品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1.根据采购需求中培训要求的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培训方案详细完整,清晰全面,严谨规范的,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2.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技术培训方案完整但不具体,清晰但不全面,规范但不严谨的,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3.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培训方案不完整,不清晰、不严谨的,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4.未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同类项目业绩(2.0分)自2023年以来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采购标的同类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第33页-商务部分售后服务方案(6.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质保期;②质保期内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方案;④售后服务人员资质;⑤厂家技术支持;⑥技术升级服务;⑦提供备品备件服务;⑧设备易损配件的最优惠供应单价;⑨质保期满后的后续维修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1)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具体详细、合理可行,能为采购人提供全面保障的,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2)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能为采购人提供一定保障,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3)售后服务方案中内容有小部分缺漏,合理性、可行性、保障性尚可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4)售后服务方案过于简单,内容有大量缺漏或售后服务的响应内容与采购需求存在大部分不满足的,无法为采购人提供保障或者无售后服务方案的,得0分。异常低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30.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本采购包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最终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第34页-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前述规则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5页-第五章合同文本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偏离实质性条款。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书(货物类)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书(货物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电话:020-38981264传真:020-3898126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强路1号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的采购结果(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代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货物内容序号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合计总额(含税):¥元;大写:人民币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购置、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就本合同履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甲方增加费用。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元)。-第36页-三、设备要求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与乙方提供的产品功能介绍及甲方招标需求相符,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利,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海关通关证明等合法进货渠道证明。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5.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6.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检定的设备,乙方负责完成首次检定并提交报告给甲方。7.乙方承诺须负责将本次采购的所有仪器设备与甲方现有在用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HIS、PACS、LIS、EMR、手麻系统、体检系统、医院集成平台等)进行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解析及数字化报告生成;上述接口开发、协议对接、调试测试及第三方系统对接所需的接口开发调试费用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天内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最佳状态。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承担交货前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费用及存在的全部风险。五、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①通知书、②合同书、③开具的正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经甲方审核无误,在具备支付条件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2.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对设备数量清点、性能调试检查,乙方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书、③开具的正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④设备送货清单,经甲方审核无误,在具备支付条件5个工作日内支付45%合同款项。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3.完成射线装置机房控评、场地验收通过,所有设备符合设备运作需要且完成最终验收相关手续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书、③验收报告、④开具的正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经甲方审核无误向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在具备支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则视为甲方履行了付款义务。若出现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交付延期等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承诺对此无异议。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约定产品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包括配置清单中的第三方产品)原厂质保年(自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服务(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2.质保期内,如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的,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的,则质保期自设备最近一次经维修恢复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72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产品使用性能的备用产品予甲方临时使用,直至原设备产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乙方联系人:服务电话:,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和电话,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若乙方不及时处理或拒绝到场维修,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维修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12个月内生产(从设备铭牌的生产日期起,计算至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日期止)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制造厂标准-第37页-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生产期限、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负责更换符合标准的同型号货物,其费用由乙方负担。5.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6.质保服务方式为乙方上门服务,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在质保期内,乙方须对所提供的产品做定期检查和保养。8.在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乙方专业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对产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乙方负责修理、并得到甲方代表书面认可。9.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对设备进行修理完成之后,乙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10.质保期满后,乙方承诺以优惠的价格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按甲方确认的维修收费标准继续提供产品使用运行的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及零备件的供应。七、安装与调试1.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货物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微信号:,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和电话,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乙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乙方安排产品安装、调试及培训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承担(连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八、验收:1.产品(设备)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乙方保证产品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害第三方权利、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3.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鉴定。产品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在项目验收前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及使用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调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5.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应负责及时整改。若整改后,产品仍未能达标的,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6.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如甲方因此承担相关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按照LPR的4倍标准从款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0%的数额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交付的货物经验收不能通过的,甲方给予两周的整改时间,经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按照LPR的4倍标准从款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0%的数额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38页-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金额3‰的数额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按照LPR的4倍标准从款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0%的数额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通知乙方送货后又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0%的数额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解除。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未付金额日0.1‰的数额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若因乙方无法提交合法、有效发票及其他付款相关材料,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5.如因本合同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害(包括人身及财产),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公证费等)。6.乙方交付的货物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因乙方交付的货物侵权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导致甲方无法使用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有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按照LPR的4倍标准从款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0%的数额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9.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他约定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甲、乙双方联系方式以本合同前部所写明的联系信息为准,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本合同写明的联系信息联系即视为送达,相关责任及后果由相对应方承担。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甲方(盖章):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乙方(盖章):(以下无正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经手人:经手人:电话:020-38981264电话:-第39页-开户行:开户名:账号:附件: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第40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41页-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6-04702采购项目编号:GZSE-2026HW-02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第42页-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六、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二十四、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第43页-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设备更新一批-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ZSE-2026HW-02],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设备更新一批-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第44页-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5页-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6页-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7页-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8页-格式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注: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温馨提示:评审委员会应对《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第49页-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6-04702采购项目编号:GZSE-2026HW-02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设备更新一批-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采购人: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设备更新一批-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设备更新一批-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6-04702采购项目编号:GZSE-2026HW-0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5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医用 X 线诊断设备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1.00(套)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产品名称1医用 X 线诊断设备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4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最佳状态。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超长平板)):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供应商应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www.gdhycg.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联系方式:3866570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联系方式:020-62313760-8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20-62313760-804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总体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采购包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须提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技术参数1总体要求★1.1功能要求:所招设备是用于头颅、脊柱、四肢、胸部、腹部等全身站立位和卧位拍摄的天轨悬吊臂结构,悬吊机架可实现自动运动,可电动切换机架的立位拍摄及卧位拍摄,并可实现一键自动摆位功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GBZ70-2015)附录F对数字化摄影胸片的技术要求。1.2为保证整机兼容及售后保障,投标产品配备的高压发生器、平板探测器为同一品牌(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2.1高压发生器▲2.1.1高压发生器功率≥65kW(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1.2管电压可调范围:40~150kV2.1.3曝光时间范围:最小曝光时间≤1ms,最大曝光时间≥10s2.1.4最大输出电流≥1000mA2.1.5最大电流时间积≥1000mAs2.1.6高频高压发生装置逆变频率≥500kHz2.1.7具备发生器关机保护功能和发生器曝光保护功能2.2 X线球管2.2.1球管最大功率≥100kW2.2.2球管焦点≤0.6/1.2mm▲2.2.3阳极热容量≥300kHU(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2.4阳极旋转速度≥9700rpm2.3球管悬吊支架▲2.3.1双板悬吊式系统(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3.2吊架运动模式:电动+手动(双模式)2.3.3球管架垂直运动距离≥150cm2.3.4球管架沿纵轴运动距离≥320cm2.3.5球管架沿横轴运动距离≥200cm2.3.6球管套可沿垂直轴旋转范围≥±90°2.3.7球管套可沿水平轴旋转范围≥±120°2.3.8具备临床常用自动摆位功能≥11种2.3.9卧位(SID)最大≥1300mm2.3.10立位(SID)最大≥2500mm2.4无线平板探测器2.4.1探测器尺寸≥17英寸×17英寸 2.4.2像素尺寸≤100μm 2.4.3DQE≥75%2.4.4采集灰阶度≥16bits2.4.5空间分辨率≥5.0lp/mm 2.4.6采集距阵≥4000×4000 2.4.7具备自动曝光控制功能,并且平板探测器采用内置AEC模式,不需要除平板探测器外单独的硬件完成2.4.8具备消除平板探测器线噪声的技术和功能2.4.9具备无线平板探测器的通讯控制系统,可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图像的采集和传输2.5固定平板探测器▲2.5.1探测器有效尺寸≥121mm×43mm(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无物理拼接,无中间接缝;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5.2像素尺寸≤139μm(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5.3DQE≥70%2.5.4采集灰阶度≥16bits▲2.5.5空间分辨率≥3.7lp/mm2.5.6采集距阵≥3000×80002.5.7成像时间≤10s2.6胸片架2.6.1胸片架垂直运动范围≥120cm 2.6.2平板探测器可绕水平轴旋转范围≥120°2.6.3X射线管组件与探测器可自动跟随和同步跟踪2.6.4源像距(source image distance,SID)≥180cm2.6.5滤线栅栅密度≥40线/cm,栅比≥10:12.7近台操控系统2.7.1具备近台操控彩色触摸屏 2.7.2屏幕尺寸≥11英寸 2.7.3屏幕显示可依据重力方向自动调整显示的方向2.7.4配备患者的详细登记信息显示功能2.7.5配备机架位置信息显示功能2.7.6配备曝光参数(kV,mA,mAs等)调整功能2.7.7配备摄影部位选择功能2.7.8配备体位图引导摆位功能2.7.9配备患者体型选择功能2.7.10配备限束器临床常用照射野快速切换功能≥9种2.7.11配备一键摆位功能2.7.12近台操控彩色触摸屏配备摄影后图像显示功能2.8摄影床2.8.1配备固定式摄影床,非移动式2.8.2四向浮动床面板,浮动床面移动范围:纵向≥940mm、横向≥260mm2.8.3滤线器纵向范围≥740mm2.8.4床面板下表面至平板探测器接收面距离≤65mm2.8.5床面最大承重≥250kg 2.8.6床面板解锁方式:脚踏方式电磁解锁2.8.7支持平板在线充电2.8.8 X射线管组件与探测器可自动跟随2.8.9床面升降行程≥400mm2.8.10床面最低距地≤500mm2.8.11实体滤线栅不用工具即可移除,插拔状态有明确指示2.8.12滤线栅栅密度40线/cm,栅比10:12.9限束器2.9.1具备双模式操作,手动和自动2.9.2光源采用LED光点灯2.9.3在SID=100cm情况下,最小视野应≤2mm×2mm2.9.4在SID=100cm情况下,最大照射野应≥430mm×650mm2.9.5具备激光定位线2.10无线遥控器2.10.1可控制探测器运动、X射线管组件运动、升降摄影床升降运动2.10.2可实现临床常用拍摄位置自动转换2.10.3可实现探测器和X射线管组件同步跟踪2.10.4可实现限束器照射野的调整与控制2.10.5可控制限束器LED光点灯2.10.6遥控器装置附近具有应急停止控制器2.10.7控制类型:无线射频遥控,非红外式2.11图像采集工作站2.11.1windows或其他同类型操作系统2.11.2软件采用全中文操作界面2.11.3待检病例管理至少包含:病例查询、病例刷新、病例登记、检查和急诊、待检病例显示列表的配置2.11.4高压发生器控制与系统操作高度集成,可在系统界面上进行高压发生器曝光参数的调节、设置和显示2.11.5具有图像放大及漫游功能2.11.6具有曝光参数记录和显示功能2.11.7具有边缘增强功能2.11.8具有窗宽窗位调节功能2.11.9具有图象翻转及旋转功能2.11.10具有图像正负像翻转功能2.11.11具有图像标注功能2.11.12具备图像LUT曲线调节2.11.13具有病人登记,信息管理功能2.11.14具有辐射剂量的记录和显示功能2.11.15具有统计功能,可统计曝光数量,拍摄部位,拍摄量等2.11.16具有内置一体化语音对讲系统2.11.17具有一键开关机功能2.11.18具有一键急停保护功能2.11.19系统应具有支持用户进行常规的探测器校正功能▲2.11.20具有儿科摄影的临床协议(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2.11.21具有DICOM图像导出、移动硬盘存储和刻盘等功能2.11.22至少支持DICOM3.0:WORKLIST,MPPS,存储确认等功能2.11.23具有DICOM结构化SR报告(如报告编写、报告存储、报告打印、报告发送等)功能2.11.24标准DICOM打印通讯,可直接打印、协议打印,并在随机文件中进行声明2.11.25支持RIS,支持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系统的集成,并在随机文件中进行声明2.11.26具有自动发送故障代码或错误代码给智能售后服务系统的功能2.11.27系统支持远程升级、远程故障诊断和故障处理、远程桌面协助;支持远程培训2(2)配置清单(2)配置清单(2)配置清单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双板悬吊式数字化X射线机 医用X线诊断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